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的艳阳天, 我在加州“蒙特荷梦”的度假营地里。远离红尘,暑气被参天红木筛去后,林子深处的湿地竟渗出森然寒意。我坐在红木咖啡屋,一杯黑咖啡,一本好书,消磨一个午后。手里的书,是卢军写的《藏地孤旅》。
说实话,读《藏地孤旅》之前,我从来不怎么看好游记写作。总固执地认为,一部堪称完美的游记,须有深厚的文学基础,深奥的哲学功底,不仅需要广博的历史与地理知识,广阔的人文情怀、辽阔的视野。更重要的,是对特定的时间中的特定地域的观照与描述,对“这一个”的独特性的了解与发掘,“一日看尽长安花”式的现代旅游方式,只提供浮光掠影,而难以形成人文的厚度与思想的深度。
然而,这次阅读经验,改变了我的看法。我面对搁在咖啡座上的《藏地孤旅》,封面近于金色的橘黄(这种色调,喜爱西藏风物的人并不陌生)。黄色中,点缀着墨绿和藏红,令我情不自禁翻开第一页。
现代西藏的长卷徐徐展开—— 一个孤独者,身背行囊,行走在高原,脚印逶迤在雪白的雪域。他的文字也像他的脚印,清晰、简单,不加修饰,只以天空和大地极纯粹的原色衬托着。难能可贵的是他真挚的心。一般意义上的旅游,是为了看风景,而他的孤旅是朝圣。他此去,是为了探求天地间至纯至高的真相与真理,他的名字叫村郎,不,他的名字叫虔诚。
读到日喀则一章时,我已说服自己以平常心看待我心目中的圣地。那是九世班禅流落异乡后时时回望的所在。不必寻找什么,沿着村郎一句土得掉渣的“土黄色的日咯则”,便能进入曾经的辉煌壮丽,班禅藏在心中那滴泪,就是雪峰上的夕阳。
希望小学,简陋的程度和我们想像的一样。难得的是作者没有摆出悲天悯人的姿态。他不玩弄文字,他只痴迷于抵达本质。虔诚,他以这样的心态体味西藏。一个背囊,一颗富于使命感的心灵。
最受震撼的是书中的摄影作品,我有理由相信,他的美学修养和美术基础非同小可。无论取景还是着色,村郎全方位地展现独特的视觉魔力。藏族女孩的纯美笑脸,凝聚着藏地人文资源的精髓。这被紫外线强化的神情,不但没有受到商业的污染,也没有掺杂别类宗教的痕迹。
我自问,如果我去西藏,能不能像这次阅读一般,获得一次精神洗礼?感谢虔诚的村郎,他的孤旅给读者所带来的一切。无论为了忘却还是为了记忆,西藏需要我们付出的总是虔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