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都会喝一点酒,是那种能豪饮但是不豪饮的,家里和平民主的气氛,酒上也能见真知。我自己,小时候语迟,走路还没全稳当呢,就知道家里要来了男客,就给拿酒,拿酒杯,倒酒。最晚两周岁吧,家里什么东西放哪儿,比谁都清楚。天生一个管家婆啊。爹地就赏我一口小酒,马上马上地,就乐颠儿了。从此倒酒功夫更著。美名传遍小县城。一个爹地的好朋友,好喝两口小酒,每次来我家,都是我殷勤款待。到后来我都大学毕业了,他还在说,你家有个好闺女啊,知道给我倒酒。
上幼儿园了。我在上中班以前,都是一句话,不喜欢幼儿园。天天哭。后来中班就蹲班,换了一个老师,就好了,天天想上学。有一天,病了。不严重,但是足够不用去上幼儿园的。大家都该上班的上班,该上学的上学。我一个人在家里。闲来无事,打开酒柜,看到那一柜子的酒,真亲切啊。有泡了枸杞的,有泡了别的东西的,有什么也没泡的。我照着能打开的,把里头泡着的东西掏出来吃,越吃越香啊。吃着吃着,就坐到地上去了。
然后我想,吃一根冰棍儿就好了吧。于是就努力地站起来,到放小钞的地方拿出七分钱,把家门关好,钥匙挂到脖子上,上街去买冰棍儿。努力地走得稳当一点,可能越想走稳越走不稳。卖冰棍儿的问我,小姑娘,你怎么了,脸色这么红,别是发烧了吧?你能自己回家吗?我说,我今天就是生病了,就在家呆着,这就回去。然后卖冰棍儿的可能觉得有什么不对,想继续问我话,我也反应过来,可能是满嘴酒气,就再也不开口说话了。
后来慢慢接触酒更多,独爱尖庄。个人认为里头的香气犹胜五粮液。时不时喝一点,生活还挺美好。后来上大学了。自由。可是没有尖庄。有一个当时甚得我心的帅哥,居然找来一瓶尖庄,来孝敬我。至今没明白他是怎么知道我就宠幸这个?然后我们一行就去校门外的饭馆,他和我喝尖庄,别人喝啤的。回来后,感情日增。
借着酒气,就想当文人。顾城当时在激流岛自杀没多久,我才后知后觉开始读他。越读越爱。一天晚上,下楼到小卖部买了一小瓶二锅头,回来就和一个中文系的好朋友对吹。我俩你一句我一句,愣是把顾城差不多都给吟下来了。现在想起来都感动,就为一句,花园里,我的眼睛都瞎了。
毕业喝散伙酒。大家都说来冰镇啤酒吧。我说我的牙受不了这么一杯一杯的灌,我保证不少喝,给我一点时间。大学四年同窗不容易,缘分不容易,以后还能和谁这样靠近啊?我喝,虽然不喜欢啤酒,什么味儿的都不喜欢。还是喝了。把大家都送回去,我再去打一场篮球。
工作了,为人师表。白天那叫一个敬业。晚上,又是和一帮年轻同事,出去,饭局。小酒相伴。后来要出国,大家设宴饯行。那是真喝高了。谈人生,谈理想,都高了。都聊到二十一世纪后半期了。
洗心革面到美国。不想遇到小巴。他给我设计的第一个浪漫夜晚,居然是酒。葡萄美酒夜光杯!知道跟他讲不通一个尖庄的道理,葡萄酒就葡萄酒吧。
那以后,就结了。不是戒,是结了。连酒酿都没再吃过。小巴是穆斯林,是不应该喝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