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半世纪前,一个英国人企图扶助一个弱小民族,反抗雄踞在中、近东的土耳其帝国,他失败了。半世纪前,又有一个英国人做同样的尝试,凭了超人的智慧、毅力和体能,他成功了,结果是土耳其帝国的崩溃。前者是拜伦,后者是俗称阿拉伯的劳伦斯。两者还有一些类似之处:例如,都是成名甚早,都是英年夭逝,都是出身有名学府,都特立独行,和英国绅士社会格格不入。
(勇猛的骑兵)
但是两者有一个基本的差异。在私生活上,拜伦本是一个纨绔子弟,耽于逸乐,且顾影自怜,善于作态。劳伦斯的心中也有一株顾影水仙,但大任降身之际,他的灵魂能提升到史诗的高度,支持他的肉体,去忍受只有超人才能负担的痛苦和疲惫。多才的劳伦斯曾经翻译荷马的史诗,但他的名著《智慧的七大支柱》也已成为记述一次大战东战场的现代史诗,而他自己便是这篇史诗的主角。沙漠,沙漠的空廓和虚无,那种远离文明的原始的煎熬和晕眩,那种对内要克服大自然的多重压力,对于这位现代史诗的主角,是一种形而下的也是形而上的考验。沙漠,原是天才内在的气候。绝顶的天才,原就注定了要忍受绝对的寂寞。“天才恒侵袭,但凡人占据且拥有,”劳伦斯如是说。大漠中往返的长途跋涉,驼背上的日日夜夜,就劳伦斯的一生而言,正是一个缩影和一个象征。
(北非大漠)
而在舌敝唇焦之后,在摩顶放踵和出生入死之后,在肉体委顿和心灵颓丧之后,他成功了,因为他已名闻全球,而土耳其帝国也已经瓦解;但同时他也失败了,因为在内部的纠纷和协约国的阴谋下,阿拉伯非但不能独立,反而惨被瓜分。他曾站在协约国与阿拉伯之间,向后者保证战后的独立和自由。那些游牧民族曾如此相信他,崇拜他,视他为救世主,凡他至处,人群争挽他的衣衫,而他也隐隐然以现代的米赛亚自命。然而?战后的现实令他幻灭,他感到自己像一个骗子。一切光荣都变成耻辱。人们的赞美和宣传只会加强他的自咎和厌憎。由于英国在法国压力下违背了战时对阿拉伯人的诺言,劳伦斯在英皇召见时当场拒绝了乔治五世的授勋,作为一种抗议。不久他又毅然谢绝出任英国海外某地总督,改名易姓,隐入行伍之间。
劳伦斯在阿拉伯的英雄史迹,尽人皆知,不用我来复述。他在战后的种种表现,也非这篇短文所能详谈。此地我只能提一提他异常复杂的个性,和他在一次大战后期及战后所表现的矛盾、沮丧、迷惘和自嘲自虐的心境。
许多传记家,甚至劳伦斯自己的朋友,对于他的独立特行都感到难以理解,而有所谓“劳伦斯之谜”一说。例如:劳伦斯在进入土耳其重镇大马士革之后,何以在自己胜利的巅峰突然引退﹖何以在战后,朝野同钦,而国家方欲委以重任之际,他要遁世逃名于士卒之间,且接受极其苛严的训练﹖身为大英雄和名作家的他,经常在书信中透露悲观和懊丧。在给母亲的信中,他诉苦说:“要安于无所事事,我还太年轻;要从头开始,我又太年长了。”在致诗人格雷夫斯的信中,他说:“我深深地感到,自己的生命,在真正的意义上,已然逝去。”
(占领大马士革后面临缺水缺电,部落纷争的窘境)
劳伦斯所以突然离开大马士革,除了因为阿拉伯仍四分五裂,而英法的政治阴谋令他心寒齿冷之外,尚有另一隐衷。据说他一直因为自己是私生子而深感羞辱,乃视性为一种不洁,非但终身未娶,即女友也鲜闻来往。尤为不幸的是,在阿拉伯战役的后期,他因潜入敌后刺探军情,在德拉被捕。土耳其司令官并不知道他就是劳伦斯,但惑于他的白皙肌肤,竟令四名兵勇鞭笞他之后,轮流将他奸污。此事对劳伦斯身心的摧残,是无可比拟的。在德拉受辱之前,他在别人和自己的想像之中,俨然是米赛亚再世。但经过了那次事件,他的自我神化和英雄气概便颓然崩溃了。
在德拉事件之后,他几乎用完了精神的燃料。他的使命感消逝了,余下来的是野心和权力的欲望。他变得嗜杀,但杀伐之后只感到怜悯,不感到胜利的喜悦。终于有一天,他发现,即使那种权力,也只是一个幻觉而已。他完全空虚地离开了大马士革。
但何以战后劳伦斯坚持要加入空军呢﹖何以他必须如此贬抑自己﹖论者尝谓他所以如此,是因为他患有同性恋。这是很不可靠的臆想。劳伦斯的朋友们,都证实绝无此事。同时,他先后在战车队和空军的纯男性团体中生活了十二年之久,亦未闻有任何可疑的纪录。事实上,劳伦斯对任何肉体上的接触,都会深感震骇。劳伦斯所以要自谪于行伍而听命于士官,第一,是因为他已厌倦于做一个名人,他要从自己的神话中解脱出来。第二,他在大战期间的超人表现,已经透支了自己的意志和定力。他曾经担当过太大的风险,负过太重的责任,现在,当一名二等兵,他可以仅仅服从命令,无论那命令有多愚蠢,而不用亲自负责了。第三,在沙漠的岁月中,他已惯于袍泽之情,惯于在艰苦的环境中分享单纯的同情。战后他深深怀念那种袒露的人性,他需要恢复那种安全感。第四,正如前面提起过的,他是一个受虐狂患者,他需要严格纪律的自惩和肉体的操劳。
同时,在军中他可以满足自己的另一个欲望——对速度的追求。他爱一切剧动而高速的东西。“速度是人性中第二种古老的兽欲,”他如此说过。他爱在浩浩的沙漠中驶车。在空军服役时,他促使空军当局注意海上救难的需要,且亲自设计并监造救难的快艇。最后的几年,劳伦斯一直以电单车去看萧伯纳和哈代,每星期平均驶四百到六百英里。如果路好,他每每超速到每小时八十至一百英里。最后竟因此丧生。
劳伦斯就是这样一个矛盾的复合体。他在沙漠中缓缓骑驼,也在文明里高速驶车。他的灵魂拥抱最单纯的自然,呼吸阿拉伯开阔的空间,同时也展望未来的世纪。他说:“在我看来,我们这一代惟一主要的任务,是征服最后的一个元素,大气。”他是一个超人成就的军事家和战士,但同时也是探索灵魂的作家和翻译家。他是世界上最大的冒险家之一,但同时又那样羞怯,内向,且患得患失。他的生命,繁复、矛盾胜过一千个人。他的灵魂究竟有多少窍呢﹖然则,一切伟大的灵魂不都是如此宏丽地充满了矛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