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美多年。140 已批,485去年10月递,同时申请AP和EAD.可EAD一直没用。我的身份是H1B.几年前与前妻美国离婚,今年春节回国再婚,并直接以AP回美。我们是经亲友介绍,了解近一年才结婚。现妻与继女三月签证遭拒。4月妻单人再签H4,又遭据,仍是214B.
不是说H4 可以有due intent? 是不是签证太快了?有没有H4签证次数与间隔时间限制?
是不是我得回去携签?是不是我要出境到墨西哥"激活"我的H1签证?
是不是签证官不清楚我的身份,AOS或H1B?该签证官反复询问我的绿卡拿到没有。
万分感谢各位大侠出手相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