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明与玫瑰

病人 旅程 误车 顺风 家明与玫瑰 含笑
别人的故事 楼上楼下 模特儿 重逢 母女  离婚

病人
   我每星期放了学都到医院去看他。
   这个星期三是非常冷的,因为天晴,所以没有下雪,可是草上都是雪白的地霜,脚踩在草上,草很脆的断下来,断下来,我一路上摧残着草地。路边的脏水都结成了冰,水是脏,冰却雪白透明,走过的时候,“咔嚓咔嚓”,像是踏破了薄玻璃。我穿得很暖,一件长大衣到足踝间,镶着皮草,连帽子,又加长羊毛巾,一身上下就只有一张脸露在空气外,可是鼻子失去了感觉。一路穿过公园慢慢的走,要四十五分钟呢。
  每个星期三,因为下午不必上课,我总是去医院看他的。其实我并不认识他,在圣诞节的时候。放假,我闲着没事做,故此学校的福利官介绍我到医院去,看看有什么可以帮医院做的。
  护士长叫我陪病人说话, 他们寂寞, 他们需要有人说几句活解解闷。她说:“在这间病房里,一共有六个病人,都是不治之症,迟早的问题了。你如果可以使他们开心一点,即使是高兴那么一阵子,上帝也是很感激的。”
  我当时汗毛站立,几乎要拔脚而逃,可是还是镇静下来了,那间房间并不大,躺着六个病人,都很健康的样子,老实说,比我还健康呢,并不见得有什么病容,而且都向我微笑,他们也有亲戚朋友坐在一角陪他们。医院里很暖和,他们穿着轻便的衣服。
  护士长跟我说:“你就在这里好了,汤姆的手不大好,你可以帮他写写信。”她拉我过去,“汤姆,看这位漂亮的中国姑娘。”
  汤姆抬起头来。他是一个年轻人。约莫二十一二岁的样子,一个非常温和的微笑,他躺在床上,伸出了他的手,我跟他握了一握。
  “我来看你的。”我说。
  “谢谢你。”他脸上一个平和的微笑,“吃苹果吗?”他问。
  我老实不客气的吃了起来。
  你知道,我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不怕传染,不怕死人,不怕黑,不怕鬼。一个人,时辰到了,就是到了。
  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
  我问护士长,“他自己知道吗?”
  护士长反问:“知道什么?”
  “知道他自己不长久了。”
  “当然知道,随时的事,大约在这一两个月内。”她若无其事的说。“你陪陪他吧,他没有亲戚朋友在此。”
  所以过了圣诞,我继续去看他。
  我们共渡了一个快乐的圣诞,我买了一瓶契安蒂白酒,偷偷的拿进医院,与他一起喝,送着芝士。我想,反正要死的人了,还这么小心干什么?
  他是一个愉快的人,很有幽默感,绝口不提他的病症,他请我写了圣诞卡,寄了出去,然后等着回应,可是他一张也没有收到。我买了一张给他。他还是很高兴的。
  我们说很多话,我告诉他我的童年,我的父母,我的兄弟,实际上我也是一个寂寞的人,很乐意星期三下午有一个人伴我说说话,聊聊天,他是一个可靠的人,至少他是不会失约的,不是吗?
  今天我又来了,我推开医院的门,到了他的病房,看见他在教一个小孩子折纸,老实说,经过这些日子,我很怀疑他的病况,我觉得他是不会死的。
  将死的病人我在电影里看到过,哪有他这么开心的,无忧无虑的,既不诉怨,也不害怕。
  我走过去,“嗨,汤姆。”
  他微笑,“你怎么又来了?当心你的功课呢。过一阵子你考试不及格,别又赖了我,叫你校长来找我算帐。”
  “我自己要来的,今天没有什么功课。”我说,“你好吗?”
  “好。”他答。
  “你的右手怎么样?”我问。
  “不大方便了,很硬,我要请你替我写一封信。”他说。
  “手不灵,很不方便吧?”我问。
  “没什么,像刚才我教那孩子折纸,只是口述罢了:往左边折,往右边折——”他笑了,“又可以叫你写信,懒得动手,吃饭又有护士喂我。”
  “这手是什么意思呢?”我问。
  “麻痹了,神经不流通。”他说。
  我把他的笔纸拿出来,准备好了。
  “写什么?”我问。
  他开始口述:“亲爱的——”
  我取笑他,“你还有女朋友呀!从来不告诉我呢。”
  他低头,脸红了。他是一个很温柔的男孩子,即使当过兵,还是一个温柔的男孩子。
  “请继续。”我说。
   “亲爱的,今天我问医生:我的手需不需要物理治疗,医生但笑不语,叫我休息,我明白我大去之日已不远矣。癌症真是可怕,外表看来没有异样,但里面大概已腐烂了吧。我自己已不能执笔,但是上帝差下天使一名,代我写信,她中文与英文一样流利,在我所余的日子里,能得到这样的安慰,十分满足——”
  我放下了笔,看着他,我说:“你不会死的,一定是你什么地方得罪了护士小姐吧,她们吓唬你的,你怎么能够死呢?看你那样子!”我摊开了手,指着他。
  他微笑,说下去:“待我死了以后,希望你记得我,亲爱的,我一无所有,但是我给你我的爱,因为你把爱给我,愿你把爱再传给别人。你的汤姆,祝你永远幸福。”
  我写完了,吐吐舌头,“真肉麻。”我把信放进信封里。
  “姓名地址呢?”
  他笑说:“给我,我自己写。”
  “真鬼祟。”我也笑。
  “外头冷吗?”他问。
  “很冷。”我答。
  他往窗口外看了看,“可是没下雪呢。”
   “不用下雪也冷,是个晴天,”我说,“今天早晨上课,走过公园,什么都没有,只有雾,路边看不见,我一直走,仿佛像走到永恒里去,有太阳,很红,很远,像一盏灯,在这种天气里,上帝仿佛是很近的。”
  汤姆微笑,“听你说话,真好,你怎么会把景色形容得这么贴切传神呢?我多日没有出外走一走了。”
  “你要不要出去走一走?”我问,“我可以去问护士长。”
  “不,”他摇摇头,“我需要人扶——”
  “别笨了,你扶我吧,你在房间走来走去,又何尝有人扶过你,我明天跟你出去花园走走。”
  他仍是微笑,“你相信上帝吗?”
  “当然我相信!”我说,“我的天,我普天下只相信两样:上帝与钱,不骗你。”我压低了声音,然后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我运气真好,我也不禁相信上帝了,你是上帝派来的小大使。”他说。
  “我是老魔鬼。”我装个样子吓他。
  “明天你要上学的呢。”他说。
  “没有关系,”我温和的说,“天天可以去上学。”
  “怎么可以叫你为我牺牲这么多。”他不好意思的说。
  “汤姆,你放心,好不好?”我说,“我现在要走了,一会儿公园关了门,不好走。”
  “再见。”他说。
  我握着他的手,“你感觉到吗?”
  他点点头,“你的手很温暖。”
  我站起来,走出病房。
  护士长迎面而来,我站定了。
  “你又来看汤姆?”她问,“真亏得你了,他每到星期三就开始心急,担心你不来呢,可怜的孩子,一个亲人也没有,命也不长久了。”
  “他……差不多了吧?”我问。
  “你看得出来?”
  “他的脸——有点浮肿,呼吸的时候,有种难闻的味道,不是口气坏,而是……仿佛是一种腐烂细胞的味道。”
  “真的,不过是这几日的事了,只有你来的时候,他是健康的,恐怕是支撑着,现在医生又去跟他注射止痛剂了。”她说。
  “他可不可以……到公园去走一下?”
  护士长惊异的看我一下,“他?他在床上已经躺了三个月了,走?他怎么可以?”
  “他反正要死了。”我说,“请医生准我推轮椅让他出去看看太阳与草地。”
  “真是小孩子!怎么可以呢!”她拍着我的肩膀。
  “我明天来,你跟医生说一说。”我重复着。
  她终于点了头。
  第二天的功课原是很重的,可是我还是到医院去了。功课每个星期都有的,他……很难说。
  是什么令我每星期来看他呢?是基于一种好奇?因为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将死的人?还是经过了这些日子,我跟他熟了,什么都跟他说一一外面的世界,外面的人,我的快乐,我的怨伤,我的希望。他从不厌倦我的埋怨,我的闲话,有时我絮絮的说着,他只是微笑,有时我觉得生病的是我,不是他。我每来一次,诉说了我的心事,走出医院的时候,心里就舒服了。呵,我们的命运。
  他只是一个年轻男孩子,因为病的缘故,使他变得忍耐而温柔,他默默的接受了他的命运,绝口不提他的病,他努力的忘记将来,却没有挣扎,他的病是没有挣扎余地的。
  我到了医院,到了他的病房,看到了他的床前放着一张轮椅,护士正在帮他穿上厚衣服,他见到我,笑了。我也向他笑。护士默默的帮他穿上大衣,他的手很僵硬,我只好过去,帮他套进油子,扣上钮扣。他缓缓的站起来,是那么的瘦,过分宽大的裤子荡来荡去,以前,以前他是健壮的吧?
  他坐在轮椅上,护士低声说:“只是在公园里,十五分钟。”我点点头。
  我把椅子推了出去。
  “你够暖吗?”我问。
  “够的,谢谢,空气很好。”他说。
  我没有听护士的话,我把他推到附近的住宅区,有孩子在玩耍,有主妇在说话,我把他的轮椅固定了,我坐在他身边,在街沿上。
  一只七彩的皮球滚过来,我接在手里,把它还给一个在笑的孩子。
  汤姆在微笑,我把他的围巾拉紧一点,握住他的手。
  一个冰淇淋车过来了,孩子叫着拥过去,冰淇淋车子的音乐响着,琐碎的,清脆的,诉说着童年的故事,真是最凄凉的音乐。我的童年已经没有了,汤姆的生命也将近末声了,我握着他的手,呆呆的听了很久,忽然想起可以买冰淇淋吃,我问汤姆要吃什么。
  他想了很久,“一个草莓吧。”
  “你好好坐着。”我说。
  我走过去买了两个草莓冰淇淋,递一个给他。
  他微笑:“真的,怎么好意思呢?”
  我们慢慢的吃了起来。
  这样好的天气,这么可爱的世界,这么多可以做的事,每个人都应该活到八十岁,可是他的生命将要逝去了。
  我看着他黄色的卷发,他淡灰色的眼睛还是有神的。
  我说:“我们回去了,好不好?护士们会生气的。”
  我站起来,推动了他的轮椅,一只长尾巴的鸟飞过晴空,清脆的叫了一声,远远飞过教堂的尖顶去了。
  我说:“举头闻鹊喜。”
  “什么?”汤姆侧头问。
  “没有什么。”我说,“那冰淇淋不大好吗?”
  “不,好极了,有点冷,我牙齿发酸了。”
  我笑。
  他说:“这里美极了,可以停一下吗?我想在石阶上坐一下。”
  我说:“当然。”
  我怎么可以拒绝他呢。
  我缓缓扶他出轮椅,他整个人靠在我身上,可是没有一点儿重量,像一个纸扎的人儿,咱们在七月七烧给冥界的,我扶着他坐下了。这个人在没有生病之前,是怎么样的呢?一定是个愉快的人像一切年轻的英国男人,来不及的喝啤酒,来不及的追女人。然而他现在是一个不一样的人了。
  他的病比我想象中的重得多了。躺在床上,躺在医院里,是没有人发觉的,一旦走进现实的世界来,他活脱脱就是一个病人。
  他忽然开口了,“有时候我想:能够活久一点,多么好呢,我死了以后,花开花谢,一切跟我都没关系了,世界上谁记得我呢。”
  我十分吃惊,他一向不说这些丧气的话,忽然听见了,有一种异样的恐怖感。
  我说:“我们总是要死的,我们上午不知道下午的事,我们总是要死的,你很勇敢,汤姆,可是大家不过的几十年的事儿,然后,”我微笑,“鸟鸣花语,一切皆空。”
  “我只希望多活几日。”他还是微笑着。
   “没有关系。”我说,“汤姆,我总有一日会再见你,你或者还能把我认出来,在另外一个地方,或者是更好的地方,然后我可以把我的烦恼,把我的喜乐告诉你,没有关系,我们总要见面的。”
  他看着我,“你那时候是个白发老太太了。”
   “你怎么会知道?我又怎么会知道?”我笑,“汤姆,我们总算活了一场,见过这个世界,没有什么新的事呢,爱的故事也是相似的,恨的故事也是相似的,没有什么好看呢。也许到那一日,我们见了面,少不免大笑一场——竟苦苦的活了这么些年。”
  “那是禅吗?”他抬头问我,脸色是凄苦的。
  “不,那只是我个人的想法。”我柔声说。
  “我有点痛,我们回去吧。”他说。
  我扶他上轮椅,扶他坐好,他痛得脸色发白,汗洋洋而下。我连忙推着他回医院,走得很急促,他不说什么,但我知道他是在极度的痛苦中。
  到了医院,护士匆匆忙忙把他抬上床,看了我一眼,“你们去了太久。”
  我睁大了眼睛,看着汤姆,他浑身都湿了,那病人的气味随着冷汗发散出来,他也看着我,他伸出了他的手,我握着他的手。医生替他注射,护士打理着他的衣服。
  汤姆出了一身汗之后,脸上是灰白色的。
  我没说什么,我离开了病房。
  医生问我,“你是他朋友吗?”
  我摇摇头,“我只是来跟病人说说话,做点福利工作,我不知道是如何认得他的,我每星期三来看他。”
  “你对他很好。”
  “他提醒我,我们都是人。”我说,“我们都会死。”
  “……也有医得好的例子,他长在肠子上,切开来一看,根本没有法子割除,只好又缝合,满满的都是癌。”医生说,“很可怜。”
  “每天总有很多人死吧?”
  “很多。”
  “你难过吗?”我问医生。
  “当然难过,渐渐也惯了。正像你说,人总要死的。护士都说:你令他很开心,你说许多故事给他听,希望你可以继续这种工作,小姐,这是很有意义的。”
  我抬头看医生。
  他向我点点头,离开了。
  汤姆没有亲人,他死了以后,医院会料理他的后事。
  我回了家。
  我没有做恶梦,我是逐渐看着他枯下来的,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
  又过了一个星期,我去看他,汤姆仍然是好好的。大概医生们是知道他们在做些什么的吧。医生们说他是随时要去的人了,随时要去的,那是几时呢?
  他睡在床上,跟我说了很多话。
  他说:“我没有生病之前,你知道,并不是一个好学生,进了大学只一年,就离开了,进了军队。放假,大家出去酒吧喝酒,找女孩子。我喜欢皮肤黑一点的,头发很浓的那种南欧女子。曾经有一个女朋友,却是金发的,后来也分开了。我决定迟婚,除非是遇到真正理想的对象,那另做别论,一肚皮的计划……”他喘着气。
  我在一旁听着。
  “父母是早没了,离婚之后,两个人分头走开,到现在影踪全无,祖母也死了。如果活过三月,我就二十三岁了。”他说,“现在才一月吧?”
  “明天就二月了。”
  “啊。”他说,“如果活到三月,你能来庆祝我的生日吗?”
  在隔壁,护士把一张白被单拉上一个病人的头。我只装作看不见。
  “我的要求是越来越不合理了。”他说。
  “不,你生日那天,我一定来,是三月二十号,是不是?春天马上要到的时候了,你要什么,我送来。”
  他微笑,“我要鲜花,紫色与黄色的菊花,一瓶契安蒂酒,最好有中国菜。”
  “那还不容易,太简单了,我一定替你办到,”我笑道,“你放心吧。”
  “好的,谢谢你,真谢谢你。”他挣扎着来握我的手。护士给了我一个眼色,我放下他的手。
  我跟护士走出去。
  护士跟我说:“我们很感谢你,但是你不便再来了,他……不过是这一两日的事了,而且恐怕那种气味对你身体也不好。”
  我把宿舍的电话给护士,“如果有事,请叫我来。”
  “你太慈善了。”
  “并不,并不是为了……为了这个原因。”
  “他看上去是这么可怕,”护士说,“你不觉得吗?要真是瘦得陷下去,不过是像骷髅,可是他又肿又难受,真可怜,竟拖了三个月。你是他惟一的探访人。”
  “我要走了,公园的门关了以后,我要走一条长路。”
  “是的,”护士说,“你走吧,你已尽了你的力量,我们也尽了我们的力量,然而我们敌不过上帝。”
  “再见。”我说。
  第二天我又去了。只远远的看他一眼,他睡死了,没有把我认出来,他们要把他搬到另外一间房去。
  我功课忙,而且医生不大要我接近他,于是便没有再去。
  有一夜做梦, 看见一个很漂亮的外国男孩子,穿一件T恤,一条布裤,提一只帆布袋,头发又短又干净,他进门上来,叫着我的名字。
  我说:“我不认得你,你为什么叫我?”
  “你怎么不认得我?我是汤姆。”
  “汤姆?”我说,“不,我不认得你。”
  “但是你每次来医院看我……”
  我很吃惊,“你是……是那个汤姆吗?”
  “是呀。”他笑了,脸颊上有深深的酒涡。
  “呵,汤姆,你的病好了!”我跳跃说。
  然后我的闹钟响了。
  我跳起来,并没有出一身冷汗的时间,早上那半小时永远像打仗,洗脸刷牙吃早餐,穿衣服,挤公共汽车,到了学校,又得一堂一堂的上课。
  到了星期三下午,我买了紫,黄色的菊花去医院。
  他们并没有打电话来宿舍,所以我想汤姆还吊着命。
  可是到了医院,护士迎了上来,很歉意的一张脸。
  我想:哦,他死了,就这样。
  护士说:“他死了。”
  我坐下来,“几时?”
  “前夜。”她说,“我们没有通知你,毕竟你也不是他的亲人,是不是?”
  我点点头。“他可痛苦?”我转过头问。
  “医生尽了力。”
  “他清醒吗?”
  “昏迷的。”
  “他知道要去了吗?”我问。
  “他知道了三个月了。”
  “可是哪一刻呢?”
   “不知道。但是在那之前有一段清醒的时间,叫我们把这个给你。他并没有遗物,只有一条金链子,有一只十字架,也说给你,我们都消了毒,在这信封里。”她走到文件柜子前,取出一个信封。
  她交给我,我接过了。
  一只十字架,很漂亮的一只十字架,我马上戴上了。
  护士说:“一只漂亮的十字架。”
  “是的。”我说。
  可是还有一封信,我拆开了,里面却是我自己的字迹,是那一日他叫我为他写的信,一开头说:亲爱的……我把信放进口袋里。他叫我写了这封信给我。
  “他被火葬了吗?”我问。
  “嗯。”护士说。
  我又点点头,放下了花,“你能用这花吗?本来是给他的。”
  “可以,孩子们的病房,正需要这么好看的花呢,春天仿佛要到了。”护士笑着,拿着花走了。
  他没有活过春天,也没有活到二十三岁。
  医院的走廊里一尘不染。以后我少一个说话的人了。医院里说句话也会引起交荡的回音。以后我不再来了。他还是一个年轻的孩子呢。一个年轻的孩子。
  我只晓得他是死了。我缓缓的走出医院。
  在大门外,一辆冰淇淋车子奏着音乐,缓缓的驶过。
  护士小姐的脚步急促地追上来,“小姐!小姐!请留步。”
  我转头,“是!”
  “小姐!”她一脸的笑,“我把花送到孩子们那里去,说是一位中国小姐捐赠的,他们没见过中国人,都吵着要见你呢。”
  “是吗?”
  “小姐,你如果有空,到儿童病房来一下好吗?这些孩子们,很久没看到他们的笑脸了。”她说,“你会令他们很高兴的,小姐。”
  我站住了,迟疑了一刻,“他们都……病得很厉害?”
  “不病,怎么会迸医院来呢?”护士笑,“你一向是好心的,这一次,算帮我一个私人的忙,你会喜欢他们的,他们自十岁至十五岁不等。”
  我只想了一想。“好吧。”
  “谢谢你,好像天使一样。”护士微笑。
  有人也这么说过,是汤姆,当他还活着的时候。
  “儿童病房在哪里?”我问。
  “在这边,请过来。”
  我跟在她身后走,我们的脚步在地板上发出响亮的声音,有节奏的,愉快的,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一一的确是一点事都没有发生嘛,太阳照升着,花照开着,春天照常来临,有什么分别呢?
  护士推开了儿童病房的门,我听到一大堆孩子的喧哗声,我走进去,坐下,孩子们围上来,我微笑,我想这快成为我的职业了。
  我跟孩子们说故事,讲笑话,他们都显得很开心,我摸着他们的头,我说着我的话,怎么可以这样自然呢?我自己也不晓得,我甚至说了一个中国童话。
  他们是一群可爱的孩子,我不否认。
  我到公园将近关门的时候才走。
  走过公园的时候,天空是一种灰色的蓝,仍然很晴朗,我低下头,看见胸前,汤姆所赠的十字架。我觉得我应该是哭的,于是我的眼泪缓缓的流下来,流下来。我不十分清楚在天之灵这些事,我不清楚,但他是一个勇敢的人,无可否认,他是一个勇敢的人。
  到了宿舍,我脱了大衣,好好的暖和了身子,看着自己的手,自己的脚,忽然之间爱惜起自己来,我缓缓的摸着自己的脸——活着总是好的,生命是宝贵的,但凡失去了再也得不回来的东西,总是最宝贵的。
  我睡在床上想,下星期三,我还要去医院,因为他们在等我,那些孩子很欢迎我。为什么不呢?如果我可以使他们高兴一点,为什么不呢?而且我的时间也不多了,医生告诉我,我的白血球越来越多,他们没有办法克服,如果过了春季还是如此,我也得进医院了,是的,我也是一个病人,我也患了稀奇古怪的不治之症,我想我距离那个时间,也不很远了,趁现在还有一点时间,我要做一些令自己高兴的事,令别人高兴的事。

旅程
  我去过欧洲几百次。我根本是在欧洲念的书。因此时时要回欧洲去追求我的旧梦,在香港住上十个月便浑身不舒服,非回欧陆逛一逛,穿件最烂的衣服,坐在美术馆门口抽枝烟,那么回香港以后,又可以从头再上写字楼,委委曲由约继续做人。
  我又不能长住在欧洲,因为找不到工作,到唐人餐馆里做工?还是回香港坐办公室好,但是香港……连一个像样的画展都看不到。所以还是得往欧洲跑。做人为了求快乐,真是复杂。
  最近上欧洲,多数三加旅行团,飞机票便宜,又不必忙看租酒店。最怕在欧洲订酒店,每个国家说不同的言语,搞半天,电报电话费都不止这数目。
  可是旅行团一到欧洲,我整个人就失踪,无论他们在什么地方。我都是在美术馆,他们由他们做游客,我呢,简直像回到家乡似的,乐不可支,直到飞机回香港,我才会重新出现。
  通常是没问题的,领队乐得少照顾一个人。飞机票我都自己拿看,又不迟到误点。
  可是这一次复活节到欧洲,我遇到了一点麻烦,说来话长,因为同团有一个颇为可恶的男人。
  这男人姓陈。我在旅行社遇见他,他就像恨我。他与他妹妹与妹夫一起到欧洲旅行,异想天开,知道我单身旅行,想叫他妹妹与我同房,他与妹夫同房,省下单人房费用。我朝他白白眼睛,并不搭腔。
  我跟旅行社的负责人说:“旅行吗,为了开心舒服,如果不痛快,那么还不如不去。我一定要睡单人房。”
  他不出声。这意思是,地也得住单人房,白白多花一千好几百块钱。
  我才不理这种小家子气的算盘。我自己最怕与陌生人同房睡觉,管他是男是女。
  起程的时候,我照旧例牛仔裤一度。因为北欧天气冷,我有两件樽领品顶高毛衣与一件薄身短外套,南欧天气暖,光穿T恤已经差不多了。
  看到其他的团友又手提又肩背又送仓又打包。我叹口气,又是乡下人豪华逃难的时间了。
  我看到那姓陈的家伙,他朝我瞪瞪眼,找他朝他瞪瞪眼,我才不怕他。我怕谁?哼。
  上飞机他坐在我身边,真巧,同行廿二个人,他偏偏坐在我身边,我打开皮包,取出一整套武侠小说,开始我的阅读生涯。
  飞机到孟买,我告诉空中小姐脚痛,不想下机,我告诉她们我一直会脚痛到伦敦。
  她们让我留在飞机上,姓陈的小子显然很羡慕。到特拉维夫的时候,他的脚也开始痛。
  COPYCAT。没一点新意。典型的香港人。
  飞过欧洲的时候,我那套武侠小说已经看到第十二集,廿六小时的飞机,开玩笑。睡又睡不着,一会儿又该吃东西,一会儿又该上洗手间,多烦,索性搁起脚看书。
  本来我不是那种人,但这个姓陈的惹火了我,我根本不肯把书借给他,让他无聊的把菜单翻来覆去的阅读。他的妹夫问他要不要赌十三张,我把头上的灯关掉。这种时间还吵人,不要脸。
  结果他们没赌起来。
  我则憩熟了。
  到欧洲去什么都好,就是这程飞机受不了。
  引擎隆隆声中,我脑袋晃来晃去,终于到达伦敦。大家兴奋得不得了。欧洲就是有这个好处,来过一千次仍然还是值得兴奋。
  我早说过,英国是我的老家。提着行李,我自己叫计程车到旅馆去,谁还等他们一起走,飞机场离市区远,计程车又贵,我到酒店放下行李,马上去买票观剧,打电话给熟朋友。
  他们照例的抱怨:“不住我们家!真讨厌。”
  亲友家那里有住酒店方便,能在浴室撒一地的毛巾吗?
  我只打算在伦敦留两日,最后一日要到剑桥去看教授。
  第一日看电影与观剧,晚上吹牛吹到老夜才回旅馆。第二天上午重温旧梦,在国家博物馆,下午到“蒂特”画廊。晚上与旧同学吃饭,跳舞。
  同学两夫妻问我:“怎么?又是独自来欧?一年一度燕归来,几时带多个伴?”
  “没缘份,等多一阵再说。”
  “你也老大了,小姐。”
  “无奈何。”我说。
  “到底你小姐急还是不急?”他们笑。
  “急又如何?拿面铜锣到街上去敲不成?”我咋道:“换个题目行不行?人家捱足一年苦工,好不容易来轻松轻松,偏偏又碰到你们这种朋友。”
  第二早我六点半就搭火车到剑桥去。心中奇怪其他的团员做过些什么,到苏豪看脱衣舞?大概不致于如此精彩。恐怕是在国会,大笨钟,比克的利广场兜来兜去,可怜的游客。
  在剑桥可以找到我要的一切,我躺在劳教授家的沙发上,喝红茶吃饼干。
  “你还快乐吗?”劳教授问。
  “多么复杂的问题,我拒绝回答。”我笑。
  他说:“年年游一次欧洲,还不快乐,我活足五十六岁,还没到过东方。”
  我笑笑。
  等我回伦敦,刚巧来得及在百货公司关门之前买了三件绒大衣。寄在朋友家,待回程时取,晚上回酒店偕团友吃饭,那姓陈的又坐在我身边,多么可恶的人——
  他看着我的神色,仿佛我是个贼。
  倒是另一位太太,笑眯眯问我,“好玩吗,你一个人逛到哪儿去了?”
  我说:“很好玩,谢谢。”
  “你不怕?”那位太大很好奇,“一个女孩子,在外国乱走。”
  我笑,“我不怕。”
  香港都不怕,全世界简直没有可怕的地方。
  “啐啐啐。”那位太太摇摇头。
  仿佛我做过什么大逆不道的事。
  这些老派太太,到欧洲来是探儿子。不知道她们的儿子戴着什么面具来看她们。
  飞机到巴黎奥利机场,导游笑着拉住我,“慢着,你先别走,你的法文好过我的,帮帮忙。”
  “我替你找个英文好的司机,”我也笑,“帮帮忙,我要赶到罗浮官去,现在都三点半了。”
  那个姓陈的趋向前来,“到罗浮宫?我也去。”
  我看着地半晌,不答他。
  他问导游,“是不是去罗浮宫?”
  “我们回酒店,大多数团友打算去购物,我们不去罗浮宫,要去很容易,就在赛纳河边,你跟这位小姐走好了。”
  姓陈的又问我:“听说罗浮宫外尚有一个印象派美术馆。”
  我瞪他一眼,“你是跟我说话?”
  他的睑涨红了。
  我看在他也喜欢美术份上,不使他太难堪,我说:“把行李交给团长,跟我走吧,如果要洗脸淋浴的,就回酒店。”
  他说:“我跟你。”
  我佩服他知错能改的勇气,“走吧。”我说。
  他跟妹妹与妹夫说一声,就真跟我走了。
  我们逛遍美术馆,我并不跟他说话,嘴渴我到鸟喷泉处喝水。
  他问:“不喝可乐?”
  “没有钱。”我简单的说:“六个法郎一杯。”
  “我请你。”他说。
  “长贫难顾。”我说。
  我们进罗浮官,刚走到米路的维纳斯像就要关门了。
  “屎!”我说:“明天再来。”
  我与他步行回旅馆,说明要走半小时,如果他倦,他可以搭计程车。
  他结果跟在我身后,我买了条面包边走边吃。
  “你的法语怎么会说得这么好?”他问。
  “学。”我答。
  “你在欧洲念的书?”
  “英国。”
  “你连希腊都熟?”
  “我们这次不去希腊。”
  “你为什么不买衣饰!”
  “香港有的东西不必在欧洲买。”
  他不响。
  回到酒店,团友照例买得箱子都寨不下。我不知她们买了些什么,想把整个欧洲欧洲都搬回去?
  饭后我又往外溜,这次很多人要求:“梅小姐,明天你到什么地方去?带我们一起去好不好?”
  导游啼笑皆非。“喂喂喂,明天有明天的节目,明天你们要早起,不要乱跑。”
  我一笑置之,自己散步去铁塔顶喝咖啡。陈跟在我身后。
  账单来了,他替我付咖啡帐。我没与他争。
  我靠在铁塔上往下看,真正车如流水马如龙。
  “美丽。”我说:“花都之名得来岂是侥幸。”
  他点点头。
  “第一次来欧洲?”我问。
  “是。”他说:“我是土蛋。”自己先承认了。
  “来过欧洲就不算土蛋?未必。”我说。
  临走之前我买了几本画册。
  然后我们到荷兰。这时候我已经不太讨厌陈某,只是尚未问他字甚名甚,只管他“陈某”,此人先踞而后恭,思想有问题。
  我们在阿姆斯特丹参观梵哥的画廊,陈对于美术的爱好使我惊异,我不知道他在学校念的是什么科目,我不问他,他也不说,也许他什么也不读,老土,谁管他。
  我知道旅行团去参观钻石厂,看打磨钻石原本是很有味道的,只是钻石美丽得心惊肉跳,没有去。我到“赛特施”去看筑堤。
  陈没去。我独自吹了阵海风,觉得寂寞。我的天,别告诉我那老土居然能解除我寂寞。
  我很早回酒店,陈来敲门,我颇喜悦。
  他说:“我买了件衬衫,你看好不好。”他通过来。
  我见是一件女装衬衫,花边领子、麻纱料子,以为他买给妹妹的,礼貌的说:“很好。”
  “合你的尺码吗?”
  “买给我?”我诧异,完全没防这一招。
  “是,谢谢你陪我参观美术馆。”他说。
  我涨红脸,因为太意外,所以只能说:“这种衬衫在布鲁赛尔便宜很多。”
  他把手插在口袋中,微笑,不出声。
  “我去换上看看。”
  “这样吧,我们到别的地方吃饭。”
  “也好。”我说。
  “那么我在酒店褛下等你。”
  我进房去换上那件衣服,照照镜子,尺寸刚好,我很久没有收到过礼物,这趟居然也有点欢喜相。
  我们在运河边的小馆子吃海鲜。
  他跟我说:“做人能像你这般自由自在,真是潇洒。”
  “那不过是因为你没见过我在办公室受老板吆喝的情形。”我说。“我一年中就这么几天的自由。”
  “但至少你懂得享受。”他羡慕的说。
  “你觉得是吗?”我问。
  “我觉得是。”他说:“看见你,我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
  我说:“各人的命运与生活趣味是不一样的。一个少妇在筱箕湾的住宅厨房渡过半辈子,侍候丈夫儿子,谁能说她不愉快呢。也许她最远只到过尖沙咀,但这有什么分别?像我们走遍全世界,见得多识得多,把一生挑剔得全无幸福,你觉得好?”
  他惊异,“我从未想到这一点。”
   “那是因为你是男人。”我笑,“你未想到做女人在这年头的痛苦。没见识,被瞧不起。见识过广,被抗拒。左右为人难。重视事业,疏忽家庭,重视家庭,全无事业。”我耸耸肩。
  “别这样想,难道没有男人接受有事业的女人?”
  我微笑。不出声。
  我以前也有一个可爱的男朋友。我们在枫丹白露岛分手。那年秋天,黄叶遍地,我们在拿破仑约会情妇的凉亭中摊牌。他说他要结婚去了。
  我没有太伤心,也没有妒忌,“她?”我只是问:“你选择她?人家说除却巫山不是云,你竟选了她?”全是问号。
  他答:“因为我能够控制她。”
  男人喜欢易于控制的女人。
  到了今日,我想起来反而惆怅而沉默。如果当年没有那么嚣张,如今……“如果”什么什么是最可悲的。
  我们回旅馆,第二站是翡冷翠。
  陈的妹妹与妹夫约我吃饭,我们在小比萨店叫了瓶契安蒂白酒。
  我礼貌的说:“令兄竟对美术这么有兴趣。”
  “谁?”他妹妹问:“他?”
  陈的面孔涨红了。
   “他对美术有兴趣?他以为梵高是一种法国苹果批,米开兰盖罗是巴黎最流行的牌子。”陈的妹夫瞪大眼睛,“他怎么会对美术有兴趣,这个人是天文馆的助理馆长,他对蟹形星云与宇宙黑洞也许有点见解,但——”
  说到这里,他被妻子大力锡一脚,住了嘴。
  我连忙看陈。
  我从不知道一个人的面孔可以像霓虹灯那样地迅速变颜色,因此很惊异。
  这土蛋,居然是天文学家呢。
  他妹妹咳嗽一声,“我哥哥是康乃尔大学念天文物理的。”她解释,“人是呆一点,但不能说他对美术没兴趣。”
  如果他对印象派画馆没兴趣,那么他跟着我走遍巴黎的画廊干什么?
  答案如一加一那么简单,那么他是对我有兴趣?
  我?
  我闷声大发财,拼命吃比萨。这老小子倒是真人不露相,原来他一直吊我膀子,我还不知道,我以为他瞪着我瞧是因为痛恨我这个人。
  奇怪。
  那夜我没多话,回酒店早睡觉。
  我的态度忽然斯文起来。
  他讪讪的问:“听说翡冷翠有问乌菲兹美术馆?”
  “然。”我答:“不过你别浪费宝贵的时间,我劝你去买几只漂亮的皮手袋带回去送女朋友,别选鲍蒂昔里恤,你不会找得到。”
  “别讽刺我好不好?”他难为清。
  “晚间你是不是在旅馆中恶补美术科?”我问。
  他低头看皮鞋,踢起一块石子。
  我的心软下来,毕竟他是为了我才做这些傻事的。女人最高兴的事,莫如能够令男人傻气。
  我因此一问:“你真的想去?”
  他但笑不语。
  自美术馆出来我们在路边吃冰淇淋。
  我解释:“很容易生黄疸病,意大利是黄疸病国。”但是我们吃得来得个高兴。
  黄昏在小巷子中散步,空气里全是橘子花香。美丽的少年男女骑在摩托车上嘻笑地飞驰而过。
  陈惊叹:“欧洲竟是这么美丽!”
  “如果不必寻生活的话,香港也很美丽。”我说。
  香港人很势利。”陈说。
  “欧洲人也势利。”我说:“做游客不容易发觉而已。不过我承认在欧洲做小老百姓是开心得多,在香港,除了吃饭喝茶,简直无处可去。”
  “你——有没有男朋友?”他问。
  “我有男朋友的话,尚会单独在此吗?”我摊摊手。
  “这论调证明你是个倚赖性很重的女人,有男朋友就不能独自游欧?”
  我反问:“这意思是,你是有女朋友的了?”
  他沉默一会儿:“我刚离婚,前妻是美术学生。”
  我意外,“对不起。”
  他不响。
  “有孩子吗?”
  “幸亏没有。”
  “婚姻维持了多久?”
  “三年。”
  “发生了什么事?”
  “她找到志同道合的美术家,懂得欣赏她气质的人。”
  大多如此,女人如不是找到更好的,根本不会答应离婚。女人始终是女人,永远被遗弃,绝少有这么幸运。
  “你不是唯一的倒霉人。”我说。
  “你结过婚没有?”他问得很可爱。
  “没有。”我说:“真是,老被瞧不起。”我语气非常惋惜。
  “你是一个非常好看的女孩子,应该早就名花有主。”
  “我?漂亮?谢谢。”我装个鬼脸。
  “真的。”他说:“没有人会否认。”
  “谢谢。”我说。
  他已经很严肃了,我有点担心。我怕负责任。我有一个女朋友,她喜欢与有妇之天来往,我问她为什么,她说:“怕负责任。”有妻子的丈夫、永远是别人的责任,她不必但心他的事业,他的前途,他的心事,他的经济,他生活上的细节……
  我也自由惯了,丈夫到哪里跟到哪里的生活,我不习惯,为一个男人牺牲,在目前我的智慧与心理不允许我这么做,除非我很爱他。但爱本身已是最大的牺牲,一生爱一次已经太多太苦。
  所以我逃避,连看一次电影都尽可能避免,免得引起不更后果。但这次我英雄被困旅行团,还有三分之一的地方要逛,真没想到要对牢这个人。
  “你在香港一个人住?”他想知道关于我更多的事。危险。
  “是。”我说:“一层小小公寓,七百尺,隔成一房一厅。”
  “开销很大。”他说:“你的收入那么好?”
  本来我想说笑地告诉他,我偶然也客串“一女一楼”“小姐征友”来帮补开销,但终于没说出口,他不是那么有幽默感的人。
  我只说:“我很努力赚钱。”
  “那么你是一个能干的女孩子。”他说:“比男人还能干。”
  他的口气很老派,仿佛男人是一直应该比女人能干,偶而有个女人出色,已经像奇迹。
  他不是我那杯茶。
  回到香港,偶而出去一次看场戏,或者是可以的,但我很怀疑他是否会喜欢看我选择的电影,天天勉强着迁就一个人;没多久就厌倦了。
  无疑他想再婚,第一,因为他前妻已经再婚了,第二,已婚的人不习惯孤单的生活,他们习惯身边有个人出双入对。
  我们的年龄外表或者很相配,但是心境完全不同,难怪他向往我的自由。
  很多男人嫌离婚妇人,我也嫌离婚男人。结过婚的人都没新鲜感,做事过活都像习惯,把新伴侣也往他们的老习惯里带,有窒息感。
  像陈,谁做他的二任妻子还得兼任医生,医治他一颗破碎的心。再迟三五年吧,我现在还能穿牛仔裤,何必妥协于他这样的男人,错过这个机会,损失也不算大。
  因为前途加水晶一般清,所以我对他冷淡下来。像他这样的男人,不必但心没人嫁,他月薪是不会低的,也不会高到什么地方去,我把自己的生活负但得很好,结婚是寻伴侣,没有好的伴侣索性寂寞一点算数。
  我一冷下来,他很快觉得了,马上放缓步子,他也知道对女人太急进是不行的,除非那女人渴望结婚,或是她正在恋爱中。
  在罗马,我已经归队,所以两人交谈的机会很少,客观地看陈君,我觉得他不是没有好处的,他很老实,很有涵养,耐性佳,教养好。
  有些男人简直离谱。不久之前有个人约我吃茶,约过七八次,几乎没眼泪鼻涕的恳求,总算答应下来,完了他硬要送我回家,在楼下又说要送到楼上,在楼上他一个身子硬是塞在铁门口不肯走,蠢里村气神经兮兮的咭咭笑,这座高大的一个男人,令我毛骨悚然,只好推他出去,我记得我严词说:“再不走,我大声叫嚷。”他总算退出铁门,我关上大门时听见他用英语粗口骂我。
  这个瘪三。
  比起这种男人,天文馆的馆长自然是文质彬彬,不同凡响。一个独身女人在婚前会碰到各式各样的男人,但好的男人不一定就是未来丈夫,两个人如果不是多方面配合得天衣无缝,很难做一门子的好夫妻。
  陈是好人,毫无疑问,但缺乏生活情趣。毫无疑问,这就是他前妻离开他的原因。我也不喜欢这种男人。
  女人喜欢的男人是风趣的,有学问,有事业,经济异常具基础。最主要是讨人欢喜。陈某这样的男人,与他在外国生活是不错的,香港太过多彩多姿——我是怎么了,人家又没向我求婚,我想得太远太多,这证明我对他也有点意思。
  我们兜一个大圈子,乘飞机返伦敦,他在机场帮我抱行李,同行诸人发出会心微笑,我觉得我们很俗气——两人单身男女出门旅行,结识,在短短时日中便感情萌芽,回到家中可以结婚……比流行小说更不能忍受。
  我们到海德公园坐长凳被遮在大而不知名的树下,树叶有风吹得沙沙声,一条沙地有人骑马。
  就要回去了,我想。
  一条牛仔裤穿足三星期,味道不大好,布料穿得软棉棉地搭在腿上。就要回去了,陈在中环遇见我,他不会把我认出来,在中环,我穿丝袜高跟鞋,中等价钱的洋装,头发样子做得保守,乖乖地上午九点坐到下午五点半,日日风雨不改……他再也不会认得我,我自己也不会认得自己。
  陈还是老话:“欧洲很美丽。”
  “是的,吸过这阵新鲜空气,回去再工作,又可以熬一段日子。受上司气的时候,想想遥远的名画与风景……做人就是这样子的吧。”
  “你很消极。”他说:“你一定是念文科的人。我们观星宿,认为暝暝中自有主宰,因此我把大部份的时间埋头工作,这次若不是被妹妹拉着来,我也不会到欧洲,我很钝,不大用脑筋。”
  “我的脑筋全用在钻牛角尖上,”我说:“陈先生,你是对的,我是错了。”
  他深深注视我一眼,双目中充满智慧,科学家自有他们的天地,不是常人可以了解。
  “钻研宇宙的启发性很大吧。”我找话说。
  “日日夜夜看着望远镜?这是我失去妻子的原因。”他笑,“我们说些愉快的事。”
  “也好。”我说:“今天天气哈哈哈。”
  他被我逗得笑起来。
  “你喜欢我什么?”我坦白的问:“抑或因为我是团中唯一的单身女子?”
  “我喜欢你的气质。”他说:“你知道,是有气质这回事的。”
  “谢谢你对我好。”我说。。
  “不,谢谢你对我好。”他说。
  “认识你很高兴。”他说:“我可以有你香港的电话吗?”
  我把公司的电话告诉他。“你有空打来。”
  “你会接听?”他微笑。
  我也微笑不语。
  在街撞见我,他不会认识我,他不会喜欢香港的我。三十万女白领中的一名。芸芸众生。在区区薪水中我早已迷失了自己。
  就有这几天我是真的。
  回到香港,化好妆,入了模型,跟其他庸脂俗粉完全相同,什么气质都埋没在五斗米之中,他为什么还会对我有兴趣。
  可怜。
  我们回航的时候,没坐在一起,下飞机后,人一混,我自己取了行李,也没等他们,转身就走,扬手抢部计程车回家,我渴望用蒂婀肥皂洗澡痛痛快快漠上大半小时,然后睡到天亮,假期很紧,明天就要上班的。
  陈会不会打电话给我?
  或者会,或者不会。
  他是天上的一团云,偶然投影……

误车
  去参观表姐的婚礼,她决定在利物浦结婚了。利物浦是一个好地方,可是不是结婚的地方。但是表姐要在利物浦结婚。
  而且她终于结婚了。
  三十二岁才结婚,大家都说,可是终于还是结婚了。
  我很爱表姐,这种爱不是姊弟之爱,换句话说,我单恋她很久了,自从很小开始,我就觉得她是一个美丽能干、黑白分明、有肝有胆的女子。但我是她表弟,而且比她小了十年,我怎么可以向她示爱。
  我是一个笨人,七情六欲是放在脸上的,别人也许不会留意到,但她是知道的,她怎么会不知道,她见我的时候,总还是那么大方,有说有笑。
  我们的时间是默默渡过的。
  然后她结婚了。
  我要去参观她的婚礼。
  自黑池赶去,到了她那里,客人都没有到。婚礼安排在第二天,我是特别早一点去的,不想与人群混在一起,表姐在客厅里。
  那是一问美丽新盖的平房。
  表姐穿着一件圆角的棉祆,双捆边。她实在是十分考究的,这跟在香港有什么两样。
  她在写字,一张大大的宣纸压在两条纸镇下,用毛笔大大的写着草书,“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新民,在止于至善……”
  当时我问她,“你怎么写起《大学》来了?”
  她抬头一笑,一双眼睛黑白分明,反问:“你要我写什么?逍遥游?”
  “至少应该是:谁道闲情抛却久,每到春来,惆怅还如旧,日日花前常病酒,不辞镜里朱颜瘦……”
  她微微一笑,“你看我还是有闲情的人嘛?”
  我抖起那张字看,我说:“这么好的字,现在这些人里,也只有你会写了,咱们都不行了。”
  “又算什么?”她放下了笔。
  我看她。
  她的脸上,没有快乐,没有不快乐。她的丈夫是个做生意的人,经济上是过得去的,不过视她为一个颇具姿色的女人,她最最好的优点,他是不会知道的,然而她还是嫁人。一个女人,靠自己双腿站了那么些日子,也该累了吧。
  我没有说什么,至少她的脸是祥和的,温柔的,美丽的。
  三十二岁对她来说,还是年轻的,皮肤有一种深沉的,蜜糖似的颜色,非常吸引。
  我跟她说:“我是乘火车来的,我那辆小车子坏了。明天有一节重要的课要上,得赶回去。”
  “真的那么重要?”她问,“我明天晚上差人送你走。”
  “不行,那节课非去不可。”我说。
  “那么你来了也等于没来,并没有参加我的婚礼。”
  “来了就是来了,怎么说没来?我下午五点走。”
  她仍然微笑,“我不勉强你。”
  “还有,妈妈说他们的礼物押后着,等你回去了才给,因为我在此地不会挑——”
  “明白了。”她仍是微笑着。
  我觉得她笑得太多了。即使终于结了婚,也没有什么好值得如此高兴的。有什么开心呢?结了婚,也不过与所有其他的女人一样。
  我坐到五点。
  吃了很多点心糖果,从未没吃得这么多。她家的起坐间有落地长窗,草地修得如地毯一般,玫瑰盛放。我默默的注视着这个花园。
  到了五点,我说要走。
  她送我。如果她真要留我,也留得住的,但何必呢?即使她要留我,也不必待至今日,我不过是她一个不相干的远房表弟而已。
  我觉得很乏味。真的白来了。
  况且她没有送我去车站,我叫了街车。她站在门口,平房的门口是雪白的,她那件棉袄是红的,我向她摆摆手。她进屋子去。
  车子到了火车站,我买了票子,问是哪一列车站,服务员向前指了指,我便向前走,一直走。
  一卡一卡的火车,我一直走,一卡一卡的火车。
  然后我凭意识上了车,挑了个位子坐下,看看表,五点一刻,车子五点半就开。我闭目养神。真是白来了,她嫁得与所有的女人一样,非常的开心,非常的庆幸她得到了买主。这使我非常的伤心。
  火车移动了,我很疲倦,一小时零一刻钟以后,我可以回到黑池,到我那十全十美的宿舍里睡一觉,然后醒来之后,就什么事都没有了,有时候睡一觉可以解决很多烦恼事,我闭上了眼睛。
  火车移动着,移动着,移动着。
  无论如何,我是不会有希望的。即使她一辈子不嫁,我一辈子不娶,也是没有希望的。况且她也变了,以前她是那种“天缺一角有女蜗,心缺一块难再补”的人物,现在
  她只求住一间豪华点的平房而已。一个人是会变的,我不能要求她还维持十八岁的模样。
  况且她不是一直微笑着吗?她一直在微笑。
  我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我看表,七点半。
  七点半?
  七点半!
  火车还在动,我跳起来,怎么可能?七点半?早就该到了,火车不过开一个多钟头就到黑池了,这辆车去什么地方?我推开了窗门一看,外面都是黑的,只听得火车隆隆响。我跳起来,抓住了一个服务员问:“这车去哪儿的?”
  那人诧异地说:“苏格兰,先生,苏格兰。”一副苏格兰口音。
  我的妈呀,我几乎吐出血来,苏格兰,我上错车子了,怎么会到苏格兰来了?我呻吟一下,怎么回去呢?我必需马上下车。
  我立刻走到车门去站定,问下一站的地点,结果他们说了一个小镇的名字,我隔了十分钟,便下了车。
  奇怪的是,我并没有什么害怕或是愤怒,也没有心灰。我很少碰到这种事情,迷了路,在苏格兰边境,我要赶回黑池,明天有一节课要上,很重要的,但是我没有着急。很奇怪,我没有着急。
  平常我是一个很紧张的人,可是这次我很冷静。我再看看时间,最后一班火车已经没有了。怎么办呢?叫计程车?没有那么多钱。顺风车?站三个小时未必有人载我。怎么办?袋里有十镑。
  我站在车站上,风很紧,我拉了拉围巾。
  有雾。
  我坐在长凳上。
  然后我发觉长凳那一头也有一个人坐在那里。
  是个外国女人。
  金色的头发如一幅画般,又如马鬃,飞扬在风中雾中。包在雨衣中的身型还显得纤细。她转过头来,倒是一张清秀的脸,如一个女学生般,大眼睛是一种透明的浅色,是蓝是灰,看不清楚,天色很黑了,路灯又不明。我呆呆的看着她。
  她的大眼睛是无可奈何的,幽幽的。
  我没有出声。
  她问我:“等人?”
  我答:“我乘错了车子。”
  “真的?你原先去什么地方?”她问。
  “黑池。”
  “我也乘错了车。两列车排在一起,一辆去黑池,我上了去苏格兰那辆,结果在这里下了车。”她耸耸肩。
  我笑了,天下这么巧的事。
  她一张脸倒是很清秀的,没有一般洋女人的粗糙可怕,而且没有搽得红颜绿色。我叹了一口气。
  我问:“我们应该怎么办?”
  “我也不知道,我在想。”她说。
  “我也在想。”我说。
  “你是中国人?”她问。
  “是的,中国人。”
  “我是英国人。”她说。
  “我猜到了。”我礼貌的说。
  她的英文很准很好。像是出身不错的一个女人,约莫二十三四岁。不过外国女人很难讲,但凡看上去二十余岁的,其实不过十余岁而已。
  我忽然说:“你的头发,像鲍蒂昔里的女人。”
  她笑了。“在这个时候,在这种天气,在这种情况下,你还可以说这种话,我真佩服你的勇气。
  我微笑,“我不能哭啊。”
  “你打哪儿来?”她问。
   “参加婚礼。我心爱的女人结婚了。”我忽然说了实话,一个秘密,我从来没有对别人说过的一件秘密,“我很难过,又有点轻松,我不再介意了。她是我表姐,大我十岁。”
  她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很了解的问:“她可美丽?”
  “很美。”我淡淡的说,“再也没有更美的了。”
  “她一定很美。”她说,“一定的。”
  “你呢?”我问,“你在利物浦干吗?”
  “我?我到博物馆去。”她又耸耸肩膀。
  “做什么?”我奇怪的问。
  “很久之前,我认得一个男人,我们来利物浦,在博物馆看过一幅画,叫《但丁初遇比亚翠丝》,后来我觉得寂寞,又回来看这幅画。”这大概也是她的秘密?她也很平静。
  “他呢?”我问。
  “走了。”
  “哪里?”我又问。
  “我不知道。”她说,“已经与我没有关系了。”
  “但是你又回来再看这幅画。为什么?”
  “因为我笨。”她很温柔的说。
  “我也很蠢。”我微笑。
  “你的英文说得那么好。”她说。
  “我念英国文学兼历史,我明年拿博士了。”
  “恭喜。”她说。
  “我们怎么办?”我问,“坐到天亮?我不介意,只是太冷了,到了深夜,一定更冷。怎么办?”
  “找一间小旅馆。”她说,“睡一夜,明天走。”
  “哪里去找?”我问:“倒是好主意。”
  “看看火车站里有没有小广告。”她说。
  我们站起来。她是一个聪明的女孩子。身上的衣服货色也很好。不像是蹩脚女人。在外国,男人也得当心。能看《但丁初遇比亚翠丝》的女人总不会太差吧?
  我们看到了一段广告,那旅馆就在火车站后面,我们很幸运。我们向后走去。
  他说:“看看如果有房间,我们要一间双人房如何?一人睡一张床,可以省一点。我身上只有十镑,明天还要另买火车票。”
  我说:“我的天,我也只有十镑,一间单人房要多少?”
  “我不知道,所以我要跟你商量。”
  “好的。你放心,在某方面我是很君子的。”
  她不出声。她很漂亮,这是我第一次觉得英国女人漂亮,她有点苍白,但是她的面孔卖在相当好看,而那头厚而且长的金发,是可以一把又一把抓起来搓揉的。
  我们到了酒店,它是一间很体面的酒店。
  单人房五镑,双人房七镑,我们马上决定省下三镑,租双人房。很奇怪吧,两个不相识的人,忽然睡在一间房间里。我们签字王先生太太。接待员什么也不问。
  上了房间,她往床上一躺。
  我也往余下那张小床上一躺。
  “我太累了。”她说。
  “我想淋浴。”我说,“如果你要用洗手间,我让你先用。”总要客气一点。
  “没关系。”她说,“你先用。”
  我马上淋浴,把水开得很热。好好的蒸了一下,寒冷疲倦都没有了,倒是有点肚子饿,已经十一点多了。明天要上课,看情形是泡了汤了。原可以打电话去表姐处求救——算了,明天赶回去吧,什么都是注定的。
  我裹着大毛巾出去,把衬衫衣服折好,放在椅子上,然后钻进被窝里。
  一张床,一张床,竟可以这么样的舒服。
  她微笑一下,也去淋浴了。我听到浴间里蓬蓬夹哗哗的声音。我看到她手边有一包饼干,便顺手取了过来吃,吃得很有味道。
  她穿着衬衫出来,两条腿很光滑有致。她美得不像英国女人。
  她也钻进被子里,叹了一口气。
  我说:“晚安。”
  “晚安。”她说。
  我吃着她的饼干,“沙沙”的作响,满床是饼干屑,睡酒店就有这个好处。
  “明天我还你三镑半。”她说。
  “没关系。”
  “明天你回利物浦?”她问。
  “不,黑池,你忘了?”我说,“你呢?”
  “南港。”
  “很近。”
  “是的。”
  “晚安。”我说。
  “晚安。”她说。
  我转了一个身。不知谁把窗帘拉开了,有一弯月亮。是初五初六?抑是初七初八日,中国人聪明,看月亮可以知道日子。然而再聪明,也无法控制感情,写情诗怨词最多的,也是中国人。为了感情,我希望我是洋人,即使刻骨铭心,也有股潇洒之风。
  我怎么办呢?明天的课……可以补考吧?我准备了那么久的科目。我并不十分担心,我一直告诉自己,忘了,忘了,把她一百个一千个缺点数出来,但是她还是她,我自幼爱得己成了习惯的一个人。
  我把手臂放在脑后,看着窗外微微的月色。
  她终于嫁了。
  我翻了一个身,看到睡在我隔壁床上的洋女孩……。
  她脸上挂着两行眼泪。怔怔的看着我。她不是在看我,只是我刚巧调转了头,她来不及抹干眼泪。
  我柔和的说:“既然完了,就应该完了。”
  她微笑,“我知道,我心灵虽然愿意,但肉体却软弱得很。”她任由眼泪落下来。
  “时间,医治一切忧伤。”我说。
  她又微笑,“这话是‘小王子’说的吧,时间可没医好他的忧伤,他骗人。”
  我笑了。
  她的微笑,使我想起了表姐。表姐也不一直在微笑吗?一直笑,难道不疲倦?也许一个人在真正无可奈何的时候,除了微笑,也只好微笑了。
  我看着她,她的金发垂在被单上。
  我问:“你的头发长了多久了?”
  “从小没有剪过。洗一次头要好几个钟头,黑头发好。”
  “黑发若这么长,就像义冢里钻出来的鬼,还是金发好一点。”我说,“黑发比较适合一种轻俏的、秀气的式样。”
  她呆呆的听着。
  “你疲倦吗?”我问。
  “其实并不。”她说。
  “我的意思是,你日常生活疲倦吗?”我问。
  “哦,是的,我是常常疲倦的。”她用手支住了头,“非常的倦,一种睡眠无法消除的疲倦,我觉得死亡是自然的,上帝设造的,因为活到某一个程度,你明白……”
  我们沉默了一会儿。
  然后我说:“晚安。”
  她也说:“晚安。”
  我闭上了眼睛。毯子大概是刚洗过,有一种好闻的味道。
  她忽然又说:“明天我们赶早上七点三刻的火车。”
  我尽量使自己入睡,至少不再开口说话。
  我朦朦的入睡。想到表姐第一次教我说法文——“不不不!你这笨孩子,老说不好,不是这样的,再来一次。”她教我跳狐步。她与我背温飞卿的词。她是那么的美丽,穿一件袋袋形的裙子,头发剪得短短,漆黑的短发,露着雪白的脖子。连我的代数,也还是她教的呢。我是她塑造出来的,在这么多小表弟小表妹中,她挑了我,是不是因为我特别的笨?特别的听她指使?
  她自然有非常多的男朋友,数不清的。一个去了,一个又来了,有的时候她抛弃了人,有时候人抛弃了她,然而她是不愁的——她愁嘛?
  从来没有人问过她。
  在我的心中,她永远是好的,到现在,她还是好的。永远永远。
  也许有一日有一时,我会遇见一个女人,是我所爱的,那么我可以忘了她,忘了一切。然而现在,现在她还是在我心坎里。
  听说男人找女人是比较容易,只要他有能力可以供给起女人一口饭吃。但是女人找男人,除非要求特别低,或是长得像表姐。
  我不知道。
  我最好快快的睡着,像一只猪,或是一条木头一样,睡得死死的。
  但是我听到隔床的女孩子起了身, 她裹着毯子走过来, 蹲在地下,跟我说:“你哭了。”
  我张不开眼睛,一切像做梦一样,终于我感觉到一只温腻的手指画过我的脸颊,她的声音,“我替你擦掉了眼泪,过去是过去的事,完结是完结了。”
  我终于醒来了,睁开眼睛,看到她伏在我胸前,一大把的金头发。
  我哑声问:“我哭了吗?”
  “你哭了,像个婴儿。”
  “我做了恶梦。”我说。
  她抬起了头,很温柔的说:“是的,你做了一个恶梦,毫无疑问,你做了一个恶梦。现在你醒了。”
  我拍拍她的头,我说:“与我一起睡。”她拉开了毯子,躺在我旁边。她很温暖。我常常想身边有一个温暖的身体,但我不是那种随便的人,所以我失去了许多机会。我身边的人必需是我所爱的。
  我并不爱她,我喜欢她,她是一个很有性感的女子,但是我不爱她。
  我心中始终只有一个穿圆角棉袄的女子。
  “晚安。”我说。
  她不说什么,我是很柳下惠的,同学常常笑我。笑我看到女人不心动。有时候逢场作戏有什么关系。逢场作戏?我没有自暴自弃的冲动。我是一个读书的人。
  我睡着了。
  我一定睡了很久很久,很舒服很舒服,太阳在我脸上,暖气洋洋,美不可当。
  我想,一定日正当中了,多可爱的周末。然后一幅幅图书在我脑子里集中起来。周末?我跳起来,看手表,下午一点三刻!
  我大叫:“该死!”
  有人笑了,“该死是该死!可是至少你睡得很舒服。”
  我看着她。我也笑了,索性再躺在床上。
  “我打电话去订了票了,两张二等的,在黑池下车;二点一刻开车。”
  “谢谢。”我说。
  “没有关系,多年之后,你会记得在一家小旅馆里曾经好好的睡过一觉,你不会记得赶着去做的重要工作是什么。”
  “是的。”我说。
  然后我洗脸刷牙,穿好了衣服,与她出来。
  我们在路上走着,太阳太好了,她的金发闪闪生光。她穿得很厚,很暖,不像一般英国女人,零下几度还袒胸露臂的,看上去有种恐怖感,她是个好女子。
  “昨夜我很礼貌吧?”我问。
  “非常,”她微笑。
  我扯扯她头发,“你头发很干净,我见过这么多英国女人,只有你一个人的头发是干净的。”
  她拂开我的手,“你真坏。”
  我笑了,路上都是黄黄的牛油杯花。我们挑了一块草地,坐了下来,等火车到来。
  她侧头看我,“你长得真好看。”
  我吃惊的问:“我?”
  她点点头。“可以扮女孩子,还比很多女孩子漂亮。”
  “你算是赞我?取笑我?”我问。
  “赞你。”她说。
  我拥住她的肩膀。
  火车来了。我们这次问得清清楚楚,才上了车,挑了一个最好的座位坐下来,她靠在我肩膀上,我说她是个好孩子,我们胡扯着,然后火车开动了。我买了张报纸看,体育版上登着里兹队输了给利物浦,两方拥趸打架,警察抓了三十个人,我笑着扔开了报纸。有什么好看的呢。很快就可以回到家了,今天不能算一天,明天才开始做人吧。
  我忽然想到表姐。
  她现在是否在教堂里?是不是?那个念头一闪而过。火车窗外的牛油杯因风都歪在一边,仿佛在说:忘了吧忘了吧。
  我向身边的女郎笑了一笑。
  她吻了我的脸,我连忙看有没有人在偷瞧,她笑我畏羞,我拍打着她的头脸,倒成一团。
  最后,她说:“你有一张婴儿似的脸。”
  “我是一个男人。”我补充一句,“一个规矩的男人。”
  “我真喜欢你。”她说。
  我吻了她的鼻尖。“我到了黑池,打电话给你。”
  “真的?”她问。
  “真的。”
  “你不过在说笑,像你这么样子的男孩子,是不会认识外国人的。”
  “我不是认识了你?如果你对我不好,我还会到处去诋毁你呢,说你与我睡过。”
  她微笑。她不会相信我会做这种事。
  火车开动着。
  “你连我叫什么名字也不知道。”她说,“而且也不问。”
  “你叫什么名字?”我温柔的问。
  “安琪。”
  “安琪。”我笑了,“好名字。安琪。”
  我仍然挽着她的手。她的手指上有好几只细小银色的戒指。我把她的戒指把玩着。
  她把其中一只脱了下来,戴在我的尾指上。那是一只结,很别致的。我扬了扬手,很得意的样子。
  火车驶得飞快。不知道为什么,我又渴睡起来,我枕在她手臂上,睡着了,我们在火车上得好几个小时呢。我已经够累了,实在太累了,好不容易得到这么一个机会,有一种安全感,一种莫名其妙的温暖舒服。而且我不会过站,因为她会叫我起身。
  我睡得很舒服,直到火车收票员叫我起来,“黑池!黑池!”那老头子的声音一声叫。
  我睁开眼睛,马上说,“安琪,我到了。”我转头,“安琪?”她不在,她到洗手间去了?我到处找她,问其他的人。
  收票员说:“那个金发女孩子?她早你一站下车了。”
  “什么?”我抓住他。
  “早你一站下车了。她说:到了黑池,叫你起来。”
  “她走了?”我震惊。
  “是的,”收票员摇摇头,“我恐怕是的,先生。”
  走了。我发着呆,走了。我摸着她给的银戒指。
  车到了黑池,我下车。火车缓缓的又开动。她走了,安琪,留下一只戒指。我摸摸手指,留下一只戒指,旅馆费是我出的,火车票却是她付的,两不拖欠,她走了。
  那一头金发。
  我叫了计程车,向大学驶去。我不再疲倦。我睡够了,但是她呢,大概做人是这样的。我们同时误了车,又再一同乘车回来,然后就完了。

顺风
  我开车子从伦敦到曼彻斯特,不过是为了向赖利教授道别。两百哩路。但是赖利教授爱护了我三年,教导了我三年,四百哩来回算什么呢。
  赖利夫人说:“别忘了我们,常常写信来。”
  我说不会忘记。回家第一件事,是写信给他们,然后寄一把扇子给她。她的要求很低,她要一把粉红色的羽毛扇。她留我喝茶,吃点心,再留我喝咖啡,然后我必须走了。
  晚上十二点,开四小时车,再在路上停停,回到伦敦,天该亮了。晚上开长途车的滋味不好受,寂寞阴冷,但是我不介意,我在英国已经近尾声,再隔两天,我人已经在家了。啊!家。
  想到这里,我兴奋起来,回家,多么美妙,到了家或许会得想念英国,但这是将来的事,理不了。
  赖利夫妇送我到门口,我上了车,向他们摇手道别。
  我没有把车子直接开到公路去,我先在大学门口兜一圈子。夜了,月色很好,校园,宿舍,一幢幢的,清楚玲珑,我叹了一口气,再兜一圈,好好的看了它一眼。三年。我把车再兜了一圈。这次回家,不知哪一年哪一月哪一天再见。以后即使来英国,不过是路过,不过是逛一下,也不会来曼彻斯特,自然是停在伦敦。
  我忍着心把车子开走了。
  车子驶进公路口,我看到有一个人用搭顺风车的手势,截我的车。在英国三年,我的宗旨是自己不搭顺风车,也不理这一类人,少一事好一事,免麻烦。故此我没有停车。
  但是车子驶过,一瞥问我看见一张东方面孔。
  中国人?
  我犹疑了。搭他吧,同胞在外国理应互相帮助,如果他是个坏人,算我倒霉,这是我生平第一次让人搭顺风车。于是我把车子转了弯,回头去接他。
  我把车子停下来,这时候大微微下雨了,很静,很浪漫,除了别的车于呼啸而过,没有声音。
  我推开了车门。
  “谢谢。”截车的人说。
  “别客气。”我说。
  他上了车,抬头看见我的脸,呆住了,他没想到我是中国人。我看见他的脸,我也呆住了,我没有想到她是一个女孩子,年青的东方女孩子。
  她关上了车门。我开动车子,车子不可以在公路上久停。
  “中国人?”我问。
  “是,”她问,“你也是中国人?”
  “是。”我笑笑,侧头看她一眼。
  她是一个美丽苍白秀气的女孩子。年纪不大。刚过二十岁吧。穿着一套破粗布外套裤子,樽领毛衣,带着只帆布袋。我很惊奇。
  这样的女孩子,深夜在公路上截陌生人的车子,不太危险了?幸亏是我,如果碰见了一个外国人,怎么办?
  我一边开车,一面打量她。
  我发觉她右边眼角一颗眼泪型的痣。美丽。
  在曼彻斯特三年,我见遍了所有的大学的中国学生。她是谁?怎么我没见过她?
  “抽烟?”我问。
  “不,谢谢。”她的声音有点哑。
  “我去伦敦,你呢?”我问。
  “太巧了,”她动动嘴角,像是想笑,但又笑不出来,她有点疲倦,“我也正去伦敦,我很幸运。”
  我点点头。四小时,我有伴了,真不坏,我运气也好。
  “你常常搭便车?”我问她,“很危险,单身女孩子,最好不要做这种事。”
  她脱下了帽子,黑发像瀑布似的流下来。
  她说:“这是我生平第一次搭顺风车。”
  “这么巧,这也是我第一次让人上车。”我说。
  “谢谢你。”
  “不要谢。”
  雨下得有点急。
  “有点冷。”我燃着了一支烟。
  路很滑,我把车子开得很小心。
  “什么使你今天出来截顺风车?”我问她。
  她低声说:“我订了旅行车,晚班的,但是错过了车子。我在家里等一个长途电话,电话没有来,我等了又等,然后错过了车。不想回家,只好截便车。危险就危险吧。”
  “有朋友在伦敦等你?”我问。
  “没有。我去住青年会。我想念伦敦,只是想走一走。”
  我觉得奇怪。她长得这么好看,但她的语气,却是这么烦腻、厌倦、寂寞、苍白。她用手拨了拨头发,手指是雪白纤长的。美丽的女孩子。她的耳朵像一只纤巧的贝壳,戴着一付小小的金珠耳环,金珠是十分细小的,故此也十分秀气。
  “你是学生?”我问。
  “是。我念酒店管理的,荷令斯大学。”
  “你喜欢这一科?”我问,“荷令斯大学很出名。”
  “我喜欢读书。不管哪一科,不管将来找不找得到工作,我只是喜欢念书。”她向我笑笑。
  那颗泪痣动了一动。
  我点点头,“很好。但是我在曼彻斯特理工学院三年,我没有见过你,为什么?中国同学会你怎么不来?”
  “我刚到。”她说,“才一个月。”
  “难怪,我早两个月就去了伦敦。”
  “所以。”她说,又笑了一笑。
  她的笑是特别的。她有浓眉,郁气的眼睛,非常白的皮肤,直而长的黑发,不能再特别的一个女孩子。我为什么不早一点认识她?现在我已经要离开英国了,多可惜,我已经要离开英国了。这些年来,我一直没有女朋友,只因没有合适的。但是她……
  我把车子开得相当慢,至少比应该的速度慢一点。
  “你喜欢英国?”我问。
  “到处都一样,老实说,到处一样。”她说。
  “当你住久了,认识同学、朋友,一切便不一样了。”
  “希望如此。”她说。
  她不介意说话,她的对白很礼貌,但是又随和,好像我们已经认识很久了,谈得像老朋友。我很快乐。
  我说:“如果你肚子饿,我们可以在二十哩外一个地方停下来,喝杯热咖啡。我知道一间小食店。”
  “好的。”她毫不犹疑的说。
  我笑,“你相信我?虽然大家是中国人,但是我也可能是坏人。”我看了她一眼。
  她淡淡的说:“我也可能是坏人,你不怕我?”
  “别开玩笑。”我说,“怎么可能呢?”
  她静默了。
  我开着车。在公路上疾驶,不是容易的事,每一哩路都是一模一样的,沉闷之极,如果没有人说话,一下子就渴睡了,多危险。
  “你喜欢伦敦?”我问。
   “伦敦?是的。美丽的城市。我喜欢。我不大喜欢英国人。下一代还好,有的也很骄傲,破落户作风,不过到处一样,人也一样。”她的语气里有一种无所谓,无可奈何,落寞之情逼人而来。
  女孩子快乐的时候是美丽,哀伤的时候也好看,我必需承认她此刻的神情深深的吸引了我。她薄薄的嘴唇紧紧地抿着,这样的一个女孩子,真正笑起来是怎么样的?
  她穿着一双很好的半统靴子,那只帆布袋是考究的,一只手上戴满了戒子,银手镯,配着一条银链子,玻璃珠子。她有一种不羁,甚至略为邪气的味道,与她秀气纤细的脸不合。她是瘦削的,所以刚才我的车子经过,还以为她是一个男孩子。
  雨还是下着,我开了车内的暖气。车子里没有无线电,我不喜欢车子有无线电,这世界已经够吵了。
  “香港怎么样了?”我反问。
  “老样子。各式各样的人,想尽各式各样的办法赚钱,气派特别,无耻也无耻得特别。赚了钱拼命的花钱。我喜欢香港,真是洞天福地。”
  “读完了书还是可以回去的。”我笑了。从来没有听过这么特别的论调。她不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不是。
  “你在这里多久了?”她问我。
  “三年。”
  “没有回去过?”
  “没有钱买飞机票。”
  “说笑话。”
   “真的,省了钱,都是千辛万苦赚回来的,做餐馆,做工厂,那些英镑,恨不得都存下来,一张张裱在墙壁上,留为纪念。结果都花在旅行上了,非常想家。有时候想才是滋味,真正回去了,不过如此,”忽然之间,我也发起牢骚来,“回到家里,是另外一个世界,我又未曾完全适应英国,又与香港脱了节,驼子摔交似的,两边不着。”
  她笑。显然很同意我的说法。
  我喜欢她,太多的女孩子到了外国,来不及拍照片,买新衣服,找男朋友,猎丈夫,恨不得立地生根,一辈子在枝上做凤凰,穷的慕虚荣,不择手段的滥交,有钱的搔首弄姿,吊着卖。只有她是例
  三年里我见过的女孩子,只有她是例外。她是为了什么来的?我不明白。
  她而且这么沉默。
  我看不透她。
  她说:“当然你读过这首诗,三个皇帝去朝圣,千辛万苦到了,看见了基督降世,再回来,不过如此,两个陌生的世界。对我来说,生活总是陌生的,我不适应生活,又没有资格叫生活迁就我,所以到处一样。上星期我在巴黎,然后再去马赛,我喜欢博物馆,因为画与雕塑是静的,它们好歹不出声,我喜欢。其余的,不过如此。大城市,看过香港,其他的都乏味。马赛是臭的。只是传说可爱,可爱的人,可爱的地方都不能接近,接近就失了美态,据说威尼斯更脏。我对旅行完全失去了兴趣。还是读书好。”
  这一次轮到我笑了。
  “我说得太多了吗?”她问。
  “没有。我有同样的感觉,真的,不骗你。”
  “大多人喜欢旅行。写明信片,最后一句总是:‘多希望你也来!’真滑稽,没有比这更幽默的了。不过是一个地球。你有去过天像馆吗?宇宙是伟大的,是不是?”
  我微笑。我喜欢听她说话。
  她声音是温柔的,像小溪流过石卵,那种节奏,使我无法不留心听。
  我给她一包糖,她一颗颗的吃着。
  我把车子停下来。
  小食店到了,我们两个人都没有伞。天气真冷。
  我把一条长围巾缠在她脖子上,她抬头看着我。她的脸还是异常的苍白,眼角的一颗痣像永远的眼泪。我们站了一会儿,然后我与她走进小食店。
  小店里有几张高凳子,我与她坐上去。一个浓妆艳抹的金发女人走过来,她真是全副武装的:假睫毛,耳环,项圈,低胸裙子,厚底鞋,又胖又壮,手臂上汗毛是汗毛,雀斑是雀斑,人还没有走近,一股体臭先袭人而来。我那一点点离别之情,忽然消失得无影无踪。不在外国住久了,怎么晓得中国人的好处。
  我问身边的女孩子:“你吃什么?”
  “可口可乐吧。”她说。
  “三文治?”
  “不。”她说,“我不饿。”
  “你一定要吃点东西。芝士三文治可好?”
  她点点头。
  我叫了两份三文治,两杯汽水,我们坐着。
  她终于没有动那份三文治。她的脸向着窗外,雨顺着玻璃流下来,流下来,外边是漆黑的,什么也看不见。她心不在焉的喝着可乐。
  她是孤独的。我知道。我看得出来。
  我说:“到伦敦天就亮了。”
  她点点头。
  “春假可以回去,见到朋友,你就不寂寞了。”
  “你怎么知道我寂寞?”她问。
  “看得出来。”我答。
  “不可以以貌取人。”她笑。
  她的笑不过是动一动嘴角,然而却是出乎意料之外的逗人;我想:或者可以问她的地址,或者可以写信给她。如果我是一个真正懂得感情的人,我应该留下来,为她留下来。但这年头,哪里去找这样浪漫的傻子?我只是一个普通的男人,最多不过为她的寂寞,为她的别致感喟一下,如此而已。啊,这世界。到处一样的。
  我放下了玻璃环。
  她已经摸出了角子,放在桌子上。
  “让我请你。”她说。
  我没有与她争,我点点头。
  我们离开了小食店,她老实说:“我真有点疲倦了,不过还支持得住,在外面吃过苦的人,无所谓,去年暑假我为了赚点外快,在一间酒店里天天工作十四小时,几乎精神崩溃。做完出来,多少才恢复原气。我绝对不看轻体力劳动,但我不喜欢体力劳动。”
  我先开了车门,再从行李箱里拿出一条毯子,递给她,我怕她会冷。我们上车,又继续路程。每次去伦敦,我都觉得路长得永远不会到似的。
  这一次例外。
  我问:“你的名字,可以告诉我吗?”
  她转过头来看着我,“你呢?你叫什么?”
  “我单名靖。”
  “靖?晴?”她低声问。
  “不是诚,是靖。立青。”我说,“姓张。”
  “如果是女孩子,叫晴多好。”她笑,
  “晴。”
  “我没有兄弟姊妹。”我说。
  “我兄弟姊妹很多,都是有才有干的,只除了我,我是蠢材,徒然叫他们为我担心。”她平静的说。
  “胡说,”我道,“怎么可能!你少截顺风车,他们就不用担心了。上次有一个女孩子,搭便宜车失了踪。”
  她调皮的说:“她搭了一架绿色的莲花跑车,我比她精,我截老爷车,开破车的人不会坏。”
  “你没有男朋友吗?找个男孩子接送也罢了。”
  “是,我也动过这种脑筋,结果这个男孩子接了我两次后就动手来搭我的肩膀。”
  我温和而带点惊异,“搭肩膀是普通的事。”我说。
  “是。拉手都行,但是接送几次就得取回代价,我没有那么便宜,他想昏头了,我还是乘火车好得多。”她轻描淡写的说。
  这么倔强,我很吃惊。
  “为什么不买一辆车呢?我这辆车三十五镑。开到伦敦,就送给一个好朋友算了,干脆之极。”
  “呀。但是我母亲扣留了我的车牌不还,我撞过车,她怕我丢了性命。”
  我摇摇头,她真是野马。而且她也没有告诉我她的名字,为什么?怕我吊她膀子?我不会登徒她,她也应该知道,那么到底是为了什么?
  我不想再问她,她有权不告诉我。
  我问她:“你会唱歌?唱个歌,以免我睡着了。”
  她怔了一怔,她说:“多少年了,我乘一个男孩子的车子,他说:‘跟我说话,不然我渴睡,会撞车。’我只乘过他的车子一次。他是个可爱的男孩子,可惜所有可爱的男孩子都已经有女朋友了。”
  我说笑,“我很可爱,但是我没有女朋友。”
  她看我一眼,“你恋爱过?”
  “有。”
  “她在哪里?”
  “不知道,分了手没有再见过。”
  “她可美?”她问,非常有兴趣的样子。
  “对我来说,是的,她有非常圆的眼睛。”
  “发生了什么?”她问,“为什么分手了?”
  “她到夏威夷念大学,我来了英国,我们没有吵架,只是信越来越少,越来越少,后来就完了。奇怪的是,我极想念她,但是我没有写信。完了就是完了。”
  我从来没与人说过这一段故事,但是忽然之间,在车子里,我对一个陌生女孩子说起。
  “你不惋惜?”她问。
  “有什么用呢?我吐血也没有用,这年头的蝴蝶是毛虫变的,不是梁山伯祝英台。”
   “我也爱过一个人。就是那个叫我不停说话。好让他半夜清醒地开车的男孩子。我爱他。我们只见过两面。也许见得多了,少不免吵架,少不免也闹翻。但我们只见过两次。他不知道我爱他。那不重要,我爱他就行了。”
  我边问:“他长得好看吗?”
  她说:“他有真清秀的浓眉,我后来再也没有见过那么好的眉毛,真的。”
  她怔怔的笑了,甜的苦的无可奈何的一个笑。
  “你想念他?”
  “无时不想。”
  “唱一首歌。”我说。
  她唱:“如果你要离去。
  在一个夏日。
  你不如连阳光也带走,
  我现在告诉你,
  当你掉头而去,
  我渐渐失去生命,
  直到下一个再见……”
  “可爱的歌。”我说。
  “是的。”她说,“你也唱一个。”
  “我不会唱歌,我背一首诗给你听听。”
  “好,你背。”
  “如果我再见你,
  隔了多年,
  我如何招呼你,
  以静默以眼泪。”
  她把头转向车窗,很久不出声。
  公路上车子渐渐少了。两百哩。我离家足足八千哩。妈的八千哩。后天就回去了。在机场上有什么人在接我呢?父母,亲戚,没有女朋友。就是没有女朋友,有个女朋友就好了。
  我脸上应该挂个什么表情?大喜欲狂?哭?拥抱?还是什么,我不知道。
  我说:“再唱一首歌。”
  “我不能再唱了。”她说,“歌是不能唱得太多的。”
  “再为我唱一个,我是陌生人,不要紧。”我说。
  “陌生人?”她注视我一会儿,“多年之后,在街上碰见我,你会认得我吗?”
  我一呆。她的问题为什么这样特别呢?为什么她要人记得她?为什么?当然我是会记得她的。相信我,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子,不容易忘记。
  我因此问:“多年?多少年?”
  “五年?十年?”
   “是的。”我答,“我会记得你。我会说:‘你好吗?’提醒你,有一次在外国,你搭过我的顺风车。十年是很短的日子,时间,时间是很奇怪的因素。但三十年之后,五十年之后,我就不肯定了。”
  “谁活得这么老?”她索然问。
  “有些人还真活到八九十岁。”
  “真痛苦。我怕死,我不大想这个问题,有时候怕得尖叫,但是老,老是可以避免的,反正只有一死,老是可以避免的。”
  “别说这种可怕的话,有些事情,多想是无益的,最好不想,你明白?”
  “我明白。我明白得很多,只是我做不到。”
  我用一只手驾车,左手拍了拍她的肩膀。她想得真多,想这么多有什么意思?这世界上有很多事是不能想的。像这条路,起初有月色,后来下雨,现在降雾。这雾啊,遮住了前面的视线,车子仿佛驶往永恒,永远不会到达目的地了,连我也害怕。
  我与她在车子里说着话,我真的连她的名字也不知道吗?我好像是她最好的朋友。我们了解对方之极,可以一直不停的说下去,说下去。
  “如果你疲倦,躺一下。”我说。
  “不用。”
  但她还是闭上了眼睛。她有很密的眉毛,黑发垂在车椅背上。黑发是全世界最美丽的头发。我要开车,我不能盯住她看,太可惜了,如果我早些日子认得她,我在英国这三年不会这么寂寞。这三年来我什么样的女孩子都见过了,不过只限中国女孩子:新界来的女侍,开林宝基尼上学的千金小姐,自费半工读的好学生,女护士,嫁过来落籍的新娘子,什么都有,就是没见过她这样美的。
  我这些年来,正在找她这样一个女孩子。
  如今见到了,却迟了,我要走了。
  车子渐渐驶入市区,天亮了。一种灰色的亮光,不是蓝的。先看到的是海德公园,在一种朦胧下特别美。她好像睡着了,我不知道她要在哪里下车。老实说,我不想她下车,下了车就是分手,分手几时再见?
  但是她睁开眼睛,她说:“到啦?”
  “到了。”我说。
  “你知道勃朗宁街?我在那里下车,青年会在附近。”
  “知道。”我说。
  她忽然哼:“你说你寂寞你要走,
  但我会拉着你的手,
  在伦敦街上逛一遍,
  你或许会改变主意。”
  伦敦是寂寞的。
  这些歌,她唱的歌,也都寂寞。
  时间过得快啊,四小时一下子就完了,我们到了伦敦。
  我在勃朗宁街停下来。
  太阳出来了,太阳升得早,伦敦是一个别致的城市。
  她把头转过来,她问我:“如果我约你出来,你会答应吗?”
  我毫不犹疑地点头。
  她笑了,一个很得意很喜悦的笑。“几时?”她问。
  我说:“我星期一要回香港。只有一日两夜的时间,你说几时呢?”
  她呆住了。她没有想到我会走。而事实上我连箱子都锁好了。我上曼彻斯特,不过是说声再见,回来把车子交掉,就走了。而她,她还要留在英国,她另有一套计划。我们的缘分止于此,止于短短的谈话,止于两首歌。
  她的笑容消失了,她把着车门,不知道说什么好,我明白。我很明白。
  终于她问:“后天回去?”
  “是的。我不打算再回英国。”
  “那么你一定很忙,大概没有空赴我的约。”她说,“谢谢你送我到这里。”
  “如果我把地址给你,你会写信给我吗?”我问。
  她摇头。
  “我今夜可能见你?明天?”
  她动了动嘴角,那颗痣在雪白的脸上太明显了,好像随时会掉下来似的,是一颗眼泪。她眼睛里的郁结与惋惜我看得懂的。
  她慢慢把围巾解下来,还给我。
  清晨的风拂着她的长发,她纤瘦、怯弱,我看着她,一直看牢她。
  然后她说:“今夜,明早,我想不必再见了。大家都很忙。谢谢你。祝你……顺风。”
  我怔怔的看着她,她走了,带着她的行李袋,她没有回头。
  过了两天我照原定计划上了飞机,平安的到达家里。我以后再也没有见这个女孩子。我不知道她现在住什么地方。我甚至不知道她的名字。我们只相处了四小时,在一部汽车里,从曼彻斯特到伦敦,四小时旅程。因为她截住了我,她要搭顺风车。她是一个脸上有泪痣的女孩子,忧伤而美丽。我不会忘记她。再隔十年,在街上我也必然可以把她认出来,只是我再也没有见到她。
  再也
  没有
  见到她。

家明与玫瑰
  黎氏夫妇介绍我搬到那层空房子去。
  他们说:“远是远一点,不过你有车子,不要紧。”老实说我想卖了车子,汽油涨到这种地步,一加仑几乎要一镑,实在吃不消,然而没有车子等于没有两腿,阿拉伯人之可恶,也就在这里。除了实用,还有虚荣,如果没有一部车子,叫女朋友们挤巴士?我周末还用出去?
  至于房子,也是难找,好的不是没有,实在贵,一个人住那么贵的房子,犯不着。于是我到处找既平又靓的房子。宿舍舒是舒服,无奈像坐牢,这个不准那个又不准,晚上冲杯咖啡都得受噜嗦。
  黎太太笑:“家明准是想勾搭鬼妹,所以不耐烦住宿舍。”才怪,鬼妹是臭的。我如果那么爱闻骚味,买块羊肉对着闻去,何必劳民伤财,结交鬼妹。
  现在他们让我住到那层空房子去,算为我做一件善事。屋子是人家买的,几个孩子都去度假了,回来也不高兴住在一起互相监视,我去住,一半是替他们看屋子,他们也乐得有个人照顾一下,英国的毛贼之多,并不下于香港,丢空着屋子,不到一个月,家私都搬空了。
  我只要付电费煤气费。
  这是典型的英国新式房子,上面三个小房间,下面是厨房客厅饭厅,前后都是花园。
  我也要温习,只是搬进新地方,不得不收拾一下。
  只知道屋主是黎家的远房亲戚,几个堂兄妹,都二十岁以下,把这层屋子住得飞砂走石,好好的地毯弄得又脏又腻,木家具上烫着一个个香烟痕,窗门一辈子没擦过,不用说了。
  我叫了清洁公司的人来收拾,虽花了一点钱,但是成绩斐然,屋子焕然一新。
  楼上因为还放着私人东西,由我亲自打理。
  我睡在一间向公园的房间里,以前住的大概是女孩子,倒也干净。
  住了几天,我打电话去问黎太太,她也不清楚。
  她说:“你收拾好了,他们剩下来的东西都不要了,早吩咐我去整理的,只是我也没空,这次难为了你,你只管扔好了。”“得令。”“如果他们不回来住,你肯不肯交差饷?”“肯,当然肯。”我说。
  “好,屋子是你的了。”黎太太挂断了电话。
  有这么便宜的事,这班孩子花老子的钱,不晓得世界艰难,倒叫我捡了好处。
  黎太太下令说收拾,我不妨开始做,我先把其他两间房间打扫了,扔掉几打旧网球,足球袜、笔记、垃圾、内衣,什么都有。
  整整花了我一天。
  把窗门打开,空气流通之后,房间似模似样,到底是新屋子,容易收拾。
  然后就论到我这一间了。
  墙上是黑色和银色的墙纸,一看就知道是伦敦的比巴的货色,大概比粘英镑还贵,地毯灰色,床白色,几盏银色的小灯,一面镜子上有银色的花,照不清楚人,但却是好装饰。最花妙的是一张茶几,茶几面是一小块一小块碎玻璃与碎玻璃拼的,我碰也不敢碰,怕割手,又怕耀眼。窗帘是深灰的,下摆也有银花。这么样的一间房间。睡在里面好象睡装修店,不太舒服。
  谁的主意?
  而且他也舍得,花了这么多的心思,就仍下不顾走了。
  我把窗帘拉开,开始收拾。
  地毯很干净,吸一吸尘就可以了。
  床下有一双皮鞋,我猜得不错,住这里原是一个女孩子,皮鞋是比埃卡丹的晚装鞋, 黑色缎子,缀着水钻,五号半B,穿的有点旧,故此就很浪漫。缎子上沾着灰尘,必然因为踢在床底,所以他临走失时没发觉。我把鞋子放在一角。
  拉开抽屉,有一只打火机的空盒子,打火机上面写:卡蒂埃。这女孩子什么都用最好的,名牌主义者。一本汽车杂志,一双手套,跑车手套。一张纸,纸上写者:“我永远不会再会来了。”永远不会再会来了?
  为什么?女孩子的笔迹,字很大很圆,写的很有决心的样子。永远不再回来。
  我都整了出来,放进一只大纸袋里。
  我把自己的东西放进抽屉里。
  壁橱里也有很多东西,意想不到的东西。
  一大叠黄色的《花花女郎》杂志,这本书十分低级,只有无知少女才有兴趣看男人裸体,似乎她不应该看。
  但是也有好几本狄伦汤默斯,威廉沙洛扬,甚至是《红楼梦》。书重,一向是难带的东西,她漏了下来,我不怪她。我将杂志都扔掉,书捡出来,却看到了两本论文。
  论文?一本是伦敦大学皇家书院物理科的硕士论文,扉页上写着:给玫瑰。作者是一个姓张的学生,中国人。
  我惊讶,再打开第二本。
  这一本是英国文学组,牛津大学的,还是博士论文,题目:“词人鲁柏勃乐真对十九世纪英国人的影响。”作者是英国人,一开头也写着:给玫瑰。
  我想这叫玫瑰的女孩子也就很狠了,竟如此浪漫。
  如果这两个大学生知道她并不稀罕论文,也许就气得吐血了,她并没有把这两本东西带走。
  我犹疑了,终于把它们收了起来。
  我躺在床上抽烟。
  玫瑰,她长得如何?
  我应该努力的翻壁橱,也许可以找到她的照片。
  我跳起来,继续翻出了一大堆录音带,不过是世面上的流行歌曲,有空时我也可以听听。
  我拨了电话给黎。
  我问:“你知道一个叫玫瑰的女孩子?”
  黎想了很久,“仿佛有这么一个人,做什么?”
  “长得如何?”
   “我不记得了,家明,你别问我。我与这一班表弟表妹没有来往,他们比我年轻十年八年,作风大异,他们开跑车弹吉他,混外国人,上酒吧,无所不至,都是阿飞,女不像女,男不象男,我见了避之惟恐不及, 敬鬼神而远之,你简直问道于盲。”
  “但是这个叫玫瑰的女孩子——-”
  黎说:“对不起,家明,我一点印象也没有,问我老婆吧。你找玫瑰有什么事?”
  “没有什么事,只是好奇。”
  “你问我老婆吧。”
  我只好又去烦黎太太。
   “玫瑰?”她说,“我不清楚,他们都弃中文名字不用,我哪还记得他们的中文名字?他们都是咸字辈的,像黎,便叫咸诚,黎的弟弟叫咸谦,多好的名字,祖宗自有番意思,谁知道被他们都弃了不用。玫瑰?真象舞女的名字,老天。”
  不得要领。
  我倒喜欢玫瑰这名字。
  玫瑰本来是很美丽的花,就因为又香又美,才沦为俗艳,过分雅俗共赏不是幸福。
  壁橱里有一格挂了几件她的衣服。一件真丝的衬衫,十号,袖子象蝴蝶,紫红加黑花的。一套睡衣倒很老实,缄布碎浅蓝点子,一条七拼八凑的牛仔裤,一件粗毛衣,都不要了。
  再翻亦翻不出什么来。
  衣橱里挂着干花包,有一种异样的草药香味。
  浴室里有毛巾浴巾,都是一色的黑白花纹,我叹口气,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女孩子呢?怎么样的?
  我渴望见她。
  见到了她,我会怎么做呢?我也不知道。
  她这样的个性并不是我的对象,我高攀不起。我只是普通人,想着普通人想的事,做着普通人做的事。但是我想见她。
  好笑的是,我做梦居然见到了她。她是一个秀发如云的女子,纤瘦但是长得相当高,身材很好,不大笑,面孔上有一种忧郁,穿着真丝的衣服,在风里跟我说:“我以后是再也不回来了。“我默默的看着她,然后闹钟响了,我就醒了。这样的梦大约是浪漫之至的。
  周末跟几个朋友出去,很不是味道,那几个女孩子很普通,坐在一起比钻戒比手表,比衣服比男朋友。突出的女孩子并不戴钻戒手表,她们突出,她们不与人家比。
  我闷了一个晚上。
  在英国还有什么节目呢?不过是看场电影吃顿中国饭再去跳舞。大概在香港也
不过如此。他们还带着麻将牌,预备随时来四圈。
  我恨恶麻将,第一个感觉就是:中国险些失在日本人手里,就是这一干人累的,一样是赌,牌九就豪放,鹘子灵巧,甚至字花也有字花的幽默,就是搓麻将,不知为何这般恶俗,不可饶耍我对黎发表过我的意见。
  黎说:“家明,做人本来要顺俗。”
  “我还是干脆死了。”
  黎太太说:“家明就是穷清高,你当心过洁世同嫌,已经有人说你不合群,你看你越来越瘦。”不过我还是恨着麻将牌。
  这些女孩子也就与麻将牌一样。
  开车送了其中一个回家,我自己一上楼就往床上倒。
  我永远不会再回来了,玫瑰说。
  这个女孩子的压逼力如此大,我想,没见面就叫人难忘。
  我把她的书拿出来看,一翻之下,一张卡片掉了出来。
  花生漫画。
  史诺比鬼鬼祟祟地笑:“除了祝你圣诞快乐,我还想为你做些别的事。”第二页:“有没有猫叫我追?”我笑了。
  里面的签名是玫瑰。她的签名很大,用黑色墨水的粗钢笔。
  我叹一口气。这张卡片仿佛是她送给人的,又没有寄出,当着书签用。
  或者我见到了她,应该追求她。
  黎太太第二天给我来了电话。
  “住得还好吗?”
  “很好,谢谢。”
  “啊, 我替你查过了,他们家咸字辈没有叫玫瑰的孩子,他们英文名字多是H字带头的,住在你那里,一个男孩叫汉斯,另外一个叫嚣伯,另一个女孩子叫咸娜,没有玫瑰,我翻过地址簿。”
  “咸娜是读书的?”
  “是,念法律,与她俩哥哥不对,早就搬走了,她搬走以后,另外一个叫堪富利的男孩子搬了进去,所以后来三个男孩子住在那里。”
  “咸娜,她是怎么样的一个女孩子?”我还不死心。
   “她,相当古板,成绩不错,所以跟这一班家伙合不来,她跟她哥哥汉斯吵得厉害,见了面不瞅不睬,这就是相见好同住难了。汉斯很漂亮,我对他有印象,他一板高大,又爱穿毛皮大衣……很有型。”
  “没有其他的女孩子?”
  “咦,家明,你真问得奇怪,为什么专门打听黎家的女孩子?告诉你,黎家的女孩子长得一点儿也不好,男孩子倒很帅。”
  “我假期寂寞。”我开玩笑。
  “来我家打麻将。”黎太太故意气我。
  “免了。”
  “你要来便来,千万别客气,客气了自己吃亏,离家十万八千哩的,放假闷在屋子里,当心闷出病来。”
  “他们这一家人,假期后真不回这间屋子来?”
  “不清楚,也许不会回来了。”她说。
  “请为我做一件事。”
  “什么事?”
  “这个叫玫瑰的女孩子,你帮我打听一下。”
  “玫瑰?好,我记着。”
  “谢谢。”
  我觉得他们两夫妇根本不跟亲戚来往,怎么会知道有玫瑰没玫瑰?
  我觉得是一定有的。
  晚上我自己做了饭吃,就听音乐。
  忽然间想起玫瑰的录音带,就取出来听。
  这女孩子听音乐跟看书差不多,混杂之极,有好几卷是时代曲,我倒不讨厌时代曲,照单全收,听了一下午的“我早已知道你没良心,偏又爱上你,为何始终相信你,深深沉醉不怪你。”有人说时代曲低级,其实人生根本很低级,时代曲跟词一样,只有一个题目,怨得很。
  我几乎听完了所有的录音带,忽然之间音乐停了,一个女子的声音传了出来:“为了说几句话,我要把这些好听的歌洗掉……”我吓得跳了起来,一下子关掉了录音机。
  这是谁?
  不管是谁,大概是一时兴致所至,录了几句话,说些什么,我不便听。
  我忍不住的想:是谁呢?不会是玫瑰吧?
  一想到玫瑰,顿时把所有的道德观念都抛到九霄云外了。
  我按下了录音机,一个女孩子的声音说了下去:“我是这么寂寞。每天我走路上学,步行半小时,到了课室,把笔记拿出来,抄下新的,合上活页簿,又到另一间课室。天啊,日日如此。我是这么寂寞。周末在家,坐在书桌之前,不晓得做什么才好, 肚子饿了也不高兴做饭吃, 傻傻的还是坐着,一晃眼过了十八个月……”我又关了录音机。
  我震惊着。这一定是玫瑰,那种天生微微低沉,毫不做作的声音,一定是玫瑰的。
  她寂寞?
  天啊,她怎么会寂寞?
  我只知道她交际应酬还来不及,几乎是夜夜笙歌的一个女孩子,怎么会寂寞?
   “……我看书,看了又看,看了又看,屋子里只有镜子里我自己的反映,录音机里只有我自己的声音。我想他,然而他完完全全的忘记了我。我谁都不怪,这不是我的错,也不是他的错,只不过事实如此。然而将来又怎么呢?我没有将来,我只有过去。时间过得这么快。”我听得呆呆的。
  声带就是这么多,她的声音一消失,时代曲便继续,就这么小小的一段。
  我听完又听,听完又听。
  她是一个活跃的女孩子,男朋友多,但是应酬回来仍然是寂寞,屋子里没有其他的人,其他的声音。一早要去读书,恐惧周末。
  老实说我也有周末的恐惧病,长长的两天半,不晓得到什么地方去消磨才好,读书又读不了那么多,怪闷的,通常是睡觉。
  英国这个地方,夏天是长日炎炎,冬天是长夜漫漫,颇有终日谁来的感觉。男孩子已经难,何况是女孩子?除非象黎家,十多二十个亲戚在此,不愁没去处。
  听了她那段话,我闷纳了好久。
  玫瑰留下来的就到此为止。
  我有种感觉,这个女孩子虽然说永远不会再来,但是她始终要出现的。
  我愿意听她絮絮诉说的声音。
  一日放学,车子才到屋子,门口有一部跑车停着。
  翠绿银底的车身,著名的莲花伊兰。
  我把车子停下来,那辆跑车里跑出一个男孩子来。
  他长得很好,高大英俊,而且有笑容,很可亲。
  他趋向前来跟我说:“你一定是家明了?我表嫂说屋子由你管着,谢谢你。”
  “不用客气。我谢你才真,免费住着,你是哪一位?”
  “汉斯。”他说。
  “埃”我说,“对不起,我刚放学,请进。”
  “我刚回来,想来拿一样东西。”他说。
  “什么东西?”我吃一惊,“大部分的东西给我扔了。”
  “楼下的钢琴,怎么扔得掉?”他笑着。
  “这倒是真。”我开了门,大家进屋子。
  我做了咖啡。
  他说:“搬运工人隔些时候便来。”
  “你不回来住?”
  “不回来,这地方住过都怕,比宿舍还糟,乱七八糟一大堆人,每个人都写信
回家骂每个人,结果家长把信拿出来一对比,大家挨骂。”汉斯笑。
  “现在只我一个人住。”
  “那也不行,太静。”
  他真是有得说的,左右是不住。
  “现在住哪里?”我问。
  “女朋友家。”
  这就难怪了。
  “我想问你一个问题。”
  “请问。”汉斯说。
  “这里住过的女孩子,有没有叫玫瑰的?”我问。
  他一怔,“你问玫瑰做什么?”
  我暗喜,“她是你妹妹?”
  “不,她是我以前的一个女朋友。”
  我呆问,“以前的女朋友?以前?”
  “现在吹了。”他耸耸肩。
  “那间银色的房间是你的?”我问。
  “是,我学室内装修,怎么?设计得还过得去?”
  “很好。”我说,“玫瑰呢?”
  “不知道,早就搬走了。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她在这里住过一阵子。你认识她?”汉斯问。
  “不,不,她还有好些东西忘了带走。”
  “没关系,你丢掉好了,她再也不要的,她老是这样,记性不好,东西到处放。”
  “你们……为什么吹了?”
   “找女朋友,大家总想开开心心,她一天到晚有心事,问她又不肯说,有什么意思?我很喜欢她,很美丽的女孩子,比我大一岁。到现在我还认为她是不可多得的,只是她太难懂,我做功课已做得头昏脑胀,再对着她,怎么吃得消,所以——”他耸耸肩。
  “你几岁,汉斯?”
  “二十二。”
  那么她二十三了。
  “来往了很久?”
  “大半年。”
  “那些书与录音带——”
  “那些倒是我的,不要了。”他说。
  我点点头。
  我问:“你有没有她的照片?”
  汉斯诧异的看着我:“怎么?你喜欢她?”
  我笑了“我没有她的照片,或许找一找,可以找到。”
  “在哪里读书?”
  “理工学院,她念管理科学。你真对她有兴趣?”
  我不响。这汉斯看来是个绣花枕头,与他说了也没有用。
  我问:“她现在应该还在吧?”
  “当然,还差一年毕业,去年大家是第二年。”“谢谢你。”汉斯用手抹抹鼻子,笑了。
  搬运工人没多久就来了,把钢琴抬走,他也走了。
  我得来全不费功夫,就知道玫瑰的下落了。
  难怪黎太太不知道,原来她真不是黎家的人。
  我沉吟了很久,决定明天去找她,非得看看她的样子不可。
  她是个寂寞的人,人在寂寞的时候总做些无聊的事,像搬到这里来与汉斯同居了几个月。她并没有找到她要的。
  我看看时间,大学已经放学了,大电话到理工学院的教务处去也没有用。
  我只好等明天。
  我睡得不稳,做梦老是在翻她大学的名单,名字是有的,但是走进来的人不对版,居然是一个胖胖、面孔迟钝的中年妇人。我想我就快发神经了。
  第二天一大早,我先回到学校向教授请假,然后赶到理工学院去。
  我逼着校务处的人把中国学生的名单找出来查,他们不肯答复我,问我是这个女孩子的什么人。
  我说是她亲戚叫我找的。她叫玫瑰。
  玫瑰什么。
  糟,忘了问姓,怎么办?只好胡诌一个。
  他们总算相信了。
  二十三岁,管理科学,玫瑰方。
  没有,没有玫瑰方,只有玫瑰张,或姜,或江。
  太好了,就是她。
  在那里上课?今天是星期一,时间是十点半。
  法兰蒂大厦,G9,会计课。
  我道了谢,飞快赶到那层大厦,进了电梯,心就跳。
  到了G楼,我出电梯,找到第九号房间,还没有放学。
  我只好靠在墙上等那一班出来。
  有一个学生经过,我问:“几时下课?”
  “应该是十一点。”
  “谢谢。”
  一分钟比一天还长。
  终于到了十一点,课室门一开,学生陆续走出来,我看着他们男男女女的走过,天,她们不是玫瑰,有中国女孩子,但不是玫瑰。人几乎走光了,我的心跳得我几乎要昏过去。
  老天,真受不了这样的刺激。
  然后她就来了。
  五尺五六寸的高度,平底鞋,一条浅兰色的粗布裤,奶白色的衬衫,手里拿着笔记与一件奶白色的毛衣。她脸色不十分好,一张脸是象牙色的,漆黑的睫毛长长垂着。她低着眼,有点心不在焉,在想什么?刚才的功课?头发向后梳去,是一个个的大波浪,披在肩上。
  比我想象中的玫瑰美丽。
  她没有注意我,跟着同学向电梯走去,我跟在她身后,不知如何开口才好。
  过了很久,我颤声的问:“玫瑰?”
  她抬起头来,望住我,一双眼睛亮得惊人。
  “玫瑰?”
  “是,你是谁?”
  “我是家明。”我说。
  “我不认识你。”她说。
  “但是我认识你。”我说。
  她的眼睛闪过一丝惊讶——
  我未婚妻问我:“你在写什么?厚厚的一大叠纸。”
  “在写一个故事,叫‘家明与玫瑰’。”
  “啊?”她说,“这么有趣?说来听听。”
  “顾名思义,玫瑰是个很美丽很出众的女孩子,家明是个愣小子,我在写他们结识的过程。”
  “只是开头?后来呢?”她说。
  “后来都差不多,要不就像你我这么顺利——”
  “但愿都顺利。”她说。
  “玫瑰——?”
  “恩?”她笑。
  “我爱你。”我说,“我很快乐。”
  “谢谢你。”她笑答,“我也很快乐。”
  我拉着她的手,细细看她。是的,如今她是我的未婚妻了,我还是不相信我的运气,那天在理工学院找到她至今,不过是一年而已。现在她已经不是寂寞的玫瑰了。

含笑
  她不会讲意大利文。
  她会说:“早安。”“晚安。”“花。”“玫瑰。”“冰淇淋。”
  没有了。
  呵,想起来了,她还会说:“米盖安基罗。”“庇爱他。”“拉菲尔。”“鲍蒂昔里。”“乌菲兹。”她甚至不会用意大利文叫咖啡喝,可怜的女孩子。
  但是她是这么美丽。长的黑头发,垂至腰际,皱曲的,飘拂在她的脸边,棕色的肤色, 圆而大的眼睛,美丽的胸脯,显露在T恤下,她看上去非常的意大利式,但她是中国人。不会说英文,不会说意文,只会法文与中文,她在苏黎世读书。她的德文也不好。
  我在乌菲兹美术馆见到她的。她真脏,看上去只有十五六岁的样子,因是七月,她穿牛仔裤, 有臭味,一件颜色暖昧的T恤,头发被汗黏成一堆,她在吃面包。穿凉鞋的脚很脏,可能走了很远的路。
  她不会说意文,问路只拿着一张地图,一直问:“乌菲兹,乌菲兹。”像个小白痴。我跟在她身后。路人一直把她领到乌菲兹,她把学生证拿出来,但是意大利是穷国家,从麦迪西家族后就什么都得收钱,她付了里拉买入场券。
  我跟在她身后。
  进了电梯,她说:“鲍蒂昔里。”
  开电梯的人点点头。
  我忽然之间爱上了她。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孩子,八百哩远跑到意大利,到了翡冷翠,不去卖时装、哺士卡、手皮包,走那么一大段路,到乌菲兹来,只会说一个字:“鲍蒂昔里。”为了看一张画。
  我跟在她身后。
  开电梯的人把她带到四楼。她握紧着拳头,很紧张的奔出大理石走廊,拉住人问:“鲍蒂昔里!”人家微笑,指点她路。乌菲兹太太,走十天十夜也看不遍。她是一个聪明的女孩子,决定只来看鲍蒂昔里。
  我跟在她身后。
  她一直奔,奔过那些走廊。意大利是艺术之都,共有几百万件艺术品,他们自己也数不清楚,最好的都放在梵蒂冈,但是梵蒂冈独立了,不算意大利,所以还是来翡冷翠。
  昨天我才去看了大卫像。看了三个钟头,心头有一种哀伤。觉得米开朗基罗才配为人,我算是什么?蝼蚁。
  这个女孩子并没有看别的艺术品,她直走到放鲍蒂昔里的房间去,一到了那房间,见到了“维纳斯出世”,她就呆住了,是那种真正震惊,仿佛家里出了什么大事,仿佛看到了鸡蛋大的钻石,她完全呆住在那张画前。
  意大利的美术馆是全世界最蹩脚的,并没有气温调节,大热的天,她的头发几乎会滴出汗来, 她的T恤全湿。我觉得她与维纳斯出世的时候有一种同样的美,一种以惊讶的态度看世界的天真。
  维纳斯出世这幅画是没有办法复制的,我看过多少复制品,都不会像真的。太美了。维纳斯的金发边沿上闪着金光,她那独有鲍蒂昔里的鹅蛋脸,大而郁气的眼睛,小而下垂的嘴唇,那只下巴微微的下坠,踏在一只扇贝上,赤足是完美的。
  颜色有一种阴沉,沉得跟天津地毡一样。今天是这个颜色,过三千年也还是这个颜色,这就是无法复制的道理。扇贝上的金边我从来没有在画册上看见过。
  她的眼泪缓缓的流下来。
  我觉得很奇怪。
  我不会为一张画而哭,永远不会,除非那张画使我想起一件事,一个人。
  她站在那里很久很久,她用手擦去了眼泪。
  她转过头,看左方的《春天》。但是没有多久,她低下头,坐在画前。我坐在她身后,我不知道她有没有看见我,也许她被人盯梢盯惯了,根本觉得无所谓。我坐在她身后,拉了拉她的发梢,她马上觉得了,转过头来。
  我向她笑笑。
  她也向我笑笑。她是那么一个美丽的女孩子。
  我说:“美丽的画。”
  她点点头。她犹疑了一下,然后开口跟我说话。
  她说:“很久之前,有一个人,说我的脸,像鲍蒂昔里的维纳斯。他当然是骗我的,可是我听着很乐意,你知道,女人就是这样子。”她又笑了笑。
  “他没有骗你,你真的有一张鲍蒂昔里的脸。”我说。
  在外国,只要碰到本国的人,随时可以谈很深入的话。
  她说:“他走了。”
  我点点头。
  她说:“我希望他找到一个毕加索脸的女人,三个鼻子。”
  我笑,“也许他找到的是粉红时期的女人。”
  她也笑。
  “你叫什么名字?”我问她。
  “含笑。”
  “好名字!”
  “像广东娘姨的名字。”她说。
  我重复一次:“好名字。”
  “我回来再看一次这幅画。其实是划不来的,你明白。可是……我只是一个女人。”
  “只要你认为值得,那就值得,”我说,“这幅画可以看一千次,你看维纳斯,随时便会踏出来似的。我一直没想到这张画会有这么大。”
  她说:“可是我现在大了,真奇怪,三年前的喜悦完全没有了,这么远来到翡冷翠,不过是看一张画。不看这画,又有什么损失呢?我可以去买一大堆皮鞋、手袋、时装。我是老了。”
  “我觉得是值得的,永远值得的,皮鞋,要多少有多少。”我说,“但是画……除了我自己之外,我最爱画了。”
  她笑,“你没有女朋友?”
  “没有。”
  “父母兄弟?”
  “他们对我并没有多大的兴趣。”我说。
  她说:“你其实并不喜欢意大利是不是?”
  我摇头。不,我不喜欢意大利。正如我觉得一天吃三顿饭是多余的事,但是这是一个必到的地方,正如人必须要吃饭一样,所以我来了又来,来了又来。
  我喜欢巴黎,但是三年前的巴黎跟现在的巴黎完全不一样,我想我也老了,巴黎是一个这样的地方:腰缠十万贯,骑鹤上巴黎。我又没十万贯。十万贯贬值到今天,还值多少,恐怕也是一个疑问。
  我轻轻的问她:“你看完这画了没有?”
  她点点头。
  “我们一起走,好不好?”我间,“那边还有米开朗基罗,要不要看?”
   “我已经看过了,三年前看的。”她说,“现在不要看了。其实我只喜欢八大山人。”她笑。那种笑意似有似无,一种礼貌的笑,一种无可奈何的笑。忽然她指着那张画说:“物是人非事事休。”
  我微笑,“一点也不休,你懂得太多了,你应该去买几双意大利皮鞋,买几幅便宜的复制品,随便兜个圈子,或是在旅馆好好睡一觉,三天之后,回家跟朋友说:我去过意大利了。”
  她与我走出乌菲兹。这时候是炎热的下午,一切店铺都关了门。我们逐家小冰店探望着,终于看到了我们要吃的东西,她轻轻的说:“芝拉多。”我很奇怪,我扯住了她的头发,我说:“你会意文。”
  我们坐下来,叫了冰淇淋加水果。一大盆,拼命的吃,意大利是一个风行黄疽病的国家,但是此刻也顾不得了。我从没见过一个人吃得那么凶,那么狠,像一个饿坏了的小动物,但是她的吃相可爱奇特,整个冰店的人停了下来,微笑着,看她吃。
  她吃完之后,双手在裤子上抹抹,看着我。
  她真脏,我的天。
  我们各自付的帐。我不想就此放她走,我要约她,问她黄昏有没有空,她说她要洗头,洗澡,睡一下午觉,我可以到她旅馆去找她。她说下了旅馆的名字,但是我不相信她,我送她到那条街,然后到了旅馆,然后看她拿了锁匙,我才走的。
  那天黄昏,我去找她,她已经准备好了,还是那一张脸,但是打扮却完全不一样,她的头发洗得卷卷的,像一只牧羊犬,咖啡色的脸与郁气的眼睛,身上穿一件长裙子,那种薄薄的真丝。
  她看着我,笑。
  她晒得那么黑,连手指都是黑黑的,衬得几只银戒子闪闪生光,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子。我拉拉她的头发,那么长的头发,要花好几个钟头来洗吧,多么的浪费时间。
  我们走出旅馆,走过小路,我教她说几个单字,其实我也不会说意大利话,小路两边都是柠檬与橘子,常常有小孩子拿着竹竿拍打下来偷吃。
  小路里冲出了摩托车,这个国家十四岁便可以骑摩托车,不需要牌照。一男一女,男的才十六七岁,女的十五岁,那种美貌与青春的芬芳使人神驰。我脱口说:“这是青春!这是罗密欧与莱丽叶,只有他们配手拉手在路边接吻。”
  含笑想了一想,“他们有阳光。”
  我们在小路上走着,没说太多的话。然后我们叫了车子到米开朗基罗广场。在那里可以看到整个翡冷翠。她坐在地上,一下子就把那条裙子弄脏了。
  我说:“天气这么美,风景那么好,你为什么不快乐?”
  她含笑。
   “是因为你想起了你没有得到的那个人,是不是?是不是?含笑,你想他,只不过因为你没有得到他,其实不是这样的,即使你得到了他,你还是会不开心的。事实永远如此,相信我。”
  她含笑。
  天暗下来了,天边出现了第一颗星,她坐在我身边,忽然唱起了一首童谣——“星儿亮,星儿明,今夜我见的第一颗星,希望我会,希望我能够,得到我今夜许下的愿望……”她的声音是有点微微哑的,低沉的,正是我一向爱的声音,我最恨女人用娇嗔状说话,因此她唱这童谣的时候,竟是这么悲哀,仿佛真的把一切希望都寄在一颗星上。
  我转过了头,不忍再听下去。
  她自己不觉得,她说:“我肚子饿了。”
  于是我们去吃比萨饼,又是大家分摊的钱,我不与她争,吃完了饭,我们喝了红酒,意大利的红酒通常质劣,但也顾不得了,我们还是一直走。高兴的时候是什么都顾不得的。
  我说:“我是视归如死的,你呢?”
  含笑说:“不常常。有一时间,屋子里有一个我爱的男人,他犹如一颗大树那么可靠,我爱赶着回家,我大声叫着他的名字:‘比尔!比尔!威廉!’然后他就会开了大门出来,我跳进他的怀里,他常常说,我轻得像一根羽毛。他很高,很漂亮,很强壮,很有学问,他是我的教授,那段时间,我爱赶着回家。”
  我听着,隔了一阵子问:“他是那个陪你看《维纳斯出世》的人吗?”
  她笑:“耶稣!他才不是,他连画是什么都不知道,他是个科学家。”
  我又沉默了一会儿。我说:“你的男朋友很多。”
  “是的。但是他们都走了,我一定有不对劲的地方,我留他们不住。”她无可奈何的说。
  “所以你不快乐?”我问。
  她不响,只是笑。“有时候我寂寞,每一个人我都想,不寂寞,谁都不想,但是我一年起码寂寞三百日。”
  “那并不太坏,有人一年寂寞三百六十五日。”
  “谁?”
  “我。”我说。
  “你认为鲍蒂昔里寂寞吗?他的女朋友,是否有一张他所画那样的脸?”她问我。
  “我不知道,我觉得但丁应该是寂寞的,他只见过比亚翠丝三次。”我说。
  “那够了。”她淡淡的说。
  我看着她的脸,我由衷的说:“是,够了。”谁知道呢?我或者永远不会见她第二次,但是我会记得她,我一辈子见着我父母,从来没有好好的注视过他们的脸,有时候忽然一留神,有种恐怕感,仿佛他们是完完全全的陌生人,我一辈子里都没有见过他们。我最记不住的脸是我父母的脸,每次下飞机猛然一见,总是不知所措,他们大概也是吃惊的,所以在飞机场往往大家呆着,算是久别重逢的表情。真好笑。
  “你凉吗?”我问她。
  “不凉。我不怕凉,”她说,“我也不怕寂寞,有一天寂寞离开了我,我会吓死,哈哈哈。”
  “游客应该开开心心的。”我说。
  她靠在石栏杆上说:“谁第一次做游客?谁第一次谈恋爱?谁第一次接吻?有什么好开心的?对不起,我讲话一向如此,我这口气是跟我后母学的,她死了,我的口气却改不过来了。”
   “我父母早离婚,”我说,“一向由叔叔寄钱来。后来族人觉得叔父不可靠,便委托律师,我向往亲生父母,但是后来发觉一般父母不是我想象中的父母,所以也就算了,他们各自结了婚,我有一大堆弟妹,认都认不清楚,也不同姓。”
  “生命真奇怪,我不明白。”她说,“每个人都有很多故事。”
  “不要去想它。”我说,“不想就好了。”
  她微笑,“我认为你很对,我们现在到哪里去?”
  “我不知道。”我说,“可是见到了你,我很开心。”
  “我也一样。”她伸手出来,我与她握一握手。
  “我知道有个地方可以跳舞,一个小地方,”我说,“很多年轻人。”
  “我年纪不对了,不能去了。”她抱歉的说,“我不喜欢意大利,翡冷翠也不像翡冷翠。”
  “你去过威尼斯?”我问。
  她点点头。
  我们走下山去,找到一个咖啡座,其实时间并不晚,我叫了咖啡。“卡普青诺。”我跟侍者说。她说:“我也知道,其实只有半杯,上半是泡泡。”
  我说:“我晓得你不喜欢意大利,但是你到底喜欢哪里呢?巴黎吧,苏黎世吗,都是很多人想念一辈子都想不到的,你却不在乎。”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情愿迁移往另一个星球。”她说。
  她的口气像个被宠坏的小孩子,但是那背后一定有说不明白的道理。我没有追问。我看着她。她顺手把长发束在脑后,用几个发针夹起来了,一张脸完全像那个“春天”。在月亮下她有一种不近人情的美丽。
  我说:“不应该为一个男人生这么久的气。”
  “我并没有为一个男人生气,我为太多的事情生气。如果这世界对我不好,我有权生气。”
  我笑。世界对她有什么不好?她有那么好听的一个名字,住在那么好的旅馆里,在苏黎世念书,有空到处旅行,又长得年青貌美,她有什么不高兴的地方?
  她说:“你不知道我的故事,自然不会同情我。”她停一停,忽然很温柔的说:“但是我也不要你同情。”
  我淡然说:“你当然有你的理由,我不会追究的,但是你看那颗星,还在那里,你快点许个愿吧。”
  “好,”她说,“我许个愿,但愿我永远干干净净的,衣服每件可以穿很久很久。”
  我笑了。我问:“明天你上哪里?”
  “回家。”
  “香港?”我问。
  “我世世代代住瑞士,不会回香港。”她说。
  我间:“咱们以后还能见面吗?”
  “我不知道,”她说,“我的教授骗我,他说我们总是可以见面的,他还举了八百多个例子,证明有缘千里来相会。结果他与我并没有再见。我也不在乎,也活下来了。”
  “他多大?”
  “四十。”
  “他不是一个好人,竟欺骗小女孩子。”
  “那也得小女孩子愿意上当才行。我难道就那么傻?”
  “我白替你担心了。”
  “被骗,又一直让对方以为真是受了骗,对方内疚,那才有趣。”
  我生气。“这是爱情吗?这话该跟骗子去说,我还以为你是个看画的女孩子,我不喜欢变戏法,我不懂玩游戏,我也不赞成,对不起。”
  她并没有生气,她只是慢慢的说:“我也是慢慢学乖的。”
  “女孩子们都太乖了,所以我不敢结识她们。”我负气。
  她白我一眼,暗示我可以立刻回家。但是我的屁股钉牢在椅子上,不愿意动,我想问她要电话地址,又怕被她笑,我叹了一口气,我们还剩下多少时间呢?最多到天明而已,说不定她马上就开口要回去了。
  果然她说:“我得回去了。”
  “我开罪了你,是不是?”
  “没有。我只是想回去了。”她说,“太晚了,旅馆里的老头子会不开心。”
  “老头子?”我一震,“是谁?令尊?”
  “我丈夫。”
  “你骗我!”我跳起来。
  她仰起了她的头,那完美的下巴,那微微下垂的嘴角。她反问:“我为什么要骗你?你只不过是一个陌生人,一个对我很好的陌生人。我为什么要骗你?”
  “你的丈夫?”我说,“你的……”
  “是的,五十九岁了。相当有钱,我们是正式结婚的。你以为我凭什么想来看一幅画就来了?你以为我哪来的钱?一个有钱的父亲?但是我的父亲一毛钱也没有,十五岁开始我在后母底下生活,他死了,后母也死了,我想法子活了下来,我比所有人想象中活得好,我懂得爱,比你懂得多。男人骗我,骗过很多次,但我的丈夫是可靠的,因为我利用他,他利用我,我们互相眷恋着对方。这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他教育我,他照顾我,他喂饱我,他是一个好人,所以我一定要在天亮之前回去。”
  我呆呆的看着她。
  她别转了头,“有些故事你是不会明白的。来,请送我回旅馆。”
  我低下了头。
  隔了一会儿,我问:“你的丈夫……他知道有人陪你去看过鲍蒂昔里?”
  “我不知道。也许他知道,我从未问过。他是好人。他以前是个医生,我很幸运,他看中了我。我不过是一个叫……含笑的女子,现在,我可以每天换一袭丝袍。”
  “他对你好,那就够了。”我说。
  “他的确对我好。我一直想离开他。因为他老,因为我在他面前有自卑,因为我不爱他。但是其他的男人骗我。他们尽量骗我,而且他们以为我不知道。”她平静的说,“但是我知道,所以我又回到老头子那里去。有时候我寂寞了,我便来看《维纳斯出世》,我曾经开心过,现在我自己也将近老了,我不应该再噜嗦了。”
  “穷有什么不好?”我问。
  “非常的不好,给后母欺侮,给兄弟欺侮,被其他的人看不起,想读书没学费,想穿衣服没能力买,非常的不好,充满了恨。”
  “你不还是恨这个世界吗?”我问。
  “到底是一种心平气和的恨。”她含笑说。
  “每个女孩子都像你吗?”我伤心的问。
  “并不,我是非常非常的幸运。”她说。
  “你很美丽,我喜欢你的头发,那些小小的波浪,它们一定是天然的。它们这么长,你一定留了很久,我从头到尾的喜欢你。”
  “不,头发原是直的,在巴黎烫成这个样子,花个三百多个法郎。你是一个孩子,你不明白,没有一样事是真的,在太阳底下,没有一样是真的。”
  我摸着她的头发,我忽然哭了。就像她看到那幅画的时候,每一样美丽的事情,这世界总有法子可以将之丑化,这世界有的是办法。她对着那张画哭,也是同样的道理吧。我用衣袖一角轻轻的擦干了眼泪。
  “请送我回去,好吗?”她轻声问。
  我点点头。
  我们缓步走回去,我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做人是要这个样子,非这个样子不可。
  走过一个花园,开满了花,我说:“费奥里。”
  她说:“费奥里。”
  我指着玫瑰:“露萨。”
  她点点头。她是这么的聪明。
  还有小店没打烊,我买了一支“芝拉蒂”给她。
  世界上有些事,是人永远也猜想不到的。
  我送她回旅馆,大堂一组沙发上坐着一个老头子,见了她马上站起来。
  他并不十分老,半老而已。风度很好,体格也还过得去,而且非常的礼貌。含笑为我们介绍了。我们共同坐下来,喝啤酒。
  含笑的白裙子又弄脏了,她上楼换衣服,十分钟后下来,她又变了个样子,长发编成一条辫子,窄脚裤、衬衫、凉鞋,与我们有说有笑。她这样的女子,是可以编入“奇女子异地录”里的,看样子最多二十三四岁,却什么都会。
  那老人侍她如珠如宝,任何人看得出来。但他老了,老了便是老了,维持得再好也是老了,保养得再好也是老了,老人是一个老人。
  他比不上含笑的教授,即使他骗了她,她还是甘心的,因为他会说,“你轻得像一根羽毛。”他强壮,他漂亮,他有学问。
  他也比不上那个带她去看画的男孩子,因为那个男孩子会说:“你有一张鲍蒂昔里的脸。”
  他甚至也比不上我,因为我会买“拉芝多”给她吃。
  在含笑的半生中,必然有无数的男人,无数的男人,各式各样的,令她开心一时的,但是这个近老年的男人却是惟一爱她的人。
  含笑是一个聪明的女子,她说:“我非常非常的幸运。”
  她说得很对。她的确幸运。
  我们三个人说了好一些话,说着意大利。
  那老头子说:“我这个太太,她一进博物馆,我就在旅馆打中觉,她一进去就不肯出来。上次在伦敦,我的天,整整五小时。吓得我差点要报警。”
  含笑缓缓的把麻布衬衫的袖子卷起,像是没听到她的丈夫说什么。她活在她自己的世界里。只要得到她份内该有的,她不理其他,
  过了一会儿,她丈夫向我道歉,他说:“我们明天一早走,对不起,我想睡了。”
  我连忙道歉,告别,他叫含笑送我。
  我们看着他上楼。他的确保养得很好。但,再好也是个老头——有钱的。
  含笑送我出大堂。
  她笑得很温柔。
  我说:“晚安。”
  她说:“邦纳昔拉。”
  我轻声问:“你会记得我吗?”
  她答:“我记得每一个人,而且希望他们也记得我。”
  “在什么情形下,你会记得我?”我问。
  “当我看见玫瑰,我会记得你,我会记得它们叫露萨。当我梳头,我会想起你,因为你说我的头发够美丽。当我吃冰淇淋我会想起你,因为你买过给我吃。有一天,我会回到意大利来,在翡冷翠,什么也不做,只是买一根冰棒,相信这一点。”
  我缓缓的拉起她的手,吻了她的手背一下,我转身走了。”
  我什么也不后悔。
  我从没见过比她更懂得生活的人。也从来没见过比她更懂得爱情的人,也没有见过比她更懂得享受的人,她是一个十全十美的女人,她什么都有,她知道她是什么人。
  诚然,我有什么可后悔的呢?在这个堪称美丽的城市里,一日之间,我碰到了一个这么可爱的女子,使我听到以前没有听过的话,见过以前没有见过的事,诚然,我还有什么可后悔的呢?
  她并且说她会记得我,举了很多例子证明,即使是被骗,也是值得的,我很久没有这么快乐了。我走在街上,看了那颗星,我唱——
  “星儿亮,星儿明,我今夜第一颗看到的星,希望我可以,希望我能够,如我今夜许的愿。”

别人的故事
  半夜,警察来敲我的门,我实在吓了一跳。天气是这么的冷,我听见门声,揉揉眼睛,还以为是做梦。幸亏一直开着暖气,没至于冻僵,我披上晨楼,去打开了门,一个大汉拿出证件,很礼貌的说:“我是米勒警探。”
  我顿时吓醒了。
  门外的寒气一直袭进来。
  我拿着证件细细的看了一遍,没错,是真的警探。
  他脱下了帽子,“我还有两个助手在外边,小姐,我们可否进来问你几个问题?”
  我扶着门框,心念飞转,老天,我犯了什么罪?这是什么意思?我是问心无亏的啊,为什么有夜半敲门这种事?
  米勒的两个助手出现在门口,也都是彪形大汉。
  我无可奈何的说:“请进来。”
  他们三个人进屋子,我请他们坐。
  我紧紧的裹着睡袍,瞪着他们。米勒的两个月手虽然礼貌的坐着,四只眼睛却在打量我的房间。我心里有气。有什么好看?不外是书本、玩具、化妆品、衣服。
  米勒警探问我:“你一个人住?”
  我点点头,“这是房间,下面是客厅,客厅没点火,我怕冻死,所以请你们在房里坐。”
  他是一个金发的中年男人,很神气,穿着便衣,听见我这样说,笑了,蓝眼睛闪闪生光。
  “你在工作吗?”他问。
  我摇头,把抽屉拉开,将学生证、身分证都拿给他看。
  他歉意的接过来,细细的看了一遍,然后把我的证件递给他左边的助手。
  他随即拿出一张照片,给我看,“认识这个女子吗?”
  我拿了照片一看,“噫!安娜!”
  “是的,安娜加拉汉。”他问,“你认识她?”
  “认识。”
  “什么关系?我们在她家里找到了你的地址。你是她什么人?”
  “她是我的学生,她愿意学中文,于是我教她,隔一天她到我这里来。”我坦白的说,“她本来要付我钱,但是我没有收,她本身的环境不好。”
  米勒警探低下了头,“她来了多久了?”
  “不知道,仿佛是去年春天开始的,一年多了。”
  “你知道她的身分?”他问。
  “知道。”我答。
  “告诉我。”
  “她是一个妓女。”我说。
  米勒看牢我,“你是一个大学生,一个中国籍的大学生,怎么会教一个妓女中文?”
  “米勒警探,妓女也是人。”
  “这是社会问题,我只想知道你们认识过程。”他温和的说。
   “你也许不相信。我的大学与家很近,每天上学是步行的,有一天我在路上走,她过来与我搭讪,一直跟着我,当时我不知道她是一个妓女,她长得很美丽,而且态度不错,她问我懂不懂上海方言,我说懂,她求我教她会话,我推说忙,她还是求,我就答应了她,她聪明好学,结果一年多下来,她还懂得写一些字。就是如此。”
  米勒又低下了头,转向他的助手,说:“录音机。”
  助手把录音机取了出来,按下了键子,里面传出了我的声音。这是安娜的录音机。
  “你的声音?”米勒问。
  “很明显,是不是?”我讽刺的反问。
  米勒说:“对不起。”
  我起了疑:“安娜做了什么?”
  “她没有做什么。她死了。”
  我“霍”地站起来,“什么?”
  “她在公寓里死了,我们只搜到一个地址,是你的地址,所以马上赶来,没想到是一位小姐,没有什么可疑的,只是你可能是最后一个见她的人。是不是?”
  我喃喃的问:“死了?怎么死的?”
  “自杀,服了剧毒。”米勒问,“你可以告诉我们多一点消息吗?”
  我突然觉得冷,我把晨褛扯得更紧一点。
  “要喝一点拔兰地吗?”米勒问,“我们这里有。”
  我点点头。
  米勒警探拿出一个考究的扁瓶子,倒了一盖子的拔兰地给我,我喝了下去,开始说这一段故事——
  我知道安娜不多。
  她是混血儿。英国与意大利混血儿,二十岁。
  她长得出奇的美丽,褐色的眼睛,过长的睫毛,低眼的时候常常在脸颊上拖出一条阴影,有种悲枪的味道,皮肤是奶油似的,身材无懈可击,头发是卷曲的波浪,一层一层垂下来,直至腰间。
  她喜欢穿粗布裤与毛衣,老实说,看上去气质很好,不是她亲口说,谁晓得她干什么职业?
  我教她说上海话,一直有半年,有个下午,阳光很好,她正在练写“上大人,孔乙己”,忽然抬起头来,问我:“如果我告诉你我是什么人,你会不会轰我出去?”
  我笑笑,“谁管你是什么人?”
  “我知道,你真是好一一中国人都这样好!”她感动的说。
  我有点诧异,看着她。
  阳光自窗外洒进来,洒在她的头发上,睫毛上,她的大眼睛闪闪生光,她含着眼泪。
  她说:“我是一个妓女。”
  我怔了一怔:我相信她,但是我不介意,半年来我觉得她是一个不错的女孩子,不但聪明,而且心肠好,常常帮我收拾地方,煮饭,她说这是互相帮助一一我教她中文,又不收费用,她也应该报答我一下。半年来我们是很谈得来的朋友,虽然她不大说她的私事,但我也不说我的私事,这有什么关系呢?是妓女又有什么关系呢?我的道德观念是奇特的,另有一套的,我自己也是半邪半正的人,断然算不得是良家妇女,因此我是真的无所谓。
  她在我脸上看出我没有歧视,就感动了。
  “你不相信吧?”她问,“我真是妓女。”
  “我相信,”我说,“没有关系。”
  我一直以为她是学生,所以才对中文有兴趣,现在不禁起了疑心。
  “你学中文做什么?”我终于问。
  “我的男朋友是中国上海人。”她微笑,“他是一个水手。”
  “哦。”我笑了。
   “我是半年前遇见他的,他在酒吧喝酒,我在酒吧兜生意,那是利物浦。他对我实在太好了,中国男人真是豪爽大方,他给我五十镑,他说我长得很美丽。他很年轻,很端正,很可亲。我爱上了他,他也爱我。他叫我不要再做这一种工作,我答应了,就搬到这里来住,远远的离开利物浦。曼彻斯特是一个好地方,连下雨都是好的。每个月,他寄钱给我,每个月十五号,决不拖延。他对我真好。我上一次见他,是一个多月前了。下次他来,我一定把他带来找你。我学中文,是想给他一个惊喜,有一天,我会开口完全跟他说中文。”
  我听着,不响。
  这一种故事,看是看得多,听倒是第一次听见。
  这个中国男人倒也奇怪,居然信任一个外国女子,每个月汇钱给她,养着她。这个外国女子更奇怪,居然死心塌地的从了良,痴情至斯。
  安娜说下去:“我十五岁就做了妓女。我母亲也是个妓女,我不知道父亲是谁。以前我想我一辈子也嫁不了人了,于是趁赚得了的时候拼命享受,乱花钱,”她涩涩的一笑,却掩不住心头之喜,“没想到——感谢上帝。”
  我不响,只是用笔敲着桌子。
  我记得那个下午,阳光虽然近尾声了,秋意渐浓,然而却金光灿烂的照在安娜的奶油色的手腕上,她腕上戴着一串珠链子。她的脸反映着喜气,头发浓浓郁郁的披在肩上——不折不扣的美女啊,像一张图画似的。
  在这天以后,她还是每隔一天来学中文,开头的时候,她还细细的观察我,深怕我对她有蔑视,我却一点也不在乎,对她与从前一样,她放心了,因此就更开心,更勤力的学。
  她把那个水手的照片给我看。他的确很年轻,二十多岁,长得也神气,一张脸清秀中带些削薄,在中国人来说,可算得是漂亮的,据安娜说,他叫张家明,安娜把这三个字念得很准。
   “我将来会成为张太太。”她说,“他说他会娶我,他明年圣诞来娶我,看,过了这个圣诞,只有一个圣诞,他就来娶我了,他说会储蓄够钱,来这里买一层房子,我们好好的生活一辈子。”她托着下巴,满足得不得了。
  “他不介意我是妓女,你也不介意我是妓女,多好。你们中国人真好。”她衷心的说。
  我微笑。她很天真。她并不懂这个世界。
  我一直教她,放假的时候她多来几次,如果我功课忙,她来了只是温习,不打扰我,自动又为我做家务。
  慢慢我知道那个叫家明的水手,一个月不过寄五十镑给她,平常她一夜可以赚到这些钱,因为她长得美,然而她为爱情放弃了金钱。这种行为在我眼里是愚不可及的。既然有机会堕落,而且堕落是这么灿烂这么受欢迎,不趁机捞一笔,倒谈起恋爱来,真是想糊涂了,这种茶花女式的牺牲,叫我怎么说呢?
  思想上来说,我比安娜卑贱一百倍,然而我是大学生,她却是妓女。我不惭愧,人各有志,各人有各人的想法。
  她说要带张家明来,结果没有带来。
  他每隔一两个月到一次英国,逗留一星期或是几天,就离开了,接着的又是痴痴的等。每当张家明要来的时候,安娜总是兴奋、快乐、焦急的。
  每一次他走了,她总是来跟我说:“唉!日子过得真快啊!‘日月如梭,光阴似箭’。”
  我笑。她的中文已经很过得去了。
  安娜对于语言很有点天才,母亲是意大利人,她自然会流利的意语,英文也十分好,又懂一点法语、德语,据她说都是从水手处学来的。
  她十分坦白可爱,就像一头小动物,有种原始味道,毫不矫情。
  到了今年夏天,她开始沉郁下来。
  她来我这里,总是默默流泪,告诉我:“他的信很少了,人也不来了。他说轮船公司转了航线,少来英国,改走亚洲了。”
  我只好安慰她,“不怕的,圣诞不远了,他就来娶你的,他工作这么辛劳,不过是为了你们的将来,你原谅他一点,不要担心。”
  安娜有时候也振作一下,说:“他是好人,他不会忘记我的。他的钱还是汇来的,他没有忘记我。”
  我看着她,她是瘦了。
  但是一学中文,还是精神奕奕的。她决定在圣诞节全部用中文跟她的爱人说话,请我加紧替她补习,一边买了无数的中文杂志来看,想藉此熟习一下中国风土人情。
  我并不乐观,看着她把希望精神快乐全部寄托在一个男人身上,十分难过。她这么年轻,这么美丽,真的要嫁人,未必嫁不掉。英国人虽然比中国人还势利,还有阶级观念,到底年轻的一辈是不介意的,她这样为了一个异邦人,值得吗?我很怀疑。
  张家明自夏天以后就没有来过英国,又是秋天了。
  就在上一个月,安娜来过一次,脸色苍白。她说:“我没有收到钱。”
  我问:“不够用?我这里有。”
  “不,他一一他一直记得的,这一次一一”
  “也许耽搁了。”
   “不会的不会的。”她散乱的说,“不会的,唉!我还要说中文给他听呢,我可以说了,我学会了,我写了一封信给他,都是中文的,他也不回复,为什么?为什么?”她抬起头,抓紧了我的手,哀告似的看着我,那双褐色的大眼睛像受了伤动物的眼睛。
  我深深的为她恐惧,但是我有什么办法呢?
  安娜求我:“请你用中文替我写一封信给他,说我爱他,说我想见他,请他快快来,我们不买度子了,我们过得朴素一点,求求你。”
  我只好依她所说,写了一信讲明我的身分,认识安娜的过程,并且提及安娜已经学好了中文,只等他回来。我把信给安娜,安娜当命根子的收了起来。
  那一天我留下了她,煮了饭给她吃,她在我床上睡了一觉。她憔悴得那么厉害,蟋缩在我的麻上,可怜得令我心酸。我在信上加了几句,说明安娜实在是一个好女子。
  安娜走了以后没来过。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我没有去找她,因为没有她的地址,我真糊涂,因为她隔天才来一次,我没有想到可以问她要地址。
  这一次耽搁便是几个星期,今夜,今夜米勒警探带来了这个讯息。
  我说完了我知道的事。
  米勒点点头,“你看看这个电报。”他给我一张纸。
  我看见电报上面简单的写着:“沉船。张家明于两月前遇事身亡。特以通告。”电报是一家著名的船公司发出的。日期是前天。
  我想:安娜殉情了。
  “很明显,这是一宗自杀案子。”
  她殉情了。
  “多谢你,小姐,深为感激。”
  一个妓女为爱人殉情了。
  “没有你的解释,我们在她公寓拣到电报也是无用,抱歉打扰了你的睡眠。再见。”
  我送他们出去,夫上门,再回到床上去。
  安娜死了。
  以后再也听不到她稚气地学上海话的声音了。她咭咭的低笑,她的长发,她的美丽,一切都完了。人就是差一口气。她自杀了。张家明死了,她也活不下去。
  她一声不响的选择了这一条路。
  那个水手倒好,一下子便拣到个陪死鬼。
  我空洞无聊的躺着,到天亮,终于忍不住,偷偷的为安娜哭了一场。
  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船公司会得到安娜的地址,是不是张家明托公司汇钱,公司才知道的呢?一定是。但电报为什么迟了两个多月才发?
  一连串的功课、测验,逼使我把安娜这一段忘记。死的人死了,活着的人总得活下去。
  又是一个春天。
  如果安娜还在,我与她认识,就两周年了。
  我还记得很清楚,那天我放学,一个陌生的外国女子,一直缠住我要我教中文——我是不会忘记的。
  故事并没有完。
  我放了学,到了家门,看见一个男人坐在我家的石级上。我看了他一眼,倒是个中国人呢。
  我掏出锁匙开门,那男人却趋向前来问:“你是王小姐?”
  我有点惊异,“是。”
  我抬起头看他,他是一个瘦瘦高高的男孩子。清秀的脸,浓郁的眼睛,穿得很干净。那张脸……那张脸仿佛是见过的——在什么地方见过?一定是哪间大学的同学,在中国学生会见过,此刻忘了。
  我连忙笑道:“对不起,我记性不好,你是——?”
  “是张家明。”他静静的说。
  我大吃一惊,退后三步,手中的书本都散落在地上。
  老天!我白日见鬼了!可不是张家明!我见过他的照片,是当年安娜给我看的,依稀认得,可不正是他?
  “你不是死了吗?”我问。
  他摇摇头,“没有死。”
  “那船不是沉了?你后来又救活了?”
  他摇头,“没有,船也没有沉。”
  “唉,你有没有收到我写的那封信?”我问。
  “收到的。但已经太迟了。”他低声说。
  “唉,别站在门口,你进屋子里来吧。”
  我开了门,请他进去,又泡了茶。
  我皱起眉头看着他,他算是一个清秀的男孩子,然而长得再清秀,也不该害了人家一条命。安娜临死那一夜,不知道被折磨得怎么样,天啊,到底是一条人命呢。
  他说:“我没有死。”
  “然而那封电报——”
  “你看到电报了?”
  “是。”
  “那是我父亲拍出来的。”
  我马上明白了,我的脸色转白,这么旧的诡计!但是安娜却赔上了一条命。
   “他们把我拘在家中,结果……后来他们发了一封电报。你不会相信,我并不是水手,船公司是我父亲的财产,我在船上工作,偶然认得了安娜一一真不该,她居然相信了,而且从你的信里才晓得她真是有心于我。”他的声音越来越低。
  我是连生气也不会了,我只是说:“你们公子哥儿也太会玩了。”
  “谁知道呢?谁相信呢?我以为像她那样的女子,不过是哄哄客人,这里骗几十镑,那里又几十镑,又让客人开心一下,谁知道她倒是真的。”
  我不怒反笑,“你可知道,张先生,我花了近两年的时间教她说上海话?她已经学会了,就等你圣诞回来,她好使你惊奇一下,你可知道?”
  “你为什么不早写信告诉我?”
  我叹一口气,“很好,现在你倒赖起我来了,我当初在信中留了地址,不过是要证明确有其人,不是安娜搅鬼,好,你倒说说看,你从开始到最后,有没有真想娶安娜?你家里可会允许你娶她?这不怪你,怪只怪她太死心,怪只怪你玩笑开大了。”
  “她后来写给我一封中文信,给家母扣了起来,终于看到了,我哭了一场。她倒真爱我,只当我是一个水手。家里多少女人围住我,不过因为将来我是承继船公司的。”
  “可惜她没有这个福气。”我静静的说。
  “王小姐,你为人为到底一一”
  “不,我跟你什么关系也没有,我们没有什么好说的,过去的事大家别提。”
  他抬起头看着我,眼睛里的神气,跟安娜以前的眼光差不多,我心软了。这到底是安娜心爱的人,至死还爱着的人。可怜她死得真冤枉,真冤枉。奶油色的皮肤,浅褐色的眼睛,如云秀发,才二十岁。
  “你是安娜的朋友,求你告诉我,她现在的地址。”
  我猛地吃一惊,他还不知道?
  我疑惑的看着他。
  他牵牵嘴角,“我知道这很错,我并不能娶她,你是明白的,我们中国人……我没有爱她爱到愿意舍弃我家庭的地步,我根本没想到要那么做,不过我想见一见她,把事情说明白了,要是她愿意,我可以替她置一层房子,让她住在英国,我可以来看她,我想对她好一点。”
  这个男人对她还有一点感情吗?就是这么一点?
  他并不知道她傻兮兮的为他死了呢。
  我看着张家明的脸,忽然之间眼泪就淌下来了。
  就在他坐的椅子上,不过几个月前,安娜还坐在那里,太阳洒在她身上,她起劲而愉快地,絮絮诉说着她的将来,她的希望。她的快乐建筑在一个男人身上,这个男人并没有遵守他的诺言,一切都化成了灰。
  我用一条手帕掩住了脸。
   “安娜跟我说起过你,她说她认得一位中国小姐,是读大学的,问我愿不愿意见你,我……只当她开玩笑,恐怕那中国小姐也是她同行吧,怎么能是大学生呢?所以没来见你。或许她现在又重操旧业了,或者她结了婚,我总得见她一见,谢谢你。”
  我缓缓的说:“你不必费心了。”
  “为什么?”
  “你不必费心,你也不必赎罪,她不过是一个妓女,而且太年轻天真了一点,她两个多月没得到你音讯,急得觉睡不着饭吃不下,收到那封电报,一时想不开,自杀了,她满以为张家明死了,她也该死,谁晓得你还好好的活着,倒得感谢令尊,打了那么一个电报,成全了她——她至死还在做梦,以为张家明是死了才断了音讯的,并没有变心,大概死得并不痛苦,比活着受折磨的好。只是令尊倒也很狠,青天白日的咒自己儿子,别真的应了才好。”
  我的声音是平静的,沉着的,一点激动也没有,好像在数帐簿一样,我自己都吃惊。
  张家明一下子听到这个消息,呆住了半晌,他做梦也没想到天下还有这等女子存在,对于一个花花公子,一向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真是一个大打击,他难道可以向冥冥之数索回安娜不成?
  呆了一会儿,他混身颤抖起来,然后他说:“好,很好,我张家明活一天记得一天,我害死过人命。”
  他苍白着脸,一言不发的坐着。
  我也坐着。
  春天在窗外。
  他来了,迟了一整个季节。他如果早点来,安娜会得妥协的,她是那么的爱他,但是我却情愿她死了。俗云好死不如恶活,但对于安娜这种女孩子,死了倒是干干净净,了无牵挂,活着干什么?等这个男人来,来了又走,走了又等,不如死了好。
  最后张家明站起来,他平静的说:“王小姐,谢谢你,你是个好人。”
  我送他到门口,没有再说一句话。
  他上了他的车子,开走了。
  以后我没有再看见过他。
  他大概回了家。
  父亲拥有一间这么出名的船公司,他又一表人才,难道还怕寂寞不成?说来说去,天下没这个道理,他的确是有苦衷,不能娶这个利物浦妓女,莫说他家财千万,就算普通家庭的儿子,算是水手吧,也不能娶安娜这样的异邦女子。
  只是安娜实在太激烈了一点。
  她死前甚至没有来找我。
  隔了几个月,我考完试,毕了业,回到家里,正好是暑假,过得很舒服,也不急于找工作,就是吃吃玩玩,休息着,养回在外国消耗掉的元气。
  闲时也看看报章杂志,一天早上,我打开报纸,看到一段新闻标题。
  “亿万富翁船业大王之子飞车失事堕尸山崖。
  他叫张家明,报纸说。
  车上只有他一个人,报纸说。才二十五岁,报纸说。车子向山崖上直飞出去,报纸说。
  我不相信他是为安娜,谁会相信呢?
  也许他对于生活厌倦了,这是种抗议的形式。
  也许汽车有毛病,失去控制。
  有一样事,我是知道的,他临死那一刹那,必定想起了安娜的脸,她的大眼睛,她的憨态,她的笑意。
  啊!安娜虽然是一个妓女,那种神情却是不可多得的。
  我合上了报纸。
  我想我该忘了这个故事了。
  这不过是别人的故事,世界上亿亿万万的人,哪个人没有一、两段故事啊,说之不尽,听之不尽啊,有什么稀奇?
  翻过这一页,明天我又得说另外一个故事了。

楼上楼下
  本来咱们这层宿舍,是男生宿舍,好好的男生宿舍。不知哪个天杀的教官大概是怕老婆,提倡男女平等,于是乎这层宿舍便变了男女混合宿舍。一楼是女生,二楼是男生,三楼又是女生,四楼……三文治似的夹缠不清。
  别以为混合宿舍是风流繁华地,才怪,自从搬来了女生,此地没太平过。
  本来穿内裤可以走遍全整大厦的,现在不行了,现在要端正服装。不是怕女生不好意思,她们脸皮才厚呢!见了男生,上上下下打量,眼光不该集中的地方,就瞪着看,是咱们男人怕难为情,唉,若,说之不尽。世风日下,道德沦亡。
  乒乓球桌子,她们占了;起坐间,她们在大讲大笑;网球场,是她们晒太阳胜地,吱吱喳喳,没完没了,我是见了便避,避之则吉。
  如此春去秋来,数个寒暑,居然相安无事,皆是我避之有方,敬鬼神而远之的态度正确也。
  我住二楼九号房。
  复活节后,不知搬进来一个谁。
  这个谁在我顶上三楼住,当然是个女的,这个女人可恶,每天早晚,铁定六点一刻,起床洗脸刷牙,不知道为什么,楼板薄是可能,尽听到流水淙淙,涓涓不息,吵得我自床上跳起来。
  这女人有毛病,大学九点半才上课,六点一刻起床干吗?吵得楼下的人不得安眠,我也算得用功了,准七时半起床,被她这么一吵,等于强逼我也六点一刻起床,几个月下来,因睡眠不协调之故,体重大减,不胜其苦,想要求调房间,又没空房,真是不胜其扰。
  我投诉于有关当局,当局曰:“不可以个人之敏感而干涉他人享用私家地之利益,请参考大英法律民事型犯案‘私人妨碍’科。”
  吹涨。于是我呆呆地忍受着楼上那女人享受她的私家地。
  我心里暗恨着她,于是去查她的名字。三楼九号——F.MUCHI。我一呆,这是哪一家的姓?日本人?中东人?可恶,幸亏不是中国人,方便我行事。
  正在那个星期六,所有的女生都欢天喜地的出外约会去了,宿舍空了八成,我大喜,取出打字机,准备起码作其七八页论文,楼上就震天价响起来,有人敲钉子。
  我看钟,五点半。
  不可忍耐的可恶,我放下打字机,冲上楼去,朝九号房就一阵大擂。
  里面一个女声问:“谁?”
  “楼下九号!给你吵死了!天天早上六点开始吵,到现在也够累的了,休息一下好不好?楼下的人想做正经事。”我吼道,完全不顾后果,捏着拳头。
  门缓缓的打开了,房内没有开灯,有点暗,一个女子靠着门,看着我。
  走廊虽然不亮,我也吓一跳。多么美丽的一个女孩子!高而且瘦,象牙色的脸,漆黑的大眼睛,没有笑容。穿件半旧红色毛衣,一条长长的牛仔布裙子,软软的靠在门框上,一言不发。
  我呆倒了半边,气早就丢到爪哇国去了。
  男人啊,男人就是这样不好,男人病在骨头轻。
  我嗫嚅的说:“钉什么?好吵。”
  “对不起,”她慢慢的说,“吵了你呀?不是有心的。”
  看!人家先道歉,我还能怪她?要她跪拜不成?
  我只好说:“是是一一不不一一”
  “现在不钉了。”她仍然没笑脸,声音倒是糯糯的,一口标准牛津英文。
  “那是谁?”有男人在里面问。
  她回头,“没什么,同学。”
  那男人走过来拉开了门,瞪着我,“我可以为你做什么?”
  我退后一步,这小子一定是她男朋友了。长得倒是漂亮,可惜凶了一点,我看到她房间地下堆着几只小小的木箱子,确是在敲钉子。
  我只好说:“没事,我走了。”
  我装模作样,故作镇静的走了几步,然后飞身下楼,进了自己房,犹自喘气。
  多么美丽的女孩子!一定是中国人,怎么姓了个怪姓?再也翻译不出来的。难道是混血?又不像。她男朋友也不像混血儿,两个人都同样的高瘦,风采标致,很一对壁人的样子。
  她这么好看,真想象不到。
  这么美丽的女孩子早上六点一刻起床干什么?
  噢一一我真不明白。
  第二天她六点过一些又起床了,我张着眼呆呆的看着天花板。MUCHI,到底姓的是什么?况且平时也不见她出入宿舍,真是个神秘人物。
  我搭讪地去问有关当局。
  我问:“三楼九号的女生,搬来多久了?”
  值班的女职员瞪我一眼,知我是老资格老住客,只好道:“六个月。”
  “哦,念哪科?”
  “法科。”
  我的妈,得罪了她,等着吃官司。
  这么一个美女倒去读法科。不可以貌取人啊。
  “哪国人?”我问。
  “奇怪,中国人,跟你一样。”
  “不不,她的不是中国姓。”
  女职员耸耸肩,“我不知道。”
  “让我看看她签名——”
  “宋先生,这是私人文件,怎么可以随便让别人观阅。如果有人来查你,你开心嘛?”
  我索性嬉皮笑脸,“若是美女来调查我,不妨。”
  她差点没将我乱棍打出来。
  “木其”?“慕祺”?这算什么姓?
  过后几日,因我留心于她,早上八点钟,见到她与一男人在大堂抱头痛哭,那男人正是当日见过那一位,长得眉目清秀,却也愁眉百结,在替她抹眼泪,频频低声好言安慰,她是埋头在他怀里。哭得噫气。
  好一幅动人景色。
  正亏如此俊男,才匹配得这般美女。
  哭了半晌,她送他出门,门外——好家伙,停着一辆林宝基尼尤拉可,一只野猪标志栩栩如生,化了灰也认得的好车。
  只听见引擎低吼几句,车子就绝尘而去。
  那女孩子回到大堂,用手绢掩脸,哭得不可收拾。
  我是个俗人,本该做俗人应该做的勾当,跑上去安慰她几句,然而自惭形秽,只好站在一边看着她一路哭上楼去。
  她是失恋了。
  至少爱人跑了,一时不会回来,叫她哪处再去寻这么匹配的爱人去?难怪她要哭。
  于是我决定了,即使她在楼上举行九人大乐队演奏,我也不再加以干涉。
  她仍旧六时一刻起床,我得不到机会与她说话。
  过了没两个礼拜,我又见到了她,只见她喜气洋洋,换了个人似的,一脸笑容拥着一个男孩子走回宿舍来。我一看,心就酸,啊,对了。他回来了。
  他们走近了,我再一看,不对,不是原来一个,换了人了,长得像,一般的英俊挺秀,这个却狡黠点,眼睛亮得很,年纪年轻点,脸型比先头那一位稍方。
  看!女孩子长得美,心就花,男友如走马灯,才走了一个,眼泪未干,又来一个,新人犹胜旧人,真是世风日下,对了一一道德沦亡。
  但是他拥着她,频频吻她面颊,旁若无人。停车场上泊着一辆血红的什么一一?我的妈妈,马塞拉底美莱克。
  我眼睛盯着牌式,她的男朋友,真非等闲之辈。他们就走过去拿了一小箱子行李出来,锁上车,上楼去了。
  不是我心术不正,楼上风光旖旎,不必细说。
  宿舍有条例云:女生不得在男生房内,或男生不得在女生房内逗留至午夜两时以后。谁睬它?每间房间里每夜大概都睡着两个人。
  我很气愤,这么好的女孩子,这么漂亮,又念法科,且不管她姓什么,到底证明是中国人,怎么如此风流倜傥?叫人受不了。
  我只叹气罢了,打我的论文。
  忽一夜,亦有人来擂我的房门,我正在打字,只好站起来去开门,门外站的正是她。
  她双手叉在纤腰上,骂道:“人人有打字机,就你这架最吵,天天打,打个没完没了,半夜十二点还打,旁人都别睡了!”
  我看表,晚上十二点半。
  我呆呆的看着她。她把黑发都卷在脑后,有一枝玉簪,穿件睡袍,脸色素净,真正象牙一般。
  我说:“吵吗?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赶论文。”
  她说:“晚上做功课有什么用?脑子都不清楚,早睡早起身体好,你该遵守啊,小学生都懂得。”
  我说:“所以你天天六点钟起床放水吵人——你真温习吗?”
  “什么意思?”她板着脸,“你不去打听打听,去年法科考第一是谁。”
  我打蛇随棍上,“我又不知道你名字,怎么打听?”
  “万俟芬。”她说。
  “什么?”
  “万俟芬。”
  我睁大了眼睛,“你是中国人不是?中国人哪有这种姓的?”
  “你们这些人,来了外国几年,中国话也不会说了,中文也忘了,说你们也没用,真正孤陋,万俟是双姓,怎么没有?真好笑,北宋还有个万俟雅言是大词人呢。”
  我半晌做不得声,佩服佩服。
  “嘿!”
  她益发得意了。
  我没见过她几次,第一次我上楼去吵,她郁浓浓,愁重重,头都抬不起来,任我编排她什么,都不出声。第二次是真挚的大伤悲。第三次是找到新伴侣了,春风得意,现在报仇来了,活龙活现,这女孩子,真正是少有,少有,那些小子们真几生修来如此一个女朋友。
  我频频叹气。
  “这样啦,你每天做到十二点钟,也该休息了。”她说,“我也别太早起,吵着你,互相妥协一下如何?”
  我说:“这楼上楼下好吵,什么都听得见。”
  “建筑材料不好。”她说。
  我点点头。
  “你念什么?”她问。
  “早念完了,现做研究院,写几篇论文式的报告发表,聊胜于无。”我说,“原子物理科。”
  “博士都念了?”她问。
  我点点头。
  “你不像博士呀,这么烂的牛仔裤,教授让你进研究室呀?美国可以,英国人很烦的。”她说。
  “要我额上凿字?”我反问,“这里谁不是博士?”
  “我不是。”她说。
  我正想请她入房,她的男朋友寻下来了,那男孩子叫道:“阿芬,我走了,你早点睡,明天一早要听课的!”
  “知道了!”她马上向我说再见。
  她奔到那男朋友(幸运的家伙)面前,那男孩子吻了她额头一下,两人依依不舍别过了,她又上楼去。
  我搁下了打字机。
  怎么还做得出功课呢?楼上住着这么一朵花,这朵花又是有主的,轮来轮去也轮不到我。
  于是我不再工作了,刚才的一鼓作气现在变得一点也没有啦,只是呆呆地想着心事,像我这么一个呆子,偏偏又眼界高,等闲的女孩子还看不上眼,于是拖到如今,活该,不值得同情。
  但是我怎么会看中楼上的万俟小姐呢?这么浪漫的一个女孩子,我是最讨厌女孩子今日张三明日李四的,现在她偏偏如此,而我又偏偏喜欢了她。这是什么道理?
  没有什么道理,太用功了,成日都对住书本,情思昏昏,发了神经了。
  我叹口气,这一次我是有得苦吃了,看中了这么一个女孩子。
  过几日,情绪略为平复一点,想想精神还是寄托在功课上。一日忽收错了一封信,明明是楼上九号,却送错在我信格里,本来我可以还给分信的人,但一转念:这是个好机会啊!干吗不亲自送上去给她呢!
  于是我兴致勃勃的拿着信上楼,到了她门口,又犹疑不决,呆了很久,才敲门。她来开门。
  见是我,马上笑道:“请进来。”
  她很高兴的样子,我也自高兴起来。
  我把信递过去,说:“喏,送错了信,是你的。”
  “谢谢。”她接过信,低头一看,嚷:“嗳,是阿蔚,阿蔚有信来了!”
  后面忽然一个懒洋洋的声音传过来,“我早说不必担心,他再懒,也不能不写信给我们啊。”
  我到这个时候,才看到她身后床上躺着个小伙子,喏,就是那个,在那里看报纸,见到我,爱理不理的。
  “把信拿过来我看看,他到底怎么了?”
  她说:“来,跟你们介绍——”
  我忽然很沮丧,马上说:“我……没事了,对不起,我走了。”我打断了她的话,没让她介绍那个男孩子给我。我几乎是夺门而出的。
  我知道这种举止很不礼貌,但是也顾不得了。有什么好介绍的,不外是乔治保罗彼得之类。
  但是她对我的态度倒很好,客客气气,显然没有恶感。
  我又呆了很久。
  长此以往,再住她楼下,我会变个白痴。我想了很久,想到一个绝招一一搬开住,找别的地方,见不到她,眼不见为净。
  可是我在这宿舍住那么久,一声要搬,也不是简单的啊,光是收拾,就是难题,况且急急忙忙,哪里找房子去?英国的房子都是又臭又贵,漂亮的又住不起。嘿!搬家。
  我撑着下巴,想了个半天,没法子。
  有人敲门,我没好气——“谁?”
  “我。”
  “你是谁?”
  “万俟芬。”
  我跳起来,连忙收拾房间,拉正衣服,“请进。”我说。
  她进来了,牛仔裤,T恤。
  她问:“我可以坐下吗?”
  “请坐请坐。”我连忙说。
  她坐下来、“你这人好不奇怪。”
  “我有什么奇怪?”我心想,大概她的男朋友走了,她才有空下来聊天。
  “当然奇怪。”她睁睁圆眼。
  “你倒说说看。”我说,“你叫我十二点后停止打字,我不是停了吗?不吵了吧。”
  “你说我天天六点一刻起床,开水喉洗脸好大声,好了,现在我变懒人了,天天睡多一小时,你还想怎么?住你楼上,真倒了霉了。”
  我想:住她楼下,更是不用提。
  她说:“刚才方要谢你,你躲到哪儿去了?有老虎吃你似的,抓都抓不住。”
  我不响,谁叫她床上睡个男人,我瞧不惯。
  “真多亏你了,那信是我哥哥寄来的,如果不是你,换个黑心人,事不关己,一扔,那我可糟了。”
  “不会有这种黑心人的,”我说,“英国人很虚伪,越是虚伪,越要装个有礼有德的样子。哼!”
  “你那口气,倒像我二哥。”她抿嘴笑。
  “你有几个哥哥?”我问。
  “两个。”
  “就你一个女儿?”我问。
  这些哥哥也不管教一下妹妹。
  “是,就我一个女儿。”她说。
  难怪,宠坏了。
  “你喝什么?”我问,“茶?咖啡?可可?汽水?都有。”
  “汽水。”
  我给她一罐汽水。她开了喝一口,还是很开心的样子。
  “令兄做哪一行?”我问。
  “教书,两个都教书。”她说,“一个回了家,一个从家赶来看我,两个都是讲师。”
  “了不起。”
  “什么了不起,教训起我来,不花本钱似的,骂了这样骂那样,没完没了。”
  “你那些男朋友,有没有叫他们骂?”我问她。
  “男朋友?”她睁眼,“我有什么男朋友?”
  这女孩子真厉害,如此这般赖得一干二净,比女明星还否认得快,我亲眼见着她与男朋友搂搂抱抱亲吻,才十五分钟前尚有一位男士躺在她的床上,怎么忽然之间不论否认得清清楚楚?
  我看进她的眼睛去,她眼睛清澄异常,一点破绽也没有,这样的女孩子,危险甚。
  我呆着看她。
  她还直问:“谁啊?谁是我男朋友啊?”
  我也实在按捺不柱了,这事与我无关,是她的私事,但是她先反问的,须怪不得我。
  “喏!那先头走了的一个,我见你们好好的哭了一场,那么亲热,不是男朋友呀。”
  “你神经病,那是阿蔚呀,我大哥。大哥回家教书,我不抱住他哭,我抱谁哭?你还说呢,帮他包行李,钉几颗钉子,就被你上来骂。”
  “你大哥?”我傻傻的说,“哥哥与妹妹,从来不这么亲密的。”
  “你这可不是更奇怪了,你家风俗不一样,偏不许咱兄妹俩亲热?那明明是我大哥。”她白了我一眼,“真是。我哪里变来的男朋友。”
  我一想,猛然记起来,那两兄妹的确有相像之处,两个人都这么漂亮出众,以前以为是美女俊男刚好一对,现在知道他们是兄妹,就怪不得一般的引人注目了。
  关我鬼事,可是,我偏偏心里宽了一半。
  我笑了,“大哥走了,所以你就野马一般了,楼上躺着那位,可是男朋友了吧?”
  她啼笑皆非,“你这个人,要说多少次啊,我不是讲,我有两个哥哥?走了是大哥,楼上那是阿营,我二哥。”
  “嘎!”
  “你这个人,脑袋不想好事,专门想坏的,我跟那么多男人搂搂抱抱?我那么吃香,倒好啦,可惜都是兄弟呢。”
  我瘫痪在沙发上。
  我还有机会?我还有机会?
  “刚刚阿营就说:‘那小子傻乎乎的,倒老实相,少有。’可知人不可貌相,你也不是好东西。”
  “对不起,对不起,实在是误会,对不起。”
  “来不及了,以为我是这种女人。”她起身要走。
  我一头汗,不知道该怎么留她才好。
  “而且从明天开始,我改五点起床。听说你去问过管家,要干涉我?我巴巴的来迁就你,想化敌为友,却不知道你这人有毛病,以为我楼上是开酒家的,乱七八糟的男人往来不尽?嘿。”
  她站起来,拉开门,就走掉了。
  照说她这么一走,就该放声大哭才是,但心中却非常开心,虽然得罪了她,却把事情弄清楚弄明白了。
  原来是兄妹呀。是兄妹又怎么一样呢?哥哥当然可以在妹妹床上憩一憩,天经地义。
  我坐在椅子上傻笑。
  笑完就觉得事情不妙。得想个法子补救才是。
  她已经被我气跑了,得求她回心转意才行呀。但是这个女孩子,以后见了我,不但把我当陌路人,还狠狠的用眼睛白我,我忍她多少气,她还是不肯跟我说话,匆匆的别转头便走。
  我却没失意,解铃人还是系铃人。
  一日,我看见她的二哥下楼来了,在大门外被我截住,我连连说:“万俟先生,请你留三分钟。”
  那漂亮的男孩子上上下下的打量我几眼,忽然笑了,“你就是住阿芬楼下的——?”
  “是,是。”
  他笑起来多么像他的妹妹,我真是瞎了眼睛,才会认不出来。
  “我知道你要说什么,阿芬全告诉我了。”他笑,忽然之间,他一点也不像阿芬那个“幸运的小子”了,他活脱脱就是一个二哥,不但明理,而且和蔼可亲。
  “来,我们上附近酒吧喝杯啤酒,慢慢谈。”
  他居然一点也不讨厌我。
  我跟着他上了那豪华跑车,我们找了一间酒吧,坐下喝啤酒,他态度开始严谨了,问我的家庭、功课、年纪,都很大方的,他同样也把他们家里事说了一点。
  “阿芬是小妹,咱们把她看得很严,也要训练她一下,故此叫她住宿舍,一应起居,自己照顾免得宠坏了,将来嫁不出去,或是遭人非议,终究还是害了她。她是个好孩子,听话,用功,就是脾气硬一点。她年纪还小,有不少男同学围着她,都被阿蔚,她大哥与我挡走了。我们喜欢老老实实的男孩子。”
  我唯唯诺诺。
  他们两兄弟也真是不许百姓点灯,只许官家放火,瞧他们多么风流,每人一部全世界顶尖儿跑车,其它享受,更是不必说了,偏把妹妹关在屋子里一一
  他忽然说:“像兄台这样一表人材,功课又好,人又老实,实在少有——”
  我吓了一跳,“我?哪里敢当,哪里敢当。”
  “是真话呢,若阿芬与兄台这样的人物结交,我们做兄弟的,也放心了。”
  我几乎怀疑自己听错了话,怎么可能,我?他竟会看得起我!
  我大喜过望,话都说不出了。
  “所以阿芬发发小脾气,你不必介意,我星期六请你吃饭,你别嫌弃。我们兄妹一起来,好不好?”
  “我实在是最最普通的一个人一一”我老老实实说。
  “这才难得,”他诚恳的说,“太多人以为自己是个超人,你这点谦虚,不但我喜欢,阿芬也喜欢。”
  我只好笑了,是一个宽怀的笑。
  他拍拍我肩膀,“放心。”
  你看,误会从他而起,误会也从他而解。
  但是阿芬还不放过我。
  阿芬撞见了我,肯说两句,但非常不友谊,她说:“哼,现在相信他是我哥哥了,哼。”
  又说:“还骗了顿饭去吃,哼!”
  我只是嘻嘻的笑,打恭作揖。
  星期六吃饭,他们兄妹准时来唤我,我真是春风得意,难以形容。万俟萱与万俟芬坐在一起,真是好看煞人,可惜大哥还不在,这家人真是人杰地灵,几兄妹长得如此出色动人,他们父母不晓得花了多少心血呢。
  我本来不善言词,那顿饭吃得乐极,却没有什么话说。
  阿芬说:“你瞧他多开胃,侮辱了我,不必道歉,还赚了顿吃的,二哥,咱们干吗请他?”
  她二哥白她一眼,“你少说几句,将来还是这么,谁养你一辈子,嫁不出去就是你这种人。”
  她不响了。
  过了很久,她说:“我住嘴是因为听哥哥话,不是怕嫁不掉。”真是孩子。
  她二哥歉意的对我笑,我摆摆手。表示不要紧,我就是喜欢她这一切。既然她一个哥哥己默许我与她来往,那不在场的一位,恐怕不成问题。
  我运气恁地好,待阿芬这场气一消,我真是前程似锦。唉,在宿舍挨那么些年,总算挨出点瞄头来了,而他们兄弟也好,我才与财皆无,他们倒是看得起我——我还有什么好怨的呢?还搬家?啊芬整夜开水喉我都无怨言了。
  亏得她住楼上。

模特儿
  她迟到了三十分钟,当她来到的时候,我却真正的惊艳了,她百分之一百是我需要的模特儿。
  她说:“我叫咪咪,尊尼介绍我来的。第一小时两百块,以后每小时一百五十。脱衣服不脱衣服同价。”说完很爽快的坐在我对面。
  她穿一件薄薄的芝士布衬衫、长裙、凉鞋。啊,又是夏天了,我喜欢穿裙子的女人。
  “我知道。”我说,“尊尼与我说过价钱,每天先付,是不是?”
  “是。”仍然很爽快。
  “但为什么脱衣服与不脱衣服同价?”我诧异问,“通常模特儿对于脱衣服很不高兴。”
  “为的是艺术,无所谓,”她干脆的说,“我是模特儿,不是脱衣舞娘。”
  她是这么年轻,说话巴辣得很,而且,透着一种骄傲,并不以当绘画模特儿为耻。
  我点点头,“现在开始吧。”我说。
  我取出绘画工具。她随意的坐在高凳子上。
  我命令她,“看见那束花吗?蹲在地下,捧起花束,深深的嗅花束,维持那个姿势。对……这样就很好。”
  她笑一笑,照我说的做了。
  她的腰肢很细,身子微微向后仰,衬衫的领子微微滑下一个肩膀。她可真是个美丽的女孩子。
  我走过去。“身体还可以往后仰吗?这个姿势难度很高,回家当心腰酸背痛,我这里的钱不容易赚得到,是不是?”我笑,“把花捧得高些,你的头发可以撒下来,漂亮极了。”
  她很有耐心,而且一直维持着笑容。
  “摄影模特儿是比较容易做。”我说,“快。绘画模特儿比较少,恐怕都要失传了,只有尊尼那里有人。”
  我一直跟她说话,好使她不觉得那么疲倦。
  她问:“你画这些画,是拿到画廊去卖吗?”
  “不,画廊只卖一只帆船在海港里飘那种画。”我笑。
  “那么你是为什么画人?”她好奇。
  “不告诉你,”我说,“知道了你就不肯好好的给我画。”
  “为什么?”她笑着追问。
  “别说话,现在画你的嘴巴。”
  她果然不再说话。
  过了半小时,她抗议,“可以休息一下吗?”
  “快好了,再支持一刻。”我说。
  我匆匆的速写。
  一位名作家要出一本书,书中有一连串的插图,把工作交给我,连封面在内,大概三十张速写左右,付的“润笔”很好,故此我可以请模特儿。
  尊尼是她们的经理人。我跟尊尼说:“要一张比较世故的面孔,同时要年轻与美丽的。”
  咪咪来了,刚刚是我需要的,正确的说,她是小说中女主角的翻版,年轻,但脸上一层风尘气,偶然转头一笑,雪白的牙齿透着一丝未褪却的稚气。
  我的速写画得不很快,她仰着面孔,毫无怨言。
  画好了一张,我们喝杯茶,休息一会儿。
  她闲闲的问:“画家都很穷吗?”
  我微笑问:“为什么这么问?”
  “人家都说‘穷画家、穷画家’。”她一点也没照顾到我的自尊心。
  “不见得比一般人穷,也不见得比一般人有钱。”
  “啊?”她有点诧异。
  “因为我随和,”我说,“我并不想一举成名。画小说插图,我也很高兴,我不觉得人一生下来就该画西西庭。”我又笑一笑。
  “米开朗基罗并不喜欢画西西庭,”她说。
  “是教皇逼他的。”她也向我笑一笑。
  她对绘画这方面的知识倒是货真价实的,颇使我意外。也许是与咱们接触得多:聪明的人学得快。
  我说:“好,请你换一件衬衫,椅子上有件男装衬衫,看见吗?换上牛仔裤,束起头发,谢谢。”
  她的头发长至及腰,而且是天然卷曲的,漆黑乌亮,看样子她并不是纯粹的中国人,但不知为什么,一头头发却这么黑而神秘。
  她说:“下次找我,不必经过尊尼。尊尼收佣金收得很高,如果你直接找我,我多赚一点。”
  我点点头。尊尼在模特儿群中并不是十分受欢迎的人物。
  画毕这一张的时候,她过来看一看。“唏,”她说,“我喜欢这一张,你可不可以送给我?”
  我被她那突然其来的天真吸引住,只是笑。
  她看我一眼。“你不是个喜欢说话的人。”她说,“怎么了?”
  “对不起,”我致歉,“我不送画的。”
  “为什么?”她问。
  “我的画要卖钱的。”我无可奈何的说。
  “呵。”她耸耸肩,把画放下。
  “今天的工作到此为止。”我数钞票给她,“明天请你准时来,我这里的阳光一到三点便不好。”
  她点点头,“我明白。”
  “明天还是穿裙子吧。”
  “是不是为一本书插图?”她问,“我听尊尼说的。”
  “是。”我说,“我打算最后才做封面,原来你早已知道了。”
  “我可不可以看看那本书?也许比较了解情况,表情会合理想点。”
  我把原稿交给她。“别丢掉。”我说。对她工作认真的态度又一次诧异着。
  她走了。
  我收拾一下工具,尊尼打电话来问:“怎么?还理想吗?”
  “很好。”我由衷的说,“谢谢你,尊尼。”
  “应该的,我收佣金,替你找合适的人。只是当心咪咪,有客人说她的手脚不大干净——喜欢顺手牵羊。”
  “不会吧。”我不经意。
  “我手下的女孩子身世都很杂,这一点你不是不知道的。”
  “咪咪一一”我迟疑的问,“她干的是哪一行?”
   “摄影模特儿。”尊尼说,“她长得漂亮,身材一流,有时生意不太好,也到酒吧去客串客串,一个月下来,捞万把块是不稀奇的。像她们略有点原始本钱的女孩子,叫她们去坐写字楼不是容易的事
  “谢谢你。”我说。
  咪咪第二天又来了,仍然迟到三十分钟,嚼着香口糖,穿一件非常漂亮的白色麻纱裙子。
  她说:“昨夜我看这本小说,看到天亮。并不是一本很高级的小说,但销路一定会很高。对于女主角的描述部分很优秀。”她补充一句,“因此今天又迟到了,对不起。”
  我笑笑。
  我对这本小说的评语也一样。只是既然接下工作来做,务必要做好为止。
  我说:“这件衣服很合适。”
  我请她整个人躺在地板上,把头发散开来,她的眼晴茫然看着天花板。我马上开始把她的神情捕捉下来。
  她说:“你在听什么音乐?”
  “巴哈的F大调意大利协奏曲。”
  “我不懂古典音乐,”她说。
  “音乐不是用来懂的,音乐是心领的,与画一样,纯属于感受方面。”
  她笑:“我的心不领受巴哈的音乐,你有没有流行音乐?”她转过头来。
  “别动。”我说,“我放给你听好了。”
  我放下一张流行曲唱片。男歌手沙哑的声音开始唱一一
  “我不想详加解释——
  你如何碎了我的心——
  噢呜,心一一”
  咪咪很高兴,她满意了。我心中奇怪她是如何渡过一日二十四小时的,她对生活单纯的要求引起我莫大的兴趣。
  我问:“你的一日如何渡过?方便告诉我吗?”
  “自然。天天睡到我喜欢起床为止,从来不用闹钟,我不约束自己,因为生命太短,起床梳洗完毕,吃早餐,然后看看有什么工作要做,出门,晚上我有很多……朋友,”她忽然笑了一笑,“晚上很忙,我们跳舞,喝点酒散心,然后回家,有时我也看一点书,通常只是画报之类的——你不会笑我吧?”
  男歌手在唱片里继续唱:“噢呜——我心……”
  流行曲与流行小说有时实在是最好的调剂。我是什么人呢?我又岂能审判她生活水准的高低?
  咪咪问:“你呢?你的一天又如何渡过?”
  “我很寂寞,很闷。除了睡觉,我便工作。有时心情好,也听听巴哈。”
  “你没有女朋友?”咪咪很吃惊。
  “别动。”我说,“没有,我没有女朋友。”
  “你有毛病吗?每个男人都有一个以上的女朋友。”
  “我没有毛病。”我在画她的眼睛,咪咪有这么漂亮的眼睛,你可以自她的眼中看到灵魂的震动,但她却是个没有灵魂的女人。
  “你是同性恋?”她疑惑的问。
  “不,”我笑,“我只是没有女朋友。我没有漂亮的车子,没有漂亮的衣裳,不懂说漂亮的话,谁要我这种男朋友?我维持自己的生活都觉得有点困难呢。”
  她沉默了。过很久,她说:“但你的心地很好。”
  我被感动了,我说:“谢谢你。”
  画好这一天,我送她到门口。晚上我把画拿到原作者家去让他过目。
  他很高兴,“好极了。你有用模特儿吗?”他观览着我的作品。
  “有。”我说,“漂亮的女孩子,是不是?”
  “漂亮极了。”大作家说,“我认为这些画的风格很讨好。月底能够全部画得好?”
  “可以。”我说,“月底之前。”
  他拍拍我的肩膀,“我听说你是极好的画家,如果这次合作成功,我们将来尚有许多机会。”
  我与他握手道别回家。
  途中经过超级市场,我因觉得工作顺利,应当庆祝一下,故此买了一瓶白酒,另外带些芝士与面包,预备回家饱餐一顿。独身的男子,有快乐没人共享,有烦恼没人分担。
  回到家天已经黑了,我开门进屋子,放下唱片,忘记早上已给咪咪换上流行曲子。
  是那首“噢呜——我的心——”。
  在这种寂寞但不失为愉快的夜里,聆听这类歌也不是不好的。我打开白酒,自己倒了一杯,喝一大口。冰冷的水果酒永远使我精神一振。
  就在这个时候,有人敲门。我放下酒杯。谁?凡是没有预约的人,多数是收报费或是收杂费的。我打开门,门外站着咪咪。她的笑容有点勉强,不似日间那么自然。
  “咪咪,”我略为诧异,“你忘了东西在我这里?”
  她靠在门口,并不作答,也不进来,双手抱在胸前。
  “进来呀。”
  她略略瑟缩一下,她说:“我忘了今天是我的生日,我找不到朋友。”
  我很明白,“朋友”是一种当你需要他们的时候,永远找不到的蓝鸟。年轻的咪咪还没有明白这个道理。
  “请进来,”我说,“我今天刚巧买了瓶白酒。”
  她坐在我对面,并没有因我欢迎她而特别高兴,也许她在等候一个重要的人,而那个人没有出现,当然我是次要的,她见不见我都一样。
  我不是一个小器的人,我不介意陪伴她一个黄昏,毕竟我本身也是寂寞的。她把我的酒喝掉一大半,不肯吃东西,因此很快得用手撑着头,颇为不胜负荷。
  我问:“送你回去好吗?”
  她摇摇头,“家里没有人。”
  “你要知道,咪咪,我们必须要学习精神与肉体上的独立,不可能每天都有一大群人围着你直到永远。他们终久要离开你的。”
  她沮丧的说:“但是,他说好今天会得来的。结果二十四小时连电话也没有一个。”
  “如果他不在乎你,你也不必在乎他。”我说。
  咪咪抓住我的手,“是不是我已经没有以前那么漂亮了?是不是我已经不能够再使一个男人动心?”
  我微笑,“咪咪,你还是很美丽,男人们毫无疑问会得为你动心,受你的诱惑。”
  她有点满意,但随即又问:“为什么他们不再将我放在第一位?”咪咪带点酒意了。
  我按住她的酒杯,“做一个倾国倾城的女人,终究又有什么快乐呢?只要有一个男人在芸芸众生中把你当主角,你已经应当满足。”
  我不知道她有没有把我的话听进去,她打个呵欠。
  “我送你回去吧。”我重复。
  她摇摇头,在我的沙发中躺下,也不说什么,仿佛睡着了,我取出一条毯子替她盖上,自己回到房中去休息。
  第二天早上,我是被电话铃声吵醒的,第一件事我马上想起咪咪正睡在我客厅里,连忙去张望。只看到一条毯子,我失望:她走了。
  电话里的声音,“喂?喂?”
  “喂?”我问,“谁?”
  “尊尼。”那边说,“咪咪有没有在你那里?”气急败坏地。
  “走了。”我问,“什么事?”
  “她把我家拆得五花三飞,可以打破的东西全部打破,然后拿着我抽屉的钞票跑掉了,你说我是不是要找她!真是神经病!”尊尼喃喃咒骂着。
  我忽然明白咪咪约的那个人是尊尼。为尊尼喝醉?值得吗?尊尼这个人跟一般扯皮条有什么两样?我看不出来。当时我便沉默下来。
  “如果她下午到你处,告诉她,我尊尼不会放过她,叫她当心。”他说,“打扰。”然后挂上电话。
  我放下听筒。打个呵欠。但尊尼是个漂亮的男人,跟咪咪一样,长得这么好,却这么伦俗,这么欠缺内在。咪咪看上尊尼我惋惜了,其实,是不必的,因为咪咪跟尊尼根本是同类型的人。
  该天下午,我根本没有打算咪咪会得来,结果意外地,她居然出现了。我开门时很惊异。她有只眼睛下一大块青肿。很明显地,尊尼已经找到她了。
  我说:“你来了更好,我怕我交不出货。”其实我已经捕捉到她的神韵。
  没道德的画者早已可以辞模特儿,省回一大笔费用,但我不会这么做。我相信我的雇主看得出分别。
  咪咪说:“我需要钱,不来,哪儿有钱?”
  “进来。”我问,“眼睛上要不要用热水敷一敷?”
  “不用。”她随手摸一摸。
  我微笑,“画一个特写,来,坐好,反正小说中的女主角也挨过揍。”
  她并不介意我的取笑,坐在椅子上,用手撑着头。
  我用笔先勾个轮廓。心中实在很不是味道,不管怎么样,打女人的男人不是好汉,尊尼这么做真是过分。但是人家周瑜打黄盖,与我啥关系,我开不了口。
  “痛吗?”我问。
  “不痛。”她说,“别担心,死不了。”
  “你的爱人是尊尼?”我问。
  她的面孔红一红,不否认也不承认。
  我说:“面孔仰起一点,略向左,眼睛愤怒一点,是,这样很好。”
  她很疲倦,工作进度进展得极慢,她久久不能保持一个姿势,但这种神情对我却有无限帮助,书中女主角临自杀之前也有类此的厌世表情。
  可遇不可求,我决定将她目无焦点,黯然神伤的肖像作为封面。
  那天咪咪走的时候,我给她双倍的酬劳。
  咪咪问:“为什么?”
  “因为你需要钱。”我说。
  她苦笑,扬扬钞票,“好人还是到处有的。”
  我说:“好好的。”拍拍她肩膀。
  她忽然伏在我肩膀上一会儿。“谢谢你。”她说。
  我轻轻地用手碰碰她头发,我对她有异样的好感,是因为她本性很纯?抑或因为她的美貌?
  她很快的转身离去,给我留下一点惆怅。
  我把封面拿去给小说作者鉴定。他说:“画得好极了。一本书的封面很要紧。有些人说写作维持不了上等生活,我不相信,那些人本身欠缺生意头脑。在这年头,小说也是一种商业产品。”
  他的话有他的道理,我把封面留在他那里。
  “其余的插图下星期就可以好了。”我说。
  咪咪准时地又来了三天,使我工作顺利完成。我把所有的作品摊在地下,我让她看,我说:“你可以挑一张,留作纪念。”
  “真的?”她大喜,掩住胸口,像个孩子般。
  我点点头,“真的。”
  “你真是个好人。”她的眼睛四处溜,终于挑了一幅全身肖像,“我要这一张!”
  “随便你。”我笑说。
  “我回家马上唤人把它镶在架子里。”她说。
  “不用这么紧张。”我说,“随便搁在哪儿都可以。”
  她问我:“你不是说过,你没有习惯送画给模特儿?”
  “你可不同,”我笑笑,“你是朋友。”
  她笑了,“下次再找我。”
  “好的。”我说,“我己记下了你的电话。”
  咪咪向我眨眨眼睛,走掉了。
  我会想念她的。这个女孩子有她自己的好处,尽管她没学好,尽管连她的恋人都说她手脚不干净,她似乎有无穷无尽化险为夷的生命力。
  我摇摇头,心中有丝甜蜜,我们真是朋友吗?我把电话簿于拿出来查查,她的电话清清楚楚写在上面。
  不过我始终没有把她约出来。也许我没有胆子,也许我太清楚尊尼。虽然我与三教九流的人都混得烂熟,但是我始终把自己当知识分子,熟是可以的,但做知己就不必了。知识分子的特点是那一份孤芳自赏。我再喜欢咪咪,还是能够控制着自己。
  把这一批画交上去之后,我为一间广告公司设计日历海报。
  书出版以后,我拿在手中,非常高兴,因为原作者非常重视我的画,把插图当作显著的吸引力,一本小说以画册的姿态出版,精美异常。我把书取到手中,第一个念头便是想送一本给咪咪。我请原作者签了名,我自己也签了名字,考虑半晌,终于决定先打电话给尊尼,经过他找咪咪,免得他引起误会。
  是尊尼来接的电话,我简单的说明来意。
  他冷冷的说:“我与这个妞,早完了!”
  完了?就这样?我怔怔的,一时会不过意来。
  “你自己设法去找她吧。喂,你还要不要模特儿?我现在有一个英葡血统的女孩子,好美的……”
  “哦哦。”我唯唯诺诺,“我再跟你联络。”
  尊尼见我没兴趣,便挂了电话。
  我打到咪咪留给我的号码去,他们说:“早就搬了。”
  “搬到哪里?”我不识趣地问。
  “谁知道!”那边不耐烦起来,“这种露露咪咪,莉莉娜娜,这里是公寓,人来人往的。”摔了电话。
  搬了。大概也是很平常的事,像咪咪的女孩子,香港不知道有多少,一半都搬过数十次家。我叹口气,人海茫茫,叫我到什么地方去找她?
  我把那本小说放进抽屉里。拉开抽屉,我发觉一直放在那里的一对金笔失了踪。是咪咪顺手牵的羊?真不可思议,她要这种笔来干什么?出去买也不过是数百元的事。尊尼倒是说得对,她果然是那样的人,其实只要她开口问我要,我岂有不给她的,何必要偷?
  况且……这时想起来很可笑,况且我们是朋友呀。
  广告公司叫我找十二个模特儿,画一套日历,半裸的,美丽的,而且都得吸同一牌子的香烟,或躺或卧。我并没有尝试过这样的“香烟牌美女”作品,很高兴的答应下来。第一个念头仍是想到咪咪,但叫我到什么地方去找她?如果找到她,我一定把她放在正月。
  尊尼介绍给我好几个模特儿,他把我当大主顾,语气都不同。虽然我知道所有的模特儿都是一样的,但忍不住还是觉得咪咪是最好的一个。咪咪不但样子秀气,具感性,就连皮肤、手与脚,都比其他的女孩子细腻一点。
  我一个个的问她们,自一月问到六月:“知不知道咪咪?”
  “咪咪?哪个咪咪?咪咪什么?”
  “咪咪,哦,早一年见过,不知道现到了什么地方。”
  “咪咪吗?找她干什么?好像不干这一行了。”
  “咪咪?上次偷了我一只白金手表,哼!我还找她呢。”
  我不得要领。
  广告公司对于这一串的水彩美女画雀跃万分,我又故意把背景做得古色古香,冶艳万分。
  当然,我的画不是艺术,但谁的是?香港有艺术家吗?我不认为。只要我在作画时觉得享受,我的愿望已经达到,我一向不是奢求的人。
  画到八月的时候,咪咪终于出现了。
  那天大雨,她撑着伞来找我。我开门的时候无限惊喜,“咪咪!”她却有点嗫嚅,有点不自在,神情很憔悴。
  我问她:“怎么了?我找你好久。”我接过她手中的伞,“进来。”
  “有工作吗?”她大概觉得冷,拉拉衣襟。
  “有。”我过一会儿问,“你等钱用?”
  “是。”她说,“我身子有点不舒服。”
  “要多少?”我摸口袋,我只得七百元,塞在她手里,“如果不够的话,再来,别客气。”
  她接过钞票,“我一有便还给你。”
  “不急。”我说,“如果有空,明后天就可以开始工作。”
  咪咪点点头。“谢谢你,你是好人。”她转身。
  “你走了?”我问,“你不留下来吃顿饭。”
  “我有急事,我想去看医生。”咪咪说。
  数百元看医生怎么够,我脱下腕表,“这你也拿去。”
  “不,我不可以一一”
  “别客气,看完了医生马上来。”我说。
  她走了。我心安理得的睡熟,心中充满希望,等她第二天来,我仍然会把她放在一月。
  但是她没有来,一直没有。而我忘了把那本小说给她。
  直到我几乎把整本月历完成,她仍然没有出现。我并不十分在意,也许她不想把钱还我,也许没有心情来工作。
  我画到第十二幅的时候,有人替我带来了消息:
  咪咪死了。
  死了?我放下画笔,不肯相信,那么活生生的一个女孩子:虽然历尽沧桑,然而还是细皮白肉,活色生香的女孩子。死了?这么快?什么起因?
  尊尼说:“你找她,是因为她偷了你的东西吧?人已经死了,不要再追究,我们为她预备了一个简单的葬礼,如果你愿意,可以来参加。”
  那天仍然下雨,我买了一大束黄玫瑰,去到墓地。尊尼红着眼睛。我并不知道咪咪喜欢什么花,我从来没有问过她,没有机会。
  除了尊尼,那里尚有几个女孩子,都是妖冶的蝴蝶,今日不知明日的事。
  我轻轻的放下花束,自口袋里取出那本小说,一并放在棺本上,尊尼撒下第一把泥土的时候,我离开了。
  那日我回家听了一夜的巴哈,心思如潮水一般,起伏高低,我其实并不认识这个女孩子,她只不过做过我的模特儿,如此而已。
  天亮的时候,我尽我的记忆,替咪咪用水彩画了一张画。在画中她睁大了充满疑惑的眼睛,天真地向我看来,身子向后仰,细细的腰肢,纤弱的手臂。
  等画完成的时候,已是黄昏,我一日一夜不睡,而且也没吃过东西。
  我后来把十三张画一起拿到广告公司去,奇怪得很,他们都一致喜欢咪咪的那张。
  他们笑说:“你忘了加一支香烟。索性把这张拿来做封面吧。”
  我忽然想哭,为一个年轻的生命流泪,此刻除了我,还有谁会记得她?但是我连她的姓都不知道,我只知道她叫咪咪。而这里,上千上万的女孩子都叫作“咪咪”。
  我把我应得的酬劳小心地放进皮夹子内,向广告公司告辞。
  从此很难叫我再用模特儿了。

重逢
  到香港时七月中,恰是海外学生回家渡假的时间。一个个容光焕发,浑身散漫着青春及一股潇洒劲,那种气质是蜗居香港的年轻人身上找不到的。
  可是我却不是回来见父母的学生,我早拿到学位,这次没呆在加拿大,是因为我失恋,想回来散散心。
  妈妈见到我,欢欣之情是可以想象得到的。
  但是我一到家,马上回到房间,关上门,第一件事便是打电话给绵绵。
  呵绵绵,多年多年之前,我们恋爱过,她才十七岁我才十九岁。我们一起散步看戏吃冰淇淋,写笑话投到《读者文摘》,温习功课,然后我被送到加拿大多伦多,我们继续通着信,直到她二十一岁生日,我还寄一件大衣给她,但是她很快也到伦敦升硕士,然后联络就中断了。
  忽然之间我渴望见她,即使她结了婚,成为别人的母亲,我还是觉得她是我无忧无虑时期的小绵。
  见到她等于恢复童年,时间的倒转。
  但一算,她也该有二十八岁,时间过得竟如此不留情。
  二十八岁的女人,该打入“少妇”类。但在我心目中,绵绵永远青春,永远穿她蓝白校服,在街角等我。
  我把电话放在膝头上,搓搓手,暗暗祈祷好运气。
  希望她家里的电话号码尚没有转。
  希望她记得我。
  希望她还像以前那么可爱。
  希望希望希望。
  我吸进一口气,连拨了六个号码。
  电话响了三下,马上有人来接听。
  一个女孩子的声音,“喂?”
  “请问绵绵在家吗?”时光倒流,仿佛是我念预科时候,打电话约她去跳舞。
  “请等一等。”
  我放下一半心,电话没有改,人面也依旧在。
  女孩子又回来,“对不起,请你打到她房间好吗?另外一个号码。”她把那号码告诉我。
  我在意外中又重新拨一次电话。绵绵还是老样子,如此注重个人自由。
  “喂?”接电话的人问。
  这是绵绵,错不了,她的声音跟小时候一模一样。
  我忽然感动得很激烈,事情太顺利,反而有压迫感,受不了。
  我像是有眼泪哽在喉咙之中。“小绵!”
  那边静默三秒钟,“谁?哪一位?”
  “是我,我是小珉。”我说,“邱小珉。”
  又是静默。我抓着话筒的手在颤抖。
  “小珉!”是不置信的语气,“小珉?”
  “是,是我,想起来了吗?”
  “好一一久一一不一一见。”
  “是。”我说,“绵绵,你好吗?”
  “呵小珉,你怎么会把这么复杂的问题加诸我身?”她轻脆地笑,“我们不如说些简单点的事。”
  “小绵,你结婚没有?”我的第一个问题。
  “嫁不出去,你呢?”
  “未婚。”
  “我们近十年未见了,暑假回来也不探访我,一定是热恋得昏了头,是不是?”她仍然这么爱娇。
  我很惭愧,“小绵,不是这个意思。唉,一言难尽,能不能出来谈谈?”
  “可以。”她很爽快。
  “明天一早你要上班吧?”我问,“可是要等到周末?抑或晚上可以匀出空闲?”
  “我的职业很奇特,不用天天上班。”她说,“几时都方便。”
  “那么明天早上。”我说。
  “什么事如此忙着要见我?”她诧异,“我不明白。”
  “没什么,我只是想见见你。”我说,“十年未碰头,大家见见面也是应该的。”
  “要查看我脸上到底长了多少皱纹是不是?”她笑。
  “明天早上九点半,我到你家来接你,仍然是利群道,是不是?”我问。
  “哗这么早。”她说,“好,九点半门口见。”
  老朋友即是老朋友,我感慨的想。年轻的时候才有真感情,现在都已经麻木不仁,矢恋带来的只有气愤而不是哀恸。数次热恋都了无踪迹,像做梦一般。小绵的故事不会比我少吧。但我们仍是老友。
  那一夜因为飞机劳顿,倒是睡得很熟,被闹钟叫醒,很是惆怅,曾有三年之久,替我按熄闹钟的是一个公认的美女。
  而你知道,美女变心变得比任何人都快,因为她受到的诱惑力也强,我终于失去了她。
  我驾父亲的车子到利群道,依然是那所旧房子,依然是木楼梯。仍旧只按一下铃,绵绵便下来。
  仍旧嘴里叫喊,“来啦来啦!”一边笑。
  恍惚间我像是一只鬼,回到旧居,寻到了亲人。
  我有点哽咽,抬头看着绵绵下来。
  她并没有老。圆圆眼睛与圆圆脸,黑发仍然是又直又短,但是她的仪态大方得多,兼夹别具风韵,眼神中的凌厉锋芒都不见了,代替是温柔与了解。
  她与我握手,“小珉,”她微笑,“你还是老样子,还是那个小珉。”
  我拥抱她一下,“小绵,你一点也没变。”
  “老啦,”她装个鬼脸,“腰间已经长出士啤呔。”
  我用手搭住她肩膀笑了起来。“士啤呔?我相信你不会。”
  “打算去哪里?”她仰起头看我。
  “你说。”
  “我带了泳衣,我们去浅水湾。”她说。
  “哦?”我惊异,“你没通知我,我没有泳裤。”
  “我替你借了小东的。记得小东吗?”她微笑,“我那小弟弟,现在在香港大学念医科。”
  “时间过得太快。”我唏嘘,“小东竟进了大学!”
  “这幢房子是香港硕果仅存的旧屋,明年也要拆了。”
  我只好点点头,感慨得要命。
  我们上车。我把车子向浅水湾驶去。
  小绵撩撩头发,笑说:“以前去浅水湾算是贵族玩意儿,现在香港人只有中下层才坐车到沙滩去游泳。”
  我诧异地问:“有钱人呢?”
  “驾游艇快艇出海去呀,”她笑,“避开人群,把船停在港,滑水、野餐,不晓得多够劲。”
  我说:“你想必也认识这样的男孩子吧?”
  “不认识,”她说,“所以光棍至今。”
  “我也追求不起这样的女孩子,所以频频失恋。”我笑。
  她似乎很了解,“小珉,做男人到底又还好一点。”
  我不响,车子已经驶进浅水湾道,这条美丽的路。
  “看,影树。”小绵说。
  “我看到。”
  中国红与玫瑰红,燃烧树顶,大火大火,轰轰烈烈,张爱玲口中的野火花,如此的灿烂,义无反顾的哀艳,如殉情者的血。
  小绵说:“他们说火奴鲁鲁的威基基美,但不过只有棕搁,单调得很。像吉里、巴哈马斯、百慕达这三个地方,实在又是老人才去的,去等死,”
  “完全赞成!”我由衷地说。
  车子到了浅水湾,我们更衣下沙滩。绵绵笑,“瞧惯三十八寸胸的鬼妹,现在你眼睛受委曲了。”
  我也好笑。
  她永远是这么明快轻松,这可爱的女子。
  我问:“你在英国念什么?”
  “艺术。”
  “上帝。”
  “所以我在做设计工作,不需要上班。”她笑。
  “艺术家。”我羡慕的说。
  她特有的气质,一举一动都秀丽异常,我早该猜到。
  “你是科学家。”她指一指我。
  “谁都可以做科学家。”我没好气,“不需要有天才。”
  “爱迪生呢?”她调皮的问。
  “只有一个爱迪生。”我说。
  她说:“也只有一个毕加索。”
  我们俩一齐笑。
  “嗳,你有恋爱过吗?”我问她。
  “好几次,没成功,每一次都像死里逃生。”她的表情有点苍白,“目前我非常用心工作。”她看看我,“你呢,小珉?”
  “开头不是真的,只是到处玩,然后有一次是呕心沥血的。我在暑假遇见她,辗转反侧,没有法子忘记她的倩影,圣诞本来她要到多伦多来,但临时爽约,我赶两千哩路去萨斯既吐温看她。”
  “呵。”小绵听得入神。
  我叹一口气,“我没有钱搭飞机,火车票都买不起一一”
  “你是怎么去的?”小绵惊问。
  “搭顺风车。冻死我也要去,穿足四条裤,在公路上截顺风车。同学们都发誓我再也不回学校,真会倒尸路上。你永远猜不到雪有多深。”
  “你见到她吗?”
  “见到了。她终于跟我回多伦多,我们一一我们同居三年。”我看她一眼。
  “现在如何?”
  “她嫁了一个大地主。”
  “可怜的小珉。”她拍拍我肩膀。
  我说:“我一定很爱她,呵,绵绵,那场风雪……像是得不到她情愿死的选择。”
  绵绵温柔地垂下眼睛。“我喜欢听男子说他们的爱情故事,一往情深,分外动人,女人的爱情都是小题大做,夸张的,女人爱念泛滥,没有恋爱,没有存在。”
  “谢谢你,绵绵。”
  她叹一口气。
  “你常到欧陆去吧?”我问,“你打扮非常脱俗。”
  “白色,”她挥挥手,“永远只穿白色,毫无想象力。”
  “绵绵,你与小时候不一样,那时你只是常人眼中的甜姐儿。”
  “十多岁哪里会定型,性格要慢慢才成熟,像好酒在地窖中转醇。”她笑。
  我们漫步沙滩。
  绵绵的脸颊渐渐晒红。
  “我对欧陆不熟。毫无疑问,文科该选在欧洲念。”
  “都一样呢,”她深呼吸,“只要当事人快乐。快乐是一样的。”
  我拾起石子扔下海。
  我问:“你快乐吗?”
  “有时候是,有时候不,跟一切人一样,上落很大。”
  “可是我觉得你的情绪很稳定。”我说。
  她不响,看我一眼。
  太阳把她的肩膀也晒红,她看上去是这么漂亮,一种不可埋没的欧陆风情。
  我想我实在是不可救药地沉浸在回忆中了。
  “够啦。”她说,“我们改天再来,人开始多了。
  “喜欢早上游泳?”我问。
  “是的,虽然黄昏的太阳也温和,但是看着夕阳西下,非常害怕,我情愿在中午弃太阳而去,也不愿意让太阳弃我而去一一人的心理。”
  我静一下。“你相当没有安全感。”
  “我们这一代……”她淡淡的笑,“没有国家观念,家庭观念又渐渐淡薄,我们只好属于工作,在工作中寻找自我,充塞所有的时间。谁有安全感?你有吗?”
  她真是充满了解,上帝是公平的,年纪轻的女孩子有青春,年纪较大的有智慧,看你需要的是什么。
  我们出市区吃茶。
  我问:“绵绵,你真的有时间给我?别耽误工作。”
  “放心,”她拍拍我的肩膀,“我知道什么应该放在前面。”
  我想起来,问:“你那条西班牙猎犬呢?”
  “海娜吗?”她伤感起来,“早就不在了。”
  “什么?”我震惊,“死了?”
  “是的,”绵绵说,“最后她胖得不能再胖,年纪也大了,应该记得她死的时候已经十多岁。”
  “老好海娜!”我伏在茶桌上,“天啊到你家去而见不到海娜……我记得它永远躺在木楼梯的第一级,我得小心地跨过它,可是一下子它就跟在脚跟讨糖吃。真不能想象,一只吃拖肥糖的西班牙猎犬。”
  绵绵说:“它最喜欢花街巧克力,我们常常买一盒回来,把好吃的那些挑完,剩下的就是海娜的。”
  我摇摇头。
  “小珉,我真希望我们可以再回到那个时候,”绵绵忽然之间有点冲动,“小珉,你想不想?”
  我低下头,“但是我们必须面对现实。”
  “是的。”她笑了。
  “我应该去探访伯父伯母。”我说。
  “不用不用,”她慌忙摆手,“所有上我家来的男孩子都会被误会是他们的未来女婿,多么尴尬。”
  我失笑,我自己的父母又何尝不是这样,装作很镇静,其实好希望我马上带女朋友回家宣布订婚结婚,真是天晓得。
  “现在找锦锦的男孩子才多呢。”绵绵笑。
  “谁?”我张大了嘴,“锦儿?锦儿有人追?她才学会走路多久!”
  “那是十年前,小珉,今年她十七岁了。”
  我呻吟,“天呀,十七岁,可不是。”
  “正是我与你约会那个年纪,我看着锦儿,真是既好气又好笑,一额头的汗毛,乳臭未干,一本正经的扮大人,但是自己当年何尝不是那个样子。”
  我兴奋起来,“绵绵,你安排一个时间,我非见他们不可,想想看,久别重逢我们将会有多么高兴。”
  “那还不容易?”她笑,“今天晚上就可以,小东会从学校回来,我知道锦儿没有约会,你放心,我替你办到。”
  “我知道我可以信任老朋友。”我紧紧握住绵绵的手。
  她笑。
  “瞧,我现在回去换衣服——”
  “你算了吧,还得回去换西装领带?”绵绵说,“家里谁没见过你?都老朋友了——你自己说的。”
  “明天,”我说,“明天你一定要到我家来。我们索性把以前的同学也找回来,你说如何?”
  “很难,”绵绵摇摇头,“大部分去了外国,有些还安居乐业,也不想回香港,哪儿找去?与我一起出去的六八年度会考生,只有我一个人回来。”
  “赫赫有名的女拔萃,”我取笑她,“白色校服裙子永远笔挺,坐下来之前要摸平裙子的褶。”
  “哈哈哈。”她仰起脸笑,“锦儿也是拔萃的,你记得?”
  “她的男朋友呢?是否圣保罗男女校?”我笑问。
  “嗳,”绵绵舒出了一口长气,说:“Thosewerethedays。”
  “但是至少我们有老朋友可以谈这些呢。”我想一想,“喂,你不会有男朋友吧——我问得真笨,当然你是有男朋友的,”我由衷地说,“你是多么吸引人的女子。”
  “真的?”她笑问。
  “当然,否则你想想,当年我干吗风雨无阻等在你家门?你现在的男朋友一定妒忌得要死。”
  “我现在并没有男朋友。”
  “我不信。”又是意外。
  “我骗全世界的人也不能骗你呀。”绵绵说,“况且这不是什么有面子的事。”
  “我明白。”我低下头,“是不是你不想与他们出去?”
  “不是,根本没有人约会我。”她耸耸肩,“可能看见我的样子已经吓怕了。你知道,小珉,我不再是以前那个天真活泼的女小孩,现在我是个精明厉害的职业女性。”
  “你?精明厉害?”我笑,“你?你?算了,绵绵,在我心目中,你永远是那个傻气的小女孩。”
  “谢谢你。”她双目有点润湿。
  “就算你变了,那也是社会的错,而且我们需要事业女性。”我说,“别担心。”
  我们没有担心,我们出去买好大把的花、糖果、水果,出发到她家里去,呵对,还有一个很大的蛋糕,栗子的,你知道,我在十年前追求绵绵的时候,流行栗子蛋糕,那时还没有芝士饼,哈哈哈。
  来开门的是锦儿,T恤,短裤,长发。晒得红棕的鼻子,她竟这么大了,身材发育得太好太好了,我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她那圆圆的眼睛似曾相识,这不是当年的绵绵?绵绵还未老,锦儿已经成熟了。
  我温和的问:“锦儿,记得我是谁吗?”
  她眨眨大眼睛,没认出来。
  我低声的笑道:“‘十包泡泡糖,珉哥哥,我将来嫁给你,只要十包泡泡糖。’”
  她吃惊地瞪着我,忽然想起往事,脸红得像关公似的,尖叫一声,马上逃进屋子内。
  绵绵笑说:“小珉你真是的,怎么可以说这种话?人家现在是少女情怀总是诗,黑暗时期已经过去,你偏偏还要刺激她。”
  “有什么关系?”我笑,“我总是她的珉哥哥。”
  绵绵的父母迎出来。
  我说:“伯父伯母,还记得我吗?”
  绵绵说:“考老人家的记性干什么?妈妈,这是小珉,记得吗?”
  “小珉!”伯母笑,“真的?长高了,怎么不约会我们绵绵?好些日子没见面了。”
  我坐下来,还是那张沙发,沙发套子换过了,是米黄色一朵朵的大菊花,衬得墙壁高高地,那几幅字画还挂在那里,我有种宾至如归的感觉。
  女佣人五姐倒一杯可乐出来。
  我高叫,“五姐!”我笑,“哈哈,五姐,你还在这里!”
  五姐疑惑地看着我。
  “五姐,我是那个‘让小姐老晚不回来,有事没事等门等到半夜三更’的那个人呀!”
  五姐看牢我半晌,“呵呵珉官!”她失声。
  她老了,皱纹一条条刻得很深,都排在额头上,但是能见到她真是好事。
  “珉官,你又回来了?大小姐是好女孩子,你……”
  “五姐,”绵绵急忙阻止她,“你回去做事吧,别噜嗦。”绵绵向我睐睐眼。
  我笑着耸耸肩。
  伯父拿出棋盘,笑嘻嘻问:“喂,小珉,这些年来,棋艺进步没有?”
  绵绵说:“爸,你放过人家好不好?你那手棋,闷死人,人家又不好意思赢你。”
  近大门的古老钟忽然叮叮噹噹的敲了起来,时间已经过去,缅怀是可以的,迷醉过去?不是我的习惯。
  这次回来约见绵绵,本来只是为了老朋友叙一叙,却没想到收获不止一点点,十年未见,绵绵的性格沉默下来,变为一个值得尊敬、令人愉快的事业女性,相貌娟好,精神独立,如果她是我新近才认识的女孩子,我会毫不犹疑地约会她。
  慢着。
  现在又有何不可?
  我“霍”地转过头去相牢绵绵。
  她的目光恰巧与我相接,我们两人都一呆,忽然之间有了默契。
  这时候锦儿出来,她倚在大沙发的扶手上,闲闲的说:“珉哥,我希望你觉得惭愧,在我们这里骗了多少弹子与香烟牌子去,然后再与我们讲条件,与姐姐打电话时不骚扰就还三张……有没有?”
  绵绵说:“算什么旧帐?”
  “呵,这叫作旧帐?”锦儿笑。
  楼下一阵跑车引擎声。锦儿跳起来奔到露台去看。
  “男朋友?”我问绵绵。
  “才不是,这样的男朋友不准进门,这是小东,开车子像开飞机。”绵绵说。
  没一刻小东上来了,锦儿早迎上去叽叽咕咕跟他说了许多话,我伸手出来,“小东。”
  “珉哥。”小东说,“欢迎欢迎。”
  他长得又高又大,一表人材。绵绵一家都是圆眼睛,俊俏得很。
  “我们将来有机会好好的谈谈,”他说,“我希望知道有关加拿大的情形。”
  可是吃完晚饭,他赴约去了。锦儿也被男朋友约走。我与绵绵站在露台上吃蛋糕。
  “年轻人总是忙碌的,花蝴蝶一般穿来插云,也幸亏有他们,否则岂非太寂寞?”
  “绵绵,这些日子——你不寂寞吧?”我问。
  “有时候很寂寞。我老是觉得寂寞是一件事,找对象又是另外一件事。年纪大了,想法不一样,婚姻虽然古老,却是惟一可靠、理想、诚实的结局。我不是保守,但是身为一个女人,有什么必要随时跟男人跳上床——不过这样,如果她觉得是一种享受,又另作别论。”
  “返璞归真了?”我笑问。
  “嗯。我告诉自己,现在谁来做我的男朋友,那才好呢,”她带点自嘲的语气,“什么都能做,会吃苦,有定力,有思路,可惜没发挥的机会。”
  我静默着。
  “我有没有说得太多?”她问。
  “没有,绝对没有。”
  “回来一个暑假是不是?”她转变话题,“什么时候回去?”
  “没一定,我又不是念书,我根本在做事,不回去也就不回去了,替我找工,哪里不一样!”
  “令尊令堂还好吧?”
  “老样子,给我的心理负担很重:吃饭时候一定等我,不回去便算对他们不起。”
  “父母们总是这样,”绵绵说,“专在无关重要的地方埋手挑剔,真正的大事他们一点也帮不上。读书是咱们自己费的精神,恋爱全凭肉搏,工作凭劳力。”
  “看北斗星。”我说着伸手指天空。
  “是。你家朝南,以前你老是说看不到北斗星,我想你是根本没有心看。”
  我犹疑很久。
  或者她只把我当老朋友。或者她认为幼时开玩笑性质的男友算不得一回事。或者我会自讨没趣。
  绵绵说:“小珉,出来一天,你也疲倦了,回家吧。”
  我点点头,我需要时间考虑如何开口,到底不比得年轻的时候,想到什么做什么。
  于是我告辞。
  绵绵送我出门。
  我说:“明天晚上,到我家吃饭,你一定要来。”
  “知道。”
  “我来接你。”
  她微笑。我与她握手道别。
  回到家中,很是松弛。
  无意中推开窗门,看到那北斗星正在向我陕眼。
  我看仔细了,可不是!为什么以前老是不发觉?
  我想也没想,便拿起电话打过去,来接电话的自然是绵绵,这是她私人号码。
  “这是小珉,嗳,看到了,在我窗门处可以看到北斗星,十分亮十分大。”
  “很好。”她含笑说,“多年来夙愿得偿。”
  “睡了吗?”我问。
  “还没有。”
  “你明明是睡了,对不起。”我说,“打扰。”
  “忽然这么客气干什么?”
  “绵绵,如果我重新开始约会你,会不会很古怪?”
  “古怪?有什么古怪?老朋友出来走走,稀奇吗?”
  “不,”我冲口而出,真情流露,“不是老朋友,而是新朋友,绵绵,你不反对?”
  她沉默一会儿。我心跳地等待。
  然后是她充满喜悦的声音:“不,我不反对。”
  我整个人飘起来,这四个字的力量大得无以复加。
  呵感情,奇怪的东西,可以令人在零下十三度的天气里旅行两千哩。
  使人情绪高涨,使人彷徨低落。
  我说:“谢谢你,绵绵,我们明天见。”
  “明天见。”她说,“早点睡。”
  我会的,因为我已见到了美丽的开始。

母女
  她正在骂人。
  如果我是一个专栏作家,第二天我的栏题便是:骂男人的女人,大作文章,又捞一日稿费。
  那男的是她手下的手下,他们在未掩门的办公室里。
  只见她眉头不皱,声音不扬,驾轻就熟的站起来,以流利的语气说:“查尔斯,你是一头愚蠢的公楮,你竟拿这种小事来寻我的麻烦,这次你那环节出毛病,一组人为你所害,还不速去安布罗斯处解释清楚后听候发落,走走走!”
  那男孩子低看头出来,满面通红。
  哗。
  厉害。
  且莫论代价如何,女人真的翻了身了。
  我非常惆怅,我怀念的是那种千元家用把四口之家处理得整整有条的女人,自己带孩子、拿拖鞋给丈夫、孝顺公婆。
  如果早出世五十年,还有希望。
  唉,让我解释一下,我在什么地方。
  我置身新洪基企业公司的小型会客室,等候见司徒慧中。
  司徒慧中小姐/太太/女士是谁?我不知道。
  我受委托人之命,前来见她。
  我的委托人是谁?让我慢慢来说。
  总面言之,女秘书一听我要见司徒慧中,立刻问我有没有预约。
  我找人最不喜预约,一早约定,那人有心理准备,放出演技,感觉便大大失真,但使我惊奇的是:见司徒女士须要预约?难道说,她是个中级以上的人物?我没想到。
  事情越来越意外。
  开头我以为司徒慧中是无知离家少女,十六七岁,鸡窝头、迷你裙、衬深色丝袜、浅色凉鞋。
  谁知找呀找,竟找到大公司来。
  而且要见她,还得预约,因为没有订时间,所以得坐在会客室等。
  等不到十分钟,那位骂男人的女人已经大发雷霆,开始用牛津音韵的英语责备她手下。
  我抱不平,于是把不以为然的神情挂在脸上。
  女秘书笑。
  她是个精乖伶俐的女孩子。
  她说:“那就是司徒慧中小姐,你现在可以进去了。”
  “她?”我下巴要掉下来。
  我做梦也没想到她是司徒慧中。
  我连忙说:“不,我现在不要见她了。”
  “哦?”女孩子诧异的看着我。
  我拍拍胸口,“我怕。”
  “司徒小姐今天很生气,有人坏公司的事。”
  我说:“如果她是个英明的主管,她应当明白,无论下属犯多大的错误,最后负责的仍是她。”
  女孩说:“不管她事,是查尔斯自作主张犯的错。”
  “那她当初不鼓聘用他。”
  “不是她招请他。”
  “她也应当看得出,他是庸才,不应委以重任。”
  我正在演说,身后传来冷冷的问话声:“这位先生贵姓?”
  我转身说:“鄙姓郭。”
  是司徒慧中。
  她冷若冰霜的看着我,又问:“露斯,这位郭先生在这里有什么贵干?”
  露斯很害怕。
  “我来见你。”我看不惯她的淫威。
  “我为什么要见你?”
  “你并不是非要见我不可,”我说:“你这个女人好凶。”
  “你来到我的写字楼就为侮辱我?”
  “听听,皇后陛下动气了,”我挥舞着双手,下意识地替那只叫查尔斯的公楮出气,天地震动、幔子自当中裂开,哗——”
  “丽斯,叫守卫来把这个人赶出去!”她头也不回的回办公室,“碰”的一声拍上门。
  露斯苍白着脸说:“郭先生,你快走吧。”
  “好,我走,我当然走。”
  我立刻离开新洪基。
  幸亏有自己的生意,我额手庆幸。
  回到侦探社,阿毋还未走。
  他抬起头来,“作啥?面无人色。”
  我问:“艾莲呢?”
  “下班了。”
  “那你替我倒杯咖啡来。”
  我捧着热咖啡压惊。
  阿毋说:“天凉啦,多么希望有一件手织的毛衣挡挡寒气。”
  “你倒想。”
  阿毋不服,“有很多女人仍然织毛衣的。”
  我想到司徒慧中,叫她打毛衣?用机枪抵住她脖子也不干。
  “司徒太那单案子怎么了?”
  “奇就是奇在这里。”我说。
  阿毋紧张起来,“什么?司徒太女儿已变为一具艳尸?”
  “不,事情与我们想像中的略有出入。”
  “说呀。”
  “你记得吗,这位太太要求我们寻人的时候,曾经给我们看过她女儿的照片。”
  “是,一个穿校服的,十七八岁的女孩子。”
  “司徒慧中今年已经有廿八九岁了。”
  “失踪十年?”
  “至少那相片是旧的。”
  “我弄不懂。”阿毋说。
  我也不懂。
  司徒太要求我们替她寻找离家出走的女儿,原本我不想接办,无奈怕吃西北风,只得勉为其难。
  这位中年太太容貌俏丽,皮肤略黑,形容也有点憔悴,一边诉说思念女儿之情,一边流泪,引起我们无限同睛,尤其是艾莲,感动得在一旁饮泣。
  于是我们找遍色情场所,希望在茫茫人海中把司徒慧中揪出来,送回到她母亲的怀抱。
  通过有关方面的朋友,我们掌握到失踪少女的档案,一个个的翻阅,并没有这个人。
  我起了疑心,自动找司徒太来问话,最后她承认只想见女儿一面,说几句话。
  我啼笑皆非。这种说法,证明她早已知道女儿的下落。
  她否认,又哭。
  艾莲安抚她,叫她自己去见司徒小姐。
  她不肯。
  磨了几个下午,终于说出,“她”或许会在中环。
  我们逐间写字楼调查,艾莲特别出力,问得唇焦舌燥,一共发现六个司徒慧中。
  我们都见过,全不对,有两位已跨入中年,有一个是男性,另两位长得丑,不似会失踪,别忘记,做怪也要条件。
  今日见这位,更加不像。
  我同阿毋说:“束手无策。”
  “长得不像?”
  “看不出来。女人的容貌,在十年内可以起无数变化,不要说是整过容,光是发型化妆换一换,就考功夫了。”
  “一点相似之处都没有?”
  “没有,特别是气质上。司徒太有种女性的柔媚,她养不出这位司徒慧中。”
  “还有,司徒太太明明知道司徒小姐在何处出没,为什么她不直接上去见女儿?”
  “也许她不愿意见她。”
  “母女之间有什么大不了的事。”阿毋不以为然。
  我说:“照你这么说,两国之间又有什么解决不了的事,需要发动战争,导致成千上万的人死去。”
  “你又来了。”阿毋白我一眼。
  “明日请阿戚去把司徒慧中拍下来。”
  “六位?”
  “那位男士不必了吧。”我笑。
  阿毋问:“司徒太本人也很神秘,你猜她干那一行?”
  “家庭主妇,丈夫在三年前去世。”
  “这是她自白。”
  “有什么理由怀疑她?”我问。
  “她抽烟的姿态熟练。”
  “许多主妇因生活沉闷而抽烟,而且嗜赌的也极多。”
  “不,”阿毋说:“我有第六感觉——”
  我打个呵欠。“我累得很,今天算了,明天再查。”
  说来也是,疑点甚多。
  母女不和,女儿出走,找亲友帮着劝劝也就是了,闲得不可收拾,顶多找社会福利署。何劳私家侦探?
  开头硬派她失踪,还情有可原,现在做目前的又泄漏消息,看样子颇知道女儿在做些什么。
  真是奇怪。
  都是为司徒太太之眼泪所累。
  说为她珠泪所累,那还不如说为她的风情所累。
  风情?
  是。
  连艾莲都觉察到,司徒太长得并不十分美,但是一开口,就有股叫人难以拒绝的力量,我们解释不来。
  总而言之,她有魅力令我们几个人满街跑,到处寻找她的女儿。
  阿威花一个下午,就拍了那几位司徒慧中的相片来。
  我们把那位慈母请上来,让她认人。
  司徒太穿着薄呢的唐装衫裤,不但没有过时的感觉,反而显得她与众不同。
  衣裳的料子很好,缝工考究,可见她经济能力不差。
  她向每个人道谢,拉着艾莲的手,神色黯然,欲语还休,她并非做作,而是一贯这样柔情万种,都四十余岁了,还这么着,这位女士在廿多岁时之姿态,大概可以颠倒众生。
  很多有经验的男人同我说过,万人迷的女性不一定是美女。她们五官、甚至身材,都不需要长得太好,主要是那股味道,如绕指柔般无形无嗅地缠上来,男女老幼都不由自主地听她指挥……
  没想到这一位司徒太有这种本事。
  当下我同她说:“请你坐下来,慢慢看。”
  我把七彩照片交在她手上。
  “这个不是,”她边看边说:“这个也不是,这个自然不是。”
  然后当她看到新洪基的司徒慧中的时候,忽然双手颤抖起来。
  她抬起头,“她长得这么大了?”双眼含着泪水,装也装不出来,实在是真情流露。
  我问:“你多久没见她?”
  “十年。”
  “她离开你已经十年?”
  “是。”、
  “你知否她此刻是大机构的总经理?”
  司徒太一点不觉惊异,仿佛一直看好她女儿。
  我问:“一个少女,离家十年,何以为生?怎么可能摇身一变,成为商界女强人?你倒说来听听。”
  司徒太用手掩着脸,一直摇头,不肯作答。
  艾莲用眼色阻止我。
  我不相信,再问司徒太,“你看清楚照片,真是她?”
  “是,错不了,自己的女儿,怎么会认错?”
  她的眼泪如断线珍珠,不停大颗大颗落下,我不大敢看向她,怕心软。
  只听得阿戚叹息一声,“我们该怎么帮你?你说呀。”
  “我只想与她见一次面,说几句话。”
  “你为什么不去找她,我们可以把电话及地址给你。”
  “她不肯见我。”
  “十年前她还是小孩子,一时讲的负气话,你何必放在心中。”
  “不,我知道慧中,她说过的话,一百年后也还算数。”
  “这样说来,我们去劝她,也不管用呀。”
  司徒太听到这里,觉得我们说得很对,悲泣不已。
  阿毋说:“可不可以同她说,她母亲病重?”
  “这一招陈过陈皮,算了吧。”
  “不,”阿戚说:“旧桥新用,以前生绝症的人少,动不动患癌十分肉麻做作,可是现在你看,身边的朋友都快生癌死光了,证明这是时常发生的事。”
  我白他一眼,“你才生癌死。”
  阿毋说:“别吵好不好?办正经事要紧。”
  艾莲将茶杯重重一顿,表示抗议。
  我噤声。
  司徒太说:“求你替我想想办法。”
  “好好好。”阿戚一叠声答应。
  艾莲送了她出去。
  他欢天喜地的去了。没有人愿意去见司徒慧中,我不怪他们。
  艾莲在一旁,她忽然说:“让我去。”
  “你去?”
  “是。”艾莲简洁的说:“大家女人,容易说话。”
  我哈哈大笑起来,就这么简单?她以为司徒慧中这样的女人同她一样是个女人?她恁地天真。
  这种人生平等论,只有天下最可爱的人才会相信。司徒慧中会瞪起双眼问她:你同我平身?
  “文莲,算了,你的好意我心领,她不会见你的。”
  “你们把她说得那么可怕,有没有想过,她也是一个人?”
  “是,她是一个人。但她这个人,有异于你,你不能以你的知识范围来测度她的心思,你会失望。”
  艾莲问:“你的意思说,她会看不起我?”
  “不,她不会看不起你,”我叹口气,“她连看不起我们的时间都没有。只有最无聊的人才会看不起人,你要记住这一点,艾莲。”
  “我不大懂。”她大惑不解。
  “快开工。”我说。
  阿毋同阿戚打完电话回来,面孔上十分困惑。
  “有什么消息没有?”我问。
  “小郭,司徒慧中不是司徒太的女儿。”
  “什么?”
  “她父亲是司徒让,母亲是司徒祝芬。”
  “啊?”我惊异。
  这两夫妻在社会上也小有名气,时常在报上出现,不是谈论本市未来经济情况,就是拉看头马拍照,名人的大派对、盛会,都少不了他们。
  真没想到司徒慧中的父母是他们。
  这倒是道理,这样的父母才养得出这样的女儿,一早为她铺好路,让她扶摇直上,所以年纪轻轻,身居要职,炙手可热。
  很合逻辑呀。
  “那么我们所见的司徒太是谁?”阿毋问。
  “你问我,我问谁?你这只公楮。”
  “公猪?”阿戚瞪大眼。
  “请司徒太来问话。”艾莲说。
  我说:“她不会说,要说早告诉我们。”
  艾莲问:“那么司徒慧中,到底是谁生的呢?”
  ???
  “去问司徒慧中。”阿母说。
  “她有没有朋友?像她这样的人,真的知心友一定很少,但曹操也还有陈宫相信他。”
  “有,她有一个好友,与她全然没有利害关系,那是一个女画家,叫陈珊。”
  “呀哈,陈珊!”我拍着大腿。
  “怎么,你认识她?”
  “我有一共做记者的表妹,曾经说陈珊系出名门,却一点架子也没有,或许可以从总设法。”
  “太渺茫了。”阿戚冷水一盘盘倒下来。
  “你还是直接去找司徒慧中吧。”
  我却决定去找表妹。
  表妹在半日内便替我做妥包打听,她说:“陈珊随时有空,但司徒慧中就比较忙,并且不愿意接受访问。”
  “她会不会出来?”
  “明天吃中饭,你行吗?”
  “行,行,行。”我在电话中给她一个晌亮的吻,“妹妹,我爱你。”
  表妹在那边笑,“我听长辈说你同那两个拍档近日来神经兮兮,举止失常,开头还不相信,现在可证实了。”
  但刺激过度的我还是控制着自己,第二天中午去吃饭。
  我很失望。
  我满以为司徒慧中见到我,小则面色大变,大则拂袖而去,噫,我把自己看得太伟大了。
  她看到我坐下,对看我微笑,她完全不记得我是谁,一点感觉也没有,只把我当一个
  普通朋友。
  我不知是悲是喜。
  失落之余,特别沉默。
  忽忽忙忙,每人吃一个三文治,没说几句话,人很多,也不方便讲什么。
  临别我问司徒慧中:“我能上你写字楼来吗。”
  她很诧异,“有什么特别的事?”
  “有。”
  “现在不能,”她看看表,“我要开会,这样吧,郭先生,明天下午三时,可不可以?”
  “好,明天见。”
  她说声再见,登上司机开的车子走了。
  表妹问我:“你觉得她如何?”
  “今天表现不错。”
  “怎么,你以前见过她?”
  “嗯,那次,她像只母老虎。”
  “在她那个位置,她若肯不发作也不行,下人就会踩上来,威猛一点,到底有阻吓力,而且也不能事事退让,此时很少人懂得欣赏涵养及忍耐,反而觉得她懦弱无能。”
  表妹说得很对,我不出声,这就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我向表妹道谢,付了账。
  毋与威迫问下文,我不去回答,叫他们心痒难搔。
  去见司徒慧中时有些紧张,穿错袜子。
  她的秘书露斯记得我。
  唉,只有小人物记得小人物。
  这次我顺利进入司徒慧中的房间。
  她请我坐。
  办公室很大,她的椅子高,我的椅子矮,据说这是经过悉心安排的,心理上使来人觉得她是主我是客,气势上矮一截,谈判起来,自然她容易占上风。
  “郭先生,你找我有什么事?”
  “你有没有三十分钟?”
  “有,”她微笑,“这次有。”
  这次?上次?什么,她记得上次?我胡涂了。
  我忽然结巴,“你记得我来过?”
  她叹口气,“自然记得。”
  “但是昨天你装得完全不记得我的样子。”
  “昨天另外有客人,我认为最好的办法,是暂时不相认。”
  我震荡于地的成熟、老练、敏捷、聪慧二时出不了声,我对她的估计实在太低,一个人的成功非偶然,长时间不落下来自有她的道行。
  “那么日前你为何对一个小伙计大发雷霆?”
  “那是一个很长的故事。”
  “愿闻其详。”
  “我很久没有抱怨以及解释了。”她微笑。
  我更加惊异,她竟是这么有沧桑感的一个女子,啊,以貌取人,失之子羽。
  我问:“你怎么肯见我?”
  “你找我两次,第二次还是托上托,一定有要紧的事,告诉我,为了基么?”
  她既然这么大方,明人眼前不打暗话,我也就清、心直说:“关于你身世问题。”
  她的脸色陡然变了,在几秒钟内转为苍白。
  她瞪着我,霍地站起来,但不失为镇静的说:“郭先生,恐怕我又得请你离去。”
  “对不起。”
  “请。”她拉开房门,不愿多说。
  我一出门,她立刻把门关上。
  事有蹊跷,倘若地的身世没有秘密,何须这样?
  我在会客室外静坐,想整理一点头绪出来。
  露斯问我:“郭先生,你怎么了?”
  我微笑,“没什么。我这才知道,司徒小姐不是我想像中那种人。”
   “是的,”露斯很高兴,“像上次,那个查尔斯林把公司的营业秘密泄露出去,公司要开除他,但碍着他跟一个董事有亲戚关系,谁都不肯做丑人,于是这种事天经地义又落在司徒小姐头上……”
  原来如此。
  可见这份工作也不尽是威风这么简单。
  这些都还是小事,要对公司盈利负责,才是大事。
  什么消息都得不到。
  母女都不肯说一个字。
  艾莲很着急,我则处之泰然。司徒太若要达到目的,就非得向我们公开事实不可。
  她迟早会找上门来求我们。
  果然,人来了。
  仍然打扮得很漂亮,斯文有礼,一亮相就使我们觉得欠下她一大堆东西。
  她一声不晌,出示一张出生纸。
  我接过看,上面父母的名字分别为司徒让、谢玉英,孩子叫司徒慧中,一九五六年九月二十五日生。
  司徒慧中的确是她的女儿。
  真的令人不置信,两母女没有一丝相同之处。
  她又给我们看身份证,上面的名字的确是谢玉英,照片也瞒不了人。
  验明正身后大家都异常沉默。
  终于文莲说:“我去把司徒小姐请来。”
  我说:“此事包在我身上。”
  阿姆对于我的勇气很诧异,“咦。”
  我补一句:“她不是不讲理的人。”
  阿毋提醒我:“才说她是母老虎。”
  “我错了。”我勇于承认。
  司徒太太说:“我回家等你们的消息。”
  “慢着。”我说:“告诉我,司徒慧中因何离家出走。”
  “她与我合不来,不要我这个母亲。”
  “为什么?”
  司徒太悲从中来,又哭泣。
  可是她一双妙目,也不肿,只见动人。
  我服了她。
  遇到不想说的事,便哭,这种早一百年前都落后的办法,但由她使出来还顶管用。
  “说给我们听。”
  “她父亲是顶顶大名的司徒让,她要我这个穷母亲来做什么?”
  艾莲做出恍然大悟的样子来。
  阿戚也气愤:“嘿!狗不嫌家贫,子不责娘亲。”这两句醒世恒言不知从什么地方学来,真亏他的,居然还用上了。
  不,这里面还有文章。
  阿戚阿母没有怀疑,我不相信,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我见过司徒慧中,我同她说过话,她不是那样的人。
  我再问司徒太,“你与司徒先生的关系,到底如何?”
  “我是他情人。”
  “你们在一起多久?”
  “十年。”
  这就不止情人这么简单了。
  “司徒慧中现住在她父亲那里?”
  “我不知道,知道也不会叫你们来调查。”
  “在经济上他可有资助你?”
  “哼。”
  阿威说:“小郭,你问这些来干什么?”他不忍。
  我想知道司徒慧中的心态。
  “你的意思是,你与司徒氏断绝往来之后十年,她才离家出走?”
  “是。”
  我问:“她父亲的遗嘱上,有没有她的名字?”
  吉从太答:“我不知道。”
  “阿戚,快去查。”
  司徒太很憔悴的说:“我要先走一步。”
  “最后一个问题,在这十年中,你为什么到现在才彻底的找她见面?”
  “前几年她在外国念书。”
  我只得放司徒太走。
  她其实并不是司徒太,她没有名份。结婚与同居的分别就在这里。当然,名份值多少,每个人看法不同,但各婚姻注册处还是天天挤满人,三钢五常改也改不了。
  阿母综合司徒太适才所说,告诉我们:“司徒慧中在生母谢玉英处长大之后,发觉生母地位卑微,于是回归生父处,以便平步青云,扶摇直上。”
  “郭兄又有何见解。”
  奇徒慧中不是这样的人。
  “事实胜于雄辩,你又何必卖弄你的眼光。”
  我还要去找慧中谈谈。
  要找她不容易,不过数盒时思糖买下露斯芳心。
  她虽然一直“哎这么多糖我会胖下次不用客气”,但心里还是十分高兴,所以我知道慧中什么时候有空,便在街角等她。
  她出现时我对她吹晌亮的口哨,并且高声说:“我可爱的小姐,我的口哨技艺为你而学。”
  她很吃惊,退后一步,像是要召警协助,等看到是我,才定下神来。
  她并没有生气,却也没有停下脚步,默默向前行。
  她穿着一件高领子黑色凯丝咪呢大衣,衬托得她十分高贵。
  “司徒,”我叫她,“吃杯茶好吗。”
  她转身看住我,“小郭,你这第九流的私家侦探。”
  她找了侦探来调查侦探?倒是知道我身份。
  我说:“九流也还算入流,超过我所想所求。”
  “你是一个不错的人。”
  “哗,谢谢。”
  “但请不要缠住我。”
  “天气这么冷,你已辛劳一天,不向往一杯香浓的蜜糖薄荷茶?,”
  这叫做攻心为上。
  她犹疑一刻说:“喝茶当儿,不许说我不要听的话。”
  “答应你。”
  我拖起她的手,她戴着手套,也就不介意,我们这样过了马路。
  她看上去很渴,也很饿,双手捧着茶就喝。
  我立刻替她叫了点心。
  一轮体贴使她很感动,这个女人,平日也没有谁把她当女人,真是可怜。
  她苍白的面孔稍见红润。
  我们没有说话,咖啡室的人很多,来来往往,大衣帽子围巾搭在椅背上,更加拥挤,但气氛很好,隔座的人埋怨着老板/客户/伙计/爱人,也有笑声,不知什么角落,还有个女孩子在哭。
  良久,我才问:“一个人住很寂寞?”
  “习惯了。”
  “寂寞是永远不会习惯的。”
  她不晌。
  “很多人以为你同父亲住。”
  她不答。
  我小心翼翼的问:“你没有评语?”
  “我一向不解释。”
  “太委屈了。”
  “你以为解释就有用?不会的,不必做一出戏免费招待不相干的人。”
  我问:“成功才是最好的报复?!”
  她苦笑,“报复?报复谁?”
  她喝完茶起身穿大衣,我连忙付账。
  临走时我问:“你那么恨你母亲?”
  她说:“我没有母亲。”
  头也不回的走了。
  奇怪,有两个母亲的人偏生说没母亲,财主佬往往不肯坦白身家,世情越来越复杂,何止两面,简直四方八面。
  不过司徒慧中的确憎恨她母亲。
  阿戚调查得很详细:司徒慧中的成功,与她父亲并无直接关系,开头,人们还看在这个姓氏上给她三分面子,后来发觉司徒氏对这个私生女并无偏爱,那股劲就消失,再跟着又发觉即使得罪司徒小姐,老司徒也毫无动静,司徒慧中更一点特权也没有。
  换句话说,她成功,是因为她比谁都肯吃苦,肯努力。
  每一年,只有在团年的时候,司徒才会给她一个电话,叫她去吃顿饭,每年只有一次,但在最近的三年当中,慧中不接受这种施舍,在过年时,她情愿飞往外国旅行。
  她不能失败,单是她的家人就要了她的命。
  老头子若在临终大动善心,那她还有点好处,否则就白白姓司徒若干年。
  照理说,她应当与亲娘联合起来,对付仇敌,但是她没有这么做。
  为什么?
  这件案子已经拖得很久,我们蚀煞老本,当然不能向司徒太计足钱数,只得意思意思,幸亏阿姆阿戚他们同时在做几宗捉奸案,猥琐是猥琐一点,不过赚头好得很,在商业社会,最尴尬是没有能力结账,其余的眼开眼闭算数。
  阿戚说,如果我再不速战速决,人家会以为我在追求司徒慧中。
  我不想令她十二分不快。如果三分不快四分不快,那也不要紧,不过不是十二分,我总得顾全别人的心灵。
  我日日去接她下班。
  她也笑,“人家会以为你追求我。”
  我总是要求同她吃一杯茶。
  熟了,她会问我:“你会追求我吗。”神情很天真。
  我不知道,我不敢说。
  她说,“你很可爱,小郭,讨厌的是你的工作,一天到晚查根究底。”
  “你呢,你更可爱,慧中,讨厌的是你的形象。”
  这座可爱的两个人在一起,难怪如此投契。
  她笑,我也笑。
  我握住她的手,又是手套。皮手套戴得很紧很实,不容易脱下来,看上去很觉性感,性感这回事,跟女人胸前两团肉其实关系不大,但女人们为求夺目,便以露胸为性感。
  我摸着柔软的皮手套面子。人家真以为我们在谈情。
  “我很佩服你,”我说:“靠自己做得这么好。”
  “你也是呀,谁不是呢。”她说。
  我握着她的双手。
  “你同我喝茶,还是想知道我的身世?”
  “不,我同你喝茶,因为你是一个可爱的女子。不过我想知道你的身世,也是事实。”
  “我不会说。”
  “也没有什么稀罕之处。”我不服气。
  她笑,“说得是,是没有稀罕处。”丝毫不受激将。
  她是一流人才,没有女人的通病。
  “很多女孩子都痛恨她们的母亲。”
  “但不是每个私家侦探都值得交朋友。”
  她这个顾左右而言他的功夫也是一流的。
  “慧中,为什么离开你的母亲?”
  “如果我把答案给你,以后就没有吃茶的机会了。”
  “胡说。”
  她大笑。
  那夜,仍不得要领。
  意外终于发生,司徒太等不及,在艾莲处知道慧中的地址,忽然模上写字楼去。
  正如她自己所说,慧中果然不肯见她,她在会客室等足好几个小时,结果由保安人员把她请走。
  司徒太崩溃下来,呜咽地,告诉那些职员知道,慧中是她的亲生女儿。
  听见这事我很难过,司徒太应该控制她自己,在大庭广众间出丑,牵涉到慧中,是多么不智的事。而慧中好胜而倔强,会因此更加痛恨她。
  司徒太事后很后悔,说很多话来掩饰过错。
  我同她说:“小郭侦探社想不管这件事。”
  阿戚阿毋以股东的身份叫起来,“你疯了。”
  我摊开手,“我失败,我无法令司徒慧中与她母亲和解。我们的工作到此为止。”
  “请再帮帮忙。”
  “不行,”我说:“我很惋惜这件事,但无能为力。”
  阿戚说:“你总得完全了解这件案子。”
  我看着司徒太:“慧中到底为什么离弃你?”
  司徒太知道不说老实话是不行了,她惨白的说:“我以前工作的地方,叫国际会所。”
  我愕然。
  这是本市红灯区最热的一个夜总会,有人说过,男人若没到过国际会所,就不能挺起胸膛来夸口。那里一共有三百多个小姐,美女如云,只要肯付钱,什么都买得到,灯红酒绿,场面豪华,是著名的销金窝。
  呜呼噫唏,咱们四人瞪大眼睛,张大嘴巴,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请问,你是几时退休的?”
  “我……一直没有退休。”
  “嘎?”我们齐齐站起来。
  “我是国际夜总会的英姑。”
  阿毋刺激过度,叫出来,“我知道,我听过你的名字,我也看过有关英姑的特写,她手下有一百个女孩子,是神通广大的妈妈生。”
  慧中,冷傲、高贵、孤寂的慧中,有一个做欢场生意的生母。
  不过话得说回来,又怎么样呢,这也是一份职业。
  我们其实也早已发觉,司徒太的风情与魅力非比寻常,在这个城市中,有什么天才是会被埋没以致郁郁而终的呢,天才,才必有所用,果然,司徒太又为这个理论做了一次证人。
  她说:“为生活,一切是为生活。”
  我不再相信。
  我问:“慧中的大学学费由你支付?”
  她支吾以对,“好像是司徒家……”
  阿戚说:“过往的事不提也罢,把她们母女拉拢在一起,案子就好结束。”
  “无论做什么职业,母亲仍是母亲。”
  事实一层一层剥开来,司徒太一直有意无意间愚弄我们,虽然她思念慧中之情属实,但我觉得核心中还包着不可告人之秘密。
  是什么呢,我也说不上来。
  我去找慧中。
  她把感情掩饰得很好,什么都不会在脸上露出来,你不提,她不说,你提了,她也不说。
  我问:“你为何离开你母亲?”
  “你为什么不问她?”
  “她已经很懊悔,可否给她一次机会?”
  “不。”
  “我不会告诉你。”
  “你若坚待不原谅她、就不能做一个健康的人。”
  “我不介意患着心病做人。”
  “慧中。”
  “是,小郭。”
  “我们是不是朋友?”
  “小郭,我不知道。”
  两母女也不是没有相似之处,两人同样滑不留手。
  “你不会把这个秘密告诉任何人?”
  “说得好二
  “丈夫也不说?”
  “我没有丈夫。”
  “将来。”
  “不会有这个可能。”
  “你为什么同我出来?”
  “我喜欢你,小郭。”
  我们微笑地分手。
  我在司徒太身上下手。顶顶大名的英姑,要知道她的历史,还不容易。
  十五岁入行,廿五岁任领班,三十岁升经理,三十二岁入股学做老板,失败后重操故业,嗜赌、嗜小白睑、嗜锦衣美食。
  与司徒让搭上,是入行不久的事。
  奇是奇在她一边做一边敷衍司徒让,很少告假,连姐妹们也不明所以。
  众人知道她有一个女儿,养到十余岁忽然失踪。这就是慧中了。
  那时她已与司徒让分手,有一个年轻男朋友,穿制服工作,据说长得非常英俊,很得她欢心。他不久离开她,但别担心,她身边的男人一直没有断。
  我想了一想,去追查这名男子。
  花尽心思,得到的答案是:他在T埠,离开本市已近十年。
  我看过他的照片,果然英伟非常,一双眼睛尤其诡异,在没有放大的照片看来都觉晶光闪闪,似一头兽,不似一个人。
  英姑好胆量,竟与这种人在一起,这位女士是传奇女性。
  我找到以前在制服界服务过的朋友,向他们打听这位英伟男士。
  “啊,他,多年前的旧贩,翻来做什么?现在我们都没有这种败类了。”
  我笑,“好色也不算败类。”
  “你好不好稚龄女童?”
  我一怔。
  “此人因非礼女孩坐过一年零九个月。出来就往别处发展。”
  我的、心况下去。“是几时的事?”
  “早十年,八年,不记得了。”
  “帮我查档案可以吗。”
  “很费时间,找来干吗。”
  “业务有关。”
  “可以,我介绍你去看缩微底片。”
  整整一天,我孵在档案室内研究资料。
  导致英姑男友入狱的主角并不是司徒慧中,我松一口气。
  但我已明白司徒慧中离家出走的原因。
  可怜的慧中。毫无疑问,她也遭受类似的待遇,但碍于母亲的颜面,没有声张,但决定离开家庭,永不回头。
  她有理由这样做。
  不知是幸抑或不幸,她性格上与英姑没有半丝相似,母女并不能共同生活。
  出走那年只十七岁,多么大的决心与毅力,同样地,她把性格上的优点施展在学业及事业上,导致成功。
  我更加对慧中另眼相看。
  我对阿戚说:“案子经已结束,英姑叫我们寻找司徒慧中的下落,我们经已替她找到,算她一星期的工作费好了。”
  “七日?我们足足做了个多月。”
  “算了算了,做生意有赚有蚀。”
  “嘿,咱们的招牌得重新擦亮。”
  “照我的话做。”
  英姑再上来的时候,我依心直说,不想再追查下去。
  我对她的态度很冷淡,她是个聪明人,马上觉察到。
  “你……你知道了?”
  我点点头。
  她低下头,“她很我一辈子。”
  我侧过头,不去看她。
  “我们……喝了点酒,不料发生那样的事,她求我,她求我脱离那个人,求我不要做那样的职业,我……没有听她。我中毒已深,我无可救药……”声音低下来,细不可闻。
  小郭侦探社此刻静寂得一根针掉落地下也听得见。
  艾莲脸上之失望,不是笔墨可以形容。
  不,英姑不是受害者,司徒慧中才是。
  我们沉默许久,像是为慧中的童年致哀十分钟。
  这是慧中心内一个永不愈结的疤痕,她外表装得再好也不管用。
  我不欲置评。
  英姑打开手袋,取出一张支票,放在桌上。
  “送客。”我说。
  没有人移动脚步。
  她自己拉开门走了。这么一大把年纪,仍然姿态婀娜,腰是腰,胳臂是胳臂。
  这个坏母亲。
  艾莲颤抖着声音,“我看错了人。”
  “不必自责、看人是一门高深的学问,谁都会犯错。”
  我取起那张支票,银码不错,超过我们理想。
  我照例的在街角等慧中。
  天气更冷,南国的冬季很少有呵气成雾的日子,今天本市像北欧。
  “小郭。”她鼻子红咚咚的走过来,“好久不见你。”
  “慧中,”我很冲动,“我要拥抱你。”
  说完便把它紧紧拥在怀中,挤得她透不过气来。
  “喂喂喂。”她笑着低叫。
  我松开她,自己的眼睛先红了。
  “喝茶?”她先问我。
  “好,喝茶。”
  老地方坐下来,我握住她戴手套的手,贴在脸旁。
  慧中轻轻说:“似你这样的人,不适宜做这种行业。”
  我不出声,怜惜的看着她。
  她忽然明白过来,“你知道了?”
  我点点头。
  她低下头,耸耸肩。
  “当年你出走,走到什么地方去?”
  “福利署,他们安排我同生父见面。”
  “他肯认你?”
  “我长得像他,一个印子印出来。”
  “你要求回他那里?”
  “不,我只要求四年学费及生活费,他很慷慨,答应下来。”
  我握得她的手更紧。
  她轻轻说:“我戴着指环,轧痛了。”
  我放开手。
  “我不需要你同情。”
  “谁同情你。”
  她笑,像是完全没有阴影的样子。
  “我有一宗消息告诉你。”
  “什么消息,请说。”
  “我被公司派到纽约去一年。”
  “呵,几时动身?”
  “下星期。”
  “回来又升级?”
  她说:“不能降级,就得升级。”
  “恭喜你。”
  “小郭,别担心,有一日,当我遇到理想的人,我也会组织家庭。”
  “你决定不原谅她?”
  她摇摇头。
  “不肯见她?”
  她再摇摇头。
  “我求她很多很多次,叫她离开那个圈子,她不肯。一个人总得有所取舍,她舍弃我,我便离开她。”
  “那是多年前的事。”
  “我不是不记仇的人。”
  “她是你母亲。”
  “我知道。”
  “你不能饶恕你母亲?”
  她说:“小郭,这是我的事。”
  我叹口气。
  她又低声说:“我有我的理由。”
  “我明白。”
  “不,你永远不会明白,你永不知道我遭遇些什么。”
  “我也不想知道详情。”
  “我们仍是朋友?”
  “可以高攀吗。”
  “可以。”她微笑。
  “将来有什么用得着我之处,万死不辞。”
  “将来也许要请你调查我的丈夫。”
  她趋向前来,轻轻吻我的脸颊,我顿时觉得整张面孔芬芳起来,一个月不想洗脸。
  我们依依不舍的道别。
  我不会去送她飞机,但会怀念她。
  回到写字楼,还是不能忘记她的倩影,很少遇到坚强如花岗石的女性。
  写字楼内人声鼎沸,议论纷纷,十分热闹,只有我一个人独自坐在一角伤神。
  过半晌,我问:“什么事,这么吵。”
  “英姑退休了。”
  “什么?”
  他们把小报堆在我面前,大段的报道夜总会女经理谢玉英辞工归故里的消息,图文并茂,好像轰动一时,文中还提及“金盆洗手”、“退出江湖”等字样。
  阿戚说:“她终于想开了。”
  “不想开也不行,坐四望五的人,还能捱多久?”
  我不置评。
  不知慧中看不看这些报道。她也不关心,哀莫大于心死,也许一般不知就里的卫道之土又得施展他们那顶大帽子:“真不知道一个人怎么可以这样对待生母/亲子……”
  慧中说得对,向大众解释个人遭遇是完全不必要的。
  我放下报纸。
  阿毋说:“请客的酒席一共一百多桌,还有人送花牌,真不相信有这种场面。”
  我说:“行行出状元。”
  阿戚说:“司徒慧中亦是状元。”
  “嗯,一点也不错。”
  阿毋又说:“两母女到底还是两母女。”
  这次谁也没有笑。


  我跟大哥说:“我去看看玫瑰,就回来。”
  他在看书,头也不抬。“就是昨天刚下飞机的那个?”他问。
  “是。”我说。
  “去吧。”他翻过一页书。
  四十岁了,我想:这个人四十岁了,女朋友也没有一个。天天就是坐在家里看书,几年来介绍多少个女孩子给他,没有一个喜欢的,日子就越来越无聊了,除了看看窗外,就是捧着本书。他人长得漂亮,就是嘴角孤傲点,瘦长个子,头发有点卷,笑起来也有点温柔的样子,但就是找不到女朋友。他也不是个十分的好人,先一阵子老去听歌,把那个歌星约出来几次,然而也没下文,还是这么坐着看书。我可老老实实的告诉过他,他不结婚是他的事,我找到了对象,可不等他,要先走一步的。
  我开了他的车去找玫瑰,玫瑰是昨天早上到的,没见四五年,越发出落得好看了,拉着她说了一整天,今日到底忍不住,还要去找她。
  到了玫瑰那里,我敲敲门,她在里面说:“进来。”我推门进去。她住在酒店里,好好的家不住,说怕嘈,住在酒店,这样的人也难找。
  她穿一件粉红色的T恤, 浅蓝色褪色的灯芯绒裤,头发拢在耳后,看看是我,她笑了。
  我说:“难得看见你穿七彩衣服。”通常她穿米色,上下左右都是米色,清爽是清爽了,到底素净老气一点,牛仔裤倒使她活泼。
  她吊儿郎当的夹着一支香烟,手里拿一把计算尺,推来拉去,写下一个数目,一本正经的画着张统计表。
  我说:“真正人人都会计算尺,就被你糟蹋成这样,你正经点不行?”
  她放下香烟放下尺,抬起头来,“我原是很正经的,我样子是这样,心未必是这样。模样太正经了,说不定背后就男盗女娼,一点也不美。”她笑了,“欢迎你来,你坐。”
  我在她床上躺下。
  我说:“我是有事才登三宝殿的,我想把你介绍给我哥哥。”
  “我不想谈恋爱,早过了那年龄了。”她一口拒绝。
  “我大哥长得很好哩,不会辱没你的。”
  她笑了,向我陕睐眼,“我真的不来这一套了。”她说。
  玫瑰也长得很好,昨日在飞机场,多少眼睛看牢她,她也没什么打扮,不过一件芝士布的衬衫,一条芝士布裙子,多少女人穿这样的衣服,只有她特别,是她那恣意的态度吧,真是漂亮。
  我说:“别自恃长得美,再过几年,也不过是老姑婆。”
  她敛了笑脸,无可奈何地叹口气,“不用过几年,现在就是老姑婆了,既然嫁不出去,也只好轻松点。”
  我笑,“我看你是不想嫁人了。”
  玫瑰说:“女人是很奇怪的,二十三四岁时最急嫁人,过了那年纪,也就处之泰然了。我是个例外,我从来不想嫁人,只想找个好男朋友,然而这又比嫁人更难吧。”
  “我大哥说不定就是那个人。”
  “说不定。”她又笑了。
  “你还是要回去的?”我问,“还念什么呢?”
  “叫我走到哪里去呢?”她说,“反正这世界到处都一样,我活着也不过是应个卯儿,我有自己的天地:拿一本书,向被窝里一钻,就极乐无比了。”
  “没想到你这么个美人儿,这么寂寞深闺。”
  她笑,“没法子啊,哪里都扰不到男朋友,有几个同学约我出去,随和的去几次,就疯言疯语起来,我想你这个小毛贼,老娘倒成了你们不花钱的粉头了,才不干呢。”
  我白了她一眼,玫瑰就这样,多少女人黄熟梅子还卖青呢,她好好的一个人,却把自己说得如此不堪,熟朋友就知道她自嘲,陌生人当了真,谁敢惹她?男孩子一半是被她吓走的,不过那些也不是什么好货色,纵然这样,也有点可惜。
  “我大哥好,”我说,“你一定喜欢。”
  “常听你说起他,倒一直没有见过,也没有照片。
  “这年头还用照片?”我说,“还相亲呢?你来我家一看不就知道了?今晚就去。”
  “今晚不行了,我要洗澡洗头,明晚吧。”她说。
  “很好。”我说,“明晚七点你来,我们吃饭去。”
  她坐到我身边来,上下打量了我一会儿,“看你喜气洋洋的,快了吧?”
  我坦白说:“快了,认得一年,还不结婚,等什么?像你们?你倒像我哥哥的性子,一般的怪痹,一般的挑剔,哪里去找个十全十美的人呢!互相迁就一下罢了。”
  她沉默了一会儿,抬起眼来,那双眼睛如寒星一般的亮,她说:“我凡事迁就得太多了,这是惟一不能迁就的一样。”
  我暗里叹口气。她这个怪脾气迟早坑了她呢。常人最自然不过的事,在她来说,都得勉强迁就。学习适应,哪得不痛苦?这些年来,真未见她舒意过。
   “在外国也见过几个‘有可能性’的男孩子,但是我想到不过是那么一回事,也就淡然了,但凡谈恋爱,又费神又花时间。快乐,来来去去是那几个变化,痛苦,也只是几种,乏味得很,我又不用找饭票,自己便是饭票,干脆收心养性起来,也不觉无聊。”
  “我知道你的要求,明儿你来吧,我介绍我哥给你。”我说,“我要走了,你休息。”
  玫瑰拉住了我,“几个女朋友,我与你最谈得来,在外边,常常想起你。你有空,多来陪我说说话,过一阵子我走了,说不定几时回来,还不晓得见不见得了面呢?”
  我听了有点难过,便啐她一口,“要不我死了,才见不到面,你咒我?”
  她把我推出房去。我在门外大叫再见,便开着车走了。
  人跟人讲缘分,我喜欢玫瑰。
  到了家,我便说要给大哥介绍个女朋友。
  大哥的态度比玫瑰还冷淡,我一向有种感觉,他俩才是天生的一对,再也错不了的,将来结了婚,就一人拿本书,坐着对看,自然就有家庭乐趣。
  他说:“你那些女朋友,还是别浪费我时间了,也不过是普通的女人,想着普通的事,大不了是打麻将嫁人比钻戒。”
  我笑问:“你自己几管鼻子,几只眼睛?好自命不凡。”
  他笑了,不出声。
  “这次是玫瑰,错不了,你明天换套漂亮衣服在家等着,你一见便知龙与凤,不骗你。”
  “真的?”
  “大哥,你现在是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还搭什么架子呢?都四十岁了!”
  他说:“好吧,明天等她。”
  “这才是呢。”我说。
  他会喜欢玫瑰。
  我把家收拾得很干净,又指手划脚的指挥大哥穿衣服,他又不听我的,还照他家常的衣着。我忙着摆花瓶,他又拿起了一本书,靠在沙发里看了起来,仿佛要来的是一位老太太,他一点兴趣也没有。
  就在七点钟,电话来了,应该是门铃,响的却是电话,我就觉得不对劲,去一听,果然是玫瑰打来的,她说有事绊住了,脱不了身,“不能来啦。”她说,“改天吧。”我骂她:“你这个没信用!”她说:“我陪父亲看胃病呢,千辛万苦找到的医生,现在什么钟点了?不看就得等到明天。”看医生事大,我只好放她。挂了电话,自觉没有面子,就气鼓鼓坐在大哥对面。
  他问我:“怎么了?”
  “不来了,我们自己吃饭吧。”
  “啊?”他倒有兴趣起来,“不来了?很特别。通常要待我约她的时候才失约,表示高贵,这么第一次就黄牛,倒少有,是个怎么样的女孩子?”
   “二十八岁了,叫玫瑰,也就像玫瑰。很放肆很漂亮,瘦长个子,不过身材很好,都是真的,没有假的。一双眼睛尤其美。没有男朋友,如今念到博士了,要找男朋友也更难。她抽烟、喝酒,不过也能煮几个菜,屋子收拾得干净。能说法文,懂穿衣服。网球打得数一数二的好,国文也是一等的。”
  大哥沉默了一会儿,抬起头问:“有照片嘛?”
  “滑稽!两个人都要看照片!”
  “这样的女子,没有男朋友?”
  我惋惜的说:“就是这样才没有男朋友,男人都庸俗得很,都喜欢我这种笨人,玫瑰太聪明太能干了,她似笑非笑的看着那些男人,他们动动尾巴她就知道了,他们还有什么瘾?自然知难而退,就像空手道冠军,找个对手也难。玫瑰上天入地,什么不知道?那那些男人来想哄她?”
  大哥笑了,“你瞎七搭八的乱形容一通!”
  “事实!”
  “我倒不是你说的那种男人,我没有盲目的优越感。”
  “所以我才叫她呀,改天吧,改天我再约你们见面。”
  大哥犹疑,“真的似你所说那样?倒有点想见她了。”
  “告诉你,”我说,“读的科目也与你一样:化学工程。”
  大哥凝神了。
  我暗暗的高兴。
  但是再要约玫瑰,就不容易了。因为她父亲身体不舒服,她只好搬回家住。亲戚朋友争着请她吃饭,又有旧日同学,她又想到东南亚去旅行,总是没空。
  我不耐烦了,提高了声音,“你想怎么地?干脆与我一刀两断,以后也没有关系!”
  “好好,下星期日!我不与家人吃饭,我们在哪里吃饭?”
  “我们十二点来接你,到你家来请你,好了吧?”
  她笑,“那么就这样决定。我是真忙。”
  “我知道。”我说,“我亲自上门,你逃不了。”
  我想这下子可没错了吧?”
  眼看就是星期天。
  大哥倒刻意打扮起来,穿上了他最喜欢的羊毛衫西装裤,漂亮得很,头发长了,不大像工程师。这样子一个人,又有这样的学问,玫瑰也没有什么抱怨了吧。
  刚准备出发,又来一个电话,他去听了,一会儿沉着脸走出来,我急问:“不是玫瑰又说没空吧?”他答:“见了鬼!公司叫我上飞机场接两个人,推也推不掉。”
  我一下子呆住了,真是巧啊。
  “我去去就来,你替我重新再约。”他说。
  “也只好这样。”我说。
  “代我说对不起。”他飞也似的下楼去了。
  我只好一个人孤苦伶仃的跑上玫瑰家去。
  玫瑰见是我一个人,也有点奇怪。
  我把原因说明了,没精打采的靠在椅子上。
  她笑,“没关系的,总有见面的机会。”
  我说:“有照片,要不要看照片?”
  “好,拿来。”
  我把一张照片递过去。
  这一张照片已有几个月历史了,是生活照,模糊得很,轮廓还是有的,玫瑰看了很久,递还给我,她笑道:“像倒像了,你且说说看,他是个怎么样的人?”
  “也不过是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巴,就是骄傲不好,目中无人,又不肯笑,爱皱眉头,从小不讨人喜欢,他不爱给太太小姐抱着玩。但是他长得好——你看过他照片,他没有娘娘腔,是不是?通常漂亮的男孩子最不好就是像女人,他没有这个毛病,他有别的毛病,女朋友像风车似的转,总没有理想的人,也不知道他想找什么样的女孩子,太难了。”
  玫瑰说:“我一向就不喜欢‘人尽可妻’的男人。”
  “多数男人是这样的呢,这个不行去追求那一个,没有死心塌地的。”我再补一句,“也没有多大的选择。”
  “你哥是难得的。”玫瑰说。
  我以推销货色的口气说:“所以介绍给你呀。”
  “等他结了婚,你好早点嫁人是不是?”玫瑰笑。
  “我再也不等他的,我家也没这个规矩,谁有对象,谁先结婚。”我爽快的说,“绝对没有自私的想法。”
  “我只待假期快完,早日离开这班亲戚。”玫瑰叹口气。
  “几时去旅行?”我问,“你不是订了旅行团?”
  “就后天。”她说,“去散散心,不然又回去苦干了。”
  “我的妈,你还见我哥哥不见?”我问。
  她说:“见。”
  “你几时回来?”我追问。
  “两个星期后。”
  “好,”我说,“就等你两个星期,反正大哥他也等了那些日子了,根本不在乎这十几天。
  玫瑰忽然说:“我也等了很久了。”
  “如今不是好了吗?双方一见了面,天下太平。”
  “未必就是他。我这么大了,也见过不少男孩子,总有毛病,我自己并非十全十美,我知道,也就因为这样,想找个好一点的男孩子,崇拜他也好,尊敬他也好,反正找不到,渐渐死了这条心。”
  “要求太苛刻。”我吁出口气。
  “你想想,以我这样的年纪,难道去嫁个黄毛小子不成?又不高兴挨穷,自己也赚得了,再没有虚荣,不能老喝白开水,为恋爱而恋爱,你不是不知道,我是试得最多的,怕了。索性改变作风,求结婚对象,外国的留学生,不过两派,一派老老实实的读书,好是好,可惜木了点,没有出息,放了假就在家煮饭,老妈子佣人似的,没有男人味道,用钱每一个仙都算过,这种人,我看过不少。要不就另外一种,管吃管用管玩,家里有几个子儿,他们整天就飞车兜金发碧眼的女孩子,我也吃不消,跟他们玩,未必捡了什么便宜,吃了亏,招人笑,况且言不及义,面目可憎,更没兴趣。”
  我笑了,“天下男人都叫你诋毁尽了,”
  玫瑰也笑,“今年回来,每个亲戚都说:‘唉呀!看玫瑰多能干!’我是被逼能干起来的。谁不想嫁人,得有这个福气才行,无奈何,只好撑着读下去,这个博士是这样来的,你可别见笑。”
  我罕纳,“你真想嫁人?有这么俗的想法?”
  她笑,“我还有更俗的呢,说给你听,你就不睬我了。你道我的生活费打哪儿来?都是半工读的,奖学金只管学费罢了,饭还是要吃的,这些年来,雪糕厂、餐馆、酒店,哪种挨法也不要说了,发薪水的时候,不知道是哭好笑好,奇怪,一年年也这样过去了,心灰意冷,就羡慕一些太太奶奶们,真正各人头上一爿天。”
  我说:“你现在不好了?既年轻又漂亮,又是博士了,赚大把钞票,有大把前途。”
  玫瑰说:“有什么用?做男人,还书中自有颜如玉,我这么老了,赚了钱去养小白脸不成?”
  “好难听!你将来嫁了我哥哥,你不用养别人,只养我就行了,你可不要食言。”
  她风姿绰约的摆摆头,笑了。
  真看不出她吃过苦。自然,一个女孩子在外边,衣食住行都得照顾到,还不能生病,又要做功课,谈何容易,她一一做到,也就很难了。又没有男朋友,否则也有人看顾点,这年头,离了父母就不好。男友是讲运气的,运气不好,不如不要,我看玫瑰的运气并不好。
  但是她不露出来,样样都是淡淡的,无所谓,来去都洒脱,以前的恶性子现在都转到功课上去。年年拿第一。
  她低声的说:“我一辈子除了几个女朋友外。并没有可以说话的对象,说话也没有人,更不用说诉苦了,我现在也不觉得有什么苦,习惯得很,只是觉得不开心。”
  “要开心是很难的,”我劝慰她,“你要看开点。”
  “我看得很开。”她缓缓地说。
  “家里的人还是在劝你结婚?”我笑问。
  “嗯,他们也不是不容我,反正就是这种腔调。”
  “来,我与你出去吃饭,我请你。”
  我们在外面吃了一顿饭,我送了她回去,她站在门外向我摆摆手,这些年来,她一直是瘦瘦的,也就是这样,腰就很细,穿宽穿窄的衣服都好看。
  大哥回来了,就打听玫瑰有没有不高兴。
  “没有。”我说,“她问起了你,对你很有兴趣。”
  大哥有点宽慰。他问我,“你没有说我坏话吧?”
  “没有。”我说,“怎么会呢?不过把你那牛性子说一说,她还很欣赏的样子。”
  “真的?今天真不应该去的,闷死人。”
  “受人二分四,人家叫你去,你怎好不去?”
  “我们几时再去见她?”
  “要等她旅行回来,她说要去两个星期。”
  大哥说:“两个星期,也很快就过了,下次皇帝老子叫我,都不理啦,先见了她再说。”
  玫瑰走了。每到一个地方,她寄来一张明信片,也没有字,就是一个签名。收到第四张的时候,大哥就有点焦急,问她几时回来。我打电话去玫瑰家问,也没人知道。多年来玫瑰就是这样子,说来就来了,说去就去了。没有人敢管她,没有人相信她在等一个有资格管她的人。
  两个星期很快的过去了,我是不寂寞的,有玩的地方,大哥很是无聊,他放开了他的书,整天就是皱着眉头在屋子里踱来踱去。
  我只好陪他。
  他说:“你去玩呀,我不要你陪。”
  “近日你很浮躁。”
  他笑了,“我一向这样。”他停了一停,“玫瑰没有回来?”
  “没有,”我说,“我去问过了,她家人也不知道。”
  “真糊涂!怎么样也是个女孩子,就这么放心,所谓放心,也就是不关心。”
  “对于别人的家事,我们不便说,”我说,“但是他们对玫瑰,真是太放心,从她十八岁那年到了外国,就没有人去揽事上身,也就放心了这么些年,倒把芝麻绿豆、事不关己的事看得天大,什么都闹中哄哄,就冷淡玫瑰,连父母子女都讲缘分,玫瑰再好,不过是招忌,她不爱留在家中,也就是这个道理,我中学与她同学,我知道。”
  “什么道理?”大哥问。
  “没有什么。她自小孤僻,与你一样,看见大人不瞅不睬,僵得很,一张嘴又硬,兄弟姊妹多了,自然是能说会道的占便宜,她就比下去了,她家里的人聪明得很,比她能干的还有呢,她也不算稀奇了。”
  大哥笑,“我认为她是个十分难得的。”
  “这一下子好了,你们两个见了面,你对玫瑰好一点,也让她正式笑一笑。”
  大哥说:“这样的人,竟寂寞了这些年。”
  三个星期了。我收到第五张卡片,她还没有回来。
  天气开始转坏,下着绵绵的雨,整个人都被雨水湿得软绵绵的,不起劲。
  大哥下班回来,脸色阴沉得很。
  他说:“我见不到玫瑰了。”
  “怎么?”我惊问,“忽然说这种话?”
  “没缘分,不可强求。”他说,“公司派我去别处考察。”
  我喜道:“那是好消息呢。”
  “为什么?”他沮丧道,“一去三个月,回来之后,她早就走了,那个时候都秋天了,我见谁去?由此可知这世界上的事,真难说得很,住在一个地方,还有人介绍,还是几次三番的误了事,见不得面。”
  “你几时动身?”我问。
  “公司代我办手续,快得很,三五天就好了。”
  我呆呆的,“这么说,你们也就真的缘悭一面了。”
  他一声不响的回了房间,当然一肚子的不开心,以后几天里也没有说什么话,沉沉郁郁的。我希望他见得到玫瑰,我是真心希望他见得到。
  我一天打几个电话到玫瑰家去问。
  他们家人有点不耐烦了,他们说:“小姐,玫瑰不知道几时回来,只说这几天,我们也不清楚,你既然是她同学,就该晓得她脾气,她做事还与我们商量不成?还不是爱怎么就怎么,我们要是管得了她,也好了!”
  倒说了两车的话,又不得要领,我只好叹气,一边又安慰大哥,“不要紧,明年你去旅行,到了她那里,我才介绍给你吧,”说着他的证件就出来了,忙着理行李,到底要去三个月,颇长的一段日子。
  临去的夜里他好好的与我说了几个钟头的话。
  他说:“我留了张支票在这里,你好好的照顾自己,钱不够就兑了用。婚礼无论如何等我回来主持,不要太心急。多写点信,我到了那边就打电话回来。说不定到了那边,就找朋友介绍个女孩子。结婚算了,免得你替我担心。”他笑了。
  “那不行,”我说,“自从父母去世后,就剩你一个,你要是娶个莫名其妙的人,还不如不娶,我就是喜欢你与玫瑰的骄傲,才觉得你们是很好的一对,你们俩要是妥协了,我的偶像便没落了,最没有意思的。”
  “说了这么久,我也并未见过你的玫瑰。”他低头说。
  “既然有这个人在,还怕见不到?”我强笑了,“你放心吧,定叫你见到她为止。”
  “几十年后?”他笑,“算了,就是这样才好,见到了。她也许只是一个极普通的女子,还不如现在,可以维持一个好的印象。”
  我也不说什么。正如大哥说,他回来早已经夏天了,今年是无论如何见不到玫瑰啦,明年吧。
  第二天早上,我陪大哥到机场去,看着他的行李进了关口,我与他喝咖啡。
  他穿着灯芯绒外套长裤,一律褪色蓝,白毛衣,黑皮鞋,左手手表,右手银链子,皱着眉头抽烟。因为早,机场也没有什么人,几个空中小姐一直朝他看。是的,大哥是漂亮的,可恨的玫瑰,不知道到哪里去了。否则两个人站在一起,多么漂亮。
  我叹了一口气。大哥说他不如早点进去。
  “照顾自己,知道吗?”他摸摸我的脸。
  我点点头,看着他进去检查护照,我就转身走。口袋里有几块美金,我想到楼下去兑,才转到楼梯口,就看到一个熟悉的人影。
  我失声叫了出来,“玫瑰!玫瑰!”
  可不是玫瑰?她提着行李,正出机场呢,被我一叫,转过头来。我奔上去一把抓住她。
  “你这个人,怎么现在才回来?”我气急败坷的说,“真给你气死!还是说两个星期?一个刚去,一个却来了,这么不巧!——慢点!慢点!跟我来,还来得及!”
  我一手拉了她就走,她叫:“喂!我的行李,你怎么了?”
  我说:“行李有我赔呢!我不相信缘分是注定的,非得叫你们两个见了面不可!”
  我拉她到入境处,刚好碰见一个适才在餐厅见过的空中小姐,我央求她:“刚才与我喝咖啡的是哥哥,他漏了要紧的东西,你如果记得他样子,就叫他出来一趟。”
  那个空中小姐问我:“什么班机?”
  我说了号码,原来正是她那班飞机,她答应帮我找,要不我把东西交给她,由她转交也可以。
  她说:“高高瘦瘦,戴银手镯的是不是?”
  “是是,烦你叫他一下。”
  “他不能出来了,只能在里面跟你打招呼。”
  “好好,烦你叫他一声。”
  空中小姐去了,很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样子。
  我心焦的等着。唉呀,里面也有走来走去的旅客,大哥恐怕只可在十码以外看玫瑰一眼。
  玫瑰还跑得喘气,“喂,把我拉了来见谁?”
  “我哥,他才进闸去的!”
  玫瑰呆一呆,“他不在这里?到哪儿去?”
  “公司派他出差呢,要多不巧就多不巧,三个月才回来!”
  就说着大哥出来了,他一脸的疑问,向我打着手势。
  我指着玫瑰叫他看,他一看就明白了,隔了这么远就明白了,一直的点头。玫瑰怔住了,也看着他,神态很有点激动,她终于向他招招手。
  我大叫:“写信,大哥,写信!”
  每个人都朝我们这边看过来。
  大哥点着头,笑了,他这个笑是畅怀的,我看得出来,玫瑰也笑了,从来没有这么美过,好了,总算叫他俩见了面,大功告成。
  大哥终于走进人群,我也拉着玫瑰离开了机场。
  后来大哥写信来,玫瑰就复他。这个人去了外国多年,平均一年三封信,对大哥倒很好,看得起他,信来信往的。玫瑰这次回去,大概要明年回来,才去九个月,“拿到文凭就走,”她说,“决不延迟。”也正该这样。
  后来我想,缘分到底还是有的,像那天,就差三五分钟而已,有这样凑合的事,真正意想不到,如果不见这么一面,也许两个人都心灰意冷了。现在很好,通通讯玫瑰就回来了,时间过得极快的,我的大嫂,有了着落,大哥以后也不必天天看书了。

离婚
  五姊搬到我们家来住的时候,我还莫名其妙,根本不晓得发生了什么事。我记得我那年十六岁。五姊与我同房住。五姊其实不是我亲姊姊,她只是堂姊。她比我大十岁,因为待我好,请客看戏吃菜,甚至小礼物玩具,总有我一份,我们相处得额外好。
  母亲把我房间一角整理好没多久,五姊便搬进来了。
  这一次我也没有看出什么异样,只不过觉得她沉默了一点。但是没隔了几天,亲戚便都传说她离婚了。离婚大概是不幸的事。我当时不大明白,反正大人说不好,五姊不肯回娘家,因为伯伯当初并不赞成这头婚事,五姊为了要嫁过去,吵了一大顿,没隔多久,又自己打嘴,闹离婚,所以不肯搬回娘家,搬到我们家来住。
  我觉得五姊并没有变。
  不过众人对她的口气都变了。
  连佣人阿张,也有点噜嗦:“先生太太真是,怎么把离了婚的五小姐拉了来住。”
  好像一离婚,一个女人便不再是一个女人,变成只怪物了:头上有角,身上有鳞,说不定一张口,还会喷出火来。
  阿张是我们家老佣人,做了近二十年,我还没出世,她老太太便住在我们家,我得让她三分,不过这人以前见了五姊,却是眉花眼笑,“五小姐”长,“五小姐”短的,因为五姊出手阔,过年过节她总捞点好处,如今为了这“离婚”两字,她忽然来这么一个大变脸,我就不明白,而且很纳罕,五姊与阿张扯上什么关系了?五姊是主人,阿张是佣人,难道一个女人离了婚,身分便贬值到这种地步?于是我就想:一个女人是不能离婚的,一个女人只好结婚,到了年龄一定要嫁,但婚是不能离的。
  五姊有时候坐在我对面,我就细细的打量她起来。她跟以前一模一样——穿得很考究,打扮得很考究,一张脸白白的,秀气的鼻子,清澄的眼睛,一切都跟以前一样。
  我实在看不出她有什么不同。
  有时候我瞪得她久了,她便淡淡的笑笑,“傻子,瞪着我看什么?”那口气真的平静,出奇的平静。
  一天放学,我听见爸爸妈妈在商议。
  “这样把阿五留着,总不是生意经。”妈妈说。
  “你放心,难道她真的在这里一辈子不成?阿五也是个心高气傲的,看得起我们来往几天,听说她已经在外边找到房子了,这三五天便搬出去,新房子总要粉刷装修,你这么心急要赶她走做什么?”爸爸说。
  我马上站在爸爸这一边,深觉爸爸说的有理。
  “我怕她对阿心有不良影响。”妈妈说。
  “笑话,阿心才十六岁,有什么不良影响?你这样子,恐怕阿五早觉到了,我们何苦嫌她?”
  “你倒是顶帮这侄女儿。”妈妈说。
  “到底是亲骨肉一样的一一你有没有劝她?”
  “劝?当初她要嫁那个浪荡子,我帮着她父母劝得唇焦舌烂,她都不听,没两年,要离婚,又反过来去劝她们和好?我变了什么了?我好歹不说话。”
  爸爸长叹一声,“阿五这孩子,毕竟害在太聪明了—点。”
  “是呀,现在的人就是这样,不合则离,是,离了又怎么?难道还能找到更好的?男人都有脾气,娶个二手货太太,不怕人笑?就算有这样一个好男人,也难见将来的公婆,阿五也不细想去,她就是仗着几分才貌。”
  “人各有志。她又没问谁赊借,随她去罢了。”
  “虽说她能干,女孩子家赚得比男人还多,生活不成问题,到底孤零零一个人没意思。她又不肯回家,其实打虎不离亲兄弟,过一阵子也没事了。”
  爸爸说:“有个孩子也许好点。他们又没孩子。”
  妈妈说:“你不晓得,现在人不一样了,有了七八个孩子,一样离,你也离婚,他也离婚,变了什么新玩意儿似的,真看不顺眼。做女人,看开一点,大大小小,谁不受过一点气,阿五真是新时代女性。”
  忽然之间,我发觉妈妈空读了半辈子的书,基本上的思想跟阿张也是一样的。以前阿五身上没半寸不好,现在阿五是千疮百孔的。
  爸爸说:“她就要搬出去了,你千万别多嘴。”
  “得了,我年纪活在狗身上了?还待你吩咐。”妈妈说道。
  妈妈很虚伪。
  大人都虚伪。
  只除了五姊。所以我怀疑五姊还不算是大人。
  晚上五姊回来了,妈妈对她仍然很客气,吃饭的时候连连替她夹菜。
  我想起了妈妈下午那番话,又看到她两副截然不同的嘴脸,胃口就没有了。
  临睡的时候,五姊在床上翻报纸。我忍不住,就问她:“五姊,你真的离婚了?”
  她一呆,然后说:“是的。”仍然翻着报纸。
  “五姊,为什么要离婚?”我问。
  “你不会明白的。”
  “五姊,说给我听,也许我明白。”
  “真的,也许只有你能够明白。前些时候你老穿着那件红色的大衣,哪儿去了?”
  “过了时了,那样子怪怪的,”我笑说,“束之高阁,不高兴穿它了。”
  “如果我一定要你穿着它呢?”五姊问。
  “为什么? 我不喜欢它了, 如果有人逼我再穿它,我自然不高兴。”我说,“我决不穿的。”
  “离婚也是一样。他不喜欢我了,我也不喜欢他了。两个人死板着脸再对上几十年也没用,自己骗自己而已,不如离婚算了。”
  “开头你喜欢五姊夫吗?”我问。
  五姊淡淡的笑,“那当然是喜欢的,否则怎么会结婚呢?”
  “那是了,开头我也喜欢那件大衣,求了妈妈好久,才买回来,价值也不便宜。”
  我嘴已里虽然这么说着,心里总觉不妥,一件大衣与一个人,怎么一样呢?
  五姊笑问:“你现在还不明白吧?将来会明白的。”
  我问:“你不后悔?”
  五姊放下了报纸,“不,我做过的事,我从来不后悔的。多少女人离婚,哭哭啼啼,总把责任往男人身上推,甘心情愿的做弃妇,我情愿背个淫妇的罪名,结婚,是两个人的事,离婚,也是两个人的事。”
  我想了很久。然后我问:“那么以后,五姊夫不会上我们家来了?”
  “不会来了。”
  五姊夫是一个漂亮的男人,喜欢穿白色的衣服,白色的皮鞋。五姊夫笑起来眼睛很漂亮。五姊夫喜欢开快车。五姊夫带我出去吃玩,是从来不吝啬的。
  他真的再也不上我们家门了?
  真是可惜。我喜欢听五姊夫说笑话。
  隔一天放学,我不见了五姊。
  我问妈妈,“五姊呢?”
  “搬走了。”妈妈很快乐的说,“留下两瓶香水给你,说你喜欢那味道。不过上学别喷得香里香气的。”
  “几时搬的,怎么昨天不见她说起?”我问。
  “今天下午她去看了房子,觉得可以搬进去,就马上搬走了。”妈妈说。
  我心中老闷的坐在床沿。她果然留下了两瓶香水给我。我拿着水晶瓶子,旋开了盖子,闻了一闻,那香气沁入我心里。五姊夫是不会上我们这里来了,是五姊说的。
  妈妈跟进我房来,问我:“你五姊没与你说什么吧?”
  “说什么?”我反问。
  “什么都没说?”妈妈问得好奇怪。
  但是我明白她的意思,即使只有十六岁,我也明白,她是怕五姊对我有什么坏影响。
  “没有。我睡得很熟,我们不讲话的。”
  妈妈似乎放心了。
  隔了一会她问:“阿五有没有哭?”
  我想了一想,“没有听见。”或者她哭了,我不知道。
  妈妈说:“原来你五姊夫在外面有了新的,瞒了你五姊半年多。你说这男人该不该死?你五姊算是硬的,吞不下这口气,就离了婚,”妈妈的口气忽然变得很同情了,想必是因为五姊已经搬走了的缘故,她说下去,“这种男人,离了也好,省得一辈子受气,不过阿心,你要留神,将来交男朋友,眼睛要睁得大。”
  我笑了。妈妈要说的,不过是最尾的那几句。
  “像你五姊,就是个例子,迟早要后悔的,”妈妈喃喃的说,“虽说婚姻系前定,到底也看人为。”
  我还是很闷一一五姊走了。五姊是我喜欢的人。
  隔了一年,我才上她家去。
  我打电话给她,她请我吃饭。
  五姊仍是五姊,一身衣服打扮,无懈可击。她说她在公司升了级,我很替她高兴。此刻我明白一个女人在外边要靠自己,到底太不容易,像妈妈与阿张,就多多少少对她的能干有点拈酸。
  饭后我到她家去喝咖啡。她的家不大不小,弄得干净很漂亮。但维持这样的一层公寓,也不是容易的事。
  我们闲聊着。
  她忽然问我,“阿心,你可有男朋友了?”
  “没有。”我老实的答。
  “十七岁了?”她问。
  “是的。今年毕业,读两年预科,看升不升得了大学,升不上,只好出国去。五姊,你是哪里的?”
  “伦敦大学圣玛丽院。”她口气还是淡淡的。
  “我希望也考得上。”我羡慕的说。
  “考大学,简单得很,天下最难的是婚姻。”她笑道。
  我大胆的问:“五姊,你有男朋友吗?”
  “有,怎么没有,”她坦白的说,“一个女人离了婚,如果不打算马上结婚,多少有几个男朋友,不过那些是很普通的男朋友就是了,吃一顿饭,喝一次茶,也有些男人,以为离婚妇人多多少少可以占点便宜,那算了,我还不至于到那样地步,于是爽爽快快的叫他们死了这种坏心。反正离婚之后,忽然发觉很难做人,轻一点,马上吃亏,重一点,又被人闲话——瞧这女人,婚都离过了。还黄熟梅子卖青——这世界奇怪得很,做人是做给别人看的,凡事非得偷偷摸摸不可,有些人轧了十多个姘夫,仍然以小姐身分,白纱白衣的迸教堂去了,我不爱这一套,我过分名正言顺、光明正大了,那些人反而看不过眼,罢!岁数越大,越不知道怎么做人。”她燃起一支烟吸。
  她始终没有流过一滴眼泪,也没有说过五姊夫半句不是。
  后来等她抽了那支烟,我就告辞了。
  说也奇怪,没隔多久,一个星期六,我出城买东西,在街上就看见了五姊夫。
  他一点也没有变,仍然是白衬衫白皮鞋,头发微卷的贴在后颈,仿佛比以前瘦了点,也就更潇洒好看。他身边有一个艳丽的女人,单是眼皮就画了几道彩色,他们一直向我走过来,他没有把我认出来,我就气了。
  “五姊夫!”我板起脸来截住了他的路。
  以前个个礼拜五来,礼拜六来,礼拜天也来,买了蛋糕饼干,嘻嘻哈哈,不晓得多快乐,我不信他就忘得这么快。
  他呆了一呆,脸上好尴尬,看了我半晌,忽然说:“是你,阿心。”
  我有种快感,这种事也只有十七岁的女孩子做得出,我看也不看他身边的女人,我存心要出他的丑。
  我说:“五姊夫,好久不见了,五姊夫记性真坏!”
  他并没有生气,还微笑着,他说:“孩子长得快,一下了没把你认出来,我去吃茶呢,你要不要来?”
  我说:“为什么不来?五姊夫以为我不会去,多久没吃到五姊夫的茶了?”
  我说得出做得到,真跟他们两个去吃茶。
  我用眼角打量着那个女人。这大概是无数女人中的一个吧?什么东西?比得上我五姊的一个屁!我轻蔑的看着五姊夫,轻蔑的喝着茶。
  五姊夫脾气很好,始终微笑着,隔了很久,他忽然说:“阿心,你现在不会明白,将来你总会知道的。”
  不知道为什么,我想起了以前的礼拜五。礼拜天,以前他们在一起的笑脸喜气,我想起了昨日五姊的落寞,他现在又低声下气说这话,我竟然哭了。就在茶座里,两百多个人看着我,我就哭了。因为我只有十七岁,天下值得哭的事正多着。
  这么好看理想的一对夫妻,为什么就离开了?为什么他没有眷顾五姊?为什么?我不明白。
  我哭得痛痛快快,惊天动地,哭完了站起来就走,还是没有正眼看那个女人。
  过了几个月,因为考大学的事与父母起了争执,逃了五姊家去住了一个周末,忍不住,把这件事告诉了她。
  五姐背着我,她在做沙拉给我吃,听了我的话,她说道:“你不知道吗?那女的是他的新夫人。”
  “你怎么知道的?”我呆呆的问。
  “朋友说的,朋友急于要看我脸上的表情。”
  “他真的把你忘了?”我问,“全忘了?”
  “我怎么还管得了?我怎么还知道?”五姊反问。
  “你为什么不问他?为什么不问一问他?”
  五姊捧着沙拉盘子出客厅,我们俩对着吃了起来。我扭开了电视,因为屋子里太静了。
  我几乎忘记了我问的问题,忽然五姐答我,她说:“你要知道,阿心,我不再是十七岁了。到了这年纪,许多事是不能问不能做的了。”
  我抬起头来,发觉她一脸的眼泪。我失措的摔了碟子,把地毯弄糊了,她连忙奔进厨房,出来的时候,没事人似的,用湿布擦干净了地毯。
  我呆呆的。
  这时候电视上一个歌女在唱一首歌:
  “为什么
  不见你
  再来我家门——”
  那声音是如怨如诉的。
  没多久爸爸就把我接回家。他说:“动不动离家出走,还成个样子?你不喜欢加拿大,就去英国好了,有什么尽可以说,一走了之,就能解决问题?”
  结果我考上了本家的大学,皆大欢喜,又不用离家十万里,劳父母牵挂,又省了不少钱,一场风波就息了下来。
  但是五姊忽然走了,她回英国去了。
  她老是这样的,说也不说一声,就走了。
  我变得连说话的人都没有一个。
  我默默的念书,毕了业。在大学里遇见一个男同学,顺理成章的谈恋爱,不过他是个穷学生,爸爸妈妈便有点不开心,怕我将来吃苦。
  父母越是攻击他,我越护他。
  结果我嫁了给他。为了证明什么?我并不知道,只觉得他们逼得我非嫁他不可了。
  那年我二十一岁。
  婚后也有过一段好日子,我们两个人都找到了很好的工作,父母开始谅解我们,我们也有了一个像样的家,小虽小,到底是一个家。
  但是……叫我怎么说呢?
  他开始拿钱回家,无穷无尽的把钱塞给他父母、他弟妹。他的理由是:“我穷过,非叫他们抬起头来不可。”储蓄了买房子的钱,他先给家里买,储蓄了买车的钱,他先给家里买。我的牢骚开始多,他开始不耐烦。
  他弟弟结婚,他自银行提了一大笔款子出来,送的钻石足足值好几千块,我看着我手指还是光秃秃的,益发觉得他不合理,大吵一场,我回了父母的家。
  他把我接回去之后,就变了。
  后来他认得了一个女人,比我温柔的,他说。我苦笑,赞成离婚。叫他自己看好了,这个温柔女人肩上负起这么多委屈之后,是否还可以继续温柔下去。他对我是千般万处的挑剔。
  我头也不回的走了,我自觉没有做错半点。
  父母是愕然的伤心。
  然而这一次是他们的女儿,他们怎么想,我不知道。我筋疲力尽的休息了一阵,没有工作,没有朋友,没有眼泪,没有梦,只觉得浪费了精神,浪费了时间,离婚那一年,我二十三岁。也没有孩子,因为要工作的关系,所以我不能有孩子。
  后来我听说他再婚了,那个“温柔”的女人并没有工作能力,一连养了三个孩子,他又多了四口要养活,我不明白他的日子怎么过的,听说他家里不满这个温柔的女人。我只是想,如今他倒想情愿有他自己的家了,如今还不是给家人抱怨。当初为什么不醒悟一点?或者我的好处不够吧,或者……
  我终于做了梦。
  梦见爸爸问我:“他怎么这么久不来了呢?”醒来之后,我觉得我是家里的负累,我决定去旅行散散心。
  到了英国,我找到了五姊。
  先打了电报给她,她来开门的时候并不惊异。她弄茶给我喝,就像我十六岁那年。如今我都二十六了。
  三十六岁的五姊还是漂亮的,只是在眼角,笑起来的时候,有一两条细细的皱纹。我与她对坐着。我手中捧着她倒给我的茶。
  她没有再结婚。
  她说:“……其实,如果再忍,恐怕也可以忍下去的,过三年五载的,说不定他的心就回转来了。”
  我默默的笑着,一只手拿着茶杯,一只手抚摸着她养的玳瑁猫。我没有说话。
  五姊轻轻的说下去,“只是当时我想:等他三五载,为什么呢?大家一天天的挨着,有什么意思,或者他还有机会寻他的快乐,或者我也还有我的机会,何必双双浸死在痛苦里?我觉得是做对了。至少他没有后悔,我不知道,看他的样子,他仿佛没有后悔。”
  我点点头。
  我站起来,走到窗口去站着,我说:“其实并不是为了他家里,也不是为了其他的女人。大概错的是我吧。我老给他一种感觉——你是我亲手扶持出来的——这大概是不对的。”
  五姊笑了,“过去的事,还论它做什么?就像输了一场棋子,还拼死命研究如何反攻一样——除非你打算再下一盘!”她说。
  五姊说:“你还年轻,怕什么?”
  我不响。
   “像我不一样,如今父母没有了,兄弟姊妹都忙得透不过气来,哪管我?我又不是十多二十岁,都老太婆了,不过活一天算一天,我去买了双绒鞋回来,想起极小的时候,家里就让我穿这种绒鞋,我就想:如果六十四岁的时候,还买得起这样的绒鞋,就算福气了。”
  我听着。
  “你倒是比我明白,阿心,”她继续说着,“我是到了如今还不明白,当初是怎么一下子离的婚。”
  我猛然抬起头来,瞪着五姊。
  “我并不明白为什么他竟没有回头,”她轻轻的说,“你知道嘛?十年了,我一直没有弄明白。”
  “五姊,我以为……离婚是你提出来的。”
  “不不,可以这么说,是我提出来的,是大家提出来的,或者我不该争一口气答应了他,我如果不答应,不见得他可以打死我抬走我,只是我想:何必呢?”
  “是的,何必呢。”我说,“但是我记得你说:一件大衣……”
  她点点头,“那件大衣是我。人总有自尊心,阿心,那件大衣是我,他对我厌倦了,于是换了一件新的,不管牌子料子颜色是否好过先头那件,总是新鲜的好点。或者后来他懊恼了,不过像他那样的人,总还可以再换。”她微微一笑,“当初我没告诉你们,因为始终要强,是他对我厌倦了。”
  她看着我。
  我的眼泪缓缓的流下来,我缓缓的用手绢擦去,好像在做一件极普通的事一样——根本眼泪也不过是很普通的事。
  她说:“只是我想既然有手有脚,何必受人荼毒?”
  隔了多年,她总算把事情说清楚了,然而还是不怎么明白。我也并不明白。我只相信他是明白的,有计划的,并且成功了的,但是他快乐嘛。
  我问:“生活好吗?”
  “很好。”五姊说。
  她身上仍然是最好的丝衬衫,薄薄的麻长裤。
  “你寂寞吗?”我鼓起勇气问。
  五姊说:“慢慢就惯了。也有再婚的机会。不过一个人生活总轻松点,那些对象也不是十分理想。也碰见过理想的人,多数不巧,又错过了。这十年来,倒是十分安静,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呢?我是无牵无挂的,活得下去就活,活不下去——还有人留着我不成?”她爽朗的笑了起来,那笑里倒是一丝矫情都没有的。
  我再倒一杯茶。
  她说:“只是看着旁人结婚生子,闹哄哄的,我整天就是等着出去买贺卡寄,眼看着人人像一本小说似的,有始有终,白头偕老,我却像一串炮仗,开头兴致致的爆着,倒是轰轰烈烈的,末了引线浸到了水,忽然无声无息了,像是死了,一口气却没咽,真糊涂,真糊涂啊。”
  我听着,当五姊说话的时候,我总是听着。
  然而她没有再说下去,说了这么久,大概也很够了。
  她去厨房开了罐头喂猫,我们到中国城去吃烧鹅饭,是我请的客。饭后去看了场舞台剧,很尽兴的回来。我与五姊睡一间房里,我躺一张折叠床,是五姊为我新买的,她待我总是那么好。
  我们聊着刚才的剧情,然后睡了。半夜醒来,我轻轻的转身,却听见五姊也在翻身。我静静的留意五姊可有哭,没有,听不见,也许她哭了。
  真是历历在眼前,时间仿佛回到十年之前,我问她:“五姊,你真的离了婚吗?”真正不过好像眼前的事。没想到我们的路却是一般的难走。
  但是五姊是好的。
  五姊从来没说过五姊夫半句不是。
  几天后我就走了,经过了大半个欧洲大陆我才回家的。回家后一会儿又去北美走了一趟,再回来就找了一份工作,好好的做起事来,做得颇有成绩。
  五姊忽然写了一封信来。
  她又结婚了。
  我错愕不已。五姊的对象是个中年商人,英国人,四十二岁,经济很有基础。信中还附着张照片,蜜蜜的看牢她,一脸呵护的样子。
  她在信中写:“为了爱情,总是挑剔……这一次可是为生活了,这种有条件的婚姻可以维持一辈子。”
  我心中想:何尝是为了生活,她何必愁生活。
  妈妈很为五姊高兴,“很好,几时我们去看她去。”她说。
  她一直觉得我是五姊的镜子,五姊如今有了好结果,我也不会差到什么地方去。
  我出去买了一张极大的贺卡。
  奇怪。我却想起五姊夫来,两个人,遇见了,分开了,就是这样吗?我没有想到我自己,我只是忽然想起了五姊夫,他可有说起她,像我们说起他?
  我叹了一口气,寄出了贺卡。
  一年之后,五姊又来了一封信,她养了一对白白胖胖的儿子,双胞胎。生养的时候动了手术,颇吃了一些苦,但她认为这点小苦是值得的,照片的孩子美得像洋娃娃一样,就像奶粉广告上的婴儿,圣诞卡上画的小天使,孩子头发是黑的,卷曲的,眼睛却碧蓝。
  妈妈航空寄了礼物去,我又出去买贺卡。
  爸爸说:“几时我们去看看阿五,问她有没有空,别让那外国人以为她家里没亲戚,好欺侮。”
  妈妈眉开眼笑的说:“才不会呢!你看他们的家,在伦敦最好的雪莱区,六间睡房,游泳池,还有佣人!在外国有奶妈看顾孩子,谈何容易,阿五早嫁了这样的人,少受多少罪,男人就是这样喜欢起来,什么都是好了,不喜欢呀,鸡蛋里也挑得出骨头来,阿五总算还有点福气。”
  爸爸托了托眼镜架子,偷偷地看了我一眼。
  我向他笑了一笑。
  妈妈还在说:“写信给阿五,我们去避避暑气……”
  我又想起,多年之前,她与五姊夫上我家里来,我们一起玩笑的时刻。她与五姊夫都是一样白,连跑车都是白的……是多么漂亮的一对,怎么众人都这么善忘呢?
  我不知道以后我还会不会再婚。
  我没有这种打算。
  但是后来的事,又有谁知道呢。

(全文完) 

 

博主已关闭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