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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收入与社会安全税

林修荣出生在香港,七零年代初期来美留学,获加州大学贝克莱分校商科硕士学位,此后二十一年在美国与香港参予银行、金融、电讯管理工作,曾任香港讯联电信电话公司总裁,与美国联合银行总裁及董事局主席。四十五岁提早退休,此后全部时间义务辅导华人财务,每星期主持三个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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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收入与社会安全税  
 
在美国工作,除非是替联邦政府工作,不论是打工或自雇,通常都要缴付社会安全税;即使在人家裡工作,作为DOMESTIC HELPER,只要每年收入超过一千四百元,也同样要缴纳社会安全税。
 
居住在国外,和在国外工作的美国人,他的收入是否要缴纳社会安全税呢?假如他是为外国公司工作,那便完全不需要付社会安全税金,外国公司也绝不会在薪金内扣起社会安全税。即使该美国公民或居民希望支付社会安全税,也没有途径去缴纳,这类朋友是完全不必(也不可能)去缴纳社会安全税。假如差几年才凑够四十个季度点数的朋友,要考虑这个事实。
 
可是,假如该美国公民或居民,在国外是为美国公司打工,他的工资便一定要扣除社会安全税金,即使他的工资是在海外支付,也一样要付社会安全税金。
 
还有一个特别的情况,就是自己做生意,但生意收入很小或者有亏蚀,也可以利用一个特别的「可供选择的办法」OPTIONAL METHOD,去计算您要付的社会安全税,不过,这个特别税例在一生中只可以用五年。

getreal 发表评论于
Could you talk about how to apply unemplyment benefit and how they calculate how much you can g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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