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德国红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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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谢盛友

红绿政府将制订法律,改善德国性服务工作者的状况,但是,德国仍不能确认,提供性服务就是一种职业。不论如何,妓女只能是一种副业。

(笔者:德国2001年12月21日通过了妓女法ProstG。现在德国从妓是正当职业 。 )

德国政府有意讨论这方面的法律,感到最高兴的是红灯区的老板或老板娘,他们认为,过去人们总是视红灯事业为犯罪行为,如今,若真的有法律保障,他们作为老板赚钱也可心安理得,安居乐业。

柏林妓女协会会长说:“德国目前约有二十万至四十万妓女,政府对这群人表示重视,是非常重要的。”
未来将通过的法律,会大大确定妓女的地位,比如,红灯区老板与妓女签订工作合同的条件、劳动时间、解雇条件和支付工资等的规定。然而,法兰克福妓女协会的人认为,这方面的法律并不那么重要,因为,谁都知道,在德国从事妓女工作的人,基本是来自外国的妇女,这些妇女基本上是持旅游签证来德国,她们的目的根本不是打算在德国长久就业。

在目前德国人的眼里,从事性服务工作并非什么不道德,也没有什么违反德国社会的伦理。

德国专业律师 Peter Winterhoff 呼吁成立全德妓女联合总会,这个总会的主要任务是为法律的制订提供建议,并捍卫妓女的权益,希望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险的机构对妓女给予最大的优惠。但是,这位律师的主张立刻被保险机构强烈攻击,因为保险公司断定,几乎没有什么妓女愿意进入医疗保险系统和社会保险系统。根据统计资料,大约只有百分之零点五的妓女愿意购买社会保险。

但是,妓女院的老板反驳说,妓女不愿意购买社会保险,并非妓女不注重这方面的权益,而是干妓女这行当的,变化变换太快,有时一天两天就走人,保什么险?

绿党要为德国穷人说话,这次也要为德国的妓女说话,力争妓女享受社会保险的权益。在德国从事妓女工作的人由于没有社会保障,所以经济处境十分艰难。比如名叫 Susan的妓女,一般情况下,她一个晚上接客三个,最高的时候,接客七个男人,每个男人给她二百马克,但是,她的收入要一分为四,一半交给老板,然后再把剩下的一半的一半给她的男朋友,最后剩下给她自己的只有四分之一。当她不能再干时,她的生活近乎潦倒,因为她没有任何退休金的保障。

社民党对新法律的制订基本没有反对意见,绿党更加积极。绿党认为,新的法律必须规定,妓女老板必须为妓女报税,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医疗保险、退休保险、失业保险和护理保险。

德国刑警局 ( Bundeskriminalamt ) 估计,全德有二十万妓女,而妓女协会提供的资料显示,德国应有四十万妓女。根据权威的统计资料,四分之一的德国男人上过红灯区,每天有上 万的男人需要妓女服务。全德妓女每年带来的经济收入为一百二十五亿马克,相当于 SAP公司或 Adidas 公司的总产值。明白的人就会一下子明白,国家从妓女行业获益多少,从妓女老板中抽税、从房租中抽税,而且妓女也是要交税的。

然而,现在的政府没有法律规定,妓女就不可以享受社会保险的权益,是非常不公平的。有些妓女根本就没有医疗保险,有些则跟随丈夫的医疗保险,因为她们的“职业”就是“家庭妇女”,而家庭妇女是可以跟随丈夫的医疗保险的。

专业律师 Peter Winterhoff 批评,德国这方面的法律基础非常荒唐,并且十分混乱。德国明镜周刊做了民意调查,超过三分之二的人主张,必须积极吸引将妓女这个行当归入社会保险系统。

不论如何,社民党绝对不主张将妓女这行当归入一种职业。因为在社民党看来,一种职业就必须有劳工合同,只要是劳工合同,就有解除合同的保护期,那么这样一来,在“工作”当中想半途而退,不愿意继续从事妓女工作,也必须干到合同期满,这种情况下,反而损害了妓女的权益,也违反德国一般的伦理道德。

什么叫做伦理道德?为什么男人就这么喜欢玩女人,离不开女人?根本的道理是男人需要女人,需要新鲜,德国人也符合中国人的古话:妻不如妾,妾不如妓 ......。

所以只要无聊有聊,有钱就可以找女人,或与之欢,或与之乐。根据柏林妓女自救委员会提供的资料,男人找妓女很多是家庭的原因。离婚的人、没有结婚的人,只要生理需要,找妓女是最佳办法,因为对妓女不需要任何家庭的承担,而且单身男子汉寂寞时,找妓女,也是一种解脱,在这个意义上,妓女从事的是一种伟大的工作。

2000年 12月 1日,柏林行政法院裁决:妓女行业根本上不违反伦理道德。柏林行政法院的这一裁决,为德国制订新的妓女法提供了有利的法律基础。

写于2000年12月,修改于200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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