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开学术会是在华盛顿特区。
早就憋足了劲儿想在首都玩儿个痛快,这下机会来了!可俺刚来美国三个月,基本是处于又聋又哑的状态。装模做样地站在poster 前,就怕有人来问我问题。好在老板知道俺的苦处,和俺站在一起直到展示结束。开会时的讲课和presentation根本听不懂,所以干脆开溜,聋哑女大玩儿特玩儿在星条旗的心脏。
第一站当然是白宫了。18世纪英国乡村建筑风格,一点也不豪华。瓷器室,红房间,绿房间,玫瑰园,我拿着小本子记都记不过来。一周内我参观了国会图书馆,走遍了众多的史密松宁博物馆。头两天,因为英语讲不好,连汽车也不敢坐,竟然一路走到了林肯纪念堂和阿灵顿国家公墓。后来想到,出门在外,没有人认识俺,俺的好奇心又极强,什么都想问,也就不太在乎那糟糕的英语了,只不过总要先想好了主语和谓语和单复数再开口。最后我胆子越来越大,问管理人员,问游客,竟然问国会山上的警察关于国会大厦圆顶上的自由女神像的问题,最后一天俺突然发现,俺问问题时竟然脱口而出不用再苦思冥想语法了!!!
最糟糕的是吃饭问题,本来华盛顿有很多中餐馆,但俺整日奔波于景点之间,哪里有时间去找餐馆哪。所以俺竟然连吃一星期的Popeyes ,俺对炸鸡的感情被伤害得的如此之深以至于九年来俺再也没吃过炸鸡,至今看见这个招牌都反胃,连肯德基也受了连累。糟糕的是,俺竟然在这个快餐店也弄出了笑话。我想要Ketchup,却不知怎样讲,急中生智找到一词儿,告诉人家我要“jam”。人家不懂,俺就连比划带形容“红色的,酸甜的,象浆糊一样”,人家终于搞明白了,俺却早就没了食欲。
等俺回来,人们都说俺的英语好多了,在饭厅偶遇朋友,将俺在快餐店的惊险遭遇告知,说俺这千年的铁树在华盛顿开了花,朋友笑得喷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