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葱岁月



想起陆俊,也就想起大学里的一件趣事。

记得是一个夏天的下午,我们几个都在寝室,好像是午休时间吧。就听到窗外一个女生的声音,“陆俊。”一个女生在楼下喊,我们几个男生却都笑倒在床上。“小n又来了。”小n并不是一个固定的称谓,只不过找陆俊的女生比较多,大家都冠之以n,反正是从来没数过。陆俊是一个高大英俊的男生,说话不多,有一点像许文强。后来大家都叫他“文哥”,他的真名倒是被很多人忘了。

陆俊一皱眉,沉默了一会,说到,“老七,你去跟她说。就说我不在。”老七向来做事认真,鼻子上架着瓶子底一样厚的眼镜片,“这样不好吧,”他一本正经地说,“让人家白跑一趟。”听到这话,我们再次笑倒。最后,我只好爬起来,对着窗户大喊一声,“陆俊不在。”

陆俊是我的中学同学,也是我的大学同学。同学这么多年,反倒有些疏远,可能是彼此太熟悉了。中学时因为个子高,他总是坐在最后一排。班主任把好学生全都调到前排去,也曾经想调他。他总是以个子高,挡人家的视线为由回避了。陆俊喜欢上课画素描,而且画得很入神。他的画有点像旦宅画的红楼梦中的人物,有一种恬淡的美。有一张画是现代的女孩,画得非常细致,我对他说,这幅画得最好。他听到很高兴,一来二去,也就渐渐地跟他成为了朋友。

陆俊喜欢范雅文,这是路人皆知的事情。有一次范雅文过生日,他把大家都叫到一个餐厅里,装作偶然相遇,他自己呢,买了一个巨大的绒毛熊;然后让一个女生给范雅文打电话,邀她过来。当范雅文犹犹豫豫地出现在餐厅门口时,我们一个个地过去祝她生日快乐。她最后才看到陆俊,也终于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当然,就像所有的高中故事一样,两人最终也是劳燕分飞。

大学毕业以后,陆俊到一家建筑设计院工作。不久以后就辞职下海,建立了自己的室内装修公司。当时正赶上房地产热,他工作努力,短短五六年的功夫,公司就已经有五六十人了。他是我们这些人中第一个开上宝马的。都毕业这么多年了,他条件很不错,可是一直没听他说起过女朋友。他很要强,总是雄心勃勃地说,等以后他也要到美国来发展。我们都嘲笑他,“难道过来搞装修?美国的房子都是装修好的。你还是为我们建设民主富强的社会主义祖国吧。”

前几年老七回国,回来后跟我们说,文哥死了。我们都很惊讶,以他的个性,怎么可能?老七说到,文哥最后就死在那辆宝马上。有一天他开车,被另外一辆车蹭到了。从来没见过文哥那样生气,他上去就跟人家吵架。那个人叫来一帮人,打断了文哥的颈动脉,流了满地的血,还没送到医院就不行了。陆俊死的时候还不到30岁。

-----------------------

这件事我们没有和cat提起过。cat就是范雅文,她是大三的时候跟父母移民到美国的来。她的英文名字是catherine,因为某人说过她的样子有点像zeta jones。但我们都管她叫cat。一是因为亲切,二是因为女人就是猫。她在UCLA读书的时候跟一个美裔香港人住在一起。我们都说,cat绑了个老外。她听到了,冷冷地说,是香港人。我们马上改口,还是cat统战工作做得好。她的男友反正不懂普通话,所以也没有关系。

cat毕业了,虽然家在westwood,她自己却一个人搬到riverside去。一次约好到一个English Tea的Teahouse去喝下午茶。她姗姗来迟,进门的时候都有点不敢认她。她比以前胖了不少,手里勾着个coach手袋,一件BCBG的上衣和一条灰裤子。隔着老远,我对她一招手,“这呢。”她走过来,笑道,“还是你们京腔京韵”。她的身上散发着chanel香水冷冷的香味。当时的流行话题就是买车,谁要是配了Toyota camry,顿时会招来大家的嗤之以鼻,按原话说就是没品。谈着谈着就谈到BMW 325i,男士们都很喜欢,主要是做工细腻,线条流畅。cat在旁边说到,“我在高中的时候就喜欢BMW的车型了。能开上BMW是我那时的一个人生梦想。”有人插嘴到,“你9岁的时候还喜欢《倾城之恋》呢。”喜欢《倾城之恋》也是有典故的。那时刚开始流行读张爱玲的小说,她说,她9岁的时候就读过,喜欢“死生契阔,与子成悦。”里面的悲凉。有时在大楼里看闹市街头,她就有这种感觉,茫茫中不知道自己的命运会是怎样。大家都笑她情窦开得比较早,我也笑着打圆场,说到,“女生是比男生要细腻一点,懂事的早一点。”

她在riverside的时候,有时会打电话给我。谈到过去的悠悠往事,谈到自己现在的生活。有时她也会抱怨一下。“那个香港人一点都不理解我。他家也就是有点钱,97之前跑到这边来了。每天就是算计钱、钱、钱,中国字都不认识。我要是在北京,找一个高大英俊的人爱我,很容易,怎么也不会跟他。”我笑了笑,问她,“陆俊不是挺好的?你们那会儿是怎么回事?”她缓缓地说到,“他父母只是工人,而且我要出国。”隔了一会儿,她又说到,“过去的快乐日子里倒总是有他。我17岁那年生日,没想到他会给我带来那样的惊喜。”我跟她说,“那是因为他爱你。”她叹了口气,说到:“你又怎么知道?也许他只是爱上了这种爱的感觉。”

再次见到cat,是给她的小女儿过百日。她的大儿子已经4岁了,我们去的人多,很热闹,小孩就在房间里跑来跑去。客厅的一个角落里挂着一张铅笔素描,嵌在Walmart买到的那种油画画框里,似曾相识。我们用英语跟她老公聊了聊美国大选的走向,她老公一边说话,一边调了一下孩子的躺椅。看到我在看他,他说到,“She likes the fan.” 然后顺着小孩眼睛的方向看了看天花板上转动的电扇。我冲他笑了笑。吃饭的时候,大家在一起谈谈最近的电影。小孩子还在跑来跑去,cat对孩子招了招手,轻声说到,“俊儿,乖,不要跑了。咱们一起静静地吃点饭吧。”

听到这话,我心中一跳。看到眼前的孩子,顿时觉得属于我们的那个青葱岁月终于一去不复返了。


ASPENHSU 发表评论于
送你張PP﹐放在這兒正合適﹕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902&postID=867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