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个有用的人是很幸福的--帮朋友省了一万多.
一个朋友,也是文学城的网友, 直接找卖房代理,做他们的代理, 拿到了一个房子.
可疑的是,代理让客户签了一个附约,同意另给三万美元,用来换取第二银行release, 但是死活不给看第二家银行的批准信.
我的判断是,中间有猫腻.
详情见.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906&postID=23609
second case.
我的建议是,坚决不同意给第二家银行三万.最多一万.否则不过户.
代理恼羞成怒.威胁让客户浅约撤出,还要损失押金.
我的建议是,找律师,吓呼吓呼他.
果然不出所料.第二家银行一下子就同意一万.
可是代理把原来允诺的回扣$6300取消了.
$20000-$6300 = $13400
哈哈,有人要请俺老地主吃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