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大战

轻轻开启,慢慢体会,摇篮宝贝小家,给我家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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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们结婚6年了,明年便是7年之痒,问LG,"是不是该离婚了",他瞪我一眼,"那么辛苦结的婚,不离,离婚只怕更麻烦"。也是,乘着记忆犹新,我记下那些事情,以后给孩子们看看。

我和LG相恋10年后,猛然发觉都已步入而立之年,便开始计划结婚生子。当时正值美国高科技泡灭,LG在德国得到一个较好的工作位置,他便游说我和他去德国,考虑一段时间后,我决定跟着爱情走。

走之前,我们讨论在哪儿结婚,当时LG已去德国工作,我正在往那儿找工作,都挺忙的,想想在美国结婚挺容易的,德国大概也差不多,就决定等我们在德国安顿下来后再结婚,多么幼稚啊,这当然是一个非常非常stupid decision.

到了德国,我面对新的culture,新的语言,和新的工作,无暇其它,LG的新工作也很忙,每星期1至4不在家,只有星期5去home office上班,所以我们俩都不着急结婚。

急的是婆婆,一来,她认为LG既然把我"拐"了来,就该给我security,也就是婚姻。二来,她想抱孙子了,其实LG的哥哥已经有了一个儿子,他的嫂嫂正怀着一对双胞胎女儿,婆婆并不缺孙子孙女,但不知为什么,她就是想抱我们的孩子。还有一个原因是,当年,LG的哥嫂结婚时,嫂嫂比较强势,楞没让婆婆参与任何准备工作,老太太颇有怀才不遇的感觉,所以,我们结婚,她主动要求承办我们的church wedding。在德国,church wedding一定要在legal marriage之后,所以,婆婆要我们快快结婚,她好开始筹备church wedding。

Anyway,在婆婆的催促下,我们开始办结婚,按的LG话说,他不想再接他妈妈一日三次的"骚扰"电话了。先去市政府询问需要的文件和手续,第一次来到这座迷宫似市府的大楼,问了无数人,上下转了无数次电梯之后,终于找到了要找的地儿。被告知,只要带上护照,出生证,和单身证就可以申请结婚了。

这些我都有,去美国读书前,妈妈替我办了出生证和未婚公证。带上这些文件,第二次来到市政府,一位美丽而冰冷的小姐告诉我们,我的未婚公证只证明我到出国前未婚,在美国的那十年呢?

回家后,给我待过的两个州政府打电话要开未婚证明,那头的女士很友好,说我要的是negative statement,也就是说,在他们的computer里没有查到我的结婚记录。她接着告诉我,这其实没什么用,因为美国的结婚事宜由各州自理,也就是说,我如果在加州结了婚,在麻省的computer里是不会有我的结婚记录的。从理论上来说,如果我要证明我在美国没有结婚,那我必须开出50个州的 negative statement。我心想,这个negative statement是给德国政府办公人员看的,德国可是不管你在哪里结婚,都有中央记录的,因此这些人员哪里会知道美国的这个猫腻,说不定可以蒙混过关。

请朋友办好了两份negative statements,第三次来到市政府,A女士说,德国政府和外国政府要公对公。我和LG对视一眼,问,什么意思。看着呆头呆脑的我们两个大活人,A女士解释道,德国政府只接受驻德中领馆的文件,不接受美国当地政府开出的文件。TNND,上次那个办公人员为什么不说清楚。

抱怨归抱怨,出来后,我们直奔市区的中领馆去办单身证明,领事馆的B先生说,国内的未婚公证,他们是接受的,但是驻德中领馆对外国文件是公对公,也就是说,驻德中领馆只接受驻美中领馆的文件,我的由美国地方政府开出的negative statments必须由驻美中领馆认证才行。

得,皮球又踢回了美国。我把两份negative statments寄给我过去的roommate,她替我跑了一趟纽约,再把领事馆认证的文件寄给我。我又访这里的中领馆,这次是C先生,他说,他们要的是由驻美中领馆开具的原始文件,而不是仅仅认证美国地方政府开具的原始文件。这显然和B先生说的不同,可我没记住B先生的名字,也无法对证。

给纽约领事馆打电话,照例没人接,roommate又一次为朋友拔刀相助,亲自跑纽约帮我去办原始的单身证明,可是,到了领事馆才知道,关于婚姻的原始文件都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到领事馆办理,不得代办,即使有委托书也不行。

看来这个婚是接不了啦,和LG一商量,决定去丹麦结婚,丹麦的边陲小镇专门办理我们这样的,在德国很难办的结婚案子,只要在小镇上注满7天,就可以登记结婚,而且德国也承认这样的结婚证。后来,LG觉得去丹麦不如去美国结婚,我们以前住的州只要三天就可以结成婚,顺便可以看看朋友,吃吃中国馆子。就在LGconfirm机票的时刻,航空公司的人提醒了一句,你的女朋友有一个中文名字,如果持中国护照的话,要办好美国的签证。一语惊破梦中人,我来德国前,退了美国的绿卡,现在再去美国,必须签证!

没关系,我们这里就有美领馆,一去,被告之,签证要到法兰克福的美领馆去办,LG打电话到法兰克福去问,说是签证要预约,人太多,我被排到2个月之后。

看来只好去丹麦了,可是去丹麦也是要签证的,这时,LG的一个同事带来一个坏消息,他和他的俄国女朋友也象我们一样,想去丹麦结婚,可这个女朋友却被丹麦领事馆拒签了,我想我的运气也好不到哪里去,我们四个人一起感慨,这世道,居然有结不成的婚。

想一想,我决定还是去这里的中领馆,试试,毕竟是同胞,也许有回环的余地。

来到中领馆,再次见到C先生,告诉他我必须亲自去纽约才能拿到他要求的原始文件,他居然说,那你就亲自去一趟。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我开始对他晓之以理,说,您看,我如果去纽约,那何不直接在美国结婚,还办什么劳什子文件,再说,去美国的签证要等2个月,我等不了。他问,为什么等不了,这最后的一问一答,让我的脑子里灵光一现,立刻决定对他动之以情,然后,作恶心呕吐状,还跑到门外去吐了两口,回来后,压低声音,实话告诉您,我怀孕了,想赶在孩子生下来之前结婚,您总不能让我的孩子一出生就没有父亲吧。再说,我一直梦想穿白色婚纱嫁给自己所爱的人,可是去美国太花时间,光签证就要等2个月,等办好了,我的肚子也大了,婚纱就穿不了啦,blah,blah,blah...., 说到最后动情之处,我感到鼻子一酸,眼泪流了下来,C先生显然不知所措了,说到,不要这样,不要这样,我跟我们领导商量商量。我知道这事儿成了,看来没有人能抵抗一个"孕妇"的眼泪。5分钟后,拿到他给我的单身证明,心花怒放,临走仍不忘又作呕吐状。

我告诉LG我的小伎俩,他摇摇头,笑我幼稚,因为在德国,不结婚而生育的人到处都是,而且,大肚子传婚纱的也是大有人在,这些都不是结婚的理由。管它呢,反正我拿到了一纸重要文件。

带着我"骗"来的单身证明,我们第四次来到市政府,碰到了D女士,她挑出我在国内办的未婚公证,说这个要经过德国大使馆的认证才行,为什么呢,因为很多中国来的文件作了假,所以德国规定所有中国的文件都必须由德国大使馆认证。LG争辩道,我的从驻德中领馆开出的单身证明已经包括了我在中国20年,和在美国10年的婚姻状况,如果这是一个母文件,那么,我在国内办的未婚公证只是子文件,既然母文件有效,子文件就应该忽略不计。但是,怎么也说不通。

好在国内的事儿好办,麻烦我妈她老人家跑了一趟,1个月后,我们带上德国大使馆盖章的文件第五次来到市政府,又是D女士,她指着我的出生公证,说这个也要经过德国大使馆的认证。LG恶恨恨地问,上次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们,本来是可以一起办的,现在一样一样的分开办,这不是耽误我们的工夫吗。

只好又劳驾我妈她老人家跑了第二趟。又是1个月,我们第六次来到市政府,还是D女士,这次谢天谢地,她收了所有文件,让我们下星期来签结婚申请。

第七次到市政府,我很高兴,认为没什么障碍啦,LG却说,他的直觉告诉他,something is wrong。果然,等到我签字时,D女士突然问我们的翻译呢,因为我的德语不够阅读结婚申请的水平,所以我们必须有一个翻译在场,以防LG把我卖了。LG眼神凶狠地问,你上次为什么不说。F女士一摊手,说我忘了。LG再也抑制不住自己,拍案而起,开始咆哮,指责F女士对工作不仅incapable,而且没有工作热情,没有为人民服务的态度。说你这种工作态度,还不如在家吃救济,省得出来害人。最后上纲上线,说是纳税人的钱养了这么一群无能的废物,是德国的耻辱。这里严重批评一下LG,俗话说,好男不和女斗,他这么个大男人,怎么可以对着比他大20多岁的女人发脾气呢,太没风度。

临走,D女士给了一份翻译名单,这本是她上星期就应该给我们的。找好翻译,我们第八次来到市政府。这次换了一个人,一个和我们年纪相仿的女士,就叫E女士吧,她有一双绿眼睛,又穿了绿衬衣,更显得眼睛碧绿碧绿的,配上那一头火红的头发,有一种说不出的妖艳和怪异,我盯着她看了半天,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失态,不自觉地说sorry,她显然会英语,问why,我说,我从来没有见过你这么漂亮的绿眼睛。她大概从没被人这么赤裸的夸奖过,低下头,半天冒出一句 Thank you。

开始办正事,先看翻译的证书,说这个不合格,为什么,E女士解释说,德国有两种翻译证书,一种由巴伐利亚省颁发,一种由巴伐利亚以外的各省颁发,感觉巴伐利亚和德国的关系,就像美国和世界的关系一样,美国人说,america and the rest of the world, 德国人说, bavaria and the rest of Germany。Anyway, 巴伐利亚的翻译考试比别处难,因此他们认为自己的证书含金量也高,在巴伐利亚作笔译,任何一种证书都可以,但作口译则必须要有巴伐利亚的翻译证。我们的翻译很不幸,没有巴伐利亚证书,不能给我作口译。LG扔出D女士上次给我们的翻译名单,厉声问到,上次你的同事不告诉我们。E女士为自己的同事道了歉,然后大家冷场。

我突然感到极度的厌烦,这里真TMD不是人待的地方,每次来,这些人都要弄出点新花样把你打发走,他们的工作好象就是torture people,不就是结个婚嘛,至于受这么些刁难吗,只听说离婚难,没见过结婚这么难的,我们不结了,很多人不结婚,一样生儿育女,我们加入他们的行列就是了,要这一张破纸干嘛。我握住LG伸来的手,很悲壮地向门口走去,准备摔门而出,然后永不踏这个鬼门关。刚走到门口,E女士叫到,等一等,签结婚申请可以算笔头工作,这个翻译也就凑合了,但结婚那天,你们一定要带一个有口译资格的翻译来。然后她给了我们一份新的翻译名单。我和LG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在这个如机器般运转的,滴水不漏的官僚机构里,居然有如此人情,苍天有眼啊,德国还是有希望的(这可是LG 的原话)。

之后大家聊天,E女士去过很多地方,见多识广,她比较了德美两国结婚程序的不同,美国很多事情有honor system,结婚也不例外,只要当事人swear自己是单身,签个字就可以了,日后东窗事发,一切后果自负,据说,重婚罪的最高刑法可达15年。德国没有这种honor system,这是个和中国类似的中央集权的国家,也就是说,政府对一切事和人负责,因此,在颁发任何官方文件之前,政府对每个人都严加盘查,不然,怎么负责呢。她还认为,德国的结婚程序要改了,在这些规定制定的年代,德国人和奥地利人结婚都是了不得的大事,如今,异族婚姻比比皆是,律法也应该与时俱进。

LG没想到,在这个地方居然还有如此有识之士,立刻兴奋地为E女士提供改革的strategy,当时他正作一个strategy project,于是对任何事都要strategy 一把,此二人差点成为莫逆之交。

出来后,我们去中餐馆庆祝"有情人终成眷属",LG告诉我,临走E女士对他说,你的未婚妻很好,要好好对她。LG问我,你有没有发现她很喜欢你。没发现,喜欢就喜欢呗。LG又小心翼翼地问,你喜欢她吗。我这才明白他的"龌龊"念头,问,我如果喜欢她,你在意吗,LG说,如果你喜欢另一个男人,我会非常非常非常在意,如果你喜欢一个女人,我会有一点点在意,如果你真的喜欢她,我会pretend that I dont mind. 听听,多么大度。

至此,历时6个月,横跨中美德三国的结婚大战宣告结束,正可谓"好事多磨"四个字。

6年后,我们有了两个孩子,老大都5岁了。如朋友所说,结婚前,我们两个蹉跎岁月,恋爱十年而无所事事,结婚后1分钟的功夫都没耽搁,church wedding之后11个月,大女儿就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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