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狱中狱,囚中囚(1)

我是一个孤独的流亡者,我以最质朴的笔记录我的一段过去,或许正如我的作品名一样,我将在孤独中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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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 年,是我生命中的黑色之年。这一年发生了几件大事,除了邓二世之死让我高兴了一分钟外,其他事情都给我留下了难忘的伤痛。

2 月 19 日,中国最后一个政治强人邓小平去逝。说实话,我对邓怀着一种十分复杂的感情,他的死我只高兴了一分钟。邓小平在 89 年时残酷镇压学生运动,如果不是他,我也不可能进到监狱,这是他永远清洗不掉的污名。但是他主政期间坚持经济改革,将贫穷落后的中国初步带上一条富裕之路。历史是公正的,人民也是公正的,人民不会忘记邓小平的罪恶,但同样不会忘记他的功绩。

7 月 1 日,香港回归共产党统治,一个繁荣倡盛的国际金融中心开始走向衰落。同时,世界上又多了 600 万人生活在共产主义集权统治的阴影下。从此,本来就不是十分充分的民主、自由将在香港这块土地上荡然无存。

8 月 7 日,胡亚明无端遭到狱警殴打,一代大侠身心受到严重摧残,萌生报复社会的思想。

8 月 31 日,二十世纪最美丽的女人、全世界男人的梦中情人戴安娜王妃魂断巴黎,令无数痴情男儿痛不欲生,顿觉没有戴妃的世界真是了无生趣。戴妃之死,再次印证了红颜命薄的铁律。

9 月 14 日,中共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如召开,江泽民的统治地位得到稳固,他将把中国这条破船开向何方,目前还不明朗。江泽民是个勃历日涅夫式的人物,平庸而无个性,他不可能开创一个新世界。第三号人物朱镕基性格鲜明,可惜年龄太大,也不可能成为新世界的开创者。

凭心而论,小报室那几年的生活,还算不上严格意义上的牢狱生活。如果我不被下放到五中队,可能永远不了解监狱的残酷和无情。打个不恰当的比喻,如果说小报室是中央机关,五中队就是贫困的边远贫困山区。渭南监狱对外称渭南锅炉厂,在押囚犯近三千人,编为 11 个中队,除入监队和一个后勤中队外,其余为生产中队。我入监初期,共有 6 个中队参加锅炉生产。由于该监产品老化、陈旧,销路不畅,只好不断将锅炉生产人员缩编,我调到五中队那年,参加锅炉生产的只有 3 个中队了,其余中队自谋生路,什么缝纫、卷花炮、糊包装盒等,只要能挣钱的活都接,这就是所谓的对外加工。对外加工的绝大多数都是外贸产品,如缝制的棉手套、方垫等是出口欧盟的产品,香料盒是出口美国的产品。这些国家一方面呼吁中国政府改善人权,另一方面又公然接受中国的劳改产品。我们为了加工这些产品,每天劳作十五、六个小时,常年得不到休息,比“血腥”资本主义时期的工人还要悲惨万分。由于这些产品的灰尘很大,犯人又没有任何保护措施,不少人都得了肺结核等传染性疾病,每年都有不少人为此丧命。我在五中队仅呆了一年半,却有三个囚犯患病后得不到及时治疗而死亡。我们的民运人士,不鼓动国人起来争取和捍卫自己的权利,却指望外国政府出面干涉,迫使中国政府改善人权。我毫不怀疑美国等西方国家国内人民能享受到比较充分的民主、自由,这些国家的人民也真诚关心中国人民的命运和处境。这些国家的政府迫于国内舆论的压力,也伪装出一副关心中国人权的样子,其实他们最关心的还是如何同中国做生意。去年( 1997 年),欧盟出于商业利益的考虑,不是已经放弃了在联合国人权大会上指控中国政府了吗?今年( 1998 年),美国出于同样的目的,也不准备继续指控中国。中国的人权状况真的已经改善得无可指责了吗?否!全国的情况我不了解,但就在美国国务院的《人权报告》宣称中国人权状况有了明显改善的 1997 年,渭南监狱囚犯的劳动强度比往年增大,劳动时间也大大延长,数百人无端遭受狱警殴打,殴打后留下明显伤痕的超过百人, 18 人患病后因得不到及时治疗死亡。与此同时,又有多达 20 多个有关系的犯人无任何病痛,却被保外就医。因此监狱流传一句顺口溜:“死的都是有病的,保外都是有钱的。”如此多的侵犯人权的事实,能说明中办权状况有了明显改善吗?美国政府哪里是人权的保护者,分明就是助纣为虐嘛!

总之,无论是美国还是欧盟,他们眼里只有贸易和金钱,至于中国人民,特别是中国的异议分子,不过是他们谈判桌上的筹码而已。他们不会,也没有兴趣关心中国的人权状况。

到五中队之前,我从未参加过真正意义上的体力劳动。他们善意地将我安排到劳动量相对较轻的裁剪房,我的任务是将经过粗加工的带一层棉花的布料平铺在工作台上,以备裁剪。工作台宽约 2 米、长约 20 米,我和另外一个人配合,他将整捆布料展开,我从这端拉到另一端,然后调整、对端,如此这般,每次铺 15—20 层,最上层的布料已经事先画好裁剪线,我们叫铺一板活。铺一板活大约需要 30 分钟,裁剪人员用一把巨大的机器剪沿画好的裁剪线裁剪,他操作时我们可以休息一会儿,裁剪完后立即铺下板活,平常每天铺 10 板活,厂家催得紧时得铺 15—20 板活。这个活看似轻松,但是每天都得干 10 多个小时,活催得紧的时候得干 20 多个小时,同我在小报室每天大部分时间都在品茶、看报的惬意日子比起来,可谓天壤之别了。而且这个活很脏,特别是天热的时候,工房里棉花絮子和尘土四处飞扬,沾到身上,钻到鼻孔里都很难受。但是同缝纫车间比起来,我们的劳动强度不算大,生产环境也比他们好得多。缝纫车间密密麻麻排列着几十台手工缝纫机,两个人操作一台机器,负责踩踏机器的称为主工,负责递材料和将加工好的成品码好的称为副工,车间里除了机器和码放得比人还高的原材料和成品,完全没有人活动的空间。通常情况下,犯人早晨 7 点就得开工,一直要干到晚上 11 、 2 点才收工,干到凌晨 3 、 4 点也是常有的事,三顿全在工房解决,每次吃饭时间只有 10 分钟,大小便必须向负责监工的犯人请假,每次不得超过 5 分钟,超过的轻则训斥,重则被扇耳光。夏季,车间内的气温高达摄氏 45 、 6 度,犯人频频昏倒,但只要死不了,醒来后就得继续干。看到这种情况,我曾在日记中悲哀地写道:“这群畜牲,除了任人宰割,还能作什么呢?中队这种作法已公然违反了《监狱法》和《劳动法》,但二百多号人居然没有一个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中国的犯人已经没有血性了,中国人更没有一点血性。我难道要为这样的人争取权利吗?一个不敢反抗的民族,除了灭亡外,还能有别的出路吗?”

我不为他人争取权利,但要学会保护自己。我于 1996 年 4 月 18 日调到五中队, 5 月 1 日中队安排我到裁剪房干活,当月底,我借口身体不适,装病逃避劳动, 8 月 2 日托了个关系住进监狱医院,一直到 10 月底才出院。出院后,我以病未痊愈为由,长期病休。我得到了暂时的安逸,但却招致中队干部的不满,为日后的“ 8 、 7 事件”埋下了祸根。因为我的抗拒劳动不仅损害了他们的根本利益,也起了一个很不好的示范效应。

其实我装病逃避劳动,也不仅仅是怕累怕脏,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是吃不饱。按《监狱法》规定,国家配给每名犯人每日的粮食为 500 克,在小报室时,因为没有参加体力劳动,这点粮食也就够吃了。但是到五中队后,突然参加繁重的体力劳动,饭量也随之大增,每顿都只能吃个半饥半饱,如果遇上加班,更是饿得饥肠辘辘。中队规定加班到 10 点以后可以发一包方便面,但是真想得到这包方便,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虽然缝纫组加班已是家常便饭,但我们裁剪组大多数时候恰好在 10 点以前就收工了,眼看就差那么 10 来分钟,却只能看到别的犯人拿着方便面流口水。如果偶尔得到一包,当天肯定要加班到 2 、 3 点钟才会收拾。其实,即使得到一包方便面,也只是聊胜于无,因为一包 70 克的方便面,对劳作了十多二十个小时的人来说,填到肚里可以说连一点感觉都没有。自己弄点吃的吧,又违反监规,被抓住了还得关禁闭。而且并不是每个犯人都能弄来吃的,大多数无钱、无关系的犯人,就只能忍饥挨饿了。

但是任何的高压政策都阻挡不了犯人们对饥饿的恐惧,为了填饱肚子,犯人想法设法避开监狱的检查设立小灶。当然,大多数犯人设立小灶是为了吃得饱一点,对那些红头犯人来说,设立小灶却是为了吃得更好一点。监狱大灶的饭菜质量实在是太差了,缺油少盐不说,还极不卫生,夏季一碗菜里能捡出五、六只死苍蝇,有时甚至能拔出一只死老鼠。监狱伙房的管理极为混乱,同时管理伙房的无论是干警还是犯人,都是能拿就拿,能占就占,也许把这种行为称为腐败并不恰当,顶多就是贪点小便宜吧!对一般狱警来说,管理伙房也算是肥差了,一年到头连吃带拿,家里都不用买一粒米、半根菜。这只是算顺便抹点没水,他们还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大捞好处。为了得到一点回扣,往往以高价购买质量低劣的粮食和蔬菜,粮食还罢了,有时购回的蔬菜已经腐烂得根本就不能吃了,只得整车倒掉。上行下效,干部如此,伙房的犯人也偷拿集体的东西同厂队的犯人倒片(倒片者,以物易物也)。由于层层盘剥,因此最后落到每个人碗里的东西就很少了。以吃肉为例,监狱建有一个养猪场,每星期吃一次肉,要杀 4—6 头大肥猪,净肉五百公斤左右,人均 200 余克,按理说也不算少了。实际上,我们碗里除了油水比平时稍多一点外,大多数时候都见不到一片肉,运气好的话可以吃到一、两片指甲盖大小的肥肉片。数百公斤肉哪去了?被贪污和偷吃了。多吃多占的第一道关口是养猪场的犯人,杀完猪后,干部将猪脚、猪尾、猪肝、猪腰等全部拿走,犯人则将猪血和内脏(俗称下水)统统瓜分。这些东西他们自己并不能吃完,多余的就拿来同其他犯人换烟抽,一副猪大肠可以换一条 20 元左右的烟。监狱流行一句笑话,说养猪场的猪既不长四肢,也没有内脏,就干干净净二百来斤肉,监狱应该将这项技术向全球推广。如果只是不长四肢和内脏,这些猪还算缺的零件不多,如果遇到贪心一点的干部,那些猪甚至连头都不长。这些肉送到伙房后,那里的管教干部又要分掉几百斤肉。也不怪他们贪,监狱干警的工资普遍都不高,也许他的家人同犯人一样,也是好久不知肉味了,全靠从我们口里克扣一点回去改善老婆孩子的生活啊!剩下七、八百斤肉也不可能全到犯人碗里,伙房的犯人还要偷走一部分,最后我们真正能吃到嘴里的,可能也就六、七百斤吧!所有这些情况,大家都心知肚明,监狱也试图制止,但却没有收到任何效果。因为这些被偷走的肉,不少已被送到监狱领导的家里,他们根本不敢认真查处。于是只好对犯人开刀,但是干部偷拿肉又必须经过犯人的手,这样一来,对犯人也不敢认真处理。伙房的犯人调度严金昌(一个中队管理生产安排的犯人被称为调度),进进出出的油、粮、菜都要经他之手,他在这个肥差上一干七、八年,每年都要捞上万元。谁说中国的监狱没有人权?坐牢都能挣这么多钱,西方的监狱行吗?监狱对他的劣迹也有耳闻,但他掌握着大量干部偷拿伙房物品的证据,同时又利用手中掌握的东西向权势人物行贿,虽然劣迹斑斑,却安然无恙,而且减刑时还要优先考虑他。这些只是浮出水面的东西,真正的大头还在水面下。

伙房如此,厂队的情况更有过之而无不及。掌管钢材的盗卖钢材,掌管外加工的将犯人的挣的钱装进自己的腰包。 1992 年,一台价值三十多万元的锅炉不冀而飞,这件事惊动了省劳改局,为此派专案组驻监调查。半个月后,专案组的调查结论是:因负责给锅炉编号的犯人工作上出差错,误将还未生产好的产品当成成品列在帐目上,事实上监狱并未丢失一台价值三十多万元的锅炉。这种调查结论,恐怕连调查人自己都不会相信,居然唐而皇之地上报省劳改局,而且劳改局居然还相信了。按照当年的刑法,盗窃三万元以上的公私财物即会被判处死刑,三十万元足可以将十个人送上路了,然而如此大案最后竟不了了之,只是那个所谓的失职犯人被关了禁闭,但是半年后就被假释了,而相关干警却毫发无损。事后,监狱普通狱警议论纷纷,说如果较起真来,监狱中层以上的干部至少有一半人应该判处死刑,其余的应判处十五年以上的徒刑。此话虽有夸大之嫌,却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我曾替他们算过一笔帐,他们中工资最高的只有八百元左右,其余的只有五、六百元,这样的工资只够勉强养家,但是监狱科级以上干部的家里装修都十分豪华,各种大型家电也应有尽有,大都数人家里都装了空调和程控电话。要知道,在我写写这本自述时,一部电话的初装费大约要五千元左右,相当于大多数干警一年的工资。只有三百余名干警的渭南监狱,据说拥资百万的不下十人。我搞不明白,靠挣几个死工资的公务员,是如何成为百万富翁的。在今天的中国,一百万仍是一笔相当大的财富。如果这些富翁们撰写一本《我是如何赚到一百万的》的书,定会成为最畅销的书。

(我将回国一段时间,可能暂时不能更新文章,敬请各位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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