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漯河裴城镇规定农户收玉米要办砍伐证(图)http://news.QQ.com 2008年09月18日03:17 大河网 我要评论(35347)
玉米秸秆砍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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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记者刘广超文图
“从没听说过砍自家地里的玉米还得缴费办‘砍伐证’、‘准运证’。如果不办,镇政府就处罚你!”连日来,漯河市郾城区裴城镇的许多农民向记者投诉称,农户收割玉米必须先向镇政府缴费办证。绝大多数农户未办“两证”,致使数万亩成熟玉米无法收割。
没“证”不能收自家玉米
昨日上午,记者刚赶到裴城镇宋岗村,就有数十名村民围了上来。“秋收是跟‘老天爷’夺口粮,镇政府咋能这样耽误我们呢?”说起镇政府的做法,不少村民流下了委屈的泪水。
村民说,今年9月初,镇政府每天派人派车赶赴该镇的所有村庄宣传,要求每亩玉米缴费500元,农户在办理“砍伐证”、“准运证”后才能收割,否则将“给予严重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如今,宋岗村6000多亩玉米地绝大多数都未办“两证”,因为无法收割,村民们心急如焚。“现在好好的墒情给耽误了,有的玉米因雨水浸泡快要霉变发芽!”村民们说。
老汉割把秸秆遭“拘留”
据了解,裴城镇今年全镇约种植了6万亩玉米。记者在该镇的多个行政村看到,每村的田间地头,都有一群身着迷彩服的人在巡逻。一男子告诉记者,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是镇政府聘来的,发现有人“无证收割”,就要把他拉到镇政府处罚。
“我砍了几把玉米秆喂牲口,没想到让镇政府聘的人看到了,他们二话不说就把我抬到车上了,就这样我被镇政府‘拘留’了,还罚了我300元钱。”在梁庄村15组,63岁的老汉高保善提起被镇政府处罚的事仍感到不解。
在宋岗村,村妇高秀婉抱着小孙子,站在自家责任田里向记者大声诉苦说:“俺家的这3亩多玉米全倒伏了,我想把它们砍了早点犁耙种麦,但镇里的干部就是不让。”
8000元办证费难倒农户
眼看玉米难以收成、麦子无法下种,一些村民急了只好筹钱去办“砍伐证”、“准运证”。但没想到,等待村民的是一套复杂的办证程序,往往跑一趟很难办成。一村民告诉记者,如果办证,村民首先要向所在村的村干部打报告,写清申请人的姓名、住址、收割的目的和用途、地块位置、亩数等;然后,村干部要审查后签字盖章同意;接着,要找到包村的镇领导签字批准;最后才能持证收割、拉运。
“现在全镇很多农民都拒绝办证,因为大家基本上手上都没钱。”村民们说。宋岗村村民李增志告诉记者:“我供养两个孩子,一个大学生,一个高中生,为给他们交学费借了很多钱,现在一亩地收500元,我家7口人加上我岳父母承包的地共17亩玉米,到哪里去弄8000元办证费啊?”
办证费说是押金还会退
记者看到,在宋岗村东南处的一个养殖场内,裴城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张永豪,正在为已缴费的农民审批办理“两证”。据了解,凡是按照镇里要求把全部秸秆拉到这家养殖场的农户,可以每亩300元的优惠价格办证。张永豪称,办理“两证”所收的费用,只是一种押金,目的是震慑乱烧秸秆的行为,将来还要退还。
专家和律师说法:镇政府此举违法
裴城镇让农民缴纳押金办“两证”的做法,是否合法?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漯河职业技术学院社会管理系主任贾新政教授以及河南长风律师事务所的刘文奇律师。
“裴城镇凭什么强迫农民办‘两证’?这钱什么时候退还农民?这些资金如何使用?谁去监管?”贾新政说,这种做法是乱作为,是严重的政府“越位”,不但侵害了农民利益,也损害了政府形象。
刘文奇律师表示,《行政许可法》规定,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而裴城镇的做法有悖此法,属于滥用职权的行为。“村民可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举报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