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其 - 我亲爱的伙伴 (图)

生活是一次又一次的经历,愿与你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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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这篇文章是1994年写的,当时刊登在墨尔本的华人报纸大华时代>上。现在回头看看,阿其的形像仍然是那么清晰。

 

阿其 - 我亲爱的伙伴

记得出国前在报上曾读到一篇文章,是关于西方人是如何对待狗的,作者以一种厌恶的口气描写,说到他如何看见狗与主人同在一张桌子甚至同在一个盘子里吃饭;狗如何在超级市场大行其道,在街上到处留下它的标记,等等。

中国人似乎是向来不喜欢狗 (除非它在盘子里),说起狗来也没有什么好听的话,我们常用狗来比喻坏人,什么狗东西 狗腿子 ,以至于狗娘养的

我对狗没有偏见,不讨厌,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好感 - 直到有一天遇见阿其(Archie) 。阿其使我对西方人爱狗的心理有了了解,也使我从此以后爱上了狗。

一天下午,老公在一年没有找到一份工作之后,兴冲冲地对我说: 我找到一份活儿,你猜猜是什么?

我斜眼盯了他一下,没说话。他说:

溜狗!

我没好气地对他说: 你恐怕只配找这样的活儿!。我当他是开玩笑,天底下哪有这样的差事!

当时我们俩对这份活儿都有看法,我丈夫堂堂五尺大汉,国内名牌大学硕士毕业生,到国外来屈就替人溜狗,这叫我们对朋友,家人如何提起?!可是生活毕竟是生活,我们要吃饭要付房租阿,又有什么办法呢?

我们溜的这条狗名叫阿其(Archie), Tomlinson,因为他的主人姓这个姓。老Tomlinson先生手脚不灵活,长期糖尿病到最后已是用拐杖走路,老伴儿去世,儿子另立家庭,家中无人了。为了不让狗寂寞和锻炼,老先生特意花钱请人溜狗。

阿其是一条纯种英国牧羊狗叫Airedale Terrier(Tomlinson是英国人),初见他时,我们俩都不喜欢他,他长得非常奇怪,我们从来都没有在街上看到过这种狗,他浑身上下长满密密的卷屈的毛,四肢是金黄色,背上是黑色。他的毛象人的头发一样一辈子在不断地长,老Tomlinson每隔几个月就得送他到狗专家那剪一次毛,有时候他的毛太长了,耷拉到眼睛上,嘴四周象长胡子,看上去象武侠小说中住在森山老林中的白发魔人,远远地看他象一条用稻草扎的稻草狗。我们开始都觉得他很难看。

由于丈夫学业越来越重,渐渐地,溜狗便成了我的差事。每天下午下班后,我总是直接到阿其家,带他到附近的公园走一圈,然后再回家。久而久之,阿其成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他给我们的家庭生活增加了一个乐趣。 今天阿其怎么样?几乎成了我们每天晚饭桌上的话题。

中国人也有说狗好话的时候, 狗不嫌家贫。这句话在我认识阿其后更加体会了它的含义。我管我们如何对待阿其,有时候他不听话拼命骂他,甚至踢他(当然是做做样子) ,或者是心情不好不理睬他,他都是一心一意喜欢你,围着你转。

每次只要听到我开前院铁门的声音,阿其都会马上大声叫着冲到后院栅栏前,把脚支在栅栏门上,从缝隙中看着我,一动不动,我可以感觉到他全身的肌肉都又因为兴奋而蹦得紧紧的。打开后门进去,他整个儿会朝你扑过来,如果你不推开他,他会用舌头把你添个够,弄得你满身满脸都是他的口水。

在公园里,阿其不是一条很听话的狗,他不象奇特的狗。放开绳子还会跟在主人身边,或者跑开一会就回来。阿其,如果你把他放开,他会跑得飞快,转眼间就跑得无影无踪。因此我不敢放开他,倒不是怕他不会回家,他认识自己的家门,而是怕他被车撞到。我们也从不担心他会伤害其他过路人或孩子,阿其是一条十分友善的狗,从不向生人做任何不友好的表示,想反,他对任何人都非常热情,象是人之间的使者。后来我们看到书中介绍,才知道象阿其这样的狗,原来是英国北方的牧羊狗,他浑身充满劲儿,而且生性不驯服,他需要洒腿跑个痛快,才能安静下来。

知道他的习性后,我经常牵着他在公园跑,突然之间,我发现他跑路的姿势相当漂亮,象马一样,他可以四蹄腾空,一跃一跃的。公园里有低矮的栏杆,我便训练他跳栏杆,他可以轻松地一跃而过。

有时候跑累了,我们便坐在草地上,阿其坐在我身边,我用手慢慢地摸着他的头和背,不时地,我会对他说些话,他就用眼睛看着我,静静地听着,他似乎全懂一样。

阿其也有让人生气的时候,他不喜欢走老路,喜欢冒险,马路这边走过了,他就要到马路对面去,这时候的他会非常固执,你怎么拉他,他都不走,他会象牛一样用四肢撑着地,你往前拉,他往后拽,还侧着眼睛看着你,那驾驶仿佛在说: 我就不走,看你怎样?。往往这时候我只好妥协,让他带路,他也是个有生命的东西阿,也有自己的个性。

我再也不觉得阿其难看了,我觉得他很可爱,他的可爱在他那不驯服的个性,和他那愣愣地,盯着看你的样子。事实上,阿其在西方人眼里是只很漂亮的狗,在公园里我不时碰到别人向我赞美:”He is gorgeous!”, 有一次一个女孩羡慕地对我说:“You are so lucky.” 

阿其成了我生活中的一个好夥伴,他完全懂得我的心情,有时候我装不高兴,他也会看得出,一个劲地拿脑袋在我腿上磨来磨去。

就这样,一晃两年过去了。

今年夏初,我突然发现阿其鼻子上有皮肤脱落下来,看上去是皮肤过敏或是湿疹之类的,他不时地用鼻子在树干山摩擦,似是很痒。主人请我带他去看兽医,医生把他的皮肤割下一小块拿去化验,结果检查不出有什么异常病变,便给阿其一些可的忪之类的止痒消炎药吃。

两个月过去了,阿其的皮肤一点没见好,相反,药物对他的副作用却是非常,短短的两个月内,阿其由一只活被蹦乱跳的青年,变成一条老太龙钟的老狗,他的眼睛已不再那么清澈,总是泪水汪汪的,走路的姿态也不象以前那样矫健,他已很少跑了,对新鲜事物也不象以前那样感兴趣。我心里非常着急,怎么这里的兽医连这样简单(在我看来) 的皮肤病都无法医治。我几乎天天给阿其洗脸,每隔几天就便给他洗一次澡,希望通过我的精心护理他的皮肤会一天天好起来,停止吃那该死的缩短他寿命的药,我甚至给家里写信,让家人在中国给买些治皮肤的外用药。然而,信还没发走,便听到了不幸的消息。

前天晚上,老Tomlinson的儿子突然给我打电话,说阿其已经让动物诊所带走了,并经Tomlinson的同意,让他永远不再受折磨了。我听了以后,呆得说不出话来,怎么回事?前天他还好好的呢?虽然他的皮肤有点粗糙,可除此之外他还是一只很健康的狗阿?为什么不再医治?为什么这么突然?为什么不征求一下我们的意见?我知道我们不是他的主人,可好歹我们也溜了他两年了阿!

一切都晚了。阿其已经永远闭上他的眼睛。我去看老Tomlinson。走进他家的院子,再也听不到阿其那兴奋的叫声,看不到他那期待的眼睛。院子里静悄悄的,风吹来的落叶,洒满了他家的院子。往日的阿其,就会踩着这满地的落叶兴冲冲地冲出大门的。我的眼泪夺眶而出,阿其啊阿其,你为什么就这样突然地消失了?

不用说,老Tomlinson先生是最悲痛的人了,阿其跟了他十年,从他还是一个小baby开始,Tomlinson就照顾他了,在他手脚还灵活时,是他每天带他去散步,太太去世,儿子结婚,家里只剩下他自己,阿其是他生活的伴侣,他每天坐在厨房餐桌看书,阿其就躺在他脚下,日夜如此。如果不是为了阿其,Tomlinson也不会请我们来溜他,结速阿其的生命,我想他也是不得已的,他是不忍看阿其折磨下去。

Tomlinson家出来,往日,阿其都会站在栅栏后面,双脚扒在门上,恋恋不舍地目送我离去,直到我消失在大门外。今天,对着空落落的后院,我忍不住仍象往常一样说一声:再见,阿其! 

 

写于一九九四年夏,墨尔本

冰柔 发表评论于
来到你的领地,再次感受你的感受,和上次又是不同的感觉.每一次都有新的触动,这些在心里默默地沉积.欣赏和走进你的思想,走进你的快乐和感伤,一起怀想,一起寻找旧日的点滴哀伤.
piao11 发表评论于
回复janex的评论:
你说的这个“过了时候现在写不出了”就是写作灵感吧。。。:)

这篇阿其写的真好
期待MM佳作。。。

janex 发表评论于
回复piao11的评论:
谢谢你,飘,看了你的文章“文章是写出来的”,我立刻想到这篇狗的旧文,写文章除了要有感觉(灵感)外,时机也很重要,如果让我现在写阿其,可能就写不出这样了,记忆尤在,感觉已不那么鲜明,这是岁月给我们的礼物,我对JK 也这么说,记忆不会消失,疼痛会慢慢减轻(文革)。我还有几篇久文,有时机会贴出来,谢谢来访。
piao11 发表评论于
janex ,我知道你的心情,别说照顾了他2年了,我家的露嘎我才抱回来半年,已经觉得离不开了。。。。

文章写得真好
感动你的善良和爱心!

希望阿其天堂也快乐!
早上看了
我就在送孩子上学的路上给他们讲了这个阿其的故事。。。
janex 发表评论于
谢谢你,JK,可能真实的感觉是可以感动人的吧,当时确实是很伤心。
jk 发表评论于
写得真诚感人,令人不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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