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奇

毕业日 传奇 酒吧 老师 临走 露与女朋友
玫瑰园 水彩画 夏之诱惑 心之色 意外

毕业日
  毕业礼。
  同时毕业的有伶俐,小比与我。三个中国学生。
  居然是一个阳光普照的日子。我起得极早,开车自宿舍出来,碰见的人都“恭喜、恭喜”,到了大堂,取过了礼服,对著镜子好好的穿妥了,然后依著姓名字母的次序, 坐在礼堂里, 椅子背上有名字。 我那张椅子上写著:C.M.FANG Ph.D.English Lit+History。我晓得我没有坐错,于是就呆呆的坐在那里。我总是早到的一个。这是习惯,并不表示我对功课有兴趣。堂里的风琴管子一排排的,座位上镶著金边,观礼的人小心翼翼走进来,并不认识我,但是说:“恭喜恭喜。”
  我微笑。我其实没有高兴。然后伶俐来了,一头黑发滑在红炮上,帽子在手中,得意洋洋的转来转去,眼睛里都是七彩的光芒,她坐在我身边。
  我看她一眼。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廿六岁,然而有博士学位,可代替青春的消逝。廿六岁,一个女孩子,将她最好的八年来读一个学位,也是一种虚荣吧。她美丽,伶俐。剑桥最美的中国女学生。
  然后每个人都进来了,偌大的礼堂,非常的挤,我坐在位子上不出声,伶俐对我挤眉弄眼,她太快乐了,她父母赶了来看她毕业,带著她的妹妹、弟弟。一家子。她家有的是钞票。
  我还是坐著。系主任出来了,仪仗队,挽旗子的小童,教授,都披著金光闪闪的袍子上台。我呆呆的看著他们,五百年后,有什么分别呢?
  伶俐穿了一件漂亮的裙子,裙子下的腿光滑有致,一双皮鞋是最新款式的,细细的鞋跟在木板地上打著拍子。木板地拼成人字状,打蜡打得可当镜子用,这礼堂,该有三百年了吧?我不知道。我对剑桥从来不发生兴趣,因为我在剑桥蹲了八年半。我恨剑桥。
  然后他们叫出了名字,小比溜出来,缩著身子,找到了椅子,坐下来,喘口气。小比去年追求三菱牌电器老板的女儿,那东洋女人对他没有兴趣。小比说:“我见到她,便看到钱,她是一个大$符号。”伶俐不喜欢三菱小姐,她家那些钱比起人冢,是九牛中之一毛。小比不知是怎么及格的,反正他及格了,毕业礼他也就来了,照例迟到。那辆狄若必然铲平了半片草地才停下来的。我有时候很恨他。
  我恨所有人所有东西,我是个恨者——或许不,我觉得烦闷了。
  那些学生一个个上台去拿文凭。
  小比摊开了一袋书。我瞥一眼,最新的花生漫画,我想。一定要问他借来看。
  然后轮到我,我站起来,挤挤擦擦的走出去,上台一鞠躬,我有种心酸的感觉,拿了文凭,下台鞠躬,这跟小学生有什么分别,第一荣誉,第二荣誉。八年半,以后我该怎么样呢?心里一空虚,下台差点踏了空。我连忙走回位子里,伶俐吻了我的面颊。然后伶俐上去了。
  我拿著那卷红缎带的白纸,翻来覆去的看,伶例回来了。她向父母弟妹挥著手。小比还在看他的花生漫画。我不敢相信这是最后。这是最后了。以后没有可恨的剑桥了,我在此的日子完结了,真不能置信。八年半,给我们一张纸,就叫我们走了,然后他们再去作育新的英才,我们是过时的人物了。
  仪式拖了三个半小时。我不觉得长。
  我是一个有耐心的人,我一向是。
  伶俐推我一下,“喂!出来,完了,我们去草地拍照!”
  我惘然的抬起头,“完了?”
  小比起劲地拍著我的肩膀,“完了!老友,明天可回家了!哈!这下子看我老子还有什么话!”
  伶俐说:“你瞧瞧家明这傻子,呆呆的,女朋友也没一个,观礼的人也没有,这人读书读坏,这人!”
  他们两个夹著我出草地。
  这是个阳光普照的日子,我说过。
  我选了一角石阶坐下来,伶俐替我拍照,一连拍了好几张。
  她问我:“你有没有去照相馆?”
  我说:“没有。”
  “一会儿去,去拍张十寸的!带回家。”
  小比说,“这里拍得不好,回了家才拍,反正礼服随身带著。”
  伶俐说:“这倒也是,我这套,你瞧,度身订做的,花了一百多镑,我才不租,不知道什么臭男人穿过的。”
  我很静默。
  小比说:“家明,你这套有点皱,没熨好。”
  我说:“我是租的。”
  小比瞪大了眼:“租的?你将来有场合穿什么?喂!”
  “穿西装。我省下那一百镑,替我母亲买了一件凯丝米大衣。”
  “你疯了。”伶俐问:“将来没这件袍,谁知道你是剑桥大学的英国文学历史博士?”
  我想了一想,坐在石阶上,以手撑头,我答:“我并不需要他们知道。”
  伶俐笑,“你这混球,你这不是真的,他今天太高兴了,昏了头了。”她对小比说。
  小比问:“你毕业后将做什么?”
  我抬头,“太阳真好。”
  伶俐说:“我家人在那边,我过去一下,你们等我!”她跳跃著过去,长发飞扬。
  我看著她的背影,我问小比:“你可有想过要追求她?”
   “没有。我比较喜欢年纪轻的女孩子,十六七岁的,比她小很多,或是比她大很多,卅六七岁的。伶俐,我从未曾真的喜欢过她,她太做作,你想想剑桥多少千金小姐,偏偏就她装个公主样,而且又要摆天真,那么一大把年纪了——女人念这种学位是一种浪费。”
  “我以为你喜欢她的。”
  “不。”小比说。
  “我蛮喜欢她。”我说。
  “那么你应该追求她。”
  我微笑,“没有到那个地步。”
  小比问:“刚才我说:毕了业,你预备做什么?”
  “做什么?找一份工作,找一个女人,结婚,生一个儿子,叫他到剑桥来读博士。”
  小比大笑,“开什么玩笑?”
  小比大笑,“开什么玩笑?”
  “不,是真的,不骗你。”我很认真,“可以稍微改变一下计划,让他到牛津去念博士。”
  “老天,牛津!那间屎大学,算了,你还是叫他念剑桥吧。我们有一条臭水沟,可以划船。”小比拍手拍脚的说。
  “好吧!”我淡淡的说:“就剑桥好了。”
  那是他的命运,还没有出世,已经决定了他的命运,这孩子将来要来读剑桥,因为他老子读的是剑桥,他不可以比他老子差,只可以比他老子好。
  小比不出声。他是最烦的一个人,要他不出声,比什么都难。可是他此刻偏不出声。
  他问:“选一个女人,什么样的女人?”
   “我不知道。”我说:“小比,我不知道。小比,当我想到我们在这里已经完了,我就害怕,你想想,我们在这里孵了八年多,现在要走出去了,我没有勇气,小比,外头是怎样的?”
  “不要吓我,家明,你这个人专门会吓人。”
  我说:“我是很害怕。”
  我看著满园子的博士,满园子的红炮,天啊,博士比玫瑰还多,真受不了。找一个女人,结婚,生一个儿子。我在草地上躺了下来。
  我看著蓝天。
  伶俐奔过来,“这是个好姿势!”她替我拍了一张照片。
  我躺在草地上,向她微笑。
  她问:“你几时搬家?东西理好了没有?回家还是留下来?听说校方给你一个职位?”
  我微笑。
  “我介绍妹妹给你认得,玲珑!这是家明哥哥。”
  她把一个女孩子推向前来。我看著她。她看著我。我的灵魂渐渐苏醒起来。她有很短的头发,一鼻子的雀斑,一件翻领衬衫,一条粗布裤。她的头发是那么短,像个男孩子,身裁也很细长,像个男孩子。
  她看上去给我一种雷霆的感觉。
  但是她美丽的眼睛却像她姊姊。
  伶俐耸耸肩,“她是叛徒,我对她没有办法。她连伦大入学试都不及格,事实上她没有通过任何考试——你们谈谈吧。”伶俐说完就走了。
  玲珑看著她姊姊走开。她坐在地下,不出声。很久很久,她不出声。
  “你几岁?”我问她。因为我喜欢她。
  “我没有名字,没有年岁,没有特征,没有性别,你只要记住,我是一个考试不及格的人。”她答。
  “我可没那么说过。”我吃惊的说。
   “我姊姊不是说了?”她笑,“我从不将她介绍给任何人,或者我可以说:这是我姊姊,她考什么试都及格。然而那没有什么稀奇了吧?每个人考试都及格,像你,像这园子里所有穿红袍的人。我要做得特别点,所以我不及格。”
  我看著她。
  多么奇怪的一个女孩子。她倒是很心平气和的,说话一点也不像个叛徒,这种下了决定,毫不冲动的叛徒往往是最厉害的。
  “你决心什么试都不考?”我问。
  “不考。我没有读过高中。”
  “你有什么人生乐趣?整天吃喝玩乐?”我问:“以为莎士比亚是一块蛋糕,将来到外国人的工厂去做工?伸手问你爸爸要钱?”
  她看著我:“你是一个有阶级观念,有种族歧见的小资产阶级份子!”
  “我的妈!”我掩住了眼睛。
  “我自己看书,我只是不喜欢他们看住我叫我做什么什么,我为什么要听他们的?”她说。
  我笑著坐起来:“理论上你说得不错,可是你了解要看的书本吗?不明白的时候,有人解释吗?你选的书本准确吗?别忘了,在学校,叫你做这些做那些的人,都是专家,他们知道他们在做什么。”
  她看我一眼,闪过一丝惊异,不出声。
  过了很久,她说:“我想你是十分热衷念书的。”
  我笑,“我恨读书,我巴不得去放牛。你知道放牛?我恨剑桥大学,它毁了我的一生。”
  “那么为什么你还乖乖的念到博士?”她问。
   “我不知道,我是个胆小鬼。”我说:“三千年来他们说:人是要读书的,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你知道,我很迷信,所以读到如今。”
  “你可有后悔?”
  “后悔?功课太多,没有时间后悔。”
  “你可快乐?”她问:“你这胆小鬼!”
  “你可快乐?”我反问:“你这叛徒!”
  “不。”她说:“我非常的不快乐,你呢?”
  “我也不快乐。”
  “为什么?”她吓坏了,“我以为你会快乐的,你看姊姊,她看上去像是已经得到了世界之锁。”
  “她无知。”我简单的说。
  她不说什么。
  “你呢?你不爱考试,就不考,这么随心所欲,为什么又不快乐?”我问她。
  “他们看不起我。”她说。
  我点点头。
  伶俐回来了,她说:“你们两个说些什么?两个人程度差这么远,有什么可说的呢?”
  我抬头看她。我发觉这女人是这么的刻薄。她损害妹妹像英国人喝杯茶一样,这样的女人。这些年来,我竟没有看清楚她。只不过因为她拿了一张文凭,所有的人都得活在她影子底下,尤其是她妹妹。
  我看玲珑一下。
  她薄薄的嘴唇牵动一下,仿佛是说:你明白了?
  “我们谈得很高兴。”我淡然说:“我正想问令妹今夜可有空,我要请令妹走一走,或者吃饭,或者看戏。”
  伶俐吃惊了,她看著我,又看看她妹妹。
  “我很想去。”玲珑马上说:“我决定去,姊姊,今天我不跟你们了。”她站到我这边来。
  我向伶俐弯弯身:“请代向伯父伯母致意,我们八年同学,相信你明白我的人格,你可以放心,我在今夜十二点之前,将令妹送回。”
  伶俐几乎呆了。她一向看不起她妹妹,她没想到我会叫她妹妹出去,但是我这么做了,我不知为什么,我并不同情可怜玲珑,人各有志,也许我才是可怜虫。但是她吸引我,她是一个标致的女孩子,即使不识字,她还是一个标致的女孩子。
  我把她拉走了。
  “我们做什么?”她非常兴奋。
  我白她一眼,“不做坏事。”我说:“先把礼服脱了还人,然后告诉我你几岁,然后我告诉你我们可以做什么——不准撒谎。”
  她迟疑著,“一定要说?”
  “当然。”
  “你先说。”她不肯吃亏,也许就是因为在她姐姐手下吃亏太久了。
  “廿六。”
  “我十九。”
  “十九?”我吓坏了。这么小。
  “我看上去像九十岁?”她抢白我。
  我脱了礼服摺好,送回去,然后我跟她走到车子前。我那辆歪七缠八的小车子,我让她坐好了,关上门,再走到驾驶位前去。
  我说:“我肚子饿了,你呢。”
  “我可以吃一匹马。”她说。
  “我没那个钱,吃两只热狗好了,准你喝一罐可乐,晚上跟你去吃中国饭。”
  “我们去跳舞吗?”她问。
  “你喜欢跳?”我问。
  “我希望你会跟我跳舞。”她说。她是这么的坦白。
  “你没有跳舞衣服。”我说。
  “我可以买一件。”
  她是这么一个女孩子,也许很久她没有真正的自由过了,所以她误解自由。我必须要答应她。我说:“好的,我们吃完热狗去买裙子。”
  “你真好。”她说。
  “如果我教你书,叫你读这个读那个,你会不会有反感?”我问她。
  “太迟了。我已经十九岁了,我没有读好高中,现在任何学校都不会收我了。”
  “谁告诉你的?”
  “姊姊。”
  “她是混球, 她不对, 不要听她的,听你爸爸的话,找个学校读。”我说:“她妒忌你,她妒忌是因为她自己也糊涂了,她在剑桥耽太久了,糊涂得不知道什么是好,什么是坏,她决定她自己是好的,所以你是坏的。读书……你总要读一点的。”
  她微笑,“你不喜欢伶俐。”
   “是的,现在不喜欢,”我想起小比的话,“女人读太多书是不好的。可是不读也不行的,我也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我们吃了热狗再说吧,在这里停车,那边有间小铺子,见到没有?奔过去,买四个热狗,两罐可乐,这里是钱。”我说:“我在车里等你。”
  “我有钱——”
  “快去快去!”我把钱塞在她手中,吆喝著,“小孩子要听话!”
  她笑,拿著钱冲出去,她像一只小鹿一般,快捷得不像话,我喜欢她的长腿窄肩膀,我真的喜欢。如果她是她姊姊,我早就约了她出去了,八年半也不会就此虚渡。
  问题是她姊姊不像她。她们两姊妹完全是两码事。
  我只等了两分钟,她便回来了,抱著一大堆食物。
  我说:“现在别吃,我们赶回康河去坐著吃。”
  我飞车回去。停好了车,我们找了一张长椅,坐了下来,把东西抖出来吃。她默默的吃著,整个人靠在椅背上,杨柳就在她头顶。她把面包皮剥下来分给鹅与鸭子。她很高兴。
  我也很高兴。今日是我毕业日。
  她说:“这是个美丽的地方。”
  “美丽了几百年,美丽得有点疲倦。”我说。
  “我很明白你的看思,但是姊姊,她是不管的,她只要剑桥是剑桥,因为剑桥是剑桥。她使我作呕,每年夏天她回家总是使我作呕。”
  “她没有那么坏。”我温和的说:“你们作对太久了,不应如此。”
  “如果我开始读高中,她一样会笑我的。”
  “你为什么要理她呢?”我懒懒的喝我的可乐。
  她想了一会儿,然后说:“这倒是对的。”
  “我们在这边走走吧。”我说。
  她蹲在河边用水洗了手。我把手绢给她。
  “你肯做我的男朋友吗?”她天真的问。
  我看著她。笑了。我不知道。骗任何人都可以,骗她就显得残忍。而且谁说没有可能呢?我不知道。我要先找到一份工作。或者是可以的。
  “你吃饱了?”我问。
  她点点头。这个问题儿童,到了我手里,倒是很听话。
  我与她到我宿舍去休息一下。我的宿舍墙壁是空空的。我还没有收拾行李,一切都很整齐,我要暑假之后才回去,不用这么快。我需要一段静默的时间,想想过去未来,然后打造一套盔甲,冲出世界去。
  她在房间里找到一盆小小的铁树。她问我在什么地方买的,我说不是买的,在垃圾箱拣的,因为有人以为它死了,扔了它,结果我拣回来,它又活了。
  然后便是几本书,如此而已。
  书桌上有纸镇,有笔,有裁纸刀,很整齐。直到有女孩子来我房间,我才发觉我有多么整齐。有点难为情的一尘不染。初初几年,他们老是笑我,甚至笑我是同性恋。他们找不到我的女朋友,从来没有看见我与女人出去,也没有看见女人进来。他们就笑我。
  如今她来了。一个小女孩子。
  我坐在椅子上,她坐在床沿上。
  我微笑,这房间比起她的房间,差太远了。
  她到处摸著,看著,极感兴趣。然后她说她的一家明天去伦敦,然后再到巴黎,
趁这个机会旅行一下。我们谈了一会儿。
  我去冲了两杯牛奶茶,在房间里慢慢喝了起来,还有饼乾。时间过得很快,一下子就了两个小时了。我们喝著下午茶。这些都完了,在剑桥这种时间是不长的。
  她要求看我的真文凭。我拿了出来给她,其实她姊姊也有,那一张运气比较好,大概是会被镶起来的,我这一张可能永远卷著。
  我说:“耶稣是个木匠,你知道吗?我有时想做木匠。”
  她点点头。
  她转过身子,“我想我还是要去学校的。”
  “是的。可是别有虚荣感。”我说:“一个人总要事事适可而止。”
  “中庸之道。”她说。
  “我们出去买衣服?”我问。
  “好的,让我再坐一下。我喜欢这房间。很静,很清清白白,像一个读书的地方。”
  我开车送她到女服装店去,在这里的女服店不多,但是也有几间,她挑衣服很高明,一条厚厚的呢裙子,镶著漂亮的边,一件小背心。然后里面是针织线衫。一直问我:“行吗?行吗?”她是这么高兴。我在一角为她付了钱,她又买了一条项链,我也为她付了钱。
  她不知道,然后谢了又谢。
  她只是一个孩子,还得等她长大。
  她在服装店里换下旧衣服,穿上新衣服,我们去中国饭店吃烧鹅饭,并不是十分好的饭店,她脸上的满足感使我也觉到快乐。我需要伴侣,正像小比所说:一个小女孩子,把新鲜带来,或是一个徐娘,把感性带来。
  她说了她在家里的反叛、吵闹。她离家出走过两次,每次平均时间是十小时。她的倔强止于她母亲的一碗杏仁豆腐,考试不及格,又补考,找了几个补习老师。她母亲要她念美术,她喜欢物理、数学,一个没有结果的努力,又再补考。她们从来没有好好的谈过话,我是第一个与她说话的人。
  我从来不晓得伶俐有这么一个妹妹。她从来不说,也没有取出过妹妹的照片。是妒忌?是什么?
  我们吃完了饭,我问她住址的电话。他们住在酒店里。我打电话去关照,他们一家却出去了,大概也是去吃饭,我留了字,挂了电话。
  我依言带玲珑到唯一的小地方去跳舞,我不会跳舞,所以她教我。一二三四、一二三四、一二三四。我们跳著,这次轮到我享受了,我一向不会跳舞,而且不敢学,怕人笑我,因此一直不会跳,很多场合有点尴尬相,到今天方才学会跳了,因为玲珑是小孩子,我相信她,她的心与她的脸是一样的,她认真的教著我,我认真的学。我们非常的高兴。
  然后我给她喝了一杯基及斯。
  这真是一个很好的毕业日呢,有一个如斯可爱的小女孩与我共渡。本来我以为典礼完毕,就得回宿舍睡觉了,所以人生真是无法预测的,转一个弯,就可以碰到意想不到的事。
  我们一直跳到十一点。
  我告诉她:“玲珑,我们要走了。”
  她叹口气,“是的,要走了。”
  “我送你回去。我答应十二点之前送你回去的。明天你们到伦敦?我过了暑假,也许会回香港,到时我们可以再见。”
  “我回了香港,你就忘了我了。”她懊恼的说。
  我微笑,恐怕一回香港,她一上学,就忘了我了。
  “你可以写信给我。”我说。
  “你会回信吗?”她问。
  “当然,我是一个言而有信的人。”
  她点点头。
  我送她回家。她父母姊姊弟弟都在等她。她很兴奋的诉说她一天的经历。她父亲与我谈了一下子,他是个颇有见地的男人,他很称赞我,我们两个人互相推崇虚伪了一下,便告辞了。
  伶俐斜眼看著我,说:“香港见。”
  我点点头。
  玲珑送我到酒店大堂,她说一定要写信给我。
  我拍拍她的头,她忽然带著眼泪,奔上楼去了。
  这是我的毕业日。
  后来是毕业日以后的事了。
  玲珑到了巴黎,还寄哺士卡来。到了香港,又有信来,信里充满爱慕之词,我看了很觉可爱可笑。一整个暑假,她不断写信,然后她说找到了一家寄宿学校——“那房间跟你的那间差不多,很清静,没有姊姊……”
  她在功课上有一定的困难,因为以前的基础很坏,但是她如果决定努力,相信是没有问题的。
  我因为学会了跳舞,曾经约会过两三个女孩子,成绩斐然。世界终于要出去的,我申请了一家小大学做初级教授。我不回家了。
  玲珑的信渐渐少了。因为有一个男同学,专门教她中文历史的,与她常常出去,所以没有时间了。“家明哥哥,我空馀的时间要去消遣,我们有时候去看画展,他对我很好,有时觉得几乎跟你一样好呢。我功课赶得上了,五科都不用补考了!”
  我微笑。信纸已由考究的花花绿绿转为笔记纸了,然而又有什么分别呢?不久之后,她的信便会消失,毕竟我们只见过一天。
  这个小女孩子。
  自然她是会记得我的。当她毕业那一天,她会想起我,到时可能置之一笑吧!
  这是以后的事了。

传奇
  我们兄妹俩是常常去林家的,林家对我们很好。周末不高兴耽在宿舍里,妹妹去替林家管孩子,煮北方点心,如此过了无数快活的日子。
  林博士是与我同校的,我们同是牛津大学纽仪学院的法科学生,只是我是初生,他毕业多年,早在一间小大学里教法律了。他是一个风趣的人,和蔼可亲,虽然年纪还轻,但是有一种长者之风,处处照顾着我与妹妹。
  妹妹与林太太很谈得来,妹妹今年廿岁,在人家来说,那种孩子气早该消失无踪,可是家里把她宠坏了,她始终有那股娇气,林太太温婉动人,对她如妹妹一般。
  有时候我与林博士讨论一些功课上的问题,我们的关系如此这般维持了好几年,有时候过年,我们送了礼,还给轰出来。
  林家仿佛是我们家以外的家。
  但是我没有见过她。
  林家住在乡下一间大屋子里,七八间房间,但有中央暖气,有一种温暖,也有一种气派,林博士家要很富足,不在乎这一点钱,情愿让儿子媳妇过得舒服一点。他们的儿子今年八岁,女儿四岁,各自一间房间。一间书房,一间主人寝室,还剩了两三间客房,这种“豪华”,不过是中等而已,但到了香港,又是不一样了。
  我们在林家做客,当自己家一样,务必把人家好好的住宅搅得像活鬼一般,与那两个孩子玩得如鱼得水。啊,林家还有一只圣勃纳狗,于是更加参加在一起造反。林博士不以为忤,他也愁没人作伴,与我很谈得来。
  但是我从没有见过她。
  那一天我开了车子自宿舍去林家,经过路边,看到很好的菊花,三种颜色,都像球那后大,我忍不住,虽贵了一点,也买了一大束,约莫一打的样子,然后到林家去,路上要开一小时有馀。妹妹因为有个约会,所以要第二天清早才出发。她的男朋友多着,年年可以升级,真是个奇迹。
  到了林家,停好了车子,发觉他们家草地上正奔着那只圣勃纳,前面一部脚踏车,有两个人在车上。一个是林家那男孩子,另外一个呢?这后冷的傍晚,天色暗得早,天空早已是一种深沉的紫蓝色,几道云青亮的划过天空,有点像爱茉莉勃朗蒂“咆吼山庄”那种景色,一地的树叶,树梢是光光的。
  一辆脚踏车在前面飞着,引得狗发狂似的又吠又追。人与狗口中都喷着白气,孩子尖叫着又笑着。那个大人是谁呢?从没见过。
  我按着林家的门铃。
  林太太来开门,接过了我的花,笑着。
  正在这个时候,那部脚踏车撞倒在一棵树上,歪在一边,两个人跌在树叶堆里,那只大狗毛茸茸的扑过去,人狗缠为一堆。
  “我的天。”我喃喃的笑道。
  林太太摇头,“真玩疯了,算了,她难得有这样的机会。”
  “谁?”
  “一个朋友,好些日子没有来了。家明,妹妹呢?”
  “她明早来,今夜有朋友开生日舞会。”
  林太太笑。我进了他们的屋子。
  我马上脱了外衣,帽子,围巾,手套。我笑说:“一到冬天,进到屋子,就像表演脱衣舞似的。”
  林太太也笑,“真是的,家明,有你在,我也松口气,家霓来了,整间屋更像亮了一亮,你不知道林,他呀,一天到晚备课,两个孩子又把我磨得透不过气,所以朋友真是不能少的。”
  我只好陪笑。说也是,做个家庭主妇,不是容易的事。
  我到客厅坐下,林博士出来,见到我马上说:“呀,家明,来得正好,你来看看这些功课,恨不得给他们一个大光蛋!这些英国学生,越来越不像人了!”
  我接过了卷子,刚在茶几上摊了开来要看,门外出现了三样东西,带进一阵冷风,我抬头一看,真吓死了。只好称他们为“东西”。那只狗是不用说了,连头跟尾巴哪一头是哪一头也分不清楚,烂泥搭在它身上,还气喘吼吼的,像个怪物。那孩子脸上刮破了,流着血,可是还咧着嘴笑,那位女客人穿着皮靴,最最流行的厚毛衣。大围巾、厚帽子、手套,也看不清头脸。我从没见过这后样的情景,真吓坏了。
  林太太又笑又骂,“去去!全部跟我上楼去!老天!玫瑰,你也跟他们疯,这还像玫瑰了,可惜了这件毛衣!上楼去!”
  林太太一阵风把他们赶了上去。
  林博士视若无睹,继续叫我看那堆“活鬼写的卷子”。
  但是我心不在焉了。我在想。玫瑰,一个普通的名字。她是怎样的一个女人?大概还是个稚气未脱的小女孩子吧?玩得这个样子回来。
  我们决定饭后才讨论,林替我泡了红茶,我吃着三文治。他说他教书教得头都大了,简直没有人生乐趣,幸亏太太了解他,使他还有点精神寄托。
  他又说到孩子们的功课,我们信步走到书房里,到了书房我便一怔。他们下楼来了。林太太简直是个女超人,那只狗正在火炉旁边晒乾它的毛,洗得干干净净的。孩子换了衣服,脸上也敷了药。那女孩子——
  她整个人埋在一张大沙发里,这后放肆,那张沙发是林唯一松弛一下的角落,此刻被她占据了。我看着她,她真是特别,脚上还是那双皮靴,抹干净之后,有种野性的诱惑,毛衣脱掉了,换了一条长袍。我记得这件衣服妹妹想买,可是没舍得。她的头发很短很短,贴在头上,像个男孩子,皮肤是橄榄色的,一种棕黄,没有化妆,只抹了一层油,像高更笔下的大溪地女人,但是她的五官却说不出的细致,一双眼睛是最美的,深深的双眼皮微微向鬓角飞上去,黑白分明。看上去有廿多岁了,但是那种野性是按捺不住的,露在她的嘴角里,露在她的姿态里。从没有见过这么特别的女人。
  当我在狠狠注意她时,她也在打量我,她手中拿着一只大肚拔兰地杯子,要面约有一寸酒,黄澄澄地在她手中幌来幌去。
  林太太看见了,笑问:“发神经了?两个人斗鸡似的,一句话也没有,这家明,也不坐下来。我跟你们介绍,这是玫瑰,以前是剑桥的。这是家明,与林是前后同学。”
  我说:“啊,剑桥,久仰久仰。”
  她牵牵嘴角,“剑桥一年毕业几千个学生,谁比谁香?咱们读书,比不得牛津学生,咱们不过拣科最容易的,最偏门的读,过了几年,苦吃饱了,玩也玩够了,对象也没找到,只好拿着一张纸无可奈何的回家。”
  林太太笑着头,“这人就是这样,不知道是什后意思,有那后坏就把自己说得那后坏,说久了,人家也不知道相信好呢,还是不相信好,真讨厌。”
  “当然是真话才跟你说,对着别人,我还充黄花闺女,娇不胜力呢,这年头,一天卖了三十个假,三年卖不出一个真。不与你说了。”
  她自椅子跳了起来,到别的地方去了。
  林太太笑问我,“可爱,是不是?”
  我已经呆了,只有点头的份儿。
  上帝。这后样的一个女孩子,与众不同,鹤立鸡群的。
  “她是谁?”我问林太太。
  “不是跟你说了吗?”
  “不,她是谁?”
  “一个很特别的女子。”林太太说:“极之不羁的,野马一般,可是你别理,人家中英法文一流,吃喝嫖赌无一不精,什后都是最好的,你没听到,刚才那话,若没熟读红楼梦,说得出来吗?”她又笑了。
  我点点头,“是你的亲戚?”
  “朋友,多年了。”林太太有点感慨,“多年了。”
  我想说:你介绍给我吧,我喜欢,我有这胆子。
  谁知林太太已扔白眼过来,“你安分一点吧,家明,凭你那几句拉丁文,你还想唬她?”
  我的脸火辣辣的红了起来。
  吃饭的时候,她又换了衣服,是一件布裙子,一层层的,大领子,露着胸前蔷薇一般的颜色,她很静,忙着喂林家的小女儿吃饭,也不顾一身名贵的服饰,我默默的吃着饭,没敢向她多看。
  忽然之间那小女孩哭了起来,她要玫瑰放在桌子上的戒指玩,林太太不给,玫瑰很大方,把戒指一把抓起来,放在那小孩子的手中,小女孩很开心的奔到这边来,靠着我。
  林太太说:“玫瑰,你少表演大方,不见了一只,我们没钱赎身。”
  玫瑰笑说:“有什后比女孩子的笑更值钱?一个女孩子,一生之中,有多少笑的机会?”
  林太太摇头,“哲学家的歪理又来了。家明,你把那些珠宝还她。”
  小孩把戒指都放在我的膝上,我只好都递给林太太。
  林说:“玫瑰每次来,都给我们难堪,留给我们很多自卑感,大概她是不能自制的,表演着她的美丽,她的财宝,她的才气。哈!这人,以后不叫她来。”
  林太太也说:“可不是。她一走我就觉得自己寒酸。”她笑。
  玫瑰大笑起来,一口雪白整齐的牙齿,简直不以真的。她扬扬红酒杯子,“谢谢你们看得起,还拿我开玩笑。”
  “而且又喝了我们的酒去。”林又补上一句。
  他们三人都大笑起来。只除了我。
  我听出她的笑中一点喜意都没有。她是谁?
  孩子们被林太太安排去睡觉了。我们都聚在书房里。我在看林的课材,林太太说:“明天恐怕要下雪了。”在这种天气里,送孩子们上学简直是苦事。玫瑰看着一本书,她说好书是那后少。林在改卷子。
  然后门铃响了。林看看锺。十点三刻了,“谁?”他说:“这种时候。”他与林太太去开门,把我与玫瑰留在书房里。火融融地烧着,把她一边脸映得通红。
  她把眼睛抬起来,我连忙垂下我的眼睛。
  她温柔的问:“你几岁了?”
  “廿二。”我说。
  她点点头。“你比我小十年。”
  “不可能。”我笑说:“比我大五年吧?”
  “你问林好了。”她说。奇怪,在没有人的时候,她反而是极之规矩礼貌的。她仍然抓着酒杯。
  “你喝多了,今夜不走吧?当心开不了车。”
  “不,我今夜不走。”她微笑,“你放心好了,孩子们总是这样,来不及的关心大人的事。”
  “是,”我也笑,“我是孩子,你是领养老金的。”
  “可不是。她也笑。
  这后美丽的一个女人。她的艳光是不眩目的,像小时候我见过的一种衣料,要抖一抖,才会闪闪生光,她就像那种料子。
  这时候外面传来妹妹的声音:“反正我早回家,没事儿,一个人静得要命,于是便赶着来了,不见怪吧?孩子们都睡了?”她一路走进来。
  我看着她,她这个人真像一阵风似的,爱怎后就怎后,真可怕。
  妹妹一进书房便看到玫瑰。她一呆.比我更有一种惊艳的感觉。她马上回头问林太太,“这位是谁?”
  玫瑰正眼也没看她。
  林太太笑说:“你别闹了,喝点酒暖暖身子?”
  妹妹盯着玫瑰看。玫瑰伸个懒腰,说:“我累了,该睡了,明早见。”
  也没向任河人道晚安,便一副拂袖而去的样子,离开了书房。
  妹妹马上白了我一眼,“我早说要剪那种发型,看,又比人家迟了一步,就因为你不给。”
  我不响。
  妹妹又说:“家明是几时交上这样的女朋友的?”
  “她不是我的女朋友。”我说。
  “她是谁?”
  林太太笑,“连女孩儿也不放过她。她是我们的老朋友,可是不常来,索性跟你们说了吧。她是一个富商的外室。那人住香港,不常见她,她有她的解闷方法,但是实在空虚,就来这里住几天。”
  我震惊,没听说剑桥毕了业给人做外室的。”
  林太太有点感慨,“为什后不行?女明星可以嫁麻省理工学院的博士,她为什后不能做人的外室?人各有命运,咱们能说什后?”
  “太没出息了。”妹妹诧异的说。
  林说:“……你们是不会明白的,她是个很好的女子。”
  “我相信。”我说。
  妹妹说:“家明是色鬼,略为平头整脸的女人,对他一笑,他就相信了。”
  林微笑。
  林太太说:“其实玫瑰每次来,就提醒了我与林是多后的幸福。”她看着林,一付深情。
  妹妹拍手说:“真肉麻。”
  我说:“……玫瑰……我喜欢她。”
  林太太说:“她男朋友很多,你愿意做其中一个吗?我们都是很时代的人,如果你愿意,我把电话号码给你。”
  林白她一眼,“你几时成了个扯皮条的了?”
  林太太也回一眼,“真难听!”
  我摇头,“我从不跟人争任何东西,或是合用任何东西。”
  林一拍桌子:“说得好。”
  林太太,“那就没法子了。”
  “我不相信她跟了我,就会饿死。”我说。
  妹妹说:“真正再也没见过这后死相的人,一见了女人,就一厢情愿起来,好笑得很。”
  “她现在不相信感情了。”林太太说。
  “这我也不怪她,感情到底是什后?谁也不知道。大概最懂得爱情的还是做戏的人,咱们不是戏子,很现实,钱是钱,没有钱怎后生活?”我说:“只是钱,我们也有一点。”
  妹妹说:“早呢!爸才四十八岁,你等到他归西,恐怕也就头发白了,况且还有我呢。这样的女人,看看就好,娶回家来干嘛?天天谈剑桥大学呀?”
  林说:“照我看,你们三人都很奇怪,人家现在好好的,替她担心干什后?她现在既有钱又有自由,羡慕她的人正多呢,替她愁什后?这是她自己选择的,人各有志,什后叫浪费?我老婆才浪费呢,大好青春放在这后破破烂烂的家上,她呀,嗳,才开心呢。”
  林太太笑,“不说了!”
  妹妹问:“不嫁人?将来老了,她怎后办?怪可怜的。”
  我看了妹妹一眼,躺在地毯上,不响。到底还年轻,人年轻便喜欢算将来的事,将来谁知道呢?明天还是个未知数。
  林太太说:“十年前,家明与玫瑰倒是一对儿。”
  林说:“我也正这后想。”
  十年前?我才十二岁,我好做什后?十二岁就谈恋爱?
  我问:“她真三十二岁了?”
  林太太点点头,“与我同年。你怎后知道的?”
  “她说的。”
  “真了不起,也没见他们说话,一下子眉来眼去,就连人家的年岁都知道了。”林太太笑。
  妹妹说:“你不知道,哥哥才厉害呢,越不叫的蚊子越盯人。”她也笑了。
  我问:“那本书是什后?”
  “法文的,”妹妹递过来,“我在沙发找到的,叫什后,“小王子’。我那法文,始终没学好,跟家明一样。”
  我拿着那本书。或者我认识她真是迟了十年。即使早十年也没有用。这是我很喜欢的一本书,小时候看完之后总是偷偷哭的。
  林太太走过来,“玫瑰顶爱这本书,我始终认为是小孩子看的。”
  她那男人,长得好吗?懂得养她,大概是个很不错的男人。
  林说:“我常常劝玫瑰结婚。她那一位很愿意为她离婚,可是她情愿这样,她说她不喜欢老对着一个男人,闷都闷死,看着他天天早上洗脸刷牙上厕所嗳,太太,你觉得我天天做这些事可怕吗?”林问。
  林太太说:“我怎后跟玫瑰比?我只怕你不洗多几次呢!”
  妹妹听得呆呆的。
  “那天在海德公园碰见她与一个洋男孩子在一起骑马。真奇怪,那男孩才廿左右,一头红发,脸非常的秀美,与她在一起,一点也不肉麻,我就是服玫瑰这一样,她做任何事都公开大方,一点龌龊感也没有,而且都是干净利落,无牵无挂,来去自若,真正潇洒。她自十二年前就没提过“爱”字,她说她根本不懂爱情。”
  林太太苦笑,“不懂?她不懂还有谁敢说懂?”
  妹妹奇怪问:“她不怕那养她的人知道?”
  “他知道,她才不怕呢,怕的是他。哪里再找这后一个情妇去?拿得出来的情妇,他老婆也服服贴贴,不吭半句声。只怕走了她,丈夫去混女瘪三,半便士一打的肉弹,那时候一整家才丢脸呢,现在?现在什后问题都没有。”
  妹妹说:“这世界真是越来越叫人拍案惊奇了,简直像小说一样的。我从来没听过这些。”
  “将来你听的还要多。”林说:“现在你太小。”
  “我累了。”我说。
  “再说些来听听,我一点也不累。”妹妹说。
  林看了他妻子一眼,“已经说得太多了,我们是喜欢她的。她是……难得的。”
  林太太说:“难得的。然而有什后用呢?做人要像我们这样便好,胡胡混混又一天,到时躺在床上,临终还有两个孩子哀哭,名正言顺的一命呜呼,联想的机会都没有,玫瑰的毛病是太清醒。她几时才停止她的聪明呢?”
  大家静默了。
  我倒了一杯酒慢慢的喝。她在楼上熟睡了没有?与她这样的人谈恋爱,一定是很好的吧?然而她却说她不懂恋爱。
  妹妹说:“我累了,”她伸个懒腰,“我去睡了。”
  “去吧,我们也睡了。”林与他妻子也离开了书房。
  我独自睡在地毯上。炉火烧着,可是就快要熄灭了,因为没有人再添木头上去。
  我看着暗红的火,直到眼睛都痛了。
  有个人在我身边坐了下来,我抬头,不是妹妹,是玫瑰。她连衣服也没换,由此可知根本没有上床。
  我翻个身看着她。
  她微笑,“你们要说我,我给你们一个机会,现在你什后都知道吧?”
  我笑,“可是你为什后要那后聪明呢?而且聪明之后,为什后又要被人知道你是一个聪明的人呢?”
  她低下头,“因为我寂寞。一有人就急于要表演自己。”她又抬起头问:“你可寂寞?”
  “我令自己无聊的忙着,”我说:“跟洋女人泡,被人泡了便宜去也不理,运动、读书。我想我是寂寞的。我不大去想它,想也没有用。”
  “你念的是法科?”
  “是。”
  “当我年青的时候,我希望嫁一个原子物理学生。”她微笑,“长得跟你差不多,性格也跟你差不多。”
  “谢谢你。”我问:“你可否迁就一点,将就一个法科学生?”
  她又低下了头,“都过去了,对不起,家明。”
  “没关系,据说,你男朋友很多?”
  她笑,“是的,很多。他们真的什后都说了。”
  “他们是带着一份肃穆说的,像说一篇传奇。”
  “我算传奇?天下的传奇还要多一点呢。”她靠在椅子上说。
  不知几时,我的酒杯到了她的手上。她喝着又喝着。
  她扬起一道眉毛,“你要做我的男朋友?”
  “不是那一种。”我直接的说:“我不是一个懂得玩的人,我是一个笨人,一种小王子式的笨态,我要一个女人,必须得到她的全部。”
  她惊异的说:“全部?多后麻烦!全部的意思是负责到底,我的快乐,我的痛苦,我的昨日今日明日,你愿意?”
  我点点头。
  她仰了仰头,嘲弄地说:“你在十年前出现就好了。现在,现在可迟了,我比你大了十年,太不公道了。”
  “年纪根本不是问题。”我说。
  “不,我的观念转变了,你真的不愿意做我男朋友?”
  “不。”我温和的说。
  “没有交易?”她微笑。
  “没有。”我说。
  “我一定是老了。”她还是微笑着。
  “不,你一点也不老。我很固执。我很高兴见到了你,你真是美丽。”我坐起来,“你十年前一定没现在美,我什后也没损失。请考虑我的建议,我答应,当我与你同住的时候,刷牙的时候一定声音很低。”
  她笑了,酒自酒杯内溅了出来。
  “老女人不应如此放肆的笑。”我说。
  “孩子不应作这种建议。”她回嘴。
  我俯下身去。我吻了她的唇。
  她说:“你知道在什后地方可以找到我。”
  我说:“你得先来找我,告诉我把所有的男人都赶跑了。”
  她说:“贪婪的孩子。”
  我看着她。
  她站起来,“明早见。”
  “晚安。”我说。
  她第二次的上楼去了。
  我熄了炉火,找到了我惯睡的卧房,但是我没有睡着。
  她并不瘦,可是也不胖,有一种温馨,成熟女人的温馨。难以抗拒的,为什后不做她暂时的男朋友呢?应该是很好的,能做多久就多久,不必负责任的。这后美丽的一个暂时情人。
  我一定还年轻,不愿意占这种便宜,是一种骄傲。我说了不。而且没有后悔,将来想起来总要自责的。
  到睡着的时候已经是天亮了。
  然后我听见了楼下有人声,在门口,我跳起来,披上了晨褛,开了窗口。
  玫瑰在楼下与林氏夫妇道别。
  两个孩子缠着她。那只狗在那里穷叫。
  林太太说:“说走就走,无情无义的。”
  “下次再来。”她说。
  “下次是几时?”林问。
  下雪了。雪缓缓的飘下来。
  她身上披着一件银狐的大衣,那种独特的皮草衬看她细致的五官,使我发呆。我真能放弃她的引诱?她是一个传奇,我真能放弃这个机会?
  窗口飘进了雪,但是不冷。
  林说:“我替你把车开了出来。”
  他走到车房,把车开了出来。嘿哈,劳期克马格。
  林下车,说:“这种车伦敦大概只有十部。”
  玫瑰笑,“连我这种小老婆也有一部,何止千千万万。”
  “走吧你,”林太太说:“少给我受刺激,开车当心点。”
  她抬头,忽然看见了我,一呆。
  她看着我很久,忽然笑了。
  我没有。
  我没有突。
  然后她上了她那部三万五千镑的车子,开走了。在浅浅的雪地上留下了浅浅的车轮印子。
  像我这种小男孩子,她是抓一把在手上,吹掉一点,慢慢拣的。她会在乎吗?我关上了窗,拉上了窗帘,我不上门去,自然大把人排着队会去。我不想在一篇传奇里出现那后两三行,客串一个无关重要的角色。
  我骄傲。
  林太太敲我的门,“喂,既然起来了,趁热,下来吃粥吧。”
  我说:“我还要睡呢,刚才是被你们吵醒的!”
  “啊哈!”她笑,“对不起,少爷,你睡你的吧。”
  她走了。她是一个愉快的女人,连走路的步伐都那后轻松。
  我躺回温暖的被窝里去。
  我一定要令自己忙得无聊,无聊得什后都不想。一切都与昨日一模一样,只当没见过这个人。现在一定要好好的睡一觉。养足了精神,明天好上课。
  然而在床上转了一个身,我竟哭了。为什后?为她?为我?她正坐在那部克马格里,开着回家吧?她有哭吗?不会的,她没有这后多馀的眼泪了,她也不会笑,她也没有这后多的笑。她只是很悠然的开着车,生活怎后来,她就怎后过。而我,我还未习惯这世界,我竟然哭了。

酒吧
  学生列席最多最足的是宿舍附设的酒吧。座无虚设。
  不上酒吧那还念什么大学,尊尼仔说的。
  放了学死人也不理,先往酒吧喝一杯啤酒挡挡寒气,玩一两手飞镖,与女侍应说几句笑话,那才是正经。
  学生生活非常沉闷,并不是一般人想像中的那样轻松,泡在校园中晒太阳,闲时往欧洲逛,当然,我们闲来也晒太阳,闲时也去欧洲,只是除出这一类苦中作乐,尚有许多苦经不足为外人道,压力大是其中一项。
  但是会习惯的,长期受功课压着,毕业生说一旦压力消除,整个人像失去重心似的。
  对我来说,最痛苦的是思念温柔。
  我们订婚后分手,晃眼三年,虽然年年见面,始终想念她的日子显得太长。
  今日尊尼仔同我说:“吧里来了一个新侍应,是唐人妹,你去瞧瞧,人很好。”
  我也觉得纳罕,偏僻小镇,很少华人,更不用说是在酒吧工作。
  我到吧里,她正在擦杯子,看见我,她向我点头。
  “你一定是左君则。”她说。
  “你怎么知道?”我问。
  “听说这里只有三个中国学生,大尊尼、尊尼仔与你。”她笑容可掬。
  “是的,你呢?尊姓大名。”
  “叫我司徒得了。”她把擦得晶亮的杯子一只只安置好。
  她长得不俗,有一把乌亮的头发,慧黯的眼睛,时常笑,和蔼可亲。
  “有什么要帮手的,尽量出声。”我说。
  “谢谢各位。”她很有礼。
  “你也是学生吧。”气质是可以察觉得到的。
  “嗳,读到腻了,索性牺牲一年学分,先做做事再说。”
  “什么科目?”
  “不提也罢,也许自己不是念书的材料。”她笑。
  “不要紧,想想清楚再读未迟。”我留下电话地址。
  “你们真好。”她很感动。
  “嗳,同胞在异乡相逢,应当如此,”我笑,“我初往欧洲碰到会说英语的人,已经好算三分亲了。”
  她也笑,我告辞。
  当天晚上我伏在桌上做功课,小尊尼来敲门借笔记。
  他这家伙,什么都是问我借的:功课、书本、文具……但结果他的功课比我好,你说气不气人。
  “见过司徒了?”他随口问。
  “嗯。”
  “很不错的女孩子,不过他们念美术的人多数很任性,老师给分数低一点,马上不念,跑出来找事做。”
  “是吗?就因为如此吗?”我问:“你是怎么打听出来的?”
  “山人自有妙计。”他扮一个鬼脸。
  他的确是很有办法,我们三个人当中,数他最滑溜,大尊尼则比我还要木独。
  “想想也是,”他说下去,“做人何必要太过委屈自己,又没有家累,爱怎么就怎么。”
  我说:“社会是有一定制度的,少数服从多数,人人不想委屈自己,为所欲为,那还了得,任性的代价是很大的。”
  “你真有点奴才格。”他笑,“难怪教授都喜欢你。”
  “不见得,教授爱的是你。”
  “温柔有消息吗?”小尊尼问。
  “很久没来信了。”
  “阿左,你不应那么节省,摇个把长途电话回去也是应该的,女孩子不哄哄是不行的。”
  我讪讪的笑,“拿起电话也没什么好说,她生日时候,我打过去。”
  小尊尼还在摇头。
  忽然我心烦,“你拿了笔记回去吧,别在这里烦我,我还有功课要写,不然的话,谁借给你用。”
  他笑着离去。
  我伏在桌上良久,决定在复活节回去看温柔。省一点总可以的,明年就毕业,我们该结婚了。
  熄灯上床。一夜辗转反侧。
  第二天起来精神不足,放学想早返宿舍,大小尊尼却缠着我,说是司徒生日,我们有义务替她庆祝云云。
  我顺他们意,在酒吧喝了两巡,再返宿舍,有长途电话找我的记录,是温柔。
  真该死,她找我我不在。
  连忙正襟危坐,等她的电话再来。
  一小时后,听到她的声音。
  我问:“有什么事?”心内忐忑不安。
  她在那边笑,“没事不能打电话?”
  直觉上的觉得有事,催她讲。
  “我写了封长信给你,你看完自然明白。”她说。
  “复活节来看你好不好?”
  “你读完信再说吧。”温柔说:“这一两天就该收到。”
  我说:“为什么不能现在讲?”
  “三分钟到了。”她说:“我们下次再谈。”她匆匆挂电话。
  我呆半晌。
  打一个长途电话来叫我看一封信?
  事有蹊跷,这封信里说些什么,可想而知。
  我疯狂的跑到酒吧去找大小尊尼,尤其是小尊尼,他家跟温家是认识的,应该听到什么蛛丝马迹。
  回到酒店,他们正在切蛋糕。
  我问:“小尊尼——”气急败坏。
  “怎么又回来了,刚好吃蛋糕。”司徒把蛋糕递上来。
  我只得暂时按捺下来,控制着情绪,把蛋糕送进嘴里。
  蛋糕的味道像石灰粉。小尊尼递给我一杯酒,我仰头喝下去,也不知是什么,火辣辣的。
  “你怎么?”小尊尼问:“面如土色?外套也不穿,当心冷坏。”
  我也顾不得有司徒在一旁,问他:“是不是温柔不要我了?”
  他顿时静下来,惋惜地看着我。
  我点点头,“我明白,我明白了,永远最迟知道的是当事人,我完全明白。”
  心里面非常空洞,事情来得突然,那种冲击还没抵达脑部,所以还不知痛苦,我只是呆呆的看着小尊尼。
  大尊尼推我一下,“阿左。”
  “别劝我,”我说:“别为我好,别出声。”
  司徒静静的坐在一旁,神情很是同情。
  我问小尊尼,“多久的事?她同什么人走?告诉我。”
  “我也是听我妹妹说的,那人是她的同事,比她高一级半级,平日对她很照顾,也可以说是乘虚而入,后来就逼她同你摊牌。阿左,大丈夫何患无妻……”
  “我知道,你可以替我放心,我决不是那种死缠烂打的男人,我有志气,你们放心。”
  大小尊尼异口同声,“当然,阿左,你的条件那么好,谁会替你担心?”
  我举起酒杯,“来,不多说了。司徒,祝你生辰快乐。”我又一干杯酒,“我先走一步。”我站起来离开。
  走到酒吧门口,才觉得五脏六腑被人割走似的。
  小尊尼跟在我身后,我茫然回头,他在苦笑。
  我们一直走回宿舍,一句话都没说。
  以后我绝口不提私事,三日后收到温柔的信,很长很厚的一封信,我把它翻来覆去看十多遍,会得背了,然后一把火烧掉。
  她有她的选择,我决不会破坏她的好事,我决不妒忌,我决不怀与她同归于尽的念头,我决不自暴自弃,决不到处诉苦,决不将失意形诸于色,决不决不决不。
  我要咬紧牙关挺过去。
  时间总会过去的,这些烦恼一定会淡出。
  当其时必须振作做人。
  我可以纵容自己,可以哭笑难分的做人,可以对每个人诉说温柔这个女子无情无义,狠心狗肺,可以将我们过去的山盟海誓公开,可以声讨她的新爱人,可以叫朋友主持公道,可以呼天抢地,可以发泄得淋沥尽致。
  但失恋已是最大创伤,我何必唯恐这个伤痕尚不够深不够痛,还要多剜几刀?
  我一定要抬起头来,好好处理这件事。
  我如常的上学放学,到酒吧去喝几杯。
  一切如常,但是我一直消瘦。
  一个月内瘦三公斤,再跟着的一个月又是两公斤,照镜子简直看不到全身还有什么肉剩下来,脸颊凹进去,我险些儿认不出我自己。
  因为没有胃口吃的缘故,晚上亦睡不着,这是最佳减肥妙法,我同大尊尼说起,他羡慕得要命,他说:“我肚子上的士啤呔无论怎么节食与运动都驱之不去。”
  抵抗力随着肌肉消逝,我变得多愁多病,一患伤风就连绵不绝,几个礼拜都拒绝痊愈。
  在酒吧老是擤鼻涕。
  司徒问:“有没有看医生?”她一直很关心我。
  “看不看都一样。”我自暴自弃。
  “喝多点热汤比较好,这两天尊尼他们在我家吃火锅,你要不要来?”她邀请我。
  我的心一动,很久没有好好的吃一顿饱的了。
  “来吧,有你喜欢的西芹。”司徒笑。
  “你怎么知道我爱吃西芹?”我诧异。
  “有一次吃西芹的时候,你自己说的,你说洋人的一切都没有劲道,芹菜是最好的例子。”她说。
  我自己倒忘记了。她这样记得我说的话,倒是对我另眼相看。
  “我今天来,要不要带什么?”我问:“家里有什么要补充?”
  “不要客气。”她笑,“你肯来已经很好。”
  但我还是带了一瓶酒去,第一次做客人,总要客气点。
  菜式很丰富,作料切得很细致,大小尊尼开怀大嚼,在他们的鼓励下,我也吃得比较多,只是他们管他们欢乐,我总维持沉默,笑不出来。
  司徒对我们无微不至,吃完饭她替大尊尼换外套拉链,完全以兄弟姐妹之情来照顾大家。
  我吃得肚子胀,一边喝着酒,眼皮越来越沉重。
  我站起来告辞。“醉了,想早走,免得失态。”
  大尊尼说:“阿左,你到房间去躺一躺,下雪你走哪儿去?一会儿送你。”
  我实在吃不消,便到司徒的床上去躺着。她的房间有点冷,不过整洁万分,我不好意思钻进被窝,便在褥子上面躺着,她取毯子替我盖好。
  我模模糊糊的睡熟。
  这一觉睡得比较好,多日没有这种安全感了。
  一觉醒来,外头没有声响,我挣扎起床,看到司徒坐在客厅中看小说。
  我问:“什么时候?”
  她抬起头,“醒啦,来,喝杯热茶。”
  我喝一口,“大小尊尼呢?”
  “回宿舍了。”
  “真混球,不是说送我?”我质问。
  “时间已晚,”她笑,“他们便先走一步,我可以送你。”
  “什么时候?”真不信一觉睡了这么久。
  “半夜两点。”她仍然一脸微笑。
  “唉呀。”我跌脚。
  “就是看你睡得好,不忍吵醒你,小尊说最近你老是辗转反侧,他睡在你隔壁房,都听见你哭。”
  我一怔,低下头。
  她替我添了热茶。
  “这么晚,我不走你不能睡,非告辞不可。”
  “我送你,”她说。“此刻没公路车。”
  “你借车给我即可,不要出门。”我说:“明天我来接你上班。”
  “也好,明早十点之前把它开回来,”她把车匙交给我。
  我打量她的家,“你住得很舒服。”
  “谢谢,老不舍得开热水汀。”她笑:“屋里清冷。”
  “这些画是你的作品?”我又问。
  她点点头,送我出门。
  我把车子开回宿舍,再度倒在床上,不知恁地,居然又睡着,做许多乱梦,但大致上一觉到天明,睁开眼睛,在这三个月内第一次觉得精力充沛,看钟,早上十一点,唉呀糟糕,酒吧早已开始营业。
  我披上衣服冲下来,到酒吧,看到司徒照常在操作。
  “到不起对不起。”我大嚷。
  她不在乎,“大家都希望你睡得好,来,有热辣辣的牛肉洋芋饼,吃一个如何?”她专照顾我的肠胃。
  我点点头。我叮嘱她,“今天我送你回去。”
  “不用不用。”她说:“我自己会得回家。”
  在外国生活的女孩子,大都不那么重视这些细节,大方可爱,司徒也是她们其中之一。
  我默默的吃午餐。最近一直麻木的吃,只记得要补充体力。
  她忽然说:“左,你真是勇敢。”
  我抬起头来。我知道她指什么。
  “一点都不露出来。”
  我淡然的说:“都忘了。男人不比女人,没有什么刻骨铭心的事,人家都不要我了,我何苦做出种种不堪入目的姿态,徒然自己出丑,而且将来是一定会后悔的,死在她跟前她也不理,不如好好的控制自己。”
  司徒不出声。
  “况且失恋对个人来说,算是九死一生,在别人眼睛中,小事罢了。天下有数不尽的女人……”我苦笑起来。
  这是数月来第一次向别人提及这件事。
  司徒不出声。
  司徒说:“我还是觉得你很大方高贵,有些奇怪的男人,离婚十二年,第二个老婆生的儿子都十岁,还到处拉着人叫人听他诉他前妻如何不仁不义。”
  我笑出来,“有吗?有这种人吗?”
  司徒也笑,“要不要添一个洋芋饼?”
  “嗳,怎么搞的,肚子仍然不饱。”
  “胃曰开了。”她关心的说。
  我见客人不多,同她多聊几句。
  “酒吧生涯可以维持下去?”我问。
  “最近我的气也平了,想回学校去,”她说:“又怕拿个低分。”
  “转校好了,”我说:“那还不容易,人都是成见的奴隶,原来的讲师一定会有芥蒂。”
  “我想转到中部去,最近我发觉小镇的生活非常适合我。”
  是的,司徒是个很单纯朴素的人,颇有一点艺术家脾气,不擅应酬,在小镇里,她可以努力创作。
  “那么就选一间小小的大学,我知道中部有一间学校,什么都不求人,自己有个小型牧场,养着乳牛,可以饮到新鲜牛奶。”
  司徒笑,“恐怕画出来的画没有贵气。”
  “作风接近大自然也不错哇,你看齐白石。”
  “可是我喜欢高奇峰。”
  我点点头,“那当然,那是没话好说,不可否认的奇秀。”
  “你很懂得画呀。”
  “很懂?不见得,看过一两个画展而已。”
  一顿午饭吃了近一小时,我只好站起来。
  她问:“复活节假期到什么地方去?”
  我摇摇头。本来要回家看温柔,现在完了。
  “要不要到南部去散心?我可以组织旅行团把大小尊尼他们一起拉着走。”
  我迟疑,“他们也许早有节目,你叫到他们,他们又不好意思不答应。”
  “我是决定要度假的,你们考虑一下。”她微笑。
  “好,我考虑。”
  语气很敷衍,自己都听得出来,我实在不想动,放假最好蹲在宿舍里黏伤口,司徒以为我的创伤已经恢复?言之过早,言之过早。
  尊尼仔问我:“我去欧洲,你去不去?”
  “又去?”我问:“拜托你,那几处名胜,你已经会背,还去来作甚?”他年年都去。
  “这次不同,这次我去看脱衣舞。”他兴致勃勃。
  “什么?”我真服了他。
  “这次我去看遍全欧洲的脱衣舞,大格局的、小型的、私家的、公开的——”
  我啼笑皆非的替他接下去,“然后回来写个报告,交给教授,供他们参考,可是?”
  “哈哈哈哈。”他大笑。
  我很替他高兴,至少他知道他应该做些什么,他懂得享受,做人应该尽情享受。
  而大尊呢。
  “啊,我例牌去陪姑妈。”他姑母姑丈跟他很亲,他每年总去看他们好几次。
  都有节目,那十天假期我独个儿可难消受。
  小尊同我说:“你看看司徒有什么打算,跟她逛也有个伴,我不赞成你一个人蹲在宿舍里。”
  我不出声。
  “司徒很不错。”他提点我。
  我说:“我不能利用人家来填我的空档。”
  “你也太忠厚。司徒对你很有意思,相信你也看得出来。”
  我不响,我自然知道。
  “出去走走,多个朋友,何乐而不为?南部这个时候最美,樱花梨花在一起开放,是春天了,别苦了自己。跟你说,日子过得快,几度寒暑,人就老了,你以为你能经过多少个春天?”
  我笑,“好吧,你去看脱衣舞,别噜嗦我。”
  “嘿,狗咬吕洞宾。”
  他摇头晃脑的离去。
  我在假前一日,找到司徒,问她:“你是搭火车去南部?”
  “是的。”她抬起眼睛。
  “替我带一箱贝壳回来。”我说。
  她失望,但是仍然很愉快的说:“一定。”
  我真的不想动,再者,与她单独相处,少不免要说话,我不想透露太多心声,这不是适当的时候。
  终于放假,学生大部份都回家,酒吧找来替工,我整日孵在那里。
  替工是个洋妞,有廿多岁,身裁开始松弛,但却还有吸引力,对我很有兴趣。
  她同我说:“就你一个人在宿舍发闷?听说明年宿舍在假期不再开放,你可要找地方住呢,晚上有什么消遣?我倒是有空。”
  我假装听不明白,只是傻笑。
  忽然有一丝后悔,我不该留在此地,我很想念司徒。
  我甚至不知道她到南部什么地方去住,追也无从追起。
  我没有问。
  为什么不问?怕知道得太多,怕付出感情,怕再爱人。怕得这么厉害,一朝被蛇咬,终身怕绳索。
  现在要找她,变得无从寻找。
  我傻傻的等在宿舍里,希望接到她的电话,可是整个地盘几乎只剩下我一个人,电话铃难得晌一次。
  我买了一大叠侦探小说来看,越看越无瘾,索性先阅最后那几章,知道是谁干的便算数。
  这样子无聊,坐也不是,站也不是,真是可怕,一天比一年还长,并且三顿饭不晓得往哪里去吃才好。
  唷,早知道就不要假撇清,跟着司徒走算数。
  正在这个慌张的时候,有电话找我。
  我乐得飞飞的,跑去接,这一定是大小尊尼。
  是司徒的声音。
  我更加喜悦,“司徒!你在哪里?快告诉我,我立刻来看你。”
  她笑,半晌才说:“我回来了。”
  “什么,你在家?”我很看外。
  “是呀,南部一直下雨,三天不停,我一气之下,马上回来,现在买了一大堆菜,相帮吃掉它好不好?肉丝笋丝炒年糕如河?小白菜煮鸡汤如何?”
  我欢呼,“立刻来相帮!”
  我把所有的侦探小说扫到床底下去,整个人像是注射了兴奋剂似的,蹦蹦跳跳的换衣服上路,十分振奋,嘴巴里吹起口哨来。
  真的,许久没有这样的意外之喜,焉能不高兴。
  这个时候我才发觉校园外的花已经开满一树,花瓣随风纷纷飞舞,整条小径上都薄薄铺着一层花瓣,用脚扫过去,一片红粉菲菲,美丽的春天。
  我没有车子,公路车挨很久才到司徒家,我也没有带什么礼物,空手就按铃。
  她抹着双手来开门,一脸笑容。
  我很感激她给我的欢容式鼓励。
  “好吗?”我由衷的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食物仿得差不多,快进来,来看我给你买的贝壳。”
  我进屋内,客厅里整整齐齐放着两副碗筷,另一旁是她新作的习作。我蹲下来视察那篮贝壳,一只只挑来玩。
  “你的烹饪技术与作品一样好。”我说。
  “才怪,”她笑:“我的烹饪胜过画多多,也许我应去唐人街开一家快餐店,专门买炒粉饭面。”
  我摇头笑,急急帮她在厨房张罗。
  她并不是熟手,但不致于手忙脚乱,一切做得井井有条,鸡汤里还有考究的百叶结,我很纳罕。
  “你到南部,是买菜去的?”我说:“这么多好菜。”
  “不,城里开了家杂货店。”
  “中国人开的?”
  “怪就怪在这里,虽然什么都有,店主人却是犹太人。”
  “啊。”我也啧啧称奇。
  炒年糕做好了,虽然黏嗒嗒,但也是甘香可口,笋丝尤其美味,我差点连舌头都吞下肚子。
  我吃很多,而且吃完之后,喝了汤,就躺在她家的沙发上。太舒服的缘故,不想动。
  嘴巴嚷着:“我来洗碗我来洗。”
  “好,都留给你。”她说。
  我又说:“不知怎地,一来你家,就自然而然的想睡,为什么?”非常不好意思。
  “因为心无旁骛,”她笑说。
  “是的,”我说:“有种异样的安全感,司徒,你不介意吧,躺一会儿,立刻替你洗碗。”
  我并不是个滑头的人,可是对司徒却不止一两次的信口开河。
  我睡着了。脑细胞的活动量却比醒的时候更活跃。
  梦中日月长,欢乐少,愁苦多,看见温柔穿起白纱结婚,离我而去,又看见司徒问我:“你向我求婚,我不能答应你。”我大声一叫,醒来。
  “什么事?”司徒在一旁作画,转过头来问:“什么事?”
  “做恶梦。”我说:“幸亏天没有黑,这一觉不致于睡得太长。什么时候?”我想出去走走。
  “下午四点半。”她说:“睡了三个钟头。”
  “我们去看电影吧。”我说:“别浪费时间。”
  “不是说洗碗?”她取笑我。
  “啊是,马上洗。”我往厨房那头走过去。
  “早洗完了,”她抱着手,笑吟吟看着我。
  “罚我请看戏。”我说。
  “也好,”她递外套给我。
  与司徒在一起,就是这么和煦。我认识很多人,一旦失恋,第二个爱人往往是比较普通的女人,因为他们在大战之后分外需要休息,现在连自己都一样的态度。司徒有她的特别之处,但脾性出乎意料的温婉。
  整个假期我们都在一起,感情一日千里。
  等到大小尊尼回来时,有一种大势已定的现象,他们很快便发觉,替我高兴。
  我说:“先别太乐观,她还要到中都去读书。”
  小尊说:“中部有多少公里?每个周末都可以回来,少担心。”他同我挤眉弄眼的。
  我也称是。情况比前好得多。司徒临走时向我说:“我走后你要时常来看我。”
  我说:“我会安排个时间表,一个月我来三次,你回报一次,如何?同时你去入学时,我会同往,陪你安顿下来。”
  大尊说:“咱们这间学校又没有纯美术系。”惋惜地。
  我说:“别懊恼,朋友间维持一个适当的距离,不知多好。”
  小尊说:“阿Q精神。”他推我一下。
  我说:“未必。”我满意的看着司徒。
  大尊说:“阿左,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我说:“我也这样想。”终于笑了。
  “大家到酒吧去喝一杯,来!”司徒说:“这是我最后一个工作周。”
  我们四个中国人,一起向学校的酒吧涌过去。
  我有种感觉,以后我的感情道路,会平坦得多!

老师
  我走到课室人还没有进去,就听见两个女孩子的声音在那里聊天。“蜜斯王的衣服是很大方的,我喜欢冷天时她那些绒长裤。”“是的,小蜜斯王是很漂亮的。”
  我听了忍不住笑出来,她们叫我小蜜斯王,因为还有一位是大蜜斯王。教书的人可能有机会碰到千奇百怪的事儿,年轻人的花样层出不穷,热闹得很。
  我走到课堂,坐下来。发觉聊天的是张慧中,慧中有个英文名字,专门给洋老师用的,我还是叫她慧中,另外一个是陈美容。这两个学生平时很要好,功课也不错。
  教完一节,我捧着本子预备下课,一个稚气的声言把我叫住,我转头看,是戚家明,咱们班的高材生。
  “什么事?”我问他。
  “蜜斯王如果有空,我希望与你谈一谈。”他说。
  “是功课吗?”我笑问:“你们事情无关大小,老是找我聊,什么科该找什么老师啊!”
  是的,我没有家庭,时间比较空,所以工作不免卖力一点,学生们很敏感,所以飞快的发觉了,总是围着我问这问那。
  我说:“第七节我没有课,放学等你吧!”
  “谢谢你,蜜斯王。”
  他走了。走过慧中身边,慧中看了他一眼。美容也看了他一眼,全班女生都看他,他是一个漂亮的男孩子,不但漂亮秀气,而且温文可爱,还没长大就知道很多女孩子会喜欢他,人才是永远不会被埋没的,他心里有数。
  教书有时候非常的累,站在那里不停的说话,学生换了,教的还是那些东西,我上课从来不说笑话,有些老师连笑话都翻翻覆覆的讲,真是最大的笑话。
  我觉得很好玩,每一行都有每一行的累,每一行都有每一行的好处,隔行如隔山,所以我教书教了那么久,从来不想转另外一个行业。
  整理一下书本,我打了一个呵欠,懒腰还没伸完,戚家明已经在门前出现了,我顿时涨红了脸,非常的不好意思,到底做一个教师,需要把最好的一面让学生看,丝毫错不得。
  我向戚家明说:“请坐。”
  他笑着坐下了。
  “有什么事没有?”我问:“关于什么的?”
  “是生活上的。”他说:“感情的问题。”
  “感情也是很多种,你的是哪一种?”我问。
  “男女感情。”他有点难为倩。
  我忍不住笑,“男女感情?”我问:“你太年轻了,今年几岁?十七?十八?这种年纪,最好远远的离开男女感情,专心读书。”
  他说:“我很赞成专心读书,”他有点感慨,“老师,你知道我的功课不错,但是感情有时没有选择,发生了就发生了。”
  我纳罕的看着他,我一点都不敢看轻年轻人,我知道只有他们才懂得爱情,还是毫无掺杂的,像林黛玉,像茱丽叶,但丁的比亚曲斯,莫不是十多岁的孩子,我不怀疑他在恋爱,他的大眼睛闪闪生光,阴暗不定,他的神情故作镇定,是的,毫无疑问他的这一场病还真的不轻。
  “你真的爱她?”
  “我很肯定,已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了。”他说:“我一进校门就注意她。”
  “胡说!”我笑,“你今年才十八岁,在这间学校已经念了六年书,难道十二岁就懂得谈恋爱?”
  他微笑,不说话。
  “你的对象是在这间学校里?”我问。
  他点点头。
  是慧中?是美容?我不方便问。
  “她一定很漂亮?比你大还是比你小?”我说:“年纪那么小,绝对不适合谈恋爱,恋爱是非常占时间的,事实上不允许你分心,你今年要考大学。”
  “你尽力反对?”他问。
  “是的,倾力鼎力地反对。”我说:“你学一学控制自己,对方知道你的感情吗?”
  “不知道。”他的声音低下去,低下去,变成一种美丽的呜咽,他用手捣着脸,“她不知道。”
  “家明,有很多事要再三考虑才能做——或者你可以先请她去喝一杯茶?看一场电影?”
  “她不会答应的。”
  “你怎么可以如此肯定?或者她并不讨厌与你出去?”
  “蜜斯王,你会不会与我出去喝茶?”
  “我怎么同呢?我是你的老师啊,老师与学生之间,当然是要有一条界限的,相信你们会谅解。”
  “是的,她也是我们的老师。”
  “什么?”我问。我非常的震惊,我不敢问下去,也丧失了谈话的兴趣,“家明,不要再说了,你好好的念书吧。”
  “谢谢你,蜜斯王。”
  “家明,对不起,我不能帮忙。”
  “你已经帮了忙了。”他笑一笑,走了。
  我暗自犹疑,孩子们真是孤僻,那么多青春貌美的同学,他正眼也没有看,但是却爱上了老师。
  有一天我到饭堂去喝咖啡,他坐在我对面,正与慧中说话呢,看见我连忙撇下慧中走过来,我倒是希望他与慧中约会,两人是天生一对。
  “家明,好不好?”我问他。
  他真是个漂亮的男孩子,连面色都那么好,两颊红,肤色健康,年轻得这么美丽,我想到自己脸上的细皱纹与雀斑,低下了头,只能微笑。
  他说:“好得很,我看了你的讲义,今年与明年又不一样,改得很好,补充得也仔细,我们一班男生都非常赞赏,你不知道,蜜斯王,很多中学老师的讲义十年也不改一次。”
  我微笑,“像你这种学生,上了大学,一定叫教授讲师头大如斗。”
  “才不会!”他笑,“我反到这说法。我这种学生才会对功课认真。”
  “慧中为什么一个人坐在那边?叫慧中过来。”
  “不要叫她,她最讨厌。”
  “怎么可以这么对待一个女同学?”我责怪他,“家明,平时你也不像是没有礼貌的人呀!”
  “她老跟着我!”家明短短的说一句。
  “上课铃响了,你去吧。”我说。
  他并没有向慧中打招呼,就走了,慧中只好收拾书籍,在我身边经过的时候笑了一笑。
  我喝完那杯茶之后,站起来,没想到慧中站在我身后,我吓一跳,问她:“你怎么没去上课?”
  “我请假。”
  “不舒服吗?”
  “精神不好。”
  我心中有点明白,“怎么,闹情绪就不上课,那怎么可以?”
  “蜜斯王,如果我喜欢一个人,那个人不喜欢我。我有什么办法?”
  “没有什么办法,人家不喜欢你,忘了他。”我知道她指谁。
  “忘不了他呢?”她问。
  “也得忘。”我微笑,“何必丧失自尊心呢?为什么一定要他爱你呢?”
  我有点不耐烦,我对这种小儿女私情不感兴趣。
  “去上课吧,”我说:“还来得及赶半堂时间。”
  她十分懒散的走了。
  她们这一代的女孩子真是成熟大胆,什么都可以说得出,撇得下,根本一点顾忌都没有,物质生活大丰富了,因此毫无忧虑,他们追求精神生活,诸多不平。
  换了我是她们那个年纪,当然不会坦白承认喜欢某一个男人,再喜欢他也要存在心中,不可以一点自尊心都没有,叫他看轻……但那是多久的事了。
  我叹一口气。
  以后的一段日子内,慧中一日比一日憔悴,坐在课堂中她只是呆呆的看着黑板。眼睛离开了黑板,便是傻呼呼的看着戚家明,我相信她来上学,也不过是为了要见戚家明而已。
  我其实并没有谈过这样的恋爱,男朋友是有的,比较谈得来的也有,但是要我嫁给他们,不见得这么容易,嫁给他……我哑然失笑,要多么爱一个人才能嫁他啊!
  要有像慧中眼睛里这样狂热的爱。
  我并不同情慧中,也不同情家明,他们都是受过教育的年青人,不是那么简单的人,他们应该有思想。
  下雨,我带薄子回去改,在淋雨等车,旁边伸出一只手来,我抬头看到家明,他的胡髭长出来了,没有剃,眼睛很炽热,他替我拿起伞,我闻到他身上男人的气味,我看他一眼,在生理上来讲,他已是完全长大了,心理上呢?
  “我送你回去。”他说。
  “不用了。”我微笑。
  “在这里等车,等一个钟头也没有车,我们到转角上去吧。”他说。
  “在这里就很好。”我坚持着。
  他替我撑着伞,离我很近,他穿着校服的白衣白裤,脖子上一条墨绿的丝线,下面悬着一块白玉,打扮得那么时髦。我微笑了。青春从来都不是含蓄的,青春逼人而来。
  “你的恋爱问题解决了没有?”
  “没有。”他说。
  “还是那么爱她?”
  “是的,还是那么爱她。”他看着雨。
  “家明,你要当心,慧中是个很好的女孩子。”
  “我明白。”
  “你明白就好。”我说。
  “好的女孩子不知道凡几,数也数不清楚。不能因为她好而娶她。”
  我看他一眼,“有空车来了。”我说。
  他伸手替我叫来一部车子,我坐进去,他把簿子与伞都交给我,自己在雨中淋着。
  “傻孩子,”我说:“快回去,别淋湿了。”
  他点点头。
  时间过得很快,一下子一个学期就完了,成绩表拿出来一看,戚家明科科都远远在前,分数好得惊人,这个孩子的确叫人喜欢!生下来便是一块读书的料子。
  我觉得很骄傲,能够教这样的学生是运气,他情绪在波动中还能够做这样的功课,也不枉我疼他。
  但是慧中的成绩却被美容赶过了。
  我决定要见一见慧中,我到底是她的班主任,她的成绩突然退步,我有义务与她谈一谈。
  慧中来了,神色非常难看。
  我问:“你看到成绩表了?”
  “看到。”她低着头。
  “功课退步了那么多,大学势必是难考的。”我说。
  她忽然赌气的说:“我不打算考大学了,反正是考不上的。”
  “你怎么可以这样说?是什么影响你的情绪?有难题不妨说出来,大家讨论讨论。”
  “为了戚家明!”她怨恨的说。
  “他怎么了?”
  “他妨碍我读书,妨碍我进步。”慧中冲动的说。
  “我相信他不是故意的,这是与他无关的,慧中,你冷静的想一想,这恐怕不是他的错呢。”
  慧中双眼瞪着,眼泪在眼睛里转来转去,终于忍不住,哭了出来。她伏在桌子上,非常悲苦。
  我劝慰她:“别傻,过若干年,你会觉得自己可笑,难道这不是可笑的吗?年纪这么轻,前程这么远大,为了一个不爱你的小男生烦恼又烦恼,这个学期你还可以好好的努力。记住,做人要自爱,爱你自己。”
  “我爱他。”
  我有点动气,“爱爱爱!你们懂什么,成天成夜为恋爱而恋爱。”
  她看着我,过一会儿她站起来,“蜜斯王,我明白了,我要走了。”
  “慧中,我这是忠言,你不要逆耳才好。”
  她没有答我,拿起书包就走了。
  我用铅笔在桌子上敲着,想了半天,决定第二天传美容来问一问。
  美容应该知道得比我多一点。
  美容说:“是的,我知道,我知道戚家明根本未曾正眼看过慧中,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觉得她有希望。”
  “戚家明真的对她没兴趣?”
  “当然没有,戚家明对任何女同学都不感兴趣。”
  我问:“可是慧中很爱戚家明?”
  “我不知道,你可以看得出她是爱他的,只要戚家明在,她的样子是不同的。”
  “如果家明对她注意一点,她的情绪会不会好起来?”
  “那自然。”美容说:“你看不见吗?现在慧中的呼吸都是为家明而做的。”美容声音当中的恨竟是明显的。
  我觉得很惊异,他们的感情太激烈了。
  她走了。
  我又派人去找家明。
  家明很快的来了,这小子,脸色红粉粉,一派健康,有型之至,他相当的喜出望外。
  他问我:“找我有事?”
  我看他一会。“是,请坐,有事找你帮忙。”
  “找我帮忙?只要我帮得上,我一定做。”他认真的说。
  “真的?我想你帮慧中做功课。”我说。
  “什么?”他不置信。
  “你刚才说帮得上一定帮。”我看看他。
  “我讨厌她。”
  “同学间是应该互相帮忙的。”
  “对不起,我们一起读书,一起上课,又同班,照说应该同时吸收才是,我为什么要帮她?”
  “因为你答应了我。”我说。
  “我答应了你?”
  “是的,你已经答应了。”我笑。“我相信你是做得到的。”
  他注视我长久,他说:“慧中那里,我该怎么做?”
  “你只要天天早上向她笑一笑,问她功课为什么退步了,有什么问题,那就行了。”
  他坐在对面用手支看头,他是那么的漂亮,难怪女同学一个个为他颠倒,人长得漂亮的确是占了最大的优势,我微笑了。
  他问:“蜜斯王,你周末做些什么?”
  “什么也不做,在家看电视。”我笑。
  “没有约会吗?”
  “你难道不晓得蜜斯王是老姑婆吗?”我问。
  他笑一笑,“假如我与同学一齐来看你,可以吗?”
  “当然可以,”我说:“事先与我约好了,我自然会招呼你们。”
  “有没有东西吃?”
  “当然有!你没吃过我做的清蛋糕呢,我做的蛋糕全世界一流,有一年我在瑞士的烹饪学校学的。”
  “我们这个周末来。”他摩拳擦掌的说。
  “可以,星期六下午三点好不好?”我问:“跟谁来?跟慧中来好吗?”
  “我会多约几个同学一齐。”他说。
  我不是要拉拢他们,只是他们两人实在是很相配的一对,加上慧中这么痴心家明,家明笑一笑,好过我们说三百句话,使一个人高兴点不是错事,我很鼓励家明日行一善。
  我看到慧中的时候,心中很安慰。
  她的情绪好转了,感情这件事是有奇迹的,她的功课也交得快了,日日早上打扮得清新万分,整整齐齐坐在第三排,她知道家明会注意她,会对她笑一笑。
  星期六,来了四个学生,我在厨房做蛋糕,他们在客厅玩游戏,慧中也来了,开心得像白拣了金子似的。
  家明到厨房来。
  我笑说:“谢谢你。”
  “她要是有什么误会,与我无关。”家明知道我说他什么。
  我瞪他一眼,“老实说,有人这么喜欢我,我可要乐死了。”
  “我情愿被爱,不愿意爱人。”他低声说。
  他穿一件雪雪白的T恤,一条洗得碧青的牛仔裤,一对球鞋,这么简单的打扮而这么出色,真不是容易的,家明的神色忧郁。
  “你的感情问题怎么了?”我心中纳罕,那是谁呢?那个老师是谁呢?
  “没有解决的办法。”
  我说:“来,把这个送进烤箱。”
  “你一个人生活,不寂寞吗?”他问。
  “寂寞又怎么样呢?”我笑。
  他看着我,笑一笑,像是有什么话要说。又没说。
  他出去了,慧中又进来。
  慧中说:“蜜斯王,我先一阵心情不好,说话一定得罪了你,我很抱歉,你实在是一个好老师。”
  “心情好一点吧?”
  “好多了。我知道家明永远不会爱我,我只要他不讨厌我,于愿已足。”
  “谁敢说那么远的事?”我反问。
  她又得到了希望,人就是这样活下去的。
  我们稍后把蛋糕取出来,吃了。
  我始终不知道家明爱慕的那位老师是谁,猜都猜不到,也许他自己也不清楚,家明的心思很密,他不会说出来的。
  我默默的教着书,星期六有了新节目,学生们常来,反正我是寂寞的,岁月如此这般流过,流在电视上,流在书本上。
  一个星期日,我穿着牛仔裤看电视,家明忽然来了,我拿着茶杯去开门,吓一跳。
  “家明。”
  “是我。”他说。
  我开门让他进来。
  “家明,有什么事?”我问。
  “我们下个月就毕业了。”
  “有没有准备考试?”我问:“温习得怎么了?”
  “父母要把我送到欧洲去。”他有点不安。
  “好现象呀,多少人想也想不到呢。”我问:“你有什么烦恼?”
  “走了就见不到你了。”他简单的说。
  “哪里有这种傻话?”我笑,“到了外国又有一批新朋友,你不明白吗?”
  他点点头。“可以给我一点纪念品吗?”
  “你要什么纪念品?”我很罕纳。
  “你手上的那只三环戒指。”他认真的说。
  “我不能给你。”我温和的说:“这也是别人给我的。”
  他不响。
  “如果我送了你,其馀的学生知道了,我就要订制四十五只了。”我解释着。
  我的心中暗暗吃惊,有一、两分明白,我怜惜的看着他,有点受宠若惊,我再也想不到他喜欢的是我,而且喜欢了那么久,震惊之中,我有点慌乱。
  我说:“家明,像你这样的男孩子,到了一个新地方,一下子就把我们都忘了。”
  他笑一笑,看着我。
  “为什么是我?”我忽然问他。
  “再简单没有了,”他惊奇的看我,“你不明白吗?你年青、你漂亮、你成熟、你同情、你了解,你永远微笑——”
  “那只是表面。”我有点哽咽。
  “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了。”他低声的说。
  “足够了?”我问:“你一点也不知道我!你在浪费时间,浪费感情。”
  “我下个月就要走了。”他说:“我会写信给你,现在我想抱一抱你。”
  我摇摇头,“如果你要给我一个好印象,我们最好别提男女间的事。”我看着他,“我不喜欢。”
  “我不会做你不喜欢的事,”他站起来,“我走了。”
  “谢谢你一直对慧中好,”我说。
  “你叫我做的事,我都会做到的。”他说。
  “家明——”我的眉头紧紧的皱着。
  “我以为你一直是知道的。”他说:“我走了。”
  我褪下戒指,“你还要吗?”我递给他。
  他接过,“戒指还是暖的。”他套在尾指上。
  “对不起,我一直不知道,幸亏不知道。”我说:“但是我很感激你。”我看着他漂亮的脸。
  他的手在我的脖子上,渐渐扼着我,像是要把我扼死,我没有推开他,我看着他。
  “我要走了。”他放下手。
  “祝你考试成功,祝你在外国生活愉快。”我的声音也低下来。
  “谢谢你,你真是好老师。”他说。
  “家明。”我叹气,“好好用心考试,还有慧中,记得她是你的同学。”
  “我明白了,你要我忘记你吗?”他傻气的问。
  “并不。”我说:“如果你可以忘记,便忘记,要记得的话,便记得。不要特别为我做什么,我只是你的老师,记住。”
  他走了,不是不带着怒意的。而我竟一直不知道。
  竟是我。

临走
  我收拾行李,在数大衣,两个阿嫂每人一件,妈妈一件,自己若干件,又买了很多帽子。东西都堆在床上,房间一旦收拾空了,有种茫然的感觉。房间要塞满东西,柜上要有衣箱,架上要有书本.墙上要有招贴,乱七八糟,还得放几只空杯子——喝过的,但是没有空洗。此刻都没有了。
  我坐在一张藤椅子里,点着烟,慢慢的吸着。人来了,人去了。几年功夫如转眼一般,怎么说呢。我沉默的吸看烟。
  有点冷,我穿了毛衣。飞机票订在明天,明天可以到伦敦了。真是静,窗外树叶“沙沙”的响着,不断的摇下来,摇下来。
  我微笑,我倒是很享受的,这样的下午。没有来瞎聊天的人,没有功课了,没有忙的事了。文凭稳稳妥妥的锁在箱子里。我要回家了。
  有人在敲玻璃窗。
  我转过头,“谁?”我问。
  那个男孩子在窗外微笑,我看清楚,放下烟,“嘉利?”我问:“是嘉利吗?”
  他笑了。姜红色的发发,姜红色的雀斑,一个婴儿面孔。
  “你?”我跑去开门,“你怎么来了?”
  他笑嘻嘻的,手放在口袋里。我忍不住也笑了,他们总有一股这样的喜气洋洋。
  “你怎么来了?”我惊奇的问。
  “听说你明早走了。”他说。
  “是呀。”我说:“再也不回来了。”
  “所以我来瞧瞧你。”他说。
  “啊?”我觉得奇怪。
  “你不叫我进来坐?”他在门口说。
  “真对不起。”我道歉说:“进来吧。”
  他问:“你在收拾东西?”打量了一下。
  “不,”我微笑,“我在把箱子里的东西取出来,让它们松松气。
  他说:“我早听人家说你很厉害的,果然就被骂了。”
  我再微笑,“这算骂吗?”
  他并不生气。他只是一个孩子,笑嘻嘻的坐在我方才坐过的藤椅里。他看了烟灰缸,他说:“我不知道你是抽烟的。”他那种天真,那种兰克郡口音真叫人忍不住笑。
  我反问:“你知道些什么?”
  他把藤椅摇了摇,“我只知道你长得漂亮,当你走了,我会想念你。”
  我抬起头来,“你会吗?”
  他很坚决的说:“我会的。”
  “对我这么好……”我说:“谢谢你。”
  “像你这样的女孩子并不多,你知道。”
  我又笑了,“要喝一杯茶吗?”我问他。
  他说:“好的,茶。”
  我转头还是笑,“最后的英国下午茶。”
  茶壶口哨一下子就叫了起来,我冲了一杯中国茶,一杯英国茶,递给他,他自己放了两颗方糖。这个男孩子,我认得他多年了,那时他读一年级,我读毕业班,很小的一个男孩子。我们学校开会,大家在一起,便介绍过一次,以后在校舍碰了面,总是点点头。后来的几年,也只限于点头。只觉得他特别的干净,特别的整齐,而且功课据说很好。
  这里人普遍都懒,所以见到个稍微有纹有路的,便相当有印象。他叫嘉利,或是加利,或是格里,有什么关系呢,就叫他嘉利吧。
  我捧着茶杯,看着他。他有金色的眼眉睫毛,在下午的阳光下金光闪闪,一个漂亮的男孩子。
  “你拿了一级荣誉?”他问。
  我点点头。
  “很好。不是很多女子像你的。”
  我笑,“当然,她们比较亮。”
  “你才亮呢。”他说:“我喜欢你,我一直喜欢你的。你,很漂亮,常常穿得像个模特儿,但是功课好得不得了。”
  我有点难为情。“真的?早告诉我,好让我改,你真言过其实了,怎么会穿得像个模特儿呢?”
  “我不知道,总之你给我那种感觉。我喜欢你。”
  “谢谢你。”
  “你明天要走了,”他站起来在房间里踱了一下子,“房间这样空空的,我想,如果我不来看你,将永远见不到你了,然后我去问人要了地址,我来了。我很高兴你没有出去,你在家。”
  窗外的树叶“沙沙”响着,落得更勤。外国男孩子的一般感觉都很好,他们温柔,虽然穷一点,但是感情丰富,姿态敏感。然而我运气不好,没碰到一个像样的中国男人,中国男人是更好的,他们懂得“夜半风竹敲秋韵,万声千叶皆是恨”,只是我没碰到个好的。
  “功课今年忙吗?”我问。
  “可以过得去。”他说:“不要叫我走。”他动了动嘴角。
  他手臂上密密麻麻的是姜红色的雀斑,然后是金色的汗毛。他们是很奇怪的一种人。他眼珠是淡绿的,多么奇怪的颜色组合。
  我喝完了中国茶。
  太阳落下去了。我明天就要走了。还有很多琐碎的事要做,可以礼貌的请他走,他必然是会走的,他们都很懂事,但是我不想,我从来不想令小男孩子失望。
  “你可有廿岁,嘉利?”
  “明年五月,我廿一岁。”他说。
  我微笑,侧头看着他。
  “你染了发?”他问。
  “只是角落,要在太阳下才看得见,是一片紫篮。”
  “我喜欢你的头发,千万不要弄它。”
  “我没有啊。”我说。“真的没有,因为闷才染的。”
  我沉默了一下子。他是谁?我为什么一直要向他解释?我的头发关他什么事?我与他有什么关系?我不明白。有时候我真是有点忘形的,因为寂寞,一有人说话,就觉得既紧张又忘形,简直不对劲。
  “你要出去吃饭吗?”我问:“我请你。”
  “还早。”他说:“我们还有很多时间,很多时间。”
  所以我们说话了,我与他同科,所以可以说的话极多,从同学说到教授,然后是功课,将来过去,他的童年,他一直埋怨同班的女孩子太幼稚太不可爱,发着很多牢骚。
  他懂得很多,英国文学没有及格,根本不晓得狄更斯写过一本“古玩店”,可是理科考得不错。他说得很详细,他念书是为了求知,绝对不是为了将来文凭值多少。
  对白似乎是温暖起来了。
  我又为他倒了一杯茶。他伸伸他的腿,他不是一个十分高的男孩子,穿着一双篮球鞋。
  然而又怎么样呢?明天我将离开他的国家,不再回来了。
  想到这里,有一丝喜悦,终于可以离开了,本来还以为会有一点哀伤,谁知却一点也没有。人大概都是无情无义的。
  本来要叫教授签名留念,再一想太做作了,只好不做这种事,所以一点凭据也没有,就这么走了。
  嘉利注视我,“他们都说你与系主任有恋爱。”他说。
  “当然。”我说。“我那一级荣誉就是这么考回来的。”
  “我不是那个意思。”他连忙说:“请别误会!”
  我笑。“你相信吗?”
  “他对你很好,任何人都看得出。他是一个英俊的男人。”嘉利说:“而且他那种型,是你喜欢的。”
  “你怎么知道?”我淡淡的问。
  “从你眼睛里可以看出来。”他说。
  “你难道一直在留意我的眼睛?”我取笑他。
  “是的,一有机会便留意。”他坦然承认。
  我站起来,把一件件的大衣摺好,放进箱子里。
  我缓缓的答:“不,他不是我那个型。而且他太……职业化了,谈恋爱,找业馀选手比较好。他是那种大量生产的名厂饼干,我情愿吃一只手做的苹果饼。”
  他惊异,“多么奇怪的比喻!”
  “你是一个苹果饼。”我抱着大衣,忽然转头,轻佻的说了这么一句话,而且又笑了,是一种控制不住的笑意。与他在一起,无论如何是安全的,当然他也是一个男人,可是认识他这么些年了,他又是孩子,个子再大一点,也不怕的。
  他跳起来,喃喃的说:“你这个女人。”
  我把大衣放进箱子里,猛不提防他在身后一推,我连人带衣服的把箱子压倒,打了一个滚。这孩子,这般沉不得气,我索性躺在地上装死。
  他在笑,过了几秒钟他叫我名字。我没回答。他有点害怕,又叫了一声,他跑来看我,拨开我的头发,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跳起来吓他,我只向他眨眨眼睛。
  他摇摇头,“他们告诉过我,你是顽皮的。”
  他把脸凑过来,我马上坐起来。
  他也陪我坐在大衣堆中,“你真的要回去,不再回来了?”
  “我认为如此。”我说。
  他不说什么。他的红头发比我的毛衣还红。
  他说:“我不敢走近你。我不怕别人笑我,我只怕你笑我,我见过你的冷脸,我十分喜欢你。但那时候你与系主任:……至少他们那么说。他为你调了职,你还是考着第一。”他的声音这么温柔,像一个小孩子般,“我不敢走近,我远远的羡慕着你,你给我一种震荡的感觉。我一直想你做我的女朋友。我十分渴望你,我心目中的女朋友,那高雅千万别止于西门与加芬高,真受不了。但是看我,我一个星期只有十五镑零用——我常常想念你。”
  我用手捧着头,毕竟这是一个出早死诗人的国家,居然一个红发的黄毛小于忽然跑来诉说这么多衷情。
  我相信于他,他们不大撒这种谎,尤其是他,没有这种必要。
  “我不高雅。”我说:“我不听音乐,连贝多芬也不听。”
  “你是不同的。”
  “因为你不认识我。”我说。
  他坐在地下,把头枕在我的床上,侧侧地看住我。
  “我常常的喜欢你,所以我想:去看她吧,她要走了。你总是在我心里的。”
  “到你廿一岁还记得我,已经很好了。”我拍拍他肩膀。
  “你把你自己估计过低。”
  我看他一眼。
  “你恋爱过吗?”他问我。
  “你呢?”我问他。
  “我不知道。”他又问:“你呢?”
  “当然,数次之多。”我坦白的答。
  有那首词,一开头便说:“当年确信情无价……”到后来变得“知是阿谁扶上马,哪记临别许多话。”
  有种震惊的巧合。如果他早十年八年来,说上三、五句这种类似的话,我便死心塌地的留下来了,管他是金发红发,十八二十。可是如今,我微笑,“哪记临别许多话”。我已忘了如何恋爱了。
  他说:“那些男人,都很动人吧?”
  我面不改容的说:“他们糟得不能再糟。”
  “你为何爱他们?”他问。
  “噢,嘉利,你太年青,你不会明白的,当时有心情要谈恋爱,就阿猫阿七的谈了起来,还管是谁呢?十多廿岁,谁把眼睛睁得大大的?我一向是个呆子。”
  “你不是。”他难过的说:“你不是。”仿佛他是代表我母亲在说话。我不是。仿佛他是看着我长大的,对我这么有信心。
  我饿了。
  窗外的天空转为一种诡美的紫蓝色,美丽得不像话的。
  (当年确信情无价。)
  “在这里吃东西。”我说。
  “我为你煮。”他说:“听讲你不会煮饭。”
  “那倒是真的。”我笑了。
  “我的消息一向很可靠。”
  “耶稣。”我喃喃的说。
  “什么都在冰箱里?我会弄的,你等廿分钟就可以了。”他奔到厨房去。
  “好的。”我拨拨头发。
  又把大衣一件件摺好,连带帽子,小心翼翼的放进箱子里,锁好了箱子。一定是过重了,最后一次收拾行李,终于可以回家去了,不再走来走去了。
  我哼:“你是我眼中的苹果,你是我生命中的阳光……”但是这种声音在傍晚有种空荡的回声。一个寂寞的国家,寂寞的小镇,寂寞的屋子,寂寞的人。连歌声也是寂寞的。窗外的树不住地摇着,决定在我走之前,把叶子摇光。我把东西都放进箱子里。然后我坐在箱子上面,又开始抽烟。
  天完全黑了,厨房里传出来鸡蛋的香味。这孩子,看样子还真有点本事。我坐在那里吸烟,窗缝里飘进一片落叶,正是他头发那样的颜色,我拾起了叶子。没有把它夹在书里,我一向是活在今日里的人,我只是捏在手中,树叶在我手中粉碎了,撒了一地的碎叶。
  他的头发,从没见过那么漂亮的头发,是一种红色金色的混合,每一条红发的根上都似撒着金粉。一种真的金色,而且轻得像一堆羊毛,一个个圈,一个个圈。每次看到鲍蒂昔里的画,都觉得那只是画家美丽的想像,怎么会有那样的脸,那样的头发呢?然而今日细细的看到了。是真的,一点也不假,是真的。然后他们一直说黑发好——“看她的黑发!”三年下来,也就习惯这种赞美了。
  他出来了,捧着一只盘子,上面什么都有,刀叉、茶壶、茶杯,碟子上有香喷喷的烟肉鸡蛋,还有面包。
  我微笑,批评说:“看上去像早餐。”
  “你这个女人,快吃,不准多说话。”他笑着骂我。
  他把盘子放在地下。
  “你没看见啤酒吧?”我问:“有啤酒。”
  “真的?哪儿?”
  “冰箱里?”
  他马上奔下去,找到了啤酒,欢呼一声,又冲上来,他是一个好玩的孩子。然后他开了啤酒,又喝又吃又说话,我看着他。他脸上都是雀斑,他下巴的凹更分明了。
  我站起来拉上窗帘。我把碟子放在膝上吃起来。他煮得还可以。英国食物,我也习惯了。多少年了。不是这一种,就是中国饭店里油腻的那种。可以吃就吃下去了,这些年来一直没有胖,就是这个道理吧。
  他看着我问:“谁洗碟于?”
  “没有人,我们把它们丢掉。”我微笑。
  “你这个女人,你正如他们说你那样的吗?”
  “他们如何说我?”我反问。
  “可怕。骄傲。”他说:“不羁,与很多男人混。”
  “我是吗?”我问。
  “不。你很可爱。”他说。他自己那种神情倒是可爱的。
  “与很多男人混?”我扬起一道眉毛,“谁?”
  “混得到你也是本事。”他坦白的说:“说这些话的,都是没混到的人。你那样子,看上去谁都可以捞一把便宜,可是真正捞到的有谁?”
  我笑笑说:“我是一个寂寞的人。”
  “我也寂寞。”他说。
  “姜红色头发的男孩子,永远不应寂寞。”我说。
  “你像他们所说的那样吗?”他天真的问。
  “或许。我有一次去看医生,穿得很端正,告诉医生我大概有点发炎,医生问:“你是处女吗?”他很认真,耶稣,我飞快的答:“不!”我从来没有这么不经思想地回答一个问题,从不。我的天。我只是寂寞,每个人都寂寞,我很渴睡,真的,我一睡就好几个世纪,我真的可以,你听过卜狄伦的歌?——我要在夜里伸手摸到你,我要在晨光中看到你的脸。但是谁呢?谁?”我笑了。
  我有时说得很多。
  他是明白的,他们都很聪明,极聪明的,尤其是红头发,淡绿眼睛的洋男孩。
  可是,我不能随便在街上拣一个男人,说:“你,你吧。”我还在等我的原子物理学家呢,漂亮的,瘦削敏感的,中英法文都好的,看红楼梦的,穿巴利薄底靴的,戴白金康斯丹顿、银镯子的。
  他永远不会出现了,然后我就对着这些孩子们,喝罐头啤酒,眼高手低,沦落风尘,只因为没有运气碰到一个人,我永远等不到他了。
  这真跟那套电影一模一样,那套电影叫“寻找格列哥利”。
  我的格列哥利呢?
  这个男孩子开口了,“你常常这么沉默,是不是?每个人都在饭堂里叽叽呱呱的时候,你是静默的,你的眼神在几哩路以外。为什么?你在想什么?”
  “什么也不想。”
  “别骗我。”
  “你吃饱了?”我问:“够了?”
  “够了,谢谢你。”
  “你们英国人,你们是没有火气的,你们的火气什么地方去了?吃茶吃掉了,吃茶,吃茶,吃茶,拿一把刀刺伤一下英国人,流出来的不是血,是茶。你们英国人。”
  “不准侮辱英国人。”他说:“中国人又如何?”
  “我们是敌人,我们其实是不应该交谈的,你记得鸦片吗?我应该恨死你。”我说。
  “好吧,恨我吧,总比对我一点印象也没有好。”他摊开手。
  我笑了。
  “这么好的牙齿,这么好的——”我接上去,“头发,是是,我听多次了。”
  “我吻你一下好吗?”他问。
  “不好。你们不知道该同时停止。我不想把你骂出去,我们一直很友善。”
  “至少让我抱你一下,大大的抱一下。”
  “OK。”我说。
  我把他抱在怀里,他把头伏在我的肩膀上。我抱了他很久,他动也不动。我觉得不对劲。“喂。”我轻声问:“你没吞了山埃吧?”他什么也不说。我毛衣肩膀上的那一片湿了,我感觉得到。他忽然哭了。
  于是我维持静默。
  他为什么哭了?我维持静默。
  我摸着他的头发,真软真轻。他年青。终有一天,这头发是要转白的吧?总有一日。
  某一日有一个老妇羡慕的问我:“你们这种头发,不会转白吧?”我居然说:“不,水不。”我不是一个好人,我写小说有编谎话这么流利,早就发了财了。
  我让他哭。我什么也不能做。经验对我说:不能同情男人。给他们一点点好脸色,他们就上来了,也就忘了别人的好处了。男人是这样的。他是一个漂亮可爱的男孩子,可是我仍然不同情他。我不是开东华三院的,我把同情心放在自己身上,担心着本身三十岁以后的生活。
  然后他糊里糊涂在泪中说:“我一直爱你的。”
  我拍拍他的肩膀,表示很感动。
  呵是,一直爱我。相信抑是不相信?(当年确信情无价。)议只是拍着他的肩膀。他只是一个孩子而已。这么早就出来骗人?没这个必要。相信他吧。
  我低声说:“那么就别哭。”
  他赖在我的肩膀上,“我再也见不到你了。”
  “我们在学校里也并不是常常见面的。”
  “我见到你,你并没见到我。”他呜咽的说。
  “我现在怎么办呢?”我问他。
  “对不起,我理当控制自己。”他说。
  “你们英国人控制感情过份了。”我说。
  “我再也见不到你了。”他说。
  “你可以到香港来,我把地址给你。”我说。
  他低着头,脸是极纤细的,宽广的额角,一直从颧骨斜下去,一个尖削美丽的下巴。眉毛很浓,又细又长,只能摸得到,可是看不见,因为是淡金色的,眼珠是一种玻璃弹子似的淡绿,黑色的瞳孔。
  我从来没有好好的研究过他,大学里塞满了这样的男孩子,谁有时间逐个去研究呢?只因为他打扮得很干净,只因他功课好,所以才看他几眼。
  再闹下去就没完没了。
  我说:“做个好孩子,回家去,很晚了,我要睡了,明天一早的飞机。你不想我晕倒在飞机场吧。回家,我写信给你,一定。”
  “我并没有奢望你会叫我留下来。”
  “十年前,或者会的,现在我没时间了,嘉利,做个好孩子,回家去。你看,人家说的不是真话,没有人在这里过夜的,系主住也不能。我名誉一向很好,不然学校早开除了我。你说得对,看上去仿佛每个人都可以在我身上捞点油水,他们错了,没有人捞得到。我也不想玩,玩这种游戏,赢了,有什么面子?输了,再也别活着出去见人,全世界男人的嘴都一样坏。”
  “我只是爱你。”他仍是一句话。
  “我不是一个可爱的人。我送你出门好吗?月色一定很好,今日是个难得的晴天,谢谢你来看我。”
  “你是一打打把我们赶走的,是不是?”
  我笑了。
  我抱住他的腰,拿了锁匙,一直送他出门口,走到车站,人们一定还以为我们是情人,一定会。我看着他上了公共汽车。我向他摆摆手。
  然后我一个人走回家。隔邻的玫瑰园都修得很美,很美。我在这国家最后一天了。以后不会再来了吧?最后一夜,却被一个孩子占去了。我可以叫他留下来的,然而又怎么样呢?过了几天,他会忘记的,我也会忘记的,一点分别都没有。
  到了家,扭开了无线电,我一边检查行李,什么也没漏,我已经习惯了这些手续。然后服了安眠药,换了睡衣,上床睡觉。无线电里静静的唱:“噢我难道没有对你好吗?噢我难道对你没有甜蜜吗?”
  我翻一个身。男人真是不能对他们好的。对他们好,他们就嫌这嫌那,连一个瓶盖没栓紧都噜嗦半天,然后就与一些女瘪三混得风调雨顺,那些女人是不是把穿过的底裤踢在床底下,他是不理的了。
  这并不是一种失望,这不过是一种经验。
  公共汽车。谢谢。我与公共汽车没有缘份。我不能到八十岁还在公共汽车上叫小学生让位,我是再也浪漫不起来的了。
  然后我睡着了,安眠药是这么的可靠。
  第二天我迟起了半小时,赶快把衣服套上,洗脸刷牙,抓起大衣,计程车就到了,司机把我的行李抬上车,我就在屋子里查看错漏,什么都在,很好。从此别过了,从此别过了。
  我匆匆的披上大衣,戴上手套,关上大门,把锁匙藏在门缝里——与房东约好的,就上了计程车。一路上贪婪的看着一草一木,车子终于还是到了机场。
  机场工人照例罢工。别看这是君子国,一个单身女子在机场挽四五件行李过磅,绝对不会有人帮忙。我当然找不到几个人来做这种工作,只是何必呢,举手之劳,换人家一世的话柄——“……我帮了她……”
  过重费相当高,我付了旅行支票。
  然后总算进了候机室,我没有松气,还没到松气的时候呢,到了伦敦,照样罢工,还得拖着这几个箱子走。
  上了飞机,英国的内陆飞机又干净又新式又漂亮。空中小姐说:“因为工业歧见关系,我们缺少人手供给茶点,请原谅。”
  我独自坐着,听了这话,“哈哈”的笑了起束。终于离开这国家了,谢谢天。
  我脱了大衣,缚上安全带。飞机缓缓上升。我又觉得累了,想闭上眼睛休息一下。我把手叠在胸前,一垂眼,却看见红色的毛衣上,占着金色的头发。这仍是一个晴天,阳光自飞机的窗口照进来,金发闪闪生光,红色的金发,一丝丝的鬈曲。
  那头发是柔软的。我的心却已似钢铁一样了。
  我把头发拈在手中很久很久,然后放下了。我很渴睡,我必须养足精神,以便到了伦敦,应付一个更长的旅程。一个更长的旅程。
  我是不该记得那么多事情的,我老了,也智慧了,我是不应该再记得那么多事情了。
  我合上了眼睛,手交叉地叠在胸前,心安理得地睡着了。到了伦敦,空中小姐会唤醒我的。

露与女朋友
  露是我的一半妹妹,那意思是说,我们同母异父。我们很接近,虽然冠着不同的姓字,虽然我比她大七年。
  露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子,在夏天,她穿白色,白色宽身衬衫,白色摺裙,九十多度天气,一脸都是汗,头发贴在脸上脖子上,薄薄的料子贴在背上,一种惊心动魄的热带风倩。
  她长大得很快。
  从小女孩到少女,到一个成熟的年轻女人,才不过短短十年,她今年廿六岁。作为一个女人,廿六岁是正正成熟的时候,可是她的嘴唇她的眼睛有一股孩子气的倔强,使她看起束比实际年龄小得多。
  两个夏天之前回来香港,她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律师楼里做见习,读了好几年法律,略略派上用场,很多时候,看见她拿着白色的帆布镶皮公事包进出写字楼。
  她是这么时派。
  我爱她。
  一日下午,在中环,我去绸缎行买料子做旗袍,出来的时候,老远看着一个女孩子迎面走来,白衣白裙,扬扬洒洒,步伐神气而宽大,手中捧着一只蓝白花瓶,瓶中插着两打以上的浅蓝色康乃馨。
  我像其他的路人盯着她看,喜悦传上心头,这不是露吗?
  “露!”我叫她。
  她住脚,笑,退到一角。
  “露,到什么地方去?”我问:“捧着的是什么?”
  “花,”她笑。
  “我知道是花,”我啧啧地,“什么事?连瓶带花的,送人还是自用?”
  “送人。”她微笑。
  “有人生日?”
  “没有人生日。”
  “庆祝?”
  “没事。”她耸耸肩。
  我诧异,“无端白事送什么花?”
  她说:“高兴,高兴送。”她扬起一道眉。
  我摇摇头,“好吧,你走吧。”我说:“有空打电话来。”
  她捧着花走了。
  过几日看见露,她烫了头发。
  她的直发怎么了?直发有什么不好?
  露的直发一直是漂亮动人的,我实在喜欢。烫了头发她看上去更小,一只鬈毛小狗般。
  她的神色恍惚,心不在焉地微笑,迷茫的美。女人只有在恋爱的时候是这样的,但是露回来以后没有男朋友,在外国的时候,我们不知道她的动向,如果她不说,我们是不知道的。
  音乐会的时候在停车场看到她,她坐在一辆费拉里狄若里。黑色的车子,她穿着白色的裙子。
  我把车子驶过她身边,我说:“露,”
  她微笑。
  “开车的人呢?”我问。
  “走开了。”她说。
  “新朋友?”我挤眉弄眼。
  她笑了。
  我把车子开走了。
  在音乐会中我到处找露,想看看她是跟谁在一起。但是我没找到她。
  我小时候也喜欢过开狄若的男孩子,我认为露这个朋友的趣味很好,黑色的跑车、永远比红色黄色更具诱惑力,一种邪恶的神气。
  我奇怪他是谁,一定是不平凡的,目前城中还有什么特别的人呢?
  这地方这么小,谁是谁简直一目了然,什么新鲜的事都瞒不过大家的眼睛。
  我迟早会见到他的。
  到目前为止,我有下列资料:
  露送花给他。
  他开一部黑色的跑车。
  露的神情表现,她很喜欢他。
  露是一个骄傲的女孩子,而且不见得合群,很多时间她留在公寓中阅读,看电视,或是独自去看场电影,听音乐,逛街。
  她的生活很寂寞,工作占了她大部份时间,她不像太喜欢律师楼的工作,她说:“不是我想像中的。”但是她需要这份薪水来换取自由。
  有一次她问:“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为了自由去赚钱,可是为了赚钱又丧失自由。”
  但很多时间她是非常愉快的,尤其是在发薪水的时候,她会买许多不实惠的东西,随时随地送给朋友,从一瓶不知年干邑到一只金袋表。月终没钱的时候连吃一星期馄饨面。
  我很想知道露的男朋友是个什么人物。
  年轻的律师?
  终于露来了。
  她跟我说:“我在恋爱。”开门见山。
  “太好了——”我扬起眉毛。
  她静默地坐在沙发上。
  “你看上去很痛苦,”我笑,“他们说真爱是痛苦与快乐相等的,看样子是真的呢!”
  她看我一眼,不出声?
  “怎么了?”我问。
  “我喝一杯血腥玛丽好吗?”她问。
  “几时学会买醉的?”我问。
  “问题解决不了的时候。”她说。
  我摊摊手,“你有什么烦恼,露?年轻貌美,有本事,独立!世界是你的!”我嚷,“你的烦恼是今年不能去看巴黎,是不是?”
  “香烟在什么地方?”
  我把香烟与打火机递给她。
  她慢慢吸进一口,慢慢喷出来。
  “你没什么事吧?”我好奇的问。
  “我知道我在恋爱.我爱上了一个人。”
  “这不难知道,你的症候如何?”我问。
  “我渴望见到他,在人群中想念他,他笑我高兴,他板起脸我不宽畅,我想讨好他,为他做事,有时候我妒恨他,有时矛盾的想,他永远不会选中我。”
  “够了,征象完全符合,你已爱上了他,换句话说,你对他的感情是强烈的,与众不同。”
  “是。”
  “请他来吃饭吧。”
  “我不能够。”
  “为什么?他对你好不好?”我问。
  “好,好得很。”
  “请他来聚聚呀。”我说。
  露看着我,脸上露出非常特殊的神色——
  “问题是,他是一个女孩子。”
  我的手在半空中挥舞,忽然停止。
  我手停口呆。“上帝!”
  “是的。”露说。
  “露!”
  “对不起。”
  我说:“这不行的呀,露,你不是真的吧?”
  “我已经告诉你了。”她坐在沙发上,皱起眉头,一脸的烦恼。
  “你自己是女人,怎么可以爱上一个女人?”我瞪大眼睛,嘴里冒着水,“我知道你是一个脱俗的人,但是我们不能违反自然,你明白吗?”
  “我明白。”露说:“我不是村妇,我是一个见习律师。”
  “露,你应该当心!”
  “我不能控制。”她愤怒的说:“爱难道是罪恶?”
  我问:“难道你的花是送给她的?”
  “是。”
  “她开车送你去音乐会?”
  “是。”
  “你一直在约会她?”
  “是。”
  “你们一起做些什么?”我骇然问。
  “天!”露吼叫起来,“肮脏的心!”
  我的声音也提高,“露!你太过份了。”
  “我没有错!”
  “社会不会原谅你。”
  “那个下流社会可以去地狱!我并不血腥关心,”她指着胸口,大声说:“我要自己快乐!你认为一个女人可以关在一间公寓里多久?”
  “那么去找一个男人!”我的手刮打她的脸。
  露一手把空酒杯扫在地上,她凄苦地发怒了,“然后社会就原谅我了?”
  “对不起露。”我震惊,“露——”
  “你不明白,是不是?”
  “她是谁?”
  “她是谁不要紧,要紧的是我在她身上看到别人没有的优点。”
  “是的,女人可以互相爱惜,但是你不能把她当男人,你不能占有她,你不能与她出双入对,你不能。”
  她捧着头,看着我。
  “女人不能与女人恋爱。”我说。
  她还是瞪着我,眼睛里全是倔强。
  “把整件事忘掉好吗?”我恳求露。
  “我不要忘记。”露说:“我很快乐。”
  “你看上去并不很快乐,”我说。
  “我爱她。”
  “如果你爱她,也替她想一想,如果只是一时冲动,多么不值得,你们也得想想将来。”
  “值得与不值得!”露说:“你们只知道这样衡量事情,值与不值,完了。”
  我坐下来,忽然发觉自己一头一脑都是汗,像一个噩梦,整个人昏昏沉沉的。
  露是我的妹妹,无论如同,她是我的妹妹。
  露并没有哭,她只是坐在那里,一脸烦恼,脸上吃了一记耳光,清清楚楚,红了五条手指印。
  电话铃响了,我拿起听筒。
  “请问露在吗?”一个女孩子的声音。
  “你是谁?”我不是没有火气的,并且很怀疑就是这个人。
  “说是阳明找她。”她礼貌地说。
  我说:“有人找你。”把话筒递给她。
  她接过电话。
  露低声地:“说了……是的,跟预料一样,很气。不不,没有难为我,我姊姊不是那样的人。但我们怎么办呢?”露的眼泪到这个时候才滚下来,“我没有哭,我很好。”
  我已经气炸了肺,这种事发生在不相干的人身上,听听蛮好,当故事传,真正轮到自己的妹妹,恨不得把她扼死。
  露拿着话筒,一往情深的样子,完全像是与情人在通话,淌眼抹泪。
  我忍不住大喝一声,“放下电话,这是我的家,要说到外边说去!剑桥的法科学生做这么不要脸的事!”
  露犹疑一刻,她对我说:“她要跟你说话。”
  “谁?”
  “阳明。”
  “她有胆子跟我说话?”我震惊,好!我听听看,我服贴了,她有种!
  我取过电话。这阳明的声音是清晰明亮的。
  “姐姐?”她这样称呼我。
  我冷冷的说:“我不是你的姐姐,我是露的姐姐,我请求你离开露,她还有下半辈子的幸福要顾及,你不能引诱她,去找别的牺牲者吧。”
  “我很爱她。”
  “你使我呕吐。”我说。
  “真的有那么严重? ”阳明浅笑,“并不是你想像的,你看HUSTLER杂志太多了!”
  “你胆敢侮辱我,”我怒火中烧,“你如果不离开露,你走着瞧。”
  露在一旁说:“我不会离开她。”
  “上帝基督!”我说:“我要掷电话了。”
  那边很恒静的说,“我们都是成年人——”
  “你几岁?”我忍气问。
  “廿四。”
  我呆住,没想到她更年轻。
  “你是干什么的?”我又问。
  “我是电影演员。”
  我的血一下子冲到头上。“你不可能是林阳明!”我说。
  “我是的。”她说。
  “对不起,我要挂电话,我不能再忍受了!”我放下话筒。
  我瞪着露,“她不是林阳明。”
  “她是的。”
  “但是她有全世界的一切!你们到底谁先把谁往这条路上带?”
  露不回答,她到浴室去洗脸。
  我赶上去,“露,你可以随时找到你喜欢的男人——”
  “我有事,我要先走一步。”她说:“对不起,姐姐,”她在我额前亲一下。
  “你别走!”我说:“露!”
  她转头,她一脸的恳切:“姊姊,我这一生人,什么也不如意,爸爸离开我太早,我没有足够的爱。我的工作岗位不理想,我没有足够的金钱。我没有读成BAR,学业也不满足, 你想想, 姊,这是我一生人当中唯一有安全感的时刻。”她说:“让我快乐一点过下去吧。”
  我的眼泪流下束。
  “为什么要把这件事告诉我?”我责问。
  “你知道这个城有多大,我不想别人先告诉你。”
  “谢谢你。”我恨说。
  她看着我一会儿,终于开门走了。
  我要吞服多少镇静剂才能入睡。我简直不能接受,露竟成了一个同性恋者。
  我还能说什么呢?
  我能问:你们接吻吗?拥抱吗?
  还是:你们可有打算结婚?
  我跑到街上,把所有刊登林阳明的电影画报买回来翻阅。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一张脸稚气与秀气兼有,嘴唇很薄,鼻子小巧笔挺,当红的女明星。两个这么出色的女孩子,忽然同时对男人失去兴趣,怎么会。
  我捧着头,难过得不能克服。
  然后电话铃响了,我接。
  “露在吗?”那边问。
  “露早已经走了,”我说:“你是阳明?”
  “是。她走了多久?”声音是关心的。
  “走了很久,你不是约了她吧?”我问。
  “没有。”她说。
  “你在什么地方?”我问:“拍戏?”
  “我现在收工,正要出来接她。”她简单的说。
  我沉默一下,如果我能与她谈谈——我说:“你要不要到我家来?我请你吃饭。”
  “在家吃?”她问。
  “是的,我会给你一副银筷子,我保证不会在菜中下毒。”
  她轻笑数声,“我不怕,十五分钟后到。”
  “喂,你开车当心!”我忍不住关照一句。
  她停一停,然后说:“你与露一样的动人。”
  电话挂断了。
  我只是想见见她,与她说个明白。
  她来了,来得很快。
  女佣人去开门,我一见她便呆住,名不虚传,她的确长得美。短发剪得很时髦的款式,白T恤白裤,嘴角振一抿,算是笑过了。
  我说:“请坐,别客气。”接着问:“裤子是圣罗兰的吧?窄得很好看。”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开场白,一定如此。
  她算不算女人,我不知道,也许露当她是男人,这些又不能问,我忽然克服了伤心,转而代替的是尴尬,也许因为她长得太端正秀气,丝毫没有肮脏感。
  我很大方的问她喝什么。
  “血腥玛丽,谢谢。”与露一样的饮料。
  我做了一杯递给她。
  “谢谢。”她说。
  我暗暗留意她的举止,一切没有异样,她斯文有礼,照片上看来比较有味道,但是真人更为自然。
  我试探着说:“你没有生气吧,刚才我在电话中对你吼叫。”
  “没有,怎么会呢。”她笑!即使是笑还是很骄傲的。
  我会很喜欢她,真的,我喜欢她的身段衣着与声音,容貌更是不必说,如果不是露,我会非常喜欢她。
  “你交际很广?”我又问。
  “并不见得。”她说:“拍戏太忙。”
  “你是如何认识露的?”我再问。
  “我告一家杂志毁谤,在律师楼处见到露。”她说:“我很欣赏她,她可以一口气举三十个案例,当事人与年份都一清二楚。”
  “官司打嬴没有?”
  “庭外和解,整件事是露经手的。”她说。
  “你们成了好朋友?”我问。
  “是的,我们两个人都很寂寞,所以我们开始约会,我们一起喝酒,聊天,我送她一只金表,因为她帮了我一个大忙——”
  “是她戴着的金劳吗?”我像在听一只故事。
  阳明很大方,“是的,我也有一只,你看。”她递出手腕。
  她的手很细致,皮肤好得不得了,指甲修得极干净,没有搽指甲油。
  我抬起头。
  “然后我们发展得很自然——”她欠一欠身,“我可以抽一枝烟吗?”
  “当然。”
  她自皮包内取出都彭男装打火机,点着了烟。
  “你抽的是什么?”我问。
  “蓝圈。”她说。
  “很浓的,是不是?”我说:“露抽三个五。”
  “她在英国念书的缘故。”阳明微笑,“但是她没有烟瘾,一个月抽一包,烟都发霉,点也点不着。”
  她说到露的时候像是很高兴,脸上那股倔强的味道忽然消失,变得很温柔,凝视着我。
  我直接觉得时间仿佛又回去了,回到很久很久之前,当我还是十七八岁的时候,花不尽的青春,无限的逍遥。傍晚潮湿的薰风使人陶醉,恍恍惚惚,舒服得很,我几乎想转变意见,随得她们去,甚至是表示赞成,是因为阳明这双眼睛?一层雾蒙在她的眼睛上。
  她说:“单身女人是很寂寞的,你也应该知道,露说你分居三年了。”
  “是的。”我说:“我们都很寂寞。”
  她按熄了烟,“我们也很骄傲,没有好的伴侣便不要。露喜欢与我在一起。”
  “你可明白你们两个人的牺牲有多大,你们永远不会得到家庭的幸福。”我惋惜地说。
  “是吗!”她反问:“你觉得凡有家庭的人,都等于有幸福?”问得很嘲弄。
  “可是我们不能转变乾坤阴阳。”我说。
  她看着我,笑了。
  我被她看得很不自然,不知道为什么,竟有点不好意思。
  “露是一个很好的女孩子。”她说:“她为我的生命增加色彩。”又是一个微笑。
  “色彩?听说你男朋友很多。”我提醒她。
  “那只是传说。”她说。
  “人们不会原谅你们。”我旧话重提。
  “我们活在世界上,不是求人们原谅。”她不在乎。
  我叹口气,我真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女佣人把饭菜摆了出来。
  “请吃饭。”我说。
  门铃响得很急,女佣去开门,露冲进来站住。
  露已经换过了衣服,白衬衫,藏青裙子。
  露静静的看了我们一眼,坐下来。
  阳明把手放在她脖子上,低声说:“不要怕,没事。”
  露慢慢静下来,对我很敌意的看着,我自己的妹妹。
  她说:“你约阳明,应该先告诉我!你们说的话,我有权知道。”
  “露。”我说:“你要弄清楚一点,你比阳明大好几岁,有什么道理叫她对你负责任?”
  露站起来,“阳明,我们走。”
  “吃完饭好不好?”阳明抬起头,一个线条非常好的下巴。
  “我不吃。”露皱着眉头,“我们走。”
  阳明顺从地放下筷子,看看我,歉意地说:“对不起,我们先走一步。”
  “露,你太过份!”我说。
  露不答我,走到大门处,转过头来,阳明与她站在一起,多么美丽的一对女孩子。
  她们拉开门走了。
  我走到露台去看她们。
  阳明的狄若停在楼下,她替露开了门,把手放在露的肩膀上说话,露低着头,然后她吻了露的脸一下,一切显得这么自然。终于她们上了车,车子开走。
  凭良心说,一点反常的感觉都没有,只使人觉得两个人相爱总是好的。
  怎么办?我的思想不能定下来。
  半夜睡不着,我终于拨了一个电话。
  “对不起,玫瑰,”我说:“吵醒了你?!”
  玫瑰在那边轻笑,“没关系,今天酒店里很忙,刚睡,你有什么事?”
  我几乎可以看到玫瑰撩起她长发的样子。
  “我心里很烦。”我说。
  “为什么?告诉我。”
  “我妹妹在恋爱。”
  “太好了。”她说。
  “她爱的是一个女孩子。”我说。
  玫瑰一呆,然后轰然大笑。
  “玫瑰!”我不高兴。
  “露知道我们的事吗?”玫瑰问。
  “当然不知道。”我叹口气。
  “对于她的事你怎么应付?”玫瑰问。
  “我?我开头反对,但是一个人怎么能够力挽狂澜?”
  “你太不公平,给她自由吧。”玫瑰说。
  “看样子我也只好这样……”我说:“但她还小。”
  “你离婚那年有多大?”玫瑰说:“比她小。”
  “跟她差不多,”我感喟的说。
  她说:“我们在一起这么久,我始终没有后悔。”
  我笑,“玫瑰,我也没有后悔。”
  “但愿如此,”她笑,“喂,我现在完全醒了,我来看你好不好?”
  “这么夜了。”我说。
  “不要紧。”玫瑰说:“我这就来。”
  “开车小心。哦,有一件事我想说一说,那个女孩子穿的裤子与你那条一模一样。”
  “是吗?她穿得好看还是我穿得好看?”玫瑰问。
  我笑,“都很好。”我说:“各有各的味道。”
  “好,等会儿再谈。”她挂上电话。
  当然我没有告诉过露,关于我与玫瑰的事。
  我们年纪比较大,我们懂得保守秘密。
  在芸芸众生之中,找到一个爱人是多么的幸运。
  我们不想一生都喜欢人或是被人喜欢,我渴望有比较强烈的感情,像被爱,或是爱人。这种感觉是重要的,我与玫瑰的认识很自然。我是时装设计师,她在酒店任职,我们公司借她的酒店大堂作时装展览,我被派出做代表,与她接头,就是这样。
  我点起一枝烟。
  我在等玫瑰来。

玫瑰园
  我与男朋友分手后,闷得不得了,他们就带我坐夜总会、酒吧。我并不是太妹,即使太妹也还有寂寞的时候,我坐在众人当中,听他们扯谈,摆龙门阵,面前放一杯饮料,始终没有喝醉过,醉了明天还是要起来做人的,又是何苦?所以每次坐得眼困,就打道回府,躺在床上,不入睡,想得太多,入睡之后,梦也太多。
  后来我们找到一个小小的酒馆,只有七八桌台子,有一个弹琴的人,日日奏出很好的曲子,一个菲律宾女人夜夜把她的怨恨唱出来。我们在那个地方一坐可以好几个小时,吃完晚饭来,到睡觉的时候走,周末索性坐到打烊,我们不是最好的客人,却是热心的客人,这个地方叫玫瑰园。
  渐渐我们与老板熟,也与弹琴的人熟,近半夜人少的时候,我们会说:“祖,把那首歌再奏一次!”祖会微笑,抚起琴键,重新的把曲子弹一次。
  渐渐他们以为我已经忘记那段不愉快的事,可是大家还是天天来这里聊天,这一帮人都寂寞。
  祖认识我们。祖是一个长得相当漂亮的男人,年轻,廿多岁,当他弹琴的时候,他穿一件衬衫,外加件小背心,不爱穿外套,有时候这件背心是钉亮片的,亮片一闪一闪,似他的眼睛。他的声音也好,只是他不太喜欢唱。
  我们想把祖请过来喝一杯,但是他不肯,有时候我们买一杯啤酒,放在钢琴旁边,让他小息的时候可以拿得到。祖是有点性格的,他不与人客搭讪。
  有一日,是我的生日,祖为我奏出“快乐生日”。这其实是我最不快乐的一个生日,事实非常的残酷,我不好意思说出来,再多的朋友也比不上一个爱人。
  我把一小块蛋糕拿到祖的琴那里去。
  他坐在那里熟练地弹着琴,微笑地说:“谢谢你。”
  我端张高脚凳子去坐在他身边,我说:“又生日了。”
  他问:“你的心情并没有好一点?”
  我诧异的问:“你几时看出我心情不好?”
  “我当然看得出。”他还是微笑,“女孩子开心的时候都会刻意打扮,除非失意,像你,你不大换衣服,今天生日,还是牛仔裤。”
  我耸耸肩。
  “来,我为你唱一首歌,你喜欢什么?”
  我说:“谢谢你,我不懂音乐,这支歌暂时寄在你那里再说。”我摇摇头。
  “年纪轻总是有希望的,我觉得你要振作起来。”
  “祖,”我无可奈何地笑,“你说话怎么像个老头?”
  他但笑不语,手指滑过去,一首动听的歌又出来了。
  我坐在他旁边喝完一杯啤酒,才回到原来的位置去,这是我和祖第一次交谈。祖在玫瑰园一个星期弹七天琴,很少有告假的时候。有人问他为什么不休息,他微笑的说:“我没地方好去,乐得多赚一天线。”难道他也是个寂寞的人?
  回来还是睡不着,想到去年生日,我穿着一条漂亮的裙子,站在爱人身边,一齐切大蛋糕。那时候我最喜欢看结婚礼服的样子,一副准新娘的样子,所以人的事真是不能说的。
  我在房间走来走去,独自抽着烟,这些日子竟没有把失恋症治好,十分低能。最后很失意地睡着,久久不能甘心,那种感觉像小孩子到嘴的甜食又飞了,生气、失望、沮丧、伤心,人家说起码要三两年才可以忘记,天呵三两年,这一次恋爱已经浪费掉三年,再三年一个女孩子到底有几个三年?谁还敢再接触到男人,一个女人活一百岁,也只有二十到卅岁这十年是值钱的,我怎么办,怎么办。
  我不想被人看出我的心情,所以开始稍微注意衣饰,可是穿给什么人欣赏?普通的朋友是不会注意这种细节的,不比以前,即使换一副新耳环,也可以得到赞美。
  我随他们到玫瑰园,叫了饮料,我们这群的发言人说天天这样来,实在很花费,以后最好是一星期改为来三次,甚至两次,我愉快地第一个表示赞成,因为他们当初来这种地方泡,也是为了我。
  他们偷偷的看我一眼,他们只是朋友,他们比较粗心,一个人除非心中有爱情,否则眼睛不会看得到细腻的东西。他们以为我已经恢复过来了。
  那日我们跟祖说明这事,祖耸耸肩,表示无可奈河,他仍然微笑着。
  我忍不住问:“祖,你白天做什么?白天你又不用弹琴。”
  他笑答:“跟双面人一样,白天我是另外一个人。”
  我们都觉得祖真是很可爱的。
  祖向我点点头,他说:“你穿白色十分好看,我喜欢你这样打扮。”
  这时候菲律宾的女歌手在唱:
  “如果你爱我让我知道,
  如果你不爱我让我走。”
  我向祖笑笑,我的笑其实不成笑容,太多的苦涩,像一个受重伤的人的呻吟,甚至是我也不好意思再逗留在他的面前,我们很快的走了。
  其实就算天天来这玫瑰园喝一杯啤酒,也花不掉多少钱,但是大家都没有兴趣,大家都厌了。
  没过多久,消息传来,说他很快找到新的伴侣。我的情绪变得非常坏,这样的不经意,一个女朋友紧跟着另外一个,或者对于一些人来说是可能的,或者这些日子来我根本不认识他。
  我到玫瑰园去,这次只我一个人,我不再在朋友面前争一口气,装出轻松的样子,是以当女侍送来啤酒的时候,我哭了。很久没有哭,眼泪流下来的时候有种异样的感觉,特别的凉,胸口像是被人强力的打击了一下,难过得火烧似的,要裂开来,我忍不住弯下腰。
  琴没有停止,我抬起头,祖坐在我对面,那个菲律宾女子在自弹自唱。我连忙用手指抹去眼泪。
  祖说:“真是奇怪,多少人为爱情受伤。”他的声音非常的温柔。
  “你怎么知道?”
  “太明显了,一个象你这样的女孩子,除了爱情,还有什么可以使你流泪?”他温和的说:“你的生命中不会再有什么样的打击。”
  我低着头,不作声。
  “他一定是个心肠非常硬的男人。”
  “我不知道。”我说。
  “你要不要听我唱歌?”祖问。他真是个好人。
  “不,谢谢你,改天吧。我说:“我听不进去。”
  “我明白。”他说:“我很明白。”
  “祖,”我问:“做人有什么意思呢?虽然我们可以活六七十年,但是一切得在年轻时发展:学业、事业、爱情、婚姻,我觉得压力太大,我受不了。”
  “不要心烦,什么事情都要慢慢来,你先坐一会儿,我过去工作了。”他走开之前在我肩膀上拍一拍。
  我没有等,我喝完啤酒就离开,祖是不会介意的。
  过没多久,家长发言了,他们把我围在当中,像开会一样,不主张我夜夜上街“冶游”。一个女人是一个女人,我们家没有坏人,更不容许有越规的女人,一个女人失意时候可以上吊,可以痛哭,但是不可以晚上在街上乱逛,我做错了。我们家里每个人都小有成就,大家都小心谨慎的做人,互相敬重,我们家,什么都上轨道,一是一,二是二,念文科的全往英国跑,念理科的全往美国走,丁是丁,卯是卯,看电视不看歌唱节目。可是怎么也有我这么不争气的一份子?
  我非常安份的退一步,承认天天去小酒馆坐是错误。一个受过正统更好教育的女子,行为举止要理智漂亮,即使吐血,要回来锁上门,躲在无人之处吐。
  我有一段日子不上玫瑰园,没有理由要去。我们一家都非常的健康活泼,感情生活讲究平稳,不求奇峰突出。我每天依然打扮得整整齐齐的去工作,可是晚上觉得非常寂寞,仿佛一下子失去了依靠,像站不住,在黑暗的房间这样绝望,不知道何时何日又照进来一丝金光。
  我知道祖绝对不是我心目中的金光,他是一个好人,他甚至不是一个朋友,我是个骄傲的人,面孔上表现得十分民主可亲,但内心不是那一回事,男朋友第一要拿得出去,各人的环境与生活背境不一样,其他女孩子的王子对我来说不过是平凡得极之普通的一个人,他们在他们环境里应付自若,走到我的世界来算是什么?她们的幸福不是我的幸福,我不与他们争执是因为没有必要,他们不懂得我,他们没有必要一定得懂我。自小活在有头有脸的人群里,单具有一个名字是不够用的,我不能允许人家问我的男朋友:他是谁?我可以没有男朋友,但是不能有一个普通的男朋友。我的习惯是这样,四周围的人习惯也这样,除非我打算结婚,与丈夫躲在世界某一个角落里,永不出现,这样的机会不是没有,但是我自问不会甘心,不甘心也就是不快乐。
  但是在玫瑰园里我得到一份安静,听祖在一个角落弹琴,通俗的歌一首首的出来,绝对是种喜悦。
  一个星期六,我到玫瑰园里去,他正在弹“情人的眼泪”,我一听就认了出来,这是一首动听的歌,祖弹得非常流丽。他见到我,马上笑一笑,示意我到他身边去。我坐在他身边,抽香烟、喝啤酒,向他点点头,微笑。
  他看着我,手指未曾停下来。“你很久不来了。”他说。
  我不便向他解释,只是微笑。
  他穿着一件黑缎子小背心,不晓得是什么古老衣裙改的,上面绣满了彩色的花。
  我说:“清朝年间,一个贝勒重病,亲王不肯去看儿子,说他活该,直到他垂死,那父亲才勉强的去了,一进房门,看见他身上盖着黑袍子,上面绣满花与蝴蝶,做老子的很伤了心,一言不发回头就走。”
  祖笑,“你怎么会晓得这种故事?”
  “书里看来的。”我耸耸肩。
  他点点头。“你心情好多了?”
  “并不好,而且害怕,害怕到老,病得昏沉,还是寂寞的一个人。”
  “你想得太多太远太精密了。”祖说。
  我笑,有点不好意思,他说得很对,生命,我对生命这么悲观,一点点的事马上失去希望。
  “你是一个被宠坏的人,是不是?”祖说:“家庭背景那么好,富有,教养是上等的,从小什么都不必愁,这次在感情上最大的打击是下不了台,伤了自尊心,没面子,猜得对不对?”
  我说:“不是这样,我的确是爱过他的。”
  “他为什么肯放弃你?”祖问:“有什么困难?”
  “他不高兴我,他不爱我。其他的因素很多,最主要是不爱我,其他都是籍口。”
  “你真是这么洞察世情。”祖笑说。
  我点点头,“这是我的缺点,我喜欢把事清算个清楚,从来不编故事来做梦,我很骄傲,不允许自己活得糊涂。”
  祖看着我。“你十分难得。”
  “谢谢你。”我也笑。
  “你家人与你一般的骄傲?”祖停止琴声。
  “岂止一般!”我说。
  菲律宾歌女坐下来续弹。我与祖坐到一张双座位的沙发上。
  祖问:“你到玫瑰园来,他们反对?”
  我不响。
  “一定反对了。”他微笑,“看到你与个洋琴鬼说话,他们会怎么说?”
  我连忙说:“祖,我们只是骄傲,我们不恶劣。”
  “你不像那种反叛家庭的千金小姐。”祖笑,“那种女孩子大概是在小说中才出现的。”
  我说:“那是写小说的人想疯了,巴不得有个千金小姐私奔出来陪他去吃苦。我不是千金小姐,可是我爱家,家这么舒服,为我做过那么多,我想不出有任何理由要反叛他们,他们是对的,永远对的。我受过教育不能让我荒唐。
  祖诧异的说:“你这么的自负!”
  “是的。”我温和的说:“祖,我们说别的事。”
  他侧着头不响。
  我看着他。是的,祖是好人,再好我不会找他做我的男朋友,人家问他做什么,我只能说“在玫瑰园弹琴”,不可能,人家要笑的,我不在乎人家笑什么说什么,但是我自己都会笑自己:看,你读了那么久的书,这样优秀家庭出身的人,长得还不坏,怎么跟一个弹琴的人在一起?我自己就先觉得堕落了,怎么还活得下去?感情不是牺牲,感情是互相欣赏,教育水准生活背景不一样的人决不能够互相欣赏。做朋友我不介意,怎么样的人,只要不太过份,都可以成为朋友。男女之间不一样,我可以错,但不可以堕落。绝不可以。
  祖说:“我高兴认得你,你的态度不一定对,可是……我们说别的。你没告诉我,你喜欢谁的歌。”
  “好的都喜欢。歌的好坏容易分辨,跟小说一样。”
  他笑着摇摇头。
  我马上说:“你不喜欢我,因为我自负。”
  “不,”他温柔的说:“我喜欢你。”
  那日我走回家去,夜深得受不了,我这个寂寞是有代价的,我的自尊比什么都要紧。
  我过着四平八稳的日子,内心要炸开来,表面上得装得很好。我渴望到玫瑰园去,希望听到祖了解的声音,奇怪我竟把这么多事告诉他,从来没有的事。
  到于祖我是放心的,高兴的时候我说高兴,沮丧的时候他看得出来,他永远了解,他的人格简直非常高尚。就是他的衣服也十分文雅,根本不像个在夜总会唱歌的人。
  我没有每天去玫瑰园,可是我知道有事可以去告诉祖,在祖面前我一次比一次单纯,像个小孩子恢复了天真。我常常去。
  我问:“祖,你快乐吗?”
  祖说:“是的,我快乐。”
  “真的?”我不相信,“怎么可以快乐?”
  “满足。”他说:“知足常乐。”
  “乱说!”我笑:“别来这一套。”
  “真的。我一天睡六小时,尽量早起,练钢琴、玩结他、吃午饭,下午带弟妹到公园走走,或是看电影,虽然我在晚上工作,但是我努力生活正常。任何圈子里都有坏人,我承认在这种地方工作的人要比大学里复杂,但是……”他耸耸肩,笑了。笑得那么漂亮,纯真得极可爱的。
  我很羡慕他这一份诚意,我问:“你有女朋友吗?”
  他摇摇头,“宁缺母滥。”
  这可说到我心坎里去。“你不喜欢歌女?”
  “歌女也有好的,我只是没碰到适合的人。”他说。
  “你不寂寞?寂寞没使你后悔?寂寞没使你哭泣?”
  我把头枕在他钢琴上,很低声的问,我知道在问的是一个秘密。
  他说:“有,每一个人都会有。做人是不是?每个人都会心碎,眼泪太普通,就像笑,不笑是不行的。”
  他多么乐观。我说话很放肆,他并没有被得罪,他是个了不起大方的人,不记人过。这样的人应该把他列为朋友。
  所以我说:“祖,你真优秀,我真高兴我可以来玫瑰园与你说话。”
  他微笑,有意无意,又弹出一首歌。
  他使我温柔。
  我想我们确实是老朋友。
  我有一个礼拜没有去玫瑰园,忙着办一件事,再去的时候,祖不在。我以为他走开一些时候,可是等半小时他也没回来,我觉得紧张,问那个菲律宾女子。
  她眨眨眼,问:“你是祖的女朋友?”
  我马上沉下脸,她怎么可以这样问,乱开玩笑,当然我不是,她应该看得出我不是,我要是那么容易找到男朋友,还用来找祖说话?
  我说:“我只是祖的朋友,他请假?”
  “他病了。”
  “重要吗?”
  “你可以去看他,我把他的地址给你。”
  “不要了。我隔几天再来。”我说。
  我怎么可以上门去看他?他不会是重病,只是伤风,我想。
  隔三天我再去玫瑰园,他还没回来。我想念他的琴声,他的小背心,他眼睛闪烁的笑容。我一直奇怪他发生了什么。玫瑰园没有他就不似玫瑰园。
  我考虑很久。我该不该问祖的地址?如果不打算去探访他,就不必多此一举,那菲律宾的女人一定会说一些奇奇怪怪的话,以后我来玫瑰园太不方便,他们会背后鬼鬼祟祟的造谣。划不来。
  但祖对我这么好。他忍受我的骄傲,他这么和气。他永远有耐心陪我说话,现在他生病,我绝对应该去看他一次,即使家人知道后失望——家人会怎么想?我去祖的家,祖是在玫瑰园弹琴的,玫瑰园是一个酒馆。
  我考虑很久,然后再去问祖的地址。
  因为我的态度非常友善,所以那歌女毫不留难,把祖的地址说了给我听。
  我踏出玫瑰园,叫一部街车,往祖的家驶去,找到他住的那层屋宇,我放下一半的心,他住的地方相当整洁,但是站在他的门口,我又犹疑起来,我这次来是否恰当?他毕竟是个……在夜总会工作的人。
  想了良久,我才把手指按上他的门铃。
  他应声来开门,穿一件白衬衫,一条牛仔裤,身体健康,毫无病容,我十分惊奇,他见到我站在门口,诧异得张大了嘴。
  我们俩对立在门口很久,我忽然之间明白,我来看祖不是因为祖病了,而是因为我想念他,我有点不好意思,难道我真的会想念他?
  我问:“不是说你病了?你怎么没有病?”
  他冲口而出,“你怎么会来的?请进来。”
  他一个人住,屋子收拾得很干净,他请我坐下。他替我准备茶与点心。
  他说:“我没有生病,说当然是那么说,不然经理不会让我请假,我这几天晚上在准备功课,投考理工学院。”
  “真的?太好了。”我十分意外,没想到他有这种上进心。
  祖微笑,“好吗?就算理工学院毕业,也还差得远,你不会喜欢一个这样区区土学校出来的人。”
  我很尴尬,“祖,你怎么这样刻薄?这就变得不像你了,你全误会了,我很替你高兴。”
  “对不起。”祖说:“是我过份。”
  “我很关心你,”我说:“许多天见不到你——所以我来看你,客气点好不好?”我笑着。
  “今天考完,休息一下,明天回去弹琴。”他恢复温和,用手装个弹琴的姿态。
  本来我想问他考了哪一科,后来见他不愿多说,也懒得问,理工学院便是理工学院,祖说得对,即使毕业不过如此。
  在黄昏祖与夜里不一样,他的肤色很健康,人也很精神,年纪轻轻的一个人,是怎么会误堕风尘,跑到夜总会去工作的?真是不可思议。但是说也奇怪,在玫瑰园我见到他,总是很自然的,现在就有一点陌生。
  我问:“你不与家人住吗?”
  “弟弟妹妹有时候来,那小房间是为他们准备的,他们寄宿读书,我们没有父母。”祖说。
  我喜欢这层小房子,仿佛可以坐下来聊很久,是祖的关系,他使客人觉得舒服,与祖在一起,是没有猜忌的,他对任何人都像兄弟姊妹一样”他有一颗善良的心,忽然之间我希望他是我的兄弟,我可以把一切心事,从头到尾的告诉他,因此我看牢他。
  “你快乐得多了。”祖说:“不再哭泣?”
  “泼翻的牛奶,哭也没用。”嘴里虽然这么说,心里还是隐隐作痛。
  “时间可以治疗一切伤痕。”祖微笑。
  除了无聊,无聊随着时日增加。我没说出来。我不懂得消磨时间,每过一天,我就害怕一倍,时间越过越少,一天消失之后,生命就短一天,可怜的是谁也抓不住时日。每日早晨太阳升起,我就害怕,直到黄昏,大势已去,一颗心又定下来。想太多是没有用的,做人不能想太多。
  只有见到祖的时候,他笑里的温暖使我安全。他的家很快变成玫瑰园一般舒适。怎么会呢?怎么会是他?我不明白的看着他,他不过是个普通人。
  “来,”祖说:“我跟你再添点饮料,我们可以去看一场电影,我会打电话告诉老板,病还没有好。你要不要与我出去?”
  我想一想。回家?没事做。闲着也是闲着,倒不如跟祖出去跑跑。真可耻,我不该这么想,祖什么时候都是一个好伴,与他在一起很高兴。
  祖看着我笑,“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回家也没事做,所以不如跟我出去逛逛,对不对?”
  我的脸马上红了,“你烦不烦?”我高声说:“太聪明了。”
  祖笑,“你还是天真的,世故成熟下的天真,特别难能可贵。”
  我与他出去看电影,电影院碰见了亲戚,他们以关怀好奇的眼光去看看祖,我十分勉强的介绍:“这是祖。”然后坐到戏院里,心不在焉的看完一场戏。这世界就是那么小,在哪里都会碰到些莫名其妙的人。祖并不是他们想像之中的那样,他不是我的男朋友。
  可是年轻男女走在一起,就有那个嫌疑,叫我怎么解释?祖,你为什么没有高贵一点的身份?为什么?
  电影散场,我结结巴巴的谢过祖,要回家。
  祖以清澈的眼睛看着我,他说:“你觉得丢脸是不是?刚才在亲戚面前,你介绍得那么不自然,是因为我原本没有资格与你走在一起?我只是个乐师,你是千金小姐,在平时我连替你拉车门的资格都没有,不过因为你现在寂寞,所以委屈的抬举我,你是这种想法,对不对?这不是朋友之道呢,我很抱歉我的身份卑下,配你不起,我可做梦也没有想到要你自公主的地位降到地上来迁就我,我送你回家,以后你要很有教养的,只跟你身份相仿的人在一起,千万不要作越轨行动。”
  我呆住了,他的声音那么平静,他说的话却像雷霆般的有力,那真是好人祖吗?
  他替我叫好一辆车子,我麻木的坐进车子里,车子开动,然后到家。我不气愤,也不伤心。
  家人看见我,笑问:“看完电影就回来?这么早?”消息传得像打电报一般的快。
  他们那么相信我,我却跑去找祖这样的人,还被他骂一顿。可是祖说的都是事实,他一句也没说错,我就是那么势利,那么可恶,我不配他的忠贞、纯洁、坦诚,他有可贵的人格,但是我怎么向人解释,一个乐师也有高贵的人格?我需不需要向人解释?我到底是为什么活着?为面子?为虚名头?
  家里关心我,他们说:“出去玩玩也是好的,只要是正当娱乐,家人要你高兴,可是也不想你太放纵,闷在家中久了,到底也不好。”
  我一连几天都坐在家中与自己争战。祖错了。我骄傲,我自负,我要面子,这些都说得刘,可是我去找他,那是为了我想见他,与他在一起,是一种享受,断断不是为寂寞,我不是恶劣的人,不懂利用人,这一点他不应该误解我,为了寂寞,什么样的人都可以作伴吗?祖太看低自己,祖不应该这样。我那天去看他,的确是为关心他。
  我坐在家中好几天不动。
  他一定又回到玫瑰园演唱。他的生活是丰富的,比起他,我是个不折不扣的穷人。他活在他的环境中,他懂得控制生活,不是被生活控制他,他活在光明的一面,乐观的、清明的,这么讲道理,没有人比他更理智更公道了。
  我有点为他骄傲,我很高兴认识他,我一点也没有生气,一点也没有。
  认清楚他,认清楚自己,我终于又到玫瑰园去。
  我一走进去,便看见祖坐在那钢琴面前,背着我,在那里弹琴。我静静的坐在不引人注意的位于上,叫一杯啤酒。那菲律宾女子看见了我,向我眨眨眼,顺路走过来。
  她说:“你来啦?真高兴看见你。”
  我微笑地点点头。
  她说:“过去吧,还等什么?日子过一天少一天,他在等你呢,等了好几天了。”
  我犹疑一刻,终于站起来,缓缓走到他身边。
  祖抬起头,见是我,微微有点惊讶,眼睛里充满欢乐,向我点点头。
  我说:“祖,记得我生日那天?你答应为我唱一首歌,我一直说寄在你那里。现在方便唱吗?”
  他高兴的问:“你要听什么?”
  我笑说:“你想到什么就什么。”
  他一怔,笑问:“要不要坐在我身边?”
  菲律宾朋友为我端来了椅子。
  祖开始唱:“假如你爱我让我知道,如果你不爱我让我走……”
  他声音很好,有种特殊的悦耳,我笑了。

水彩画
  林璞如整个人象一张水彩画。
  粉红色的面颊,雪白皮肤,乌黑头发,她又爱穿浅色的衣裳:淡蓝、蛋黄、白、浅绿,看上去无限悦目养眼,加上她这个人永远很悠闲文雅,更使人喜欢。
  我如娶妻子,一定要取林璞如这样的女孩子。
  但。
  但林璞如是我小叔的女朋友。
  她对我很好,替我补习,陪我打球,假期有什么节目,总也忘不了我,永远记得给我买爱吃的糖果。
  但是在她心目中,十六岁的我,永远是个小孩子,而她,她已经二十六岁。
  当然她不知道我心中想些什么,我再不懂事,也已经十六岁,懂得掩饰某一些不应表露的感情。
  她是小叔叔在大学里低班同学,两人走了很久,始终没有进一步谈论到婚嫁的问题。
  像一切情侣一样,他们也时时吵架,我总是不帮小叔。
  一次我同小叔说:“不如结婚吧,一切难题会得迎刃而解。”
  小叔说:“哪里这么容易。”
  “爷爷不是给了你一幢房子?你们两个人都有薪水收入,怎么不能结婚?”
  “不知道为什么,总是兴不起结婚的意念,你知道璞如,她一向淡淡的——唉,小明,你是不会明白的,我怎么会同一个孩子说这些话。”
  “我明白,林璞如像一幅水彩画,淡淡的。”
  小叔笑了。
  过一会儿他问:“你的小女朋友呢?”
  “哪一个?我女朋友很多。”我很坦率的说。
  “真是的,青出于蓝,比你小叔还厉害。那位叫敏敏的女孩子呢?一大把长髦发的那个。”
  “哦,她,随父母到迪士尼乐园去玩,要过了暑假才回来,从东京就直接到多伦多去。”
  “那么打球打得很好的那个呢?”
  “嘉嘉?”我说:“她另有到象。”
  “你同谁走?”
  “我没有固定女朋友,”我伸个懒腰,“我不需要固定的女人,嫌烦。”
  “哗,”小叔取笑我,“才十六岁多一点哪,思想就这么灵通,真了不起。”
  “现在只要我一个电话,她们就要张罗着打扮,穿最好的衣服,化好妆出来见我,而我所花的不过是两张电影票与一顿晚饭。”
  “真聪明!”小叔哈哈大笑起来,“怎么我没有想到。”
  我随即说:“不过璞如姐是不同的。”
  “有什么不同?”小叔反问。
  “为她是值得的。”我说。
  “你知道什么?我为她,牺牲得也够了。差不多八年,两个人在一起那么久,生活沉闷得不能形容。”
  “没有她也许更闷?”我问。
  “怕就是怕这个。”他苦笑。
  “璞如姐真美。”
  “嘿,她那种美……”小叔没有说下去。
  小叔语气酸溜溜的,是,每逢他与璞如姐吵架输了一仗,就会有这种语气出现。
  我很了解的笑。
  电话铃呐,小叔去听,回来同我说:“找你,小明,你现在应酬繁忙呀。”
  我去听电话,是小咏打来的,她约我:“情绪很紧张,怕测验成绩不如理想,来,一起玩电子游戏。”
  “好,在楼下见。”
  小叔百般无聊问:“去哪里?”
  “玩电子游戏。”我讶异,“你有兴趣?”
  “我也去,闷得疯了。”他取过外套,“我请客。”
  我们在楼下等齐了小咏一齐出发。
  不用问,我也知道小叔跟璞如姐又交恶,现在一定是变得无话可说,而且暂不见面。
  我暗暗好笑,小叔说什么都离不开璞如姐,他几天不见她,便六神无主,魂不守舍,可是一张嘴死硬死挺,我真有点不明白。
  恋爱中的男女,以谋杀自己细胞为乐事。
  明知离不了那个人,还要死挺。
  我们在游戏室喧哗的环境内逗留了近两个小时,那种气氛的确令人专心一致的与电脑搏斗,暂时忘记世上一切烦恼。
  小叔点着一口烟,双手不住把动,直落输了一百个硬币。以前他是神手,最近生疏了。
  我与小咏抿嘴直笑。
  就在这个时候,游戏室出口处出现一团淡紫色,我定睛一看,叫出来,“璞如姐!”
  小叔的香烟自嘴角掉下。
  美丽的林璞如缓缓走过来,她说:“佣人说你在这里。”
  小叔连忙取外套,“璞如——”
  也不向我们道别,便身不由主,跟着女友出去了。
  小咏说:“那是一个标致的女人。”
  “是的,长得很美。”我赞说。
  “你小叔很爱她吧,看得出来,她一出现,他的魂魄便立刻归位。”小咏说。
  我苦笑,“恋爱!”
  小咏用手撑住头,“虽然可怕,也想试试,一定很刺激,过瘾。”她很向往。
  “那么快快爱上我吧。”我笑。
  “不是说爱就爱的,往往发生得很突然,像疫症。”
  我说:“小说家早就这么形容过了。”
  “可不是恰恰说对了。”小咏也笑。
  那天晚上,我问小叔是否与林璞如言归于好。
  他大力吸着烟,“嗯”的一声。
  我又说:“既然不能没有她,只好迁就一点。”
  他用手搔搔头皮。“没想到比戒烟还痛苦。”
  我笑了。
  廿八岁的小叔有时比我更加孩子气。
  当林璞如约我去滑水的时候,我马上答应了。
  我拖着小咏与我同往,但小叔没有空。
  林璞如穿一件时下最流行带裙边的一件头泳衣,直头发沾了水更加乌亮动人。
  我与她在温柔的日光下闲谈,很自然的说到小叔身上去。
  “你们是相爱的。”我说。
  “爱有许多种,”她说:“你不会明白的。”
  我看她一眼,“比人家大几岁,就一直说人家愚鲁。”
  她微笑中带着苦涩。
  “你们两个,老是给我乐极生悲的感觉,为什么不互相迁就一下呢?”我说。
  “啧啧啧,说话多像个老人家,你的女朋友倒是受得了你。”她取笑我。
  我有点难为情,把头伏在手臂上。
  “你们是一对璧人。”我又说。
  “别人眼中的幸福是不可靠的,但凡不申诉的当事人,永远给别人幸福的感觉。”她说。
  我说:“幸福根本只是一种感觉。”
  “我并不觉得我幸福。”
  “会不会是你太贪心?”
  “不,我得到的实在不多。”
  “小叔并没有其他的女朋友。”
  璞如忽然拍拍我的头,“你把男女间的事看得太简单。”她笑。
  我看着她,日光把海水的颜色映到她眼睛里,使我有种晕眩的感觉,我低下头。
  小咏过来,“你们在说什么?”
  小咏的婴儿脸散发着无限的青春。她蹲在我们身边,一心一意要听我们的对白。
  我笑说:“我们在说男女间的事。”
  小咏说:“啊,宇宙的奥秘。”
  “是的,”我说:“大概更要高深莫测。”
  璞如姐说:“也不见得,很多人白头偕老,根本没有花过什么劲。”
  她不是没有感慨的。
  “璞如姐,别钻牛角尖,来,我们游出去,看谁游得最快。”
  晚上,小咏的鼻尖与肩膀被太阳晒得红咚咚,我们在喝咖啡,她问我,小叔与璞如姐之间,到底有什么问题。
  我说不知道。
  “我没问。”
  “为什么不问?”
  “因为不礼貌。”
  “没有好奇心?”
  “问了人家也不会告诉我。”
  “可是我看见你很深入的同她讨论问题。”
  “是的,很‘深入’地讨论很,‘广泛’的问题。”
  “我真服了你,小明,这么老气横秋的。你那璞姐,美是很美,不过怕不长久,快三十了吧?”
  “你怎么说得人家快要与世长辞似的?”
  “三十岁?差不多了。”小咏耸耸肩。
  “你自己也很快会三十岁!”
  “你对璞姐,好得很呵,”小咏向我投来怀疑的一眼,“什么都要帮着她。”
  “是的,我很喜欢她,希望她会成为我的小婶婶。”
  “有没有叫你的小叔加倍努力?”
  “他省得。”
  小咏又再看我一眼。
  小叔有没有加倍加油?他没有。
  他留给自己的时间越来越多。时常约了朋友去打弹子打网球,更组织了一队旅行团到夏威夷群岛去,队员里没有林璞如。
  璞姐说是她自己不要去,“那里什么都没有,一片沙滩一个太阳,晒得金星乱冒,回来一面孔不褪色的雀斑,我才不要去。”
  小叔并没有为她留下来,他兴致勃勃的要去打龙虾。
  去了十天,回来的时候,身边贴着个热女郎。
  冒火的身裁,深褐色的皮肤,鲜红的肿嘴唇,与细长的媚眼。
  我吃惊至张大了嘴巴,十秒钟合不拢嘴。
  啊!璞姐怎么办?
  这个就是小叔的新欢?
  我见到小叔时,很不客气的问他:“林璞如知道你回来了吧?”
  “我还没见过她。”
  “怎么,你们算是完蛋了?”
  “咦,你问那么多干什么?”
  “我关心她。”
  小叔笑,“这样吧,我把她让给你,你进行十年计划,长大了追求她,只可惜届时她已三十六岁,垂垂老矣。”他大笑。
  我呆住,没想到小叔会说出这么没心肝的话来。
  “小叔——”
  “我们大人的事,你别理太多好不好?”小叔不高兴,“我自然有分数,还有,不准你在大人面前多嘴。”
  “是。”我说。
  他变了,他不是我所知道的小叔。
  他一直没有去找噗姐。
  隔了几个星期,我去了。
  璞姐放学,我在校门口等她,截住她。
  “是你,小明。”她的声音很平静,“好久不见。”
  我说:“好吗?”
  “来,我们去喝一杯咖啡,别站在路中央。”她说。
  我自然求之不得。
  坐下来,她把课本搁在一旁,专注的喝起咖啡来,并没有说话。
  她穿一件白色网孔的衬衣,粉红色与白色细隔条裙子,乌黑的头发,雪白的面孔,整个人略带愁容,她仍然是我心目中的天使。
  “为什么来找我,有什么事?”
  “想看看你。”
  “我已与你小叔分开,你知道吗?”
  “已正式分开?”我问。
  她忽然笑,“我们并没有登报声明,但是他通知了我,我并不反对。”
  “为什么?为什么分手?”我很痛心的问。
  “因为在一起不快乐,因为天下还有许多男人。”
  “可是八年都在一起。”
  “缘份总有尽头的一天。”
  “什么,连你都说这种迷信的话?事在人为而已,我才不相信这些话。”
  “那你怎么解释以前他非天天见我不可,现在要离开我?”
  “也许你们两个都找到新欢。”
  “你以为那个热女郎是他的新欢?”
  “怎么,难道不是吗?”
  “当然不是。”璞姐说:“那不过是他的过度时期,还有很多会跟着来。”
  “你们应该结婚的。”
  “小明,你真关心我,我非常感激。”
  “璞姐,要是我比现在大十年八年,我一定追求你。”
  “什么?”她一呆。
  “你会喜欢我,我生活很有情趣,做人又细心,而且我自问很长情,你说,璞姐,我会不会有机会?”
  她大笑,“你这傻孩子,你在说什么呵?”
  “真的,”我非常认真,“要是我今年是三十岁,我一定加把劲,追求你。”
  “但你只有十六岁,小明。”她还是笑吟吟。
  “其实年龄根本不算一回事,许多年轻男孩子喜欢较为成熟的女人。”
  “是吗?”璞姐拍拍我的手背,“别胡思乱想。”
  “我很有分寸,璞姐,你放心,我不过是……说说而已。”
  “你想安慰我,是不是?”
  “我想看到你快乐。”
  “谢谢你,小明,够了,我很感激。”
  “璞姐,答应我,时时同我联络,不要因小叔的缘故而疏远我。”
  她点点头。
  看得出并没有太大的诚意,我暗暗叹口气,她有苦水,也不会对牢一个孩子来吐吧,她得好好控制感情,直至找到一个更好的,直至有个可靠的人。
  小叔那边?倒不如一般人想的那么风流快活,他的夏威夷女郎给他很多麻烦。
  她住在他家,什么都不做,天天就是出去购物吃东西玩耍,家中乱得像狗窝一样,钟点女工都吃不消辞了工。
  我到小叔那里去过一次,哗,真受不了,灰尘、垃圾,脏的杯碟,都一天一地,被单、脏衣服都堆在一角,他们两个人都不理,看上去太不像话。
  那个女郎把洗手间都弄得一团糟,到处都是她的破破烂烂化妆品,这里一支眉笔,那里一盒碎粉,简直无立足之地。
  而且她有臭狐,用过的毛巾,睡过的枕头,都一股骚味,受不了,地下全是她梳下来一堆堆的长鬈发。
  我说:“小叔,你这里快成垃圾岗了。”
  “我正在筹钱把她送走。”
  “我借给你,我银行有三万元,足够买飞机票有馀了吧。”我自告奋勇。
  小叔很苦恼,“真没想到,外表那么美的女孩子,会这么一塌糊涂。”
  我含有深意,“内外俱美的女子,不见得没有的。”
  小叔白我一眼。
  那位夏威夷女郎,又住了个来月才走。
  她请出去那日,小叔找了清洁公司来打扫他的公寓。
  事后我再去,小公寓恢复原状,只是几株室内植物不复旧观,本来欣欣向荣,现在奄奄一息。
  我缩缩鼻子,还有一股烟味,那女人是抽烟的,而且抽得很凶,地毯上有烙印。
  “我们的心中也有烙印。”
  小叔把床单什么都换过了。
  我说:“这个教训可真大,有时候即使有艳福飞来,也得瞧瞧清楚。”
  小叔笑,“得了,小祖宗。”
  “叫璞姐回来吧。”
  “嘿!”
  “什么意思?”
  “你真是小孩子,好不天真,她是呼之即来的人吗?”
  “那么求她。”
  “还没有那么严重。”小叔也抽烟。
  “小叔,当心她即时跟了别人。”
  “你少吓我。事情不是没有可能的,但是她不是一个求得回来的女人,她的心事我最清楚,唉,她。”
  “小叔,我与你两个人一起上门去求她。”
  “别神经,现在不流行这一套。喂!你的功课怎么了?要毕业了吧,升港大还是到美加?你怎么还有空管这种闲事?”
  我只好笑。
  小叔又认识了别的女朋友。
  他们两人看情况真的没有机会破镜重圆。
  小咏说:“有没有打架?男女分手,到底是怎么样的?”
  “最好初恋马上结婚,白头偕老,我永远不要知道那是什么滋味。”
  “你这个人!”小咏讶异的问:“你不想吸收人生的经验?你不想生活更加丰富?”
  我摇摇头。我想要一个简单平凡的生活。
  我又跑到学校门口去等璞姐。
  璞姐说:“人家会以为你是我的男朋友。”
  我说:“如果可以的话,我天天到这里来等。”
  “小明,别浪费时间。”她说:“功课要紧,而且别惹别人笑。”
  “可笑?就因为我比你小十岁?”我惋惜的说:“很多人还说年龄不重要呢。”
  她笑,“那些都是自欺欺人的老妖精,他一直说,说得自己入信为止。”
  “到我廿六岁的时候,我会再回来追你。”
  “那时我快四十,”她装个鬼脸,“脸皮与颈皮都打摺,你说,你怎么追我?”
  “不会,此刻有许多三十多岁的女人,还是很漂亮的。”
  “你开玩笑!”璞姐笑,“放心,十年后我会提醒你今日说过的话。”
  我与她并排散步。
  她又说:“到你廿六岁的时候,你会遇到一个与你年龄相仿的女郎,你会爱上她。”
  我很怀疑,“她会像你吗?有你这样的学识,这样的品味,这样的容貌。”
  她笑,“相信我,小明,像我这样的女孩子,车载斗量。”
  “欺侮我年纪轻轻见识浅?”
  我与她真的发展成为一对好朋友。
  我始终不知道小叔跟她是怎么一回事。从头到尾,她没有埋怨过一句,也没有解释过一句。
  我实实在在的佩服她。
  周末,她多数有约。
  我问:“是男朋友?”
  她不作答,只是微笑。我怎么还问得下去呢。
  小咏在申请到加拿大读书,我帮她许多忙,跟着她跑来跑去。但是因为她是女人,她还是埋怨了,“你帮我,从来不像帮你那璞姐那么甘心情愿。”
  “是吗?”我不肯承认。
  “说到璞姐两字,但见你双眼发光,满面孔向往,喂,你爱上她了吗?”
  “这已是多年前的事了。”我不再隐瞒。
  “她是你的偶像?”小咏问。
  “一点不错,”我说:“偶像。”
  “有偶像是不错的,”小咏说:“千万别将她当梦中情人就好了。”
  我涨红了面孔,说:“你知道个屁!”
  “小明,”她瞠目结舌,“你说话实在太粗俗。”
  “谁叫你先气我。”我说。
  “小明,我们别吵架,我就要离开香港了,我们还要做朋友,咱们还得通信,我们别吵。”
  “对不起,小咏。”
  送走小咏那日,我情绪很低落。
  璞姐看出来。“小女朋友去多久?”
  “六年。四年拿学士,再两年拿管理科硕士,她说光是BA简直找不到工作。”
  “现在做孩子也不容易。”
  “可不是。”我说:“我看看港大收不收,不然的话,也得溜之大吉,但璞姐,我希望留下来,因为这里有你。”
  “傻气孩子话。”
  我掩着嘴巴笑。
  “小明,我们是好友是不是?”
  “是。”我略略意外,她有什么话要说?
  “我觉得好朋友应该知道这个消息。”
  “什么消息?”
  心碰碰跳起来。
  “我要结婚了。”
  “什么?”我呆在当地。
  结婚?嫁谁?为什么不等我?为什么没有等小叔?
  “嫁给什么人?”
  “你们不认识的。”
  “是不是好人?”
  “不算是坏人。”
  “璞姐!这是你的终身大事!”
  “你觉得我太过草率了?”
  我大力的点头,我的心碎了,“璞姐,你千万不可一时冲动。”
  “不不,我并不是一时冲动,况且……如今女人的婚姻也不算得是什么大事了,事业才是一辈子的事,入错了行,什么都报销完蛋。”
  “璞姐——”
  “我打算介绍他给你认识。”
  我问:“你有没有告诉小叔?”
  “没有。”她说:“还有什么必要,我们并没有成为朋友,我们现在是陌生人。”
  我低下头,“你也并没有等我,我现在正储蓄金钱,只要再过四年,大学毕业,经济就可以独立。”
  她大笑起来,像是听到什么最好笑的事一样。
  我的自尊心大受创伤。
  她举行婚礼那日,我问小叔去不去观礼。
  “她没有叫我去。”小叔说。
  “她变了很多,”我说:“现在常常无故狂笑,失去以前许多温柔。”
  小叔沉默。
  “去不去?”
  “在哪里?”
  “圣玫瑰堂十一点正。”
  “现在都十点钟了,还等什么?”
  我们两叔侄一块自家中出发。
  我们到的时候,新娘还没有到。
  那是一个下雨天,正应如此,如果大太阳就没有意思了,眼睛都睁不开来,怎么欣赏一幅图画?
  林璞如比什么时候都像一幅水彩画。
  她穿着雪白小小的纱衣,面孔上有适当的化妆,粉红色缎鞋,配粉红色的花束,脖子上戴一串珍珠项链,美得令人发呆。
  我与小叔躲在人群中偷看她。
  小叔的双目润湿,我知道他伤心了。
  八年,他们曾经在一起八年。
  我们都没有去注意那个新郎,想来他也不会有特别之处,他只是一个幸运的人。
  正当他们站在牧师前面的时候,我们偷偷离开。
  小叔不出声,一路上用脚踢着石子。
  我说:“她离开我们陈家了。”
  小叔讽刺的说:“最多另外买一幅画来装修陈宅。”
  我没有出声。
  我很怀疑是否能够找得到更好的水彩画。
  真的。

夏之诱惑
  她是一个很年轻很年轻的女孩子,但她是一个女孩子,她的长发纠缠不清地贴在颊上、颈上,因为汗的关系,她的薄衬衫也贴在她的身上,成为一体,她是这么的年轻,有太阳的光辉自她的双瞳中发出来,一种刺目的光辉。
  珍珠替我介绍说:“这是我的小表妹,我们就叫她小鬼。”
  我们坐在一桌吃早餐,她那种百般无聊是显而易见的。
  她把一片吐司翻过来覆过去的看,然后摔在碟子上,睬也不赚它。
  我看看珍珠,珍珠耸耸肩,站起来,我跟珍珠站到震台上去,她说:“这小女孩正在发育时期,像只怪物一样,她妈妈正在更年时期,也像只怪物,老怪物旅游去了,现在你暂时与小怪物相处三天。”
  “珍珠,帮个忙,你就让我住到旅馆去好不好?”
  “我不放心。”
  “不放心什么?”我反问。
  “旅馆里杂七杂八的女人最多,你是个最随便的男人,只要是穿裙子的便行,我走了三天,谁知道你会做出什么事来。”
  “我真的那样卑下?”我微笑。
  珍珠板着脸,“一个可以跟舞女同居两年的男人,我即使爱他至死,我也不会相信他。”
  “珍珠,那是十多年前的事了。”
  “哼,‘美得叫我伤心,她美得叫我担心!’不过是假额角假鼻子假奶子的臭货。”
  “珍珠,”我微愠的说:“过去的事你饶了我好不好?谁没有一两件错事?当初叫我坦白的也是你,现在受不了的也是你,你总是这么小题大作。”
  她不出声,“反正我去东京这三天,你好好住在这里,早出早归,不然的话,我再爱你,你当心我叫你好看。”
  “你为什么要去东京?这趟子模特儿出差可以使你赚多少?我双倍还你,我们也不要分离,你看如何?”
  “唐——
  “你要我怎么好看?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我愤怒的进客厅,取过外套。
  “你上哪里去?”
  “上班去!”
  “唐——”
  “什么事?”我问她。
  对不起,唐。珍珠走过来,以她一贯的、模特儿的姿态,微笑得有点僵硬,但不愧是一个美丽的微笑。她吻了我的脸颊一下。
  我发觉小表妹目光炯炯的盯着我们两个,她正在吃一只熟透的桃子,红色的汁水染红了她的唇与颊,她并不介意。我转身走了。
  珍珠的爱给我太多的压迫力。她爱我以全部,我报她以全部,她并不相信。她不但要我的昨日今日明日,还要我的心,我把心给她,她还要我的灵魂,女人都是这样的吧?还是只有美丽的珍珠如此?
  今天下午她便随大队飞东京了,我不便去送她飞机,她也不介意,她答应过我这是最后一次,婚后她将永不再抛头露面。
  这样的应允,出自珍珠的口,那是我的荣幸,她到底是当今数一数二的红时装模特儿,打开杂志,哪一本没有她的照片与名字。
  下班已是下午了,我只觉得天气闷热,要赶回珍珠的家去等长途电话,不然她会生气。没结婚就成为奴隶了成为一个那么美丽女人的奴隶,也是值得的。
  我淋了浴,洗了头,换上一条剪短的牛仔裤,坐在露台上看车如流水马如龙。不知道为什么,对我来说,黄昏永远是最最寂寞的,露台的栏杆也永远是最最寂寞的,车来车往,一边是白色的车头灯,另一列是红色的车尾灯更加落寞。我从来不在露台上欣赏风景。
  快点结婚也好,天天有个老婆在身边噜噜嗦嗦,头昏脑胀之馀,能够偷生已经不错了。
  有人在我身后开亮了灯,我转过头去。
  那是珍珠的小表妹,她依墙站着,也穿一条剪短的牛仔裤,只是那条裤子实在短得可怕,腿是细长的,圆型的,结实的,少女的腿,晒得棕色。她的头发结成一条辫子,垂在脑后。她看着我。
  我也只好看着她。
  “我不喜欢这露台上的风景,”她说:“实在太寂寞了。”
  我非常吃惊她也有这样的想法。这个外表这么野的小女孩子,她懂得什么叫寂寞?
  我倒了一杯威士忌加冰,坐在沙发上喝。
  她说:“香港男人都不喝威士忌,你不怕性无能?中国男人天不怕地不怕,最怕性无能,表姊今年三十一岁,你可得当心点。”
  我的一日酒呛在喉头,差点没给她这番话吓得哽死,我的天,这不是小怪物,这是小妖精!
  我淡淡的问:“你几岁?”
  “十七岁。”她说。
  “你撒谎。”我说:“你才没有十七岁。”
  她扬头笑,雪白的牙齿一小颗一小颗,双顿是玫瑰色的,她说:“男人就是这样,告诉他们十七岁,他们偏要往下猜,告诉他们廿九岁,他们偏要往上猜,永远不相信女人的年龄,所以女人永远只好骗着男人。”
  好小子刘标!珍珠还没有这小东西厉害。
  “小东西,”我说:“跟未来姊夫说话,要规矩点。”
  她把腿搁在茶几上,她说:“姊夫算什么?姊夫不是一向最疼小姨吗?有几个哥哥为亲妹子出过力?可是为小姨呀,那可真是五体投地。”
  我看着她,“你说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没啥意思,天气热,懒得出去,等佣人开饭吃,你爱听,就跟我聊聊,我看你也非常无聊,你若不喜欢,那么请由我自说自话。”
  她是这样放肆,这么的任性,我一生内碰见过多少女人,就是没有她这一型的,可是她还不是个女人,但是她身体每一寸都在说:我是女人,我是女人。我忽然变得手足无措了。
  她有趣的看着我,从头看到脚,从脚再看到头。
  “你的头发是费尔沙宣剪的?”她问:“你的手帕是彼埃波曼的?你是个律师?你真与一个舞女同居过两年?”
  天呀,叫我怎么回答?
  我咳嗽一声,想穿衣服出去看一场电影,避开这个小妖怪,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在一个这样没有心机的未成年少女身上,我看到了诱惑,一种与性与男女毫无关系的诱惑。我忽然发觉,那是因为她的青春,那是因为我老了,那是因为她有无可抗拒,艳阳一般的青春。
  我也年轻过。十六七岁的时候,喜欢过一个比我大五六岁的女孩子,她是教书的,我日日到她褛下去等她下来,她不理睬我,可是我耐心的等着她,终于在一个雨天,我等到了她,在伞下,她看见我浑身若落汤鸡般,她也看到了我的青春,她把伞递过,我趁机吻了她,吻得竟这样熟练,一点也不像初吻。
  看了这个小女孩子,使我想起很久以前的事,很久很久以前,当我也年轻的时候。
  天气是这么熟。她的身体也这么热。
  珍珠是完全不一样的,珍珠的身材是秀气的,苗条的,她人如其名,就像珍珠,不比这个孩子,有种原始,动物性的味道,要不她吃了人,要不就人猎获了她,使人想起DH罗伦斯的诗。
  “你真的与一优舞女同居过?”她问。
  我点点头。
  “两年?”她不置信:“真的?”
  “一年多。”我反问:“为什么不能是真的?舞女不是人?”
  “她养你还是你养她?那年你几岁?”她直问。
  “那年我廿四岁。”
  “太幼稚了,廿四岁还做这种事,听说闹了很大的风波,连法科也差点不能毕业是不是?那舞女很厉害是不是?你是一时冲动,连真奶于假奶子都分不出,人家还是蓄心跟你捣蛋是不是?”她哈哈大笑。
  我生气了,“这话你是从什么地方听来的?你要是说话不斯文一点,我就对你不客气了。”
  “奇怪,生气了,你做过的事,人家提出来,你就生气了。天下有这么怪的事,大人真是难以了解。我考试不及格,可不介意人家天天提,明明是不及格嘛。”
  我啼笑皆非,“你皮厚!”
  她不响,隔了一会儿,她说:“带我出去喝杯东西,我一定乖,不给你惹麻烦。天这么热,夜这么早,我闷疯了。”
  她真是个妖怪,是的,我也闷疯了。但是我要等珍珠的电话。我是不是真的爱珍珠?她柔滑的肌肤,略有一点松弛的,柔轻的肩膀,美丽的眼波,我应该满足了,她不吃醋时的风情,吃醋时的狠劲,她这么重视我。
  我要等珍珠的电话。
  夜这么热这么长。
  这个小女孩子一声不响的坐在我对面陪我等。她缩在沙发里,我看着她小小棕色的脸,一张并不细巧,并不特别漂亮的脸,略嫌厚重的嘴唇,太小的年纪,懂得太多。她的脸在灯光下象高更画的大溪地女郎,但是一双眼睛却是圆的,不是狭长的。
  电话铃终于响了。
  我马上去接,东京长途电话。
  珍珠只说了几句话,叫我早点睡,她工作很忙,但是很愉快,海娜慕莉的时装美极了,然后她温柔的挂了电话。
  我把话筒放下,良久良久不说话。
  我对面的人也良久不出声。
  我说:“穿衣服,咱们去喝些东西。”
  她马上笑,跳起来,我们就这么出去了。
  我可以做她的父亲。她看上去约十五岁多点,我已是三十五岁了,我真可以做她的父亲。
  我开车到了郊外的小酒馆,我叫威士忌加冰,希望她喝一个鸡尾酒,但是她不肯,“我最恨喝混合酒。”非常有型有性格,她情愿喝啤酒。
  她悄声对我说:“别担心,我已不是处女了。”
  我没好气的低喝:“再胡说我给你吃耳光。”
  她不出声,靠在我身边。
  胸脯是小小的,但是很有弹性,靠在我肩膀上,另有一种感觉。是的,那一年初入法科,把那个舞女带出来,我们坐在车子里,她也是这么靠着我。奇怪,这段往事我早就忘了。怎么又记了起来?我们在车里就什么都做了,她也很年轻,从此跟着我不放,甚至乎自杀,闹得好大件事,学业为她荒废了一年,自英国转到美国去读,不然她还是要紧钉着我。
  那个舞女,当时在我眼中,她是美丽的,我百般的迁就她,因为父母断绝我的经济来源,我再让她回去做,让客人摸屁股模大腿。
  这是十多年前的事了,应该都忘了,应该只是在珍珠发脾气时偶而提出来取笑嘲讽的,怎么在一个夏日闷热的夜晚,一件件一桩桩都想起来了呢?
  那时候年纪轻,喜欢大胸脯细腰身的女人。喜欢妖冶的面孔。现在我喜欢珍珠,一种高贵的气质,但却略有一点点脾气,一点点善解人意。
  但是我身边的小女孩却处处提醒我是个男人。
  我拾起她的小手,她没有长指甲,没有戒指。只是一只小手。她任我握着,大方地,柔轻地。
  只是十点半,这仿佛是过不完的。
  到了哈佛我遇见一个外国女孩子,费城人,家中有钱,骄傲如一头孔雀,我们一齐打网球,一局完了,也如此握手,可是我没有马上松手,晚上我到她宿舍去,她开了门,第二天她的未婚夫来揍我,我瘀青了一只眼睛达半个月。
  现在我握着的手比任河一只手都要危险,但是我舍不得放松。我几岁了?到九月我便卅六足岁了,叫名三十七。我是老了。抓着一个小女孩子的手,仿佛抓回了一点青春,珍珠唯一不能给我的,也就是这一点。
  “我们走吧。”我说。
  她听话的跟我站起来。
  我付了账,走出酒馆,听见有虫呜,还有很闷热。
  我们上了车,我燃起了一根烟。
  我身边的小妖精说:“如果你要吻我,那是可以的。”她的声音成熟得像她今早吃的桃子,蜜水直淌出来。
  她的肩膀一如她的表姊,很纤窄。我按熄了香烟。我并没有吻她,我倾慕的只是她的青春,不是她的肉体,我还没有鄙劣到那种程度,我有过太多的女人,反而经得起考验。
  我把她拥在怀里,她的皮肤触觉像一种绸缎,我靠着她的脸。我微笑说:“我的胡须又长出来了,别害怕。”
  然后我放开她。
  她有点失望吧,连我都有点失望,以前,以前正如珍珠所说的,只要我有那种欲望,只要是过得去的女人——但现在我是个有名气有地位的中年人了。荒唐要有个限度,这是我将来的小表妹,我要尊重她。
  她说:“据说一张白纸是很具诱惑力的,男人喜欢做第一个染色的人。”
  “是吗?你还是一张白色的纸吗?”我忍不住讽刺她一句。
  这女孩子实在太大胆无忌了。
  “你不试,怎么知道?”
  “我不想试,自然会有人来试,据我所知,我比较喜欢有经验的女人,含蓄一点的。”
  她哈哈大笑起来,“点着蜡烛,脉脉含情,手拉手?喝咖啡?我的妈,人都老了,”她忽然很伤感的看着车窗外,“表姊就是这么老的。”
  好了,她现在攻击她的表姊了。
  “表姊小时候比我还要疯,你知道吗?”她问。
  我冷静的答:“那我们正好是一对了,别忘了我可以与一个有假奶子的舞女同居两年。”
  她白了我一眼,我开动车子。那个舞女,他们不会明白,当我刚刚认识她,她不是那个样子的,她长头发,穿衬衫与牛仔裤,戴一顶小帽子,晚上是个舞女,但是白天她努力做另外一个人。她与我在夜总会认识,我并不知道她的职业,她的美色吸引了我,当时我的欣赏力就是在那个标准,有什么办法呢?在一起两年,占我的生命两年,七百个日子。我们相好过吵过,为她与家庭争执,她为我自杀,我在她生命中也占了两年的日子,真好笑,是吧,真好笑。忘了,都忘了。
  真忘得了?为什么在十二年后的一个夏夜,她的脸庞会清清楚楚出现在我的眼前?她现在也老了吧?从了良?带她的两个妹妹出道?这一切与我还有什么关系?我要想起她?
  还有珍珠,第一次看见珍珠,是在一个午餐会上,她穿奶白带点粉红的丝绸,她摸着胸前的真珠链子,向我微笑,她的皮肤颜色像牛奶一般,美人成熟而尚未迟暮之前有一种形容不出的美,连她自己都在惋惜自己,因此那种神情之温柔怯弱是说不尽的,我一看,心就说:就是她吧,三十五岁,该成家了,她是见过世面的,她是拿得出来的,一切非常的合理想。
  追求女人是很容易的,花与糖果,我对珍珠非常的忠心,连自己都吃惊了,我把我的过去向她倾诉,一开始就视她为终身伴侣,我尊重她,我爱她的一切,她很快感觉到了。认识她之后,我没有碰过别的女人。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总而言之,我觉得应该在这个时候好好的做一个人了。
  我到每一处都带着珍珠,珍珠也尽可能迁就着我,到了适当的时候,我们提出了婚嫁问题,可以说是最乏味的一次男女关系。
  多年之后,我脑中印象最浅的女人、可能是珍珠。
  我会记得她那奶油白色的皮肤,那一袭绸衣,但是我们之间没有眼泪血汗,太平和随心,没有轰轰烈烈。
  那个舞女,她叫什么名字?小芳小草小花?
  但是我记得她。
  我也记得身边这个小女孩,花了这么大的劲来引诱我,到底是为了什么?为了什么?为了要与她表姊争一席长短?为了她是一个孩子,做事可以不负责任?
  我看着她。
  她叹了一口气,“我从没见过像你这么漂亮的男人,唐。”
  “那是因为你年纪还轻,将来你会见到很多。”
  “我不认为,唐,我喜欢你沉默的样子,你在想什么?可不可以告诉我早?”
  “因为你问得很温柔,我可以告诉你,我在想我过去生命中的女人。如今我要结婚了,不打算再荒唐了,你使我想起过去很多可爱的女人,女人都是可爱的。”
  “表姊会妒忌吗?”她像个大人。
  “我不该告诉她那么多。”我微笑,“她已经知道得太多了。”
  “你有过多少个?”她问:“廿个?三十个?四十个?”
  我微笑,“我忘了数。不在数目,我不打算创纪录,我只是想她们是多么可爱,而我却这么疏忽。”
  “你是指什么?”
  “我对她们不好。我浪费了她们的青春,我还是可以娶得像你表姊这么好的妻子,她们却不知道流落何方,嫁了什么人,会不会在梦中有时候想起我。”
  “男人也记得这些过去的事吗?”
  “男人也是人。女人把自己看得太弱,把男人看得太强,我告诉你,男人记得的事,远比女人要多。”
  “你会记得我?”她问:“我渴望人家记得我。”
  “谁忘得了你?”我笑了。
  她也满意的笑了。
  那夜回到家中,我把房门重重的下了锁,我怕这个小女孩子,我怕她会进来噜嗦我。可是睡到半夜,她在敲门,我故意作听不见。她太离谱了,这女孩子,非要她父母好好的管管她不可,真是太离谱了,她真的想闯祸?她到底有几岁?
  也有女人这样来敲过我的房门。我习惯不穿睡衣,但内裤是有的。我记得那个女孩子,长头发,马来亚籍。寒假去瑞士滑雪,回来下飞机,就往我宿舍跑,我在看书,躺在被窝里,她敲敲房间便进来,还要“嘘”一声,锁上门,钻到我被窝来,外头雪有很深,那年在纽约实习。她又叫什么名字?第二天早上我们一起去吃早餐,她是一个美丽的女人,家中又开锡矿又开橡胶园子,但是她叫什么名字?
  她们都那么美丽,我都辜免了她们,送上门来的艳福,我想,只要事后没有麻烦就好。我辜负了她们,我没想到芸芸众生当中,碰见她们,真是一种缘份,我没有爱她们,即使当时嚷着“爱”,也不过只是为风月情浓,现在我对珍珠不是这样,我对珍珠是真的下了心。
  门越敲越响,终于停止了。
  可是我没想到浴室是两间房间通用的,她竟然从那里过来了,穿着极薄的睡衣。
  我非常的愤怒。
  我冷冷的说:“离开我的睡房,马上。”
  “为什么?因为我不美丽?”她问。
  “因为我尊重你,如果你以为有大把男人陪睡觉的就是美女,你就大错特错了,离开这间房间,如果你不走,我走,好不好?”
  “唐,我喜欢你。”
  “小鬼,我也喜欢你。看,我们要做好几十年的亲戚呢,你别胡揽好不好?回你自己房中,好好的睡,OK?”我几乎声泪俱下的哀求她了。
  她站在黯黯的灯下,还真有一种诱惑力,她很美,美得很,每个女人都美,但是我想通了一条道理,弱水三千,我只能取一瓢饮。
  我的愤怒渐渐平下来,我温和的说:“天,听话,回房去。”我解释:“已所不欲,勿施于人,想想看,廿年之后,你的小表妹跑到你未婚夫房去赖着不走,你会有什么感想?别气你的珍珠姊姊,这次她从东京回来,一定跟你带了好东西。”
  她咬咬指甲,“你非常的爱她,是不是?”她问:“所以你从一个浪子变了一个君子。”
  “不是爱,是年纪。我不愿意再做这种事了,你不会明白的,将来,将来你会懂。”
  “我永远不会懂。 ”她说:r但这不是因为我不够美,对不对?告诉我,我长得美。”
  我由衷的说:“你的确很美,而且刚刚开始,如花蕾一般,还起码要美个十年八年的,何必那么心急?”
  她终于离开了。
  我松一口气,连浴室的门也锁上。
  我睡熟了。夏天的夜,开着窗户,风吹着树叶,每一下树叶的摇动,都似一个女人半夜叹息转侧的声音,柔轻的手臂搭过来,有时候碰得到我,有时候我躺在别人的臂弯里。这些叹息,在一个夏夜里,忽然我听到了,以前所听不到的,现在都听到了,以前所想不到的,现在都想到了。她们的皮肤都如丝缎一般,我离开她们的时候,她们都流过眼泪,默默的眼泪。
  当我说:“我送你回去吧。”或是“你走吧。”她们的眼泪。在麻省与一个女孩子同居三个月,她要嫁我,我不肯娶她,我说:“你走吧。
  她哭。眼泪淌了一脸,无声无息,当时我觉得她毫不潇洒漂亮,见了男人就要嫁。她跪在我面前,眼泪没有使我心动,我见过太多的笑脸,太多的眼泪,女人不外是两个表情。但如果是现在,我会娶她,只单单为那眼泪里的爱意,但是我把她送走了。
  她永远没有再回来,百分之九十五碰见一个比我好十倍的丈夫,但是她的眼泪,我记得她有很圆的眼睛,为我织了一件黑色的毛线背心,上面绣着三个英文字:唐。她的眼泪现在都化为珍珠,化为珍珠。
  我从来没想到,我会得欠下这么多,太多了,太不应该了,凭什么呢?凭年轻,凭有这种机会,不自爱,也不爱人。然而她们为了爱而原谅我,有些挥一挥衣袖而走了,不带走一片云彩。有些留下了无数值得珍惜的东西,都没有得到珍惜,被我撇下了。
  这种内疚,使我下了决心要对珍珠好一辈子。一辈子,说得好听,我早过了大半辈子了,前面还有多少天?我躺在床上,出着汗,多么希望珍珠可以在身边,让我握着她的手。我会用力地握着她的手,一整夜都不松开。
  不会像以前,女孩子来碰我的肩膀,我摔开他们,说:“你不知道我打了一天的足球,累死了吗?”我再也不会。
  珍珠的小表妹给我诱惑使我想起了太多。
  第二天我回来的时候没有看见小鬼头,佣人说她参加舞会了。珍珠电话来了,我说:“我爱你。”她很诧异,我真的爱她,我的良知到卅五岁才出现,有什么办法呢?
  我并且要坚持去接她。她把班机告诉我了。
  我去接珍珠的时候,小鬼头穿着条破得不能再破的牛仔裤出来,嘴巴嚼口香糖,“表姊是有福气的。你认为我会嫁到你这么好的人吗?”
  我苦笑说:“五年前碰见我,我还是个最坏的丈夫,但是现在,现在不一样,时间才是缘份,不是人,明白吗?”
  她不会明白的。
  她更不会明白她给了我那么多的启示。
  开车到机场,把车停好。
  到花店买了三打玫瑰花,我那么想见珍珠,想得不合情理的。我看到她们这群模特儿出来,莺莺燕燕的,跟着一大群记者,访问的访问,拍照的拍照。
  我老远就看到了珍珠,她的皮肤永远是牛奶色的,她不爱晒太阳,她的化妆比别人都淡,身裁比别人都高。
  她戴着一顶宽边细草帽,姿势美妙的向我这边走过来,但是却没有看到我。
  我忽然叫:“珍珠!”
  她脸转过来。
  我奔上去,握住她的手。“珍珠。”
  “唐,你真的来了?唐,你怎么啦?”她问。
  “我想你。”我说。我额上冒着汗,“我想你。”
  她诧异。但是她明白,我们默默的拉着手。
  众模特儿过来取笑,挤眉弄眼,打听吃喜酒的日子。我挽起珍珠的化妆箱,把她拉出人群。
  在车上,她问我:“这几天你乖不乖?”
  “一点也不乖,尽在想别的女人。”我温和的说。
  “唐,生命太短。”她的头靠在我肩膀上,“能够爱就要爱,不能够爱不要辜负别人的爱。”
  爱是一个礼盒包,若不能接受,应该原璧奉还。若果可以接受,应该好好保存,为何我要活到第三十六年,才发现这个真理?
  “我爱你,珍珠。”我说。
  “我相信你,唐,我很幸运,我在你心智成熟的时候遇见了你,”她笑,“现在你经得起诱惑了。”
  不不,珍珠,不是诱惑,是良知。是良知,珍珠。

心之色
  她背着我坐。
  穿的衣服没有什么特别,闪光的钉亮片晚服,人各一件,没有什么了不起。发型也普通,垂至肩膀的直发,连发夹也没有。
  直至有人叫她:“吉永,吉永。”
  她转过头来。她并没有连肩膀一起转动,只是缓缓的把面孔作四十五度角的倾斜转过来——
  哗,看到她的五官,我便屏息。
  天底下原来真有美女这回事。
  我一向不喜白皮肤,偏偏她的肌肤胜雪,一双眼睛黑瞳瞳,似冒出灵精,长睫,浓眉,鼻子很小很挺,嘴唇是肿肿的,象征感情丰富。
  不过她的神色是冷漠的,一副不起劲,叫她的人趋向前去同她说话,她亦没有什么表情。
  我拉住同学会主席问:“吉永是谁?”
  “陈吉永?”主席反问:“你住在亚拉斯加?连陈吉永都不知道?陈吉永就是陈吉永。”
  “愿闻其详。”
  主席笑说:“这就是在外国一住十五年的结局,明天看报纸吧,明天她的摄影展览开始。”
  我问:“她是摄影师?”
  “不是,是那么简单就不是陈吉永了。”主席拍拍我肩膀走开。
  我顿时心痒难搔。
  这时候吉永站起来,我看清楚她一身装扮,丝织的短窄裙,黑色鱼网袜,掠皮高跟鞋,都不是我喜欢的打扮,但在她身上,看上去就觉得华贵熨贴。衣服要配合场地,这是种礼貌。
  我最喜欢女人穿男朋友的大毛衣,与贴身牛仔裤,俏皮中带性感,挑逗中又不失天真纯朴,那才真的有味道。浓妆的女人一向给我恐怖的感觉。
  但是此刻的吉永正是蓄意打扮过的,又该怎么说呢。
  我拉住同学甲,“帮我介绍一下,我想认识陈吉永。”
  同学乙诧异,“你不认识她,快来。”
  [吉永!”
  吉永抬起眼睛,向我一扫描,我顿时慑住。
  “这是林秋里。”他们介绍,“林是六八年的,是你的学长,吉永。”
  她向我点点头,并没有太在意。
  [吉永,这么快走了?”
  她歉意的说:“我有点累,先走一刻。”
  “有没有人送你?”
  “我自己有车子。”
  她竟没有再向我看一眼,便扬起衣袂走了。
  我目送她的背影。
  拉住旧时的同学,“来,告诉我,关于吉永的故事。”
  “背后说人?”他们笑。
  “谁背后不说人?别假撇清了。”我推他们一下。
  “吉永是艺术家。摄影绘画音乐无一不精。”
  “她最擅长是什么?”我问:“一个人总有他一门技艺,这往往是他的职业。”
  他们困惑,“可是吉永没有职业,是不是?她什么都不做,又什么都做,但是她从来没有上过班。”
  “那么她何以为生?”
  “她丈夫剩给她一大笔款子。”
  “剩?”我的心一紧,“怎么,他过了身?”
  “是的,很不幸,三年前过身,他们极之恩爱,世事往往如此,打打杀杀反而可以做一辈子的夫妻,以他们相敬如宾的一对璧人,就不得长久。”
  “他做什么?”我问。
  “是个医生,家里很有名望。”
  “有没有孩子?”我继续追问。
  “没有。”
  “那么她目前的时间如何打发?”我很担心。
  “开展览呀,一个接着一个……她有朋友吧,总可以消磨。”渐渐声音弱了下来。
  大家都觉得很乏味,很惋惜。牡丹忽然不见了绿叶,多么难堪,以后的日子便寂寞下来。
  那么美丽的女人,忽然失去了伴侣,一个人守在间屋子里,滋味如何?不过已经三年了,最坏的时刻已经过去,真亏她熬下来的。
  “她先生是怎么过的身?”我问出最后一个问题。
  他们苦笑,“癌。”
  我缄默。
  第二天看早报,看到文艺版大页刊登著有关陈吉永的摄影展,题材非常特别,是世界各地的孩子。我极有兴趣,跑去看了。
  成绩平平,一般摄影师用好相机好底片,选个专门题材,都可以使观众略为惊喜一下,开开眼界。手法也还细腻,把孩子们拍得活泼可爱。
  她特别喜欢孩子哭的一刹那,猎取不少宝贵的镜头。
  正当我在欣赏的当儿,一抬头,发觉她站在门口招呼客人,今天她的打扮完全不同。
  平跟鞋,球衣胡乱加外套,一条粗布裤,头发用一条橡筋东起,面孔素净,忽然年轻了,少了那种沧桑,一双眼睛仍然闪亮有神。
  我身不由主的走过去,“吉永。”我叫她。
  她看着我,展览厅中的光线柔和而充足,我连她的眉毛都可以数清楚。我那一见锺清的神采必然一览无遗,声音温柔得连自己都不置信。
  她一霎时没把我想起来,但是她礼貌且矜持地看牢我,一边努力思索。
  “林秋里。”我提醒她,“昨夜同学会才认识的。”
  “哦。”她应了一声。
  我搭讪,“很精彩,要跑遍大江南北才能得到这些照片。”
  大概有点陈腔滥调,她没有作答。
  我忽然觉得自己站在她面前是多馀的,但仍然鼓起勇气问:“吉永,可要喝杯咖啡?”
  “我走不开。”她说。
  “我买上来。”我说。
  她很犹疑,“不用客气。”
  “我这就去。”我匆匆下楼。
  买了两杯咖啡,像是干什么神圣的任务,从来没有那么高兴过。真是神经兮兮的。
  匆匆再上展览厅,把饮料递她手中。
  她坐在窗口,缓缓喝一口,说:“正想喝热东西。”
  听在我耳中,真是比任何赞美之词都管用。在这个上午,忽然之间,我发觉我在恋爱了,事情发生得这样突然,迅雷不及掩耳,连自己都震惊得呆呆的,行为举止没有平时一半水准。
  我终于放下纸杯子,跟她说:“我要走了。”
  她轻快的抬起头,“再见。”
  她并没有告诉我她的电话的意思。我逼得老起面皮,同她说:“我怎么跟你联络?”
  她几乎有点讶异,像是想不出有什么跟我联络的必要。
  我屏住了呼吸。
  终于她说了一个号码。
  我拚死把它记住,发誓一辈子不会忘记。
  “再见。”我说。
  我像个傻子似的走下去,一直走一直走,忽然站住,抬头一看,唉呀,停车场在另一头哪,走错路啦。
  我又往回走。心里面有大大的忧虑,小小的喜悦。
  我爱上了陈吉永,但是她不觉我的存在。我怎样唤醒她?我如何开口?
  我到同学会去商量请吃饭。
  主席说:“阿林,一共三百多个会员,试问你怎么请?就算全体人马出席,你也没有时间与吉永说话。”
  我怔住,“为什么要这样说?谁说我专请陈吉永?”
  “唉呀,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你瞒谁呢?爱情与咳嗽,忍都忍不住,那天你初次惊艳,那神情谁看不出来?”
  我涨红面孔。
  “为什么看上吉永?”主席问。
  “你不觉得她美?”我很神往的问。
  “情人眼里出西施,”他笑“美是非常主观的一回事。”
  “可是她是那么美,”我悠然地说:“任何不相干的人都会发觉。”
  他还是单笑不说话。
  我吁出一口气。
  “我教你一个法子,好教你有藉口接近她,她打算将是次摄影作品出一本集子,你与她联络,说你可以承办这件事,不就得了。”
  “可是,”我急说:“我并不会设计呀。”
  “说你老实,真的老实,你可以帮她介绍给设计公司呀。”他笑。
  “她自己为什么不同设计公司联络?”我问。
  他答得理直气壮,“你太不明白女人,事事亲力亲为,女人要男朋友来干什么?”
  我丈八金刚摸不着头脑,“做这么琐碎的事?”
  “这算琐碎?这简直是大前提呢,我认识一位仁兄,每星期买冰淇淋到女友家去,就得开二十公里的车!那家冰店在乡下,可是她女友非那家不吃,你瞧瞧。”
  我目瞪口呆的坐在那里。
  难怪这么多年我还做着王老五。这些女人真会作贱男人。
  随即心平气和起来,如果吉永叫我去买一毛线小吃,我也同她去,只要她高兴,只要她扬一扬嘴角,我已经得到应得的报酬。
  真的,我不会介意她差使我做些什么。
  我跳起来,“一于如此!”
  主席笑着摇头,“恋爱的滋味不好受,苦乐参半。”
  我哪里还听得进去,别说参半,参百分一,千分一,也只好这样子,谁叫我爱上了她?
  我拨电话上她家,她又一次忘了我是谁。但当我提起那本摄影集的时候,她的兴趣渐渐来了,她不太爱说话,措辞往往非常简洁,只有三五个字,不过我已经非常满足。
  我们约好周末见面,在她家里,进行选择相片及文字工作。
  事先我做足功夫,先找到杂志社中的朋友,商量一番,免得届时一点头绪都没有,然后才更衣沐浴,专程上她家去。
  选衣服的时候挑了又挑,选了又选,终于穿一件掠皮夹克,我不想大隆重,也不想太轻佻。
  她前来应门,穿着一件旧的丝棉袍子,抱只热水袋,热水袋上还有只碎花巾套子,我见了她这种打扮,先是惊喜,一阵温暖跟着缓缓袭上心头。
  这是我母亲年轻时代的打扮哩,松松的袍子,滚两道边,因室内热水汀不敷用,都抱一只胖嘟嘟的热水袋。
  我一直在微笑,掩不住心中的喜悦。
  吉永一定在想:这个人好不奇怪,怎么这样爱笑?
  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我与她坐下,佣人斟上热茶。
  屋子是半新旧西式洋房,家具亦半新旧,大方整洁朴素,像她的人。
  她取出底片与我研究,我把我那自朋友恶补来的三道班斧施展出来:“——照片一概放一个尺寸,文字我去找专人来写,以访问记的形式最好,写一万字足够,说明就得由你自己负责。本人照片要不要登?”
  她考虑很久,“不必吧,我怕人家认得我的样子。印多少本呢?又要卖多少钱呢?出书之前,要不要先发一些新闻稿?我当然想有人买,筹得现款,捐给保护儿童基金。”
  “太好了。”我说:“我会安排的。”
  “个人宣传越少越好……”
  “艺术是很私人的,不宣传个人,难道宣传群众?”
  她笑出来,我看到她笑,整个人便如沐浴在春风里,暖洋洋地,有说不出的舒服,单是盯着她的一颦一笑,已经心满意足。
  她说:“也不必假撇清了,就这么办吧,选照片恐怕要一段时间,我手头上有一万多张照片。”
  “我们一起挑选。”我道出了醉翁之意。
  她竟不拒绝,“那太好了,多一双眼睛会客观些。”
  我如饮了醍酬似的,浑身飘飘然。
  这时候电话铃响了,她前去接听。
  她没有说什么,但是在眉梢眼角中可以看得出,这个人是时常打电话给她的,她的双目中有期待的喜悦,无法抑止,我看得呆了。
  这是她的男朋友,一定的。
  她背着我,“嗯,嗯,我有客人在这里,好,一会儿见。”放下了话筒。
  就这么简单的几句话,但声音是轻绵绵的,直到回到原来的座位,嘴角仍然荡漾着笑意。
  我为之销魂,这个幸运的男人是什么人?
  我是否来迟了一步?
  不行,在这个阶段,仍然不知道鹿死谁手,我不能气馁,不能放弃,一定要斗到底,何况我已经得到这样好的机会,可以与她一起工作。
  吉永跟我说:“那么大概什么钟数你比较方便?”
  我说:“下了班比较好,我一天来两个小时,恐怕一星期之后,便可以把照片选出来。”
  “太感激了。”她说。
  “不算什么,大家做善事耳。”我说。
  她送我出门,看样子她是约好了人,就要赴约。
  我到门口,才发觉自己有多么可笑,我竟也恨不得廿四小时与她在一起——这就是人们结婚的原因吧,相爱甚深,以便一有馀暇便聚在一间屋子里。
  林秋里,我同自己说:别太贪心,明天你就可以见到她了,你也算得是个幸运的人,一星期下来,恐怕有所进展也说不定。
  我把好消息报告主席。
  他说:“这就看你的了,你这个人傻呼呼的,唉,早三五十年,还有出路,现在的女人,都喜欢有点邪气的男人。”
  “不是吧,”我为自己抱不平,“不会吧?哪有自讨苦吃的道理?”我张大了嘴。
  “唉,女人是很愚蠢兼天真的,她们要把一个邪气的男人训练成一个好男人,以证明她们的魅力,你想想,有这个可能吗?前仆后继,女人!”
  “不是吧,不会吧?”
  “不会?你怎么解释那种绰号叫大嘴巴、粗口王的男人也找得到情妇?”他笑。
  我无言。
  “秋里,拿点劲出来。”
  “是是是,”我又问:“什么叫劲?”
  “真拿你没折。”他摇头。
  其实只要给我机会看见她,已经很满足了。只要踏上她的门槛,已经心跳,更何况她在屋内等我。
  在以后的那个星期,是我人生中最满足的一段日子。每天下了班准时到她家,先喝杯热茶松弛,随即工作,她准备了清淡的小菜叫我留下吃饭,饭后说几句才告辞。
  照片比我想像中的还要多,我不想对她不起,把我的审美眼光尽情施展出来,真的不能下决断,便带回去问我的出版社朋友,渐渐我成了半个专家。
  唯一的荆棘便是那个神秘客人一到七八点,便会打电话来。
  吉永扑到电话机那头去的神情,像一种小动物,轻快活泼,与平时的举止完全不同。
  我会竖起了耳朵来听,通常他们的谈话不会超过三分钟,通常以“一会儿见”为结束,我的心很受刺激,快速地跳动,这到底是谁?竟与我分享了她的时光。
  吉永的话随着时间渐渐增多。
  说到以前的感情生活,她告诉我:“……其实他在生的时间,我们的感情并不见得特别好,他女朋友很多,我常常为这个生气——”
  什么?有了她还要女朋友?
  她说下去,“那些女人简直离谱,猖狂得厉害,他去世前,我已立意要同他离婚,他竟要跟一个什么才女去同居!我发觉的时候,他们往来已经有五年了。”
  我觉得不可思议之至。
  “但是他不肯离婚,嬉皮笑脸的同我拖,结果一直到去世,那个女人还到医院去看他。”
  “这件事很多人知道?”
  “怎么不知道?同学会里传为佳话,”她苦笑,“就你一个人不知道而已,不过人都死了,给我留个面子。”
  停了一会儿,她说下去:“不过他没有留给她什么,他没有遗嘱,太自信了,一切东西便属于我,结婚十年,吵吵闹闹,没想到他去世之后,我着实安静了几年。”
  我黯然,我想法错了,我以为他们是神仙眷属。
  “哪来那么多神仙,一家不知另一家的事,最好是像你,秋里,抱定独身主义,多么清爽高贵。”
  “我?不不不。”我连忙否认。
  她笑了,“哪个女孩子嫁你,真是几生修到。”她说。
  我大着胆子,“他们说老实人不吃香了。”
  吉永活泼起来,“麻油拌韭菜,各人心里爱。”
  我想打蛇随棍上,问一句:那你爱的是什么?
  这句话一直在喉头打转,直到喉咙发痒,还是说不出口,但耳朵辣辣发烫,大约是发红,一直烧到脖子上去,烧得透明。
  真窘。
  我终于见到了那个神秘客。
  那日我带着印刷所的小蒋到吉永家去,碰见的。
  我们在研究用哪一种纸,书总共有多少页。
  忽然门铃响。
  吉永显然也不知他会来。她有点诧异。
  门一打开,我就知道那个人是他。
  高大、粗犷,百分之一百的男人,那么冷的天气,他才穿一件薄薄的短袖上身,一条粗布裤,腮络下巴,英俊得来充满了男子气概。
  吉永一见他,马上站起来。
  “你怎么来了?”她轻轻说,语气中略带责怪的意味,却亲昵得无以复加。
  我怔住,心马上碎开来,怎会有这么强的对手?这个人像刚刚在一部超级荷里活灾难片中救了三十个小市民,怎么会有这般出色的人?我不相信。
  “来,”只听得吉永说:“让我来介绍……”
  我麻木、胡乱地点点头,坐在原来的位置上,如坐针毡。
  我很伤心。这个贪得无厌的男人,已经得到那么多,还要来霸占我的时间。
  我恨他。恨。
  我握紧了拳头。
  只见他与吉永说了几句话,吉永站在他身边,他那么高大,映得原本不见娇小的吉永也娇小起来。
  我喉咙如被人塞进一国棉花,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干燥得很。
  一边小蒋还不识趣,在说:“三十磅纸太厚了。”
  “三十磅……”我喃喃复述。
  “你怎么了?”小蒋瞪着我。
  幸亏他没说几句话,就告辞了。
  吉永一直送他下楼去。
  明明是天天见面的,还要这样十八里相送,好不肉麻。
  她从来不会送过我。
  小蒋在那里说:“……”我一句都听不见。
  我的心一直呆着,直到吉永回来,没到一会儿,我们也告辞了。
  没有留下来的原因,一切交结清楚,想不走也不行,难道在人家家中赖死不成?
  回到家,一颗心大力跳动,无法抑止它从口腔中跃出来的企图。
  我失眠。照照镜子,一副书生样,下巴胡都不多一根,三十多岁,还似一个大孩子,人家,人家壮得像牛,一走近就保证有股男人气息。
  我还是死了这条心,好好的替吉永做妥这本书,将来她也会想起我。
  我沮丧得要命。
  主席摇头叹息,“真倒霉。没想到你碰上定头货。”
  “那人是谁?”我忍不住问。
  “是一个油井工程师。”
  “你这死鬼,明知有这么一个人,还推我前去送死。”
  “话不是这么说,女人没有结婚之前,可以接受任何人的追求,公平竞争,你说是不是?”
  “怎么竞争,我手无缚鸡之力。”
  “你不愿意而已,你重视自己的力气与自尊,叫我这个师爷没折,”他大声疾呼,“有时明知没有希望也可以过一个瘾,为什么不?”
  我低头细思量,“我没有说不同她做好这本书。”
  主席翘起大拇指,“对呀,这样才是君子人,君子成人之美。”他大力拍着我的肩膊。
  我被他说得啼笑皆非。
  我不出声,默默地做那本书,与出版社的朋友工作到深夜,花尽心血脑筋。小蒋笑说:“他快变成专家了,以后可以业馀替人设计书本。”
  照片选好,设计妥当,吉永的说明也交在我手中,慢慢整理出来,一本书渐渐成形。
  吉永说:“最近你很少来。”
  我有点难过,我尝试把爱情升华,升到那本书里去。
  “工作比较紧张,”我找籍口,“这本书……”
  “浪费你那么多时间,”吉永说:“我都不知道怎么报答你好,也许不是我疑心,我觉得你瘦了一点。”
  我摸摸自己的面孔,不说什么。
  她说:“有空拨时间来吃饭。”
  分明是想感动我,我不需要这种怜悯式的感情,我决计不要,但嘴巴只能说:“好的,有空我来。”
  半个月后,我还是去到她家,不过是送书的大样去的。
  我都快变成出版社的小厮了,慨叹的想,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我又缺乏体育精神。
  她煮了许多好菜等我去尝,她竟把我当作兄弟了,真糟糕,一入这个“自己人”部门便万劫不能超生。
  我把大样交给她,叫她自己做三校。
  她爱不释手,“真没想到这本书会印得出来。”
  我说:“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
  她说:“谢谢你,秋里。”她快乐得像个孩子。
  我被她感染,也高兴起来,花些少力气,博得美人一笑,何乐而不为。
  我大大方方的吃了这顿饭,在喝上好龙井茶的时候,很大方的问:“你那位朋友呢?”
  “啊,他。”吉永含羞了。
  这个女郎,受了前夫的十年气,是应该过些温馨的日子。
  她问:“秋里,你觉得他怎么样?”
  真的把我当自己人了。
  “很好,外型很好,长相极佳,他们科学家,自有一股慑人的气质,非同凡响,看样子他对你也极佳,怎么样,有什么进一步的打算?”我是这样的心平气和,连自己都惊异起来,感情真的升华了?
  “秋里,你对我真好,”她感激的说:“你支持我吗?他向我求婚哩,秋里,你说我该不该答应他?我有点胆怯,人们会怎么说?”
  我默默看她一会儿,她容光焕发,雪白的皮肤饱满丰盈,简直会滴出水来,我从没见过她这么美丽过,一定是恋爱了。
  我说:“想清楚之后,就不必理会别人怎么说。”
  她很快乐,泪光盈盈,“秋里,你真要看住我。”
  “我会的。”我说:“大家兄弟姐妹一样。”
  那日我步行回家,一路踢石子,几乎踢穿了鞋头。
  兄妹一样!嘿,个个兄弟为姐妹做这么琐碎不讨好的事,那还了得。
  可是我已经得到了报酬,她在家招呼过我,处处刻我表示过关注,对我笑过、谈过天、诉过苦……还要怎么样?爱一个人,不是要从她身上压榨什么,小女孩爱洋娃娃,从来不盼望洋娃娃也回爱她,这才是爱的真谛。
  到家的时候,我很疲倦,但是毫无睡意,我想我会继续失眠一个时间。
  唉,吉永将永远不会知道我心之颜色。
  永不。

意外
  那天早上,我踏着脚踏车去公园,买了一大束花,把书本用一根带子缚在车后,自觉非常风流潇洒,公园的人投给我羡慕的眼光,我觉得这一刹那才是不寂寞的,因此非常开心。
  我把车子踏出公园,才到门口,好景不长,一辆小跑车斜路驶出来,我连忙刹车,他却缓缓的撞向我,一切像电影镜头一样,我急急把脚车拖到一边,摔跤,跑车的轮子压过脚车,我的肩膀先落地。
  跟拍武侠片似的,我听到自己骨头碎裂的声音,四周的人围上来,尖叫,疼痛在那一秒钟传过来,我痛得惨叫一声,倒在地下起不了身。
  跑车中的驾驶员是个男人,他奔出来要扶起我。
  我说:“不必了!”其实是呻吟。
  他来拉我,我大声叫,“我的骨头断了,不要动我!叫救护车!”
  “我送你到医院去。”他急得几乎哭出来,“我扶你,这样快点。”
  “笨蛋!”我一头冷汗,“我进不了你的车子,快去叫救护车!”
  “试一试,我是医生,你的右手上臂骨与颌骨断了,忍一忍疼,可以进车子,叫救护车起码十五分锺才来。来,试一试。”
  人越围越多,眼光都是好奇的,我并没有流血,不能满足他们,因此我决定进他的车子。
  他很小心的扶起我,他说:“唉呀,膝头全破了。”
  我一头的汗,相信他也看到了。
  他说:“忍一忍。”
  他开动了车子。
  隔着窗门,我看到了我的脚踏车,我的花束,我的书本。
  我挣扎着说:“书本……”
  “我赔你。”
  然后我一口气松下来,只觉得全身痛,痛得像每一寸身体都像千万枝针在剌,我想我是昏过去了。
  醒来的时候我正被移动到担架上去,我顺手抓住一个人,我说:“痛……”
  “是,是,马上好了。”还是那个人。
  我居然相信他,温驯的点点头。
  “要通知你家人,电话是什么?”
  我告诉他。
  我快要死了,我想,快了。
  医生过来给了我一针,护士剥了我的衣服,伸手摸摸我的骨头。
  完了,我想,我的脚车,我的花束,我的新牛仔裤,完了,原来如此,我完了。
  气急攻心,我又昏了过去。
  再醒来的时候像电影,我穿着白衣服,家人围在身边。我想,我要死了,所以他们都赶了来哭。
  妈妈并没有哭,她向我瞪瞪眼,“叫你太太平平的在家看电视,你不相信,看!”
  她还骂我!她一骂我,我反而哭不出来,看样子我会活下去。
  我微弱的抗议:“……痛。”
  “谁叫你把脚车驶进那条路去了?那是通向停车场的啊!人家刘医生煞车快,不然你早完蛋了。”
  “现在呢?”
  “现在你断了两根骨头,自己压断的,医生说,幸亏你年轻,一星期出院,不可拿重物,明白没有?”
  信不信由你,我忽然有一阵失望,“呵,这样。”我想起来,“那么失事现场的东西呢?”
  “都叫刘医生送回来了!你这冒失鬼,给别人多少麻烦!”
  “我给他麻烦,真会说!”我不服气,“我都几乎痛死在这里了!”
  “疼什么!拆了石膏就没事,你好好休息一下吧。”
  铁石心肠。
  我说:“我不能写信了。”我看着我的断臂。独臂刀。
  “你一年也不写三封信,你那双手,除了玩,什么也不干,我走了。”妈妈站起来。
  “明天来不来?”我问她。
  “上午来,这些小说给你带的,好好的看。”
  “谢谢。”
  她走了。
  我们家没有悲剧意味,我拿起武侠小说,床头还放着一篮苹果,我吃一个。
  手臂像神迹似的,忽然不疼了,但是打了石膏,又挂在脖子下,非常不便。但是我决不会让一条手臂妨碍我看小说的乐趣。
  现在我是名正言顺的病人,要喝水,按铃,要吃饭,按铃,难怪母亲没有好脸色,这笔住院费不知道怎么报销。
  医生来的时候我展示一个大大的微笑,他很开心,我接受了两次住射,下午睡了一觉,醒来再看小说。
  这种生活是不坏的,如果短期过一阵子,有益身心,但不能一辈子住这儿,当然。
  吃了饭我又睡了,等痊愈之后,我会胖的,我想。
  妈妈似乎很放心,她并没有打电话给我。
  我睡得迷迷糊糊,听见有人问护士:“她怎么样,她没事吧?”
  护士笑答:“她很好,很乐观,你别但心,她不会有事的,才断了两条骨头。”
  “才断两条?”我睁开眼睛跳起来,“你想我断几条?”
  “你醒了?”那个人趋向前来。
  “是的,我醒了,你是谁?”我抢白他。
  “我是刘家豪。”
  “刘家豪是谁?”我看着他。
  “刘家豪?我就是开车撞倒你的刘家豪呀!”
  “你?”我火辣辣的火起来,为他吃了这么多苦,却连妈妈都不同情我。“你走!不要让我看见你!走,快走。”
  “我是好心来看看你——”
  “我很好,你不必来看我,看到你我才真的要病了。”我大声的打断他。
  “你——”
  “我怎么样?我没给你撞死,你是不是有遗憾?”
  “小宝!”母亲的声音大喝一声。
  我连忙笑,“妈,你又来了,你怎么会有空的?”
  “我怎么会来看你?我不放心你呀,你别对刘医生这么没礼貌。”
  “对,我还得跪下来叩谢他不杀之恩呢!”我说。
  “刘医生实在是有苦说不出。”母亲说:“你知道是你的错,你不该把脚踏车开到小路上去,你为什么不看清楚?出了大事,刘医生也不必负责任。”
  我觉得理亏,我说:“但是他到底是撞倒了我,如果我成了残废,他一辈子也不好过!”
  母亲不出声了,看刘某一眼,我鼻子里哼出一声来。
  “我知道这是我的错。”刘家豪说:“我负全部责任。”
  “什么叫全部责任?如果我这条手臂不好了,你养我一辈子?”
  “小宝!”母亲阻止我,“别乱说话!”
  我不出声。
  刘家豪放下水果,“我……先走了。”
  他走了以后,妈妈问:“你为什么跟他乱说话?”
  “我没有。”我说:“我希望他不再来。”
  “人家好好的跟你道歉,你怎么像野人似的。”
  “你别管我。”我说。
  “你现在还痛不痛?”妈妈问。
  “不痛了,”我说:“但是一只手这样子,太不方便。”
  妈妈叹口气,把水果篮拆开来,“呵,是李子。”
  “我喜欢吃李子,拿两只来。”我说。
  “我想刘医生会再来,你不如将错就错,与他做个朋友。”
  “做朋友?开玩笑!这人面目可憎,贼头狗脑,他再来我就打他出去。”
  “我走了。”母亲瞪我一眼,“才不管你呢。”
  “再见。”我吃着李子。
  后来我便睡了。才两天就觉得闷,清早起来,看见护士们嘻嘻哈哈的走来走去,非常羡慕,我又不能起床走,我想到坐在轮椅上的病人,好同情他们。
  母亲昨日来了两次,今天势不会来了,我很想朋友们来瞧瞧我,又不想惊动人,我拿起武侠小说。
  医生进来,我问:“我的骨头如何?”
  “很好。”医生说:“不必担心。”
  “几时出院?”
  “肯定不会是明天。”医生嬉皮笑脸的说。
  我又拿起武侠小说。
  一直闷到下午,刘家豪又来了。我看到他手中的鲜花,有点高兴,到底我也没有朋友。
  于是我的声音有点软。
  “你来干什么?”我问。
  “来探望你。”他老实说。
  我也老实的说:“我不希望在这种情形之下让人看到,你知道:披头散发,面上无光。”
  “我觉得你很好,医生说骨头不久会自动接上,你放心好了,一年内不要做剧烈运动,”他歉意的说:“你暂时不能打网球了。”
  “你怎么知道我是打网球的?”
  “因为你一只手臂组,一只手臂细。”
  “你是哪一国的医生?”
  “我是牙医。”
  “牙医也混充医生。”我蔑视的说。
  “牙医当然是医生。”他笑了。
  我对着他,他也看着我,两个人对望着,非常尴尬,但是他没有马上走的意思。
  我低下头,咳嗽一声。
  他问:“有没有朋友来看你?”
  “没有。”我据实说:“他们都不知道,我不想丢脸。”
  “这样好了,我天天来看你,直到你痊愈。”
  “不用,我自己会得看武侠小说消磨时间。”
  “你喜欢看武侠小说?”
  我不想多分辩,于是点点头。
  他又坐了好久,走了。
  他想必是个忙人,牙医都很忙。
  他身上那套灯芯绒西装看上去很好,他叫什么?叫刘冢豪。
  到第三天的时候,我闷得几乎要爆炸了。
  我大声的唱了一支歌。问医生什么时候可以出院。吃了一大盆冰淇淋。到花园去站了很久。
  下午,刘又来了。
  我们两人大眼看小眼,对了好一会儿。
  真佩服他的耐心,我虽然没有把他扔出去,但是脸色也差不多,但是他可以一直坐下去。
  我心想:他一定有很多其他事可以做,但是他跑来医院坐着。
  我为什么不趁机请求他?
  我开口:“刘先生,我有一事求你,如果你替我办妥,我会很感激你。”
  “什么事?”他非常高兴,“什么事?我尽力帮助你,你快说。”
  我慢慢的说:“我想出院。”
  “唉呀,你多——”
  “我要出院。”我挥舞着右手。
  “为什么?”
  “回家至少我可以听唱片,看电视,是不是?我在医院里,天天躺着,很难受,觉得自己是废物,影响我心情。”
  我知道他是我唯一的救星,说得声泪俱下。
  “这……”
  “我会照顾自己,我真的会,请你相信我,我睡在医院里,没病也呕出病来了,我受不了。”
  “这……我与医生去商量商量,同时通知你家人来接你出院。”他起身走了。
  我满怀希望的等着,到底牙医也是医生,他们同行商量起来又到底好一点。
  过了一会他同我的主诊医生来了。
  “想出院吗?”医生问。
  “是的。”充满盼望。
  “你一条手臂上了石膏,肩膀又不能动,换衣裳都要护士帮忙,你回去,行吗?”狡猾的笑。
  我咬咬牙,“行。”
  气得我!他走了。我白了刘家豪一眼,这个人一点办事的能力也没有。
  刘说:“如果你母亲来了,她肯让你出院,事情就不一样,非得她签字不可。”
  “好,我求她。”求母亲比求石头还难,“你要帮我证明我可以出院。”
  下午母亲来了,我与刘家豪说得声嘶力竭,她才答应。
  然后我便搬回家。学校请了好几天假,同学疑心,来看我,我把这次意外形容得活灵活现,她们几乎羡慕起来,我很得意,把石膏手臂让她们签字留念,我口沫横飞的说:“将来拆掉石膏,将是最佳纪念品。”
  妈妈没好气,“你一辈子也长不大!”
  我只好笑,回到家中才知道舒服,尽管一条手臂不能动,但是吃零食,看画报,真是其乐融融。
  只是苦了妈妈,上班下班忙,还要照顾我。
  刘家豪第二天就找上门来,我只好与他摊牌。
  我说:“你不必内疚,我肯定不会死,过几星期就恢复了,你何必浪费宝贵的时间,天天跑来坐着呢,大家无聊。”
  他忽然笑了。我被他笑得不好意思起来。
  他问我:“你有几岁了?”
  “十八岁。”我说:“你知道,成年人。”
  “难怪摔断一两根骨头无所谓,还是孩子呢。”
  “我不是孩子。”我说:“我是一个明是非的成年人。”
  “怎么不见令尊?”他改目问。
  “我父亲去世了。”我说:“你问这些来干什么?这些与牙科有什么关系?”
  “我们是朋友了,”他摸摸鼻子,“朋友总得互相了解是不是?”他忍住笑。
  “哼,那你的父母呢?”我说:“说来听听。”
  “在下父母双全。”他笑道:“是独生子,尚未娶妻。”
  “啊?连女朋友也没有吗?”我颇同情他。
  “女朋友摔掉了我。”他很感慨。
  “她另有新欢,爱上别人了。”他说。
  “你难道没有争取她?”我问。
  他有点没精打采,“我不喜欢与人争。”
  我耸耸肩,这时候,同学又来看我的石膏手臂,我欢迎她们,同学交换一个眼色,问道:“那是你的男朋友?”我说:“怎么会?他那么老!”我非常惊异。
  同学们说:“不老,真是一表人材,别骗我们了!”大家都笑,“来,我们放下点心便走,别碍着别人。”
  我第一次以客观的眼光看着刘家豪,或者他是一表人材的,但是男朋友?他是很善良的人,但是男朋友?不不,我的男朋友不该是这个样子的。
  我再打量他,他整个人仿佛没有缺点,有点四方。我们比较喜欢戴一只耳环,头发披在肩膀上的流行曲歌手,年轻的医生代表稳定,在我们的年纪,我们不需要这一样。
  我摇头,十年之后或者有商量。
  同学们要走——我送她们,但是刘家豪还没有走的意思。
  我问:“你不是留在我们家里吃饭吧?”
  “一点也不错,你母亲留我吃饭。”他笑,“你们家每天下午四时,有钟点女工来做饭,是不是?”
  “你不走了,是不是?”我看着他,也笑了起来,“你是一个好医生,是不是?但是我要出去散步,你要不要跟来?这是邀请。”
  他大喜过望,为我披上一件外套,我们走到附近公园去。有二十分锺我们没开口说话。
  然后我说:“这里是你撞倒我的地方,脚踏车在修理中,书本倒拣回来了。”
  他笑笑,不响。
  渐渐我的话多起来,“……爸爸去世之后,只有我与妈妈生活,开头我在寄宿学校,后来回家住,中学毕业后妈妈想送我出去念书,但是我怕她寂寞,她说不怕,其实我们两个人都寂寞得要死,”我笑,“有一阵子她加班,我一边看电视一边吃零食,胖得像只猪。”
  他把手插在口袋中,很耐心的听着。
  隔了一会儿他说:“你与你母亲都很勇敢。”
  我笑说:“是的,我们看到蟑螂与老鼠都不会尖叫——没有人听。”
  “我比你大多了——”
  “大多少?”我怀疑的问。
  “我廿七岁。”他说:“怎么?不够资格做你的男朋友?”他看着我,仿佛有点认真的样子。
  “如果我们在别的场合里遇见,譬如在一个舞会……”我耸耸肩,“或者能有机会。”
  他不说话。
  我说:“就是这条路了,当天我的脚踏车踏到此地,不知道有汽车会驶出来——”
  “快!快避!”他一把推开我。
  我向前冲了两步,转头,说时迟那时快,一辆跑车尖声煞车,他摔在地上。
  司机大声骂大声叫,并没有停下来,他看见刘摇摇幌幌的站起来,还追问一句:“你嫌命长呀?”便扬扬洒洒的把车开走了。
  我歉意的说:“对不起,但是你知道了吧!事情是很容易发生的。”
  他不答,我发觉他满头大汗。
  “你怎么了?”我惊问,“你不舒服?”
  “我想我折断了一根骨头,”他呻吟一声,“快把我送进医院,我疼死了。”
  我连忙截了一部街车,送他进医院,我一直用我的好手扶着他,又连忙打电话叫妈妈来,手忙脚乱的向妈妈解释,妈妈暴跳如雷的向我发脾气。
  我尖叫起来,“不是我的错,不是我的错!”
  “现在轮到你照顾他,我不顾这事。”妈妈说。
  我们连晚饭都没有吃。
  我带着玫瑰花去看他,护士说他要休息。
  我说:“请你转送这花给他,明天我带水果来,请他不要生气。”
  护士笑着接过花,“我会告诉刘医生的。”
  “谢谢。”我颓丧的走开。
  刘真是倒霉,碰见了我这个冒失鬼。
  我才走到门口,那护士又追上来,“小姐,刘医生决定见你了!”她笑得很奇怪。
  我大喜过望,连忙跟她走进病房,刘家豪手中拿着一本武侠小说,没好气的看着我,他的手挂在脖子下。
  我赔笑脸:“你还……好吧?”
  “很好,要住十五天。”他眼睛看着天花板。
  “你……喜欢看武侠小说?”我讪讪的问。
  “嗯。”他不大想回答。
  “你不要生气——”
  “我没有生气。”他说。
  “我知道你一直觉得是我的错——”我不知道怎么解释,我只好住口,我想哭,但又哭不出来。
  我应当走了,但是歉意使我留下来。
  这便是他当初来探我的感觉吧。真是啼笑皆非,六月债,还得快。
  我又坐了一会儿,他的脸色没有进步,我只好走。
  在放学后我又买水果去看刘家豪。
  他似乎友善了一点,他问:“你的手如何了?”
  “习惯了,等石膏真的除掉,我反而会觉得奇怪。”我挤出一个笑容。
  “现在我们扯平了。”他说。
  独臂刀大战独臂刀。
  “是我不好。”我终于承认,低下头。
  “算了。”他摆摆手,大方的饶恕了我。
  我松一口气。当然,他转败为胜了。
  一个月后,当我们两个人的手臂都可以自由活动,我们去跳舞庆祝,开了一瓶香槟,妈妈也在。
  如果同学看见我们两人在一起,再挤眉弄眼,我也不否认,我的意思是,他实在是个好人。
  妈妈很高兴,她觉得我因一点“小”意外而获得一个这么好的男朋友,可真是因祸得福。
  我认为第一件意外不是我的错,第二件意外也不是我的错,家豪觉得至少我不应该乱走路。
  我们可以把这些意外归类,推给社会。
  真没想到我们两个人的骨头都那么脆,那么容易断。
  一个月后,我毕业了,家豪问我是否要升学,我说是,“看,我生物与化学考得多好?我要考医科。”
  “很好,与我同行。”他笑。
  “我读的可不是你的,牙医也混充医生!”我瞪眼。
  他不出声,只是笑。
  真没想到他会成了我的男朋友。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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