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与“湖南自治”,“湖南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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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办文化书社后,毛泽东又和方维夏、彭璜、何叔衡等筹组了湖南俄罗斯研究会。八月二十二日,筹备会议在长沙县知事公署举行,确定以“研究俄罗斯一切事情为宗旨”。具体工作安排是发行《俄罗斯丛刊》,派人赴俄实地考察,提倡赴俄勤工俭学。九月十五日,湖南俄罗斯研究会在文化书社正式成立,毛泽东被推为书记干事。经毛泽东推荐,湖南《大公报》连续转载了上海《共产党》月刊上的一批重要文章,如《俄国共产党的历史》、《列宁的历史》、《劳农制度研究》等,在青年中产生广泛影响。俄罗斯研究会还先后介绍了刘少奇、任弼时、萧劲光等十六名进步青年到上海外国语学校学习俄语,然后赴俄国留学。

  关于当前的,是和驱张运动一脉相承而来的湖南自治运动。这是毛泽东回长沙后投入的第二件大事。

  当时的中国,北洋军阀政府腐败而又专横,打着“武力统一”的旗号,连年发动对南方的征伐战争,许多人自然把希望寄托在地方自治或联省自治上面。

  李大钊、陈独秀等也曾表示赞同。

  李大钊甚至说过:“依我看来,非行联治主义,不能改造中国。”①

  这种流行的政治主张对毛泽东的影响是不小的。

  在北京,他就同罗章龙讨论过,想把湖南搞成中国的先进地区,就像西方古希腊的斯巴达、德国的普鲁士那样。

  从上海回湖南后,尽管他已向马克思主义急速转变,但对社会改良的手段仍抱有某些期望。不在实践中尝试一下,人们是很难轻易放弃自己选择过的思想武器的。

  毛泽东回到湖南后,曾在七月九日给胡适的信中兴奋地说:“湘自张去,气象一新,教育界颇有蓬勃之象。”

  七月二十二日,新任湖南督军的谭延闿发表了被称为各省自治运动“嚆矢”的“祃电”,声称将采取“湖南自治”、“还政于民”的政策。他的目的是笼络人心,维护他还没有巩固的统治,抵制北洋军阀政府的再度干预。

  但湖南社会各界,由于长期深受北洋军阀之苦,由于谭延闿当时打着反对北洋军阀的旗号,作出一些开明的姿态,再加上毛泽东等此前对湖南自治的广泛宣传,许多人对谭的诺言寄予很大希望。各种社团和知识界人士纷纷发表主张,提倡“民治主义”、“湖南自治”。

  谭延闿发表“祃电”时,毛泽东正在韶山乡下休息。

  九月一日,他赶回长沙,立即参加湖南自治的讨论。一个多月时间里,他个人或联名在长沙《大公报》和上海的报纸上连续发表十四篇文章,系统地提出实现湖南自治的具体主张。

  谭延闿宣布湖南自治,有意把“湘人治湘”和“湘人自治”相混淆,实质是想借湖南人的家乡观念,为他们这批本省籍的官僚政客包办湖南政治开路。

  毛泽东提出,湖南人民要求的,不是“湘人治湘”,而是“湘人自治”。因为“湘人治湘”是“把少数特殊人做治者,把一般平民做被治者;把治者做主人,把被治者做奴隶。”他要求把“湖南自治”搞成发自下层的政治运动。他心目中的榜样是俄国,“俄国的政治全是俄国的工人农人在那里办理”①。

  湘人自治采取什么形式呢?毛泽东设想了一个“湖南共和国”的方案。

  他说:我们主张“湖南国”的人,并不是一定要在字面上改一个名称,“只是要得到一种‘全自治’,而不以仅仅得到‘半自治’为满足。”

  他觉得实行全国总建设一时还完全无望,最好的办法是“索性分裂去谋各省的分建设”,先和正处于混乱中的“大中国”脱钩,待十年二十年各国“分建设”好了,再搞“彻底的总革命”。

  “这实是进于总解决的一个紧要手段。”④

  毛泽东号召湖南带个头,率先建立“湖南共和国”。

  他认为,湖南在驱张成功后,已经摆脱了北洋军阀的统治,有可能率先这样去做。

  他设想:在这个国家里,废除军阀统治,建立以民为主的真政府。自办银行,自置实业,自搞教育,健全县、乡自治机关,成立工会、农会,保障人民集会、结社、言论、出版自由权利,等等。

  毛泽东这种近乎惊世骇俗的构想是大胆的,但又是空想的。

  它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毛泽东思想上还存在的内在矛盾:这个用来率先示范的“湖南共和国”其实近似一种放大了的“新村”;由各种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联合起来,用舆论的力量来推动谭延闿实行湖南自治,又近似他在《湘江评论》创刊宣言中所鼓吹的“呼声革命”。只要有机会,他都还想试一试。

  湖南自治的舆论声势已成。毛泽东希望能进一步推动起一种实际的社会运动。

  与此同时,谭延闿也担心呼声日高的自治运动发展下去后,他会控制不住,就匆忙地在九月十三日召集“自治会议”,决定由省政府和省议会各推举若干人充任“湖南自治会”的起草员,来草拟一部“省宪法”,然后召开制宪会议。

  毛泽东当然不能罢手。形势的发展,迫使他越来越深地卷入到实际运动中去。

  谭延闿官办自治的方案刚发表,毛泽东、彭璜和《大公报》主编龙兼公就动议搞一个民办自治的文件。稿成后题为《由“湖南革命政府”召集“湖南人民宪法会议”制定“湖南宪法”以建设“新湖南”之建议》。

  这个文件利用谭延闿原来所作的开明姿态,承认谭延闿为首的湖南省政府“实在是一个革命政府”,认为在这“千载一时的机会”,由这个政府召开人民宪法会议是比较现实的。

  同时提出:人民宪法会议代表,必须实行直接的平等的选举,每五万人中产生一个。由人民宪法会议制定宪法,根据宪法产生正式的湖南议会、湖南政府以及县、区、乡自治机关。至此,“新的湖南乃建设告成”。

  这个文件于十月五日至六日在长沙《大公报》上公开发表,签名者达三百七十七人,几天后增加到四百三十六人。毛泽东为实施这个文件多方筹划奔走。

  七日,他参加湖南学联召开的省城各团体、各报馆代表联席会议,决定双十节举行自治运动游行请愿,推举龙兼公、毛泽东起草《请愿书》。

  八日,他又出席省教育会召集的“第二次筹备自治运动之各界联系会议”,到会代表四百三十六人,由毛泽东担任主席,详细讨论了宪法会议选举和组织法要点,并推举方维夏等将讨论结果提交湖南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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