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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事?” 我这才想起来,已经有好久没有和家雯通过电话了。
上回和家雯吃饭时讨论的那篇爱情小说,定稿结局是如了她的愿。我和那位十七岁的少年作者几番讨论后,一同扔了枚硬币,结果牡丹向上,轮到男主人公去死,于是那个倒霉的业余登山运动员在爬雅鲁藏布江边不知一座什么山头时掉进山谷送了命,最后一刻,他对女主人公说“我爱你”。那是他第一次这么说。
“知道自己不死也要送半条命,还对人家这么说,是不是有些不道德?”才华横溢却竟然没谈过恋爱的男孩子对原先花好月圆的结局变成天人永隔有些不爽,“如果是我,就不会这样。”
我问他“你会怎样” ,他说“在知道爱上对方的那一刻就告诉她,娶她当老婆,把所有登山器具都扔进垃圾桶”,我问他“你怎么知道自己爱上了一个人呢”,他大声回答“男人的直觉嘛”,脸上带着早熟的十七岁少年特有的,夹一点自以为是的真诚。我笑起来“那你坚持每天喝两桶蒙牛,快快长大,把自己克隆一千个放到街上去,可以治疗很多受伤的心。” 肩膀单薄,还没发育完全的男孩子嚼着德芙果仁巧克力微笑着走出我的办公室,把剥下的糖纸塞进牛仔裤屁股上的口袋。他正为暗恋的同班女孩看不上自己而烦恼,还不知道,过十年,心境也许就不同了。
“宋家雯的老公真是倒霉,其实自己一点事情也没有,稀里糊涂被牵扯进去,现在家里房子要交出去…听她的口气,车子恐怕也保不住了。”乐瑶叹了口气。
“真的吗?” 我大吃一惊。家雯的家在一个新造的别墅小区,楼上楼下装修得富丽堂皇。上回去作客,叔叔还不无自豪地说,这套房子一百年也倒不了。想不到,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叔叔的上司被举报建筑工程中收受回扣,他也跟着一同遭殃,受了处分,被勒令退出房子。家雯眼下跟着叔叔暂住在婆家。
“她结婚的时候,多风光啊,”乐瑶有些感慨。香槟,龙虾,水果蛋糕,一切都像是还在眼前,“昨天我好像在家乐福看见她,和她老公买了东西,站在外面等公共汽车,她一看见我就转了过去……”
“等过段时间,我们去看看她吧。” 我和乐瑶几乎同时开口。家雯的个性我们都知道,她落难的时候,最不喜欢别人垂怜,即使想帮忙,也要装作若无其事。
“看-----”乐瑶神色一转,又高兴起来,她递给我一本大副彩印的杂志,打开来,方建三分俊几分酷的笑容几乎占了一整页,头发被发胶定得有款有型,穿着一件彩条衬衫,在那上面,他显得很帅。下面是长长一篇访谈,称他为“中国摄影界最有雄心的浪子”。她指指衣服,“我给他买的噢。” 我仔细一看,那件彩条衬衫的确是乐瑶给他买的 Paul Smith。
“这么重要的场合,他穿的是我给他买的衣服。” 乐瑶仿佛十分满足。她说,在书报亭偶尔看见,立刻把剩下的十几本杂志都买了下来。
乐瑶走后,我拿着那本杂志继续读方建的采访,越过“中国摄影界最有雄心的浪子” 的脑袋,门口突然出现了一张让我有些不知所措的脸。他默默地站在门口,手插在裤袋里握着,脸上像是也有些不知所措。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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