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梦露把贼打跑了

When life can be fun, keep it fun. When it can‘t, make it f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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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内,徐梦露的单位地处闹市,酒家服装店林立,真是不愁吃不愁穿,愁的是腰包鼓不鼓,兜里的资金雄厚不雄厚。

刚开始徐梦露人生经验不足,经不起美食和时尚的诱惑,欲望战胜理智,出手阔绰,挥霍无度,很快徐梦露身上的膘和橱子里的服装与日俱增,而辛苦挣来的银子还没捂热又拱手奉献出去。痛定思痛,徐梦露唯一能做到的就是出门不带钱。没钱能干什么?可以,一饱眼福。

每每下班,徐梦露便徜徉在各服装店,流连忘返,过足眼瘾心瘾。路过飘出阵阵饭菜香味的饭店,目不斜视,狠狠地吸几口气,再狠狠地吞几口口水,扬长而过。

话说那一日,徐梦露走出单位大门,包里兜里检查一遍,只找到一块三毛钱,这绝对是逛店的良机。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一转身拐进一家服装店。

店里红男绿女穿梭往来好不热闹,可徐梦露一直觉得有一双眼睛追随着她。徐梦露想,没道理啊?比年龄,自己好像最老,比相貌,自己好像最丑,难道今天太阳从西边升起遇到知音了?老天开眼了,百年不遇,千年等一回啊!

随着徐梦露在店里的游走,逐渐地这双眼睛移到徐梦露的身边,那是一个个子不高的近40的中年男子。徐梦露看衣服,他搬几条裤子在一旁;徐梦露看裤子,他放几件衣服在一边。徐梦露觉得此男不像是吃豆腐男,那是什么男?心里警觉几分。

一眨眼,身边不见了跟屁虫。徐梦露环视一圈,没见踪影。正奇怪着,觉得挂在肩上的巨大包有点异样,低头一看,那个男子一边抬头盯着徐梦露,一边在开包,右手食指及中指已夹出大包里的小钱包,一见偷窃行为败露,那男贼放下到手的猎物,直起身要跑。

徐梦露厉声质问:“你干什么?” 徐梦露恼火万丈,出手重重地给这小偷当胸一拳,贼说:“我放回去了。”转身欲逃,徐梦露又奋不顾身地扑上前去往那贼背上猛砸了一拳。贼撒腿跑,徐梦露后面紧追不放。遗憾那贼早做好逃跑的准备,在店外停放一电动自行车,没上锁,一出门骑上一溜烟了无踪影。

店里的人告诉徐梦露,她一进店,那贼就盯上她了。他们还认为徐梦露与那贼是一对儿。

后来,再进这家店,店员们向他人介绍徐梦露:这就是把贼打跑的那个女的。


读文学城尹文
基本职业训练》联想到的徐梦露与贼做‘殊死搏斗’的故事。


子夏浮云 发表评论于
梦露越来越生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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