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枣树:谈谈重复
廖康
由于鲁迅是名家,他在《秋夜》一文中的重复“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被很多人认为是运用修辞。可修出什么效果来了?我冥顽,当年读鲁迅,无论老师怎么讲,也看不出他的妙处。要是有人说:“我有两个孩子,一个是女孩,另一个也是女孩。”那我倒是能听出他嫌女孩多,可惜没有男孩的意思。鲁迅的文章没让我觉出他嫌枣树太多了,希望长一棵柿子树什么的。
当然,重复要是用好了,能够起到一唱三叹的强调作用,突出某种情感。在诗歌和散文里都有成功运用这一修辞手法的许多例子。比如,在《木兰辞》中“旦辞黄河去,暮至黑山头”和“旦辞爷娘去,暮宿黄河边”这对偶句之间,重复“旦辞”,既说明木兰出征的路线,又表现征程的遥远和行军的神速;而且层嬗递进,再用重复:“不闻爷娘唤女声,但闻燕山胡骑鸣啾啾”和“不闻爷娘唤女声,但闻黄河流水鸣溅溅”前呼后应,让荒凉的环境烘托出木兰乍离家乡,渐行渐远,愈来愈思念亲人的心情。鲁迅在《记念刘和珍君》里感叹道:“沉默呵,沉默呵!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在此,先生运用重复,清楚地表达了自己对段祺瑞政府的愤怒和对民众觉醒的期盼。在讲演里,这一修辞手法用得尤其多。比如马丁·路德金在演说中,多次重复“我有一个梦”,用这句话来表达他对实现种族平等的渴望,来引导他阐述种族平等在各个方面应有的体现。听他的讲演或阅读那演说词,我们用不着专家或教师来解释,每个人都会感受到那句重复的作用,都会随着他思想的翅膀飞翔,随着他情感的波涛涌动。“我有一个梦”就像重锤一样,一下一下敲打在听众心灵之鼓上,并通过录音和文字让全人类的良心随之共鸣。
然而,在日常生活中,重复往往是多余的。在口语里,也许还能起到强调的作用。比如,“让我再来重新看看这段话。”在文章里,则不必如此同义反复。这类重复,说的时候不觉得啰嗦,写出来则嫌“叠床架屋,赘言累累”,这两句本身就有多余的重复。下面,我把网上见到的一些例子连接起来,请看官辨析:“你怕我不能与他很好地和睦相处?这实在是过于多虑的想法。我早就久仰他的大名了。而且无时无刻没有不盼望与他共事。他那种悬梁刺股的刻苦学习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效尤。所以尽管外面风雨交加,雷电轰鸣,我还是把迎接他的到来当作最为重要的当务之急。我知道他的许多作品都曾在国家级刊物上亮相出现。我内心深处真是由衷地感激能够荣获与他共事的机会。所以我一见到他,我就举起右手,从头上摘下帽子,向他鞠躬致礼。我立即通知同事们和亲朋好友们,邀请大家来聚会,欢迎他的光临。如今,手机已经成为人们不可或缺的必需品,所以我很容易便通告了大家。前来参加聚会的来客大约有五十人左右……”把这些啰嗦的文字放在一起,显得格外累赘,甚至好笑;但它们单独出现时,往往混过编辑的眼睛。
还有一种重复,来自无知,在英语中尤其多见。因为英语吸收了很多外来语,表达法虽然丰富,但使用者未必知道外来语的意思。如果说Vermont: Green Mountain State是给不懂法语的人解释ver是绿,mont是山,还不算重复,那餐馆里的招牌:Roast beef with au jus(自带原汁烤牛肉)和Soup du jour of the day(今日今日之汤),则让略懂法语的人都喷饭了。美国西部的大片土地都是美西战争的果实,也许是胜利者不懂西班牙文,在原有的地名后面加上了同样意思的英文字;才有了Mesa Table(平顶平顶山),Picacho Peak(山岭山岭),Laguna Grande Lake(大湖湖)这类让有些人哭,有些人笑,多数人不知所云的地名。同样,说scampi shrimp是因为不知道意大利语scampi 就是虾,尤其是龙虾的复数。说the Gobi Desert 是因为不知道蒙古语Govi就是沙漠。说the hoi polloi(群氓),是因为不知道希腊语hoi就是定冠词the。美国人应该对英语很熟悉吧?未必。纽约的格林威治村Greenwich Village表明起名者不知道wich就是古英语village的意思,尤其指晒盐人的村舍。
英语自身的重复也不少。我们肯定都受过free gift的诱惑,心中难免反问:“礼物还有不免费的吗?”有一次,我还获得了complimentary free gift(免费的免费礼物)——一沓子一辈子也用不完的地址条。半成品的食物往往注明是“预先做熟的”precooked的,不知道与“做熟的”cooked有什么差别?还有“预先计划”preplan,难道计划还能在事后制定吗?最让我发笑的是有些人家领地上树的牌子No Trespassing Without Permission。这Without Permission真是画蛇添足,难道经过允许还叫“私闯禁地”吗?这位地主的土气全从这牌子上冒出来了。
英文也有些重复和上面的中文差不多,出自臭拽。尼克松在悼念阿德莱·史蒂文森Adlai Stevenson时有句累赘的名言:“在辞令上,他无以伦比,鲜有匹敌。”(In eloquence of expression he had no peers and few equals) 翻译成中文,真是替他润色了,因为原文中peers 就是 equals,都是“等同者”。说轻了,这是重复;若要较真,这可不合逻辑;既然都无以伦比了,怎么可能还有少数人与之匹敌呢?别以为这是我一个老外在跟人家本族语使用者咬文嚼字,这可是美国语言学教授Richard Lederer举的例子。其实我这里的英文范例都来自他的著作Crazy English,那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
既然是谈重复,那就要重复一下本文的重点。有意使用重复,可以产生强调的修辞作用。粗心和无知的重复则是语言的累赘。古文精简,不仅因为留传下来的是历代筛选的佳作,也是由于古代纸张昂贵,书写麻烦。现代不同了,尤其自计算机处理文字开始后,书写太容易了,让我们有更多制造语言累赘的机会。不仅是首创中的啰嗦,更有转抄和互送同样的贺词、妙语、笑话和文章。再精彩的文字,一重复就乏味了。我也参与制造过这种重复,把自珍的敝帚一而再,再而三地送发给朋友,惭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