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历史,将记住这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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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将记住这一天(关注邓玉娇案)
送交者: Jean2009 2009年06月07日13:06:26 于 [天下论坛] 发送悄悄话
作家: 顾晓军

历史,将记住这一天!
  ……
  这一天,《湖北巴东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起诉邓玉娇》。
  ……
  重庆晚报 6月7日报道 备受瞩目的“邓玉娇刺死官员事件”又有新进展。巴东县检察院目前已经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邓玉娇起诉至巴东县法院。

  6月5日下午,邓玉娇两位来自湖北的辩护律师收到巴东县法院依法送达的起诉书。检察机关认为邓玉娇具有防卫过当、自首等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
 
  历史,将记住这一天!
  ……
  这一天,一个被三个大男人欺负的女孩子,被巴东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起诉了。
  这一天,三个欺负这女孩子的大男人,却没有被起诉。
  ……
  这一天,中国的法律,又一次被强歼了。从这一天起,在中国--防卫过当,等于故意伤害。
  从这一天起,中国法律,已经不再讲究原本固有的定义,而可以根据需要随时随便诠释--只要你有这个本事。
 
  历史,将记住这一天!
  ……
  从这一天起,现实告诉我们--中国人,分平民与官员或精英;前者是被管理者,后者为管理者。
  当然,管理者,想怎么做就可以怎么做;被管理者,应该服从。
  ……
  从这一天起,这个洗衣的小女孩,犯了故意伤害罪;那么,所有支持她的网友,都可以订:故意捣乱罪。

  故意捣乱罪,是敌对分子,做掉也是应该的。
 
  巴东当局,可以做掉邓玉娇、做掉顾晓军、做掉任何网友。

  但,巴东当局最终亦逃脱不了被做掉的命运!

(来源:http://bbs.creaders.net/politics/bbsviewer.php?trd_id=368519

yimei1926 发表评论于
这案子是更恶劣,是逼好女子,是光天化日下罪恶!
黑头发白裙子 发表评论于
嫖娼无罪?!黑暗的社会!照此逻辑,男人都去嫖娼吧,国家保护你们!

女人做鸡可以,但是要尊敬嫖客,讲点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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