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大学生孙志刚在收容所被打死案


愤青老师上课提到了孙志刚,

才知道有这么样的一个案子发生在社会上。

引起了我们的关注,

回来上网搜了一下,

慢慢了解了他的死,

一般,如果是外乡人去别的城市长期住,都需要办理暂住证,

不然晚上出行的时候容易被公安部门逮住,

需要交钱保释的,

这是在广东那些天渡寒假的时候,妈妈跟我说过,让我晚上别到处跑。

因为公安人员需要额外收入,这也是其中一种。

背景:

孙志刚,男,今年27岁,刚从大学毕业两年。

刚来广州,孙志刚还没办理暂住证。

2003年3月17日晚10点,他像往常一样出门去上网。在其后的3天中,他经历了此前不曾去过的3个地方:广州黄村街派出所、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和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

        3月17日:在广州街头被带至黄村街派出所

  3月18日:被派出所送往广州收容遣送中转站

  3月18日:被收容站送往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

  3月20日:救治站宣布事主不治

  4月18日:尸检结果表明,事主死前72小时曾遭毒打

现在的年轻人,现在的公安机关,

一句话:一个比一个拽!

现在的人都喜欢听奉承话,
孙志刚应该算是年轻气盛,
心里有什么就想说什么,不小心惹怒了那些收容所的人。
三天,三天他遭受了什么待遇,没人能说出来,
一个年轻的大学生,就被打死了,仅仅只是没有暂住证吗?
现在的他,
在天堂,
应该不需要出示暂住证了吧!
这应该只是这样例子里的一个,
不知道有多少的人也是因为没有暂住证,不会讨好公安部门,
遭受不能说的刑罚。
老师说,
现在的社会很黑暗,
公安机关更是如此,
病态的社会,
我们要好自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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