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豁出去了, 再说一说俺的卖房经纪

首先声明这是俺自己不懂条文被忽悠了,大家从中吸取教训就是了。

2005年初,俺在山上买了一度假房,夏天看雨,冬天看雪,好不惬意! 可 每月付1600多刀,也就是周末去呆一两天,实在是不划算,觉得自己还没到那个级别。

到了06年初,俺想买栋崭新的房子住住过过隐, 也算没白活了半辈子。说买就买,交了5000刀定金,隔三差五就到那工地看看, 那房子可是俺亲眼看着一点一点长高的啊。

房子押金都交了,这down pay还没有着落哩 ! 把山上的那房子卖了不就有了吗?  于是给帮买那栋房子的realtor (这回儿不是香港人,是美国人)打电话,挂牌! 那realtor帮俺买的,现在又要帮俺卖,这一进一处可是赚不少钱的啊。可这realtor也太贪心,对俺说: 我们全权代理, 让买房子的直接找我们,不要buyer's agent, 我们只收你5% 费用。Good deal!  随后,那些表格她指哪俺签哪,谁有功夫仔细看那玩意儿?

一个月,两个月, 三个月过去了,没有人给offer. 降了1万五还是没人理,俺那个急啊! 新房子快要盖好了,旧房子还没卖掉,建筑商天天催,要签最后合同。一天朋友打电话问我: 你的房子卖掉了? 我说:卖掉就好了! 朋友说, 没卖掉MLS上怎么没有你的房子?  我问MLS是啥东东? 朋友解释了半天我才弄明白。

第二天我便气乎乎地去找那realtor, 为啥不把我的房子也放到那MLS上去, I don't need that 1%! 那realtor还不错, 说我们马上就放上去。不到两个礼拜,另一个公司的agent便领人来看房子了,经过几个回合房子基本上按listing price卖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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