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呢的爱 蓝鸟记 未婚夫 水晶 是的在剑桥 无心
我的邻居 留 一张照片 爱情是流行病 旅程 信 分手
花店 女人 家庭教师 无痕无恨 表妹
燕呢的爱
燕呢这女护土。人跟职业相称,永远是那么雪白高贵,她是少数神情和蔼的女护士之她做护士不是为了那份薪水,而是为了她的志向,据她的姊姊说,她小时玩游戏,便喜扮护士,硬拉了小朋友做病人。
脱下制服,她是一个很时髦的女孩子,喜欢穿牛仔裤、T恤,行动很磊落,笑声像一个男孩子,可是她相貌长得好,追求的人是很多的,但是燕呢从来没有谈过恋爱。
在医院里,她拍拍病人的手,告诉他们,“没有关系,一点点小毛病。”病人马上相信了,精神立刻一振。燕呢戴一只金表带的劳力士,燕呢是很神气的,把脉的时候看着手表,我们都笑她是广告标准人选。
燕呢做人充满朝气,活泼可爱,她可以由早上五点半干到晚上五点半,收工的时候,白制服还是雪白的,人新鲜得刚起床一样,每个人都佩服她。
医院有休假,她休假的日子永远被别的女孩子请为替工,她们要去约会男孩子。燕呢不需要。她是最愉快的伴侣,永远了解一切,找人诉苦,最好是她。
但是这么可爱的女孩子,怎么会没有男朋友呢?我太不明白了,她姊姊也不明白。
她姊姊是我的妻子,我是她的姐夫。
妻说:“不结婚就不结好了,不见得每个女人都要结婚。”
说得也是,燕呢现在的收入很丰富,一个月好几千块,嫁了丈夫,势必失去很多自由,丈夫的收入如果不够维持一个小家庭,还要她贴补,如果她爱他,那没话好说,但是她没有恋爱,又何必为结婚而结婚?
燕呢从来不担心她的婚姻问题,她自己住在护士宿舍里,周末与我们的小孩子到公园打球,赛跑,夏天教游泳,有时候例假拿不到周末,晚上也一样的来坐,我们对她的印象非常好。
妈妈常说:“你三弟还没结婚,不如把燕呢介绍给他,一家亲。”
我不好意思说出来,像三弟这种平凡过平凡的男人,燕呢怎么会喜欢?看她那潇洒劲儿,把男人视作脚下尘土,不知道对象要是怎么样的人。
我们并不替她担心。
燕呢是这么的自在,想要男朋友而没有男朋友,那才痛苦。她不介意与男孩子一起出去,但是朋友是朋友,止於此。可是她从来不觉得这是一种缺憾。
她要男朋友干什么呢?像她这样的女孩子,工作能力这么强,比得上很多男人,除非她碰到一个超人,否则我不相信她会为自己增加麻烦,坐在一个小家庭里管油盐柴米,打理开销,没有这种必要,有些女孩子天生是不理这种事情的。
有些女孩子像燕呢,是天生该活活泼泼,不受俗务所牵扰,我相信。
但是妻说:“如果真的爱上了,那也没办法,有爱情的话,什么都是好的,吃淡饭睡床位也是好的。”
“我不相信。”我笑,“我不相信有这种事,像燕呢这样的女孩子,爱情不会来得很冲动。”
她姊姊沉思,“我也希望如此,我不希望她的基础一下子被轰然推翻,做那么一个独立女性,其中的苦处是不能形容的,为了一声潇洒,代价是不小的,生活上琐碎的事层出不穷,常常磨折着人,她都一个人承担下来了,我们到底都还是人,吃饭如厠的事是免不了的,那又有什么潇洒可言呢?”
她姊姊言下之意,结婚生子是人生免不了的过程,既然有人类以来,大家都那么做,总有点道理在那里,不容忽视,年轻的时候不结婚不要紧,但是年老之后,谁来陪她呢?总不会是我们。
问及对象问题,燕呢说:“有,结婚的对象很多,年轻的医生,还没上三十岁就已经脑满肠肥了,真不明白他们是怎么样胖起来的,眼睛里一点神采也没有,读完了医科就用那几年学来的功课虐待着病人,一辈子没有凝视过一只蜻蜒或是蝴蝶,真是,怎么嫁呢?”
妻子为他的妹妹鼓起掌来,“兼职的女诗人。”
燕呢不在乎。
我对燕呢说:“你接触不是医生便是病人,如果两者都不喜欢,做人是很痛苫的。”
“你少担心,姊夫,我在外头也有朋友。”她笑。
“你也是廿七八岁的人了,总不能老跟小朋友在一起。”我说:“你的朋友都是从六岁到十六岁的。”
她打个哈哈,不出声。
后来连续有一两个礼拜我们见她不到,回电话都说是因为忙,她既然那么忙,我们也不好说什么,但是某一个星期天,我带了女儿去吃冰淇淋,发觉她与一个男人在喝咖啡。
我有一刻的喜悦,那个男人长得很漂亮,当然不是脑满肠肥的那种,他长得很清秀,可以看得出清秀之余有点结郁,眉毛很浓,眼睛很亮,这种眼睛一有空必然要凝视蜻蜓或是蝴蝶的,已经注定了。
我连忙过去打招呼,把小女儿留在座位上。
但是燕呢—反常态,看见我表情非常勉强,支吾几句,接着她的男伴站起来要走。
“我先走。”看都不看我一眼。
燕呢说:“等一等,我跟你一块儿走。”她付了账也不跟我说再见,匆匆地走了。
我非常的尴尬,简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奇事,燕呢一向是个最知道礼貌的女孩子,这次神情这么失常,我不能够明白。
我带着小女儿回家,把事情告诉了妻子。妻不相信,“燕呢单独与男朋友暍咖啡?似乎是不可能的事,那个是她的男朋友?”
“也许是吧?”我说。
“我晚上问问她。”妻说。
我开了一罐冰啤酒喝着,“不要问她,显得我多事,有什么芝麻绿豆都得往家中报道。”
“那也不算错吧,她到底是我们妹妹。”
“刚才我可不觉得我是她的姊夫,理都不理我。”
“你这个声调,很有点醋味呢,姊夫自古是喜欢小姨的。”妻笑道:“不见得为了她一时失态你会生气吧?”
我刚想接口,门铃一响,佣人开门,进来的正是燕呢。
妻子本想说话,但是看见她的神情,噤了声。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疲倦的燕呢,眼睛失了神采,皮肤黯黯的,头发崩溃在额角上,衬衫与裙子都是皱的,她坐下来,—反常态的沉默,只用手支撑着头。
妻看着我,我看着妻,两个面面相觑着。
生命力仿佛离了她去,燕呢默坐了很久。
然后她站起来,说要回去。
“你到哪儿去?”我问:“你饭还没吃呢?坐下来。”
她又坐下来。
只有在恋爱的不幸中,一个女孩子才会变成这样子,毫无疑问,命运的悲剧终於临到她头上。
我声音不知怎地,变得非常温柔,我问燕呢“下午那位先生呢?怎么不请他过来?”
“他……回家了。”
妻问:“你为什么不陪陪他?”
“他说没有必要。”燕呢的答案很简单。
妻问:“你们吵了架?”
“没有,我们没有时间吵架,我们什么时间都没有,他是我的病人,今天刚出院的。”
“刚出院?看上去不像病人呀。”我说。
“你们不知道,医生把他的肺切开来看,满满是癌细胞,马上缝合,叫他准备后事,他住了一星期就坚持要出院了,现在他简直准备等死。”燕呢用手掩住了睑。
妻看我一眼,我知道她心里想什么。燕呢干这一行这么久了,看过等死的病人不知道有多少,她一向把工作与生活分开,早上刚侍候完一个垂死的人,晚上她可以陪小孩们去看卡通。她不是一味伤感的人。这次当然有别的因素在内。
妻说:“真不幸,但是你也不必太难过了,人总是这样的。”
“为什么是他?”燕呢抬起头来问。
“为什么是他?”妻笑道:“问得好,不是他又该是谁?有些人喜欢问:为什么是我?每个人都有父母兄弟,都是血肉之躯,不是我就是他,换了别人,不见得悲剧就成了喜剧了。”
燕呢低头不语。
我问:“这个人有什么可爱呢?”
事情已经被证实了,燕呢的确是对他有感情,可怜她第一次恋爱就挑了个这样的对象。我也欲大叫一声:为什么是他?
燕呢说:“我从来没见过这么有生命力的人,热爱着世界,努力的活着,也从来没见过这么有条件活下去的人,廿五岁拿了建筑师的资格,家境好,人品高,闲时学会了三国语言,喜欢旅行、航海,文学,这么多姿多采的一个人,原以为自己可以活到八十岁、九十岁,满以为自己可以子孙满堂,为了一点不适住进医院,给全院带来了欢乐,他的风趣活泼,他的幽默诙谐,但是医生突然把报告拿来,告诉他,世界已不属於他的了。”
我与妻呆呆的听着。
“你们当故事听,是不是?但是对我来说,他不是一个故事,他是一个人,一个活生生的人。”燕呢忽然抖起来。
我叹口气,“太不幸了。”
“今天下午我与他喝茶,他只说了几句,他说他要是早知只有这么短的命,他决不会读建筑,现在还没有开始工作,已经尝到了苦果。”
“燕呢,你不必苦恼了,如果你对他有感情,你不应当陪他苦恼,而应当想法子使他快活。”我说。
燕呢看我一眼,说:“我明白了。”
“好好的睡一觉。”妻笑道:“你到底不是十七八岁的小姐了,要当心生活,睡眠不够,看上去又乾又老,不知道像什么,谁也不喜欢你。”
“我回去了。”
“慢着,今天在这里睡。”我说:“明天是你的例假,你要在这里住三两天才回去,我好好地喂你吃点营养餐。”
“他要找我,会找不到的,你放心,我会照顾自己。”
“他叫什么名字?”我问。
燕呢说:“对于一个随时可以死的人,名字有什么重要?”
“谁不是随时可死的?谁还能保证下—个小时会发生些什么事?”
“但是他却是确确实实知道只有多少寿命了。”燕呢说完就走,彷佛不愿意多逗留。
妻说:“她还是没有哭,天地良心,我这个做姊姊的还没有看过这妹妹哭呢,从小她就是不哭的。”
“眼泪并不能浸死人,也不能救活人。”我说:“她是怎么会爱上那个病人的?”
妻说:“不知道,其实燕呢并不是一个坦白的人,她的事,知道的人不多。”
第二天中午她来了。燕呢完全变了—个人,今天与昨天完全下一样,昨天她那么消沉,今天经过一夜好睡,她又容光焕发,笑脸迎人,漂亮得不得了,一身上下的白灰裤,午饭也吃了很多。
“你怎么了”我问她“今天可好?”
“也不好,但是何必把这不好影响别人?”她笑了笑:“我约了他下午去他家。”
“他有没有好—点?”我问。
“没有,他很生气,昨日半夜打个电话来,他哭了,现在他谢绝所有的应酬,谁也不见,我是他唯一的朋友。”
“燕呢,对付—个这样的人不是容易的,你想一想,是否值得花那么多的心血?”
“我如果想过,有过犹疑,我就不会这么做,我已经请了一个月的假来陪他。”燕呢说。
“你等了多久才等到一个假期?不是说要到美国去?我劝你到美国去好好轻松两个月,回来时
“你真的劝我去美国?”她微笑的问:“姊夫,你似乎还不是这样的人。”
“当然,”我犹疑了片刻,“如果你能令—个病人快乐,比去美国旅行好得多了。可是如果你本身先陷了下去,救不了病人,反而害了你自己,那又是何必呢,还是去美国的好,是不是?”
“姊夫说话,一向那么厉害。”
我说:“一个人最大的快乐,是生活正常,你不妨让他过几个月正常的生活,然後看看他有什
燕呢微笑的说:“他没有几个月好活了。”
“记住,帮助他,可是不要再让人来帮助你。”
她拿起手袋,“好的,我先去了。”
“当心你自己。”我拍拍她肩膀。
“谢谢你,姐夫。”她走了。
与一个垂死的人谈恋爱,我想,问题是他有没有空想到爱情,他的心一定充满了恨,恨全世界的人。
事实证明我错了。
过了没多少天,他陪着燕呢出现在我家中,他先伸出手来,给我一个大大的笑容:“我叫陈永复,燕呢的朋友,我们见过面,那天我心情不好,真对不起。”他握着我的手,摇来摇去。
我看着他,说也奇怪,我竟不觉得他的笑有什么不对,反正要死了,笑也是死,不笑也是死。换了是我,我得拼命笑,先把本给捞回来。
我欢迎他,他是一个英俊而潇洒的男孩子,学识非常丰富,谈吐有味道,他在今日的社会可以说是万中无一的标准青年,在任何角度看来,他都应该是丈母娘们的乘龙快婿,问题只是她们的女儿配不配得起他。
燕呢看中他也是很应该的,他们站在一起,真是相配——如果他的命长一点。如果他的命长一点,可能一辈子不会进医院,他的社交范围与燕呢的太不一样,两个人可能永远碰不上头,所以这真是没话可说的,到底有缘无缘呢,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
“你想想看”,燕呢说:“我姐夫既然是个这么明理的人,怎么不答应我们的事呢?”
“我们可以先问一问。”陈永复微笑道。
“问什么?”我笑问。
“姐夫,我们想请你做证婚,我们要结婚了。”
“什么,结婚?”我呆在那里。
妻猛然转过头来。
陈永复笑着说:“我知道我是个病人,我很清楚我的病况很严重,但是我爱燕呢。”他把手放在燕呢手上。
我很愤怒,他爱燕呢,所以他要把燕呢带到地狱里去,与他一起死。
我真是生气。我问陈永复:“燕呢答应了吗?”
“答应了,”他得意洋洋,“不是这件事,我也不会认得燕呢。”他看着她。
我说:“不是这件事?我相信你情愿这件事没有发生过,你没有生过病,也不知道世上有燕呢这个人存在。”
陈永复还没有说话,燕呢已经抢着说:“事情已经发生了,他既然已经生了病,又认得了我,事情不能相提并论。”
“你们考虑了多久?又认识多久?”
“认识一个月了。”燕呢说:“有充分的时间。”
我心痛地看着燕呢。她已经决定一意孤行了,我知道她,她的激情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认识了一个月,不错,一个月对于癌症病人来说,等于我们的十年,二十年,他的确时间无多了。
“过几年我们到婚姻注册处去。”陈永复说。
我看到了红粉骷髅。我实在不忍心叫燕呢的眼放远一点,我看出她不会听我的了。她决定牺牲自己来挽救陈永复一点点的快乐,这不是伟大,这叫愚昧,当这个女孩子是你的至亲,你会觉得她愚昧。
我万念俱灰地看着妻,希望妻劝她几句。
但是妻像是五雷轰顶似的站着不动。
多少年来我们盼望燕呢可以找到一个理想的爱人,现在她告诉我们找到了,却是个这么样的人。
妻忽然哭了起来,我明白,一个人在真正绝望,真正无助的时候,才会这么样的哭。
我扶着妻进房,出来的时候,燕呢拉着我。
“姐姐为什么哭?”她问我:“应该为我高兴。”
我看着她很久,挥挥手:“你们去吧。”
她与陈永复走了。
我去安慰妻子,“只要她高兴,她都那么大了,我们也无可奈何,没有我们,她还是要活下去的,她的生活是她自己的生活。现在也不要紧了,再婚还是受欢迎的,离婚的人那么多,一窝蜂似的。”
妻并没有动容,也许我的说服力太弱了,不够力量,妻还是哭泣,“我只有一个妹妹,父母临终叫我照顾她。”但是燕呢的命运与常人不一样,她喜欢的事她要去做。
既然如此,我不忍把他们两个人隔绝,毕竟陈永复就快要消失在这个地球上了。我买了水果到燕呢家去找他们。他们即使不在燕呢家,但是稍晚会回来。
燕呢在整理一大盘药品,上面都写着陈的名字。我把小玻璃瓶子翻来覆去的看,瓶子发出清脆的叮叮声,燕呢精神焕发,穿着非常干净的牛仔裤,一件白色的T恤。
“姐夫,你肯做我们的证婚人吗?”
“不,我不肯。但是我愿意做你们的朋友。”
她抬起头笑:“你知道吗?没有人肯做我们的证婚人呢。”
“你为什么一定要结婚?”
“因为我想嫁给他,你以为同居比较好?那是永远没有诚意,当你爱一个人,你希望与他共同生活,而不是单单与他睡觉。”
“同居……他们说与结婚没有什么分别。”我说。
“没有分别?”燕呢温和的笑,“我觉得有分别。”
“你也得为自己着想。”我说:“人是自私一点好。”
“我是为自己着想,我爱他,我乐意嫁他。”
我低下头,“我可以帮你们做些什么?”
“如果你不能做证婚人,那么就做朋友吧。”
我咬了一口萍果,这萍果出乎意料地甜。
“你们还有多少时候?”我问。
“我不知道,但可以肯定不会太长了。”她说。
“婚期是什么时候?”我再问。
“后天,希望姐姐来,大会堂婚姻注册处,上午十点钟。”
“你决定了。”我说。
“自然。”
“陈永复是一个幸运的男人。”我终于说。
“我们两个人都很幸运,世界上没有多少夫妻像我们,我们不会吵架,我们不会疑心,我们互相需要,我们爱护对方,我们基本不会看见对方老去,我们很幸运,我很快乐。”
“或者你是对的。”
“若干年后,当我看见别的夫妻婚变,我会想:我的丈夫可永远不会与我离婚,当别的女人伤心痛哭,我会想,我的婚姻日子是快乐的。陈永远不会令我不高兴,我是全世界最开心的女人,我终于找到了我在等的男人,多少女人等了一辈子也没等到过,也许我活着不过是要在陈短短的生命中发一点点光彩,我不会后悔。”
我把萍果吃完了,说:“陈怎么还不来?”
电话铃响了,燕呢去接听,放下电话,她冷静地说:“陈不来了,他进了医院。”?
我们赶去医院,燕呢叫我离开。
他们还是如期结婚了。妻没有去,她恨死了陈。“这个男人,到棺材去也要拉一个要陪,如果他真的爱燕呢,他不该这么做。”
我去了。那在下雨,已经有二十多天没下雨了,那天却下雨,而且下得不小,路上塞车塞得很厉害,我赶到时已来不及观礼,在大会堂门口看见他们,燕呢仍然很高兴,简直是个十分美丽的新娘子,白色的缎衣淋得半湿,她与新郎在摆姿势拍照,我连忙走过去站在他们身后,作其家长状。
燕呢的婚纱已经掀起来,我吻了她的脸颊。
她笑道:“如果姐夫不来,真是扫兴了,刚才我一直祈祷,希望你来。”
陈紧紧握住了我的手。一个观礼的人也没有,证婚是陈的老佣人。
我告诉陈,“以后要爱我的小姨子,要对她好,你这个幸运猪。”我拍拍他的肩背。
“我知道。”他握住我的手,“是的,我知道。”
雨还在下,我打着一把伞,遮三个人,雨一直打在我们肩膀下,终于把照片拍完了,我们搭车回家。那一天晚上燕呢做了一桌好菜,我们三个人吃了个饱,开了两瓶香槟,喝得光光的。
新婚夫妇很高兴,我趁早告辞,一开门,看到妻站在门口。我说:“如果你不是来接我回去的,那么你就进来坐一会儿吧,不过别坐太久,人家会嫌我们。”
妻拿着大包小包的礼物,见到燕呢,抱头大哭。燕呢拍着她的肩背,向我挤挤眼。
妻送来最好的礼物是一张百子图的被面,大红真丝上绣着一百个小孩子。
我很感动,陈也很感动,除了燕呢,每一个人的眼睛都润湿了。燕呢好刚强好勇敢。天下是有她这种女孩子的。
他们终于结婚了。
结了婚陈马上住进医院,燕呢做他的私人护士,好好地看着他,我们不晓得他们的生活过得怎么样,燕呢偶然会来一下,人好瘦,但是精神还好。
终于在一个月之后,她来了。“姐夫,永复希望见一见你。”她简单地说。
“好的。”我立刻知道是为什么,马上换了衣服出去。
我跟燕呢出去,到了医院,燕呢在一路上一句话也不说,她紧闭着嘴唇,非常镇定,我呆呆的看着前面的路。
找到了病房,我推门进去,简直已经认不出陈永复了,他全身都是管子,瘦得只像骷髅,如果不说,我真不相信这是一个多月前那个浓眉美目的年轻人。
我非常难过,握住他的手:“永复。”
他微微睁开眼,见得到是我,点点头,提高手做一个姿势,我知道他心中是高兴的。
这短短的日子,对他来说,是往地狱心经之地,对我们不过是日常生活的一个月,又轮到发薪水的日子了。“
永复的声音很微弱,他说来说去只有一句话:“我很幸福,我很幸福。”
我忍不住哭了。
永复说:“我有点怕,我一直怕,但是有燕呢在,燕呢……”他的声音低下来:“这是每个人都要经过的,没有人逃得过,我怕。”
我握紧他的手,我想尖叫,我也怕,怕得不得了,怕得说不出话来。
“燕呢……”他微弱地叫。
燕呢冷静地走过来,把脸靠在他的脸上。
我的双眼完全模糊了。
后来永复睡着了,燕呢送我出去,她还是一句话也没有说。我吻吻她的额角,“你们是最恩爱的。”我说。
她笑一笑,我走了。
三天之后,她再来,头上已经多了一朵白花。她神色很自然,看不出哭过,比往日沉默了很多,旁人决不会想到她刚刚成为寡妇。
“痛苦吗?”我问。
“痛苦的。”她答:“还是死掉的好,多拖下去多痛苦。”
“他害怕吗?”
“怕,哭了,说不舍得我,不舍得这世界。”
“你一直在他身边?”
“是,他临终时表示谢我。”
“真是难以相信,生命这么容易的离开了他。”
“我会永远的记得他,”燕呢说:“人总是要死的,总比一辈子活着,却没有人记念好。”
“你打算怎么样?再回医院去工作?”我说。
“我打算到美国去,医院又准了我一个月的假,我想去旅行。”她说。
“回来之后住什么地方?”
“原来那里。”她说。
“不后悔?”
“当然不,”她微笑:“永复是爱我的,他对我很好,他会活在我心中,我曾经有过这么完整的一段感情,我很为自己骄傲。”
“祝你幸福,燕呢。”
“我会的,你放心。”她笑说:“谢谢你,姐夫,你真是个好人,叫姐姐原谅我。”
“这是燕呢的爱,她说也许她活在这世界上,不过是要给陈永复一点光彩,她做到了。
蓝鸟记
我是家庭主妇。
未出嫁之前,我在香港大学念英国文学。十八岁入学,廿二岁毕业,同年冬天下嫁世杰,至今十二年。
大儿子已经十一岁,小儿子八岁。
或者我应该说,我并不是廉价屋村那种家庭主妇。
我的意思是,我不煮食,我不打扫,我不洗熨。
世杰是一个工程师,大我六年,他事业不至于成功得可以买劳斯莱斯,不过我们也有三辆车子。平治(香港家家有辆平治,当然你听说过平治厂至为震惊,当他们发觉香港原来竟是平治世界最大的市场)、小黑豹开篷跑车,与一部本田。
我什么都不用做,事实上我竟不知道这十二年是怎么过的。当然,我生了两个儿子,怀孕各花掉十个月。就是那么多。
我不参加崇德会,我不学插花,我也没有开时装店。
我说过了,我什么都不做。我甚至不搓麻将。
我的儿子们功课好得要命,补习老师每星期只来两次,他们有他们的主见,懂得跟我说:「妈妈,我想去买条腰间打褶的长裤,现在流行的。」
你看。
所以我开始觉得无聊与寂寞。
如果我说我不快乐,我太不懂得感恩。
但如果我说我快乐,我又在撒谎。
是的我仿佛什么都有。珠宝、皮大衣、丈夫、儿于、房子、现款,年年到欧洲度假。我还有什么不高兴的﹖
我内心知道,在银狐与梨形钻石之间,在儿子的笑声与丈夫的体贴之间,缺少的是那种灿烂,那一道火花,剎那间的虹彩。
这算不算奢望?一个女人在她一生中,希望看到一次蓝鸟,是不是奢望?
世杰说:「你越来越沉默了,你知道吗?」
「我去看过医生,医生说我贫血,因此疲劳困顿一点,请老爷原谅我没廿四小时金睛火眼地侍候你。」
世杰说:「说话别这个样子。」他笑。
但是我的生命从没发过光与热,十二年来我没有与第二个男人喝过一杯茶,跳过一次舞。
我不是想无端端出去找三打情夫,开性派对。我只是憧憬年轻的情侣们在浅水湾T恤短裤,火辣辣的太阳与激情,他们青春的面孔上凝着汗珠与爱情,影树顶的红花与他们的心。
我从来未曾有过这些。
与世杰做爱像刷牙。一种习惯,一种天职——每个妻子都如此做,每个妻子都应该做。
当然,刷牙也有好处:口气芬芳,防止蛀牙。但是你不会因刷牙而兴奋吧?
因此我变得消瘦而憔悴。因为我没有前瞻,我也没有回忆,我的生活是一片空白。
至于世杰,我知道他的事,有时他回来,衬衫上带着别的女人的香水。他是那种人不风流枉少年的信徒。走到那里,总有一两个女孩子在他身后窃窃私语:「……看王世杰,是,那个,黑色西装,银灰色领带的建筑师。」女孩子还如见了蜜糖一般的趋前去。
世杰是谈笑风生的男人,漂亮、洒脱、幽默。
如果女孩子称赞他:「王先生,你的领带太配合衬衫。」
他会说:「我的内裤更配我的肤色。」
当着我,女孩子哈哈的笑。而我不介意,因为这种笑话我已听过一千次一万次以上,我厌倦得要死。
好了,这是我的生活。
我推开儿子的功课,又合上。我的那份阳光呢?我也需要阳光。
然后我遇到了班。班是那种非常健康非常可爱非常活泼的男孩子,一双眼睛弯弯的,不笑也像笑,真正笑起来脸颊出现两个酒涡,浓眉衬得他俊期非凡,他是那种吃史各脱鳘鱼肝油大的孩子。
我在汽车服务公司遇到他。
我跟他诉苦:「黑豹的毛病是——」
他向我笑。「黑豹如果不行,最好买一辆摩根。」
他的笑使我晕头转向。我呆视着他——「你……」
「我不是车行的人。」他笑说:「我也是来找他们修车的。」
「呵,对不起,太对不起了。」我不住的道歉,退后一步。
「这不是你的错,「他耸耸鼻子,皱皱眉头,拨拨耳朵,「块头大的人都像粗胚,我的确长得像个机器匠。」
「不见得,我——」我很急,「我——」
「不用解释。」他说:「我原谅你。」
我是这样认识班的。他是云南人,会讲国语,知道「周瑜打黄盖」的故事,他的世界彩色缤纷,没有一点点灰色。
他会对我说:「不不,我没有你想象中的年龄,我已经虚度了廿六个春天。」
「你把夏秋冬那三季怎么了?」我笑问。
他调皮的挤挤眼睛。「呵,那三季,那我可没有虚度。」
我老觉得他并没有比我的儿子大多少。他喝生啤酒,自助飨可以吃三碟子,永远在说在笑在动。
他拾到我漏在车行里的皮夹子,给我送了回来。我请他吃茶谢他。
他说:「皮夹子里有好多现款,真欣羡你这种人,可以把大量的现钞搁在皮夹里,然后漫不经心的把它丢掉,多理想。」又是笑。眩目的闪光的笑。
我说:「连我儿子都说我魂不守舍。」
「是吗?」他说:「我不觉得。」
在我们能够挽救之前,我们已经太熟太熟了。
他甚至带我去跳舞。
「跳舞?」我反问。我没正式跳舞已经不晓得多久,多数是跟世杰到那种大型舞会,穿著新款晚礼服摆个姿势站上半夜,累得腰酸背痛,然后回家睡觉,这好算跳舞?
但是班真正懂得跳舞。我们到最流行的小型夜总会去跳最新的舞步,热闹三四小时,然后在码头旁散步,我不会相信香港尚有散步的地方,直到我认识班。
班会笑说:「你腕上戴的是金劳力士?啐啐啐,太花费,」又是一连串的可爱小动作,「你不怕坏人抢?治安这么坏,一半是你这种人——」
他有一个好职业,他在理工学院任助教,开一部小小的福士,横冲直撞。
与他在一起跟世杰完全不同。世杰是一个精明的生意人,年近中年,再漂亮也还是中年,太多的经验与刻意,只有初出道的少女才会被他吸引,我是他十二年的妻,他的一切我了如指掌:每年夏季他故意晒黑皮肤,冬天穿欧洲带回来的皮夹克,手上的戒指永远配他的腕表,卡片上印着历年得到的荣誉……一切一切都是经营做作的,这是王世杰。
或许班到了世杰他那个年龄,班也如此,班也许一辈子也到不了世杰的地位,但那又有什么关系?我的丈夫是世杰,我穿王家的衣服,住王家的屋子,吃王家的饭,班的将来与我有什么关系?
我是一个罪恶的女人。
我只知道与班在一起很快乐,而这种快乐是世杰不能也未曾给予我的。
我不介意在阳光下笑出我的皱纹,因为我已经有一个世人公认最好的丈夫。班看到亦可,看不到亦可。
班陪我去看武侠片与画展,陪我说一整个下午的「花生漫画」——
「嘿!」我会指出,「那个戴眼镜,一直叫薄荷柏蒂为『先生』的女孩子叫『玛西』,那个与莎莉去露营的叫『爱多拉』,两个不同的角色,你别搞混了。」
班会笑,眼睛里全是不服气,但是嘴巴却静默了。
他的话多。
我常教训他:「班,嘴巴有时候也要用来吃吃东西,不然你不会长高。」
呵我是一个罪恶的女人。
深夜我坐在书房,用晨褛紧紧的裹着自己,我会跟自己说话:你想怎么样﹖你究竟想怎么样?
走出王世杰的家,不不,不可能,这种傻事只有小说中的女主角才会做,我活在现实的世界里。
班可以给我什么?他连自己都养不活。我又不能单单活在他美丽的笑容里。
但是这样子继续下去,世杰迟早会看出端倪。世杰已经问过一次:「那个男孩子是谁?笑容那么好。」
我答:「陶瓷班里的同学。」
世杰诧异问:「你什么时候开始学的陶瓷?」
「我什么时候在做什么,你几时知道过?」我反问。
「好,又是我说错了,对不起了太太,对不起。」
我们的对话因此停止。
我们很久很久没有好好的说话,根本没有话题。叫世杰看「花生漫昼」?简直说笑话,他当然也阅读:时代周刊、读老文摘、一份英文报、一份中文报,就那么多。
没有十全十美的人。我也并不十全十美,否则世杰身上不会带着别人的香水回来。只是女人做那种事就十恶不赦——女人衣食足之后居然思起淫欲来,真是千刀万剐。我不是不知道我一只脚踏在火中。
这是报复世杰?不不,这不是。一切后果我都非常明白,但是我不过想得到一点点的阳光、而班那里有。
他可以在十二月里还穿短袖子衬衫。整个人似在新鲜牌牛奶缸里捞出来似的稚气天真。
而世杰,他穿著「维孔那」羊毛衫,跟我说:「圣诞新年假期我们带孩子到佛罗烈达的迪斯尼乐园去。」
「我不去。」我说。
「为什么不去﹖」
「我独自在香港轧姘头。」
「轧姘头?」世杰笑。
「你不相信?」我淡淡的问。
「你?你连与陌生男人喝一杯茶也不敢。」世杰说。
「别看死我。」
「太太,你是三十四岁的人了,你不会变这些花样,要变早就变了。」世杰拍拍我的肩膀。
「你不怕我临老变?」我抬起头。
「我对你有无限的信心。」他说:「你既然不想去,好得很,我带孩子们走一趟,你多多休息,多往陶瓷班做数只花瓶。」世杰一面的笑容。
真令人生气。我已经三十四岁,但镜子里淡妆的三十四岁尚年轻,尚可以与男朋友在浅水湾散步。
我与班到浅水湾酒店,坐在他们著名的吊扇下,喝柠檬茶。
我说:「你看这吊扇,像「『卡萨白兰卡』。」
班凝视我。「很少有人做了十二年的太太,还有你这么多幻想。」
「这不是赞美吧?」我有点惭愧。
「我不是损你,但一个人过安定的生活久了之后,逸乐之余,很少想东想西。」
我仰仰头,无可奈何的笑。
我说:「在我小的时候,我从未曾遇见你这样的男孩子。」心中牵动地惋惜。
「现在遇见有什么不好?」他诧异的问。
我坦然的答:「现在我老了。」
「你老?」他轻轻扯扯我的头发,「我尚没有看见白头发——让我们这么说:你不再年轻,但你也还没老。」
「我没有前胆。」我的牢骚终于开始。
「但是我们都没有前胆,」他跟我说:「我们都是活一日算一日。我们上午不知道下午的事,所以我们要快乐。」他又老规矩皱皱鼻子。
「如何快乐﹖」我问。
「自得其乐,苦中作乐。子非鱼,焉知鱼之乐乎?乐在其中,及时行乐……」
「这个贫嘴的!」我终于笑。
「看,你终于笑了。」他说:「我喜欢看你笑,你的笑容盖过你手上钻石的光芒。」
「但是女人活到三十四岁,尚没有钻石皮裘是不行的。」我坦白的说。
「这便是你的烦恼。」班又凝视我,「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这是个现实的世界,你不能拥有一切。」
他是在暗示我吗?他想说什么,他是在指示我?
「你得到的,已经远比一般人为多,」班轻轻的说:「想想你所拥有的,别想你欠缺的。」
我微笑。
「你不是在找寻蓝鸟吧?」他问我。
「不。」我看着远处的沙滩。浪碧碧蓝地一个个打上来,卷起白色花沬。他猜中了我的心事。
「你想演国语片﹖」班问:「要不要脱掉鞋子走走沙滩?」他笑得一脸太阳。
我摇摇头。我已经满足,看着他是多么高兴——至少这世界上有人是知足的,有人是懂得廉耻的,有人健康可爱。
我用手掩住脸,深深叹一口气。
「假期到什么地方去?」他问我,「有什么大型舞会?」
「你又知道了。」我说:「哪儿都不去,我休息。」
「陪丈夫孩子?」
「不是,他们在佛罗烈达。」 我说:「去旅行。我怕累。」
「呵,」他说:「佛罗烈达很美,你真应该放宽点,别老钻牛角尖,为什么不去走走?」
「班,」我忽然转过头来。「今夜可以陪我吃晚饭吗?」
「当然。」他天真的摊开手。
我笑一笑。我们两个人去烛光法国餐厅吃晚饭。我喝多了白酒,用手撑着头,心头很踏实,难怪自古那么多女人偷情,原来有这样的乐趣:丈夫在外埠,男友在眼前,保障之外,添清添趣。
(我是个罪恶的女人。)
班喝着啤酒,他的酒涡深深地现在脸颊上。他是个漂亮的男孩子。
他曾经说过:「我留长发的时候,比花拉科茜好看。」这个人的一张嘴。
世杰说话也厉害,但是世杰的笑话只说与旁的女人听,他的正式妻子没份儿。
「有钱的太大都像你这样吧?」班微笑。「叹寂寞,其实你可以出来工作。」
「工作?你的意思是,出来供众人吃豆腐?」我白他一眼,「你又不是没有女同事。」
「嗳嗳,话不能这么说,你侮辱女性,我反对。」
「算了吧,我自己难道不是女人?一个女人便是一个女人,总会得流露女人的本性,总会得多多少少利用她们原始的本钱,我难道说错了?才不会。」我说:「我丈夫不让我工作,他不喜欢我拋头露面。」
「我早说过,你是个幸运的太太。」他耸耸肩。
「我觉得一切太太都不应出外工作。」
「是是,」他搂着我肩膀:「一切女人都应该被抚养着,被珍惜着,女人们都该早早结婚,找到最佳的归宿,像你这样,是不是?」
我微笑。把最好的十年青春换保障,结婚。
是,然后在十年之后,再出来找男朋友。
今夜我仿佛已经决定要勾引班。
他很快就会意了,这么聪明的男孩子在这方面怎么会得笨呢,他轻轻的问我:「你想清楚了?」
我点点头。
「我的嘴巴很牢,你放心。」说这句话的时候,他是严肃的,具有诚意。
我又点点头,我并不怕他的嘴巴。
「你的家还是我的家?」他轻声问。
我在考虑。在我的家未免放肆点,但是半夜里穿衣服走的将会是他,我可以一觉睡到天亮。到他家去?方便得多,但谁知道那是个什么鬼地方。一个人成年之后,永远是自爱——爱自己。
「你很慎重。」他吻我的手。
「我们到酒店去。」我说。事后两个人穿衣服一起走,但是有点脏相。
他犹疑。「我从来没到酒店开房间。」
我说:「我也没有。」
「到我家来,」他说:「你该看看我的家。」.
「说叫『舍下』。」
「你该来看看『舍下』」他笑道:「很暖和别担心、你不会被待慢。」
「那张床很多女孩子躺过吧,」我笑说:「我当然没想过你会为我买一张新床。别介意。」
「别介意?当然我不会介意,女人都有妒忌狂。最好是每个男人一见她就中魔成为她一生的奴隶,她爱不爱他倒不是问题。」他笑。「是不是?」
「是。」当然是。
我们终于到了他的家,那是个很不错的小公寓,两间房间两个客厅,居然还看得见海港景色,收拾得也很整齐,只是没有个人特色。
他解释:「我只是回来睡觉。」
我笑,坐下来,很有点紧张。
他把手放在我肩膀上说:「我们其实不一定要做那件事,真的,我们聊聊天也可以。」
我握住他的手。「谢谢你,班。」
「如果我可以帮助你恢复信心,如果我可以使你快乐,尽可能范围内,我一定会做到。」
他可以做得到。但是我呢?从此之后,我这个人不再完全属于王世杰….世杰知道了又会如何?
我真正的在想,他知道又如何?也没有怎么样!不错,他是赚钱的那个,但是我即使回了娘家,父亲恐怕会把我供养得更好。饭票不是理由,不过我与世杰是有感情的,不足以山盟海誓,但足够白头偕老。「你在想什么?」班把我拥在怀内。
「想我的丈夫。」
「女人总是在最荒谬的时间想最荒谬的事。」他喃喃的说,缓缓地吻我的耳朵。
我觉得我无耻:耳朵上戴的是世杰送的钻石耳环,人只有在无耻的时候才最满足最快活——占了便宜,成功地做了一次骗子,诸如此类……
我们坐在他那张小小的床上。
我说:「什么事总有第一次,过了第一次一切会成为习惯。」这话是为说服我自己而讲的。
「是吗。但是我却希望你永远觉得是第一次。凡事成为习惯之后实在太糟糕。」
我明白,我与世杰……
班的身体强壮而有力,他很年轻,比他的年龄小很多很多。剎那间我像回到极幼的小女孩时期,身上永远穿粉红色裙子,白袜子。糖与香料。我紧紧拥抱着班,我并没有流下眼泪,一切也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美妙,蓝鸟并没有出现,我只觉得一点点高兴。
高兴在十二年之后,我还能够吸引到年轻的男人。,这证明很多:证明我还是一个女人,尚被需要的女人。
班问我:「有没有失望?」他还是那么可爱。
我微笑。
他送我回家。
在家淋完浴,我发觉掉了一只耳环在班家中。
那是只一卡拉的方钻耳环,而且具纪念价值,我必须要把它取回。我不知道班的电话,不过记得他住的路名与门牌。我披上大衣马上出门,心中很懊恼,这简直是蛇足。如果不立刻去,又怕他的佣人会拾走。
我不会原谅自己。我把车子开得飞快,到了班家,胡乱停好车子,上楼按铃。
屋内有灯光,而且我走了才不够一小时,我相信他人在。门铃按完又按,他终于来开门。
「你——」他很惊异。
室内有音乐声。我马上明白了。
我低声说:「一只耳环,快去找一找。」我给他着左耳,「同样的一只,我在门外等你。」
「谢谢你。」他也低声说。掩上门,进去了。
里面传来一个娇滴滴的声音:「谁啊﹖」
「呵——收报费的,欠了他好几个月,所以趁夜来追数,我到睡房去拿给他,三分钟。」
我靠在门口,所有的话听在耳内,我不是不觉得好笑的。真是的,亏他想得出来:收报费。他家里订此些什么混帐报纸。
同时我也觉得辛酸。女人。女人喜欢什么都往最好的地方去想。而事实上我不过是他轮班女人中的一名,他当然有女朋友——许多许多。(蓝鸟!)
过没多久他又来开门,把耳环放在我手中,我摊开手一看,不错是它,真是不幸中大幸。
他用手作挥汗状,「嘘!」他说。
「谢谢。」我说:「再见。」
他摆摆手。
我忍不住笑着回敬他一句:「龙体保重。」
他作其要揍我状,然后关上门。
我走到楼下,已经筋疲力尽。我把耳环戴上,开车再度回家,心情完全不一样,几乎忽然老了十年。
并不值得。我不懂得玩,我太投入,不够洒脱。
一切都并不值得。
事后那几天,班有打电话来,但是佣人替我回掉了,我对班完全失去胃口,一切不过是我幼稚的幻觉,一切一切,我不过是一个贪婪与愚蠢的女人。
世杰带着孩子们渡假回来,我开着平治去接他们,儿子缠着我又叫又跳,头上戴着迪斯尼乐园买回来的米奇老鼠帽子。
世杰说:「你的气色好多了,我真有点怀疑你有情人调剂精神。」
我握着他的手,笑一笑。
我开车把他们送到家,行李马上摊满一屋子,世杰往床上一倒,呼呼地睡。大儿子猛抓着电话向他的小朋友报导旅行过程。小儿子在厨房找冰淇淋。幸亏女佣人大前天已经回来上工了。
我踢世杰。「喂,你把你那臭鞋脱掉好不好?床罩是新的!」
他跃起把我拉在床上,咆吼一声,「当心!我是一个性饥渴的丈夫。」
我笑说:「救命救命!非礼!」
他做一个狰狞的样子,「不会有人听见的!」
小儿子脸上糊满冰淇淋,站在房门口说:「我听见了。」
我们大笑。
我发觉我其实是一个快乐的家庭主妇。
世杰问:「你好吗?」
我答:「很好,谢谢。」我把头埋在他胸膛里。
世杰,我收回一切对你不公平的抱怨。
于是我们又开始正常家庭生活。
隔了很久很久,我又见到班。
还是世杰先看到他的。世杰说:「那个男孩子,不是跟你同一陶瓷班的?」
我说:「你的记性倒是很好!」
「又错了。记性不好是错,记性太好又是错,做丈夫在这个年头真是难。」
我隔一会儿才转过头去,是班。班与他的女友。
那个女孩子艳丽得惊人,穿得很暴露,天气还凉,她已经绷着小小的T恤,眉毛跟班一般浓,眼神与班一般的具挑逗性。
世杰也说:「美丽的女孩子。」
我点点头。
班也看见我们,很大方的走过来,我们四人互相介绍。
班看着我一会儿,我微笑。奇怪,我并没有脸红,我问他:「好吗?」
「好,你呢?许久不见。」他拨拨耳朵。
我又微笑,我想我还是喜欢他的,这可爱的大男孩子。
我说:「带儿子们来游泳。你们刚要走吗?不客气了。」
「再见。」班说:「有机会再见。」
他带着他那耀眼的女友走开。
世杰说:「这男孩子仿佛对你有点意思。」
「呵﹖」我反问:「我﹖你难道没瞧见他的女伴﹖我已是老太婆了,能把他养下来。」
「别那么说好不好?」世杰笑,:「那我岂不是成了老头子?」
儿子们自泳池上来的时候我才想起,咦,世杰吃醋了。他刚才那话儿当中,多少带点酸味。由此可知,我还不致是王家的一件客厅家俱。
我微笑。我是一个贪婪、无耻,而且幸福的女人。我很为自己庆幸。
未婚夫
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美丽的身裁,美丽的面孔。
我在饭堂吃饭的时候,她忽然跑过来坐在我对面,用手撑着下巴,看着我微笑。
我从来不相信天下有「飞来艳福」这种事,所以我报以微笑,等她开口。美丽的女孩子对男人微笑的时候,必有所求。但是我已经完全准备应允她。
她问:「你叫王晓庄?」
「是。」我说。连我的姓名都打听好了。
「英文名字叫尊?」
「是。」我说。这句奇怪了,这是什么意思?
「念中国文学的﹖」她问。
「是——小姐,完全正确。」我答。
她尴尬地笑一笑。像难以启齿的样子。
我叹一口气。「你需要帮忙?」我主动问:「那篇功课来不及写?没关系,你去跳舞好了,我是著名捱义气的。」
「是需要帮忙——」
「你哪一系?」我问。
「医科。」她笑一笑,「第三年。」
「哗!」我怀疑起来,「我能为你做什么?」
「尊,我能不能请你吃晚饭?」她问。
「为什么?」我问:「这年头谁也不会无端端请吃晚饭,你有什么道理?」
「你是否五呎十一吋高,一百四十五磅重,英文名字叫尊,念中文系?」她重复问一次。
「是。这就是你要请我吃晚饭的道理?」我指着自己的鼻子。
「是。」她深深叹口气。
「我不相信。」我笑。
「今天晚上,八点钟,我到你宿舍来接你,然后把详细原因告诉你。」她站起来就走。
我傻坐在那里,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她又转回头。「对了,我忘了告诉你,我叫莉莉安,姓潘。记住,晚上八点。」
一阵风似的,她走出饭堂。
我?美女八点钟来接我出去晚饭?我?真不简单。我得把报章杂志翻出来瞧瞧,我的星座说些什么,是不是真走了运。
八点正。
我穿得很整齐,坐在宿舍房间里等。
她真的来了,一件米色羊毛衫,牛仔裤,青春洋溢,美艳亲王似的。
她说:「朋友叫我阿莉。我们去吃饭吧。」
她甚至开了一部小小日本车来接我。她为什么要待我这么好?卖掉我也不值多少。
饭局设在天香楼。这么破费。还叫了上等的黄酒,一边吃油爆虾一边敬我酒。必有所求。
我说:「你要我如何两胁插刀,赴汤蹈火,说吧!」我挺了胸膛,表示士为知己者死。
「这是一件很复杂的事,尊。」她似有万分幽怨,「你有没有时间听我从头说起?」
「有。」
她用手撑着金棕色的脸蛋。(这是她的惯性动作。)她开始:「我父母移民到英国已经一年了。因为我不想转到英国重新念医科,所以自己一个人留在香港念书。」
「哦。」我点点头,「只有你一个人在香港?没有兄弟姊妹?」
「没有。」她摇摇头,「我是他们唯一的孩子。」
我始终不认为这跟她忽然请我吃饭有啥子关系,但是我耐心地聆听——美女无论说什么话都有人听。
「我在香港一个人住足两年,我不是寄宿生,我在坚道租有层小房子。」
「呵,」我礼貌的说:「那应该很好呀,装修得很时髦吧?」
「嗯。」她说:「很多人很喜欢,全白的。」
她夹了一块西湖醋鱼给我。
「两年来一个人住,」她说:「有时我是很寂寞的——」
我的心噗通噗通跳起来。她不是在暗示什么吧?
「有时候请朋友来坐坐,」她说:「就在去年圣诞节,我开了一个小小的派对——那时我不认识你,尊,不然一定请你——」她忽然不说下去了。
我等了半晌,忍不住问:「后来呢?」
「我的阿姨刚巧从英国到香港渡假,她又刚巧来探访我。」阿莉连喝几口黄酒。
我心中觉得蹊跷,看着她。
她是个美丽的女郎。
她深呼吸一下,然后说:「我阿姨来的时候,并没有打电话通知,她说过她会来看我,但我没想到那么早,那时才早上八点。」
「八点?派对在早上八点还没有散?」我问。
「散是散了,但还有一位客人没有走。」她说。
我明白了。男客人。
「我的天!」我说。
「你说得真对。『我的天!』。」她叹口气。
「你怎么办?」我问。
她又给我夹一块火腿小棠菜。
「我怎么办?我身上穿著睡袍,蓬头垢面,我只好跟阿姨说,那位在浴间淋浴的客人是我的未婚夫——我们上星期才订的婚,我们同是香港大学的同学,他叫尊,他念中文系。我已经写过信去通知爸妈,可能因为假期邮误问题,他们尚未收到信件。」
「你非常聪明呀。」天下巧事倒多,那个男人跟我有很多相似之处。
「是吗?听了我那番话,我阿姨的面色由灰白转为红润。我那『客人』自浴间出来,我介绍他给阿姨认识,他们握一下手,阿姨便识趣的告辞了。」
「一切都很好呀。」我称赞。
阿莉叹口气,大眼睛水灵灵地看着我,她说:「好?我父母后天来香港,要见我的未婚夫。」
「呵?你的意思是,你们没有真订婚﹖」我吃惊地:「那怎么办?」
「怎么办?」她睁大眼睛,「你问我?我正不知道怎么办。」
我正在吃熏田鸡腿,慢慢的放下筷子。我说:「你可以把那个尊叫出来,与他商量一下,不是劝他娶你,这倒没有必要,可是请他帮个忙,再认一次未婚夫总可以吧?他有义务帮你这个忙。」
「尊?什么尊?」阿莉摊摊手,「我根本不知他的名字,那天之后,我也没见过他,人海茫茫,我难道还登报寻人不成﹖根本他不是中文系的,根本他不是叫尊,一切是我杜撰的。」
我又明白了,我的天。我的背脊发凉,那些精致的小菜全像铅块似的塞在我胃里,我跳起来说:「不!我不会这么做,我不能够。」
「求求你。」阿莉低声道。
「告诉你父母,你们解除婚约了。」我怒说。
「不行的,我才『订婚』两个月。」
「我不能帮你,对不起,虽然我身高五呎十一吋,一百四十五磅重,香港大学中文系学生,英文名叫尊,我不能帮你。潘小姐,同时你难道不觉得,一个女孩子的私生活应当检点些﹖」
我走到柜抬去付账。哗老天!三百二十余元。我回家还是得翻星座——倒的是哪一家子的霉?
付完账我原本想立刻离开的,但是阿莉一个人坐在那里,用手撑着头,她的黑发如云一般散在肩膀上。我如果不帮她,她如何渡过这个难关?
毕竟私生活如何,只是她私人的事,我何必作之师作之君地教训她。教皇又没封过我做圣人,我也不可能十全十美。
我回到她桌子坐下。我说:「OK,你是怎么找到我的?什么令你认为我可以过关?」
她抬起头来,转忧为喜,捧着我的脸深深吻一下。
她嚷:「你这个好人!我知道你会帮我的忙,你这个好人!」
「回宿舍再讲吧。」我说:「别在公众场所表演这种肉麻镜头。」
在宿舍我们作进一步详谈,自然知道她找「尊」不知找得多急,终于知道有我这么一个人,合乎她的要求。她的阿姨只不过见过「尊」一面,印象相当的模糊,所以如果由我出面去见她父母,冒充一下,绝无问题,这我是相信的。
然后隔那么一年,去封信说已经解除婚约,父母比较会原谅她的行为。
真可惜。阿莉对男女间关系视作这么平常。
我说:「这简直是粤语片桥段,找别人来顶替未婚夫。」
阿莉答:「这是英文小说桥段,粤语片才没这么史麦脱。」
「得了。」我说:「看你闯的祸,又不敢对父母直言。」我颇有点闷闷不乐。
「可是你知道中国人的脑筋:中国女人如果单纯享受性生活,便被视为淫妇,但如果为了靠山、饭票、儿女,一切又值得原谅。我父母可以原宥我与未婚夫上床,因为香港政府不久将会承认我们性关系合法化。跟别的男人﹖没相干的男人﹖我岂不是堕落了﹖我不是不敢,只是不想令他们伤心。」
我瞪着阿莉。我从来没听过这样荒谬与这样真实的论调。我实在喜欢这个女孩子。
「现在听着,尊,你什么也不用做,我们甚至不必特别亲密。由你出面,请我父母吃饭,当然,付账的是我——」
「嘿!」我跳起来,指着她,「付账的是你!亏你说得出口。」
「对不起。」她自手袋中取出钞票塞在我口袋里。
我捉住她的手。「阿莉,我只是开玩笑,这顿饭由我请,真的,我很高兴认识你。」
「认识我?」她有点自嘲,「像我这种女人?」
「你是香港大学的医科生。」我温和的说。
「但是你心里对我的评价如何呢?始终男人们还是爱处女。」她摆摆手。
我笑。
这个女孩子。
「那是你的生活作风,我无法干预。你应当知道什么适合你。你是知识分子。」
「因此我加倍可杀。」她闷闷不乐。
「只是……那些男人……」我说:「你不觉得你浪费了自己﹖即使是一幅画,也不能拿出来给不懂得的人看。他们欣赏你吗﹖」
她沉默着。
「他们看到的只是你的肉体,你也应当爱护你的肉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应当爱惜。我不是想改变你,我只是……」我跳起来,「妒忌。」
「妒忌?」她睁大眼。
「自然,那家伙尝足甜头,跑掉了,而我却要如此这般……」我沮丧地说。
她笑。睨着我,不出声。
「我不是威胁你……」我忽然觉得那句话的严重性,「我不会有那种可耻的意图……我不是小人……」
「行了,我明白,只要你肯帮忙,以后的事慢慢再说,好不好?」她说:「一瞧就知道你是个老实人。」她叹口气,「可惜老实男人永远不会喜欢我这样的女人。」
「你怎么知道?」我不以为然。
「尊,这不去理它,真谢谢你帮我。」
「得了,你不怕谢破嘴唇?」我拍拍她肩膀。
因为我是个好人,女人有时候也喜欢好人,当她们需要救苦救难的时候。至于跳舞吃饭玩耍,那当然寻坏男人,坏男人好玩得多。坏男人主意多,变化无穷,哪像我们,一块木头,踢一踢,动一动。
但是阿莉这么美丽,连好人见了也心动。
以后的一个星期内,我们做了个好详细的计划表。她的父母将会到香港来住一礼拜,七天。阿莉自然日日到酒店去陪他们,她对功课很有把握,请数天假不成问题。我就不必在白天陪「岳父岳母」,但放学后还是要出现的,隔日陪他们吃顿晚饭,一共三次。接飞机的时候出现一下,送飞机的时候出现一下,一共客串亮相五次。
必须的道具是订婚戒指。
我问阿莉:「你有没有朋友有大钻石戒指?」
「你以为『朋友』会借大钻石戒指给我?」阿莉反问。
「正确!」我说:「我知道我母亲有比较象样的戒子,但是……但是我怎么好向她开口?」
「你的父母!」阿莉忽然尖叫起来。
「我的父母如何?」我瞠目。
「他们得与我的父母见面,你几时听过有亲家不见面的?」
「不行。」我站起来,「牵涉实在太广,我不可能办得了这许多事。把我父母叫出来?一定穿帮。」
「那怎么办?」阿莉担心的说:「太难了。」
「把老实话告诉他们。」我说。
「我才不,已经吹牛吹到快完美结束,又让我从头开始,我不干。」她不肯,边用肩膀轻轻的推我一推。真要命,这一推把我的七魂推掉了四魄。
我几乎没苦苦哀求,「那你想如河呢﹖」
「我也不知道。」她又用手撑起头。
「找一双假父母?」我问。
「别乌搅了。」她没精打采。
「说我父母刚去了旅行﹖」我问。
「不可能,巧合太多,我父母很精明的,他们才不会相信。」阿莉说:「天啊天,怎么这种事会发生在我身上的呢?」
「这叫做上得山多终遇虎。再简单也没有。」
「是,我也明白。」
「你明白就好。我告诉你,现在只剩下一个办法。」我说。
「什么办法?」阿莉那种表情完全是绝处逢生式的。
「害我父母空欢喜一场——告诉他们我订婚了,于是戒指也有,亲家也有。」
「这不行,把老人家牵涉在内,那多尴尬,对他们不公平。」阿莉说得实情实理。
「我们还能怎么样?」我问。
阿莉沉默着。
「惟有这个办法而已。」我摊摊手。
阿莉的眼圈忽然红了。
「我会告诉他们这是我最新的决定,一切交给我,送佛送到西,为人为到底。」
阿莉也不说什么。
我回家,找到妈妈,静悄悄地把她拉在一边,用很神秘的声音表示我准备订婚,并且女方的家长不日就来香港「相亲」等等,人不可以貌相,我从来未料到我这个老实人的演技居然进步到这样一流。
妈妈,可怜的妈妈,在「哎呀哎呀,这孩子也不早说——到底是哪家的姑娘」之后,来不及把消息通知爸爸,他们只有我一个儿子,马上联想到白白胖胖的孙儿,因此乐得一塌胡涂。
「可是你还有一年才毕业!」
「嗳,没关系,先订婚嘛,一年才九个月的课,凭咱们的儿子还会找不到工作?」
「那位小姐呢?」
「人家念的是医科,还要念多几年,有什么关系?结婚后心情愉快,对功课更有帮助。」
「这倒不错,说的是。」
「别担心,儿子,你的开销不够,我们两老会津贴你们小家庭的正常费用。」
他们是如此喜气洋洋。不知一切只是个骗局。我真是惭愧。我这个做儿子的人,实实在在,太不象话。
我低下头不出声。
「喂,」爸跟妈说:「儿子订婚,你也得有点表示才是,儿子是学生,拿不出什么来,你这位未来婆婆怎么没有见面礼?」
妈说:「我见了这位潘小姐,自然会拿出来。你急啥?」
如果这是我的真订婚,那该有多好。
有谁会嫁我?我那么挑剔,我选人家,人家也同样会拣择我,不提也罢。
爹说:「把潘小姐带来我们瞧瞧。」
这是很简单合理的要求。很容易做得到。
第二天我就把莉莉安带到家。莉莉安换上一件净色旗袍,身裁丰满得不像中国女郎,相貌艳丽中带着端庄,谈吐高雅得体,爸爸妈妈看着她,眉开眼笑。
那天莉莉安的气质特别好,因为她带有一丝忧郁。
饭后我把她送回家,问她:「为什么不高兴?一切问题都经已解决。」
「我骗了他们。」她抬起头来。
「他们很快乐。」我说:「说不定你做了件好事。」
「别开玩笑!」她低下头,「越是那样,我越难过,假使他们的态度冷淡,我反而容易过得多。」
「莉莉安,算了,只此一次,下不为例。」
「但以后呢?以后你怎么向他们交待?」莉莉安问。
「说我们个性不合,闹翻,解除婚约。」
「他们会怎么想﹖」莉莉安问。
「过一阵就没事。」
「这——」
「莉莉安。我相信缘份这件事,我一家无端被牵涉在这件事内,不是偶然的。想想芸芸众生当中,你偏偏选中我,我们一定有点缘份,你说是不是?」
莉莉安把头枕在我的肩膀上。忽然落下泪来。
「来,别哭,别哭。」我拍着她的背部。
没多久妈妈就把一只不大不小的钻戒给我,叫我送给莉莉安。莉莉安戴在手上左看右看,可是又哭了。唉,女人的心理真难明白,太难了。
这下子又为什么而哭?百思不得其解。
我们终于到了最后审判那一日——潘氏夫妇双双抵达香港,我这个「未来女婿」开车去接,车子是爸爸的平治。阿莉一看见父母就哭。(又哭。)潘先生夫人倒是很相榇得体的一对。潘先生双目炯炯有神,上上下下的把我打量得每个细胞都一清二楚。
我俩陪他们去酒店,然后我留下莉莉安陪父母,我溜开去上课。
没想到我自己的老爸老妈也不跟我说一声,便跑到酒店自动见亲家去了,稀哩哗啦的知心话说了两车,我与莉莉安面面相觑。
看样子这套戏已封了聒本门,成功得很。可是莉莉安在这个星期内瘦了很多,脸上少了一圈。
潘先生笑说:「哈哈,渡蜜月嘛,自然是来英国住上一阵子,婚后则住香港,好不好﹖我们两家,各得一子一女,简单之极,莉莉安自小被宠坏了的,遇上尊,不只是她的福气,也是我们的福气。」
我那老妈连忙也高帽子套回去,「那里那里。阿尊傻里傻气,咱们以为他一辈子娶不了亲,现在……哈哈哈哈。」
一星期很快过去,潘氏夫妇心安理得,非常满意地回英国去了。临走直托亲家照顾莉莉安。
妈妈则跟我说:「无论如河,莉莉安一星期得来一次,让我弄些好吃的菜给她补一补。念医科多辛苦,女孩子独个儿住,那惨淡劲儿,也够她受的。」
我叹气。
莉也叹气。
戏演完了。
莉跟我说:「戒子还你。」她想把戒子脱下来,但一时紧,除不下,她说:「我回家用肥皂滑一滑,明天还。」
「明天?」我说:「要利息的。」
「尊!」
「对不起。」我苦笑。「你喜欢,就带着好了,何必还呢?由此可知你是不屑。『婚约』解除以后,我们还是朋友,戒子还不还,小事耳。」
「你别误会我。」莉莉安说:「我——」
「你不必向我『报恩』,从此我们『男婚女嫁,各不拖欠』,你放心,这件事我要是泄漏出去,叫我烂掉嘴巴。」
「你在气我。」莉莉安说:「尊——」
「我总得有点气,我年纪尚轻,不想这么快溃疡,你小姐包涵包涵。还有,你请回吧,我们之间的缘份到此为止,你不必再来。」
「你赶我走?」
「莉莉安,我哪儿敢做这样的事?别在无谓地方流连,你要办的正经事儿多着,多少男孩子在排队轮着你。」
「尊,」她用恳求的声音说:「我可否在这里陪你一会儿﹖尊。」
我的自尊心受到极大的打击,我强笑说:「我跟你说过,莉莉安,你不必报恩,回家去吧。」
她走了。
半月来跟她相处,忽然分手,我恍然若失。梦里夜里尽是伊人的倩影。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已经深深印在我的脑中,我无法摆脱她。
我深深地叹一口气。
什么叫做爱?当你衣食住行全部不缺的时候,却为某一个人茶饭不思,这就叫做爱情。
奇怪,阳光同样和煦地照在我背上,教授同样地授课,莉莉安没出现之前,一切平安无事,我的心情如湖上之镜面一般,但是现在却烟雨蒙蒙。我也不知道何以莉莉安会引起我心中之涟漪串串。
一个人在爱情中是万分文艺腔的,原谅我肉麻当有趣,把鸳鸯蝴蝶派中可以用的言句全部用上了。
现在每天太阳升起来,再也带不起我任何的兴趣。一个人在路上走,寂寞如枯草,我顿时像老了十年般。
在饭堂中吃饭,老是盼望莉莉安会出现——怎么可能﹖除非她需要有人再扮演一次未婚夫,那么我倒是驾轻就熟的。呵,悠悠我心,非无他人,为子之故,沉吟至今。
妈妈不久起疑心——「怎么总不见莉莉安来我们这里?」
「她那门功课有多忙,妈,你不是不知道。」
妈妈想了想,觉得也是实情。
我本要说,莉莉安潘是水远不会再来了,水远不再。
我跟自己说:会习惯的,慢慢便会习惯的,不需要过多久,她会淡出。将来儿孙满堂的时候,我会想起这段往事,甚至讲给孩子们听。
一个星期两个星期三个星期。
莉莉安像是消失在空气中。校舍大,数千学生通常见不到面。
但是有一日,正当我漫无心思地在吃午餐的时候,有一个女孩子「嗨」的一声坐在我对面。我抬头。是莉莉安!我几乎怀疑我眼花。「莉莉安!」我说。
「是我。」她把一只指环在手中把弄。「我终于把它脱下来了,」她说:「不好意思,让你等好久。」
我苦笑说:「我想念的不是这只戒子。」
她不响。
我问:「你怎么会瘦成这样?」
「我们考试。」
「考试也不该这么瘦!」我说。
「在这段时间内,我想了很多,尊。」
「想什么?」
「你与我。我与你。」她说。
「我们之间有什么好想的﹖」我黯然说。
「我希望你别再提报恩这两个字,我又不在一百年前出生,动勿动要卖身投靠报恩,我只是想说,尊,如果你不厌憎我为人,我们或许可以约会——」
我张大嘴瞪着她。
她说什么?
「你是好人,尊,帮我忙是为朋友捱义气,各人的作风不同,私底下你看不起我,嫌我不检点,我是知道的,你一直避着我,我也是知道的,但你可不可退一步想,或者我也有我的好处?」
她恳切的看着我。
我的运气回来了,我喜出望外,我——
「考虑一下,好吗,尊?」
「考虑?」我站起来,「莉,我只有一个希望,希望你永远别把这只戒子脱下来,先戴着再说。每个周末母亲都问我你去了什么地方,简直逼死了我。」
莉莉安笑。「尊!」她紧紧握住我的手。
过去是过去,将来是将来,两件事不可混为一谈,爱情是心灵上交通,感应的流动。肉体的接触只是等闲事,这是我们摩登人的看法。
「莉莉安,看,这叫作缘份。」我说。
「是,是!我绝对相信。」她说:「嗳,明天是周末,我们上你家去好不好?上次那些桂花酒酿汤团,引得我馋死了。」
「莉莉安。」我笑,「你是永远受欢迎的。」
「谢谢你,尊。」
「说:谢谢未婚夫。」 我更正她。
我们一起笑。
水晶
我喜欢看女人,女人也喜欢看我,因为我本身是个女人,我喜欢看一切美丽的女人,但是也有三不看:个子矮的不看,皮肤黑的不看,穿高跟鞋的不看。那理由并不明显,但是各人有各人的嗜好。
美女见得真不少了。因为工作的关系(我是一个新闻记者),我有机会接触到各式各样的漂亮女人—— 少女、少妇、中年而有风韵的、可爱的老年人。
但是最完全的美女应该是水晶吧。水晶其实并不叫水晶,我们叫她水晶的原因是她美在剔透灵通,光芒四射,美丽闪烁。她是我们的大学同学。
来参加女子同学会的时候,她散着一头长发,嘴巴里嚼着口香糖。当时我大学三年,她是新鲜人,那副德性真叫人倒胃口,一点规矩也没有。
我问:「你擅长什么?」
「吃喝嫖赌。」她说。
我瞪着她,差点儿昏过去?
后来证明果然不错,她能吃——别人煮了她便来吃。吃完拍拍屁股就走。她也能喝,最好的酒产在什么地方、拔兰地连喝半瓶脸不改色。她也能赌,从LA开车到拉斯维加斯去,连赌廿小时廿一点,回来把美钞往地下一撒,倒头便睡,旷课一天。她很有点偏财运。
至于嫖,那是开玩笑,那一年她才廿一岁,青春貌美,腿跟洋妞一样的长,窄肩膀,胸脯像倒覆的碗,在T恤下面叫男生们心神荡漾,她的私生活并不坏。
我们开始喜欢她,因为她能干、她聪明、她热心、她肯帮助人。
我爱水晶,那是因为她冒着丢掉男朋友之险,送我进医院看湿疹。她穿著开高叉钉火钻的黑丝绒长旗袍在医院里为我拿药、递水、填表,嘴巴里还嚼着口香糖,她那个足球健将男友在一边耐心的等她去舞会!水晶不是一个重色轻友的女人。
我的湿疹并不严重,在家中只要喝一碗红糖姜汤便好了,但是在洛杉矶人家不流行那一套,非得住院打针不可。两星期后水晶接我出院。
她叹口气说:「老大,你要找个瘟生,接接送送才是呀,怎么老独来独往那么痛苦?这是做女人的最基本本事,你都没有?」
我不出声,水晶刺伤了我的心,但是我不怪她,她比我小,她正是车如流水马如龙的辰光,她不会明白的。
她又说:「对不起,老大,也许人各有志。」
水晶的功课坏极了,第一年她念心理学,没念上去,第二年积了学分,改系,念土木工程,第三年再改系,念儿童教育,如此这般改来改去,居然也毕业了,拿了学士学位。
这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她替学生会搞了好多事,凡是由她出马,莫不成功,开舞会、办研究会、去交涉事情,只要有水晶,她野马似的长发晃一晃,笑,露出雪白的牙齿,男人女人都心软。
她真是有型有格的,一只耳朵穿两个孔,两副小钻石耳环闪闪生光。奔过校院时,穿的是芭蕾舞软底鞋。打起网球来,击败男生。她懂得求人,但决不利用人。四年在大学,她没有仇人。
可是我在她读第三年的时候便离开美国去欧洲了,她依依不舍,来借笔记用。
「老大,你准备结婚了吧?」她问我。
我摇摇头。
「老大,你要学学我,未必是好样,但是人活一天少一天,老大,虽云人各有志,你同必浪费青春?」
「你少替我担心,我早没有青春了。」我说:「你好自为之,水晶,你要当心自己,真的,有酒需要今日醉。」
「本来就是。」水晶躺在我的床上。
她的脸真美得令人不置信,额角鼻子至下巴那条线一直流下来,要不是一早认识她,真会认为她是美容院里塑料打的。
她转身,黑眼睛闪闪生光。「那么咱们就互祝珍重了。」
我想问她:做一个美女,是否乐趣无穷?尤其是一个美丽青春的大学生?美在舞厅里,美在银幕上那才有个鬼用,不靠脸吃饭而有一张美丽的脸,那才是难能可贵。但是想想,终于没有问她,她已经美成习惯了,问她一声,她会怔住。
就这样,我们分了手,以后未曾见过面。
我做了十年的记者,继续见着各式各样的美女,但是总觉得水晶才是最美的。水晶没把书读好的原因是因为她兴趣实在太广了,尤其是对这个世界的兴趣,各式各样的人,各式各样的事。考试前夕她的确是在看书,看的是有关收集贝壳的书。
我们十年内没有见过面,消息传来,说她结婚了,并不是盛大的婚礼,新郎是一个寂寂无闻的人。
后来从美国到欧洲,欧洲游倦了再回香港,再由香港到东南亚各地,再到台北定居,真是历尽千辛万苦,弄得要自己动手做菜上超级市场。
想想大学那段日子,再想想现在,真是不能不有一点感慨。我常常有种惘然的感觉,学校教得我们太多,也教得我们太少,学校没有教我们面对现实,怎么样做一个健康的人。其实做女人唯一需要的才华是去猎取一个好丈夫吧,其它的实在是太不重要了。
那是在超级市场我又见到了水晶。
我先看见一双非常美丽的平跟凉鞋,细细的皮绳子织成辫子模样,一双纤细的足踝。我便诧异,我想,谁家少奶奶的女佣人休假?为什么不出去吃一顿牛排?为什么要来买菜?
然后我看到她的一把长发挽在脑后,穿一件真丝宽身的袍子,白色的,说不出的飘逸,台北还有这种女人?她微微转过身来,太挺的鼻子,太尖的下巴,我叹口气,又走了眼了,又是个美容院整形外科手术师的杰作,现在真难得看见一个丑人了。
但是她的后颈是如此白晰,挂着一条粗俗的,令人不置信的十足金链子。她在选白菜,手指纤长,指甲是秃的,某只手指上有只银戒子,一看便知道是意大利做的。
然后她转过头来,我们忽然变成面对面了。
我愕然,然后我的心软了,声音也软了,我低声的叫:「水晶儿,你在这里呀?」
她一时间没把我认出来,看了我很久,她问:「哪一位?」
她的声音是不确定的,惘然的,不置信的,这是水晶吗?但是她白晰的皮肤,毕挺的鼻子,的确告诉我:这是水晶,不会错,天下的美女多,但是美得像她这样的,还真是少有呢。
「水晶,我是你的老大。」我拍她一下,「你这就忘了。」
「老大。」她微笑,「怎么在这种地方碰见你了?」
「同是天涯沦落人!」我大笑。
她笑。
然后我发觉她怀孕了,腰是挺挺的,胸脯有点胀,她微笑着,无论如伺,水晶看上去还是一个美女,一个不折不扣的美女。
「你结婚了﹖」我问。
「谁告诉你的﹖」
「总有那些吃饱饭没事做的人。」我说。
「离掉了。」她等闲的说。
「来,我们去喝杯咖啡,总不能站在这里谈三个小时。」
她犹疑一下,她说:「老大,你等我买完了菜,到我家去坐一会儿。」
「你又有家了?」
「不但有家,而且还有孩子。」她笑,但是眼睛里一点笑意都没有,她并不快乐。
我等她买完了菜,她买得很简单,几条菜,一块肉。对于她自己居然要做这种事情,她很难为情,她是一个会背全本红楼梦的女子,而做饭的阿巴桑不过几千块台币一个月,难道真有人分不出檀香与木柴的区别﹖
付账的时候,她说:「老大,你记得咱们的法科老师说过吗?人生当初的想象,与后期所发生的事情,是完全不一样的。你记得吗?」
「我记得。」我们俩就是活例子。
她的家是一个小小的套房!非常普通的家具,一个小小的厨房,她有点累了,靠在沙发上,我为她点上一根香烟。她说:「真疲倦。」喷出一口烟。
「这个男人……」
「是我的同居人。」
「对你好不好?」
「怎么说呢?什么叫好,什么叫不好?」她喷出一口烟。
「别这样好不好?说得实际一点。」
「也没什么。我的好处他欣赏不到,我的坏处他全看到,就是这么一个男人,我一生中所碰到的男人,也都是这个样子,没有第二种。」
「你总得去适应他们。」
「是很适应呀,你不见我去买菜吗?你不见我在怀孕,这种事情是我应该做的吗?但是我都做了。你瞧见架子上那个银杯没有?你总该记得吧,老大,那一年我代表校方赢了瑞典组,但是有人看见它吗?没有,总有人看见我把菜给炒焦了。」
水晶用手支着头。
去日苦多。
「水晶——」
「我真不知道时间与日子该怎么过,那日我去买菜,迷了路,回不来,要问路才知道家在什么方向,后来看到一个卖汽球的摊子,那个摊子美极了,各式各样的汽球,真想坐在地上,素描一张,但是我的年纪不一样了,环境不一样了,心情不一样了,我竟似一个小孩子般的站在街上哭了起来,我怎么会落魄到这种地步!」
「水晶,凡事是不能这么想的。」
「好,我是不想,今天也不做菜了,反正有你在,我有借口可以请朋友出去吃饭。」
「你爱他吗?」
「谁?」她愕然问。
「你的同居人。」
「他?不不,我谁也不爱,我除了自己之外,谁也不爱。」
「那么你——」
「我无聊,我羡慕别人有个孩子。可是说不定以后就改变主意了,如今医学昌明,你明白我的意思?」
「我明白,但是——水晶,真没想到,你好好的婚姻——」
她打断我,「好好的,一切都是好好的,开头当然好,否则又怎么会有开头呢?」
「现在这个人…」
水晶微笑,「他是很漂亮的人,所以我容忍着他,他就是这么一点点好处了。」
「疲倦就回家好了。」我拉着她的手,「水晶,你何必这样。」
「我哪儿有家?」她反问:「父母的家能算家?兄弟的家能算家﹖好不容易自己建立一个家,结果呢,没家用,那离婚算了,他以为我是千金小姐,会大把大把的钞票带回来花——这一位也是一样,表面上是故作大方,其实是天天数钞票。以前也有好的男生,都是没有缘份,差那么一点点,错过了,所以没有什么好怨的。咱们中国人自然有一千个安慰失意人的俗语:譬如说「各有前因莫羡人」啦,「命中无时莫强求」啦。」
「但是水晶你,你是不同的,我们记得以前你——」
「那一位直叫我别提以前的事儿,英雄不提当年勇,对不对?」她说:「过去的,无论如何已经过去了,多想无益。」她按熄了烟。
但是像水晶这样的人,怎么会落到这种地步的呢?她应该住在一所堡垒里,穿著最好的衣服,开豪华的宴会,而不该这样明珠暗投,躲在这种地方做这种家务事。
「水晶,你今年几岁了?」
「九月份足三十一岁,」她说:「老了,人到中年百事哀。」
「人家哀人家的,你哀什么,心森夫人遇见爱德华八世的时候卅二岁,离过两次婚,可是皇帝为了她逊位,还不是小国呢,我的妈,那个时候的大不列颠王国可非同小可,你这么自卑干什么?」
「人家运气好。」水晶笑。
「天上掉下馅儿饼来的事多得很呢,你怎么知道你明天的运道不会转好一点?」
「嘘,我听见他回来了。」水晶说。
有人用锁匙开门进来,他果然回来了。
他并不是一个很漂亮的男人,一看就知道缺乏教养与修养,大概也没有受过什么上等的教育,只不过很有一种男人的味道,一双眼睛是非常漂亮的,有点摄人的味道。
水晶并没有为我们介绍,反正是女客,她看得出来他不会介意。
他问:「洗澡水热不热?」
水晶只是点默头。
水晶还管水热不热呢,水晶以前只管「菲奥路昔」出了什么新的时装。
水晶说:「你觉得他如何?」
「如果他爱你,那就很好。」
「他不爱我。」她说:「在他眼中,我不过是一个略具姿色的女人。」
「那就不必把孩子养出来了,何必多一条生命呢?」
「他说他喜欢孩子,既然有了,就生下来。」
「你就这么听他的,你又不是不知道这年头养个孩子是什么价钱,就算你自己养得起,又有没有这种必要呢?人家讲的话,你也该想一想,才相信呀。」
她不出声,她只是沉默的坐着,默然喝一口茶,又一口。
然后那个男人出来了,那不过是一个男孩子,廿七八岁的年纪,在女人已经迟暮了,在男人却还刚刚好,他当着我的面前换榇衫,然后拉开抽屉,数了一千新台币,对水晶说:「我出去一下。」
水晶问:「去哪里?」
他不答。
「去做什么?」
他不回答。
「几时回来?」
他不回答,他就这样被着外套走了,他不知道,他是在跟水晶说话,当年在学校,她要是走过,谁不回头看一眼的水晶,他竟敢对她这样。
我看水晶。
水晶说:「看样子你说对了,老大,我该走了,挥一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
「他听得懂吗?水晶,把孩子拿掉,我们从新开始,别担心。」
「我没有担心,我真的没有。我只是在奇怪,女人为什么那么爱听谎话。那个时候我要离开他,因为我知道他不是我的理想对象,玩玩是可以的,他把租房子的钱放在我的面前,他说:「请你考虑一下。」我说我要到新加坡去,他说:「你走了,我怎么办?」他的眼睛里的确有那么一丝仿徨,而女人的心却这么容易软下来。我还是说要走,他问:「你就这么来了,也就这么去了?」
我不是在奇怪,老大,刚才你说得真对,为什么人家说的话,我也不想一想,就相信了呢?」
我转过脸,不敢看水晶,眼泪淌了下来。
「也许我老了,很久没听这种谎言了,我乐意相信,我认为居然还有人肯说这种话来骗我,简直是我的荣幸。于是想了一天,我便搬进来了。事情就是这么简单,老大,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他为什么要骗你?」
「很明显。他有过些什么女朋友,我数给你听:小女明星、咖啡厅女侍、舞女、表演女郎,最后一个是电视上训练班的女学徒,他几时见过大学生?老一点也好嫩一点也好。」水晶停一停,「有什么稀奇呢?那个时候,他早上五点、六点,打电话叫我陪他到希尔顿去吃早餐在街角等我,现在他回来就是睡觉,我跟他说话,他倒过来骂我——「难道你不知道我工作累吗?」话都是他一个人说满了,说尽了。」
「水晶,来,搬到我家去。」
「谁的家都一样。昨天我问:「我们可以结婚了吧?」你晓得他以什么眼光看着我?他好象听到了全世界最好笑的滑稽话,他问:「你觉得,我跟你两个人配在一起吗?」他忘得真快,他忘了才三个月前,我不愿意跟他同居,他说可以结婚,我说他三小时内便会忘了我,他说:「我们下午便去注册。」才三个月。才三个月。」
「水晶,来,我们出去吃饭去,散散心,别放在心上,你我日子还长远着呢,不如意事常八九,来,转个弯就可以看到新风景。」
水晶微笑,学着他的口气:「你就这样来了,就这样去了?不要紧,把新加坡你弟弟的地址给我,我会来找你。」
「那时候你为什么不走?」我责问她。
「因为那个时候,人家说的话,我也不想一想,就相信了,因为我觉得人是凭良心做人的。」
「有很多人没有良心,也活得非常好。」
我陪水晶去吃饭,胡乱选了一家馆子,吃的菜食而不知其味。
当初吃喝嫖赌件件皆精的水晶,怎么会落到今天的地步,我真不明白。
我说:「水晶,回去我帮你收拾了东西回家吧,好不好?」
「别急,」她微笑,「缘份还未尽吧。我要走,自己会走的,不用你帮忙,你把地址与电话放下来,就是我的朋友了,现在我们暂时道别吧。」
「水晶。」我实在不放心她。
「放心,我会过得很好的,咱们总得对得起那张文凭,再落魄,咱们还是大学生。」
我说:「那么你的号码也给我,我也很寂寞。」
「寂寞?有谁是不寂寞的吗?如果不寂寞,舞厅里怎么会挤满了人?如果不寂寞,舞女为什么会拖了小白脸去看电影?老大,你看开点。」
她笑,「老大,你看开一点吧,你这种人,简直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
「水晶——」
「别再叫我水晶了,我还有光芒吗?」
「你这人,别说这种丧气话。」
水晶说:「人最忌便是年少得志,还未到中年,便直堕下坡,以后的日子简直不知道怎么过,吃也吃过了,穿也穿过了,玩也玩过了,现在受一点折磨,也是应该的,他这样对我,我倒是不恨他,我不是可怜他的无知,也许无知是值得庆幸的,没有什么可怜。老大,天气又要热了,你是怕热的人,你多多保重。」
她付了那笔小小的账,她站起来走了,我送她到门口,「水晶。」
她转过头来笑一笑,仿佛还是从前那个绝不低头的模样,她还安慰我呢,她说:「人总有得意与不得意的时候,你偏偏要在我最霉的时候碰见我,我又有什么办法呢?下次就不一样了。」
她一个人走了,走路的时候微微的挺挺腰,我看她有这个孕也差不多四、五个月了。
那日回家,我十分的伤心难遇,看着电视,直淌了一夜的眼泪,自古红颜多薄命,但那是三十年前的故事,现在的美女难道也得不到好下场吗?那我就不明白了,我不为我自己难过,我从来没有漂亮过,再迟暮我也不会惋惜自己。但是我所记得的水晶,水晶不是这样的,水晶是水晶,光芒四射,无论出现在什么地方,她总是水晶,舞会里、网球场里、舞台上、试场里、男人群中、女人群中,她几时需要过买菜,即使到五十岁,她也不应该买菜煮饭,这世界上有很多人,很多女人应该在厨房里过一辈子,算是她们的丰功伟绩,但不是水晶。水晶不该做这些事。
一个那样的男人。他懂得什么?他看懂了水晶的几面?他知道梵高的画吗?他知道基里曼渣路山上的狮子吗?他知道鸳鸯腿玉环步是武松的毕生绝学吗?他知道什么?他胆敢叫水晶煮饭?他有胆子对水晶那么样说话?我真服了他,我真服了他。
我难过了很久很久,过了十天,我忍不住,依着住址去找水晶,按铃,没人开门,我以为出去了,想留一张字条,却看见好几个油漆工人拿着装修工具进门来了。
「搬了?」我惊惶的问。
他们无知的摇摇头。
我头昏脑胀的奔到楼下,向管理处的一位小姐问:「小姐,十一楼搬了?」
「搬了,昨天搬的。」
「这么快?」
那位小姐答得很妙,「这里的房租那么贵,地方格局又像酒店一样,男男女女,合则来,不合则去,普通得很,我们看都看惯了,小姐,没有什么稀奇的。」
我站在那里,一声不响的站了很久,凭吊似的,便走了,就这样搬走了,他知道吗?他知道水晶会背得整本唐诗吗?连水晶的姓名都没搞清楚,就认识了,就撇下了,就把她当作任何一个女人一样,任何一个女人。而水晶也就这样走了,跟着他,还是没有跟着他?她又失踪了?我又要到几时才能看得见她?当我俩头发白了的时候,也许?在街上?
回到了家,我不住的做着梦,梦见水晶在买红汽球,一下子又梦见水晶在街上为了一角两角而讨价还价,我惊醒,流了一身汗,这当中十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当中发生了什么?使水晶变得这么潦倒?她可以站起来,她太有条件站起来了,她为什么不站起来?是什么使她如此郁郁不得志?是什么使一个三十岁的少妇心如蒿灰?
我弄不明白,我只记得她说过的一句话:「老大,生命并不如开头所想的那样,完全不是。」
但是她与别人不同,她还是可以从头开始的,她的前途大把,只要她振作一点,过了十年,她还有十年,现在不是别人在折磨她,而是她自己在折辱自己,为了什么原因,我并不知道。我为她哀伤着。
过了两个月,我忽然接了一个电话。
「喂,老大。」那边神采飞扬的叫我。
我不敢相信我自己的耳朵,「水晶?是你﹖你在哪里?」
「出来喝咖啡,到希尔顿来,明天我就去香港了。」
「我马上来,你这人,真是叫我担心了多久!」
赶到希尔顿,四周一看,水晶并没有到,我在想,恐怕她的情形有好转了吧?不然不会这么精神百倍的,怀里的孩子多大了,那个男的是不是对她好一点了呢?
正在这么想着,水晶进来了,差不多一半在座的男人都向她看过去,我都呆了。她穿一条打补钉的牛仔裤,一件薄薄芝士布的衬衫,没有胸罩,头发比以前长了,飘飘然,就走到我的桌子前,把椅子一拉,叫声「老大,你好!」然后就点一个爱尔兰咖啡。
我惊问:「孩子呢?水晶?」
她微笑:「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那个男生呢?」
她继续微笑,「自来无一物,何处染尘埃。」
「水晶。」我握着她的手。
「咱们每闭门吐血一次,就算是炼丹,我就快炼成千年老狐狸了。」她笑。
她精神真是好,而且相貌上有点改变,「你——」
「改改运气,我九月份去英国正式结婚,老大,以后又见不到了。」 她也握着我的手。
「水晶,你还是水晶。」
她笑笑,「可是我不爱这个人,正是合了一句话:「纵然是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老大,从此别过,互相珍重。」
「我懂得。」 我说:「水晶,你长这么大了,你还是天真的,以后人家跟你说的话,你可要想一想,才相信呀。」我惋惜的说。
水晶笑着,她始终是我见过最美的美人,她侧侧头,「是吗﹖还有人愿意骗我吗?我都感激他,一个女人要是等到没人骗的那一天,那才惨呢。」她挤挤眼。
这是水晶,没有人知道她的真实故事,因为她从来不说,因为她聪明,她知道这世界上的人忙,没有空来同情他人。
是的在剑桥
我认识他,在剑桥。
是的,就是那个剑桥,剑桥大学,英国的剑桥,徐志摩的剑桥。
事实上他是英国人,在伦敦出世的。
在英国不与英国人说话似乎是不合情理的事,不过我很少与英国男孩子来往。我不大喜欢外国人。但是我撞到了他,我说撞,是真的撞。
事情是这样的,请听:
剑桥大学很大,分开好几个学院,当时我从丘吉尔学院走到达尔文学院去,手上捧着一大堆书。我为什么会在剑桥呢?因为我在剑桥渡假,我同学哥哥是丘吉尔学院的学生,所以我捧着他的书,替他做苦工。
我好好的在河边走着,走着。
因为这条河太出名了,而我是乡下佬进城,第一次看见这条所谓「康河」,少不免多瞧几眼,人之常情,怪不得我。
就在这个时候,我听见有一个人大叫,「让开!让开!」同时是一阵铃声,「血淋淋的地狱!让开!」
但是我回头,已经太迟了。
一辆脚踏车撞了上来,骑车的人手中也捧著书,我被撞得一半身子掉在河里,一只手抓着了柳树枝,整个草地都是书,这个人滚在玫瑰丛里,脚踏车两轮朝天,还在转动着。
我把自己的腿从河里捞出来,牛仔裤全脏了湿了,一手青苔,撞得七荤八素,身上无处不痛,但是我第一件事是站稳,第二件事是撑着腰,第三件事是大声尖叫:「你他XX的有种就站出来!没有死就爬起来!让我看清楚你那鬼样蠢相!你会骑脚踏车不会?你这笨佬!」
他爬了出来。
我看到他那样子,气就消了一半。
可怜哪。
玫瑰丛。玫瑰有刺,他手臂上钩得都是血,当然不会死人,但是衬衫破了,又淌血,看上去就很可怕。他跌跌撞撞的爬出来,坐在草地上,然后问:「我的眼镜呢?」
我在书堆里找,眼镜、眼镜。找到了,一副金丝边的眼镜!玻璃居然还健全完整,我递给他。
他戴上了,抬起头来,看着我。不,瞪着我。
我也瞪回他。
中国人在外国要争气,不能吃亏。我干吗要怕他?
他的头发不长,但是很卷,清秀的脸,上唇蓄着胡髭,下巴很漂亮,不算是一等一好看,但也不难看,即使蓄着胡髭,也还看得出年纪很轻。廿五岁?
我不理他,开始把书自草地上一本本拣起来。
他也不起身,指着我说:「有人教过你走路没有?有人教过你看路牌没有?这条小径是脚踏车专用的,我没有必要避人,而且小姐,你也许没有注意到,我衬衫上红色的液体是血,人的血!」
我转过头去,「先生,我的情况也不太好,这是我唯一的裤子,先生,我差点整个人掉到河里去了。」
「今天真倒霉!」他朝天空说:「老天,为什么?为什么?」
「因为你不会骑脚踏车,而且你应该感谢上帝,第一:你的眼镜没破,第二:我没浸死——我不会游泳。」
「我的天!你是一个厉害的女孩子!」
我低头继续拣书,然后我呆住了。地下的书——
红楼梦?
国语拼音法?
词撰﹖
这不是我的书,不是我的,就是他的书!他的书?
他是英国人。英国人看红楼梦﹖
我瞪着他。
他坐在草地上,回瞪我。
然后他问:「你是中国人?」
我点点头。真问得多余,难道我的长相似非洲人不成?
他笑了,「我念的是中文。你会讲国语?」
我马上表演,「先生,中国人不会讲国语,就不配出国。」
「太好了!」他拍一下大腿。
「不太好,先生,你的手还在淌血,我想我们俩都该到诊所去一趟,要不要我拉你起来?」
「说得慢一点,慢慢的我才听得懂!」他几乎是跳起来的。
他的国语很好听,而且准。
我的天,真没想到会撞到这么一个人。还会讲国语。
我们把书拣了,把脚踏车翻过来,推着它一起到大学的诊所去求救。医生替他搽了药,也细细的察看了我,他的伤口要三两天才好,不过是皮肉伤,我的裤子一半已经干了。
他很起劲,一副孩子气!他问我:「你来剑桥城里,有多早晚了﹖」
我有点感动,他那种说国语的口气,完全是「啼笑姻缘」里那种大学生的气质。于是我的怒气全消了。
我说:「我不是剑桥学生,我只来渡一个周末。」
「啊。你打哪儿来﹖」还是国语,不是英文。
「曼彻斯特。」
「对不起,我没撞痛你吧?」他问。
「没有。对不起,我眼睛应该看着路。」
他笑了,笑起来真开朗,他侧侧头,挥一挥手,「来!我请你去达尔文学院坐一下,我们到饭堂吃点东西。」
我想说有人在等我拿书给他,但是脚不由主的跟了他去。
「你叫什么?」他问我:「贵姓大名?」
「小姓姜,名淡淡。」
「姜?哪个姜?那个淡?」
「有一个女字的姜,三点水两个火的淡。」
「好名字!」他称赞,「通常中国女孩子名字都太重复庸俗,美玲美芳的。『淡淡』,很好。」
我白他一眼。还有更好的名字呢,只是他孤陋寡闻而已。在家有一个写稿的人,叫亦舒,那名字就不可多得的。他懂什麽。
不过他看红楼梦。他看得懂吗?
「我叫菲腊尊路斯。读达尔文学院的语文系,我在修中文,我的硕士论文比较着重拼音,所以讲得不好,也不够流利,少练习的关系。」
「路斯?是不是玫瑰的意思?」我问。
他一怔,「是的。但是我从来没想到过。玫瑰,那太女性化了。」他看着我。
「并不,」我说:「很漂亮,我会叫你玫瑰。」
「当心,别人会以为你是同性恋。」
我笑了。
「我的国语好吗?最近我在看红楼梦。」他很骄傲,「我的教授说我再进步一点便可以拿博士了。」
我横他一眼,「说得很不错。但是你的中文没有我的英文好,懂外文有什么稀奇?你看红楼梦,我还看乔哀斯呢!我可没告诉每个人我的英文第一流。」
他辩说:「但你们中文是这么难。」
「英文也不容易。」
「你真厉害。」他摇头,「我以前也认得一个中国女孩子,她比你美多了,但没有你厉害。」
我一怔,笑了。他很坦白。我是不美,但是我不靠脸吃饭,我是大学生,美不美有什么关系?
我喜欢他的坦白。于是我们在饭堂里聊天。本来只打算喝一杯茶,结果喝了七杯。七杯。
因为我们开始聊红楼梦。他是一个骄傲的英国男孩子,廿五岁 (我猜得不错) ,体格很健康,一点也不纤细,但是一张脸却有书卷味!学中文只有三年,说得好,也写得不错。幸亏我也有点底子,聚精会神的应付他,不然就会给他嘲笑了。
我说:「我的名字不算好,你看红楼梦里这四姊妹的名字才好,元春迎春探春惜春。原应叹息。」
「什么?」
「原应叹息。」我再重复一遍。
他明白了,真是聪明,多少中国人还没看懂这四个名字,他一经提示就明白了。他看着我,眼神是这么复杂,其中有羡慕、有妒忌、有感叹、有欣赏、有快乐,我很高兴,一个外国人,对中国文化有这样的感情,这样的热衷,是难得的。
他忽然明白了,英国再好,可是中国更好,没有比中国更好的了。
「你晓得我刚刚说的话?」他握住我的手,「我说你不美,我错了,我改正,你很美,真的,不骗你。」
我没有缩手。在英国握手太平常了,我们毕竟是在用国语交谈,我回答:「你说我美,只不过是哄我,想我解释更多的红楼梦给你听,好让你资料大增,早日完成博士论文,是不是?」我笑。
「你太看轻我了。除了中文,我还会德文法文拉丁文日文意大利文。我是语言学家。」他说:「我是德国语文学士。」
「你还是吹牛家自恋狂家。」我微笑。
他不以为忤。七杯茶之后,我把书交给了同学的哥哥,回到旅馆先换了长裙,跟他一起吃饭,因为他请我吃饭,晚上天气凉,他穿了毛衣,手上的伤痕看不见了。我们在河畔散步。一直讲话。
天气很清朗,看得到所有的星。我的天这真是很浪漫的。我喜欢听他说国语,他好学,他用心,而且练习了几个小时之后!国语真的流利得多了。我们一直在草上走着。英国潮湿,没多久我的裙子下截就湿了。
他说:「我希望我的中文跟你的英文一样好。」
「过奖过奖。」我说:「但是我四岁进英文幼儿园,念英文小学、英文中学、英文大学,不好该枪毙。」
「谁教你中文?」他奇问:「通常念了英文中文便差。」
「我有一个哥哥,他中文好,我受他影响。玫瑰,别心急,慢慢来,我觉得你已经不错了。」
「玫瑰?」他笑,停下步来,「你真叫我玫瑰?」
「为什么不?我喜欢这名字。谁规定男孩子不能叫玫瑰?」我笑着反问:「而且路斯根本是玫瑰的意思。」
「你可喜欢我?」他问。
「嗯,不然为什么跟你出来吃茶吃饭?」我也问:「你喜欢我?」我看着他。
「彼此彼此。」他用得很恰当。
我笑了。
奇怪。我没有当他是外国人。而且我喜欢他。一般的英国人惰性重。他没有这毛病。他的幽默感是惊人的,可爱的,惹笑的.甚至孩子气的。
反正是暑假,我多留了三天,至少我打算多留三天。我向旅馆预定了房间。因为他写了一张字条给我,中文的―—「希望你多留几天,为了剑桥,为了我的论文,为了你的假期。玫瑰。」看了这样的字条,我笑得滚在床上——玫瑰。一个男孩子叫玫瑰。而且他签着玫瑰。
他一早来敲我的房门。我们划了船,吃香肠面包,走遍整个剑桥大学,在图书馆里孵了半天,改他的卷子,到他的宿舍去坐。
他的房间是三号A。老房子,恐怕有三百多年了。但是中央暖气是新装的,很暖和。从窗口看出去,就是那条河。这是一间美丽的房间,这也是一间美丽的大学,而菲腊尊路斯,他是一个美丽的男孩子。
第二天我陪他打网球,我们在河里游泳,再去看一场电影,吃了很多,他要付钱,我不让他付。晚上他来我的房间,我们研究了半天国语,什么字该是尖音!什么字该是圆音。我教了他一苜词。
词说:「今年花比去年好。
只见明年花更好。
知与谁共。」
我问:「你看得懂吗?玫瑰?」
他说:「我或者不大会骑脚踏车,但是不至于笨到你想象的地步。我懂这词。」
「你喜欢吗﹖」
「我喜欢它,我也喜欢你。」
「谢谢你。」我说。
到了外国,我是寂寞的,没想到可以与一个英国男孩子谈辞,通常连中国男孩子都没有这种兴趣。我喜欢他,真的。我认识许多会讲国语的外国人,他不过是其中之一,没有什么稀奇。但是他有一种独特的味道―—孩子气?廿五岁不算太小了,是什么呢?我不明白。但是他那种气质使我在剑桥多留了三天。
我帮了他许多忙,关于功课上面的疑问。
他说:「下次我见你,我们可以谈秦可卿的问题了。」
他还是对红楼梦有兴趣。
后来下雨。我们靠在伞下去喝酒。附近有一间酒吧,专卖啤酒,开了大概有一百多年,我们两个人买了瓶甜马添尼,加了冰,就喝起来。他告诉我他的故事。
他是独生子,在德国留学两年,德文好得离奇,功课一直不错,毕业后暂时还没有打算,不过以他那种才能,不怕找不到工作,然后他问我的故事。
我答不出。
他怀疑的问:「你家很有钱?」
「没有什么钱。」
「外国学生多数有钱。你父亲开什么车子?」
「不过是麦塞底斯三五OSLC。」我笑。
他白我一眼,「还说没钱,你怕我绑你票?」
我笑。
「喂!你能不能喝,我不想把你灌醉。」他问。
「当然能喝。」这不是假话。
不过半瓶子马添尼是多了一点,我有点昏昏的。我靠在他的肩膀上。我忽然知道他为什么吸引我了。因为他有文学家的脑袋,却有科学家的体格。
我问,轻声的问:「你爱过人吗?」
「爱过,很痛苦。」他也轻声反问:「你爱过人吗?」
「嗯,后来闹翻了。」
「为什么?」
「因为他坚持蝴蝶是毛虫变的,我说是梁山伯祝英台变的。」我解释,「你明白?人各有志。」
「梁山伯祝英台?」他问。
「我明天把这个故事告诉你。」我说:「你的教授该自杀,连梁祝都不告诉你。」
「我该早点认识你。」他说着用手点了点我的鼻子。
「为了你的论文?」我取笑。。
他握住我的手,吻了我的脸。笑了,「你说是不是为论文?你在曼彻斯特,跟谁一起玩?」
「玩?我没有男朋友。」
「我不相信。」
「拉倒。」
他又吻我的脸。然后是鼻子,然后是唇。
我说:「玫瑰,当心,我们才认识了三、四天。」
但是在这酒吧里,每个人都搂着每一个人,他们开始唱歌。我不会唱,只是默默的欣赏着。
玫瑰抓着我的头发不放,仿佛一根根的在数。我转头看他。
他说,「多么奇怪的头发,这么黑,这么亮,几天洗一次?」
「你不是说以前也有过中国朋友?」
「她染了头发,而且熨得一个个卷卷的。」他说:「告诉我。」
「好,我隔天洗一次头,而且直,而且黑,而且我没有办法,因为养下来就如此。」
「你不大喜欢我是不是?」他问。
「为什么?」
「你答我的问题,总没有温柔的感觉。」他说。
我说:「玫瑰,剑桥达尔文学院没有你不行,我没你可绝对活得下去,别担心,我不懂温柔,否则早嫁出去了。」
「至少这个微笑是温柔的。」他说。
「谢谢。」
「你喜欢剑桥?」
「嗯。」
「你男朋友可寂寞了。」
「玫瑰,」我说:「看,我没有男朋友,而且我在这里,也不想讨论男朋友的事情,你不介意吧?」
「如果你没有男朋友,我可以吻你吧?」
「这不是中国人的习惯;吻一个陌生男人,我已经颇为入乡随俗了。玫瑰。」
他笑,「我真喜欢你叫我玫瑰,真的。玫瑰。我的天。」
我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他的肩膀很柔和,但是我靠过更柔和的肩膀,我认识很多男孩子,他是突出的。他在我耳边说德文。我自然听不懂,但是却很悦耳。然后他说法文,我的法文还可以,他说:「……如果我们是爱人多么好,你可以到我房间来睡一觉。」我用法文说;「滚你的蛋,你这只大狗!」他笑了,摇着头,然后他用他那略略京片子的口音说:「你真可爱,你真可爱。」
他有点醉,他不承认。我也有点醉,我也不承认。我拿出烟来抽,他说是坏习惯。他真健康。
我说:「你不但身体健康,思想也健康。」
「不,」他说,「我的思想脏得很。」
我笑了。
他会是一个好男朋友。大方,坦诚,学识这么好,人也长得帅!我喜欢他那种幽默感,他常常拿自己来开玩笑,却不得罪别人。是的,我们认识才三、四天,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时间不是因素,人才是因素。
我们谈着谈着谈着。
我觉得很累。我问:「玫瑰,我们回去吧。」
「好的。」他扶起我。
我们走回去。还在下雨。凉得很。英国就这样,有太阳就暖和,没太阳就阴,下雨马上有秋天的感觉。他搂着我,送我回旅馆。
旅馆的房间很小,他替我擦干头发,等我换了衣服,把湿裙子浸在肥皂水里,然后叫我上床,他替我把被子掖好,当我像小孩子一样。我伏在床上,有点感动。我们是好朋友,我会写信给他,不像一般人想象,我们没有再拥抱接吻。
他拨开了我的头发。「我爱黑头发,黑头发在白色的枕头套上有一种说不出悲剧性的美丽,」他轻问:「你家里的枕头套是什么颜色?」
「家?哪个家?在台北家,我枕头套是咖啡与米色条子的,另外,是橙色铁锈色的花。在曼彻斯特,是深浅咖啡色的格子。」
「你喜欢这一类颜色?」
「是的。豆沙色,米色,咖啡色,玫瑰谢了之后的颜色,我都喜欢。」我说。
「你后天才走?」他问:「你走后我就谢了。」
「不一定。」我微笑。
「请多留几天。」他说:「我把你搬到大学里空的宿舍去,有些学生回家渡假了,不但干净,也便宜得多。」
我点头。
「叫我一声玫瑰。」他吻我的脸额。
「玫瑰。」我说。
「再见,好睡。」
「再见。」我说。
他走了。
窗外是潇潇雨。我没有睡好。我相信他一定睡得很熟。男孩子多数没心事。我在想将来。我们之间有七个小时旅行车的空间。如果他真成了我的男朋友,周末我们来回跑,会累死,而且功课也做不好。管他呢,我翻一个身,现在是暑假,我还有一个多月空闲,一个多月后的事,谁去管他?
连明天是晴是雨,我还不清楚呢。
真的,谁晓得第二天的事情?
第二天大清早就有人来敲我的房门。我醒了。我睁开眼睛,看手表,七点半。
「玫瑰?」我含糊的提高声音,「请进,玫瑰。」
他走进来,关上了门。
我说:「早,玫瑰,这么早?」我转过去,呆住了。
站在我面前的不是玫瑰,而是一个外国女人,廿多岁,长得很壮健,不好看,但也不难看,她板着脸,瞪着我。我吃惊了。
「小姐,」我说:「你走错了房间。」
「我没有走错。」她的声音是冰冷的,「我的名字叫莉莉。我是菲腊的未婚妻。你就是那位中国小姐吧?」
我明白了。
我翻起身来,找到晨褛披上,「请坐。」我说。
她坐下来。「我请你离开菲腊。」她很直截的说。
「但是……」我笑了,「你误会了,小姐,菲腊与我才认识了几天,我与他一点关系也没有。」
她注视我,「但是他的心却在你的手上。我已经有三天没见他人了,昨夜我在他宿舍等他回来,他坦白的说,他爱上了一个中国女孩子。」
我不客气的说:「那是他的选择,跟我有什么关系?你根本没有理由闯进我房间来说上一大堆不礼貌的话,我一向以为外国女人的好处是爽快,一拍两散,毫无怨言。而且我对于玫瑰——菲腊没有——没有特别的好感,我不爱他,我们只是谈得来而已。」
忽然之间,这个叫莉莉的外国女子哭了。她说:「但是我爱他。我爱他。」
「那么你与他去谈,我无能为力。」
「你是中国人,中国有一句话:「君子不夺人之所好」。」她抬头,恳切的看着我,哀求的看看我。
我诧异她竟会知道这句成语。我软了下来,「我不是君子,」我说:「但是我没有夺他的意思。如果他没有女朋友,很好,我可以与他在一起,如今,我答应你,我们中国人讲究很多奇奇怪怪的事情,我答应你,我不再见他。」
「谢谢你。」她喃喃的说:「谢谢你。」
「如果他再碰到另外一个女人呢?」我问她:「你怎么办?」
「不会的。」我们在一起有五年了。我们一起念大学,到了第三年,助学金不够用了,他继续读硕士,我出去工作,把薪水帮助他,我们在一起一直很好,不骗你,他爱我,我也爱他,五年了,我们一年后就要结婚的。我不怪他,你……你实在是美丽的。」她仰头看着我。
我也呆呆的看着着她。难怪她会中文。
她哭得这样厉害,眼睛上的化妆全糊了,青黑一片,好象给谁打了一拳似的。我同情她。我不是故意的,玫瑰并没有提起过她,我不是故意的。天下的男人那么多,天下可爱的男人也很多,没有玫瑰,我又不是活不下去,有了他,只不过多高兴几天。但是玫瑰对她来说,却是一半生命,我不是君子,但玫瑰还不至于令我做对不起良心的事。我叹了一口气。
玫瑰。
他是一个可爱的男孩子。
多么可惜。我看着窗外。我们有过那么快乐的三天。他也一定很快乐,他与他的「剑桥城里」。
只是昨夜,我还在想,我几时应该再来看他,我是否应该在剑桥渡过整个暑假,是否应该去见他的教授,一起谈红楼梦。
然而今天早上,这个女人来了。一切就完了,人生。人生。
我转过身去。我说:「我现在就收拾行李,别担心。」
她抬起头来,感激莫名:「……我现在明白中国人了,为什么菲腊一直说中国人是最好的。」
我微弱的牵牵嘴角,「他很好,他只是开玩笑,你们会结婚的,别担心,他只是开你玩笑。」
「谢谢你。」她说。
「再见。」我说。
我替她开门。她忽然吻了我的脸,然后走了。
是的,我们中国人爱做奇奇怪怪的事情。我收拾得极快,我怕玫瑰来了,会看见我。收拾好了,我拿了我的小箱子,走过达尔文学院,走到他的宿舍,朝他的窗口看了很久。那是一间出名的宿舍,叫「老格兰纳里」,几百年了。我走过康河,我去买了一张哺士卡,哺士卡上有那间宿舍。
我画了一个箭嘴,指着他的窗口,然后我就走了。
我再也没有见他,当然。
中国人言出必行。
但那张哺士卡我却保存着。而且那快乐的三天,我也记得。如果他看了红楼梦,他会明白。千里搭长棚,无不散的筵席,这样只有好。到他八十岁的时候,他会想起,很久很久之前,在剑桥,他曾经与一个中国女孩子渡过很快乐的三天。他会忘记我的名字,但是他不会忘记我叫他玫瑰。玫瑰,本来是一个女孩子的名字。
我用电报寄了一朵玫瑰给他。他会明白。他的女朋友也会告诉他,迟早他会知道。而我,独自一个人坐在曼彻斯特的房间里,老实的说,我很难过,因为我几乎爱上了他,因为我们只共处了三天。因为……因为近年来,我如意的事很少。
玫瑰。
无心
我们家移居来英国六年了。在利物浦开了一家饭店。中学毕业后,父亲叫我在铺子里帮他,做了一阵子,他叫我到伦敦去见识见识,在伦敦工作一年,的确眼界大增,但是那种环境,只怕多做了会灰心,于是我转到曼彻斯特去。我打算积点钱,再继续读书。父亲不赞成我再读,他说他也没念过书,却一样赚着钱。
我在龙凤楼做了几个月。他们叫我阿明。
在他们眼里,大概我是个怪人,不赌不抽烟不喝酒,工作超点时候也没有怨言,不与客人搭讪,该怎么做就怎么做。老板是个滑头码子,却也识好歹,他对我很好,他也知道我们家是同行。
这里没有伦敦大,比利物浦正规,一出城就是大学,来光顾的客人,除了一些外国人,便是学生,中国学生。这些学生自然家里环境是不错的,不然怎么吃得起中国馆子?有一些就太爱玩了,穿得离谱,熨头发带耳环,带外国女孩子,读了半世还没毕业。他们带着「我是顾客你是侍者」的态度,对我们很没礼貌,最好的法子是不与他们计较。
另外一班真正念书的学生,高尚得很。逢周末假期就来了,叫几个小菜,陪着女朋友,谈谈心,喝点酒。有时候跟我们熟了,就招呼一声,听见别的伙计叫我阿明,他们也叫我阿明。
我不介意做侍者,这是住外国的好处,只要付出劳力,换取酬劳,无论怎样,都比摊大手板问家里要好一点。
我的计划是积蓄五百镑。以现在一星期五十镑的收入,实在不难实现,等钱够了,下学期我便进大学。
然而我见到了她。
跟她在一起的,是一大堆男学生,其中好几个都是读完博士,打算回家了。只她一个是女孩子,她的头发是直的,齐的,黑得闪亮,雪白的牙齿,脸上没有化妆,面色很好,穿著一条打补钉的牛仔裤,一条白色的T恤。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
我从前没见过她。
她说:「……我真不舍得你们走。」
那天是她请客,结账的时候面不改容,笑嘻嘻的跟我说:「你看,这么多大男人吃我,好意思!」
我不敢笑,默默的接过了钞票。
其中一人,姓叶的男孩子说:「你看看她那种无赖样子!上学期咱们一大班人教她功课,她称兄道弟的,这下子我们要走,她又说不舍得,等到付钱了,原形毕露,就向别人诉苦了。难道我们还抵不过这顿饭?阿明,把钱还她!」他伸手来拿账单。
我忍不住笑了出来。
那个女孩子说:「阿明,我不过是说笑,快拿走。」
我看了她一眼。她正笑吟吟的,她叫我「阿明」,我可还是第一次见她。
我把账结好,再走过他们一桌,叶叫我:「阿明,过来坐一坐,我们就快走了。」
我趋向前去,「不能坐,值班呢。」
「坐一下,老板说话,也得给我们面子。」
大伙儿起哄,拉了椅子一定要我坐。我只好站着,问他们几时回去,坐飞机还是坐船,考试成绩怎么。
他们说:「这里的人你都见过了,只除了玫瑰。玫瑰!你怎么了?」
那个女孩子原来叫玫瑰。
她咕哝说:「你们都走了,剩我一个人,我还不知道哪一年哪一月哪一日才念得完呢。做了孤鬼。」
「我们下星期才走,你急什么,旧朋友走了,自有新朋友来。」叶说。
她叹一口气,「朋友是旧的好。」
大家都静默了一会儿。
我只好叉开话题,我问:「这位小姐好象不大来?」
叶笑说: 「她哪里来中国馆子?她根本是外国人!到花花公子俱乐部去找她还差不多!」
「别乱说,」玫瑰又恢复了神采,她说:「我是来不起。」
我笑,「客气了。」
「阿明,你是年轻小伙子,我劝告你,你没有女朋友,别心急,像这位玫瑰小姐最好敬鬼神而远之——」
我脸红了,尴尬得很。
玫瑰却说:「关你什么事,叶?阿明要找我,他自然会找我,他不来找我,你差八人大轿去抬,也抬不动,要糟塌我,犯不着把阿明拖下水。」
他们两个人倒是一来一往,决不吃亏的,我只好借故退开了。
他们那一桌坐到很夜才走。
我送他们出去,玫瑰朝我笑了一笑。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
那天晚上我想,像她那样的女孩子,男朋友不知道有多少,恐怕什么样的都有,我如果在她面前转,也太不量力了,想来做什么。
过两天上工,他们又来了,这次不是晚饭,是喝午茶。
她的笔记本子都摊在桌子上,喝着啤酒。我为他们写了点心。她的精神不大好,靠在椅背上不出声。但是见了我,还是笑了一笑。
她说:「这一次是真的饯行了。」
他们安慰她:「将来回了家,大伙儿还是可以见面的。」
她摇摇头,拿了一枝笔,趁点心还没上来,在一张纸上不知写什么。
叶最爱说笑,他指着说:「阿明,你过来瞧,这就是标准大学生了,趁着吃的空档就做功课,一点不尊师重道。」
玫瑰头也不抬,「胡说,我是帮张做会计难题。我自己的功课可要紧呢! 」
叶转向张,笑得更厉害,「张!你真不要脸?她比你还低一年,大家交学费上课,怎么你就去求她?被她看轻,又没有好好的跟你做。」
张面孔红红,「你们不知道,她的会计可厉害呢! 」
我忍不住问:「两位念的是什么科目?」
「管理科学。」玫瑰说。
我看向她,刚好与她闪亮的眼睛接触。
我一震,这么好看的眼睛!
点心上来了,她还是低着头做功课,他们把叉烧饱递在她手里。
我说:「吃了再做,当心不消化,胃痛。」
叶说:「都是小张不好,害玫瑰这样,你不知道玫瑰,别看她那样子,还真用功,一见功课废寝忘餐——喂!玫瑰,炒粉炒面冷了。」
「嗳。」她应着,还在看那张题目纸。
我笑着摇摇头。她倒算是一个特别的女孩子。
明年我进了大学,也有功课可做。
等我再过去为他们冲茶的时候,她已经把功课做好了,正老气横秋的在教小张。
叶摇头顿足叹气,说:「男人不争气,给女人欺侮,还成什么样子!世风日下。」
玫瑰白他一眼,「这个人来了外国几年,中文也不大明白了,人也胡涂得很,乱用成语。」
叶偷偷的对我说:「我们都怕她。」
「我上课时间到了,谁送我?」玫瑰问。
叶说:「上什么课?缺堂吧,你一直说要学桌球,今天大家有空,下午到桌球室去。」
「不行啊,」玫瑰懊恼的说:「下午有法律课,你们走了,我可还得捱下去,否则永无出头希望。都是你们不好,一年多了,说教我这个教我那个,结果——嘿!」
「叫小张送你,小张,够义气送一送玫瑰。」
玫瑰跟要走的几个人好好的道了别,跟着小张走了。
她临走转头向我点点头,「谢谢。」她说。
我不响。只笑了笑,看着他们离去。
这时候吃茶的客人已经走得十成九了。
叶问我:「她很好看,是不是?」
我点点头。
叶说:「我们当她小妹妹,她也很懂事就是了,你或许见过她哥哥,年初回了家,以前也常来龙凤楼的。」
我说:「我只做了小半年,没见过他。」
叶说:「我多嘴得很,既答应替她介绍男朋友,又答应替你介绍女朋友,结果两件事都没做到,人却要走了。」
我笑,「我的女朋友……?这件事倒罢了,只是她怎么还少男朋友?」
「男朋友是多,没一个看得上眼。」叶说。
我只好再笑。
「几时走?」我问。
「后天。」
他们走了之后,玫瑰就没有来过。
我不知道该到哪里去找她,或者如叶所说,到花花公子俱乐部去,但愿他们只是开玩笑。
每天晚上我都希望她会来,每天晚上她都没有出现,过了两三个月,我也几乎忘了,不是忘了她,而是忘了她会忽然推门而进。
星期四是我的休假。我回家看父母,再回来的时候已经很晚了,肚子有点饿,就想回饭店去吃宵夜。一走进饭店,就看见了她。
她独自一个人坐在一张小桌子上,闷闷的在喝酒,我眼尖,就看出她喝得差不多了。
我问其它的伙计,「谁卖酒给她?」
「她说超过十八岁了,又是客人,谁还拦阻她不成?」
我只好走过去,「玫瑰?」我叫她一声。
她抬起头来。一脸的眼泪。
我皱了皱眉头,她受了什么委曲?一个女孩子在外国,可受的委曲也太多了,何必问?
「记得我是谁?」我问。
她仍然呆呆的看着我。我只好掏出手帕替她擦眼泪。
「我是阿明,记得吗?」我问她。
她点点头,我并不知道她是不是真的记得我。
我又说:「我送你回去,好不好?你相信我吗?」
她微微一笑,「当然相信你,你是阿明。」她说。
「是的。」我说。
她醉态憨态十足,却还认得出我。
桌子上摆满了菜,却一筷也没有动过。
我扶她起来,替她穿好大衣,叫柜台把账算在我身上。我扶她上了我的车子。
「玫瑰,你住在什么地方?」我问。
她不答。
我关上了车门,上车,开动了车子,才发觉她睡着了。
我叹一口气,把外套盖在她身上,又开了暖气,怕她冷。
我实在不知道她住在什么地方。
她睡着的姿态很可爱,鼻子呼噜呼噜的冒着声音。
我真好笑又好气,她一个人跑了出来,喝得烂醉,要不是遇见我,还不知道怎么样呢。
我在车子里足足坐了一个钟头,她醒来了,还半醉的,却有点惊惶,「我在什么地方?」她问。
「在我车子里, 」我笑,「在英国,现在送你回家,你住在哪里?」我看着她。
「小溪路四十号。」她说。
我这才开动了车子,送她到家。
她开了车门,动了动嘴角,却没说什么。有几络头发沾在她嘴角,在深夜里看上去特别动人。
我说:「快回去吧,别冻坏了。」
她便转身回去了。
车子里都是她的香味。
第二天下午她来找我,脸色有点苍白,很多的不好意思,但是笑容还是一样好看。
「对不起。阿明。」她看着我说。
我只笑不出声。
「谢谢你,阿明。」
我摇摇头。「不要谢。」
「阿明,我不是故意的,昨天是我生日,我想找个有中国人的地方,自己吃顿饭庆祝一下,又想喝点酒,一下子就记起了龙凤楼,谁知道不能喝,居然醉了,真不好意思。」
「是生日呀!」我说:「为什么不找朋友?」
「朋友?都走了,你看着他们走的,小张他们跟我其实不太熟,不好去打扰他们。外国同学天天见面,都发腻了,于是只好一个人来。」 她气鼓鼓的,「谁知就闹了笑话。」
我笑,「没关系。」
「阿明,你吃糖吗?我请你吃糖。」
「我什么年纪了,还吃糖。」我答。
「那么我请你看电影。你几时有空?」
「我要等下星期四才有空!」
「好,下星期四五点钟,你到我家来,不准赖。」她笑,「现在我要回去上课了。」
我看着她离开。伙计们都笑我有办法,女孩子找上门来了,他们说:「她昨天就是等你不来,所以一气之下,就喝醉了。阿明,看不出你真人不露相,是几时认识她的?还是大学生呢。」
我一笑置之。她请我看电影?我还真叫她请不成?她不过是感激我送她回家,我总不相信像她这般才貌双全的女孩子会跑来看上我。
他们还在笑,「女孩子都喜欢漂亮男人,阿明就是长得漂亮,所以占尽便宜。」
我只好避到厨房里去。
下星期四,还有一大截日子,我真希望她别忘了,不然上几天课,就把我丢在脑后,叫我去遭空的。
我又想,不会的,她显得很有诚意,决非那种轻浮的女孩子。心里矛盾了很久。星期四上午我仍然回了家,下午赶到她家里,六点钟,一点也不差。
我按铃,她来开门,一脸的笑。她没有忘记,已经换好了衣服。
我看着她。她笑了。
「别怕,我不会再喝醉的,你想看哪一套电影﹖ 」
「你吃了饭没有?我请你。」我说。
「阿明要亏本了。」她笑。
跟她在一起,如沐春风一样,简直不觉得时间过得快。我想她是很忙的,抽出时间来陪我,大概不简单——我叹了一口气,看来我是不能不承认了,她是一个可爱的女孩,爱上她是很容易的事,我爱上了她。
我陪她吃饭,她叫了一大堆食物,然后孩子气的说:「你别担心,阿明,我一定吃得光。」于是她辛辛苦苦的吃,吃了炒饭吃点心,再吃甜饼。
我忍不住说:「别忘了,时间到了,去看电影吧。」
她松一口气,吐吐舌头,「天呀,我以为你永远不会说这句话了呢!我实在吃不下了,又怕你骂!」
我摇摇头,忍不住笑了。她真是,吃饭也闹,没有停的。
我们去看了一场侦探片。戏院里很热,看得头有点昏,她看电影很认真,一声不响,全神贯注。我偷偷看看她的侧面,她是一个好看的女孩子,难得的是这么天真可爱。
散了场她要请我喝咖啡。
「明天你要上学的,不好。」我说。
她说:「你不去?不给我面子﹖ 」
「去去,」我笑,「我当然要去。」
她请我喝啤酒,喝咖啡,吃点心,存心要跟我过不去。
我看着她。我想想以前也跟女孩子出来过,却从来不曾这么快乐,明天又是另外一天,只有现在她跟我在一起,我忽然自私起来,跟她说:「我请你去跳舞。」
她点点头,「好。」
进夜总会入场券是她买的,我知道她有钱,她不在乎,但是女孩子付钱……外国人很流行这一套,不过我是中国人。
我们开头并没有跳舞。坐到一点钟,她说:「阿明,我请你跳舞。」那支音乐很慢,我搂着她的腰。她有点瘦削,但是身体极其轻软。
我忽然想到!我是什么人呢,我只是中国饭店里的一个侍者。她?她在香港是千金小姐,在这里是大学生。就因为是在外国,所以才有这种自由,可以与她在一起跳舞。我叹一口气,人总是讲身份阶级的,她对我好,不过是因为她客气大方,我有什么奇怪的念头,就是我不识好歹。
音乐是这么短,一支又一支,我可以闻到她的发香,她有点累了,轻轻靠在我身上。她说:「阿明,你真是温柔。」我笑了,我说:「我不是女孩子。」她说:「你比女孩子可爱,阿明。」
她在我脸上吻了一下,嘴唇轻软濡湿,我一震。她是洋派的,叶说她是「外国人」。
我说:「我该送你回去了。」
她说:「很少跳舞有这样高兴。谢谢你,阿明。」
我非常想问:下星期出来吗?下星期我们……
但是我忍住了。
「几点了?」她问。
「两点钟。」
她笑,「也该回去了。」
我让她上车,很快送她到家。她转头看着我,我也看着她,她说:「阿明,过几天我们再出来。」
我点点头。
她用手臂围着我。很嗲的又吻了我一下。我知道这是她的习惯,她跟那班男孩子也这么亲蜜,但是他们受得了,我却有点尴尬,老是紧张得很。
「晚安。」她说:「你不必走出车子了,很冷。」她很体贴。
「晚安。」我说。
她回了家。
我很开心,也很矛盾,简直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结果一夜睡不好,不,一连好几个晚上睡不好。我应该怎么做呢?如果跟她在一起是快乐的,就该多与她在一起,不理其它的事,只要她也喜欢我,她就不会介意我是什么人。
同事都说:「阿明在谈恋爱了,看他那魂不守舍的样子。」
我照例是不响。
我决定星期四再去找她。
就在星期三,小张来了,指明要见我。我走过去,他还是那样子,傻傻的坐着,想起那天玫瑰欺侮他不会做功课,我就笑。
「张先生。」我叫他,「找我?」
「不敢不敢,阿明,叫小张可以了,什么先生不先生的。」
我问:「什么事﹖ 」
「有一点事,你能不能坐一下,我们谈谈﹖」他低声问。
这班大学生很少有这么神情肃穆的时候,所以我说:「坐是不坐了,你说什么我听着办就是了。」
「我说错了话你不要生气。」
我越发罕纳起来,「没关系,请说。」
他说:「阿明,你出来做事这么多年,论见识,应该比我们守在教室里的人好,不瞒你说,我这次来,是为了玫瑰,听说你们来往得很密切?有人看见你们在一起跳舞。玫瑰是我们的小妹妹,我们得看顾她,她哥哥走的时候,将她托给我们。一个女孩子在外国,不是容易过日子的。阿明,你是不会找不到女朋友的,她却在读书时候,跳舞跳到清晨,大罗神仙也升不了班,你是明白人,大家都喜欢她,所以也就为她着想一下。」
我顿时怔住在那里,不晓得说什么才好。
小张说下去,「玫瑰她……我们都很明白她,她是小孩子,新鲜的事什么都好,过了一阵子也就搁在脑后了,她又小又娇,谁还找她算账不成?她个性不定,当不得真的,阿明,如果你真要找对象,不必找玫瑰,找朋友,照说没问题……可惜她哥哥临走再三叮嘱我们,叫我们留神玫瑰,只许她与学生来往。阿明,我是受人所托,忠人之事,得罪了你也只好如此,包涵包涵。」
话说得这么清楚玲珑,我再笨,也听得言下之意,小张想说的是:小子,你想歪了,出来见了这么久的世面,还怎地毛手毛脚!居然想动起玫瑰的脑筋来了,恐怕不大配吧,玫瑰是大学生,自然不会跟你来往,别缠着她了。
我心里一股凉意升了上来,没想到他们面子上对我好,暗里却也一般的瞧不起人。
小张说:「玫瑰到伦敦开会去了,她是学校里数一数二出风头的人物。阿明,我走了。」
他走了以后,我呆呆的,下了班就到酒吧去喝了一会儿酒,怒气消了,代替了的是难受。如果我也是个学生,就可以名正言顺的约玫瑰出去?大概是的。现在叫人看见了,玫瑰的名声自然大受影响,他们会说:看,玫瑰居然跟一个侍者在一起跳舞!
那天晚上却是快乐的。我记得她的笑脸,她的轻语,即使她对每个人都一样,至少我也得了一份,我没有可抱怨的。我叹息,结果在酒吧喝醉了。
两个星期没见到她。
我是再也没有勇气再去找她了。
她却与一班朋友来吃饭,小张也在其中。
玫瑰风姿依然,书包放在空椅子上,想必是放了学直接来的,与朋友们说着笑,见到我非常和气的笑了一笑,那笑却是空白的,无心的,毫无记忆,没有感情的。
小张说得对,我对她一点特别的意义都没有,她是那种不经心的女孩子,全世界都在她掌握中,我不过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名,不过因为她是个和气的人,所以对我也很和气,她是无心的。
我低下了眼。
他们这一次有另外几个女孩子同来,其中一个说:「那个侍者是谁﹖长得很帅。」那声音虽然不高,却也十分无礼。
玫瑰居然说:「阿明,有人说你漂亮。」
我淡淡的答:「我本来就很漂亮。」
玫瑰一怔,随即笑了。她很嗲的说:「阿明,坐一坐好不好?陪陪我们。」
她的语气是央求的,不可拒绝的,但是话的内容却不敢恭维,我又不是舞女,怎么陪他们坐
呢?但正如小张说,她这么娇这么俏,难道我还跟她计较不成。
我说:「对不起,现在生意正忙着呢。」
小张很歉意的笑一笑。我明白了。
如果我去找玫瑰,她是无所谓的,看场戏吃顿饭,是何等普通的事,她早已习惯了,不以为奇,在我,见她却是大事,我为她心跳紧张患得患失,何必呢?
我没有为她坐下来,她还是一般的兴高采烈。她是一颗明星,只是明星也有寂寞的时候,那一天她生日,一个人跑来这里坐着,那一夜她是特别真实的,就是为了那一夜,我胡里胡涂的爱上了她。
我叹一口气,转身到厨房去。
过了两天我就辞职了。我离开了曼彻斯特。
回到家,我帮父亲工作,仍然支着薪水,等我的节储达到那个数目时,已经是大半年以后的事了,我考了大学,他们也录取了我。
时间过得很快,但是每次经过龙凤楼,我都想:玫瑰会不会在里面吃饭﹖
我没有见到玫瑰,却见到小张,他诧异,「阿明,你回来念书了?」
「是的。」我说。
「玫瑰回家了,你知道吗?她毕业了,第一等优异。我们请她在龙凤吃饭,她嚷着要找阿明——」
我抬起头来。
「——她吃醉了。她回家我第一个放心,这女孩子真是天晓得,人家读了书就没空玩了,她在最后一年却真玩得天翻地覆,居然还做优异生,莫名其妙——」
我问:「她真的要找我吗?」
「她喝醉了。」
如果光是喝醉,可以找别人。
我始终弄不明白她是有心还是无心。我想以后也没有再见面的机会了,更不会有说话的可能。
我上着学,也过着学生的生活。学校里有几个出风头的中国女孩子,虽然动人,也不如以前的玫瑰,我始终想念着她,她不会知道。
最后一次她跟我说的话是赞我漂亮。
而我却说:「我根本就很漂亮。」
我面皮薄,现在大了一年,更觉可惜,应该不必理会小张的话,照约玫瑰出来的,因为毕竟以后我去跳舞,总比不上那夜快乐。
我的邻居
我怕声音。
是真的怕,有一点点奇怪的声音,我便睡不着,整夜张着眼睛,第二天没有力气工作,所以我痛恨杂声。
家住在铜锣湾,但是我从来不住在家里,我的福气好,姑妈嫁了一个很有钱的人,姑丈在浅水湾有一憧房子,这幢房子大多数的时候空着,尤其是夏天,他们两夫妻到处旅行,把房子交给我,屋子里只有我与一个老佣人作伴。
我情愿每天开车一小时半,花汽油钱来回浅水湾。那幢房子不是盖在大路上,车子停了以后,我们还得走一条小路下去。真是静。
附近除了我们这一幢房子,只有另外一憧。而另外一憧房子,据姑妈说,从来不见有人出入。我也不见有人出入,这使我觉得奇怪。
谁住在那里呢?两幢房子是差不多式样的,显然由同一个建筑师设计,但是那住客是谁,我们从来不知道。
从另一条小路,可以走到一个沙滩去,沙子虽然粗一点,不过水很干净。
住在那里有点寂寞,真的,但是那种寂寞我习惯了,我不介意。我是家里唯一的孩子,母亲去世之后,我更寂寞。父亲健康不太好,由舅舅照顾他,我顺理成章的跟了姑妈。
我的生活很静,每天上班,开一小时车,下班,开一小时车。我开车开得很好,至少比一般人想象中的「女人开车」要好,我开得快,但是准,只是我的车子不太理想,只是一部TR6。,我情愿开一部莲花,因为莲花这名字好听,我也情愿开E型V十二,但是更加买不起。
我的TR6是黄色的,我一直喜欢黄色的车子,据我母亲说,极小的时候,我画了车子,就用黄色涂在车身上。母亲总是把我形容得很特别,其实我不过是一个普通的人。
从公司回到家,我总是看书看报纸。我不喜欢音乐,我只有一只小无线电,是用来听新闻的,那一套伟大漂亮的唱机录音机,我从来不碰。
看书看报没有声音。老佣人有时候以为我睡着了,她会轻轻的推开门看一看,然后才离开。她说她从来没见过像我这样乖的年轻女孩子。
她跟我姑妈说:「侄小姐真好,侄小姐真是难得,这么年轻,这么规矩,连鲜色衣服都不见一件,裙子都是规规矩矩的,自己的东西放得整整齐齐,又没有架子,侄小姐真好……」
其实我也没有这么好,不过年纪大的人也喜欢静就是了。况且我又没有朋友上门,男女都没有。我是一个有怪癖的人。周末我也不出去,有时候只到沙滩去坐着。
我没有老佣人想象中的那么乖,我常常偷姑丈的好酒,喝得醉醉的,上床睡一大觉。
这都是一个人在失恋状态中应有的表现。
姑妈有时候说:「两年了,人家都儿女满堂了,你还念念不忘干吗?真傻。」
我笑笑。
要忘记一个人,在别人来说,也许只是三五天的事,在我来说,恐怕要三、五年,我不知道,真怕要三、五年,也许还不够。我是一个笨人,不懂适应环境。
然后有一天我回家,我看到了对面那幢房子,有人在抹玻璃窗,我有点惊奇,有谁要搬进来了?一定有人。于是我慢慢走过去,坐下来,看住那个抹窗的人。那也是一个老佣人,她做工夫很慢,但是做得真仔细。我看着她很久,然后我朝她笑了笑。
她也向我笑了一笑。我想不出我可以对她说什么,所以我走回家去,我告诉我们家的阿佳说:
「隔壁有人要搬进来了,不骗你。」
「谁﹖」阿佳问。
我说:「我不知道啊,有人在抹窗,我看见的。」
「啊。」她说:「我去问问看。」
第二天我下班回来,停好了车子,走下小路,看见有人在搬动家具,我豫疑了一下,我想走过去看看到底在发生什么事,但又不敢,如果那里的主人看见了,必然说我多事,我不想给邻居一个这样的印象。
但是一瞥间我看见那些家俱都是桃木花梨木的,深深浅浅,好看极了。
回到家,阿佳跟我说:「对面那家人姓辜。」
「古?」
「不,姓辜。」阿佳说:「很怪的姓。」
「啊,辜鸿铭的辜。」我说。
「什么?」阿佳问。
「没有什么。」我说。
晚上,在二楼的睡房里,我掀开一点点窗帘,我向对面看过去,有灯光,但是看不见人。到底邻居有人住了。我并不是太高兴,我喜欢这里主要的原因是静,有人搬进来,如果那是个静的邻居,倒还好,如果吵起来,我吃不消。
照我这几年的运气来说,我实在不算运气好,所以这邻居,八成是个吵的。我的天。
我预测得很对。
也不能算我对啦,反正这年头,每个人都爱声音,爱热闹,我是个少数不幸的例外。
第三天我下班回家,我看到那间屋子门口停着一辆银灰色的保时捷九一一E。
好车子。我想。
主人来了。
有人在修花。
那个老头子花匠抬头向我笑了一笑。我也向他笑笑,笑不会错。
到晚上七点钟,我实在笑不出了,那边传来不停的流行音乐,我很生气,我掀开窗帘,看见对面屋子前面停着满满的车子,有几部甚至停到我们这边来了,压倒了我们家的一株玫瑰。
他们在开舞会,老天晓得他们的舞会几时散,今天甚至不是星期六。
我坐在房间里看小说,一直到十一点,那一大阵音乐一点也没有停的意思,舞会进行得极之疯狂,只苦了我一个,我瞪着闹钟,我明天七点钟要起床的,老天,我从来没有迟上床的习惯,真倒霉。
今天是睡不成了。
阿佳来敲我的门,她问:「小姐,这是怎么一回事?」
我说:「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阿佳问:「小姐,我们这一个晚上怎么睡啊?」
「我不知道。」我在往耳朵里塞棉花。
她替我关上房门。但是我睡不着,耳朵里塞棉花有什么用,那音乐是无缝不入的,开头我还以为是唱片,后来听出是真人乐队在演奏,这芳邻的花样也就很透了,我实在不了解,玩也不是这样的玩法。
舞会是两点半散的,跑车呼啸着散开。
那天晚上我没睡过。
第二天起来,黑眼圈,肿眼泡。
阿佳说:「小姐,如果这种音乐不停,我们要去提出警告的,如果警告没有用,我们去报巡捕房。」他们老派人管警察局叫「巡捕房」。
我在喝咖啡,我说:「算了,也许他们只是庆祝一下——新居入伙?如果今天还是这样,就没话好说了,不能怪我无礼,我们总得保护自己。」
这一天我上班真是魂不守舍,整天在喝咖啡提神,我发誓如果今天晚上这个邻居还是这样,我就要发作了。
下了班,那辆保时捷停在门前。真是大胆,这条小路是很难开车的,他能把车子开下来,真不简单了。
很奇怪,我并不是十分恼怒,至少没有像以前,以前我听见奇怪的声音,真想拿斧头杀人,但这一次并不是,因为我看得出(听得出)昨晚他们玩得十分高兴,既然有人高兴就好了,我总不能叫每个人陪我不高兴。
今夜不会有同样的事了吧?
就在我要上床的时候,我听到了音乐,我很吃惊,因为那是一段很好的音乐,而且重复了又重复,实在有点如怨如诉的样子,我不喜欢音乐,而且我不懂,我只懂书与画,但是这一段音乐是好的,我不讨厌。
它一直没有停。
我又拉开窗帘,我想我快要变瞥伯了。没有灯,车子也没有,只有音乐。黑暗里听音乐,很好。
音乐是一点多两点停的。我在音乐停止之后才睡着,我很晚才起床,第二天是周末,不用早起来。起床后我喝咖啡,打电话给一个爱音乐的朋友。我把昨天听来的音乐哼给他听,我问:「是什么?你知道吗?」他笑了,「当然,那是一首中国民歌,是小提琴拉的,很出名,也相当好听,只是知道听的人还不太多就是了。」
「啊,」我说:「谢谢你。」我挂上了电话。
那辆保时捷回来了。
我换了衣服走出去。我想女孩子是不开保时捷的,所以开这车的人一定是男人,那个老花匠在抹车子,我坐在自己门口晒太阳。老花匠见到我了,又笑笑。
我问他:「这车是你们家少爷的吗?」
他怔了一怔,略为犹疑了一下,然后低声说:「是,这是我们少爷的车,这是我们家少爷的房子。」他继续抹着车。
我走过去,到他们房子那里,那建筑式样与姑妈这一憧是一样的,小花圃进去,一面落地长窗,只是我们这里长窗进去是客厅,他们那里长窗进去,却是书房。我只隔着玻璃偷偷看一看,就呆住了。这么大的书房!他用了客厅做书房。
我看到一大束玫瑰花,插在一只蓝白的中国瓷瓶里,那只瓶子有点斑驳,不晓得是古董还是旧货。一张大概四呎乘三呎大的桃木书桌,上面摊满了文件、信件、书本、裁纸刀、纸镇、图章,什么都有。我喜欢那些纸镇,什么样子的都有。还有几件平衡玩意儿,都是金属的,我也有几只,放在写字间,有一个小人,站在一块木头上,怎么推也推不倒。有空的时候,推一下很好玩,只有寂寞的人才会在写字抬上放这么多东西,他寂寞吗?
他不大像寂寞的人。
书桌上的东西我看不完了,地板刷得很亮,腊打得很好,铺着一张巨型蓝白花纹的地毯,上面是真皮的沙发,一看就知道是真皮的,墙壁上悬着四幅字昼,看上去也很好,反正中西混杂得很美,书柜上都是密密麻麻的书。在安乐椅有一本线装的红楼梦,翻开来摊着,上面有几瓣玫瑰花瓣,已经变了棕色。
我觉得我在偷看,像个孩子站在糖果店面前,看个满足,我又有点难为情,于是赶紧离开。
我有点脸红耳赤的回到自己的房间。我想我已经知道这个主人是怎么样于的了,只要看他的书房便知道,他长得如何呢?可以想象。
他一定相当高,相当瘦,五呎十一吋?一百三十六磅?有略长的脸,长的头发,清秀的脸,清秀的眉毛眼睛,不常常笑,笑起来像个孩子,车开得不大好,但是爱开快车,有幽默感,学识很好。
我笑了。
如果那个人跑出来,又黑又胖又矮,那怎么办?
我的想象力越来越丰富了,像个孩子一样,啊老天啊老天,我对一个陌生人这么有兴趣干什么?是的,我寂寞,是的,我一直没有碰到适合的男孩子。
一般的男孩子都太-……现实。这年头的人都太现实,也不能怪他们,生活如此,生活迫人。
现在这个人,我对他很有兴趣,我想认识他,但是我现在没有这个胆子了,以前我会跑过去说「你好吗?我是什么什么人,我们是邻居」。现在,现在不行了,现在我老了。
等他过来跟我打招呼?他这么多朋友,又这么懂享受,他也许还有很多女朋友,很多。他不会过来的。
有人说:「如果你要一样东西,不要等人家施舍,走出去,争取!」
但我是不行了,我还是等一下子吧。这里附近如果有这么一个理想的男孩子,真是幸运。等一下也不妨,我叹一口气,不知道他的样子如何,我不介意一个人的样子,本质与性格才是最重要的。
他每夜放不一样的音乐,每支音乐都很重复,到深夜才停止。我买了一副耳塞,不爱听就塞住耳朵,耳朵有点胀,早上起来时并不好受,但总比失眠好些。
阿佳很愤怒,她不喜欢对面那家人,所以她从来不与他们说话,她说她被吵死了,我只好苦笑,但是我们始终没有见过那里的主人。
我常常在有空的时候过去张望一下,除了那个佣人之外,也不见有什么人,那两个佣人的年纪很大了,一个是花匠,一个是煮饭的,他们倒是很礼貌。
我不知道有没有人留意我,不过我是注意对面那家人家的,我留意着他们每一个人的举止。
有一次,我在星期六上午出去为阿佳带点罐头食物回来,看到一辆保时捷在我面前驶过,银灰色,我认得那号码,就是我们那邻居。我加了油,追上去,我实在想看看他长得怎么样。我追到它旁边了,一春之下,却有点失望,因为车里只是一个女孩子,长发飞舞,腥红的嘴唇,戴着一副大大的太阳眼镜,一件黄衬衫,一看就晓得是个美女。
我泄了气,车子慢下来了。
他的女朋友?
我一整天都在想,他的女朋友?当然,那还用问?有谁敢开他的车子?当然是他的女朋友。而且又这么漂亮,我黯然的想:太漂亮了。
为什么每一个看得上眼的男孩子,不是结了婚,就是有了女朋友?永速被一些高明的女孩子捷足先登?永远轮不到我?我躺在床上想了一个下午。
那辆银灰色的跑车停了一个周末,没有动过,没有音乐。
当然,有人陪就不必音乐了。一连好几个当然,把我过去想认识他的念头,完全打消了。
我还是很寂寞。
那屋子里时有时停的音乐,阿佳与我都习惯了,不以为奇,我跟着下来,把好奇心压抑了下去——管人家面长面短?还是好好的工作吧。
夏天近了,天日渐长,下了班开车回来,那太阳还很好,我常常嫌自己的脸色有点苍白,于是走到沙滩那里坐了下来,没想到有人比我先到。
是那个长发的女孩子。她穿著大花鲜艳的两截泳衣,躺在毛巾上。
我看看她左右,不见有人,她一个人?
她也看见了我,向我笑笑。她的牙齿小颗的,雪白。
她是一个无懈可击的美女,纵然带点艳俗,还是美女,她的伴侣呢?没有空﹖在听音乐﹖她的脸是明朗的,一点沉郁都没有。
我们两个人在沙滩上坐着,终于她拉起大毛巾,走了。
临走她向我说:「你住在对面的房子里?」
我点点头。
「我们是邻居,」她说:「我们住得很近。」
她笑着走了,即使穿著游泳衣,也还留下一阵香风。
我有点反感,我心里说:才不是,你并不住那里,只不过因为你男朋友的缘故。
太阳沉下去了,我回家帮阿佳做饭菜。
她说:「小姐,最近你吃得很少,大概是睡得不稳的缘故。真是,对面那家人,太吵了,害你瘦了呢。」
我说:「要找比这里更静的地方住,也难了,只好将就一下,除非住到荒岛去,有人的地方,难免有声音,在这个城市,做了和尚,也还是俗的,简直没地方逃。」
阿佳沉默了一会儿,她说:「小姐,你也太静了,不如过去也参加一份子玩玩,也许就不觉得吵了。」
「什么话,我过去做什么?」
「不,今天对面那家子,派了个人过来请你呢。说明天晚上有个舞会,请你八点左右过去。」
「啊?」我一怔。
「小姐,依我看,你就过去坐一下也好,又不用搭车,就不住就马上回来好了。」
我迟疑了一下,「还是到时候再说吧。 」
派了人来请我?几时的事?他是几时知道有我这么一个人的?
明天,明天又是舞会?
他家里真是热闹,果然六点钟不到,车子已经陆续的到了。我于是换衣服,既然有人来请,不过去就骄傲一点。我在挑衣服,选来选去,并没有好的跳舞裙子,只有一件红的,我没穿红衣服已经两年了,而且也不喜欢红的,这件红裙子是为了某一年圣诞买的,我并没有穿过几次。
还是穿黑的吧,我穿了一件黑的长袖裙子,齐膝的,换了丝袜皮鞋,戴一副耳环,看看钟,八时正还差一点,我躺在床上想,今天可以知道他长得如何了。这是一个谜呢,悬疑了那么久,终于到了揭晓的时候。
我的脸还是有点苍白,不过算了,我不是一个相信化妆品的人,我拿起我的小皮包,就下楼了。
走到对面,灯火通明,大门是开着的,不用通报,人人可以进去,这样做有点危险,不过满屋是熟人,这里又离市区远,也就没多大关系。
那个漂亮的女孩子看见我,迎上来,一手拉住我,「你来,实在太好了。」她上上下下的打量我,明艳的脸上忽然罩上一阵阴影,「你真好看,」她说:「家瀚就是喜欢你这样的女孩子。」
家瀚?家瀚是谁?谁喜欢我这样的人?
她自己也够美了,桃红色的长裙子,露着整个背部,头发云一样的垂下来,真是诱死人。女孩子多数不肯赞同性美,我是一个公道的人,如果对方是真的美,我只好承认。
她对我说:「你随便玩,随便走走,我们住得近,本来应该做好朋友的,但是我今晚要招呼很多人,如果冷落了你,你不要介意。」
我笑了,她这番话说得很得体,我想,这也就很难为她了。她是这里半个女主人?我慢慢的离开人群,向静一点的地方走过去。那个书房,我想,我要到那个书房去看看。
我摸索着,这座房子的间隔我很熟,因为跟我们那里是一模一样的,连灯开关位置都一样。我按亮了书房的灯,那盏灯在地上,很黯,仅仅够亮光看得见房内的布置。
我坐在那张真皮安乐椅上,一低头,。那本红楼梦还是在地毡上,我轻轻的拾了起来,抖落了上面的花瓣,拿在手中,左边有几个水晶瓶子与杯子,我打开瓶子闻闻,是很好的拔兰地,我倒了半杯,喝了一口。
太舒服了,这个书房,我关上了门,才发觉这房间的隔音设备很好,客厅外面人声音乐声顶沸,但是书房里只隐隐的听到一点点。
我几乎是躺在这张大椅子里的,享受着。这书房是这样熟悉,我在外边不知张望过多少次了,我很高兴,又站起来,每样东西摸一摸,走到一个书架子前面,我看到了一只照片架子,我拿起来看。
照相架子是水晶塑料做的,里面一张黑白照片,拍得很好,一个男孩子与女孩子。我拿到亮光附近去一看,发觉女的就是那个漂亮的女孩予,这个舞会的女主人,而男的——我呆住了。
真有这种巧合?纤长的身子,秀气的脸,秀气的眉毛眼睛。我的天。我拿着镜框的手一直抖,没有办法停下来,太巧了,这样的人终于被我找到了。即使他已经有了女朋友,看看也是好的。
我走到他的书桌面前去,我看到了一颗血红的图章,我拿起来一看,图章后刻着「辜家瀚」三个字。啊,他就是家瀚。他就是家瀚。
我放下了一切,我一定要走出去,去找到他,去看他一眼。我拿着酒杯,推开了书房门,回到人群里,一张张脸的找,但是我找不到。
我又不好去问这个女孩子,我颓然的一个人回书房,躲在里面吃闷酒。
我想,也许他还没有来,他还没有来。他有事。但是我一定要等到他回来。是的,我向自己笑了,拿着酒杯,很是得意。我可以在这间书房里过一辈子,我真可以。
我喝了不少,看了半本红楼梦。坐在地毡上,头渐渐沉重,我抬不起眼来。我想我是醉了。我倒在那里,心里塞满了事,很不开心,又很开心,就这样睡着了。
真要命。
我是被热毛巾敷醒的。我睁开眼睛,看着那个女孩子扶着我,一脸微笑。我羞得满脸通红。
「没关系。」她笑说:「你喝多了。」
「是的。」我抬起头了,「对不起,真失礼,什么时候了?」
「早上四点。」
「唉呀,我的天,舞会散了?」
「散了。」她笑笑。
我冲口而说:「他呢?他回来了吗?」
「谁?」她问。
「家瀚。」我说:「他大概回来了吧?」
她脸上苍白起来,「谁?你见了谁?你说什么?家瀚?」
「没什么,没什么!」我连忙否认,怎么可以用这种口气问及别人的男朋友,甚至是爱人呢?她当然要不高兴的了。
「你见到了谁?见到家瀚?」她拉住了我。
我尴尬起来,她吃醋了。
「不,」我也语无伦次起来,「我知道家瀚是你的男朋友。」
她打断我:「家瀚不是我的男友,我叫家灎,我是家瀚的妹妹。」
「啊!」我低呼了起来,充满了希望,啊!我怎么没有想到?怎么没有想到,这么说来,一切还不算太迟﹖不迟就好。我们是邻居,我还可以向他表表心意。
但是家灎的神色很紧张,她问:「你真看见了家瀚?」
「什么意思﹖」我觉得奇怪。「我没有见到他,但是我看见了他的书房,他的车子,他的屋子——」我大胆的说:「我想见他!」
家灎松了一口气,看着我,她低下了头,很久很久,我看得出情形有点不对。她抬起头来说:「家瀚,家瀚,你永远见不到他了。他五年前撞了车,死了。」
我像五雷轰顶一样,「不!」我大声说。
「是。五年前他二十七岁,最有前途的建筑师。坐在朋友的车子里去听音乐,回来车子失了事,就是这样。父母为了这个意外远远离开这里,他的屋子就空下来了,谁也没有动他的东西,直到我回来,拭去了灰尘,仍然没有动任何东西。他去听音乐的那天是下午九点。他坐在书房里看了一段小说,喝了点酒,朋友来接他,他没有开车子,恶耗在午夜传来。 」
我几乎疯了,我说:「五年前,」我喃喃的自言自语,「五年前,五年前我还没有毕业,我比他小十岁。」
「是的,」家灎苦笑,「他会喜欢你的,他一直喜欢静的女孩子,一直没有女朋友,第一次我见到你,就呆住了,这不是家瀚心目中的女孩子吗?我把你请了过来,想让你知道,你们住的那幢房子,是我哥哥设计的。 」
我知道,但是太迟了,什么都有办法挽救,但是失去的生命……
我颓丧的靠在真皮沙发上。
天渐渐的亮了。
「现在我住在这间屋子里,但是我不爱静,这里交通又不方便,我想我就要搬走了!」她叹一口气,「我觉得大家都不肯承认家瀚已经不在了。像今天,我老觉得他在我们中间——通常碰见这种舞会,他是肯参加的,不过老是皱着眉头,坐在一角不出声,偶然笑笑。今天我发誓他回来过。」
我凄惨的听着。
家灎说:「不要说我神经不正常,那天晚上音乐会的票子,是我去订的。我从来没有停止后悔过。」
忽然之间,我想回家了。我真正的家,不是隔壁的家。我要回去了,回去看看父亲,以免将来想见他还见不到,空恨自己。忽然之间,我觉得梦想是无法达到的,得到了,再失去,只有更难受,天下有什么如意的事!
我看了案头的那张照片一眼,再一眼,再一眼。
我是永远见不到我的邻居了。
我回家,睡了一觉,养足精神,就开始收拾我的行李。
阿佳不舍得我走,她说:「小姐啊,你走了我就太静了。」我只是笑了笑,安慰她几句。
我搬出去的那一天,家灎也在收拾东西,她的女佣人将书房的窗帘拉好,我瞥了一眼,老实说,我也相信家瀚会回来的,一个瘦长个子的年轻人,学问性情都好,不大笑,声音是柔和的,穿著长袖子衬衫,缝工考究的衣服,他是会回来的。
但是我要走了,终久不能在这里逃避一生一世。
但是啊我的邻居。
我黯淡的想,我的邻居,我并没有见到他。
留
我去了三次博物馆,三次都见到她。她是很发噱的一个女孩子,廿一、二岁的样子,可是那谈吐大概只有十六七岁,第一次跟她在一起的是她的父亲,她父亲已经走不动了,她还精神奕奕,大大声的叫「爸!爸!来这边。」
我很不喜欢人家在博物馆里大呼小叫的,登时投过去一眼,见她的可爱相,就不出声了,大热天,她穿一条破破烂烂的牛仔裤,一件破破烂烂的牛仔衫,一顶破破烂烂的鸭舌头帽子。
她真滑稽,一口英文,夹着几个法文字,是正牌的假洋鬼子吧,我想,因此把她当一个怪物似的研究。
她在那边说:「嗳爸,听讲都是乾隆御览之宝呢。」
大家都朝她看,微笑。
我摇摇头。
她走到我旁边来,我正在看一幅郎世宁的孔雀图,那几只孔雀金光闪闪,栩栩如生,然而最好也不过是个画匠,我不喜欢。
但凡这种官庭画匠,不论中外,自从彩色摄影发明之后,大概都失业了。
我看还是要看的。
那女孩子说:「爸,有透视感呢,真像洋人画的。」声音已经压低了。
我实在忍不住,就转过头去跟她说:「郎世宁根本是洋人,你查查去。」
她也转过头来,脸忽然之间就胀红了。一双眼睛圆滚滚的,皮肤晒得非常的黑,看上去是一个很舒服的女孩子,她看了我一会儿,就转到她父亲那边,一起走了。
我很后悔,我本来是开一句玩笑,没想到她就这么走了,一个女孩于,喜欢艺术品总是好的吧,她可能是一个学生,回来度暑假的。
没想到第二天,她又来了,独自一个人。
对着玻璃橱窗,一直看,兴奋得不得了,鼻子都贴上去了,口气都呵在玻璃上。
我跟我的教授说:「看那个女孩子。」
我的洋教授笑笑,「很漂亮。」他说:「不过不是美术学生。」
「如果她这么感兴趣,应该读美术的呢。」我说。
教授向我笑了一笑。
我与他这次来东方,是为了搜集一些关于法琅的资料,一到这间博物馆,他是完全被迷住了,天天一大早来,到关门才走,足足弄了一个星期。我只替他做一点解释,翻译。
是的,我是他的学生,或曾是他的学生,读完了美术,我在一家广告公司任职,虽然不算十分学以致用,也还过得去。这次他邀请我回来,我想也有两年没回家了,就回来一次。
我请了三个礼拜的假,与教授在一起,逍遥自在的来来去去,就忽然对工作不满,这次回去,辞了职也好,找份美术教师的工作,虽然年薪低一点,可是有意思得多,假期又可以到处逛。
而且我这个人也适合做老师,这么多嘴,刚才那女孩子就是被我得罪的。
现在她又来了,我决定躲得远远的,以免打扰她。
可是就在字画那里,又碰见了她。
她傻傻的看着一张竹子,是倪赞的,站在那裹一刻钟没走。
希望她可以领略到画的美丽。
她怎么会这么喜欢画的呢。我不明白。这样的女孩子,应该趁着暑假,多多去跳舞玩乐才是,泡什么博物馆?这次因为只有她一个人,她很静,没有大声嚷。
看她的表情,又很苦恼,皱着眉头,索性坐在椅子上,撑着头想起心事来。
我老觉得晒得黑黑的女孩子是没有脑袋的,怎么会看了一幅竹子就愁眉苦脸呢?我于是走到那幅画面前去看了个仔细。
她探头探脑的叫我:「喂!」
我看她。
她问:「喂!你是不是昨天教训我的那个人?」
「不敢不敢。」我说:「你会说中文吗?」
我又来了,「什么意思?中国人不会讲中文?」
「我在美国出世的嘛。学了英文法文,就不会中文。」
「真要命,你听听你那英文的口音。」我说。
「别这样子好不好?」她说:「真是,一直骂人。」
「有什么事呢?」
「你怎么知道郎世宁是洋人?」她问。
「这里谁都知道。」我说:「国民小学生也知道。」
「我不知道。」她苦恼的说:「后来我回家一直找资料,把他抖了出来,原来是这么一个人。」
我笑,「你真去查了?」
「是呀。」她说:「喂,你是专家吗?多说点来听听。」
「什么专家,别这么说。」我说。
她眼睛圆圆的,更加起劲了,一脸不耻下问的样子。
我不忍心,只好说:「我也不懂呢,你要看这些,先要把中文说好了,要把中文写好了,才能懂这些画的奥妙。就像个孩子,不去读上大人孔乙己,倒要看红楼梦,怎么看得懂呢?」
「红楼梦是什么?」她楞楞的问。
我的妈。怪可怜的一个女孩子,大概她父母太要望她成龙了,从小叫她受洋教育。她或者看得懂尚保尔沙特的原著,可是不会红楼梦,做人有什么味道啊。我顿时对她生了同情之念。
「你在可怜我,是不是?」她看着我,坦率的说。
「你可以慢慢的学。」我淡然的说。
「是的,我买了一大堆书看。我在学国语,我会写一点字,我在努力。可是你能不能为我解释几个问题?」
「画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
她笑,「这我知道,我看过一些西洋艺术品。」
我点点头,「你要问什么?」
「什么叫『斗彩』?」
「那还不简单,但凡瓷器上烧的花纹,有黑边的,就叫斗彩吧?」给别人一问,我也胡涂了。
记忆上的确如此。
「真的吗?」她问:「这不是跟画上的『有骨』一样?」
「对啊!」我一拍大腿,「你真聪明。」
她很得意的笑了。这小妮子还真不简单。
「你怎么会到美国去的?」我问。
「爸爸妈妈闹离婚,把我送到姑妈家去,姑妈住美国,我就留下来了。」她说。
「啊,对不起。」
「不用对不起,他们早就和好如初了。只是我就留在美国,做了假洋鬼子。」她说:「现在毕了业,回到家来,真是十分不便,他们为了我,全家都说英文,很可怕是不是?」
她是这么的坦白可爱,全无城府,也有一种动人之处,大概天下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懂得红楼梦的女孩子,多数是刁钻古怪,喜怒无常的吧?
「你是学美术的?」她羡慕的问。
「是的。」
「哪一间学校?」
「伦敦皇家美术学院。」
她很难过的说:「我本来就是要念美术的。」
「怎么没有念呢?」
「喏,姑妈说念了美术不好找工作,还是读别的好。」
「那你读了什么﹖」我问。
「建筑。」
「你呀?」这下子轮到我睁大眼了。
「是呀,我。」她生气的说:「你真是看低人。」
「对不起,我真没想到,我还以为你是中学生呢。」我滑头的说。
她注视我一会儿,她说:「中国人不好,中国人真滑头。」
我的脸红了起来,「嗳,你自己也是中国人。」
「是呀,但是我回来以后,就发觉中国是一个虚伪的民族。」她认真的说。
「别这么说好不好﹖」我抗议,「英国人才虚伪呢。」
「可是英国人的虚伪是看得出来的,可以预防的,中国人才高明呢。」她说。
「好了好了,你慢慢会发觉中国人的好处的。」我安慰她。
她表示很怀疑。
我的教授在那一边叫我了。我只好站起来向她道别。我问她第二天还来不来,她说来。我说「明天见」。教授很开心,絮絮的说长道短。他是个中国通,也就像所有的中国通一样,到了中国地方,就不大通了。
我陪他去吃了顿海鲜,送他回旅馆。他旅馆房间乱极了,到处都是书本、图片,打字机打好的稿子,我帮他整理了一会儿。
他叫我把广告公司的工作辞掉,跟他去做助教,一方面可以跟他合出一本书。这是很诱惑的,从庸俗到清高,谁不想?我说我答应考虑。
回家途中,我一直在想,那个女孩子叫什么名字呢?她的人,就像一块璞玉,与普通的小姐不一样。此刻一般女孩子都太矜持了。
一个男同学愤然说:「什么意思吗!走了一年整,天天又接又送,又吃饭又看电影,完了连手还没摸过一摸,还是去找鬼妹算了,现实有现实的好处,下午看了电影,晚上马上见功。」他实在是烦了。
我不是怕这种烦,我也没有要立刻见功,只是我很害怕被女孩子吊我胃口。干吗?大家真诚相待,才可以做朋友,吊来吊去,心也吊冷了,我不干。
所以到今天还是没有女朋友,怪寂寞的。
第二天我与我的教授一早就出发了。
她比我们还早。
教授跟我说:「咱们那些学生,有她一半这么用功,我们做梦也就笑出来了。」
我趋上前去,「喂,假洋鬼子!」
她气得不得了,马上跳起来,「你再说一次!」
「大清早的,别生气,别生气,」我向她道歉,「你把名字告诉我,我就可以叫你了。」
「不说!」
「不说我怎么教你?」我问她。
「你真打算教我?算了,我没那么好命嗳,我什么也没学会,已经气死了——谁做你的女朋友,真是前辈子作了孽!」她白我一眼。
「所以我没有女朋友。」我说:「啊,你在看唐寅的扇面呀,来,我告诉你他的故事。」
我把唐祝文周的故事说了一次。那唐伯虎点秋香的故事是三岁孩儿都晓得的,偏偏这可怜的家伙一点也不懂,听得津津有味,侧着头。我从来不知道我会讲故事,但是看她那样子,似乎我是讲得还不错的。
末了她又羡慕地问:「你怎么知道的?」
「看回来的。」我笑,「十三岁的时候,放暑假,就一直看这种书。你十三岁的时候,看什么?」
她惭愧的说:「法文版的小王子。」
「嗳,那是一本好书,非常好的书。我也喜欢,我是前年才看的。」
「真的吗?」她笑问:「前年才看?」
「你叫什么名字?」
「你不对我大呼小叫的,我就告诉你。」
「我请你到小巷子去吃水果好不好?」我问:「那够好了吧?有菠萝、西瓜、芭拉、香蕉、文丹,你说什么有什么,我不带你去,你绝对找不到。」
「真的?」她好天真。
「当然真的,而且你可以放心,我不是骗子。」
「好吧,我叫江文秀。」她说了。
「噢唷,还有中文名字。」
她说:「你讲好不笑我的。」
「好好好。我呢?你要不要知道我的名字?」我问。
「你不是叫『喂』吗?」她说:「喂就可以了。」
「你还要耽到几时走啊,我的教授在那边,起码下午才离开,咱们去了一圈回来,刚刚好。」
「我想看瓷器。」她说。
「太复杂了,」我皱皱眉头,「光是那几个御窑,就搞得人头痛,你看,成千成万的,只只花妙不同,看到头发白了也没看完,咱们吃水果去。」
「依你说,那是不必看了?」她失望的问。
「不必了,」我干脆的说:「庄子说的,不必追求学问。」
她耸耸肩,「庄子是谁?」好家伙!
「他是一只蝴蝶,我们不必理他,我们去吃水果——嗳,你到底去不去?」
「去呀,」她白我一眼,「你别这么凶好不好?」
我笑了,与她走出博物馆,我们叫了一部车子,往市区去了,也没跟我那教授说一声,也不打算再回去了。
我是老马识途,找了一个水果档,好好的坐了下来,叫了一桌子的水果给她吃,她开心极了,吃得像个贪心的孩子,唏哩呼噜的一扫而空。
然后她瞪着眼睛看我,忽然嫣然一笑,她说:「给你欺侮一下,还是值得的。」
我只好又笑了,「我怎么舍得欺侮你。」我说。
「算了!」她扁扁嘴。
我把手帕递过去,她鼻尖上都是一颗一颗的汗。她也老实不客气,拿了手帕大擦一顿,然后说要把手帕拿回去洗,我抢了回来,说不用。
她问我:「为什么庄子是一只蝴蝶?」
这人,还念念不忘这故事。
我胡诌,「因为孔子做了圣人,所以他气,只好做蝴蝶去了。」
她没听明白,她说:「我回家查。」
我觉得她是十分可爱的,如果有空,我可以一直说故事给她听,一直说下去,说下去,说到两个人都老了为止。我看她一眼,这倒也是乐趣。我从来没有这么想过,现在大概是看上她了。
「喂!」她叫我,「你要不要到我家去看看我的画室?」
「不好吧,」我说:「我很怕见伯父伯母的。」
「他们不在家,喂!怎么了?世界变啦?女的请你,你还推来推去的。」她说。
「好,去。」
「要不要把司机叫出来?」她试探的说。
我似笑非笑的看着她,「你别这么奴役人家好不好?」
「那么我们自己搭车去。」她说:「你要发狠,你去发好了,别对我发。」
我只好笑笑,又出去叫车,也不好意思跟她挤公路车了。她还是千金小姐呢。
车子驶向山上,一路上都是精致的小洋房,最后她叫车子停在一间白色的屋子前。
我们下了车,她抢着付了车钱,我并不跟她争。
在阳光下,她家的花园开得非常灿烂,我问她:「画室,你要画室干什么?」
她被我气得翻倒,怒道:「只准你们有画室,我难道不用画则?狗眼看人低!」
「嗳,行了,学会了一句中国成语。」我笑。
「你到底看不看?一直吵架,不看就走算了。」
「我没有吵呀,」我说:「你脾气太坏了,我是孤陋寡闻,你教我,我就知道了,你一直骂我,我怎么学得了?」
「我骂你了吗?」
「骂了。」
「对不起。」
「没关系。晒死了,快上楼去吧。」
她的画室在三褛,屋顶是斜的,画室的面积大得不得了,一张可以调整斜度的大桌子。上面放满了各式各样的呎,计算器,一旁是两座打字机,一架电动,另外一架手提,一只竹箩里放满了一卷一卷的纸。
她招呼我坐。
我说:「太漂亮了。」
「所以你心里一定在想,这样的人用这样的房间,真是暴殄天物,是不是?」她瞄我一眼。
我只是笑,她对我有成见了,我无法于一时间分辩。
全间房间是白的,墙壁上悬着几幅版画。
我问:「好象是米罗的?」
「是。很便宜,那铅笔签名倒是真的。版画只需要上几个色,压一压花纹,说不定是他徒子徒孙做的,每张五百港币,巴黎随便哪一家画商都代理。那框子倒真不便宜,比画还贵。」
米罗的彩色.配白房间是很漂亮的。
另一边放着网球拍子,还有一双球鞋。
看样子她除了不懂中国文化之外,什么都懂。
也只有她一个人,不懂的东西,追求得这么厉害,多少女人,白痴似的跟着丈夫进,跟着丈夫出,在养孩子的空档里,搓搓麻将,碰出一副满糊是丰功伟绩了。这种女人,达可耻程度。她们却还来得个得意,走出来都是精神十足,挺胸凸肚的。
想到各式各样的奇怪女人,再看她,我的脸色就放柔和了。
我问:「你是不准备回去了﹖」
她拾起一个网球拋了拋,说:「是。留下了。这里很好,有南欧风味,可是比南欧干净、太平,人也比那里的斯文。我住过三个月意大利,臭死热死,随街有人抢皮包的。加起来开心的时候不到几个小时,那是走博物馆的时候。好好的白裙子穿出来,回去就给那些男人摸得黑黑的,我不介意摸,至少也该把手洗一洗。」
我笑得弯了腰。
「意大利女人凶,意大利男人还要凶,在街上喝喝咖啡就打起来了,那男的抓住女的头发就打耳光,那女的又吐口水又责骂,真正是落后地区。」
「别这样,」我说:「我去的时候就没看到。」
她说:「那你运气好。美国也不行,弄弄就不像了,个个人鞋脱袜脱的,巴不得回复到原始时代去,叫我到纽约,我就汗毛站班,我不要捱这种风险,弄得不好,就被奸杀在地下铁车站里。」
我说:「所以还是回中国人的地方来了。」
「难道你不想回来?英国又有什么好?一年少见几天太阳,那里的人也就阴阴沉沉的,跟天气一模一样。」
「都叫你给骂死了!」我说。
「是事实呀。香港也不好,不中不西的,结果中的没学好,西的也没学好,我唯一的希望是将来学好了中文,除了工作上的必要,不用说英文法文。」
「志气蛮大的。」我微笑,「年纪轻的人真是轰轰烈烈,爱恶分明的。」
「你算老啦?」她笑问。
我点点头,「现在是温吞水,非常的满足现实,做人,反正是那么一回事,什么地方好就躲在什么地方,每个地方都不好?就想法子迁就一下,反正匆匆几十年,转眼就过去了。」
她白我一眼,「我不是那种人。」
「我小时候比你还要厉害。」
她眼睛看看天花板,一副不开胃的样子,我也笑了。干吗要回去呢?在自己家里,对着一个可爱的人,有什么不好呢?每天说一个故事给她听,又有什么不好?一本封神榜,就足够可以说一年。
辞掉那份工作吧,辞掉它吧。把房子退掉,把东西收拾一下,就可以回来了。回来了可以天天吃水果,可以做些自己喜欢的事,多年来紧张的生活把我折磨得不象话了,我现在的理想只剩下那么一点点。
她蹲下来看我,「嗳,你不高兴啦?我得罪你啦。」
我拍拍她的头,「没有。」我温和的说:「我怎么会生你的气?」
「爸爸说我说话老得罪人,得罪别人无所谓,得罪你我可惨了。」她笑着说。
「你有什么惨?」我急问。
「谁说故事给我听?」她索性坐在地上了。
「像你这么好看的女孩子,还愁这个?」我问。
「我没说我愁呀,有人要来说给我听,我还不要听呢,我喜欢听你说的,你讲得够生动。」
我看着她。「你回来多久了?」
「好几个月了。」她说:「常常去博物馆。」
我点点头。「习惯﹖」
「我是有心要使自己习惯的。我不愿意再赖在外国,又不是什么可以引以为荣的事,只有咱们中国人,流行移民——你几时听过英国人美国人那么大批甘心情愿的去流落在外国?」她愤愤的说。
「是什么叫你回来的?」我问。
她说:「是我大学里的同学!读到毕业班那年,来了一个插班生,也是中国人,是个男的,长着一张大黑脸,矮个子,大厚嘴巴,小眼睛,常常盯着我,色迷迷的,真该死。我是给他面子,看他也是同胞,虽然拒他千里之外却还客气。一天在宿舍,那班美国学生就学他那模样儿,大家都笑,我还不介意呢,谁晓得其中一个说溜了嘴,就讲:『真丑,那些中国人,一个个英文也说不好,就往外国跑!』我脸色就变了,那同学又跟我道歉,说:『对不起,你不在内。』越描越黑,想想真没意思,像那个大黑脸,要丢脸,就在家丢好了,干吗还跑得那么远?要出色,也回家来出色,又为什么留在外国?顿时跟姑妈说了,转头就走。」
我默默的听着。
她说下去:「我不懂做人道理的,想到哪里是那里,你听着,一定心里暗笑?」她抬起头来,「你别理我,我是有自卑感的,身为中国人,一句中文都不会说。」
「你姑妈没教你?」我问。
「她嫁的是洋人。」她说。
「慢慢学好了。」我这一次是真的鼓励她。
我还想我自己呢,真该回来了,她都回来了,我还不走待几时?父母亲都常常叫我回家的,可是我就是懒,懒得两边跑,就住在英国这么些年。
我叹口气。
「算了,不说这些,叫你头痛。」她笑,「打不打网球?改天来这里打网球。」她靠在窗口。
我走过去窗口一看,只见后园子里有一个老大的网球场。还有游泳池。她家里可真不含糊。
我看她一眼,她也不含糊,这假洋鬼子对国家民族还真有责任感。我有点不好意思。
「我要告辞了。」我说。
「怎么?」她有点失望,「这么快?我们几时再见?」
我微笑,「明天,明天我再来。」
「真的?吃水果?」她天真的笑,「是不是?」
「不,去吃面。」我说:「那面才好吃呢,一小碗一小碗的——你吃了就知道。」
「嗳,你不要赖,一定要来。」她说。
我说:「一定来。」
「你叫什么名字?」
「叫『喂』。」我说:「明天见。」
「我让司机送你,叫不到车子。」她说。
「好,送我到博物馆。」
「还去﹖」她惊奇。
「我那教授还在等呢。」我笑说。
她笑了。送我下楼,替我叫了司机,把她家的大车子驶了出来。
到了博物馆。我找到了教授,他老还看得聚精会神的。
我拍拍他肩膀,他抬头一笑,根本不晓得我走了半天。
他老远还赶了来,咱们却留在外边。那里有宝还不知道!
我照例跟他去吃饭,跟他聊天,然后到正题上了。
「……我想不回去了,明天写封辞职信,」我说:「回去收拾收拾,回家来了。」
他没有什么惊异,「找到女孩子了?是的,年纪也差不多了,是该结婚了。」
「是的,她是一个不错的女孩子。」我微笑,可是原因不只那么一点点吧?
「你放心好了,大不列颠王国没有你,没有什么关系,」教授笑,「回家是好的。」
可不是?本来就是。
我在路上踢着石子。一对新皮鞋也顾不得了。
我笑着。
明天我会去找她的,或者会得把庄子的蝴蝶梦好好的告诉她。或者会把名字说给她听。
我是决定留下来了。
一张照片
一个炎热的下午。
我刚刚拖干净浴室的地板,透一口气,倒了杯冰水喝,看着钟,预备去接小明回来。小明上幼稚园,迟了去接他,他就哭。
我坐在椅子上,看着露台的竹帘幌动,一阵好风。
我们住在这里已经有三年了。家明是公务员,在政府机关做事。好处是有的,像这层配给房子,如果在外头租,还不知道是什么价钱呢,但是生活太稳定了,家明不但有点壮志消沉,而且也懒了下来,不到一、两年间,腰间就长了一圈肉,最近连肚子都凸出来了。
我笑他财未发,身体先发。
先一阵子女佣人又要求加薪水,我想一想,就咬牙把她辞掉了。一个月一千多块钱,连洗衣机洗碗机都买了给她,小明出生那年开始做的,好几年的宾主,说走就走,一点情义都没有,也只好随她去。
现在凡事自己做,倒也无所谓,空的时候还可以去喝一顿下午茶,太忙了就把小明往外婆或是祖母家里塞,反正她们都疼他。
一天又一天的就此过了,没有小明,我再也不想到日子过得这么快。小明长得飞快,一下子裤子又要换松的,皮鞋不够大了。没有他,我还以为时光是停留不动的。日子乏味得很,天天是一模一样的工作。我奇怪的想:这就是做人吧?想到当初中学毕了业还巴巴的读了三年大学,如今也不过是刷地板。家明是大学里的同学,虽然说大学间接也是婚姻介绍所,到底别的地方也找得到丈夫,做女明星就很好,捞得风调雨顺,最后总还可以嫁得个金龟婿。何必去读大学!女人可走的路多得很。
我不大想得明白。
我叹了一口气,腰实在有点酸,不想去接小明了。我打了电话给母亲。
「妈妈,麻烦你去接小明一次。」
「小明有两个礼拜没来了,你爸想他想得紧,我把他接了来,索性吃了晚饭,才把他送回来好不好?」
「有什么不好的?如果他听话,就玩久一点,你们吃不消,就把他轰走。」
「你不出去?」
「不出去了。」
「腰酸好一点没有?」
「人到中年百事哀,妈妈,别提了。」我说。
「啊,你算是中年,我们岂非成了老不死?」妈妈笑。
「妈妈,我三十岁了。」
「人生刚开始呢,好好的捱吧。」她还是笑。
「再见。」我说。
母亲也挂上了电话。
我坐在客厅里,动也不想动。
当年我可没想到日子会演变成这样:带儿子,理家务,伺候丈夫。我的天,我年轻的时候——我年轻的时候,可也很多姿多彩,男孩子的约会,吃喝玩乐,回了家就专听电话,功课不行了,自有男同学抢着帮忙。
那几乎是十年前的事了。
我微笑,现在这样,也是应该的。一个女人,结婚生子之后,也该完了,我还冀望些什么?如果以这种日于终老,在别人眼中,也就是一个幸福的女人。
我少了什么?
我生活中还少了什么?
家明下班回家,就坐在沙发上看报纸,看完报纸吃饭,吃完饭看电视,看完电视与儿子玩一阵子,就该睡觉了。他很习惯家庭生活,很少抱怨,很少发脾气,在别人的眼睛里,他也就是一个很好的丈夫。
他是一个不错的人,不消说,我们的婚姻维持了这么久,他没有夜归过一次。发了薪水,扣了一份零用,便整整齐齐的交在我手中。他弟妹多,但都是争气的孩子,我与他们有说有笑,相处得极好。
但总少了一点点。
照说我应该满足了。
当年那么多的男朋友,最可靠最端正的也是他。
这个下午真热啊。
家明好虽好,却永远只像一盘温吞水,没有脾气,没有刺激,跟他在一起久了,我也变了温吞水,很糟是「不坏」,厌憎是「无所谓」,唉。
我常常想,如果我没有嫁他,以后的日子是怎么样的?说不定我找了一份工作,维持着自己的生活,租一层公寓,独自住着,约会着许多男朋友,过着风流放荡浪漫的生活。应该也很好。可惜在一般人眼光之中,良家妇女不是这样的。
我走到浴室去,洗了一个脸,恐怕也得洗一个澡,正用冷水泼着脸,就听见门铃响。
我放下毛巾——是什么人?
我去开门。
门外站着个年轻人。一头的卷发,瘦长个子,肩膀很宽,一张脸晒得红红的,穿件芝士布的衬衫,被汗浸湿了,都贴在胸膛上,那种青春、朝气,扑人而来。他有点喘气,漂亮的眼睛看着我,带点犹疑。
我也好奇的看着他,他一定是找错门了。
「找谁?」我先问他。
我们这里门户非要小心不可。
「我想向你打听一个人。」他说:「你是王太太是不是?」
「是,请进。」我说。
他进来,向我笑了一笑,坐下来,脚上穿著一双球鞋,没有袜子,深蓝色的粗布裤已经洗得发白了,但在他身上,还是显得那么自然,调和,比起家明硬绷绷考究的西装,巴利皮鞋,不晓得好看多少!
我失笑了。
多幺不公平!家明已经三十二了,这个男孩子最多不过二十岁左右,如果家明拿我去比十六七岁的女孩子,我的脸也就很黄。
我倒了一杯果汁给这个男孩子,他道了谢,一饮而尽。
「真热。」他说。
「是的。」
「我姓孙,叫孙家明。」他报上了姓名。
此家明不同彼家明,我笑说:「我丈夫也叫家明。」
他说:「啊?真巧,不过这是一个普通的名字。」
「普通是普通了一点,不过却是个好名字——孙先生,请问有何贵干?」
他为难的低下了头,想了一想,然后从裤袋里摸出一只皮夹子,掏出了一张纸片,郑重地递给我。
他说:「请问王太太,你有没有见过这个人?」
我接过了那张纸,却是一张照片,我看了一眼,诧异的问:「咦,这张照片,你是从什么地得来的?」
他兴奋的问:「你见过?」
「自然。」
「她是谁?我找她很久了!」男孩子的声音是快乐的,「你知道她在哪里﹖」
我细细的看着他,「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找她?」
他坦白的说:「我喜欢她。」
「你见过她吗?」我问。
「没见。」
「既然没有见过这个人,你怎么可以说喜欢她?」
「呀,王太太,这说来就长篇了,我不介意再重复一次,但是希望你有耐心听。」他看着我。
「请说。」我倒想听听他的故事。
这么热的一个下午,除了午睡,还有什么比听故事更好?
「请先把照片还给我。」他说。
我把照片放在茶几上,他取了过去,拿在手中,细细的看着,当珍品似的。我真是惊奇莫名,看样子这张照片他很宝贵的呢。怎么一回事﹖
他开始说:「我第一次看见这张照片,是在加州,美国加州柏萨典娜,一个朋友家中,朋友姓陶,你认识吗﹖」
我摇摇头,我不认得姓陶的人,在美国我们以前只有一家亲戚,是我嫂子的弟弟两夫妻,姓李的。这张照片怎么会到姓陶的人家去了?
「没关系,反正这是两年前的事,我当时在加州理工学院念原子物理。」
哦,还是原子物理学家,真看不出来。
「偶然去陶家作客,没事做,大家便翻照相簿子,我看到了这一张照片。照片里的女孩子神采是那么好,马上吸引了我,我便问陶家她是谁,陶家说不认得,这照片是无意中得来的,夹在一大堆其它的照片当中,他们见照得很好,就顺手夹在照片簿里,没丢掉。」
他歉意的笑,仿佛是怕我没听清楚。
他的长腿伸在玻璃茶几下,握着双手,左手腕戴一只极薄的白金表,右手腕一条银链子。他隔一些时候便伸手去拨他那一头卷发,这个男孩子,风采是不可多得的。
他说:「我一直追问他们,他们说照片是夹在姓李朋友的信里来的,他们大概认得她。」他叹一口气,「不过姓李的博士住波士顿,在东部呢。」
这就是了,相信是李博士寄自己的照片给朋友,一不小心,把没相干的照片也夹进去寄出了。
「我打听有什么同学在哈佛读书,可以请他去问,皇天不负有心人,」他笑了一笑,雪白的牙齿——「倒有一位同学的哥哥,他是哈佛研究院的,过来西部渡假,被我抓住了。」
我忍不住,「他未必认得李博士。」
「是呀,但是哈佛有多少中国人呢?想必有一线希望。」
「说下去。」
「同学的哥哥看了照片,说见过这个女孩子!他说有好几年了,她是李博士的亲戚,从英国去看他们,拍了好些照片,也一起吃过饭,那个女孩子很能说会道,相当傲气。有人要替她介绍男朋友,她就笑说:『我是要嫁原子物理博士的。』你想想,王太太,我不是原子物理学生吗?」他天真的说:「这些年来,我一直没有女朋友,一直在找像她那种活泼可爱的女孩子,没想到她也在等我这么一个人,这么凑巧。」
我不作声。
他说下去,「于是我问起李博士,既然是他的亲戚,他该知道她的地址。」
我抬起了眼,「李博士搬走了,他回了香港。」
「咦,你怎么知道的?」他惊异的问。
我淡淡的答:「那是一定的,毕了业还留在外国作什么?」
「是,」他低下头,「我没找到李博士。但是我要了这张照片。我只知道她在英国念书,」他笑了一笑,「英国说大不大,但到哪儿去找这个中国女孩子?我很头痛,我只晓得如果迟了,可能会失去机会。」
「也许……只是照片拍得好,也许她真人不过尔尔,你怎么可以凭一张照片而——」我说。
「我有信心。」他的语气的确充满了信心。
我不以为然,「科学家总是一样的!」
「王太太,你不喜欢科学家?」他问我。
我笑了,我看着露台上太阳下的美人蕉,真绿得惊心动魄。不喜欢科学家?十年前,我多么想嫁一个原子物理学家!只是没有机会认得而已。
「线索完全中断了,所以我只好暂时放弃,不过我还是托着陶家,有什么消息,就告诉我。」
「陶家没有什么可说的,是不是?」
「没有。可是当年冬天,我又遇到一件意想不到的事,哈哈!」他很得意,「我在一个美国同学的照片部子一里看到了她!」
「不会吧?」
「怎么不会?那同学的照片是她哥哥寄来的,他弟弟与我找的人是同学!」
「那同学叫什么﹖」我也好奇起来。
「英国美国距离不远是不是?那同学的哥哥叫哈里,哈里麦嚣,我要找的女孩子是他们班上唯一的中国人,那还不简单,我一眼便认了出来,没想到得来全不费功夫,倒在外国人身上得到了她的消息。」
我说:「她叫什么名字?」
「照片背后写着,叫段绢绢。」
「啊。」
「那是一张毕业纪念照,廿多三十个人一起拍的,然后每个人都在照片后签名,奇怪啊,她签的却是中国字,我一眼便看到了这三个字。」他重复一次:「段绢绢。」
我低下了头。
「多么好听的名字,」他向往的说:「我牢牢的记着,又打听了很多事,我知道她念的是化学工程,成绩很好,人很活泼,只是不大参加课余活动,毕了业大概是回了家。就只有这么多,我还想多问,那个美国女同学把我轰了出来,」他扮一个鬼脸,「不瞒你,王太太,那个时候我正与她泡,我老逼她说另外一个女人的事,她当然沉不住气。」
我说:「既然与你同学的哥哥同班,年纪就不小了。」
「不会,他们兄妹年纪才差一点点。」
「也许那个女孩子迟入学。」
「照片看上去差不多年纪。」
我笑,「中国女人都生得嫩。」
「中国女人也一样有鸡皮鹤发的。」
「后来呢?」
「后来我得念硕士,一直走不开,就算走得开,到了英国,人海茫茫,又做什么?」
我点点头。
「但是我决心找她之后,就不再鬼混了,越混越没有意思,总好象对她不起似的。」
「这话从哪里说起,你还见过她的照片,她却连世界上有你这个人都不知道。」我说:「对不起什么?」
「是的,照说是这样,但是我也许是做实验做胡涂了。我把这张小照拿去放大,放得二呎X三呎大,就贴在墙壁上,人家问我:这是你女朋友﹖我也不否认。」
「又后来呢?」
「后来,大学里的中国同学都拿我当笑柄,谁都知道我有一个照片情人。」他稚气的笑着,脸就红了。
「你毕了业没有?」我问。
「没有,恐怕还要三年才拿博士。」
「你几岁了﹖——别介意。」
「廿二岁。」
「啊。」我点点头。
他低头看看自己的手,「不算小了,今年回来渡假,我又找上了陶家,他们也搬回来了,陶家见我还没有忘记,就把李博士香港地址给我,我去找过李博士了,把照片给他看,他就叫我来这里找王太太。」
「李博士叫你来的?」
「是。」
「他还说什么没有?」
「没有,他看着照片,认了半晌,才叫我来找你。」
「你有没有把刚才的故事说给他听?」
「说啦,都说啦!」他爽气的答。
「你不怕别人笑?」我问。
「不怕。这世界的聪明人太多了,多一两个我这种笨人,点缀一下,有什么不好?」
我也只好笑了。
「于是我问李博士,她叫段绢绢,是不是?李博士说是。我问:是不是在英国念书?他也说是。所以这事错不了。你想想,王太太,这也算是缘份吧?我在两个陌生人的地方看到了她的照片。」
「照片而已。」我说:「依你想象,她是一个怎么样的人?」
「她?我不是说过了?很活泼很可爱很漂亮,大概也很调皮,你看她的眼睛就知道了。能够念化学工程,当然聪明伶俐,普通知识丰富。她身上的那件毛衣很别致,由此可知她很会穿衣服,头发是直的,可见她不是做作的女孩子,不会打扮得千奇百怪,依此类推,我还可以想到其它很多的事情——反正我是一定要找到她的。李博士不肯多说,他叫我来找你,由此可知你一定跟她很熟,王太太,你倒说说看,她是不是那样的一个人?」
「是的。你倒猜得不错,虽然把她过份夸奖了一点,她以前倒是那样子的。」
「以前?什么意思?」他问。
「她结婚了。」
「已经结了婚?」他吃惊的站起来,低着头,那神情之失望,是难以形容的。
我看着他,我说:「你真荒谬,怎么可以凭一张照片——」
他又打断了我的话,「王太太,她嫁的可是原子物理学家?」他问。
我摇摇头,「没有,不过是一个文学生,很普通的。」
「可是她不是要嫁一个——」
这次是我打断他了,「人是会变的。」
「我不明白。这么说来,王太太,你是认识她的?」
「是。」
「我有没有必要再见她?」
「没有必要了。」
他抬起头来,有点茫然,「我找了这么久,问了这么多的人,亲自来到,结果她已经结婚了。」
「没有结婚也不行,」我温和的说:「她比你大很多,那张照片,是多年之前拍的,我知道,相信我。」
「不会的,照片明明是几年前拍的。」
「不止了,几乎有十年了。」
「然而我同学处的照片——」
「她入学迟,廿二岁才进的大学,廿五岁毕业,没多久就结了婚,至今也五年了。」
「我只觉得是三两年前的事。」
「时间就是这么不知不觉溜走的。家明,」我叫他的名字,平静地说:「回去吧。」
「既然时间上犯了这么多错误,为什么又这么巧,叫我看到她的照片?」他还是不明白,「我看到这张照片不过是两三年前的事,怎么你却说照片已经十年了?」
「的确是十年前的照片。」我说。
他颓然的靠在露台栏杆上。
「你见到她,代我说一声……」
「说什么?」我问。
「真是,说什么呢?这两年多来,我一直在排练,见到了她,该说些一什么话,现在千言万语,一句也想不起来了。」
他垂着头,长长的卷发垂在额角上,秀气如女孩子。这么漂亮的男孩子,何愁没有伴?是段绢绢的损失罢了。我有点心软,伸手想去摸一摸他的头发,终于把手缩了回来。我已经老了。
我说:「我给你去倒一杯果汁。」
我走进厨房,再出来,他已经不在客厅里了。
「家明?」我叫,「家明?」
他走了。
没有说再会就走了。
我拿着两杯果汁,呆呆的站在客厅中央。
我看到玻璃茶几上的那张照片。他收藏了近三年的照片,他没有带走,他不再要它了。
他要找的人没有找到,他来迟了十年。
我把果汁放在茶几上,呆呆的拿起了照片。
我听见锁匙开门声,家明,我的丈夫,回来了。
他抹着汗,他说:「真热。」
见到果汁,他也不问拿过来就喝。
「这是什么?」他拿过照片。
「没什么,一张十年前的照片。」我说。
「给我瞧瞧——咦,倒是很漂亮,绢绢,你十年前真是这样子的?」他笑。
「当然是,谁一养下来就是黄脸婆?」我白他一眼。
「难怪当时追求你的人那么多。」他还是笑嘻嘻的,「我不知道交了什么好运道呢!」
我不响。
隔了一会我说:「如果当年你娶我是为了相貌体态,那么如今你好娶小老婆去了,我早变了。」
「你变了,但是我也变了。」他感喟的说:「当年我也是个网球健将,现在怕连球拍都拿不起来。」
我苦笑。
「你没煮饭?」他问:「小明呢?」
「没有。」我答:「小明在妈妈那里。」
「赶快叫妈妈帮忙找个佣人吧,你一个人两只手,怎么忙得过来?」家明说。
看,我早说过,他是个好丈夫。
于是他坐下来,拿起了报纸。
看了一会儿,他放下报纸,说:「今天我们出去吃饭。」
我不响。
我进浴室,开了莲蓬头,好好的淋了一个浴,足足洗刷了一刻钟。小明没有回来,看样子我们是可以出去吃一顿饭,多久没出去了?
浴罢我对着镜于,照看我自己。是变了。养了小明之后,胖了廿磅不止,脸上所有的轮廓都不见了,头发剪短了,而且熨了一个很普通的样子。
难怪他没有把我认出来,我不怪他。
我在心里叹口气。
这么快就老了。
十年前,我不正夸口,要嫁一个孙家明式的男孩子嘛?后来到处找着、玩着,终于累了,我选了王家明。孙家明来了,可惜晚了十年。如果今年我才二十岁,想想那种景况,又是不同的。
但时间总要过的。我有过我的一份,也没有什么可惜的了。刚才我差一点就想开口承认:我就是段绢绢。
我丈夫在门外叫:「绢绢,你好了没有?我肚子饿了。」
「来了。」我应。
我匆匆的穿著衣服。
他又叫:「电话!找你的。」
我套好衣服出去听电话,拿起听筒,对方便说:「绢绢?今天有没有一个男孩子来找你?」是李博士的声音。
「有。是你叫他来的吧?」
「这孩子倒是很痴心。你记得那张照片吗?是十年前拍的了,你到美国玩,来看我们,我替你拍的。不知怎么,落在他手里,怎么说都要见﹃段绢绢﹂,我没法子,只好叫他来找你——你怎么打发他的?」
「他没有把我认出来。」
「啊?奇怪。」
「他心目中的那个段绢绢又不是我,自然没把我认出来。」
「你别自谦了,当年那个段绢绢,不正活脱脱就是他形容的那个人嘛?再也没错的。当年你嫁家明,我们都有点惊奇,没想到你却立地成佛,果然成了贤妻良母。」
「说得我当年好象杀人放火似的!」
「绢绢,」他哈哈的笑着,「你自己细想去!可惜那个孩子生晚了,没见到你当年热闹的盛况,否则凭他的才貌,当可参加一份子,好戏更加好看。」
「当年如果见到他,我就嫁他了。」我坦白的说。
「是,我见到他,就吓一跳,」李说:「记得吗?那时候大家要跟你好好的介绍对象,你嘴里说的人,就是他那个样子:功课好,带点滑头,单爱你,风头要劲,都附上条件了,最奇的是,他刚好又是个原子物理……。」
我默默的笑着。
李说:「缘份就差那么一点点。」他感喟。
「什么一点点?差十年啦。」
「我不能再说了,再说你丈夫要揍我呢。」
「他?」我笑,「他是个烂好人,十年也不见他动一次气,要他为我生气,更是难上加难。」
「改天再说吧。」
「好。」
「再见。」他挂上电话。
我缓缓的放下听筒。
家明问:「可以走了吧?小明什么时候回来?」
我答:「吃完饭,我们顺便把他接回来,省得妈妈两头跑,他就是爱玩。」
家明笑,「跟我小时候一样。」
「家明,我小时候,可爱吗﹖」我忽然问。
「我认识你那年,你都二十五了,谁知道?」他说。
我笑了。
然而这个叫孙家明的男孩子却是知道的。只是他来迟了十年,整整十年。
我十年的那张照片,如今又回来了,搁在茶几上。
爱情是流行病
我有一个妈妈,妈妈四十八岁,有一个妹妹,妹妹十八岁。我叫宝宝,妹妹叫囡囡。因为跟妹妹差了那些岁数,所以平时没有什么话好说,妹妹有什么问题,从来不自动找我。在妹妹眼中,我恐怕已经是老太婆了。
这一天下班,才开了门,便听见妹妹发了疯似的,失声在那边叫:「不!不!我不听你的!你根本不了解我!我们之间一点交通也没有!」
我双眼看了看天花板,这小孩就是这样,说话不分轻重,一派新文艺,不让她看电影,是我们不了解她,不让她化妆,是我们之间有代沟,叫她努力读书,是我们俗气,要讨好她实在太难了。
我坐在沙发上,脱了皮鞋,只看见妈妈自她房里奔出来,一边嚷着:「宝宝!宝宝!你来了?不好了,事情不好了呀。」她一边说,眼泪一边滚了下来。
我说:「妈妈,你管她那么多?她爱穿露背装,让她穿好了,她要去舞会,让她去好了。」
「不,宝宝,这一次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妈妈说。什么事?我问。
「这次……囡囡要结婚了!」
我手中的鞋子掉在地上,「什么?」我问。
「结婚。」妈妈重复。
我呆住:「她结婚?」
「是的!她说不要念大学了,也不要念预科了,要我马上准她结婚!」
「对象是什么人?」我问:「你见过没有?」
「没有呀。」妈妈说:「我根本没听说过她有要好的男朋友,我只知道她普通的男朋友不少。」
囡囡这时候出来了,她披散着长发,身上一件薄料子的裙子团得稀烂,眼睛已经哭肿了,可是青春到底是青春,她看上去还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
她冷冷的说:「你们不必猜想了,他叫王健康,他是最好最好的男孩子,我爱他!他爱我!我们两个人不能分离,我们决定要结婚,社会对我们的压力,亲友的不同情,都不能算是一回事,我们要争取自由!」
我看她一眼,淡淡的说:「算了,囡囡,大热天,你何苦害妈妈担心,谁把压力给你们了?说话要好好的说,别太戏剧化,我的鸡皮疙瘩都爬上来了。」
给我一大盆冷水浇了下去,囡囡出不了声。
我说:「你给我好好的坐下,把话简简单单的说明白,既然要结婚,那是代表你成熟了,成熟的人要有组织能力。」
囡囡相当的怕我,可是她是横了心,她坐下来,掠了掠头发,真是漆黑的一头好头发,映得皮肤更是雪白雪白的,她开了口:「我要结婚了,姊姊,他叫王健康。」
「健康?」我失笑,「这倒是个好名字,如果人如其名,倒是一种福气。」
「姊姊,你的口气太轻佻了,我不想再说下去。」
「好好,算我不对,你说下去。」我说。
「说完了,我要结婚。」囡囡说。
我按着火气,我说:「囡囡,结婚不是那么简单的事。结婚是很复杂的。妈妈不打算招女婿,妈妈要嫁女儿。现在香港米多少钱一斤,像你这种大小姐,十指不沾阳春水,服侍你也够难的,你肩不能挑,手不能提,除非你这位王健康先生真的非常健康,否则你还是念完了大学才说。」
「你们都是一鼻孔出气的,」囡囡在喉咙底哼了一声,「一天到晚就是钱钱钱!跟你们说完话,我巴不得跳到浴缸里好好的洗刷一下,把那些沾回来的铜臭啦,俗气啦!通通洗掉。」
我不怒反笑,「好呀,囡囡,这个月的石油气费还没付呢,你这么爱洗澡,爱干净,把这笔费用给付了,不然就没有热水给你洗澡了。」
「你们这些人,简直不可理喻!」囡囡说,「我告诉你,姊姊,没有牺牲,就不会有爱情,我看你已经太老了,一点理想跟青春都没有了,才会这么对社会妥协,我可怜你,姊姊,我由衷的可怜你。」
囡囡回头,大力的关上了她的房门。 我坐在沙发上,把另外一只鞋子也脱掉了。
妈妈说:「你们这样子互相冷嘲热讽,说十天十夜也没有结果。」
我说:「真叫人灰心。囡囡也不算小了,十多廿年的姊妹关系,竟比不上一个平地冒起来的小伙子。这些女孩子个个发花痴似的,见到了男人,什么都不理了,最好私奔。本来也无所谓,现在是什么年头了,可是人要吃饭呀!结婚!现在租金、家私,把这些加在一起,不发一笔小财还应付不了,她就那么快想到结婚了,真恶心。」
「你不要与她一般见识,宝宝,她不懂事。」
我看了妈妈一眼,苦命的妈妈,十年前我也这样子的闹过一场,才平息了没多少年,囡囡又炸了开来。我骂囡囡等于骂我自己,我有什么好处?
我记得我十八岁那一年,刚要升大学,也是碰见了一个莫名其妙的男人,不到半年,也就嚷着要结婚,当时这男人非常鼓励我脱离家庭,说妈妈看不起他,如果我爱他,就该争取自由。一天到晚爱爱爱的,结果这个人除了嘴巴里一天到晚说爱之外,既没有本事,也没有职业。换句话说,我受了骗,逃回家来,这男人还不肯放松,好不容易把他打发掉,真是心灰意懒得不想做人。妈妈说:「年纪轻,不要紧,可以从头开始。」所以才发愤到了今天。
是的,我现在是过得很好,但是一朝被蛇咬,难免怕绳索,以后听见这一类型的男人又恨又怕。这一段事情囡囡不知道,囡囡那个时候还小呢,能瞒就瞒着她。
晚饭的时候囡囡没出来吃饭。
我对妈妈说:「叫一叫她吧?」
妈妈说:「叫她做什么?她不是爱牺牲吗?我们要训练训练她呀,我是她娘,她要牺牲,应该先牺牲给我!」妈妈笑了。
「妈妈,我们真对不起你,」我很歉意的说:「我们太不像话了,一个个都叫你担心,别人家的女儿,十七八岁早就精刮得很——怎么样利用男人,怎么样往上爬,只有你,生了姊妹两个,都像天才神童似的,爱情至上,似懂非懂,真是白痴性格,亏你还笑得出。」
妈妈说:「我也哭过呀,女儿是我自己生的,我有什么办法?」
「你见过那个王健康吗?」我问妈妈。
「没有。」妈妈说。
我说:「要不要见一见他?」
妈妈说:「可以,我去套一套囡囡,看看他是何方神圣。」
妈妈有了一次可怕经验,果然比较精明起来。
那天晚上,半夜我听见囡囡起来在厨房翻东西吃。
人总是要吃饭的,吃饭总得要钱。我真是个俗人,可不是,天天唠唠叨叨的念着钱,但是没钱怎么办?这种问题要问囡囡这种年轻女孩子,她们的胃强壮一点,她们的想法是不一样的。
我如今每过一年,就更加觉得钱的可爱,君子爱财,取之以德。我是女人,女人与小人都是难伺候的。但是凭劳力换回应得的酬劳,并没有什么可耻。人人躺在床上喊清高,整个社会就给清高垮了。
有钱有什么不好?有了钱可以到伦敦海德公园去骑马,可以大吃大喝,可以与朋友开开心心、公公道道的在一起;有了钱可以使生活舒服,使家庭美满。我没说不要爱情,真的爱情是可遇不可求的,像囡囡这样瞎七搭八举起手来喊喊口号,就算爱情了?
十年前我是被利用的,但要怪也怪自己胡涂。十八岁也不算小了,怎么还会这么笨,所以我并不十分怪对方,奇就是奇在他运气够好,坏就是坏在我够倒霉。
我叹了一日气,谁是谁非,很难说,像现在,我当然说我是为了囡囡好,但囡囡巴不得要杀了我这个姊姊呢。
第二天妈妈跟我说:「那个王健康呀,是在某某广告公司做事情的,真要命,广告公司有什么用?」
「行行出状元,」我笑,「可惜壮元爷只有一个,往哪儿找去?我找机会看看这位健康先生。」
「你要当心,如果他不对劲,你就赶快回来,别多花口舌。」妈妈说。
我自然懂得。囡囡被妈妈哄着上学校去了。我在那天下午提早半小时下班,便到那家广告公司去找王健康,我并没有预约他,想他不过是个小职员,不见得会不在公司里。到了那里,经过通报,他果然在。
这种广告公司是洋人开的,外头一间大房间,密密麻麻的坐满了人,王健康坐在其中一只写字台上,听见有人找他,站了起来。
我迎上去,把手伸出来,「王先生吗?」
「是,」他答,「哪一位?」他好奇的看着我。
我打量他。他是一个扎扎壮壮的年轻人,很短的头发,大大亮亮的眼睛,有一种稚气的倔强,鼻子笔挺,精神奕奕,一副大好青年的样子,比囡囡约摸大三、四岁,我对他颇有好感,顿时放下了一半心。
我温和的答:「我是囡囡的姊姊。」
「你——」他奇怪透了,「你便是囡囡的姊姊?」
「是呀。」
「你叫宝宝?」
「是呀?」
他率直的说:「囡囡说她的姐姐像老妖精,专门跟她作对,我看你……你不老嘛,也很漂亮嘛,跟她长得还很像。他拉开了身边的椅子,「请坐。」
我一边坐下,一边问:「是吗,她真的那么说?」
这王健康马上知道说错了话,脸就涨红了。
我跟他聊了起来,知道他大学才毕业的,系主任把他介绍到广告公司来工作,家里父母双全,只有一个哥哥。他很有趣,很诚恳,我们很谈得来。他比起我十年前碰到的那一位,是强得多了,简直不能作比较。那一位除了蒙着眼抽烟喝啤酒闹事,什么也不理,叫他办公?不如叫他去死。不自由毋宁死呀,办公有什么自由!
我跟王健康谈得很投机,于是乘机说:「听囡囡说你们要结婚?」
他的脸又红起来,都还是大孩子哪。
他说:「当然最终目的是结婚,不然何必耽搁她的青春。」
我试探的说:「但是听囡囡讲,你们打算马上结婚?」
「没有呀!」他说:「马上?怎么可能,昨天我才跟囡囡说,叫她念完了大学再说呢。」
「够了够了,」我想我已经很了解了,「王先生,你有空来我们家便饭吧,随时欢迎,别一直在外边吃,外边的菜又贵又腻,我们家还有一个更老的妖精——妈妈相信是欢迎你的。」
王建康说:「大姊,你可别介意,你别介意,我一定来,一定来。」他一直把我送到公司门口。
我回了家,对妈妈说明了事实。
妈妈说:「真奇怪,一点也不像囡囡的梦里情人嘛。」
「可不是,」我笑,「人家是个顶好的青年,又俗气又妥协,天天努力的上班,三年内不打算与囡囡结婚。这一下子囡囡可要失望了,她是非要碰到个吃喝嫖赌的男人不可,否则是不够刺激的。」
「你也别取笑她,这么一来,我也放心了。」妈妈说。
囡囡回来又大跳大叫的说我们不给她自由。
我说:「你是不是要出去喝茶?你去好了,我们也乐得图个安静,省得听你在家鬼叫。」
囡囡几乎不相信她的耳朵,「你说什么?」
「你姐姐说,」妈妈代我回答:「你爱出去,就出去好了,是不是找那王健康去?省得你在家吵。」
囡囡一呆,回房去想了半天想不通,换好了衣服,出来问我,「姐姐你怎么忽然大方起来了?」
「我一向就很大方。」我说。
「你怎么会放我出去?」她问。
「笑话,我几时用锁链困住你了?」我笑。
她去了。
妈妈跟我说:「但愿那小子是个好人。」
「错不了,的确是不错的。」我说:「穷是穷一点,可是志气也有的。我还约了他上我们家来,你自己看。」
囡囡才去了一个钟头,回来她什么都明白了,大哭大闹,像个疯子似的。
她说:「人家有一个妈妈已经够痛苦,我还多一个心理变态的姊姊,你们是存心要把我毁掉才算数。为什么要偷偷的见我的男朋友?你真不要脸,」囡囡指着我说:「你准是想引诱他!」
妈妈又气又好笑,「你胡说些什么?」她喝道。
囡囡说:「我马上结婚,脱离你们的魔爪!」 我与妈妈面面相觑,我看了看双手,觉得它们无论如何不像「魔爪」。
我索性说:「结婚也好,女孩子总是要结婚的,我一个人做老姑婆,心理变态已经够了,不能连累你。可以,只要那王健康肯娶你,我与妈妈贴一点也无所谓。」
囡囡呆住了,「你们说了话要算数。」 我说:「当然算数。不过将来我们两个老妖精先死,你可别后悔,你如果爱王健康,相信他,就该听他的话,把大学念完,那么你也可以有本事助他一臂之力,家庭环境也稳固一点,你不能光耽在家里吃,害他呀!」
我这话说得再心平气和没有了。
但囡囡狠狠的说:「我不要你再管我的事!」
「你再这么野蛮,」我说:「人家王家也不能要你,人家也有父母亲的!」
「我们可以搬出去住!」她叫:「不要你理。」
我冷笑,「好,没过门就把人家儿子教坏了!」
囡囡说:「我警告你,我不准你再提到王健康。他与你没有关系,你少管闲事!」
我对妈妈说:「这个失心疯,不知是几时下的决心,非要堕落不可,她自己学了坏还不够,还要害人家儿子,妈,你少替她担心。」
妈妈求我们,「你们随便一个停嘴好不好?」
「好——」我说:「我老了,我先停,我总得让她,她是我妹妹。」
这时候,忽然有人按门铃。
妈妈说:「这么晚,谁来了?」
我去开门,却看见王健康端端正正的站在门口,他见了我说:「大姊,我来看看囡囡,刚刚她生气走了,我不放心,这么晚来,我也没有买糖果——」
我笑,「何必客气,快请进。」
妈妈看到是这么一位老老实实的年轻人,也呆住了。
我笑说:「王健康,这就是你不对,你太「俗气」,你应叫她脱离魔爪,争取自由,怎么可以跑来跟我们讲和呢?」
这时候囡囡出现在房门口,狠狠的瞪着我。
妈妈说:「宝宝,我跟你到书房去——」
「不用!」囡囡说:「我要你们都在场。王健康,你对我妈妈与姐姐说,你爱不爱我?」
妈妈看着王健康,听他怎么个说法。
王健康很诚恳的跟囡囡说:「囡囡,这不能老挂在口中,像吃香口糖似的,天天嘴里我爱你,像什么样子。」
妈妈点点头,很满意的说:「对,有道理。」
囡囡气伤了心,她尖声说:「好,那么我们几时结婚?」
「不是说好了吗?三年之内,有这么好的机会念大学,囡囡,你晓得吗?多少人羡慕你呢。」
「那么先订婚!」囡囡说。
「我要问过父母,他们一定会答应的。」
「那何必问?」囡囡的声音越来越高。
「这是尊重他们。」王健康说。
囡囡说:「我为了你,什么都不要了,学业,家庭——我天天跟我的家人吵——」
王健康实在忍不住了,「囡囡!」他打断了她的话,「我并没有要你天天跟家人吵呀,我根本不知道你吵什么,大姐跟伯母都很合理,你太野蛮了。」
囡囡顿足,大哭,跑到房间里去。
妈妈跟着她进去。
王健康说:「大姊,我真不明白我做错了什么。」
「你没有错。」我说。
「囡囡是怎么一回事?」他惊惶的说。
我不假思索的说:「她患了爱情流行病,一下子就会好的,像流行性感冒一样,没办法预防,你原谅她。」
「当然,她其实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子。」王健康情不自禁的说。
我微笑说,「我相信你。」
「唉呀,」他拍拍头,「我怎么对姊姊说这种话呢?你当然知道囡囡可爱,你是她的姊姊。」
可是我一点不觉得囡囡可爱,就因为我是她姊姊。
王健康是十二点钟告辞的。
囡囡闹了一个星期的情绪,因为王健康令她失望。
王健康没有骑着一匹骏马来把她自困境里抢救出去。
王健康没有答应她马上结婚。王健康没有反叛的劲儿。
王健康使她失尽了面子。
她说:「我一点也不喜欢他了,他太健康。」
我暗笑着,却很代她庆幸。
一日下班,我发觉囡囡不在家。我问妈妈:「你那天才白痴哪里去了?」
「健康把她接出去了,健康还送了糖果水果来。」妈妈说。
「算她运气好。」我笑说。
「可不是,我也这么想,总不能姊姊跟妹妹一样的命呀。」
「她还念不念大学?」我问。
「不知道。」妈妈说:「这年头做父母的,简直只好听天由命,谁敢问她。」
「我来问,大不了再给她骂。」我笑说。
囡囡说:「念呀,为什么不念?大学里同学比较多,也许会有好的男孩子。」
我说:「好的男孩子?王健康有什么不好?」
「他有什么好?」囡囡扁扁嘴,「全身没一根硬骨头,见了我妈妈姊姊,就已经吓死了!」
「这才好呢。」我说:「将来准怕老婆。」
「谁要他怕我,这种胆小鬼。」囡囡说。
「那你是一定念大学了?」我问。
「是的。」她拂袖而去,还是与我有心病。
妈妈说:「真像无定向风似的。」
我说:「现在流行反叛,我们越说不好的人,她越要护住他,关键是在我们默认了王健康,所以她觉得没劲了。」
妈妈为之气结,「这是哪一门子的爱情?」她问。
「他们那一代的爱情。她要与众不同,轰轰烈烈的为爱情牺牲,我们不能辜负她这一片心,给她一个机会,从明天起,我们说王健康的坏话。」
妈妈愕然,「王健康是个好孩子,怎么能说他坏话?」
我解释,「就是因为他好,所以要留住他,所以非说他坏话给囡囡听不可。」
于是我就开始嫌王健康穷。当囡囡在场的时候,我老是有意无意间的说:「现在坐大房间办公,几时才到私人办公室去啊?几时才可以做经理啊?几时才会有自己的事业呵?」
囡囡听着听着,就很生气,她对我说:「姊姊,就算人家年轻有为,也不会来追求你!你已经太老了。」
「是呀,」我说:「我是没有希望了,我这一生已经完蛋了,所以把希望放在你身上。」
囡囡说:「不要脸,干吗不把我卖掉当摇钱树?」
我故意沉一沉脸,「我这是为你好,我要你的钱干什么?你别乱说话。」
囡囡说:「王健康是有潜力的,你别狗眼看人低。」
「这话是要你说,」我笑一笑,「我还以为你嫌他没味道,看不起他呢。」
囡囡不响。
妈妈说我真是为了妹妹费煞苦心,称赞我会对症下药。
因为我与妈妈对王健康冷淡,囡囡对他又比从前好一点,但是始终不及「我爱他!我要结婚!」那个阶段。
过没有多久,囡囡说王健康要求她订婚,她要考虑。
我看了母亲一眼,「怎么?还要考虑?那时候不是逼着说要结婚吗?」
「此一时,彼一时也!」囡囡忽然文绉绉起来,「怎么同?我现在发觉男人都神经兮兮的,越是对他们好,他们骨头越轻。」囡囡非常有把握、有经验的样子。
「是吗?」我怀疑的问:「王健康也是这样子?」
「他是男人不是?」囡囡问
「是,是。」我答。
「他是男人就是那种脾气!」囡囡说。
我真被弄胡涂了,现在变成妹妹教训姊姊了。
「你打算怎么样?」我问。
「我?我打算跟他说,我年纪还轻,性格还不稳定,他再等我两三年,大学毕业了再说,要不就算了。」
我吃惊的看着她,我的天,她的流行病好了。
她说:「我这才发觉,我的人生刚刚开始,如果马上结婚,困死在一个家庭里,为柴米油盐这些事烦恼,那才不划算呢!姊姊,先几个月,你说我的那些话,说得是重了一点,想想倒很有意思,真的。」
我的天。她居然认错了。
这是我那小妹囡囡吗?真是士别三日,刮目相看,她可是完全变了呢,才进大学三天,窍门就开了?不可思议,我只好目瞪口呆的看着她。
囡囡晱晱眼说下去,「其实我也有自私的理由。」
「什么理由?」我简直被她牵着鼻子走了。
「大学里好的同学很多,咱们在一起玩得很高兴,我想我择偶的机会多着呢,不必一直急,这么一想,我就不高兴订婚。」
我呆呆的看着她,「你……跟王健康是完蛋了?」
「没有完蛋。」她说:「我们还是朋友。」她狡猾的笑一笑。
「哦,还是朋友。」我说。
「是呀,都是朋友。」她说:「我根本是认识朋友的年龄,是不是?大姊?」
她这么撒娇撒痴的对我一说,我就什么都弄胡涂了,她长大了。
妈妈却因此放下心来,她说:「好,囡囡长大了,抵抗力强,什么病都不怕,我可以放心。」
这就是囡囡的故事。三个月前要结婚,死劝她不听,现在忘记得连影子也没有了。
王健康却忽然来找我。我在办公室见了他。
他诉了很多苦,又很后悔,他说「情场如战场」是没错的,后悔那个时候没娶了囡囡,他又说那时是真为了囡囡好,但现在呢,就不知道对不对了。
他要我同情他。我的确很同情他。他是一个很不错的男孩子,负责任,有同情心,黑白是非很明白,嫁给他,过那么几十年,是不成问题的,难怪他后悔没把握机会。
那个时候看他是很好,因为我与妈妈先觉得他是个引诱良家少女的恶少年,所以见他老老实实,便认为还过得去。
现在囡囡其他的男朋友,真的林林种种,数不胜数,而且还老实不客气的带回家来。那些男孩子口齿伶俐,「大姊大姊」的叫个不停。
被他们这么一叫,我就只好笑,虽然觉得男孩子是老实点好,但也不反对囡囡交朋友。
囡囡现在如沐春风,我讽刺她两句她也不在乎,只是笑,青春扬溢、美丽的笑。有时候她还要帮我找男朋友,真受不了。
女孩子的运气是不能说的,囡囡的运气就比我好。那完全是因为王健康是个君子,没有鼓励她脱离家庭,没有利用她年幼无知,没有欺骗她欺侮她。
这一点我很看得起王健康,也因此看好他,到底曾经一度,咱们一家三个女的,为他伤透了脑筋呢。
他现在还是囡囡的好朋友,虽然一个礼拜也约不到囡囡一次,他们还是好朋友,囡囡有时候会带回他的消息——「他升级了,就快调到私人办公室去了!」
囡囡会示威的看着我,「你不是说他没出息吗?哼!」她那老脾气还是没有去干净。
我与妈妈买了一双笔叫囡囡送去给他,作为奖励。
囡囡继续着她的吃喝玩乐,将来她可以告诉她的孙子,她虽然主修英国文学,但拿手的还是吃喝玩乐。这个妹妹多多少少叫人头痛。
听妈妈说的话:「小孩子还是天真一点的好,太用心机了,不可爱。我情愿要这种女儿,也不要太精明的孩子。俗云:人算不如天算。憨一点无所谓,错了可以回头,十七八岁便钱钱钱,那多可怕,孩子们总要长大的,不必催他们成长。」很满意的样子,一副模范母亲的表情。
而囡囡现在当然很健康,她太忙了,没时间无病呻吟。
旅程
我去过欧洲几百次。我根本是在欧洲念的书,因此时时要回欧洲去追求我的旧梦。在香港住上十个月便浑身不舒服,非回欧陆逛一逛,穿件最烂的衣服,坐在美术馆门日抽枝烟,那么回香港以后,又可以从头再上写字楼,委委曲曲的继续做人。
我又不能长住在欧洲,因为找不到工作。到唐人餐馆里做工?还是回香港坐办公室好。但是香港……连一个象样的画展都看不到,所以还是得往欧洲跑。做人为了求快乐,真是复杂。
最近上欧洲,多数参加旅行团,飞机票便宜,又不必忙着租酒店。最怕在欧洲订酒店,每个国家说不同的言语,搞半天,电报电话费都不止这数目。
可是旅行团一到欧洲,我整个人就失踪,无论他们在什么地方,我都是在美术馆。他们由他们做游客,我呢,简直像回到家乡似的,乐不可支,直到飞机回香港,我才会重新出现。
通常是没问题的,领队乐得少照顾一个人。飞机票我都自己拿着,又不迟到误点。
可是这一次复活节到欧洲,我遇到了一点麻烦,说来话长,因为同团有一个颇为可恶的男人。
这男人姓陈。我在旅行社遇见他,他就像恨我。他与他妹妹与妹夫一起到欧洲旅行,异想天开,知道我单身旅行,想叫他妹妹与我同房,他与妹夫同房,省下单人房费用。我朝他白白眼睛,不搭腔。
我跟旅行社的负责人说:「旅行吗,为了开心舒服,如果不痛快,那么还不如不去。我一定要睡单人房。」
他不出声。这意思是,他也得住单人房,白白多花一千好几百块钱。
我才不理这种小家子气的算盘。我自己最怕与陌生人同房睡觉,管他是男是女。
起程的时候,我照旧例牛仔裤一度。因为北欧天气冷,我有两件樽领品顶高毛衣与一件薄身短外套;南欧天气暖,光穿T恤已经差不多了。
看到其它的团友又手提又背背又送仓又打包。我叹口气,又是乡下人豪华逃难的时间了。
我看到那姓陈的家伙,他朝我瞪瞪眼,我也朝他瞪瞪眼,我才不怕他。我怕谁?哼。
上飞机他坐在我身边,真巧,同行廿二个人,他偏偏坐在我身边,我打开皮包,取出一整套武侠小说,开始我的阅读生涯。
飞机到孟买,我告诉空中小姐脚痛,不想下机,我告诉她们我一直会脚痛到伦敦。
她们让我留在飞机上,姓陈的小子显然很羡慕。到特拉维夫的时候,他的脚也开始痛。
COPYCAT。没一点新意。典型的香港人。
飞过欧洲的时候,我那套武侠小说已经看到第十二集,廿六小时的飞机,开玩笑。睡又睡不看,一会儿又该吃东西,一会儿又该上洗手间,多烦,索性搁起脚看书。
本来我不是那种人,但这个姓陈的惹火了我,我根本不肯把书借给他,让他无聊的把菜单翻来覆去的阅读。他的妹夫问他要不要赌十三张,我把头上的灯关掉。这种时间还吵人,不要脸。
结果他们没赌起来。
我则憩睡了。
到欧洲去什么都好,就是这程飞机受不了。
引擎隆隆声中,我脑袋晃来晃去,终于到达伦敦。大家兴奋得不得了。欧洲就是有这个好处,来过一千次仍然还是值得兴奋。
我早说过,英国是我的老家。提着行李,我自己叫出租车到旅馆去,谁还等他们一起走。飞机场离市区远,出租车又贵,我到酒店放下行李,马上去买票观剧,打电话给熟朋友。
他们照例的抱怨:「不住我们家,真讨厌。」
亲友家哪里有住酒店方便,能在浴室撒一地的毛巾吗?
我只打算在伦敦留两日,最后一日要到剑桥去看教授。
第一日看电影与观剧,晚上吹牛吹到老夜才回旅馆。第二天上午重温旧梦,在国家博物馆,下午到「蒂特」画廊。晚上与旧同学吃饭,跳舞。
同学两夫妻问我:「怎么?又是独自来欧?一年一度燕归来,几时带多个伴?」
「没缘份,再等多一阵说。」
「你也老大了,小姐。」
「无奈何。」我说。
「到底你小姐急还是不急﹖」他们笑。
「急又如河?拿面铜锣到街上去敲不成?」我啐道:「换个题目行不行?人家捱足一年苦工,好不容易来轻松轻松,偏偏又碰到你们这种朋友。」
第二早我六点半就搭火车到剑桥去。心中奇怪其它的团员做过些什么,到苏豪看脱衣舞?大概不致于如此精彩。恐怕是在国会,大笨钟,比克的利广场兜来兜去,可怜的游客。
在剑桥可以找到我要的一切,我躺在劳教授家的沙发上,喝红茶吃饼干。
「你还快乐吗?」劳教授问。
「多么复杂的问题,我拒绝回答。」我笑。
他说:「年年游一次欧洲,还不快乐,我活足五十六岁,还没到过东方。」
我笑笑。
等我回伦敦,刚巧来得及在百货公司关门之前买了三件绒大衣,寄在朋友家,待回程时取。晚上回酒店与团友吃饭,那姓陈的又坐在我身边,多么可恶的人——
他看着我的神色,仿佛我是个贼。
倒是另一位太太,笑咪咪问我,「好玩吗,你一个人逛到哪儿去了?」
我说:「很好玩,谢谢。」
「你不怕﹖」那位太太很好奇,「一个女孩子,在外国乱走。」
我笑,「我不怕。」
香港都不怕,全世界简直没有可怕的地方。
「啐啐啐。」那位太太摇摇头。
仿佛我做过什么大逆不道的事。
这些老派太太,到欧洲去是探儿子。不知道她们的儿子戴着什么面具来见她们。
飞机到巴黎奥利机场,导游笑着拉住我,「慢着,你先别走,你的法文好过我的,帮帮忙。」
「我替你找个英文好的司机,」我也笑「帮帮忙,我要赶到罗浮宫去,现在都三点半了。」
那个姓陈的趋向前来,「到罗浮官﹖我也去。」
我看着他半晌,不答他。
他问导游,「是不是去罗浮宫?」
「我们回酒店,大多数团友打算去购物,我们不去罗浮宫,要去很容易,就在赛纳河边,你跟这位小姐走好了。」
姓陈的又问我:「听说罗浮宫外尚有一个印象派美术馆。」
我瞪他一眼,「你是跟我说话?」
他的脸涨红了。
我看在他也喜欢美术份上,不使他太难堪。我说:「把行李交给团长,跟我走吧,如果要洗脸淋浴的,就回酒店。」
他说:「我跟你。」
我佩服他知错能改的勇气,「走吧。」我说。
他跟妹妹与妹夫说一声,就真跟我走了。
我们逛遍美术馆,我并不跟他说话,口渴我到鸟喷泉处喝水。
他问:「不喝可乐?」
「没有钱。」我简单的说:「六个法郎一杯。」
「我请你。」他说。
「长贫难顾。」我说。
我们进罗浮宫,刚走到米路的维纳斯像就要关门了。
「屎!」我说:「明天再来。」
我与他步行回旅馆,说明要走半小时,如果他倦,他可以搭出租车。
他结果跟在我身后,我买了条面包边走边吃。
「你的法语怎么会说得这么好?」他问。
「学。」我答。
「你在欧洲念的书?」
「英国。」
「你连希腊都熟﹖」
「我们这次不去希腊。」
「你为什么不买衣饰?」
「香港有的东西不必在欧洲买。」
他不响。
回到酒店,团友照例买得箱子都塞不下。我不知他们买了些什么,想把整个欧洲都搬回去?
饭后我又往外溜,这次很多人要求:「梅小姐,你到什么地方去?带我们一起去好不好?」
导游啼笑皆非。「喂喂喂,明天有明天的节目,明天你们要早起,不要乱跑。」
我一笑置之,自己散步去铁塔顶喝咖啡。陈跟在我身后。
账单来了,他替我付咖啡账。我没与他争。
我靠在铁塔上往下看,真正车如流水马如龙。
「美丽。」我说:「花都之名得来岂是侥幸。」
他点点头。
「第一次来欧洲?」我问。
「是。」他说:「我是土蛋。」自己先承认了。
「来过欧洲就不算土蛋﹖未必。」我说。
临走之前我买了几本画册。
然后我们到荷兰。这时候我已经不太讨厌陈某,只是尚未问他字甚名甚,只管他「陈某」,此人先踞而后恭,思想有问题。
我们在阿姆斯特丹参观梵哥的画廊,陈对于美术的爱好使我惊异,我不知道他在学校念的是什么科目,我不问他,他也不说,也许他什么都不读,老土,谁管他。
我知道旅行团去参观钻石厂,看打磨钻石原本是很有味道的,只是钻石美丽得心惊肉跳,没有去。我到「赛特施」去看筑堤。
陈没去。我独自吹了阵海风,觉得寂寞。我的天,别告诉我那老士居然能解除我寂寞。
我很早回酒店,陈来敲门,我颇喜悦。
他说:「我买了件衬衫,你看好不好。」他递过来。
我见是一件女装衬衫,花边领子、麻纱料子,以为他买给妹妹的,礼貌的说:「很好。」
「合你的呎码吗?」
「买给我?」我诧异,完全没防这一招。
「是,谢谢你陪我参观美术馆。」他说。
我涨红脸,因为太意外,所以只能说:「这种衬衫在布鲁赛尔便宜很多。」
他把手插在口袋中,微笑,不出声。
「我去换上看看。」
「这样吧,我们到别的地方吃饭。」
「也好。」我说。
「那么我在酒店楼下等你。」
我进房去换上那件衣服,照照镜子,呎吋刚好,我很久没有收到过礼物,这趟居然也有点欢喜相。
我们在运河边的小馆子吃海鲜。
他跟我说:「做人能像你这般自由自在,真是潇洒。」
「那不过是因为你没见过我在办公室受老板吆喝的情形。」我说:「我一年中就这么几天的自由。」
「但至少你懂得享受。」他羡慕的说。
「你觉得是吗?」我问。
「我觉得是。」他说:「看见你,我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
我说:「各人的命运与生活趣味是不一样的。一个少妇在筲箕湾的住宅厨房渡过半辈子,侍候丈夫儿子,谁能说她不愉快呢。也许她最远只到过尖沙咀,但这有什么分别?像我们走遍全世界,
见得多试得多,把一生挑剔得全无幸福,你觉得好?」
他惊异,「我从未想到这一点。」
「那是因为你是男人。」我笑,「你未想到做女人在这年头的痛苦。没见识,被瞧不起。见识过广,被抗拒。左右为人难。重视事业,疏忽家庭,重视家庭,全无事业。」我耸耸肩。
「别这样想,难道没有男人接受有事业的女人?」
我微笑。不出声。
我以前也有一个可爱的男朋友。我们在枫丹白露岛分手。那年秋天,黄叶遍地,我们在拿破仑约会情妇的凉亭中摊牌。他说他要结婚去了。
我没有太伤心,也没有妒忌,「她?」我只是问:「你选择她﹖人家说除却巫山不是云,你竟选了她?」全是问号。
他答:「因为我能够控制她。」
男人喜欢易于控制的女人。
到了今日,我想起来反而惆怅而沉默。如果当年没有那么嚣张,如今……「如果」什么什么是最可悲的。
我们回旅馆,第二站是翡冷翠。
陈的妹妹与妹夫约我吃饭,我们在小比萨店叫了瓶契安蒂白酒。
我礼貌的说:「令兄竟对美术这么有兴趣。」
「谁?」他妹妹问:「他﹖」
陈的面孔涨红了。
「他对美术有兴趣?他以为梵高是一种法国萍果批,米开兰盖罗是巴黎最流行的牌子。」陈的妹夫瞪大眼睛,「他怎么会对美术有兴趣,这个人是天文馆的助理馆长,他对蟹形星云与宇宙黑洞也许有点见解,但——」
说到这里,他被妻子大力踢一脚,住了嘴。
我连忙看陈。
我从不知道一个人的面孔可以像霓虹灯那样地迅速变颜色,因此很惊异。
这土蛋,居然是天文学家呢。
他妹妹咳嗽一声,「我哥哥是康乃尔大学念天文物理的。」她解释,「人是呆一点,但不能说他对美术没兴趣。」
如果他对印象派画馆没兴趣,那么他跟着我走遍巴黎的画廊干什么?
答案如一加一那么简单,那么他是对我有兴趣?
我?
我闷声大发财,拚命吃比萨。这老小于倒是真人不露相,原来他一直吊我膀子,我还不知道,我以为他瞪着我瞧是因为痛恨我这个人。
奇怪。
那夜我没多说话,回酒店早睡觉。
我的态度忽然斯文起来。
他讪讪的问:「听说翡冷翠有间乌菲兹美术馆?」
「然。」我答:「不过你别浪费宝贵的时间,我劝你去买几只漂亮的皮手袋带回去送女朋友,
别选鲍蒂昔里恤,你不会找得到。」
「别讽刺我好不好?」他难为情。
「晚间你是不是在旅馆中恶补美术科?」我问。
他低头看皮鞋,踢起一块石子。
我的心软下来,毕竟他是为了我才做这些傻事的。女人最高兴的事,莫如能够令男人傻气。
我因此问:「你真的想去?」
他但笑不语。
自美术馆出来我们在路边吃冰淇淋。
我解释:「很容易生黄疸病,意大利是黄疸病国。」但是我们吃得来得个高兴。
黄昏在小巷子中散步,空气里全是橘子花香。美丽的少年男女骑在摩托车上嘻笑地飞驰而过。
陈惊叹:「欧洲竟这么美丽!」
「如果不必寻生活的话,香港也很美丽。」我说。
「香港人很势利。」陈说。
「欧洲人也势利。」我说:「做游客不容易发觉而已。不过我承认在欧洲做小老百姓是开心得多,在香港,除了吃饭喝茶,简直无处可去。」
「你----有没有男朋友?」他问。
「我有男朋友的话,尚会单独在此吗?」我摊摊手。
「这论调证明你是个倚赖性很重的女人,有男朋友就不能独自游欧?」
我反问:「这意思是,你是有女朋友的了﹖」
他沉默一会儿:「我刚离婚,前妻是美术学生。」
我意外,「对不起。」
他不响。
「有孩子吗?」
「幸亏没有。」
「婚姻维持了多久?」
「三年。」
「发生了什么事?」
「她找到志同道合的美术家,懂得欣赏她气质的人。」
大多如此,女人如不是找到更好的,根本不会答应离婚。女人始终是女人,永速被遗弃,绝少有这么幸运。
「你不是唯一的倒霉人。」我说。
「你结过婚没有?」他问得很可爱。
「没有。」我说:「真是,老被瞧不起。」我语气非常惋惜。
「你是一个非常好看的女孩子,应该早就名花有主。」
「我?漂亮?谢谢。」我装个鬼脸。
「真的。」他说:「没有人会否认。」
「谢谢。」我说。
他已经很严肃了,我有点担心。我怕负责任。我有一个女朋友,她喜欢与有妇之夫来往,我问她为什么,她说:「怕负责任。」有妻子的丈夫水远是别人的责任,她不必担心他的事业,他的前途,他的心事,他的经济,他生活上的细节…
我也自由惯了,丈夫到哪里跟到那里的生活,我不习惯,为一个男人牺牲,在目前我的智能与心理不允许我这么做,除非我很爱他。但爱本身已是最大的牺牲,一生爱一次已经太多太苦。
所以我逃避,连看一次电影都尽可能避免,免得引起不良后果。但这次我英雄被困旅行团,还有三份之一的地方要逛,真没想到要对牢这个人。
「你在香港一个人住?」他想知道关于我更多的事。危险。
「是。」我说:「一层小小公寓,七百呎,隔成一房一厅。」
「开销很大。」他说:「你的收入那么好?」
本来我想说笑地告诉他,我偶然也客串「一女一楼」「小姐征友」来帮补开销,但终于没说出口,他不是那么有幽默感的人。
我只说:「我很努力赚钱。」
「那么你是一个能干的女孩子。」他说:「比男人还能干。」
他的口气很老派,仿佛男人是一直应该比女人能干,偶而有个女人出色,已经像奇迹。
他不是我那杯茶。
回到香港,偶而出去一次看场戏,或者是可以的,但我很怀疑他是否会喜欢看我选择的电影,天天勉强着迁就一个人,没多久就厌倦了。
无疑他想再婚,第一,因为他前妻已经再婚了,第二,已婚的人不习惯孤单的生活,他们习惯身边有个人出双入对。
我们的年龄外表或者很相配,但是心境完全不同,难怪他向往我的自由。
很多男人嫌离婚妇人,我也嫌离婚男人。结过婚的人都没新鲜感,做事过活都像习惯,把新伴侣也往他们的老习惯里带,有窒息感。
像陈,谁做他的二任妻子还得兼任医生,医治他一颗破碎的心。再迟三五年吧,我现在还能穿牛仔裤,何必妥协于他这样的男人,错过这个机会,损失也不算大。
因为前途如水晶一般清,所以我对他冷淡下来。像他这样的男人,不必担心没人嫁,他月薪是不会低的,也不会高到什么地方去,我把自己的生活负担得很好,结婚是寻伴侣,没有好的伴侣索性寂寞一点算数。
我一冷下来,他很快觉得了,马上放缓步子,他也知道对女人太急进是不行的,除非那女人渴望结婚,或是她正在恋爱中。
在罗马,我已经归队,所以两人交谈的机会很少,客观地看陈君,我觉得他不是没有好处的,他很老实,很有涵养,耐性佳,教养好。
有些男人简直离谱。不久之前有个人约我吃茶,约过七八次,几乎没眼泪鼻涕的恳求,总算答应下来,完了他硬要送我回家,在楼下又说要送到楼上,在楼上他一个身子硬是塞在铁门口不肯走,蠢里村气神经兮兮的咕咕笑。这么高大的一个男人,令我毛骨耸然。只好推他出去,我记得我严词说:「再不走,我大声叫嚷。」他总算退出铁门,我关上大门时听见他用英语粗口骂我。
这个瘪三。
比起这种男人,天文馆的陈某自然是文质彬彬,不同凡响。一个独身女人在婚前会碰到各式各样的男人,但好的男人不一定就是未来丈夫,两个人如果不是多方面配合得天衣无缝,很难做一辈子的好夫妻。
陈是好人,毫无疑问,但缺乏生活情趣。毫无疑问,这就是他前妻离开他的原因。我也不喜欢这种男人。
女人喜欢的男人是风趣的,有学问,有事业,经济异常具基础。最主要是讨人欢喜。陈某这样的男人,与他在外国生活是不错的,香港太过多彩多姿——我是怎么了,人家又没向我求婚,我想得太远太多,这证明我对他也有点意思。
我们兜一个大圈子,乘飞机返伦敦,他在机场帮我搬行李,同行诸人发出会心微笑,我觉得我们很俗气----两个单身男女出门旅行,结识,在短短时日中便感情萌芽,回到家中可以结婚……比流行小说更不能忍受。
我们到海德公园坐长凳被遮在大而不知名的树下,树叶有风吹得沙沙声,一条沙地有人骑马。
就要回去了,我想。
一条牛仔裤穿足三星期,味道不大好,布料穿得软绵绵地搭在腿上。就要回去了,陈在中环遇见我,他不会把我认出来。在中环,我穿丝袜高跟鞋,中等价钱的洋装,头发样子做得保守,乖乖地上午九点坐到下午五点半,日日风雨不改……他再也不会认得我,我自己也不会认得自己。
陈还是老话:「欧洲很美丽。」
「是的,吸过这阵新鲜空气,回去再工作,又可以熬一段日子。受上司气的时候,想想遥远的名画与风景……做人就是这样子的吧。」
「你很消极。」他说:「你一定是念文科的人。我们观星宿,认为冥冥中自有主宰,因此我把大部份的时间埋头工作,这次若不是被妹妹拉着来,我也不会到欧洲,我很钝,不大用脑筋。」
「我的脑筋全用在钻牛角尖上,」我说:「陈先生,你是对的,我是错了。」
他深深注视我一眼,双目中充满智能,科学家自有他们的天地,不是常人可以了解。
「钻研宇宙的启发性很大吧。」我找话说。
「日日夜夜看着望远镜?这是我失去妻子的原因。」他笑,「我们说些愉快的事。」
「也好。」我说:「今天天气哈哈哈。」
他被我逗得笑起来。
「你喜欢我什么?」我坦白的问:「抑或因为我是团中唯一的单身女子?」
「我喜欢你的气质。」他说:「你知道,是有气质这回事的。」
「谢谢你对我好。」我说。
「不,谢谢你对我好。」他说。
「认识你很高兴。」他说:「我可以有你香港的电话吗?」
我把公司的电话告诉他。「你有空打来。」
「你会接听?」他微笑。
我也微笑不语。
在街见到我,他不会认识我,他不会喜欢香港的我。三十万女白领中的一名。芸芸众生。在区区薪水中我早已迷失了自己。
就有这几天我是真的。
回到香港,化好妆,入了模型,跟其它庸脂俗粉完全相同,什么气质都埋没在五斗米之中,他为什么还会对我有兴趣。
可怜。
我们回航的时候,没坐在一起。下飞机后,人一混,我自己取了行李,也没等他们,转身就走,扬手抢部出租车回家,我渴望用蒂婀肥皂洗澡,痛痛快快浸上大半小时,然后睡到天亮,假期很紧,明天就要上班的。
陈会不会打电话给我?
或者会,或者不会。
他是天上的一团云,偶然投影……
信
我不知道六月在三藩市竟然还得穿大衣。
但是我喜欢三藩市。
你指给我看:「这是贝桥,这是金门桥,那是奥克兰桥。」
我们还去看了脱衣舞。我记不清楚了,也许不是在三藩市看的,但是我们的确看了一场脱衣舞。三藩市是一个很漂亮的地方。
开始的时候我很讽刺,我说:这就是美国人把心留下来的地方?然后现在想起来,还是美丽的一个城市。它美丽,因为在它那里,我对你还不是十分熟稔。
我穿大衣,与你坐在银行门口。
「不要爬栏杆,」你喝道:「栏杆上有防盗铃。」
我笑了,你在骗我。然后你坐下来,你抽了一枝烟。你常常递过烟来,让我在你手中吸一口,你不肯把香烟给我,这样的动作,我到死不会忘记。
那天有太阳,很温暖。星期日,没有店铺开门。我想我是爱你的。我很容易爱上一个人,也许不太容易,也有些人我认识了一辈子,没怎么与他们交谈。不过我知道我爱你爱得很容易。
我们一定坐了有二十分钟,只是坐着,也没有讲话,早上,星期日。
然后你花两角五分买给我看一份黄色报纸。
三藩市在晚上是比较像三藩市的。
我们坐电车上山。然后走下来。我喜欢与你走路,你在白天走得很快,在晚上倒是走得慢的。你甚至不微笑,常常很沉默的走着。我喜欢看你的侧脸,你走路有点吊儿郎当的严肃,叫我惭愧。
你是一幅好看的风景。
有时候你会问:「你可开心?」
是的,我答:「噢,我快乐。」
我喜欢三藩市,因为那时候我们的日子刚开始,我喜欢开始,所以我快乐,我没想过结局会怎么样,我没有时间,你没有给我空闲。我快乐。
现在完结了,我想了又想,我是不后悔的。
现在每个晚上我看大本大本的漫画 ——「花生」,「超人」。
对自己大声背一首诗 —— 勃郎宁,伊伊甘明斯。我不介意。
我想回来看你,我想见你,但是我甚至不知道你是否在香港。我只在空余的时间想你,我一天有廿四小时空余的时间。
我喜欢你的毫不掩饰。就算你撒了谎,连那个谎都是百分之一百很真的谎,这叫人啼笑皆非。
你毫无掩饰的自私。「我不想你跟其它的男人出去。」
我很高兴你是这样的自私。
我想回来跟你说:三藩市真好看是不是?但你可在香港?
我想你。
我问你是否还会向我求婚,抑或要想一想。
你说:「或者想一想,我喜欢你,但是你的脾气……」
我笑了,每个人都在怨我的脾气,原以为你会两样:岂知你并没有什么两样。
你没有写信给我。信箱总是空的。事实上我不想你写信给我。我不大喜欢信,两个人到了要写信的地步,感情总已相隔很远了。
你说你喜欢看我的信,我的签名总是很大的,你说:像签一张文件,黑字白纸,赖不了。事实上我的字很难看,只有签名是熟练的,所以有机会表演,总是签得很大,像一个女明星。
在三藩市,很冷。
我把手插在口袋里。
我问你:「当冬天来时,如果我还可以见到你,你会不会让我把手放在你的大衣口袋里?」
你转过头来,你说:「可以。」
「希望在冬天还可以见你,」我说:「我会把你的大衣口袋都坠坏。」
我希望可以在冬天再见你,我会向我哥哥借他火狐爪里子的袍子穿,把头发都藏在一顶帽子里,扮小子给你看。我胖了这么多,不知道还扮得像不像,以前是像的。
你在冬天会买冰淇淋给我吃?
你说你会常常买冰淇淋给我。无论如何我已经吃了很多了。
我爱上你大概是因为这些冰淇淋吧。我总想找一个借口来记起你,或是忘掉你,你从来没有叫我忘记你。我很高兴。我情愿你忘记我,那没有关系,但是可别叫我忘记你。
我站在你背后。
我不要站在你前面,因为你可以看到我脸上对你的感情。我还是站在你背后好得多。
但是现在一切都完了。
「东京呢,你可喜欢东京?」你突然问。
是的,我说:是的我喜欢东京,因为东京也是一个开始,我喜欢东京,它常常下雨。虽然我一直没买到那套白色的衣服,我们在雨中走了大概六个钟头,你可记得,我记得每一件事,买不到衣服并没有关系。
当然我记得东京。我甚至偷了一辆脚踏车来玩。我一个人坐在船头,我晓得你会出来,你还真过来了。在我旁边坐着,不发一言。我装着没看到你。你是为了我才到船头来的?我从没问过。
但是我喜欢三藩市比东京多。
有这么多花店,我想买给你一大堆花,不是一枝,是一大堆。你给我如此的快乐,我应该还你以花,很多花。
我们还开车去三荷西。
你开了两个钟头的车,我在你旁边看地图。(是的我喜欢三藩市。)我从来没有看过公路的地图,但是我没叫你失望。你说:「你的记性好,帮我好好的看着地图。」我很惊慌,我说:「我的天,我根本没有记忆力。」「不,」你说:「你记性很好。」你的声音很坚决。
但是我没有让你失望吧。公路101南。
我们终于到了三荷西。
第一次有人相信我办得了事,而且我居然办到了。连我都实在不相信自己。我记得我穿红色的毛衣,黑裤子。这条裤子现在洗得缩了水,我在冬天再见你,恐怕要买一条新的了。你埋怨我的长裤总是莫名其妙的十分贵。我会记得你说这个话的神情,真的,我会记得一切。
我们选了大半天,然后就坐下来吃点心。我总是肚子饿。我给你三块钱,我要请客。你说三块怎么够,硬是再抢了一块去,你使我这么的笑了。
平常十分之七的时间你总是骂我。然后在我做了错事之后你并不怪我。我把你的东西都漏在鞋店里了,你只很轻描淡写的说:「回去拿吧。」
我对你也是十分容忍的吧,停好了车然后忘了车停在哪里,上千上万的车子。走遍了停车场找。找到了车你还让我对旁边的车大嚷,问他们怎么回三藩市。我都照做。
我非常喜欢三藩市。如果你说让我们留下来吧,我是会留下来的,如果你问我,我甚至会留在纽约。我是个一无所有的人,不比你。
现在我独自在家,我父亲说,他在露台上,「今天是阴历六月十五。」月亮一定很圆。
在东京,月亮是上弦的,弯得很。在旅行车里我指给你看。你认为在冬天我还能见到你吗?我想不行了。他们要把我送到英国去念书。
他们是说得出做得到的。或者今年冬天我一个人在英国了。即使不是一个人,我还是想念你。但是我答应你不会让你失望。我会把自己照顾得很好,万一我见到了你,我可以挺身而出,证明我做到了。
你不知道吧,不知道我在冬天,已经没有机会把手放在你的口袋里了。
但是不要说「你与你丈夫渡蜜月,会比现在更快乐」。快乐,我知道什么是快乐,因为我不常常得到快乐。我的感情与感觉都是好的,我知道你。
我甚至晓得你在想什么。
你会想起我,不管此刻你是在三藩市或是在香港,你仍会想起我。你不是那种虚伪的人,我说过你真,你是真的,我永远不会后悔。
你还叫我「不要喝酒,不要吃安眠药,不要……」好象我们还可以在一起一百年。但是你心裹知道我会渐渐瘦下去,把增加的磅数全部还给你。我会很乖,每天晚上看超人的英雄事迹,但是我一定会瘦下去。
我有告诉你关于汪萍吗?我见了她。我说有个朋友或许会来,她得请吃饭。她答应了。你想见汪萍,不是吗。但是我知道你不会来,我晓得,所以我不生气。我说过,你哄人都哄得十分地明显。
当然我可以回来,你说只是一个钟头的飞机。但是你没想到,有时候一个钟头的车子,说见不到还是见不到了。
所以在第五街我对你大嚷。你应该明白。我相信命运,我是这样的相信命运,我总是拗不过命运。
我的美国女朋友孙若云睁大了眼睛问我,「脱衣舞?你去了什么地方?我的天!」
我告诉她我要回去。我想见你,你可以请我吃冰淇淋,不过你在什么地方呢?我们两个人都懒下来了。有时候我气,我对你说:「你什么都不为我做。」你很沉默。我的脾气不好。对不起。
我不是常常说对不起的。
今夜我把所有的T恤与长裤都放在箱里,我打电话到航空公司订位子。我父亲铁青着脸。然后在晚上我觉得傻,我又把长裤挂回衣柜里。
今年我一直拖着个箱子到处乘飞机。我疲倦。我甚至做恶梦。我告诉阿婆说我做梦看见自己头发白了,老得很,还拖着行李到处走。
我想在一个地方住下来。我想有种安定的感觉。
我寂寞得七零八落的不象话了。
然而就算这样,我要见你就是为了要见你,不是为其它的理由,也没有其它的理由。
我不要去念书实在不要。当然你会说「去,为了你的前途 ——」但是我没有前途,像我这样的人我不要前途。
就算你不爱听我的烦恼,我也并不十分生气。我不是唱片或是电视机或是电影,我最多只是一本十分乏味的书,你接受我,我已经很高兴。
有一个人说我待你如待一个被宠坏的女孩子。
我是原谅你的。即使你告诉人说你不认得我,我还是原谅你的。我了解你,远远比你晓得多。你大概总是有苦衷的,况且从头一天开始,你就没瞒过什么。
我总会记得三藩市,你说:「那座金字塔大厦后面,就是我们的酒店。」每天经过罗拔路易史蒂文生的纪念碑去吃饭。你大概没看见那座纪念碑。你可看到我?
我唯有不喜欢你不看书。除了明报周刊你大概什么都不看。我的口气一定像小学教师,但是每个人都该读点东西。在二百三十万美金的伦勃朗面前走过,你说:「这是什么?」我说这是伦勃朗的「亚里士多德在荷马的头像旁边沉思」。亚里士多德是科学家吧?荷马是一个诗人?你不管。那种神气是很可爱的。因为你与我同在博物馆里,但是你不管。其实你已经管了,不过你不知道而已。
幸亏你喜欢希腊神话。你特别喜欢爱神。
昨夜我听到电视上有人唱「珍珠贝」。那是夏威夷歌,但是第一次听,又是在三藩市。我与你走了一大条斜坡上山,我一直嚷走不动了,但还是走到了那间夜总会。你请我喝威士忌加冰。
你说香港女孩子老是这样讨厌:上车要男人开车门,坐下要男人拉椅子,上街等男人付钞票。
但是你为什么请我喝酒?
第一次在东京你是更客气的,当我要付钱的时候你相当不好意思,我想回来之后你就习惯了。
我真的对你像一个纵坏的女孩子?不是,我一向习惯自己付钱,你不知道而已。
我们听完一支歌就走了,我从来不喜欢夜总会。
我们走下山去,一片的好灯色。
我有点胡涂。我没有醉,我很少喝醉,但是喝多少之后我总多话,而且硬要人陪我说话,讨厌得很。但是你不埋怨。那一天我想到词里有这样的句子:众里寻他千百度,暮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我转头,但是谁也没看见,你不算,你是要走的。
我就这样拉拉扯扯的回了酒店。过了一天阿九打电话来,他说看不见我了。我们七点半要走,他七点十五分来的电话,找了他三天都没找到。没有缘份就没到这样程度,听到声音还是见不到脸。
我静了一个上午。你问为什么。我没有解释。由此可知我能见你多少天就是多少天,没有什么讨价还价的,一切都注定了,得多少爱,多少欢乐,多少失望,多少悲伤。我懒下来了。
我想打电话给你,但是我害怕挂断电话的那一刻。然后你的信告诉我,你现在又在三藩市了。
三藩市,现在一定很热了吧?你在做什么?你是否在爬斜坡?抑或在酒店大睡?如果是做选择题—我想你大概是在睡觉。你应该有充份的睡眠。奇怪的是,我总是知道你在做什么,我的猜测老是对的,我说过十分的了解你。但是我只到过三藩市一次,在我来说,一次已经够了,一次已经够了。
我拿着你的信很久,我没想到你会写中文,连签名都是中文的,字写得像个孩子,而且也短得像孩子的功课,匆匆的交待几句。
我折好了,放进抽屉里。
而且地址也写错了。
我开始怀疑你的记性与我自己的记性。
真的。
怎么我就这样倒霉呢?我想,才短短日子,就见不到你了。现在我回来,数看日历上空白的日子,空白的,没有你是空白的。而你从来没有骗过我,我会记得很清楚,你从来没有骗过我。
我等你回来,你回来之后又是什么样的?我现在在等,我怀疑我是一个星期三出生的孩子。
你坐在地上等我从洗手间出来,我呆了很久,我说:「不要这样做,我会爱上你的。」
然而你说:「这根本是我的习惯。」你站起来。
你是无处不坐的人!与我一样,地上、床上、窗框、阶梯、草地,没有一个地方不能坐。
多少次你叫我的名字,我转过头来,你替我拍照。多少次,你叫我的名字,叫得好特别,在电话里,在饭店里,在汽车里。你可有想念我?
我坐在你旁边吃饭,不捧饭碗,用筷子拨饭,你说:「为什么我们两个人,都这样吃饭?」我的左手永远放在桌底,我微笑,我说:「我父亲一直骂我,叫我把手拿上来。」你说:「我爸爸一直问我另外一只手在哪里。」我沉默得很,你握住了我的手。
你的手很暖。有时候在晚上,我想念你的手,我把你的照片拿出来,我看着你的照片,我终于皱上了眉头,我的体重减轻。我想我的麻质长裤还是合身的。
我带来了我的米色衣服,因为你喜欢米色。我带了长袖子衬衫,因为你喜欢在夏天看长袖子,我今年是怎么过的呢。三个月我与你在一起,卅五天我与你在一起,其余的时间,我只是坐着。
我真想写信给你。但是我不要写信给你,我是一个一天写好几千字的人,我的信,大概是浮滑的吧,我不愿意待你那样,与你在一起,我觉得我是一个很纯洁的人,因为你纯洁。
在你那里,你可觉得闷?有没有人为你买一罐可口可乐消气,你可觉得开心,我想你是好开心的,我希望你开心,我喜欢看你笑,那是难得的阳光。一个妒忌的女孩子对她的爱人说:「我只希望你与我同样不快乐。」但是我却希望你快乐,忽然之间我不再小器了。
我问你十次一天,你可喜欢我。你点头。
我满足。
其它算是什么呢。
我们甚至乘公共汽车在浅水湾。多少日子我未曾乘公共汽车了,我很想把那张票子留下来,我问你有没有留过票子,你摇头。但是浅水湾一列的凤凰影树,为什么,为什么你在的时候也会总是比较有意无意的美丽?三天后再去,我没有再看见红花。我爱影树。
我说:「当影树落叶的时候,像雨一样,浅黄深黄,纷纷得很浪漫。」你说你从来未会注意过,你说你忙,你有一个家。没有空看影树,没有空看书。你是迟早会看到那些落叶的。我相信你会,慢慢你会想起我说过的话。
我说:「一架钢琴蒙了灰尘,要拭亮。」
你问,隔了廿天你反问:「为什么?让琴蒙上尘,琴永远不知道,岂不是更好?」
我不说什么,你是明白的。
在电梯里,我跟你说话,我大概是侧着头,声音很小,电梯隔壁有一个老头子,他向我摇手指。
我问:「这是什么意思?」
「你在低声软气的央求他。」老头笑,「继续下去,你会成功的,你求他什么?」
我记得我笑了,笑得如此地不好意思。
我求你什么?我忘记了。与我在一起?不会吧。我不会作这种要求,我一定在说别的,或者只是想引你笑一笑。
然后在街上,我们又碰到这个老头,他说:「很好,我希望将来见到你们,你们已经有孩子了,小小的孩子,跟在你们身后走。」
那是滑稽的,我知道我自己的命运,我逃不过什么。
但是我喜欢握住你的手,它们暖,暖和的手。
我们吃了最后的一次冰淇淋,你付的账。我们坐着,你低着头,我看着别的方向,不过那冰淇淋的味道实在已经不像从前了。
我奇怪你有否对爱神的故事厌倦,一般男人还是比较喜欢听话的女人,一天三顿的饭菜,看电视,然后上床。我的生活有异于此,但是我说的故事很好,只是我要晓得你还愿不愿意听。
我回来了,一切还是一样,我胖胖的侄女儿在旁边问我是不是写情信给谁。我说没有。这不过是一封信。一封比较长的信。我想说我的心情不一样了。对于其它我不再关心,但是我一定要写给你一封信。
你最后对我说的话是什么?你好象说,你好象问我:「你要什么?我送一样东西给你。」
我看着你,我笑了,「不要这样问。」
「为什么?是不是你要的东西我负担不起?」你说。
「你负担得起。」我说。
你犹疑了,我知道你猜到了。
我坦白的说:「我要你,把你给我。」
你说:「我不可以那样做。」
所以不要再问我要什么。
星期日的三藩市是寂寞的,在山顶上,风把我的头发吹得不亦乐乎,天上一片云都没有,清朗得可以看出去一百哩。你说:「一年三百六十五日,难得有五天这样的三藩市,我的运气好。」
运气。但是我的运气在哪里呢?
我喜欢那个山顶,这样的路,我把手放在下巴上。我们总是坐得很后,我可以看到你的脸反映在玻璃窗上。我开始向你诉说我的历史,一点不漏,我奇怪我怎么会告诉你这么多,从来没有人知道这么多啊。
然后你也告诉我关于你听回来的谣言。我竟不知道有这么多的谣言飞来飞去,我不生气,我觉得我自己颇有名气,真是可笑的。
我真的对你像一个十年的友人。我也告诉你关于我的女朋友,我的蒋芸、西西,甚至是乔爱斯。我家的女佣,我的兄弟,我的侄女侄子,一切。
你一定熟我。
但是我知道你什么呢?我什么也不知道。你的名字,你的地址,你的家庭,你的过去。我不知道。
我讨厌听黄色笑话,但是你说得总是很可爱,我们常常交换这样的笑话,你问我是从什么地方听回来的,我说我弟弟用打字机打给我的,你惊奇,但是我们的家人是自由的,终于有一天,我们兄弟姊妹会坐在一起看一部蓝色小电影。
我与你在一起很快乐。在你的手中吸一口烟,好象抽的是大麻。我常常想你是否习惯这样,我想不是吧。
为什么看脱衣舞的时候你总是瞌睡?你说你是看厌了。
我要与你在一起。我在等你会回来的日子,我不介意这些日子会过得很慢。日子总是要过的,快与慢都一样。
我不知道我还剩下多少个日子。
等你是一种享受,如果你回来得太快,我就没有时间缓缓想以前的一切,毕竟这样快乐的日子,一个人在一生之中,不可以常常遇到。
我遇见了你。
我喜欢听麦克连的歌,他是一个诗人。他写:早上来了早上去了,一点后悔都没有;只余下了回忆,不能忘记。在飞机上我们一直唱歌,不过那是很久之前的事。都是记忆,一页一页,满布着小小的字,看不清楚。
蒋芸如果知道了,她大概会说:你怎么可以这样子呢?这是她对我的口头禅。
我哥哥写给我一封长信,真是长,他写:你之所以快乐少,痛苦多,是因为你完全没有嗜好之故。但我是有嗜好的,他不知道而已,我一直想好好的爱一个人,只是我从来没有得到这样的机会。
我走在街上,西西会在大丸门口等我,我们将会去喝茶,这又表示什么呢?我所有的女朋友都待我这么好,甚至是孙若云,她说嫁不出去也算了,我们两个人租一间屋子,然后开始养猫。
我哥哥说:再买一套银的茶具,每天下午喝茶。
西西笑:我们会穿丝的衣服,打扮得漂漂亮亮。
这些主意都不坏,我喜欢,我真的喜欢。
你问我:乔爱斯结婚没有?
我说没有。
你问:为什么你的女朋友都没有结婚?
我答:结婚如果只是为了结婚,恐怕没有嫁不出去的女子,我的女朋友,只是想找一个真正的……我实在难以形容。
但是我将一辈子记得三藩市,我不相信我将来会把猫养得很胖,我做其它的事,老是心不在焉,魂飞魄散。
我无聊的出去买了几件衣裳。只有在香港我才买得到衣裳,我穿的尺码小。我看到一条YSL丝巾,我喜欢圣罗籣。丝巾是丝巾,你是你,一个人不是一条丝巾。我苦笑了。现在我一个人,我可以胡思乱想,你不会打电话来说:「不要想太多。」
我看到了皮带,我想送你一条皮带,我会到诗韵去为你挑一条。鳄鱼皮,彼埃卡丹。我甚至希望送你一只康斯丹顿,我说:「很可惜我不是女明星,不然我会送得起。」你抬起你的眉毛,你答:「可惜我不是男妓,不然我一定收下你的表。」
我抿起嘴,我微笑。
我不生气。
我永远不会生你的气。
你说的话总是有道理,对答如流。
就算你指着我一点道理都没有的大骂一顿,我也不会说什么。不过我想告诉你,从来只有我发脾气,但是当我发一点点小脾气的时候,你就对着我做鬼脸。
我想你。
我喜欢想你,我把你的照片夹在一本诗里。拜伦的两章诗当中,拜伦的诗坏。但是我把你的照片放在什么地方好呢?我想不出来。
当然你会回来,我会来看你。一次,二次,三次,我不知道多少次,直到我不能再见你了,但是我会来看你。
我不会说什么。
你是最好的。我常常知道什么是最好的,我分得清楚。
我觉得风很好,我一直冒汗,但是我心里舒畅,我高兴,我在等。
我常常说:「别说我傻,我有点笨,但是我不傻,我只是有点笨。」
这是一封信,印出来之后,我会寄给你,或者到那个时候,你已经忘掉我了,然而那是更好的,记忆就是如此保存下来的,为了这个理由,我希望我在你记忆中已经消失了。
分手
美丽的态度变了。她不再喜欢我了。我并不怪她,我的意思是,每个人有变心的权利,说变就变了,我只好默默的看着她渐渐对我冷淡。开头还不容易发现,直到她不肯让我拉她的手的时候,我知道一切已经太迟了。
我认识美丽,是两年前,那时候她的父亲刚去世,虽然留下了一点钱,生活不成问题,但是这世界上有什么可以代替父亲呢!她有两个哥哥,都是结了婚有子女的,因为生活忙碌,很快忘记了痛苦。但是美丽是一个女孩子,她是掌上明珠,一旦失去了父亲,只会抱住母亲哭,无心上课。我去探访她,大概感情就是这么开始的,我是一个好耐心的人,美丽若不是突遭此变,我保证她正眼也不会看我一眼。
美丽是很美丽的,她有不少男朋友,但是这些男朋友都只喜欢看她的笑脸,跟她一起出去跳舞,看电影,看她打扮得漂漂亮亮,然后就高兴。美丽伤心的时候,躲在一角,那些朋友也自然一个个离她而去,只有我一个人,傻傻的跟着她,为她做一点小事,陪着她,只要她抬起头,总可以看到我。
她家人不讨厌我,渐渐承认我是她的「男朋友」,其实我有没有爱上美丽呢?我并不知道。爱在这年头,也得有目的,最普遍的目的是结婚。我觉得娶美丽是不可能的,她太天真,太不成熟,她自己像一盒糖,因此把世界也看作一盒糖。她一点也不关心世界上发生了什么事,我给她看张爱玲的小说,那一本小说搁在架子上足足一年没动过。她什么书也不看,一切知识来自学校,只会念几句唐诗,并且认为很了不起,因为会考居然得一个良,她喜欢李白的「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就是这么多了。她的英文是标准殖民地的英文,本来也有资格出去留学,自从她父亲去世之后,她就一心一意陪着母亲,不想远离了。
美丽……其实也就是一个很肤浅的女孩子。我妹妹不大喜欢她,妹妹对美丽的批评是:「美则美矣,毫无灵魂。」美丽是美,小巧玲珑的身材,却处处长得均匀,皮肤白,五官端正,眼睛大得令人吃惊,洋娃娃一样的神情。每个男人看见她都会一呆,每个男人都会觉得她漂亮,不过与她共忧伤共患难,就不一样了。
她父亲去世的时候,她天天哭得眼睛红肿,面色发青,一件毛衣一条裤子团得稀绉,佣人开了饭也不懂得吃,一下子就落了形。我天天在学校里抄了笔记,到了她家,解释给她听。
那个时候我们已经同学两年了,还有两年可以毕业。但是说句老实话,若不是她,换了别个同学,我一样会为她或是他做这些事。同学们是明白的,她也是明白的,我是一个滥好人。
这样对她,我并不是乘虚而入。
反正带了功课笔记上她家做,也等于自己温习,一举两得。
有时候零用有多,我也买点水果。她喜欢吃比较名贵一点的水果,像小芒果,吕宋来的那种,或是蜜瓜之类的,我总是设法逗她开心。才二十岁的女孩子,忽然没有了父亲,也够可怜的。
她的母亲是个老式女人,常常静静的,坐在一边,给我一个鼓励的微笑。
我们这样的关系,继续了一年。美丽的功课进步了,她不是一个十分好学的女孩子,得过且过,偏偏我们这间「专上学院」及格率很高,很合她的心意,她拿了稍微好的分数,就高高兴兴,闹得无人不知。我虽然无可奈何,却也拿她没办法。这种举止原本是最最讨厌的,但是她长得好看,而且大家很久没有看她的笑容了,饶是如此,有几个女同学还是哼了一声——「还不是家明帮她的!找到个免费勤务兵,就高兴成那样子。」
我不响,我是她的勤务兵吗?
这时候美丽已经渐渐恢复原状了。她买了许多高跟鞋穿,我不喜欢女孩子穿高跟鞋,稍微一点点,很优雅的,那就无所谓,可是高至四、五寸,我就厌恶,跟她说了几次,她说:「我矮呀,不穿不神气。」
妹妹冷眼看我,也冷眼看她。
妹妹说:「美丽根本不是你心目中那种女孩子。」
我微笑。
「美丽这种人是天生嫁到中等家庭去,与妯娌打麻将讲是非的,虽然相貌好,但是一点点气派与风度都没有,虽然不至于沦于小家子气,但是我觉得你会比较喜欢潇洒一点的女人。你跟她在一起,开头是基於同情,是不是?现在却成了习惯,当心事倩会有麻烦呢。」
或者妹妹是对的。
我喜欢洒脱的女孩子,一种……很自然自由的女孩子,而美丽,每次我们上街,我总得坐在客厅等她一个半个小时,这是她母亲陪我说话的时候。我总是希望有一天,美丽可以有点进步——把手袋往背上一摔,说:「走吧!」可是不行,她走步路我都得扶着她,日子久了,我有点疲倦,好像我是一个医生,她是病人,既然把她的病医好了,久久留着不走,没有意思。心是两个人一起变的。
有一次她问我抄功课的时候,我就说:「不能次次都抄,考试的时候不明白,也没有用。」
「可是我考试不都通过了?」她不悦,「你老是骂我。」
我说:「我怎么会骂你呢?通过考试是最容易没有的,但是你到底学了多少,你自己有数!」
她更气了,不理我三日。我想妹妹说得对,我们俩在一起,真的已经成了习惯了,即使她令我烦的事很多,但是我还是喜欢得到她的笑容,她的娇嗔。
三天之后,我带了糖果,带了花,也带了该给她抄的功课上门去,我们又和好了,是不是和好得跟当初一样,则不得而知。
后来我们就毕业了,我的文凭上有一个「优」字,她的文凭上没有。但是美丽还是很高兴,她胸无大志,能够拿一张这样的文凭,已经很不错了。我们在一起两年,亲戚开始问我们几时筹备婚礼。
每个人都问,问到最后,连美丽的哥哥、嫂嫂、妈妈都问起来了。美丽是很坦然的,她只管吃管玩管睡,一切有责任的事情,名正言顺的往我头上推,我只好尴尬的笑。
目前组织一个小家庭,谈何容易,房租多少钱,家具多少钱,伙食多少钱?美丽当然会有嫁妆,可是难道我去花她的钞票不成?我还没打算吃软饭。
妹妹说:「是不是?现在骑虎难下,娶个洋娃娃放家里,有什么用?你的一生完了,她的一生也完了,我不明白,也许所有的婚姻都是这样胡里胡涂结合吧?你应该再到外国去深造几年,廿二、三岁的人,急急结婚,干什么?」
妹妹说得很对,可是无端端耽搁了美丽两年,这两年来,她进是陪我一个人,出也是陪我一个人,一个女孩子有多少青春?我总不能一走了之,再叫她等三年四年。
我们订婚了。
美丽说:「我最不喜欢钻戒像芝麻绿豆,一排密密麻麻的,都得用放大镜看才清楚,那还不如不戴!要买就买大方点。」
这一大方就是几万块钱,我们去选了一只一克拉的钻戒,戴在她手指上,居然也很体面,因为她的手指很纤细。
她很高兴,美丽就是这样子,小小的事开心很久,小小的事,也不开心很久,她觉得宇宙以她为中心,她不管其他的事,也不想其他的事。
不过她并不坚持什么订婚舞会,我就满意了。
这个时候,妹妹有一个女同学自外国回来,住在我们家里,由妹妹招呼她,头几天我忙进忙出,也没有见到这位贵宾。有一日中午,我才进门,就听见客厅里有两个女声,一个是妹妹,另外一个自然是她女同学了。
只听见她们在吃饭,妹妹大声的说:「这鸭头不比那丫头……」
有人马上替她续了下去,「哪里去讨桂花油?」
两个女孩子哈哈的笑了起来。我心里罕纳,难怪妹妹不喜欢美丽,美丽不看红楼梦,看了也不过当消遣,决不能与她这么应对如流。我好奇的推开了饭厅的门。
只见饭桌上放着一锅冬瓜鸭汤,消暑美品,妹妹正在吃鸭头呢,见了我,她嚷:「来来,哥哥,跟你介绍一个人,这是小田,读美术的。」
我微笑着看小田,就呆住了,她正拿碗喝汤,穿一件蓝白条子的衬衫,一条牛仔裤,头发长得不得了,统统束在脑后,皮肤晒成一种金棕色,眼角微微向鬓边飞去。脚上穿平跟凉鞋,一只鞋落在地板上,看上去有说不出的不羁,有形容不出的味道,实实在在的一个女人,美丽就是缺乏这一份气质。
我与美丽认识这么些日子,始终以礼相守,也就是因为美丽只像一个洋娃娃,没有这一种动人心魄的吸引力。这位小姐因为女人味道实在太重了,成熟而温馨,因此顿时令我觉得「我是个男人」,而不是勤务兵,监护人。
我装作很自然的坐下来,但是从那一分钟,我知道我的心已经变了。
我们三个人说着历代的小说,历代的画,历代的诗人词人,我们谈的都是歪论,可是却谈得兴高采烈。妹妹拿出了冰冻葡萄酒,大家便痛快的喝了起来。这个女孩子很爽朗活泼,知识很丰富,我想我的倾慕之色,是十分形于色的。
这顿午饭吃得太久,以致我与美丽的约会也迟到了。我迟了半小时,她气炸了,瞪着眼不肯放过我。
我并没有酒意,可是我说:「我早来也没用,也得等上一年半载的,等你换了一双鞋子又一双鞋子,你把那换鞋的时间来看点书,就不会这样以赌气,使小性子渡日了!」
美丽更气了,把我自她家轰了出去。
我毫不在乎的回了家,到了家,心里却有点后悔,这话要说,该早说,现在说有什么用?太迟了。总而言之错在我,不该拖到今天这种地步。美丽是个双脚永远不肯踏实的女孩子,她的美貌害了她,使她自以为是公主。把她宠成现在这样,我也有责任吧?老实说,这是我们两年来第一次闹意见,以前我无论心中多别扭,都不开口的。
我是怎么了?
可是那日刚收到一封朋友的信,替我介绍了一份很好的工作,因此把那不愉快的事压了下去,到了傍晚,我打电话到美丽家,她出去了。事后想起来,也许她比我还要早变吧?大家不过是等一个小小的藉口,趁机撕破了脸,以后就可以尽情放肆了。
第二天我再去找她,她又出去了,我就知趣的回了家。大家都不是三岁的小孩子,不用耍把戏,有什么事,大家摆明了讲,我相信美丽这一点智力还是有的,等她的气过了以后,我会跟她好好的说一次话。
可是她这一气却气了不少日子,至少有半个月。我在这一段日子内,忙见工,忙着准备开始工作,忙着陪妹妹,或是忙着陪妹妹的女同学。
半个月后,是美丽亲自来找我的。
我很受良心责备,见到她无话可说。
我伸手过去,想握住她的手,想尽量解释一下,但是美丽忽然缩回了手,我马上明白了,我们两个人全变了。两年,七百天,日日见面超过十五个小时。一起上课,一起做功课,放了学,周末,多少时间,我们在一起渡过,现在她不肯让我碰她的手,完了,完全结束了。
美丽先开口:「家明……我对不起你。」
我呆呆的看着她,我这个人,一急的时候,比平时更呆。
「家明,我觉得……我觉得……」她脸上一副艰难的神色,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然后忽然之间,她把我那只戒子自左手无名指上脱下来,放在我面前,哭了。
我低下了头。
我并没有特别的哀伤,并没有小说家所说的那样,仿佛有一把刀子直插进我心,不不,我很平和,看见她哭了,好像日子又回到两年前,她刚刚丧父,我尽了我的力量安慰她,使她振作。
我温和的说:「不要这样,别哭,我明白,我很明白。不需要把戒子还给我,你若当我是一个朋友,你就把戒子留着当纪念品,戴在另外一只手指上好了。」
她以泪眼看我,我总是觉得她美得难以形容,也只有她担得起「美丽」这个名字。我递给她手帕,暗暗的叹了一日气。然而她不是我理想中的人,这样也好,由她先开日,我们这件事告一段落。
美丽说:「我并没有故意利用你,你……对我太好了,但是我想来想去,觉得我尊重你,对你像个大哥哥,我……我对不起你。」
我微笑,「我明白。」
「你对我太好了,我……」
「我明白,美丽,我很明白。」
「我一直没告诉你,其实早在半年前,我另外认识了一个男孩子,我瞒着你,因为我很胡涂,我信任你,我依靠你,我也曾经爱过你,可是……」
「别再说了。」我打断了她,「我全明白,美丽,你放心,我全明白。」
「你原谅我?不恨我?」美丽问。
「不不,我不恨你,你有权这么做,我有什么资格逼你嫁给我?你千万别存疑心,你对我应该了解。」
「你对我太好了,家明,我没良心,那个时候如果没有你,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呢,你为我做得太多,我一点也没法子报答你。」
「都过去了,」我轻轻的说:「你陪了我两年,我很感激。」
「家明,你……不会太伤心吧?」她怀疑的问:「比我好的女子一定很多,我太懒了,你是知道的。」
「你是很有勇气的一个女孩子。」我说:「一下子就把真相告诉我,不拖延时间。」
她又哭了起来,「我已经拖了你半年,难道你没有发觉?我对不起你。」
我低下了头,多多少少我是知道一点,但是半年前她不能提出分手,因为半年前她与新男朋友的感情还未成熟,不敢一下子放弃我。因为半年前她还要考试,没有我帮她,她是决拿不到文凭的。她是一个有办法的女孩子。
话还用多说吗?既然她口口声声的对我不起。这么年轻,这么美丽的女孩子,还要怎么样呢。
我说:「事情已经弄清楚了,我送你回家吧。」
「不用了,家明。」
「为什么?」我问:「我们还是朋友呀。」
她犹疑了一下,「朋友的车子在楼下等我。」
我马上明白了,点点头。
她把戒子小心翼翼的递在我手里,「这我不能要,太不公平了。」她说。
我接过了戒子,放在桌子上。我说:「无论怎么样,美丽,我总还当你是朋友。」
她掩了脸。我开门,与她下楼去。在楼下,有一个年轻男子正等她呢。他长得很神气,靠在一辆跑车旁边,见到了她,松口气,接着又很敌意的看着我,我很礼貌的向他点点头。美丽始终低着头,脸色很白。
我回到楼上,开了门,看见妹妹正坐在我刚才坐的位置上,玩那只戒子呢。她微笑道:「『叫谁是情种?都只为风月情浓』。」
我也只好微笑。
「她先来了。」
「嗯。」
「这也好。」妹妹说:「你有没有跟她提起小田?」
「没有。小田也不过是普通朋友,怎么可以乱提人家名字?」我说。
「我是你就提了,出口气也好,不能摆明了受她玩弄。」
「她哪里有玩弄我!你们女孩子家最小器,大家在一起,好是好,不好便不好,分手也是应该的,这年头不能从一而终了,如果她跟我在一起不开心,结了婚更不开心,她如果找到一个适合她的人,岂非更好?」
「算了,反正她也不适合你,你可以去再念一个学位回来。她那个新男朋友,不过是有一部九流跑车的阿飞。」
「妹妹,别这么说。」
「好,你要卖这个乖,我不管你,不过你要听我一句,这世界上女人要多少有多少,你别傻。」
我不语,过了很久,我说:一像她这样漂亮的女孩子还有吗?」
妹妹笑,「像她这么漂亮的女孩子,过十年八年,也就褪色了,哥哥,难道还美一世不成?」
我转过头来,微笑着。
「看你也不十分难过。」妹妹放心了。
我难过还装给她看不成?我还哭不成?我还自杀不成?我上了工,很努力的工作着。隔了没多久,美丽的母亲来看我,我与妹妹都非常客气的招呼她。
老人家很难过,她说:「真没想到,是我女儿没有福气,你是大人大量,不与她计较,家明……」
我黯黯的站在她面前,多少日子来,她待我不错,如一个子侄一般,她喜欢我,是因为我老实。她说了很多话,然后一个人走了。我与妹妹对坐着很久,没说话。
我们的关系是正式告一段落了。
两年,春夏秋冬我们在一起。美丽的缺点,像不肯看书,像喜欢迟到,像偶然发点脾气,都忽然不重要了,我只知道我们曾经一起渡过两年,两年不算是一段短日子,没想到就这样结束了,而且这么和平解决。
妹妹的同学是一个潇洒特别的女子,但是我不认识她,我不知道她的习惯如河,她的嗜好如何,我们真正相处的结果,又会如何。我没有那么多时间去追求女孩子,到底我也大了,不能像以前那样,毫无自尊心,傻呼呼的坐在客厅里等美丽,一等便是好几个钟头,而且一点也不抱怨,她自房里施施然出来,向我笑一笑,我便满足了。
相反的,如果她真的嫁了我,我也没有那么多的时间陪她,美丽会叫男人放下一切来陪她。像那种男人接她的跑车,我不只买得起,但是我无意改变自己,美丽也不想勉强我,改变我,所以我随她走了。
或者小田是比较适合我的,她说一是一,说二是二,有主张,有果断,她不需要同倩,怜爱,呵护,她没有把自己当一个弱者,她做事处世,比我还能干,她与美丽是一个对比,完全相反的两个女子。
与小田在一起,关系是朋友与朋友,与美丽在一起,关系是哥哥与妹妹。我也没想到我会这么冷静地分析我们的关系,但这么一来,我比较认命。
妹妹说我真是温吞水,交了两年的女朋友跟人跑了,到了嘴边的鸭子飞了,还谈笑自若呢,像什么话!小田听到这里,没有表示,她从来不对人家私事表示兴趣,她是一个光明磊落的女子,她有时候甚至佯装听不见我们在说什么,但是她绝对是我们的一份子。与美丽不同的是,美丽处处要人把她当轴心人物,可是结果她不过是一种陪衬;小田不一样,她坐在一角,一声不出,便是中心。她有魅力,美丽没有。
魅力是不一样的,完全不一样的。
小田不穿七彩服装,脖子上没有叮叮当当的塑胶首饰,手腕上也不戴烂铜烂铁。她衣服的颜色是有系统的,她喜欢白色与深蓝,因此一切服饰都依着这个系统转,看上去很舒服写意,她从来不穿红色,或是其他任何颜色。她的头发永远舒服地梳在脑后。她戴一副小小钻石耳环,非常吸引的,每当她转一转头的时候,那钻石便会闪一闪。她的牙齿雪白。
妹妹问我,「你已经浪费了两年,不能再浪费另外两年,你认定了,是她?」
我说:「不能这么说,我说是她,她未必说是我。小田是一个很特别的女孩子。」
妹妹说:「哪里有这么麻烦的事,与一个完全不相干的女孩子在一起两年,我看你倒是心安理得,现在有一个适合的人来了,你倒犹疑。」
我是犹疑,事情要慢慢来,我做人一向都是讲究慢。温习,人家是大考之前三日做的事,我却在开学第一夜便开始了,弄得头昏脑胀,谁也没有好处。
有一次在路上看见美丽,我在车子里,他们也在车子里,我只是一个人,她坐在新男朋友的身边,仿佛很开心的样子,穿得很好,化妆比以前加浓了,车子很挤,都排在红灯前,我简直不能想像这个女孩子便是我以前的女朋友。她换了一个发型,头发短了,卷曲得很,整个人看上去更像一只洋娃娃。
我认出了她,我默默的注视她,她没有看到我。我仍然没有绞痛的感觉。奇怪,忽然之间,我觉得我不再认识美丽了。这是美丽吗?这不过是另外一个好看的女子而已。我心目中的美丽,是一个楚楚可怜,等我去保护她的女孩子,这是我心目中的印象。可是现在她是这么风调雨顺,她还与我有什么关系?
我把车子调了头,兜到小田办公的地方去,我在车子里等她下班,看见她出来的时候,已经等了一个多小时,我一头是汗,看见她,我傻傻的笑。
她走过来,「你怎么了?」她怜惜的问。
我默默的不出声。
「你看你一头的汗,来,我请你喝茶,咱们喝啤酒去。」她神采飞扬的说。
我看着小田蜜色的皮肤,我握住了她的手。
我们找到了一个地方喝啤酒。
我冷静了下来,我说:「我看见了美丽。」这是我第一次跟她提起美丽的事。
「怎么了?」她很温和的问。
「她看上去很高兴。」我说。
「你应该为她开心才是。」小田的声音仍然很温柔。
「可是我与她已经分手了,她幸福或是不幸福,开心或是不开心,又有什么分别呢?都跟我扯不上任何关系。所以我最不以为然某些人,与女朋友分手之后,振振有辞的说:『我祝她幸福。』有什么好说的呢,她幸福与否,与我是一点点关系也没有的了。」
小田点点头。我们沉默了很久。
后来我说:「这啤酒实在很好,够劲。」
她点点头。
自从那一天以后,我常常独自约会小田。我们很大方的出去看电影,看戏,听音乐,散步。她是很好的伴侣.我不再把她与美丽做比较,这是错的,不公平的。
记得有一次我问小田:「你以前有没有男朋友?」
她坦然的笑,「当然有。谁没有?」
「总没听你提过。」我说。
「忘了,也就不用提了。应该忘记,才分手的。不是吗?」她看着我。
我点点头。
她是一个十分明理的女子。
但是有时候蜜瓜上市了,我总还是想买,下意识的拿起最圆最大的。妹妹说:「你买这个干什么?我又不能吃,吃了喉咙痛,你又不爱吃,小田对水果没兴趣。」我才惘惘然的放下蜜瓜,美丽喜欢吃,以前买惯了,要忘记她容易,要忘记这些小动作才难呢。感情跟癌一样,很难割得干净。
妹妹与我争论着,她认为我应该去再读一个学位,但是我觉得先工作一、两年也好。小田总不发言。妹妹催她,「喂!你怎么不说话?」小田微微一抬头,说:「这是他的事,当然他自己最清楚。就好像一些女人,千辛万苦的嫁了丈夫,管丈夫的头,管丈夫的脚,我最看不顺眼,既然锦衣美食,还哪里来的这么多噜嗦!老公的钱,只要是他自己赚的,他爱怎么花,就怎么花!他的时间,他爱怎么糟塌,就怎么糟塌!做人家老婆,最忌『君子爱人以德』,只要老公不偷不抢不吃软饭,娶个把小老婆,也不算坏!」
妹妹说:「你是最最贤良的,谁娶了你,可是大福气,哥哥,听见了没有?哈哈哈!」
我微笑,小田也微笑。
我们都是经过那一番来的了。为了小事吵吵闹闹,天下间仿佛有千万处令人不满的地方,到后来所有的力气都没有了。也没有劲去挑更好的了。
可笑,不是吗?
我知道,到冬天,大家披出皮裘的时候,我也会想起美丽,她的要求低,只希望有一件貂皮的短大衣。我更希望,到冬天的时候,我可以彻底的把一切忘记。然而我不是这种人。
我看着小田。我相信她也不是这种人,大家都不再是一张白纸,大家心里面都充满很多很多事,说不出来的事,不如不说。
而小田,我真希望她是我最后的一个女朋友,我实在没有那种时间与精力再找第三个了,毕竟拜伦说的:恋爱只是男人生活中的一部份。
花店
每天下午,五点零十分,他便来了。他会说:“六枝玫瑰花,红的。”
每天下午他来买六枝玫瑰花,我为他把花卷在纸里,用银色的缎带扎好。他会很爽快地付钞票,说声谢谢,然后走开。
每天下午他都来的。
准五时十分。
两个星期之后,近五点的时候,下意识地我已经等候他的光临。他长得很秀气,态度温文,浑身有种说不出的气派,穿着深灰色的西装,白色衬衫,灰夹黑色细条子领带。衣着是这么朴素,打扮得十分得宜,他的一双手干净纤细,有时候染着一点墨水。
每天他推开玻璃,他说:“六枝玫瑰花,红色。”
他不说“半打”,他说“六枝”,这是他的特色。
我默默地把花给他,收钱,把钱放进收银机。
他是最后的一个顾客,我们在五点半关门。
在他出现之后,生活完全不一样了。
我会自然地留下六枝长茎玫瑰,方便他来买。
有一日,有位洋人太太要买玫瑰花,只剩六枝了,我说:“太太,有人订下了玫瑰,买金盏菊吧,配紫色的兰花最好,怎样?”
洋太太听我的劝告,但不甚快乐地用眼睛瞥了瞥玫瑰花,持金盏菊走了。
五点十分,他来到。
我把玫瑰递给他,他道谢。
天气冷,他加了件黑色的外套,凯丝咪呢料,一条白色丝巾,YSL字样塞在领子里,口袋里一双薄皮手套,他穿的衣服永远只有灰、黑、白,他连藏青色也不穿。
我没跟他说,我特地把这些花留给他。
他是顾客,我是售货员,话不宜多。
他离开后,我把店锁好,去候公路车回家。
我把绒线手套缓缓套好,看着夜色罩下,城市灯光闪亮。
日与夜都那么寂寞。
母亲比我更寂寞。
她微笑问:“你什么时候结婚呢?”她常常在这句话后停一停:“如果你有一个家庭,我可以来照顾你的孩子,为你做家务,小家庭有那种温柔的光,令人精神一振。”
我报以微笑。
我很少有约会,有时候一连推掉好几个约来陪母亲。我并没有为谁牺牲,我情愿陪母亲,我觉得那样更有味道。
我有一份清静的工作,毫无创造性的。在店内,没有顾客的时候,我看小说消磨时间。
有时候一天可以看一本。
老板选中我唯一原因是我有漂亮的牙齿,是以当我笑的时候,顾客会觉得舒服,我的确常常笑。
花店很美丽,那种草香,清新的水味,各式各样柔软的花瓣,早上送花来,我接收,点数目,签单子。石竹一捆捆地放置桶中,碗大的荷花,天堂鸟。
有时候我们也备有常绿植物。最受欢迎的还是玫瑰。
“用花代语。”洋人说,他们把玫瑰代表爱意送给女友。
我奇怪他的女友是谁。幸运的女孩子。
相信她一定是个名媛。
名媛的定义:家庭优裕,欧陆受的教育,会说美丽的法文与英文,衣着时髦而具品味,相貌娟秀,仪态优雅。
可以肯定只有这样的女孩子才配得起他。
我们的花店附属在一家大酒店底下,如果酒店要大量用花,也会预早通知我们,大堂中那盆大型的花,由我负责插妥交出。
我不会插花,但草月流给我的印象很深,常买了书回来参考,久而久之,似通非通,真是逼上梁山。
老板娘跟人说:“最紧要是定性,这样的女孩子很难找了,她做了这么多年。”
原来她在说我,没多久她加了我薪水。
在店里我穿件白色的罩衫,宽身,细麻布。
我每周末洗干净制服,熨得笔挺,星期一早上是我看上去最整洁的一天。
五点十分他进来的时候,我把玫瑰自桶中取出,包好纸张,微笑,递给他。
他一定深浸爱河里。任何男人,天天送六枝红玫瑰给他的女朋友,一定是深浸爱河了。
我与妈妈说起他。
妈妈说:“你可以与他说话。”
“没有用。”我微笑,“他胜过我太多,仙德瑞拉的故事不是每天发生的。”
“可是为什么你还没有找到地位相等的对象?”
“不要催我,妈妈。”
我把手放在她肩膀上。
他风雨无阻地来了两个月。
有时候他戴领带,有时候不。他的手与皮鞋一样,永远是干净的。
我照常把花束给他。他笑。
他每月花在买玫瑰的数目是惊人的。
我希望他见到我会与我说几句话。但是他不是与售货员吊膀子的男人,他不是。他从不与我说话。
然后,忽然有一天,他迟到。
我把六枝玫瑰花预备好,放在一旁,预备打烊,但是五点十分早已过去,他没有出现。
我决定等他来,打电话告诉妈妈,我会迟回家,然后坐着看小说。
我等到六点正,他来了,很匆忙,我把花给他,他照常付钱,但是他没有怀疑店为什么没打烊,但是我不介意。
他是熟客。
那一日之后,他就不来了。
我等足两日,都等到六点,第三日等到七点。这三日里我都把包好的花带回家中,插在一只花瓶里。
他没有再出现。每天的五点十分像是失色三分,我的一天再也没有意义,我的小说越看越乏味,我得喝咖啡来提神。
妈妈问:“那个年轻人再也不来?”
“不来啦,”我说:“或者与女友闹翻,或者与女友恋爱成熟,不是花束时期了。”
母亲加一句:“或者换过一家花店。”
我说:“是的,或者是。”
但是我星期一的雪白笔挺制服再也没有观众。
我开始觉得我会得在这间花店里终老。
隔很久很久,不知有多久,当我在低头看小说的时候,有人进花店来,敲敲玻璃,引起我的注意。
我马上放下书,站起来,道歉:“对不起。”
那个人竟是他!
我马上转头看钟,五点十分。
他又来了。
发生什么事?他又来到这家店。
但是我欢欣万分。
“花?”我问。
“六枝玫瑰。”他说。
我伸手去取红玫瑰。
“不,请给我白玫瑰。”他说。
我一怔,哦,他这个女朋友喜欢白玫瑰。
我选六枝,用银色纸包好,加上红缎带。
“很美,谢谢你。”他付钱。
“对不起,先生,”我婉转地说:“玫瑰的价格已经上涨,得多付五元。”
“对不起。”他加多五元。
他取过玫瑰,离开。
我像拣到最名贵的礼品般,活力又再次回来。但是为什么?他与我没有关系,我连他的名字也不知道,更不知道他在何处工作,但是他的存在已经使我愉快。
从那日起,他又来买花。
但一星期只来一次。
星期六,下午五点十分。
或者他在星期六下午也要上班,我不能够发问。
每次他买六枝白玫瑰。
他大概每星期约会她一次。
她是否美丽,是否优雅,是否富有。
每次他来买花,都带来一种温暖。
天气渐渐温暖,他开始穿夏季衣裳,雪白色的芝士布衬衫,深灰色的长裤,有时候穿那种孩子气的贺头皮鞋,也是白色的,再没有看见一个更懂得穿着的男人。
他有一个星期六出现的时候问:“请问你们负责送花吗?”
“有,”我奇怪他终于开口跟我说话,“把姓名地址留给我们,我们负责送到。”
他掏出一张卡片,他说:“送到法国医院一OOO号房。”
我写了下来,接过他的卡片。
我问:“送六枝白玫瑰?”
“不,那个我自己拿。请你另送二十枝虎兰到医院去。”
“是的。”
我把收条给他,他付钞票,他说:“谢谢。”
他微笑着走了。
我拈起他的卡片,上面写着:“薛伟年 史丹福大学牙齿博士”
我明白了。
我不是说过他不像普通人吗。
把二十枝虎兰包好,我打电话叫酒店的仆欧来,叫他送去,给他二十元。
薛手持着白玫瑰走了。
送给他的女朋友。
而我,一个小小售货员,当然是坐在柜台里面看小说,我明白。
下班我把东西收拾好便走。
坐在公路车上我在读丽沁森太太的传奇,在她没有遇见英皇爱德华五世之前,谁也不会相信会有这样幸运的女人。
英皇说:“为了我所爱的女人……”
她一点也不漂亮,但是他爱她,这已经足够。在这之前,她曾经结婚两次,且社交界中活跃份子,肯定不会受到很多人的尊重。人们看不起没有名气的妇人,但是又不会尊重出名的女人,女人怎样都有点不对。
故事真是动人,足以使人忘记公路车中怪异的气味,挤逼的人群。
我仍然是在花丛中做买卖。
天气越来越热,花店的冷气特别充足,因为怕花早开早谢。
其实最美丽的花是在原野里。表姐在英国念书,说到花,她这么形容:“漫山遍野都是洋水仙,一整个山坡,真是一望无际。”
我想像着那种情形。多想是无益的,几时我也到这种地方去旅行,每个少女的梦,她的爱人陪着她。
我笑了。
怎么会有这样的事?
做人要脚踏实地,喜欢一个人不一定是要嫁给他,也不一定是要让他知道。
我愿意默默地喜欢着他。
过后几天,我们店里来了一位很漂亮的小姐。
她穿一袭雪白的裙子。那种白是很耀眼的,领子很大,双肩露在外头。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
她走近我身边,一阵香风跟上来,我认得是“侯士顿”味道。
她的头发披在肩上,近头顶处是直的,耳边卷得一个个小波浪,真是漂亮。
“花?小姐?”我微笑地问。
她也在笑,上上下下打量我。
她问:“你在这里卖花?”
“是的。”我说:“现代卖花女。”
“太客气了……我到处看看。”她说。
“欢迎欢迎。”我说:“我们有新到的仙人掌。”
“小姐,”她问:“你贵姓?”
“我?”我指指自己。
“是呀。”
“呵,这是敝店的卡片,”我说:“上面有我的姓名。”
她拿着卡片念:“营业部周敏儿。”
“是的。”
“我叫祖。”她说:“我想买点盆栽。”
“请参观。”我说。
她选了两盆,我替她放进篮子里。
她在高凳子上坐下,她点起一枝烟,她说:“我希望你不要介意,我有十分钟的时间,不知道往什么地方去,所以想在你店中坐一会儿——行不行?我觉得一个人喝咖啡毕竟太寂寞了。”
“当然,请便。”
“你在读什么?”她问。
“哦,一本小说,”我让她看看,“最近我买了一套DH劳伦斯全集。”
“你看那么多的书?”她翻翻书。
她是个很亲切的女孩子,很快就熟络了。
“你觉得做售货员是否烦闷?”她笑问。
“并不”,我笑笑,“为什么?”
“有人做牙齿做得累死了,”她笑说:“天天看着病人便说:‘请张大嘴巴。’结果他自己也几乎张大嘴巴哭了。”
我笑。
笑到一半忽然停止。
薛伟年不也是牙医吗?他难道也觉得闷?我不相信。
“每天下班的时候很晚了吧?”
“是的,五点半了。”我说:“但是我们早上十一点才上班,所以我做这份工作,我可以留在家中照顾母亲到钟点女工到我们的家。”
“令堂需要特别护理?”她问。
“她的身体不太好。”我说:“只有我与她住。”
她侧侧头:“哦。”
她仿佛是专门进来与我谈话似的,我也可以问她一些问题,但是我没有,因为我可以想像到她的身份,一定是外国回来的,洋派、洒脱、美丽、年轻,从她身上的打扮知道她的环境很好——看,并不需要一个福尔摩斯呢!
她说:“嗳,好了,我走啦,改天见。”她自高凳子上跳下来。
“再见,再见。”我微笑。
“再见。”她摆摆手。
她取过盆栽走出去,我低下头把书本收进抽屉。再抬起头,她已经走到对面马路,一个男人在等她,从她手中接过那两盆仙人掌,我一怔。
那是薛伟年。
雪白的衬衫,深色牛仔裤。那是薛伟年。
他们走远了。
我缓缓地坐下来。
这么巧。
她口中的牙医原来是他。
薛伟年与祖。祖什么?她姓什么?洋人习惯往往只说名字不道姓字,她是他的女朋友,我微微笑起来,真是的,也只有她配得起他,每星期六收他六枝白玫瑰。
那么美丽的女孩子。
下次包花的时候,一定要扎得更漂亮。
她又来了。
“HI,敏儿。”她这样称呼我,好象她是我的老朋友。
“你好。”我笑着点点头。
她说:“吃点糖果吧。”她把巧克力递过来。
“谢谢你。”我取了一粒放在桌子上。
她说:“我向你打听一个人,你不知道有没有印象?”
我有点奇怪:“谁?”
有什么人是我认得又是她认得的?不可能,我们并不是朋友。除非——
只有一个人。我心想,是她口中的牙医生。
“那人是你的顾客。”她说。
“是吗?”我问:“我们这里的顾客恐怕很多呢。”
“他以前买红玫瑰,现在买白玫瑰,记不记得?”
我明白了,她一定是要打听薛医生以前送花给什么人,我并不知道,何必多事?女孩子们都多疑多忌。
我摇摇头。
“怎么,不记得?”她失望地问。
“客人很多。”我说。
“这人很特别。”她又说:“每个星期六他来买六枝玫瑰花——”
我无法假装不知道这件事。我说:“六枝玫瑰?仿佛是有的,一个年轻人。”
“对了,你记得她吗?”她很兴奋。
“见到了会记得。”我说话十分小心,“怎么呢”
“没什么,就是想问你记不记得。”她看着我的脸。
我笑笑,不出声。
这女孩子怎么这样容易与人亲近?
她看着我说:“你一定是在想,怎么我的话那么多?是不是?”
我很尴尬。
我问:“你怎么知道?”
她苦笑:“因为我的话是太多了。现在还有最后一个问题,你知道他为什么买那么多的玫瑰?”
我摇摇头:“买给女朋友,自然。”
“不,买给他的母亲。红玫瑰——因为那时候母亲还在医院里,他天天去看她,白玫瑰——”
我好紧张,伸长了脖子。
“是因为母亲康复,所以每星期六送一束。”
我冲口而出:“啊!不是送你的呀?”
“送我?为什么?”她睁大眼睛,“你知道我是谁?”
我退后三步,“不……不知道。”
“我是他妹妹。”
“啊?”
“你知道,是他叫我来问你姓名,问你对他有没有印象的。”她耸耸肩。
“但是为什么?”我吃惊。
“为什么?”她说:“你总应该知道呀。”
“我不知道!”
“他大概看上你了。”祖笑:“好,我要走了。”
“看上我?”我可被吓一跳。
“他是适龄男子,你是少女,他看上你,你这么害怕干什么?”她笑着说。
“喂!喂!你不是开玩笑吧?”我追上去。
一个洋妇刚进门来,她白我一眼说:“有没有剑兰?”
我只好呆下来招呼客人。
我的心跳得很厉害。
这真不像我,妈妈说我碰到什么事情都是很镇静的。
这一日我关好店门,马上赶回家去,把这件古怪的事告诉妈妈。
妈妈说:“这有什么稀奇?你们互相都留意上了,到现在才知道。”
“他凭什么会看上我?”我问。
“你这话有语病,敏儿,”妈妈笑,“一个人喜欢另一个人,为什么要‘凭’?”
我不响。
过了几天,星期六,他来买花,我把花放在他面前,静静地问他:“为什么?”
他有点难为情,过了一阵子他问:“可以给我十分钟吗?”
“当然。”我说。
“那时候母亲病着,我天天到这里来买花,看到你亲切的笑容,使我心中踏实,母亲的病很重,我天天把花插在她床头,坐一会儿她就叫我走。我心想,如果我有一个女朋友,温柔的,可靠的,能够给我力量,使我坚强地帮助母亲康复——我自然地想到你。”
“啊——”我感动了。
“我还是每天来买花,后来为的是看你一看。”他微微一笑,“你给我信心。”
“哦。”
“你从来不问任何问题,但你是关注我的,有两次你为我特地迟关店门,是不是?”
“你也不说话呀。”我抢着说。
他说:“谢谢你。”
隔了很久很久,我觉得我得公道一点。
我说:“你知道我没……念什么书。”
“什么叫没念很多书?”他笑着问。
我说:“我才高中毕业。”
“够了,做人的道理,不全在书本上学的。”
“我家中没有钱,我只有一个妈妈。”
“你有钱我也不能叫你带过来。”他很肯定。
“那么——我也长得不漂亮。”
“这嘛。”他笑笑,“这是看什么人的眼光了。”
我有点不好意思。
“但是我——”我低下头,又抬起来:“我真是有点意外。”
他看看表,“五点半,你的店该打烊了,你知道吗?我跟妈妈说:今天会带一个女孩子来吃饭,如果我请得到她,那么我们会有一个很愉快的晚上。”
我说:“可是我都没有预备一下,我的衣服——”
“我最喜欢这件白衣服。”
“我知道你喜欢白色,但那是我的制服呀。”我笑着脱下白衣。“像你这么会说话,应该对病人多说点话,别老叫他们‘张开嘴来’。”
他笑,“祖好象什么都说了呢。”
“是呀,真想不到你会觉得闷。”我也笑。
“简直快闷死,”他说:“幸亏妈妈病好了,现在我天天陪她说话做消遣。”
“呵,对,我也得打个电话给我的母亲呢。”
我连忙放下制服拨电话。
是妈妈来接的。
我说:“妈妈,今天有点事,我不回来吃饭。”
妈妈笑:“是不是那医生来约你?”
我只说:“嗯。”
“好好的去,别担心,医生们不一定要娶女医生的。”
“嗯。”
“回来的时候当心点。”妈妈说。
“那么你一个人吃晚饭。”我说。
“知道,妈还要你教不成?”她挂上电话。
我把东西收拾好,跟着他出去。
他的车子停在门口,他替我把门拉开。
我们上了车,我才觉得事情是真实的。车子到了他的家,才按铃,祖已经迎出来。
祖说:“咦,”她指着我,“你不是说对这个人一点印象也没有吗?”
我低下头笑。
祖说:“害我问了又问,唉,怎么还这样怕难为情?简直不敢相信!”
“喂,你少说几句好不好?真爱说话。”她哥哥说她。
祖说:“妹妹在这种时候,永远是过时的。”她笑。
一个妇人的声音:“伟年!谁来了?”
“妈妈,你出来看看是谁。”祖喊着进去。
他说得对,这的确是一个很开心的场合。
女人
带着小琪去午餐,她坐在我身边一刻不肯休息,不是倒翻了水,便是把调羹丢到地下,看着我这个两岁半的女儿,觉得她非常的不体面,不能出大场面。
她说:“我要到地上去走,我要去!”
我低声说:“如果你敢走到地上去,回家我打你!”
小琪听说,马上嘴巴一歪,要哭。
我低声恐吓说:“你哭,一会儿爸爸来,我告诉他,看你怎么办!”
谁知道她干脆嚷起来,“爸爸,爸爸!”
我把她拉过来,“好了好了,吃冰淇淋,你看,大家都在看你,人家要不高兴了。”
小琪拿起调羹,把冰淇淋糊了一脸。
我叹口气,等健来吧,他怎么老迟到?怎么老不守时?约好两点,现在都两点半了
抬起头,看到对面坐着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子,埋头在看一本杂志,桌子上放着啤酒,她在抽烟,姿势很熟练。穿一套浅灰色的毛衣。
我想,我可不能再穿这种衣服,小琪一叫抱,她的皮鞋往我身上踢,全身打扮便宣告完蛋。人家,人家怎么一样?人家是自由的,人家可以抽烟、喝啤酒,有看不完的杂志,有去不完的夜总会。
小琪又叫了起来,“我要喝水!我要喝水”
我们对面那女子抬起头来,看了小琪一眼。
我难为情地把水杯递给小琪。
她笑了,那个笑容看上去好熟。对面的女子站起来,她问:“是美琪吗?”
我看着她,她认识我?我愕然。
“美琪,你怎么了?我是亚咪,你忘了?”她笑。
“阿咪!”我震惊的说:“赵阿眯!”我想起来,是的,错不了。“怎么在这里遇见你?”我笑,“你不是到英国去了?”
“总也得让我回来吧,”她笑,“你要是做了移民局局长,咱们就糟了,一辈子也别回来。”
“毕业了?”我问:“多么快便三年,口子像飞一样。”
“嗯。”亚咪点点头,“一眨眼的功夫,日子过得不知不觉。”
“外国的生活很好吧?”我问她。
“嗯,”她问:“这是你女儿?”她看看小琪,“好可爱!”
“还可爱呢,”我都不愿意多谈,“可爱什么!”
她索性坐到我们座位上来,“让我看看你,美琪。”
“看什么,”我有点忸怩,“老了,胖了。”
“你如果老了胖了,我还不是一样?我们是同年的。”
我看看她,她哪里有变!太时髦了,以致我不敢认她,淡灰色的毛衣紧紧贴在她身上,长裤灰色的皮靴子藏在裤管下,是我最向往的打扮。
她的头发中分,长长垂在肩上,乌亮漆黑,脸上淡妆,成熟而美丽。最主要的是,以前我记得阿眯是个飞扬跋扈的女孩子,在今日,她却又温柔又大方。
我说:“你不一样,你总是走在时代尖端的,不是吗?”
“你结婚多久了?”她问我。
“你走了一年,我就结婚了。”我说:“你现在是硕士了吧?”我羡慕地看着她。
“有什么用?”她笑:“还不是做一份牛工。”
她把小琪抱着坐在她膝盖上,小琪也奇怪,居然非常听她的,动也不动,静静睁着眼睛,听她说话。
“结了婚没有?”我问。
“没人要。”她笑。
她笑得那么爽朗。
刚在这个时候,健来了,他赶得匆匆忙忙的,看到我们,把椅子拉开来,坐下。
我跟他介绍,“这是我大学里的同学,赵小姐。”
我跟阿咪说:“我的先生。”
“你好。”阿咪笑得很宽畅,但并没有伸出手。
健忙着抱过小琪,他没有站起来,总而言之,我觉得一切都是一团糟,不可能更糟了。
阿咪抬起头,“我的朋友来了,”她说:“对不起,美琪,我们再联络吧。”她自手袋拿出一张卡片交给我,“记得打电话来。”
“好的,阿咪,再见。”我十分依依不舍。
她向健笑一笑,“再见,再见小琪。”她站起来向一个高大的外国男人迎上去,两个人很融洽的推开玻璃门走了。
健说:“那是谁?”
“我不是说了吗?我同学!”我说。
“跟你其他的老土同学不一样。”他说:“她倒是很大方。”
“人家到英国留过学。”我说:“你这老土,她站起来你也不站,又不说再见。”
“我抱着小琪,你怎么了?”健白我一眼。
“人家会以为我嫁了个红番,”我说,心中不是没有气的。
“有这么严重吗?”健笑,“来,我们走吧。”
“你为什么约在这里等?一杯咖啡就五块钱,能省就省一点吧。”
“好了好了。”他叫来了侍者,“你有完没完?”
侍者说:“已经付过了,先生。”
我问:“付过了?是那位小姐付的吗?”
“是的。”侍者笑着走开。
“走吧。”健抱起小琪。
“你真好意思!”我说:“叫一个单身女子请你一家。”
“你今天是怎么了?”他问:“好像又准备大吵一顿的样子,什么毛病?”他的脸挂下来。
我不响,跟在他身后走。
今天是他妈妈生日,我们买了礼券上去送礼。
健的家人拖大带小,坐满了一屋,我很沉默。自中文大学出来就嫁了健,那一年我找不到好的学校教书,私立中学只付那么一点,因为怀孕,所以干脆做起家庭主妇来,就这样过了三年多。
阿咪的三年一定是多彩多姿的,与我的完全不同。
单看她的风度、姿态便知道完全不一样,我拿出她的卡片看一看,她在一间广告公司做事。不知道为什么,没过几天,我便拨了一个电话过去,她约我吃下午茶。她没到五分钟就来了,笔挺的牛仔裤白T恤,一件蓝白花的粗毛衣缚在腰间,一双真皮大手袋,我从没见过这么潇洒动人的女子。
“阿咪。”我叫她。
她坐下来,“好吗?”她问,“叫了饮料没有?”
“家庭生活如何?”她问:“不容易呢,居然是妈妈了。”
“混乱一片。”我苦笑。
“我觉得你很幸福,丈夫看上去很老实。”她说:“女人终久还是要结婚的。”
“你呢?找到对象了没有?”
她摇摇头,“没有。什么对象?连个看电影的朋友都没有。”
她掏出香烟,抽一支。我一向认为女人抽烟不好看,但阿咪是个例外,她是配抽烟的。
“你的生活说来听听?”她重复地问:“我很想知道,我想了解一下,我的选择是否正确。”
“我的想法也一模一样,”我很兴奋,“我想知道我是否太早结婚。”
“每个人的命运与遭遇是不一样的,”她叹口气,“知道了又怎么样,我们不能往回走。”她笑:“你愿意请我到你家去坐一会儿吗?”
“我的家?我的家乱极了,”我惊道:“我的家!不如让我到你的家去。”
她耸耸肩:“我的家更离谱,你不能来。”
“阿咪,别这样好不好?”
“我一个人独居已经多年,自生自灭,根本没有朋友来过,”她解释,“我的家不过是休息的地方,冰冷的,一点人烟也没有。”
“我不相信。”我微笑。
“OK,来吧。”她耸耸肩,“侍者,结帐。”
“慢着,”我说:“我来付,上次是你付。”
“哪里算得这么清楚。”她笑了,“烦死。”
我们叫了车,直驶她家去。
“你会开车吗?”我问。
“会。”
“有没有车?”
“你以为我是什么?”她笑:“我是职业妇女,你以为我是女明星?”
“男朋友有车就行了。”
“你这个人真是的!”她笑,推我一下,“你有什么毛病?我不是跟你说过了,我没有男朋友。”
老实说,我并不相信,我认为她是明智的,至少她不想把男朋友拿出来给每个人看。
到了她的家,她掏出锁匙开了两重锁,推门进去。
家中整洁得令人不信,样样都井井有条,什么东西该放在什么地方,就在什么地方。
家具上面一点灰也没有,我忍不住说:“天啊。”
她明白我在嚷什么,她说:“你坐吧,我去做菜。你家有小孩子,当然比较乱。”
“你撒谎,你看这屋子,多整齐!”我说:“你还说糟。”
“是的,”她说:“因为今天女工来过了。”
“多好!”我在沙发上坐下来,“多舒服!”
“是吗?你不觉得像个冰箱?”她问。“冰冰冷。”
“这样的冰箱,我愿意住上一辈子!”我叹道:“多么完美的一个家,什么都有,嘿,谁是你的男朋友?太幸福了。”
“如果一个男人的家连这里都比不上,我不会认识他,如果他的家比我这里好,他会稀罕这里吗?那才奇怪呢。”她说:“一个女人自己布置一个家,有什么幸福可言?会快乐吗?”
“为什么不?”我喊出来,“为什么不可以快乐?”
她温和的笑,笑容里有很多很多的寂寞,我不能了解,这么能干,这么独立,正是一般女子的梦想,她还有什么不满足之处?
她把茶杯递给我,我愉快的接过。对我来说,这样偷得浮生半日闲的机会是不多的,耳边没有小孩的尖叫声,没有健的埋怨,没有亲戚的噜苏,真好。
“你要知道,一个人住,真是……自生自灭。”她笑,“一点商量的余地也没有。”
“我知道,”我说:“你以为亲戚朋友很有用?如果你愿意的话,也有很多朋友会陪你吃茶看戏,但于事何补呢?亲戚朋友可以帮什么忙?他们会借给你?会替你找一份工作?每个人在世界上都是寂寞的孤独的,你难道不明白?阿咪,现在你是耳根清净,有什么不好?”
阿咪还是微笑,她的微笑是固定的,自然的,我忽然发觉那好像是她的面具一般,一个美丽的面具。
我很羡慕,如果我不早婚,可以过同样的生活。永远是高不可攀,独立的。
“我借用电话一下。”我说。
“请便。”阿咪说着马上走到睡房去,真是体贴礼貌,她不想听我说些什么。这很好,至少我不用尴尬,因为我得向健报到。
电话接通,健的声音:“你在什么地方?还不回来?佣人已经走了,孩子哭得要命!”
“我在同学家中。”我说:“你哄哄孩子,我马上回来。”
“美琪!做主妇务必是不能够太自由的,你要以家庭为重!”他重重地放下了电话。
我呆半晌,心里如压着块大石,头都抬不起来,眼泪便就在眼睛里打转,强忍了下去,做这种主妇,千辛万苦,到头来还要受丈夫抢白,到底有什么好处?
刹那间我心灰意冷起来,低着头。
阿咪自房中出来,手中拿着一件衬衫一条裤子。
她说:“美琪,你不要介意,我先两天买了这套衣服,但是显然买大了,穿过一次之后,不适合,转赠你怎么样?”她说得这么温暖体贴,我只向她看一眼,泪水就忍不住汩汩地掉下来。
“美琪。”她把衣服放下,连忙替我来揩眼泪。
我哭诉:“我真厌倦了这种生活,我真的不能想像,如此一辈子过下去该怎么办。”
“美琪,我送你回去。”阿咪说:“来,别哭。”
“你也是女人,干吗要你送!”我说:“应该由我那丈夫来接我。”
“他要看住孩子!”阿咪温和的笑,“他又没四双手。”
我冲口而出,“那他为什么不去赚多一点钱,请个佣人,让我也松口气?”
阿咪在那里呆半晌,她说:“赚钱也不是你想像中的易,很难的,心理负担很重。维持一头家他肯负这个贞任,已经算是深爱你的。”
我吓一跳,她这番话说得一点神采也没有,好没志气。
我说:“我不相信,如果你要嫁这种平平庸庸的丈夫,随时可以的。”
“现在?现在太迟了,”她脸上很平静,坐下来抽一枝烟,“现在我看不起这些男人,骑虎难下,只好自己捱着。”
“你怎么能算捱?”我说:“一份高薪的工作,人家都尊敬你,自由自在,目无下尘,多棒!”
她笑起来,不作答,按熄烟。
我说:“我真的要走了。”
“有空我们再联络。”她把那套衬衫裤子递给我。
“好的。”我说:“谢谢你。”
她送我到门口,叫了一部街车,替我关上车门。老实说,健从来没有这种礼貌,现在由阿眯表演起来,更觉得健对礼貌的无知与无能,我忽然觉得嫁得那么早是一个错误。于是在车子里板着一张脸。
到家小琪已经睡着在沙发上,健在吃罐头汤,看见我,眼睛抬一抬,一声不响,我也不去理他。
才六点钟,哪儿饿得这么厉害,平常也是七点开饭的,他就会恶形恶状的欺侮人。
我把小琪叫醒,让她喝了牛奶,替她洗澡,换衣服,再把零零碎碎的东西收拾好。我的气消了一半,世界上大部份的女人,日子是这么过的,阿眯说得对,各人的命运不一样。每天要在家做多少工作,健是不会知道的,也不需要解释。
阿咪家的整洁,阿咪的生命是她自己的,阿咪单独住一层房子,她那张三尺半的床可以独眠也可以邀请朋友,妇运是什么?请看看阿咪。
我叹口气,像我这种女人,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白白中学毕业,又再念了三年书,如今还不是落在小家庭中发呆?
我睡了。
第二天我计划了一下,想出去工作,至少赚来的薪水够佣人开销,我便有点存在价值,在外头工作,不会追不上时代。我决定找阿咪帮帮忙。
结婚以後,简直连一个朋友也没有。人家到我家来,我拿什么招呼他们?我出去见他们,一没有时间,二不够开销,三两年下来,什么朋友都不见了。
我对阿咪有种信心,她会听我的倾诉,她会替我分析,她不会取笑我。
她中午时分出来见我的。
天气比较和暖,她穿件白T恤,浅蓝裤子,白毛衣搭在肩膊上,仍然是精神奕奕,她一坐下来便把来意说明,阿咪想了好一会儿。
“找事做?普遍薪水是很低的,现在你除了教书,没有什么事可以做,写字楼朝九晚五,收入买衣着还不够,又何必呢?”
我说:“我非出来工作不可。”
她说:“我实在没有这个能力帮你。”
“我知道不是一天内可以做得到的事,你替我留意点。”
“美琪,最好的职业是家庭主妇,不必看老板面色,不必理物价飞涨,不必理会权力倾轧,不必担心开销打哪儿来,丈夫便是天是地。”
“那是嫁了好丈夫!我这个并不见得有多好。”我气愤。
“慢慢就好了,你总得给他一个机会,他那种工作升职的机会很高。”
我低下头,“你替我留意留意,你人面比较熟。”
“好的。”阿咪叹口气,看看腕表:“我要去上班了。”
我们站起来,又是她付的帐。
阿咪转过头对我说:“你大概不知道职业妇女是怎么一回事,要不要来看看?”
我跟着她到写字楼去参观。
一进去觉得布置美极了,很多人伏案工作,整齐美观,令我叹为观止,我跟着阿咪走到一张写字台前。
阿咪说:“这便是我的地盘。”
我有点诧异:“怎么?你难道不是坐在一间房间里?”
“当然不是,”她笑,“你弄错了,我不是大人物。”
有一个外国人推门出来,看我一眼,随即与一个女秘书模样的女孩子争论起来,那女孩子据理力辩,但是洋人坚持己见,终於她屈服了。
气氛弄得很尴尬,但是众人彷佛听若不闻,忙着打字速记,拉抽屉取档案,走来走去,做得不亦乐乎。
我很替那个女孩子尴尬,这种事一个月发生一次也已经太多,阿咪却镇静的叫我坐下,给我一叠杂志,叫我慢慢看。
“你多观察我们这些可怜的职业女性。”她微笑说。
然后她开始工作。
有时候这些女孩子经过,她们会给我投来奇异的一眼,我如坐针毡。她们的打扮时髦:爆炸装、靴子、长裙,我呢,不大不小的裤管,平底鞋已经旧了,脸上没有化妆,我比不上她们。到底出来做事的人是不一样的。
我沉默地翻着书,我还能做什么呢?
阿咪打电话,交待工作,清理昨日的事,联络。
我低声问:“阿咪,我不想在这里妨碍你的工作,我先走一眯。”我非常的自卑。
“如果你不介意,我们这里倒没有关系。”阿咪抬起头来笑一笑。“等我一起下班吧。”
她把铅笔夹在耳朵边,双手打起一封信来。
我问:“你在这里做什么职位?”
“主任呀。”她笑笑,“你知道,这里几乎每个人都是主任。”
我又坐下来。办公室其实很吵,但是阿咪做得很轻松的样子,男同事与他谈公事的时候,她职业性地笑,忽然之间我觉得心酸。阿咪说得对,事情不是想像中的那样,叫我付出这么多劳力来做一份工作,又还得笑得如春花初绽,我不行。
但反过来呢?叫阿咪服侍一个很平庸的男人穿衣吃饭,她还不是同样的不耐烦?
我很心悸,觉得无论怎样做人,到头来还是吃苦。阿咪之所以并不令人认为她辛苦,在她本身的坚强,我太软弱,略一点不如意便直淌眼泪,叫健看面色。
试问阿咪哭给谁看?她总共才一个人,所以她非得坚持着自己生活下去。
办公室恐怕是千篇一律的,谁知道健是否天天捱老板骂?我们都这么可怜,多想是无益的,不如回家去准备晚饭,我再也坐不下去了。
我说:“阿咪,我先回去。”
阿咪抬起头来,“好的,你先走吧。”
我站起来,她放下笔,“我送你出去。”
“不用不用。”我连忙阻止,“我认得路。”
“真的,那么抱歉,我还有工作得赶一赶。”她说:“不送。”
我自己走了。
到了街上,觉得很寂寞,来不及等公路车,叫了部街车回家。
赶到家中,使劲的按铃,钟点女工来开门,小琪笑着扑到我怀中,我紧紧的抱住她。
只有做妈妈的人不需要任何学历,真的,不必填申请表,不必面试口试,不必文凭。
做人老婆不必准时上班下班,真是长期饭票。
办公室中冷冰冰的气氛,洋人老板的翻脸无情,天天打扮得花姿招展地上班,风吹雨打地挤公路车,我行吗?
佣人去买菜,我抱着小琪,女主内,男主外,原来是天经地义的,从几时开始,女人也得带着脆弱的情感去面对世界的呢?看阿咪工作,简直像打仗似的。
我等到佣人回来,便动手煮饭。看,将来至少小琪是感激我的,伟大的母亲历久有人歌颂,但伟大的女秘书有谁知道?
忽然之间我的气平了。
电话响,是阿眯打来的。
“到家了?”她问:“我打来看看。”
“你下班啦?”我问:“做得那么辛苦,还不休息?”
“没有,加班,九点才能回到家中,你瞧这种工作,真是没完没了,我好累。”
“早点睡。”我还能说什么?“回家马上洗个热水澡。”
“不是那种累。”亚咪说:“而是精神上的疲倦,做得糊里糊涂。”
“阿咪——”我不知道怎么安慰她。
“过年了,公司也许要裁员,我心情不大好。”
不知道为的是谁与什么。我忽然说:“阿咪,明天到我家来吃晚饭好不好?我准备菜,你喜欢吃什么?”
“随便。”她笑,“美琪,我还以为你永远不会邀请我呢,明天我下班便来。”她放下电话。我的心踏了实,我没有选择错误,做主妇有利有弊,有得到的有失去的。至於阿咪,她有她快乐自由的时候,像发了薪水,像与三两友好喝啤酒说笑话,像有假期的时候,她也有得到有失去的。
我们生活在不同的环境里,我们的习气、姿态都不一样,我们还都是女人,在她情绪低落的时我也应该拉她一把。健回来了,他疲倦地往沙发上倒,我连忙倒一杯茶给他。他意外地看我一眼,握住我的手。
在这个清贫的世界中,我还算是幸福的。
家庭教师
妈妈说:「看你,闲得慌!毕业等于失业,你想躭到什么时候?天天在家坐。」
当然她是有点说笑的语气,但我已经有点受不了,第二天便去找表姐。
我说:「想找一份工作,轻松的,一天两三小时,薪水不拘,免得给妈妈噜苏。」
「你的英文好不好?替人补习英文吧。」她说。
「如果在台湾,或者是可以的,现在是香港哩,谁的英文不比我的好?」
表姐翻了翻笔记本子,她说:「你的国语呢?你的国语倒是不错的,带些上海音,教小孩子还可以。」
「我不想做人之患。」我抗议。
「你算了吧,哪来那么多噜苏,有得你做已经蛮好了,去不去?」表姐喝问。
「去,去!」
「教两个小孩子国文,希望用旧一点的课材,最好是「上大人,孔乙己」之类的,用国语教。」
「这家人干吗?疯了?应该替孩子补法文,我的法文也不错,不如改教法文好了。这年头还有人记得中文?学中文有个鬼用。」
「人各有志,你别那么烦好不好?」
「好好!地址呢?」
「巴丙顿道三号。」表姐说:「每日下午三点到五点,供一顿点心。」
好的职业太不容易找。到书店去寻课木,买了一些描红簿、柳氏的帖子、墨盒毛笔。最恨塑料墨盒,买了铜的,没见官先是三大板,大花费。
第二天我出发。。
佣人引我进大厅,屋子布置得很西化。两个孩子一男一女,在家叫大宝小宝,分别十岁与七岁,长得很漂亮,而且十分有教养。
女佣说:「先生吩咐小姐今天开始,他没有空,不能招呼小姐,对不起。」
我点点头。嘱咐孩子们坐下,叫他们开始。
那两个小孩子完全不会中文。我吓一跳,我问:「但是你们会讲国语,谁教的?」
「爸爸,」大宝说。
「好的,好的,现在从一二三开始学。」我耐心地说。
他们是很可爱的两兄妹,哈哈的笑,像一对小动物,兄妹一般有着天然的卷发,看着令我很心软。
每天我都准时去教他们,他们也准时坐在书房中等我,笔墨纸砚摊在我面前。我从没见男主人,他们的父亲。这不稀奇,男人要工作,却也没见过他们的母亲。
一个月之后,我拿到了丰厚的薪水,我的学生也懂得以毛笔写出「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
我问:「谁写的?」他们会争着答:「李白!」每人可以得到一块鸟结糖。
很快我们之间产生了浓厚的感情,我做过许多额外的工作,他们很听我的话。
有一日大宝推小宝,小宝推大宝。
「去,你与蜜丝说。」
「不,你说。」笑, 「我不说。」
我问:「什么事?」
大宝终于讪讪地问:「你懂算术吗?蜜丝。」
「懂的。」我是真的懂,不盖人。
小宝把算术簿子取出,于是从此之后,我兼任了算术老师,我并不介意。
我想问:「你们的爸妈呢?」但我如果多事,会给小孩子不良影响,事不关己就不必多问。
我没有轻举妄动,我的教育使我尊重别人的生活。
不过除了那个佣人,我始终没有见过男女主人。
孩子们很少想到爸爸妈妈。
直到有一天,我们在书房中练大字,学着「织织复织织,木兰当户织」,因为一声「哗啦」摔破玻璃的声音,我才认识了我的老板。
当时一阵破碎声,我抬起头 --「什么事?」我问。
孩子们仿佛没听见,继续写字,定力惊人,使我惭愧。
然后我听到一连串的粗口,一个医生模样的人悻悻地自睡房走出来,他说:「你要起床,尽管起来好了,明天倒下去,你另请好的大夫,我不会再来!」
他带着护士走了。
大宝问我:「蜜丝,我去拿杯冰水喝。」
「好的,你去。」我说。
小宝见哥哥不在,偷偷跟我说:「那是爸爸,爸爸恨医生。」
「呵。」我说。
不久我看到一个年轻的男人,苍白着脸,恨恨的自房中走出来,大力关上门走了。他是我老板,孩子们的爹。他实在很年轻,真不像有那么大的孩子。
对于他的印象,我可以说,我没有见过脾气那么坏的男人。
即使把门摔下来,又有什么益处呢,病了总得休息。
我没有管闲事。
我以为他的病已经好了。
可是有一日我发觉他穿著睡袍在花园中呆坐。我受了孩子们的影响,视若无睹,照样在说「封神榜」的故事。
小宝说:「蜜丝,我想写封信给妈妈,可以吗?」
写信给妈妈?
我抬头,男主人已经进去了。
「我教过你们写信,你可以先写一封,然后我看有没有错字。」我说。
大宝说:「妈妈才没有空看她的信,妈妈在巴黎渡蜜月。」
我吃一惊,我真不知道这些。
小宝涨红了脸,「谁说的?妈妈爱我!当然她会看我的信。」她生气了。
「如果她爱你,为什么不来看你?为什么忘了你的生日?」
「她爱我!」小宝忽然哭了。
「小宝,不要哭。」我劝她。
但是七岁的小女孩像是真的伤了心,一直大哭,大宝过去哄她,道歉,她只是不肯停。
然后他们的爸爸走来,把她抱起。看我一眼,冷冷把她抱进房去。哭声才渐渐停止。
大宝镇静地跟我说:「女人!」
他不是不像他父亲的。
我走的时候女佣人走过来跟我说:「先生请小姐留下来晚饭,如果小姐有空的话。」
「啊,当然,我有空,你们几点钟吃饭?」
「六点半。」
我看看表,都五点了。
「好。」
我与大宝入席。
小宝的头发已梳成辫子,坐在她父亲身边。
男主人看见我站起来。
我说:「不客气。」
他说:「谢谢你,莫小姐,你把我的孩子们教得很好。」
「你过奖了。」我说:「应该的。」
「明天你会多一个学生。」他说。
「啊?」我抬起眼睛。
「那将会是我,」他笑笑,「医生叫我在家休养一个时期。我也乐意学点中文,我其实是个文盲 -- 很惭愧,住在外国久了,枉自做着中国人。」
「欢迎。」我说。
小宝笑说:「爸爸说「李白」写了些什么。」
「很多,好几百首诗,他是最好的。」我说得不可收拾,「迟阵子我教你们「离我去老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老今日之日多烦忧」,多棒!」
「我们会拿个A。」大宝笑说。
他们的父亲闷着不响很久,然后喃喃的说:「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这个文盲。
中文文盲一向最引我同情,怎么可以不懂中文,身为中国人,眼前放着无穷无尽的文化--
「莫小姐在什么地方受教育的?」他问。
「香港与英国。」
「香港可以学到这么多的中文?」他问。
「基木是,教是教那么多,各人的爱好与吸收程度不一样,我是特别喜欢阅读的,」我据实说:「从儿童乐园到红楼梦,我的一双眼睛非常疲于奔命。」
他点点头。
「你是干什么的?」我好奇。
小宝说:「我爸爸是个建筑师!」
大宝说:「小宝,要教你多少次..大人讲话的时候莫插嘴!」他推妹妹一下。
我忍住笑。
上了菜,我们四个人默默地吃饭,他们在吃饭的时候不说话。
吃完饭上水果,我抬起头看到小宝在与大宝挤眉弄眼。
我笑一笑,小宝跑来抱住我脖子,她问:「蜜丝,你真的收爸爸做学生?」
「 啊。」我有点尴尬。
小宝问:「他如果默不好书,你是否也一样罚他写十次?」
「当然。」我说。
我买多一套笔墨纸砚,他果然依时坐在那里。
我还不知道他是什么病,后来才知道是胃动过手术,医生非叫他休息一个月,他闷得无聊,所以跟着子女学中文。
我对于他们家庭状况相当明白,女主人跟另主人分了手,故此永不出现,她恐怕已经再次结婚,故此孩子们才知道她在渡蜜月。
不知道为什么,他下了决心要孩子们学国文,但是我能够教的不过是我喜欢的,一些小学的课本因为非常无聊,所以跳过不教。
表姐问我:「你可喜欢这份工作?」
「还可以,不久我江郎才尽之后,便得引咎辞职。」
「男主人怎么样?」
「我无意做「简爱」,」我笑,「对离婚男人没兴趣。」
「怎么?」
「男人嫌离婚女人,女人何尝不嫌离婚男人,前妻的孩子,前妻的影子,你看过蝴蝶梦没有?」
但是我相当喜欢这一家子,他们礼貌客套,令人舒服,而且真的有兴趣学东西。
男主人的病不久痊愈,他照常上班,便缺课不到。
而大宝小宝已可以看得懂浅易的儿童书,他们像是发现了另一个世界,为了嫦娥奔月的故事兴奋半日。
大宝高兴的说:「中国的月神原来不叫戴安娜。」
「谁教你戴安娜?」
「爸爸。」
「他不知道有嫦娥?」
「他从来没说过,」大宝耸耸肩。
他们的父亲说:「当然我知道嫦蛾!」他生气,「我不说并不是代表我不知道!」
大宝向小宝装鬼脸,小宝马上背:「嫦蛾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
做父亲的很气,「莫小姐,我们把补习时间改在六时至八时,我会在场!」
真是好笑。
以后他如果没有应酬,他便会在场。
「你从来没读过中文?」我问。
「我是加拿大士着,我们又不住唐人街,当然没有机会学,」他没好气。
「那么为何又说得一口好国语呢?」
「我的外祖母是北京人。」
「哦,」我说:「孩子们因此也会说国语?」
「当然。」他似乎挽回了自尊心。
妈妈很不服气。「你那中文?何苦误人子弟?」
但是我的学生们似乎都很快乐,打成一片,我可不怕那个建筑师,背不出古诗十九首的时候臭骂他,痛罚抄十次,他很规矩,都抄得端端正正的递上来。
匆匆半年过去。
在一个炎热的下午他约我去跳舞。
我说:「我不喜欢跳舞。」
「我以为年轻女孩子全喜欢跳舞。」他说。
「才怪。」
「你喜欢做什么?」他问。
「你为什么要约我?」我问。
「见你呀。」
「我们不是见着面了。」我愕然。
「我想以另一个角度看看你。」他说:「不要老当我是个学生。」
「为什么?」我瞪着他。
「别问那么多,因为我喜欢你。」他说:「还不够吗?」
我耸耸肩,「我想是够了。」
「那就好。」他说:「明天我们去跳舞。」
「我并没有跳舞衣裳。」我说。
「穿你的粗布裤与T恤吧。」
我们并没有去跳舞,我们去看了一场电影,大宝小宝坐我们后面,然后我们到公园去散步。
小宝问:「蜜丝,你不怕我们爸爸?」
「我为什么要怕?」我问:「他很可怕吗?」
「他」转头说:「你真是唯一不怕我的人。」
「啊!」
「你不知道,」大宝说:「爸爸是很凶的,他说:「只有蜜丝莫对我大声叫。」」
我马上看着他:「我否认我「叫」过。」
他难为情。「大宝!」他喝止儿子。
大宝小宝走开了。
他终于说:「只有你把我当朋友。」
「是吗?」我看着他。
「女人们常常把我当﹃未来饭票﹄。」他说:「可怕。」
我气,「别这么自大,少在我面前诋毁女人。」
「你不相信算了,」他很骄傲,「只有你当我是学生,我的身份根本与大宝小宝没分别。」
「有分别的,你的程度比他们差。」我毫无留情。
「看!这是我的意思,」他无可奈何的笑,「我喜欢你就是为这个,只有你敢这样。」
「好啦好啦,别吹牛啦,香港的建筑师成千成万的,你就特别吃香?」
「我是说实话。」他告诉我,「香港人最虚伪。」
我看他一眼,难怪他那么说。的确是,他年轻漂亮,大把前途,资历好,收入丰富,多多女人追求,并不稀奇,可是人家就算有两打公主跟在身后跑,也不会告诉别人,他实在太坦率,抑或我们太虚伪。
「明天学什么?我们会不会学﹃老庄﹄?」他问。
「没可能,明天念﹃大学之道,在明明德﹄。」我说。
「你打算在我们家终老吗?」他问:「还要教多久?」
「我不知道,我最近在找工作,白天太闲,晚上又比较忙,我觉得大宝小宝应当缩短补习时间,他们在学校功课已经够忙了。」
「你打算怎么办?」他问。
「或者在暑假再找。」
「不行,简直是「一曝十寒」!」
「说对了,」我说:「那句成语用得好!」
「不行,你一定要继续来。」
「我明天去见工,美国图书馆请人。」我告诉他。
他很不高兴,坏脾气都在脸上,他情绪一低落,神情很忧郁,不如意的事仿佛很多。
其实一个男人只要有事业,还有什么解决不了的事?他还有两个这么可爱的孩子。
我在见工后得到那一份工作,晚上去替他们补习有点力不从心,疲倦得可以。
我想辞职。
他听了之后,「你要离开我们?」
我解释,「没有那么严重,孩子们已看得懂儿童书本,而且我也做足九个月,几乎可以拿双薪。」
他脸色变动,终于说:「我留不住女人。」
我觉得他过份,我说:「我不是你的前妻,我只是你的补习老师 -- 你像一个被纵坏的孩子,三个人当中,你的自我控制力还不如小宝。」
他忽然摔下杯子,「走走走!」他嚷,「别教训我!」
我叹口气,「我抱歉,但为了生活,我不能一生都教国文,我得为自己打算,我也舍不得大宝小宝,我会教到月底。」
以后那几天他都不来了。
小宝说:「以后我看不懂书,没有人问生字了。」她说:「我的猪仔银行里够钱我们去吃冰淇淋,我们几时去,蜜丝?」
我说:「说﹃扑满﹄,不是猪仔银行。」
大宝说:「你如果走了,爸爸生气的时候,谁骂他呢?」
我叹口气,「我不知道。」
「你是不是﹃心乱如麻﹄?」大宝问。
「是的。」
「你为什么要走?」小宝问。
「我不是你们家的人,怎么能跟着你们一辈子?天下无不散之筵席,迟早各人要做各人的事去的。」
「你可以嫁给我们爸爸。」小宝说。
我连忙看看四周有没有人,我低声说:「谁要嫁你们爸爸?脾气那么坏!」
大宝说:「你可以改变他,不行吗?」
我说;「喂!你们写字好不好?快!」
两个孩子连忙低头做功课。
我呆呆的看着课本。
我会舍得他们吗?两个这么可爱的孩子,没有妈妈,只有一个工作繁忙的爸爸,自外国搬回中国人的土地住,不习惯的事有多少!
不,我不舍得他们,但是再留下去我走不了,只怕那个时候人家要叫我走,一个人最主要是懂得什么时候出场,切莫等到人家讨厌。
我走了,总有人来继续我的工作,这点是可以肯定的。
一份很好的工作,原本可以增加一点收入,但因为我对老板的感情日渐起了变化,逼得要走。
我喜欢看着他努力写毛笔字的神情,就像一个孩子,我喜欢他洁净的打扮,我喜欢他拿着公文包与时间搏斗的样子。
我喜欢忙的男人。
我喜欢尽责的男人。
他一人担起了父母的责任,毫无怨言。
我喜欢有才干的男人,没想到有这么多著名的大厦是他设计的。
我还怎么可以留下来?
我只得走了。
我为什么要走?
真的没有空吗?才不,有上述的难言之隐。
表姐问:「你为什么要走?真的没有空吗?」
我说:「他说每个女人都把他当「未来饭票」看待,真是气人,我不喜欢这种老板。」
「你是他们的老师,你怕什么?」表姐说。
我说:「但是渐渐我很喜欢他,你明白吗?喜欢他!」
「该死!自己打自己的嘴巴。」表姐说。
「我何必死!最多另外找一份工作!我不是找到了吗?这是什么年代了?还有家教嫁给主人的故事?」
「去死吧!」表姐说:「这么倔强!」
我没有去死。我正式辞了职。
大宝请我在厨房里吃果酱饼干。我大口大口的喝着牛奶。
大宝问:「我可以打电话给你吗?」他又问:「当我长大,我可以约会你吗?」
「可以,你想约我到什么地方去?」我问。
「我们可以去郊外,」他一本正经的看着我,「那么你可以说孙悟空的故事给我听。」
「一定。」我肯定地点点头。
「大宝,等一等!」他忽然走了出来,「你在说什么?」
「没什么。」大宝说。
「快去做功课,快!」他把大宝赶走。
「别担心,」我站起来,「我这就走。」
「没有人叫你走。」他说:「你听我说 --」
「不!你听我说!」我嚷:「你是我的学生!你少那么自大,以为每个女人都会看上你。」
「你别赌气,」他说:「我来向你求婚的 --」
「什么?」
「求婚。」
「我们并不认识对方。」我说,但是心恐怕马上要跳出来?
「当然我认识你!」他斩钉截铁的说:「恐怕你不知道我吧?」
「我不知道你?才怪!」我用手撑起腰。
「OK!刚才你不是说我们互相还没了解吗?」他着着我。
「我不能够做你太太,你太漂亮,你太能干,你的条件太好了。」
「少讽剌我!」他说。
我说:「是实话。」我举起双手,「是真的。」
「别这样好不好?」他说:「我们三个都需要你。」
「说笑话,国文老师一毛钱三打。」
大宝回到厨房,他说:「但是蜜丝,你很特别。」
小宝在后面出现:「大宝,与你说过多次了,大人说话你别插嘴。」
「出去!」两个孩子又被轰出去。
「你可以以回家去考虑,」他说:「我不会逼你,但是我正式向你求婚。」
「谢谢,我会回去考虑。有什么特别的要求?」
他说,「当然要无条件的教我们国文,直到我们三个都能了解红楼梦为止。」
「OK,OK。」我投降。
表姐问:「你答应他吗?」
「不答应?我又没发痴,当然答应他,放着那么好的人不嫁,嫁谁去?」
妈妈说:「嫁了好,以免闲着慌,整天在我面前晃来晃去,要命!」
大宝:「这婆婆的北京语又快又好,快教我们。」
小宝:「我要蜜丝妈妈教。」
他:「这是一个办法:把她娶回家来,她就不得不躭在我们家教一辈子了。」
无痕无恨
她还在床上。
我静静的看着她。
她的头发漆黑光亮地撒在枕头套上,她背着我。她的肩膀,圆润如玉,一只手搁在被外。手也是雪白的,留着长指甲,搽着一种令人不置信的玫瑰红,中指上一只纯银的戒子,手腕上套着一只银手镯,与戒子配对的。
她不化妆,连眉毛都不拔一条,但是手指甲上、水远搽着那种鲜红,她咬手指甲。红色提醒她:不能把手放进嘴里。这是她的理由。
她是真不化妆的一个女人,连头发都不熨。我第一眼看见她的时候,只觉得她有一张雪白的脸,近乎苍白,眉毛相当浓,配在那张扁扁的脸上,仿佛是唯一特出的地方。她长得高而且瘦,穿著一件银狐大衣,黑色毛衣,黑色长裤,人家替我们介绍,她伸出手来与我握,我看到她手指甲上的鲜红,呆了一呆,那仿佛是她身上唯一的颜色。
她的丝巾掉在地上,我替她拣起来,触手的是轻柔的真丝,触目的是YSL三个英文字母。她是那种千金小姐,留学不过是为了更多的自由,更自由的亨享受与挥霍。
她没有怎么注意我。
她甚至没有微笑。
她的头发则是墨墨黑的,没有染过,也没有熨过,但剪得很好。
她的神态,与其说是骄傲,不如说是心不在焉。她并不是单单对我不加注意,她对任何事物都不大注意。她抽烟。左手中指戴着一只戒子,左手腕上一只银手镯。她没有说话。这是我第一次见她。
她算不上美丽。
或是活泼。
或是可爱。
或是健壮。
只不过有那种出世的姿态,目无下尘得如此自然,仿佛从来没有人告诉过她:「你太骄傲了。」
仿佛她自生下来那一日,便自觉高人一等。
她不用香水。洗澡的肥皂,她用「无香味」的那一种。偶然在她头发里,只是一剎那,可以闻到一点点草药味,那种牌子的洗头水带着股青草味道。
然后见面的次数多了,我觉得她五官有种说不出的味道,当她偶然笑的时候,她的神态像一个婴儿。而且她不是学生,她已经在工作了。她在一间律师行里做女秘书。
她赚得不多,也花得不多。
她可以回家,香港的律师行会付三倍的薪水请她这样的人材。但是她情愿留在异乡。她是一个奇怪的女孩子,廿五岁。有时候看上去只有十五岁,有时候却有三十五岁。
我在读医。我最后的一年。
她只是吸引了我,我不过是一个男人。在这里,可以说话的中国人并不多,言语无味的中国人则特别多。我有一辆破车,我送过她回家,她常常只说:「谢谢,晚安。」然后就走了,从来不抬头,好象从来没把我的样子认清楚过。
她住在一层小房子里,一个人。我认为是寂寞的,我从来没有问过她日子是不是寂寞。陌生的相识是不能问这种深入的问题。
有一次,我自朋友家晚饭出来,车经过她家,我看见窗口的灯光还亮着,不知道为什么,我停好了车,去按她家的铃。她来开门,光着脚,穿著牛仔裤,一件毛衣,看上去像十五岁,脸上很惊异。
我看得出她没有讨厌我。于是我陪她聊了一会儿。她泡了茶让我喝,我们东南西北的说着话。
她自己没喝茶,她喝的是酒。
喝了酒以后,她脸颊上泛起了极其美丽的一抹红色。那一天晚上,我觉得她是个美丽的女子,而且越夜越美。
我们真谈得很多,不知道话题自哪儿来,一直说到半夜,幸亏是个星期六。然后我也开始喝她的酒,那是马添尼,喝了不多,我没有醉,但是使我有足够的勇气吻她。她没有拒绝,我心里面打着问号:她是一个随便的女子吗?我有点罪恶感:如果我也想占她的便宜,就没有资格问这种问题。她的身体很软很动人,我没有想太多,我的功课压力太大,我的生活太刻板。她是个调剂。
开头我只当她那样。一个调剂。
早上,我起床穿衣服,有点羞惭。她背着我很清楚的说:「不要挂在心上,昨夜我没有喝醉。」
是的。她廿五岁了。她应该知道她在做什么事。所以我走了。
我始终觉得她是一个很随便的女子,随便与男人上床的,而且事后叫那些男人不要挂在心上。
我有种吃了亏的感觉。男人总是男人,男人娶老婆,要王宝钏式的,男人找女朋友,要玉女型处女型的。
我没有见她两个星期。
她也没有找我。一切好象过去了。
但是我想念那个晚上,真的我们谈得这么开心。而且我记得她身体的柔软。她的头发不滑留手。她的唇温暖馥郁。我想念她。
我开始打听她。人们对她的意见使我惊异。
「啊,那个目中无人的女孩子。」
「啊,她,什么都用银子,银子打火机、银子原子笔,银子这银子那,发了财似的。大概赚一半,向家里要一半。」
「倒没听说她有男朋友。」
「没有,她没有男朋友你想追求她?算了,她哪儿瞧得起我们?有点自知之明好,何必去招她嘲笑?我们还养不起她一个小指头。找老婆,讲实际,找女朋友,讲投机,我不敢上她的门。」
她并不是我想象中的那种女人。没有人说她随便,没有人说她是众人乐园。这里有几个中国人?每个人的嘴都坏,恶事传千里,由此可知她并没有恶。
然而她对我是随便的,而且她没有解释何以对我如此随便。我应该怎么办?
我买了两打黄色的玫瑰,一瓶马添尼,去敲她的门。
她来开门,屋里仍然一个人。我并没有事前通知她,由此可知她常常只是一个人。
她穿著牛仔裤,换了一件松身的罩衫,她接过了我的花与酒,她的直发垂下来,遮住了她的一边脸,我伸手替她拨开了头发,我吻了她。
开头总不过是玩玩。开头总不过是调剂。那是开头。现在不一样了。
现在我爱上了她。
我随便几时来,她总是一个人,好象永远在等我,地上摊着各式各样的书:法律的、会计、速记、小说。她并没有第二个男人,我是唯一跟她睡觉的男人。
她并不是个随便的女子。
现在我爱上了她。
四个多月了,我爱上了她。她还是那种漠然的态度,不经意的——「好,你来了,欢迎,冰箱里有吃的,这一点点我贴得起,你不来,拉倒,我不会求你,互不拖牵。」
秋天来后,她开始瘦。在我眼里,她一天比一天美丽。
今天我比她早起。房间里很暖,窗子开着一线,供新鲜空气透进来,白纱帘微微的动着,屋子里是静默的。
她还是维持着那个姿势,睡着。
现在我对她很清楚了。她说得不多,但是我留心着一切。
她以前在家有过一个很好的男朋友,后来闹翻了,男的结了婚。
她父母很有一点钱,她又是家里唯一的女儿。
她很静默,很少笑,读了太多的书。她只在微醉后话特别多,那个时候,我最爱她。她从来不喝得烂醉,总是适可而止。我们相处得很好。
不久大家都知道我是她现在的男朋友。
但是我能娶她吗?我不明白的事也太多。好象她对我这种完全信任,或是完全放任的态度。她从来不问问题,我不来,她不问为什么,我来了,她也不问为什么。女人什么芝麻绿豆都谈条件,女人其实都是变相的妓女,只是在代价上,责任与义务有点差别。对我来说,太太奶奶不过是对着个固定的顾客长期卖淫,还顶闷。谈恋爱的女孩子,第一件事便是叫男朋友付车钱请吃饭,请看电影,然后男朋友便开始得寸进尺,最后一步也还是上床。这样分析大概是不对的,妓女嫖客没有感情,夫妻男女朋友有着充份的爱,然而这爱是长久倒还好,可惜又是短的多,翻了脸个个恨不得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倒不见嫖客妓女有这么冲动。
只是她不一样。她真是公道。她不问我的过去未来。
她待自己是一个人,待我也是一个人。或者当我不在她身边的时候,她想念我,或者她并不想念我,但无论如何,她尊重我的自由。
我不是她的附属物,她不是我的影子,我们仍然是两个独立的人。
仅是我没有别的女人,她也没有别的男人。
我想娶她。
当她醒来,我会说我要娶她。
白纱窗帘轻轻的拂着,秋末的风带着很多的寒意。
我坐在地上。我沉思,我觉得我的决定没有错。
我耍她嫁给我。纵然我养不起她一个手指头,我还是要向她求婚。她并没有叫我养她,她不是那种女人。
我转向她,我看牢她那只鲜红寇丹的手,雪白的手,这手很快将属于我。但是这手,现在不也已经属于我了嘛﹖
我吻了她的手背。
她转过头来,睁大了眼睛。她醒了。
我把枕头叠好,扶她半坐在床上,用毯子盖好她,又关好窗,免她着凉。
我说:「有要紧的话跟你说。」
她仍然看着我。双手叠在小腹上。她不出半句声。
我说:「你肯嫁我吗?」我的语气是很郑重的。
她淡然的反问:「什么﹖」好象没听清楚似的。
我吸进一口气。她刚睡醒,没听清楚。我再说一次:「我们结婚吧。我们在一起已经四个月了。」
「你为何要娶我?」她问。
「因为……我爱你。」
她微笑,「给我一枝烟。」
我给她香烟与打火机。结了婚之后,她这种习惯一定要改,她会变一个很好的主妇,一年后毕了业,我会找到很好的工作,我们是有前途的。
我兴奋的说:「我们结婚吧。我们可以租一层新一点的房子,买一辆新点的车子,我们做正正式式的夫妻,而且我要你整天的笑。」
她鲜红的手指夹住了香烟,抽了几口,她温柔的答:「我不要住新一点的房子,不要开新一点的车,我不喜欢整天的笑,而且我不会嫁你为妻。」
「为什么?」我愕然问。
「为什么?」她反问。
「是,没有道理。我是你唯一的男朋友,我爱你,为什么拒绝我?」
「我不爱你,我只与两种人结婚,一种是我爱的,一种是有钱的。」她平静的说。
我五雷轰顶似的跳起来,「如果你不爱我,这些日子来——」
「我相当喜欢你。而且我寂寞。我从没说过我爱你,我从来没有骗过你。事实上,今天还是我头一趟说喜欢你呢。」
我摇头,我指着她,「但是这些日子,你牺牲了这么多,你为我,难道——」
「牺牲?」她按熄了香烟,「我牺牲了什么?我连损失也没有。我与你上床,因为我喜欢。女人一向以为身体是本钱,白陪了男人是大牺牲大损失,我不认为如此,我不是妓女,我的身体一文也不值,我值钱的是我的速记打字,是我对法律的认识。我牺牲了什么?」她直直的问我,张着她的眼睛,此刻她的眼睛,明澄如湖水。
叫我怎么回她?
「你不爱我?」我问。
「不爱你。」她说:「我以前恋爱过,我知道什么是爱。不,我不爱你。你很可爱很漂亮很聪明很有学问,但是我不爱你。」
「你知道我是医生?」
「是。」
「医生可以赚相当多的钱,你既然不将我归入第一种,第二种如何?」
「医生。赚多少一年?」
「三年后我可以赚上万镑一年。」我说。
她摇头,「我不认为那是很好的薪水。」
「你要嫁百万富翁?」
「我没有说我要嫁谁。我只是说我不要嫁你。」
我沉默了。
我拿起我的外套,穿上了,预备走。
「为什么你要向我求婚?我们的关系这么好,你为什么一定要破坏它?」她抬头问。
「因为我不想做晚上来早上走的情夫中的一个。」
「你知道你是唯一的一个。」
「我不知道你的口味几时变,几时对我说:「对不起,我不欢迎你了,我另外有了更好的。」
你要玩到几时?六十四?七十四?你以为到你三十岁的时候,还有男人路过会上门来看你一眼?」
我咆哮着,侮辱着她。
她还是很冷静。「当我六十四、七十四的时候,我做些什么事,与你无关。」
「是的,你与我无关,我是浪漫的傻子。」
「没有人叫你傻子。你要控制我,因为你说你爱我,爱是什么?因为我给你快乐,你想把我占为己有,你便说你爱我,而且准备娶我,太大的荣誉。现在你没得到你要的,你生气了,你大跳大叫,用难听的话叫我的名字。」她说:「就是这么简单。我不爱你,我也不嫁年薪上万镑的医生,对不起,两个条件你都不符合。如果你打算再来,你是受欢迎的,如果你生了气,不再来了,没有关系,别放在心上。再见。」
我脸上发热,大力踏出她家门,用力的关上了门。
她会后悔的。几年之后,当她老了,她会后悔的。女孩子老得这么快,女孩子能有几年青春?
她自然是要后悔的。追求我的女孩子有多少!那些女护士见了我像蚂蚁粘蜜糖一样。她是要后悔的,我大步的走着。
然后室外的空气使我冷静下来。
老天。我叹一口气。我真不该说那么多难听的话,叫她难堪。使我惭愧的是,她一点尴尬都没有,她倒是落落大方的,倒是我,无端端的吼叫了一轮。
这些日子来,她对我这么好,我享受了那么多,毫无责任义务牵挂的享受。她请我看电影,为我补裤子,煮了面大家吃,酒后的畅谈,床上的温暖——只因为求婚不遂,我竟对她这样。
天哪。我又有什么损失,什么牺牲?我爱她就爱她好了,为什么一定也强逼她爱我?她没有干涉过批评过我任何大大小小的习惯动作,老天知道我不是一个完美的人,我自己知道我是千疮百孔的,但是她选了我,她待我这么好,她整个地接受容忍了我。直至刚才,她还是心平气和的,而我呢?
我第一件想的,便是叫她婚后戒烟。她尊重我,为什么我没有尊重她?如果我不能忍受一个女人抽烟,就活该娶个根本不抽烟的老婆,为什么要娶她,然后逼她戒烟?我还口口声声的说爱她,打着爱的招牌,干涉到她六十四岁以后的光景。
呀,谁比谁更懂得爱?
我转头向她的家奔去,我不能没有她。我不知道我们还可以在一起多久,但是每一天都是享受,人生这么短,我为什么要放弃她?
我发狂似的奔过红绿灯,奔至她家门,大力的敲着她的门:「开门!开门!」
她来开门了。像往日一样,赤着脚,牛仔裤,这么快就换好了衣服,床铺整得干干净净,我闻到了煎蛋的香味。
我喘着气,靠在门口。
她一点也不为我离去伤心?还是她有把握我一定会回头?
呵,她是一个没有眼泪的女孩子。她只有微笑。
我应该满足了,这样的女孩子到哪儿去找?
她手里拿着锅铲,她平静的问我:「煎蛋要生要熟?」
我关上了门,脱掉了外套,坐在椅于上,「蛋黄要半生熟的,谢谢。」
「不用谢。」她说。
我看着她的背影。她的细腰紧紧缠在牛仔裤里,修长的腿,略嫌过纤的肩,也就为了这样,才显得她的柔弱。
她煎好了蛋,加了烟肉,放在我面前。我拿起刀叉,才吃了两口,我哭了。
为什么爱上了一只蝴蝶?
她垂下了头吃早点,头发遮住了一边脸,我用手拨开了她的头发,我的手是颤抖的,我的唇也是颤抖的,我吻了她的唇。
什么都还是一样。我带花与酒来,也带蛋糕点心来。在她生日那天,我送了一只极小的指环,但上面有一颗闪亮的红宝石。
这一天是快乐的,我拥抱看她。我们两个人在屋子里跳舞。
我问:「为什么你从来不哭?」
她喝得多了,我相信她说了实话。她答:「以前哭得太多,所有的眼泪流尽了。你相信吗?眼泪是会流尽的。」
我说我相信。
但是我不相信她不爱我。
没有人相信她不爱我。
她把戒指用金链子穿著,悬在脖子上。
我问:「谁?谁叫你流尽了眼泪?」
她靠在我身上说:「你不会相信,我忘了。」
「是该忘的,我相信你。」我说:「不过这个人为什么不是我呢?」
「我不知道。」她说。
我也不知道。
我们在一起真的是快乐。每个人都问我们几时结婚,我不响。她常常微笑。
她的脸还是稍嫌苍白,但是她的一双眼睛越来越亮。她仍然留着红指甲,仍然在床上抽烟。只是我不再问为什么。我觉得不应该问。
十二月。
大雪。
我自医院出来赶去看她。我照常的按铃,跳着跳着,又搓着手,因为天气真冷。
她来开门,屋子里一股暖气袭上来,她赤着脚,牛仔裤,我一把抱住了她。她永远是这个样子。我用脚踢上了门。
我们坐下来,我发觉她的书桌上堆满了文件,其中一张摊得大大的,是一层房子的平面蓝图。
我看她的脸,她垂着眼,嘴角凝着一个微笑,睫毛都没有抖动一下。
「这是什么?」我指着建筑蓝图问。
「一层洋房,在伦敦雪莱区。六间房间,两个厨房,四个浴室,两个大厅,三层楼,两亩大的花园,停车场,男女两个佣人,这是蓝图,这是屋契。」
屋契上写的是她的名字。
错不了,她在律师楼做事,错不了。
「我会有两只大丹狗,两部车子。一部麦塞拉底印地,银底豆沙红的;另外一部劳斯莱斯魅影。你知道号码是什么?HU1, HU2.我名字的缩写。」
我明白了。
奇怪。我没有太大的失惊。我站了起来。
「你要看戒子吗?」她说:「他留下了戒子就走了。」
她把一只戒指递给我。我拿在手中看。一颗眼泪型的钻石,大如我中指指甲,再外行也晓得是一粒最完美的宝石。
「在银行里我还有十万镑。不多,但是个好价钱。我运气很好,我刚刚卖了我自己,卖得了好价钱。」
我看着她,我平静的说:「的确是好价钱,我一辈子也出不起这种价钱。」
「那部印地就在门外,你要不要看?」她问。
「不用了,谢谢,我晓得它的样子,美丽的车子。」
「我刚刚卖掉了自己。每个人都有一个价钱,我的价钱不便宜,我很高兴。」
但是她的声音有点颤抖。
我把那张蓝图折好,我倒是出奇的平静,我说:「真可惜,你竟没有找到你爱的人。你嫁了符合第二类条件的人。」
「我明天搬到雪莱去住了。」
「那间屋子,是合你心意装修的」﹖
「我还不知道,我想不会太差。我并不苛求」。
「几时结婚?」
「中国新年。」
「他是中国人?」
「是的。」
我想问多大年纪,但是我忍住了。我说:「很好,到底是中国人。」
我说得这么出奇的温柔平静,好象我不大知道,从明天起,我就永远见不到她了,我们之间已经完了。我并没有麻木,但是我知道这是迟早的事。
「今夜很冷。」我说。
「是的。」她垂着头答。
她把玩着那只钻戒,那颗宝石无处不是的闪着晶光。
她的头发又披了下来,我替她拨到耳后去,我吻了她的耳朵。然后我拣起我的大衣,我穿上大衣。
她忽然转头问:「你为什么走?」
我在扣钮子,怔了一怔,我随即说:「你不能再叫我留下了,你是已售的货物,别忘了你的商业道德。这话不是你应该问的。」
她又垂下了头。我看到了我送的那只微不足道的戒子,仍然悬在她胸前。
「祝你幸运。」我说。
她不响。
「再见。」我说。
她还是不响。
我开了大门。我走出去街上,找到了我的破车。来的时候太急,街灯又黯淡,是的,现在看清楚了,停在我破车边的,正是部麦塞拉底印地,HU2,银底豆沙红。
我没有哭,我拉开了车门。
她忽然从屋子里跑出来,就是一件毛衣,赤着脚,站在雪地里,抬头看着我,眼神是木的,却又恳切的。她的脸,我忽然看出,薄薄的加了一层化妆品,大概是为那个人加的吧?我在街灯下看见的,是一张美丽完美的脸。她轻轻的抱住了我,把头埋在我胸前。
她身体还是又暖又轻。
她值得那价钱。值得那钻石。值得那房子。值得这两部车子。值得。
我轻轻的推开她,「当心生肺炎。」
她点点头,退后几步,我进了车,发动了引擎,我大声说:「祝福!」
雪下得很大。这是爱上一只蝴蝶的结局。
车子转弯的时候,我看着她脸上闪光,她哭了?我希望她没有?当一个这么有智有识的女孩子要卖她自己的时候,她卖掉的既不是灵魂也不是肉体,只是精神。
我尊重她的选择。
但是我们在一起的日子啊。这些一快乐的日子啊我永远不会忘记。
我一辈子会在想。谁使她变成这样,谁使她不再相信爱,谁使她变成一个不再哭的人。
我永远不会知道。我不知道她的过去未来,我只认识了她七个月。
不过从那个时候开始,我也没有再哭过。
我毕业了,捱了三年,成了月入上万镑的医生,我换了新车,不过是一部小小的莲花。每当我经过那条路,她以前住的那层小小旧房子,无论谁在我身边,我都会想起她。
普天下并找不到第二个像她那样的女孩子了。
窗口的灯有时候亮着,有时候熄着,里面住的是新人,即使有故事,也是新的故事。
但是为什么我没有回家呢?一切是无痕无恨的,为什么我还没有回家呢?只是为了偶而经过这个窗口,想一想以前的一段日子?
我不知道。
但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子,越看越美的女子,相信我。
表妹
妈妈要我娶老婆。妈妈说表姊夫他们家新盖的房子在著名的海滩边,要多美就有多美。表姊夫最近做生意发了一点儿小财,很会花钱的样子,把表姊伺候得太太奶奶似的,平常没事,叫了一大堆身份相当的小姐太太往他们屋子里串门,花团锦簇。照妈妈的说法,要挑对象,表姐手下人多,她说:「你表姐呀,手下人材济济呀!」我笑答:「东方舞厅大班手下,也是人材济济呀。」妈妈给我气得什么似的。
后来到底是亲戚,且是表姐三十大寿,所以我就带着礼物去拜寿,还是上了他们的家。
表姐终于有勇气承认三十岁了,那倒是不错,我十八岁那年,她廿四岁,如今我廿八,她三十,很公道。她见到了我,白白的脸上堆满了笑容,打扮得珠光宝气的。那是一个下午,虽然秋天了,可是秋老虎,天气仍然热,他们家开了中央系统的冷气。有三桌麻将在打着,白衣黑裤的女佣人走来走去,穿插着递茶送水拿毛巾的,就差没叫几个戏子来站在麻将桌边清唱,好会享受!
我马上笑,「啊哟!唱小堂明一样嘛!」
表姐不介意:「你呀,阿俊,你这张嘴不改,就一天娶不到老婆。」她亲亲热热的伸出手来,握住了我的手。
她的手雪白粉嫩,真如春笋一般,留着吋许的长指甲,搽得血红,看上去不知怎么的,就是给人一种恐怖感。无名指上戴着碎钻戒,几十颗一起闪闪生光。我一向不喜欢碎钻,因此更给我理由挣脱了她的手。
我问她:「我往哪里坐?」
「你爱坐哪里就坐哪里。」她笑,「表姐的家就是你的家。」你别说,表姊有这个好处,她说得出做得到,在她家里,倒真的不必拘束。
我随便在沙发角落坐下了。喝了茶之后,我开始打量那些在努力打麻将的女子们。麻将据说是国粹,香港人尤其将之发扬光大,饭可以不吃,觉可以不睡,书当然更加可以不读,这麻将嘛,怎么可以不打!不搓麻将怎么对得起良心,祖宗在祠堂里的牌位要哭的!麻将一定要打。而且打的时候要怪叫、尖叫、嗔叫、娇叫——「哟!把七条打错了!」「唉!怎么不扣住三筒呢?」
我喜欢看女人打麻将,比看国语武侠片精彩,可是也就像国语武侠片一样,看不长久,过没有多久,看的人先累死了。
这十多个女的都穿得非常漂亮,漂亮得像是时装杂志上走下来的,各有各的美,各有各的丽。奇怪的是,约齐了似的,手指甲一律是鲜红,个个像在滴血,我看久了只好多喝几口茶。茶也不是好茶。
我跟表姐说:「这算什么茶?」
表姐说:「你要喝什么?」
什么都喝,只是像茶就行,别真摆个暴发户样子好不好,咱们穷亲戚偶而上门来,某也不给好好的喝一杯,你那些好的青茶、普洱、碧螺春、龙井,什么都行,泡将出来!快!快!不然就翻脸了。」
表姐只好跟佣人说:「那只红漆罐子里的龙井,平日泡给老太太喝的,刚刚三小姐也要了一杯,再去泡一杯。」
我问:「谁是三小姐?」
「你姊夫的表妹。」她说:「一表三千里,人怪得很。」
我问:「多大年纪?」
表姐说:「我不大喜欢这女孩儿,你去看别的,我跟你介绍,你看那边拿着檀香扇子的如何?」
我看过去。果然有个女子穿著鹦哥绿纱旗袍,手中正摇着一把檀香扇子呢,扇子的穗子也是绿的。她约莫廿二三岁的样子,脸上化妆很精致,的确很美丽,一手拿着杯果汁喝,那果汁也是绿的,看上去倒是给我一种凉意。
我说:「太美了,配不上她。」
「那倒是真的,人家父亲现开造船厂,不是做糖果饼干生意,不过阿俊你嘛,倒可以试一试。」
我笑,茶来了,我打开盖子,喝了一口,见颜色清翠,不禁叫一声:「好茶!」
表姊说:「年纪轻轻,老枪似的。」她白了我一眼。
她有点发福了,但是不讨厌,身上也穿旗袍,假元宝领子,因为衣服做得紧,肚子与胃部凸得分明,但是看上去像个胖胖的小孩,很有趣,她不在乎胖,故此看上去自然。
那个穿绿色的女孩子走开了,也加入赌团。
我问:「喂!今天有没有不赌的人?」
「有呀,先生们都下水游泳去了,我与你都坐着。还有那位三小姐-——三小姐在哪里?一会儿说我照顾不周,那是他们家的人,我可得罪不起。」做太太有太太的难处。
「姐夫呢?」我问。
「下班就来了,来了又开游艇陪朋友钓鱼去了。」
这是标准的小资产阶级生活,我开始明白。
「阿俊,你还是教那间破大学呀?一个月几千块,够你用的,还是够你瞧的?你姊夫厂里正需要你这种人材,找也没地方找,登外国报纸,登了半年了,偏偏你又不睬咱们,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我是怕吃不到羊肉,反而惹来一身骚。」我也笑。
表姐笑,「你坐坐,我去那边一下。」她穿花蝴蝶似的去了。蝴蝶是蝴蝶,略胖了一点,飞得有点麻烦相。
我看看表。就快黄昏了。暑气退后可以到他们那个私家小海滩去走走。我对绿衣女郎没有兴趣,故此避到书房里,拿着我那杯茶。
书房有人比我先在。
这个人坐在地下看电视,用遥控机按着换电视台,终于选了一个歌唱节目,她半斜地靠着张真皮沙发,我看不到她的脸,我知道她没发觉我,可喜书房奇大,我离她远远的在一张沙发上静静的坐下了。
要是早那么五六十年,我准以为她是男人。
她穿著一套雪白的真丝唐装男人短布衫裤,据说目前流行这样「中国热」,暗织玫瑰花纹,梳着一条大油辫子,垂在背后,差不多到股际。
我看到这样的打扮,真是呆住了。表姐这边,人材济济啊,刚才一个鹦哥绿已经抢尽镜头,现在又出来一个女扮男装的。
她伸出手来拿茶杯,手却不是雪白的,晒得浅棕色,也没有搽指甲油。茶杯……我明白了。她是那个三小姐。只有她才喝茶,只有她不搓麻将。
原来三小姐是这样的。
她伸出了一只脚,我又叫声好,她足下穿一双白缎绣深紫色蝙蝠鞋,白色真丝袜。她应该转过头来,我想见见她的脸,看她长得如何,她不会丑,这身打扮就叫她丑不了。
我轻轻咳嗽一声。
她马上发觉了,转过头来。
我看着她,心中有一种震荡的感觉,一种倾心的爱慕。
她脸上没有化妆,晒得黑黑的,抹了一层油,眼角微微飞向鬓边,嘴角有点嘲弄似的往上翘,头发什么花样也没有,就是梳在脑后打一条辫子。
我看着她,她也看看我。
她胸前有一条金链子,一看就知道是只挂表,好小子,真打扮整齐了。
她缓缓站了起来,咳了一声,喝了一口茶。我也喝一口茶。她拿出一把男装扇子,打开了,搧了两搧。扇子是双面泥金的,一面是松鹤,一边是牡丹,拿着钱没地方买的好东西。
我只好称呼她一句:「三小姐。」
她有点惊异,可仍是大刺刺的问:「你是谁?」
我有点气,你是小姐,我不见得是小厮呀,我是欣赏她这一份诡异,要不然,我就去跟那个绿色小姐搭讪了,人家的眼睛鼻子未必比她长得差。
就在这个时候,表姐进来了,「嗳哟!在这里!外头摆饭了,去吃吧。」
三小姐微微点点头,就走出了书房。表姐把电视机「拍」的关掉了。
「这个怪人。」表姐笑,「打扮得不三不四的,他们家以前有个表姑是做戏的,叫什么倪红艳,那时候做戏不光彩,是下三滥人马,她说她不怕,这三小姐平常就照她那太姑婆的打扮,非驴非马。你不晓得你表哥,家里真宝,太公是拆字的,怪不怪?」
我说:「她很漂亮。」
「神经!外头比她漂亮的女孩子多少!三小姐学过弹词,你知道吗?说不出的奇,英国拿了学位回来,什么也不做,去唱弹词,也没唱好,学晚了,可是颇能哼哼,高兴起来,给你哼个『庵堂认母』,真受不了!」
我笑,「这么好玩?」
「她呀,好玩的事多呢,传遍了亲戚间。」
「为什么我不知道?」我问。
「你是男人,不能给你知道。」表姐说:「吃饭去,来!」
「我不饿,我在这里坐着。」我说。
「给你拿点心来。」表姐出去了。
真是啊,表姐手下,什么样的人都有啊,我在想那三小姐那炯炯的目光,可是就在这时候,那个穿鹦哥缘的小姐进来了。
「有人!」她假装吃惊,可是又笑笑的坐下了。
我发觉她剪了一个最时兴的娃娃头,人也就像洋娃娃。
「你是俊表哥吧?」她客气的问。
我点点头,咱们这里,全是表哥表妹表姐一大堆。
「没出海去玩?」她问。
我摇摇头,问她:「刚才输还是赢?」
「没算清楚。」她笑,非常的娇俏。
「现在再玩?」有一个声音搭了上来,微微低沉的喉咙。
原来是三小姐,我笑说:「好呀,玩什么?」
「摸扑克牌,谁大谁赢,一张一百块,不准赖。」她说。
穿绿的小姐显然不喜欢她,勉强笑道:「三表妹就活活像个赌徒。」
三小姐冷笑,「我是赌徒,那外头坐着的是什么?文人雅士呀?你玩不玩?」
对方气了,「玩!」
三小姐打开了一副扑克牌,洗了一洗,手法熟练,那一位马上抽了一张,一看就摊开,是黑桃老K。她得意的笑。我抽一张,是J,输了,三小姐顺手一拈,却是红心爱司,另一位小姐脸色便不好看。
第二次又是这样,三小姐的爱司扣紧了她的老K,三次过后,她站起来说:「不玩了!」
三小姐抬头,「拿钱来!」
「这就去拿给你!」她蹬蹬蹬的走了。
三小姐忽然笑起来,脸上一副顽皮的颜色,像个小男孩似的。我呆呆的看着她,她从容的洗着牌。
她说:「我出了老千,她还不知道呢,哪儿有这么巧的事,我知道她会来勾引你,所以马上跟了进来,气她,谁叫她在我背后尽说我闲话!」
我见她这么天真活泼,又高兴了几分。我说:「她怎么勾引我了?她没说你坏话呀。」
「你懂什么!」她扬扬眉毛,「她笑我们家有人是做戏的,我就偏作戏子打扮,好气她,做戏又怎么样?她老子还私运军火呢。」她吐吐舌头。
「别这个样子,大家是亲戚,是表姊妹。」我笑。
「这种亲戚,算八百年也算不出来,要进计算机的。」她说。
「你气了她,有什么好处呢?」我问。
「我痛快呀。」她说。
「小孩子脾气。」我说。
「你帮她,是看上她了?我顶多道歉好了,是真的,咱们这些表姊妹当中,她长得最美,所以我最最受不了她。」她坦白得像个孩子。「喂,你还赌不赌?」
「你出老千,谁敢跟你赌?」我反问。
她把扇子拿出来摇了摇。
我说:「扇子倒是好货。」
「我外婆的遗物,是我大舅舅五十块银洋钱义买回来的,现在到了我手里。」她补一句:「现在流行复古。」
我笑。时髦是真时髦。
她问我:「要不要兜风?你开什么车子?」
「烂车。」我笑说。
「烂车最好。」她说:「我上去换个衣服,下来我们兜风去。」她马上走了。
她才走,她的冤家对头就来,手上拿着三百块。她跟我诉苦:「俊表哥,你见过这样的人没
有?」
我微笑,老老实实的说:「没见过。」
她以为我同情她,马上说:「现在大家都怕她----」
「怕谁----?」老三飞快的下来,笑着接上去问。
我看她换了牛仔裤T恤,又是一个样子,非常俏皮的看住她的表姐,存心要把人气死的样子。
她表姐说:「你穿成这样,一会儿怎么跳舞?」
「谁跳舞了?」她笑说:「我跟俊表哥开车兜风,是不是?俊表哥?」
我尴尬的笑,真滑稽,做了近三十年的王老五,今天忽然成了香饽饽了。我只点点头。老三把我一阵风似的拉出书房,在边门溜走了。
暑气已经退了,海风很凉。
她忽然沉默了下来。
我看着她的牛仔裤,T恤。T恤是奶白的,裤子是缚腿的,她把手插在裤袋里。
过了一会儿她说:「我知道,你一定在想:这个女人虚有其表,幼稚得很。」
「做人要厚道点好。」我淡淡的说。
「她对我不好。」
「随她去。」
「我受不了气。」
「你就冷冷的看她一眼好了,现在你跟她一样见识,同等地位了,谁也不比谁高级。我不会故意讨好你。我要是能说假话,我也能对别人说假话。」
她微笑,「你与他们不一样,我看得出来。」
「听我的话,别老想占便宜,天下哪来那么多的蠢人?人家上那么三四次当,你就完了。」
「你看你,装个表哥样子。」她叹口气。「你进去跳舞吧,我回家去了,省得你教训我。」
「不是说兜风吗?」
「不兜了,那位小姐看上你了,我何必自讨没趣?正如你说,便宜别占尽了才好。」她低着
头。
我笑,「忽然你悟起道来了。你怎么知道谁看上了谁?来,不嫌车子烂,兜风去。下次你还是穿普通衣服吧,太奇装异服,也不好。不是我老说你,现在还穿缎子鞋,你做贾宝玉呢。」
她不响。
她跟在我身后,我们在沙滩上走着,潮退,沙湿,两行脚印。她很纤细,看得出很好动,不然不会晒黑)。看得出很好胜倔强,不然不会花了那么多的心思来气人。她不晓得跟另外一位小姐有什么过不去的地方。我侧头看看她。她换了双橡皮鞋,完全变了样子,现在她就是一个非常好看活泼的小姑娘。
我说:「来,表妹,我们坐下,算算亲戚关系。」
她笑了。我拉拉她的长辫子,她跟我坐在一块大石上,海水淹过来,我们并不介意。我的亲戚关系如下:我的表姐嫁了我表姊夫(废话),我那表姊夫有个表姑,是她的父亲的堂妹,所以她是我的表妹。这是简单的说法,滑稽一点,她是我父亲的妹妹的女儿的丈夫的爸爸的爸爸的弟弟的女儿的女儿——大约若此。排行第三,在家很有点臭脾气,人便叫她三小姐。
排出这样的名堂来,她笑得几乎从石头上摔了下来。
她问:「那么那位穿绿的,跟你又是什么关系?」
我说我不打算派了,不然头都涨了。
她说:「她长得美。」声音很感慨。
我看着她,她也很美,就因为她不晓得她美,所以才最美,她的脸是东方人应有的肤色,大杏眼,双眼皮深深的,鼻子并不高,因此更像中国人,黑鸦鸦的一头好发,额角略低了一点,但是并不妨碍她的清秀。
她一定是被宠坏了的女孩子,表姐一屋里都是被宠坏的女孩子。
我笑说:「你以后别作清朝打扮好不好?不然我们会有代沟啊,从咸丰年到现在——我的天!」
「你为什么要管我头、管我的脚?」她斜眼看我,「就因为我是你表妹?你那边一客厅都是表妹。」
「你是小表妹。」我说:「而且是个懂得喝茶不搓麻将的小表妹。」
「你的要求倒是蛮低的。」她取笑我,「只要不打麻将?」
「嘿!要求低?你去打听打听!女博士女医生女什么都一大堆,但是不坐麻将台子的女人有几个﹖」
「你为什么痛恨痲将﹖」她问。
「我没说恨,我从来不恨。」我装个鬼脸。
「搓麻将好,坐久了屁股大,屁股一大福气好,福气好了有太太奶奶做,做了奶奶更可以成天价打牌——嗳,表哥,你不懂,这良性循环,好处说不尽呢!」
「去,你去大学演说,说打牌的好处,我肚子饿了,你跟不跟我?」
她耸耸肩,「我是小嬉皮。」她说:「到处去得。」
「你今年多少岁了?廿一了没有?」我疑心。
「廿二岁。」她说:「长得小,所以可以扮小孩子。但是今天是大表姐生日,我们不能开溜,还是回客厅的好。」
我想想也是对的,我问:「那个穿绿的女孩子叫什么名字?」
「也是你的表姊呀,叫什么,你问她自己。」
我笑,与她回大厅,这时候灯光已经黯下来了,跳舞的跳舞,谈天的谈天,男仕们也都疲倦的回来了。我与这三小姐混进厨房,找到食物,又开了一瓶白酒,偷吃得非常香。偷吃味道往往最好,她懂得吃。
我们把牛油厚厚的涂在新鲜面包上,把羊酪咬着跟面包一起吃,又喝酒,就在餐桌上高谈阔
论。说了很久很久,我原本喝十瓶酒也不醉的,但是现在却偏偏有酒意,酒逢知己千杯少。
我说起我没有女朋友的事。
她说:「我那时候男朋友一大把,有什么用﹖张爱玲说的----一不能结婚,二不能赡养。我自己再加一条:三不能谈天,有个鬼用。」
我借着酒意,我问:「现在呢?」
她来不及答,我已经接了上去----
「我是一个负责任的男人,我觉得我们很谈得来,我是你表哥,嗳表妹,你觉得我怎么样﹖」
她怔怔的看看我,忽然垂下了眼睛。
我以为问得太唐突了,只好干咳几声。
她轻轻的说:「太迟了。」
「什么﹖」我没有听清楚。
「太迟了一点。」她说。
「为什么?」
「我已经订婚了。」她说。
「订婚?谁?你还是个孩子哪。」我跳起来。
「他也是我的表哥,我也是他的表妹,他虽然没有你风趣,但他有他的好处。今天……他也在此地,他出去钓鱼了。」
我怔住了。
「对不起。你的好意,我不会忘记。也是一个舞会,我与那位穿绿的小姐一起来的,他看中
我,没看中那一位,所以她一直生我的气,所以我一直要气回她,但今天听了你的话,我决定不再跟她斗下去了,谢谢你。」
我沉默着。喝了一大口酒。
「咱们还是表哥表妹,不是吗?」她问我。
「嗯。」我说。
「谢谢你。」她说。
我看着那张罕有的脸,很公道,有人比我先发现她,而且有人也懂得欣赏她,太难得了。因此傲气凌人。
我又喝了一口酒。
「你长得很美。」我低声的说。
「谢谢你。可是我一点也不漂亮,不过我比她们霸道,订了婚还跟人抢风头。」她笑,「她们都不喜欢我。」
我点点头。
「她一定更气我了,我得向她道歉才行。」她说。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年纪很轻的男人走了进来,他长得很不错,可是皱着眉头,他说:「阿三,我找得你要死,你飞到哪里去了?」
「庄子的梦里去了。」她答。
「别开玩笑。这位是谁?」他敌意的看着我。
「你们也是表兄弟,他是大表姐的亲表弟。」
那男孩子笑了,坐下来,拿起面包就吃,并且说:「阿三,他们家好的茶叶放在什么地方?每个人都喝果汁汽水,我想喝杯好茶。」
我默然,我还以为自己标格,人家又何尝不是一样。
阿三说:「不知道。」
他说:「我们溜了吧,好不好?这种舞会,没完没了,到过也算了,我们走了主人也不会知
道。」
阿三马上点头,与未婚夫同心一致,难怪他要挑中她。
阿三还问我:「喂,你也走吧。」
我微笑,「都走了,怎么办?总要有人杀身成仁,做牺牲品呀。」
那男孩子笑,「说得好,那么对不起你了。」他拥着阿三,打算走了。
阿三向我投来一眼,然后跟着她未婚夫走了。
那一眼很深沉,是一种形容不出的黑,说了很多话,一眼就说了很多话。
我怔怔的,坐在餐桌前,继续喝着半酸半甜的白酒。
就差那么一点,那么一小点。那么一点。
我自己用两只手指比着,那么一点点。
她那双眼睛,她的肤色,我永远不会忘记这个表妹。
我放下了酒杯,因为一瓶白酒已经喝完了。
表姐走了进来,见到我,便笑,「你这只大老鼠,躲在这里偷吃!你好大的胆子。我想告诉
你,你别去惹那位三小姐,她是订了婚的,未婚夫很会吃醋,别一言不合,在我这边打起来才好。」
我点点头,表示知道。「那位穿绿的呢?」
「被阿三气走了。你不知道我这些表妹们,没有一个好惹的,依我看,表妹是少一个好一个,表弟嘛,多几个不妨。」
「说得对。」我说。
「你怎么了?」
「刚才几个小时里,我走了人生的一大段路,喜怒哀乐,包括恋爱失恋,得而复失,你相不相信﹖」我问。
表姊没好气,她说:「对不起,我不懂,依我现在看,表弟表妹都是少几个的好。」。她说:「你醉了,我不陪了,你不能开车,就到客房休息一会儿。」
她也离开了厨房。
我没有醉,我怎么会醉。才那么一小瓶白葡萄酒。但是今天的确是个喝酒的好日子。我坐在那里,看看桌子上零零碎碎的杂物,想到那些女孩子的笑,巧巧妙妙,风姿嫣然的笑,都是我的表妹?
我站起来,走到客厅去。舞会正好半散,是顶有味道的时候。穿绿的小姐走了,可是还穿红
的、蓝色、白、黑、花的,都是漂亮的小姐,在脂粉绫罗堆里过日子的小妞,一般的粉妆玉琢,一般的可爱美丽,喝了一点点酒之后,情绪很愉快,我请她们跳舞,她们忙着打听我是谁。
最后我请过生日的表姐跳舞,祝她「永远美丽快乐健康富足。」她笑了,说我真会说话。表姐夫笑着叫我别哄他太太,免得哄坏了她。
表姐更高兴了。这真是一个快乐的场合。
最后表姐问我:「你看中了谁没有?」
我摇头,「有些是订了婚的,有些没看中我,有些气跑了,有些不合心意,非常的悲欢离合。」
表姐笑,「你常常来,我就可以帮你再想法子,你别畏缩呀,一次半次,你就想老婆到手?我的那些表妹们出身全是有来头的,比不得那些在外边拋头露面,打字呀,做会计呀这些。千金小姐,当然要花点功夫,我又不讨厌你上门来,你怕什么﹖总叫你物色一个好的回去。」
好大的口气。
可是……把一个千金小姐抬回家去,又该怎麽办呢?这仿佛距离很远,我不应该想的,目前只该听表姐的话,怎么样去勾引一个漂亮的小姐。
然而不会有那么漂亮的了吧?那种黄澄澄的肤色,太阳金光泸过,叫人睁不开眼睛来的。那种杏眼,深而且黑,不在乎的神情,机灵的语气。我确信有一见钟情这种事。
不过今天是一个快乐的日子。大家都应当快乐。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