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灭谛 - 象征性、有余、无余寂灭(23)



象征性、有余、无余寂灭


解脱、寂灭、和涅槃是同义词。尽管有许多不同种类的涅槃,某些传统的佛经提到了二十种不同种类的涅槃。最重要的类别有两大类,它们是断除解脱之障碍、断除成佛之障碍。我们在后面讨论。这两类寂灭又有不同程度,一般分三种程度:

-象征性寂灭


-有余寂灭


-无余寂灭

象征性寂灭

象征性寂灭有时被称为暂时寂灭。因为它的状态会退失,象征性寂灭仅仅指暂时的断除不善心念-如我们积极的对治怒直到我们可以克制它。瞋恚暂时停止了,但若我们以后不再继续使用曾经有效的对治方法,当合适的助缘生起,瞋恚心又复出了。这个寂灭状态中,某事物停止了,但仅仅是象征性或暂时停止。因为根子上的因未被铲除,烦恼能再次发起,它不是彻底的断除那个迷妄心。

传统上说,如果在修定中制心一处,我们会暂时体验完全的平静,我们从外界事物中收起一切的根识,因此不为外界现象所干扰。这是象征性或暂时的寂灭。心识从外境事物中收拢,但并没有真正的去对治问题的根本。只要能保持这一令我们平静的状态,其中有某些程度上的寂灭。可是,这一状态并非永久的寂灭,一旦我们的心识开始接触外界事物,我们就失去了平静。

有一些修行人能终生保持那个心识状态,直到死亡。他们彻底的从外界事物中收拢根识,而入定在完全的内心平静中。但是,当他们开始转生新的生命,他们所有的新的根识将开始摄取外界事物,因而,这又是一种象征性或暂时的寂灭,这种寂灭不是永久的。

们不应该仅仅因为佛经上这么记载,就接受解脱是可能的。我想这就是为什么修习象征性的寂灭非常有帮助。如果我们观察到我们能够减轻甚至停止瞋恚心,哪怕它是在一个很短的时间里。我们发现自己确实能体验到某种程度的寂灭。在这个基础上,通过推理,我们能从中证明完全的寂灭是有可能的。

经中提到证得完全寂灭的四步曲:观察迷妄心和苦谛是无常的,观察有药物去对治它们,观察这些对治药物是我们能得到的,观察我们自己可以应用这些对治药物

们的目的是去消除我们心相续中一切的迷妄和苦谛,如果这些事物是恒常不变的,这就不可能做到消除它们。因而,解脱我们自己的第一步是去真正的理解迷妄心和苦谛实际上是无常,因而可改变。因为它们是无常,去减轻它们并最终彻底消除它们是有可能的。

如果对治我们的贪烦恼在理论上可能第二步是去调查是否有任何实际方法传统上称能用来达到目的。若是方法成立,我们应试着发现能否得到这些方法,然后转观察我们自己实际上能否施用它们。

这四步曲是非常有效的。它引导我们从理论上认识解脱或成就的可能性,以至于确信这是某件我们实际上可行的事。这一理智冷静次第的解释-如何获得自由-听上去很有道理,但这确实是一个启发,去发现我们实际上能做到。

为了真正的理解我们能证得完全寂灭,我们需要了解,一般来说作为人类,在心识或物质上比其它众生更有能力。不仅仅是人类所拥有的色蕴和识蕴具有无价的潜力,而且我们还具有能力去超越苦谛。我们能够发现迷妄心诸如贪取和困惑并非是与我们的心识不可分离。无论这是一个可以证悟的事实或仅是宗教信条,留待于我们去调查。去理解脱离苦谛的路径是关键的。

们这里应对的是一个过程。完全的寂灭是在多次经历过暂时寂灭后,最终的成果。心里向往最终的成果固然重要,但对我们的期望保持现实也同样要紧。尤其是大乘佛子,每天在经文中念诵许多遍为了度化一切众生,我们做的每一件事(或应该做的每一件事)皆是为了利益一切众生。作为一个大乘佛子,生活在芸芸众生之中,不关心大众利益、不众生的解脱做些什么是很羞愧的。

认为对不切实际的目标感到怯弱是可理解的,因为目标过于高大。我们也许做不到佛陀所说的利益一切众生,假若我们能以纯净的心地做到利益一个众生,我认为这也足够可以,当然二个或三个众生就更好了。我们需要舍弃那个不切实际的期望-能够在此刻救度苦海中的每一个众生。尽管愿望美好,但把它当作现下直接的标,这就太天真而不切实际。

现实中,灭谛是一个极为缓慢的过程。我们需要精进消除我们的迷妄心,先对治粗重的烦恼,暂时消止它们,然后彻底根除它们。无论我们最粗重的烦恼是什么-瞋恚、嫉妒、贪欲、或骄傲,我们需要全力以赴的对付它们,而后进攻至更加微细的烦恼

这是开始真正的修行。正如我们前面提到过的,完全彻底的断除一切迷妄心。起点是去集中力量对付我们最粗重的烦恼,比瞋恚,使用前面说过的四步曲观察。经过各种不同的方法和途径,我们希望发现当瞋恚消止后,我们的心识并没有在任何方式上随之消失。这就是一个信号-心识和瞋恚是可以分离的。因为如果心识和瞋恚是密不可分的,当瞋恚消减和消止之时,心识也必然随之消减和消止

识解脱的体验是美妙的。通过观察这一过程,我们会认识到心识的解脱不仅以局部、暂时的方式针对某一贪烦恼,而是以全面的、永久的方式适用所有的贪烦恼。这只是时间和修行问题。从这个方式讲,我发现理解象征性寂灭对于理解真正的寂灭是极为重要的。

有余寂

大乘和小乘的传统都承认具有物质色身的人能证得彻底寂灭。经由系统的方法减轻我们的迷妄心,我们能最终完全根除它们,假如我们今生证悟,我们仍然留有这一物质色身,它是我们过去生中业和迷妄心造作的果。今生的心识已然消除了所有的迷妄,但色身仍受制于色身本质上存在的痛苦。

这一寂灭被称为有余寂灭,它指的是在持有色身的情况下证得寂灭,色身仍然是过去的业和迷妄心的。所以,尽管心识的寂灭已然证得,剩余的业将不会消失一直到色身消失为止。

无余寂

一旦证悟的人即生寿尽,带着剩余的业果的色身也消失了,这时寂灭成为无余寂灭,没有业和迷妄以任何方式剩余在那个人的相续中,那被称为无余寂灭。

这个人存活于一个物质身体,剩余的业必定留存,色身是过去生中迷妄和业造成的果,而受制于老苦、病苦和死苦,甚至佛陀也曾受制于这些身苦。有余寂灭和无余寂灭的界限在于那个人死亡和色身消失-在这个时候,寂灭成为无余寂灭。

小乘和大乘的传统在寂灭这一点上,观点实际上非常不同。在小乘的传统中,当一个人证得无余涅槃或解脱时,每一样事都寂止了-不仅是物质色身和其它识蕴,而且他个人细微的心相续也寂止了。

大乘传统对这一观点不同意,大乘认为一旦某人证得个人解脱-比如阿罗汉,他们的心相续在死亡之后也不会寂止。根据大乘教法,是苦谛和迷妄心的相续寂灭了,而非这个修行人。当这个证得阿罗汉的人死后,他的心可以在非常长的时间,甚至是一,持续处于修定的状态,而不是去积极的利益其它的众生-尽管如此,他的心识还是有相续的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