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欧盟宪法的进程看西方的假“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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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不断扩展,是欧洲所有国家的政治家们最热衷的一件大事。为了让欧盟国家总体事务更像一个“统一”的整体运行,政治家们致力于制定一部欧盟宪法。但是,由于欧盟内各个国际的政治经济利益不同,要在欧盟宪法宪法上达成一致意见,是极其不容易的。可是,那些“不屈不饶”的政客们还是做成了这件事,起码,各国的政府首脑签署同意了。

实际上,三年前,欧盟25个成员国的领导人在罗马签署了《欧盟宪法条约》。法国和荷兰是欧盟的创始国,一直被认为是欧盟的积极支持者,而《宪法》这两国的全民公决中否定了。欧洲的国家很讲“民主”,所以,政客们对罗马条约进行了修改,前一阵子,各国的政府首脑终于达成了所谓的里斯本条约,连之前一直持反对意见的波兰政府也签字了。

欧洲的政治家们如此顺应民意,怎么还有假“民主”这么一说呢?这个“假”就在于里斯本条约的“批准程序”上。条约的这个条约生效与否,取决于全体成员国一致同意。哪怕只有一个成员国不同意,里斯本欧盟改革条约就不能生效。上一次就是这种结果。这一次,欧盟范围内除爱尔兰外,所有国家都不采取公民表决,而是用议会批准的程序。为什么要这样做?因为那些政客们知道,公民表决方式的结果一定会像上次一样,是否定的。于是,他们就钻本国法律的空子,剥夺了公民的表决权。如此重大的事件,政客们竟然可以不去听取民众的意见就做出决定,让人不得不怀疑“民主”国家的法律到底赋予人民多少权力。

如果这种“践踏民主”的事发生在中国,肯定会引起西方媒体的大肆攻击。但西方媒体只放了几声冷枪,就停火了,可见这“媒体自由”只是空话一句而已,这自当别论。天王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爱尔兰由于本国法律的要求,必须采用公民表决的方式,而爱尔兰人就坚定地否决了里斯本条约。我们擦亮眼睛,看那些高唱“民主”的欧洲政客如何表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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