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公民的呐喊声:“我要分红!”(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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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公民的呐喊声:“我要分红!”

——第一部分 所谓“国有企业”应当正名

摘要: 1 一个术语——“国有企业”——几乎迷糊了所有的地球人,可是,它只是“全体国民公有的企业”的不恰当的别称而已; 2 既然是全体国民公有的企业,它所产生的利润,作为一个公民当然要吼:“我要分红”!因为,即使政府有理由控制所谓“国有企业”的人事任免权以及产品流向指定权等,也没有理由占有所谓“国有企业”的利润的权利; 3 同时,应当说,所谓“国有企业”实现了向全体国民的分红制度,才能解决与自身发展有关的诸多难题和弊端,例如,贪污腐化问题,管理人员的责任心问题,关系风气盛行问题等,从而令社会和谐、国家稳定,并使企业自己得到健康发展。

一、一个愚弄人的概念——“国有企业”

1 政府的职能不是使用税收来产生利润

政府是依靠国民缴纳税款而运作的,它的说法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政府以国家名义举办、管理企业,如果独占其利润,从经济行为上看,就可能不光是将赋税“用之于民”的行为,而同时是使用甚至挪用税收去产生利润的行为。

2 “国有企业”的称谓与做法不能清楚地反映出它的财产关系

当然,政府可以举办企业,有些企业还是只有政府或者政府牵头才能举办。但是,不管政府是用税收还是发行债卷,甚至印发钞票来举办企业,其风险的承担者还是全体国民,而不是政府本身,更不是当事的政府官员。这样,这种企业的所有人,应当是全体国民,而不是政府自己;所以,将之叫做“国有企业”不仅名不副实,而且,是个让不法官员浑水摸鱼的名称。因为,企业利润应得人与企业风险承担人分了家的管理人员,比自己拿钱办企业的人,办事时会不操心,花企业钱会黑心。“国有企业”的概念与做法,让它的管理人不大可能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成为奋勇的搏杀者,而容易成为请求政府政策救援的专家。

政府是“公”,国民个人是“私”;政府要国民注意“公私分明”,以保证社会和国家的正常运转,国民也应当要求政府及其官员“私公分明”,以防止腐败官员假公欺民,剥夺自己私人财产,保障每个国民都能随着国家的发展而得到本来应该得到的利益,从而同步富裕起来。

3 政府的职能决定了,从政府官员中选拔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一般而言,并不是用人之长而不很恰当

人民对政府官员的技能上的要求与对企业管理人员的技能上的要求,不仅不同,而且是大不相同。筹款、用钱的本领是考核政府官员工作的内容,因为政府没有牟利的任务;而用钱去生钱是企业的任务。所以,用钱去生钱的本领是考核企业管理人员业绩的内容。

所以,从政府的职能看,管理全民所有的企业是不务正业。既然管理企业非政府官员之所长而又只在官员自己熟悉的圈子里找寻企业式管理人员,社会成本当然不会降低到合理水平。因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必须与政府官员搞关系,企业也必须向社会大众显示排场,等等。这是企业管理人员容易低能和腐败的根源之一。

只在官员自己熟悉的圈子里找寻企业的管理人员,首先是政府官员不负责任的表现,也是政府不相信自己人民的表现,更是政府基础不够宽广的表现。

4 管理国有资产的能手管理所谓“国有企业”,对企业文化的最坏影响是没有分红意识

不管哪个国家,都有国有资产;例如政府拥有的自用办公楼就是国有资产。国有资产的确实存在,当然会产生许多管理国有资产的杰出人才,和廉洁干练的管理政府资产的官员,毕竟,管理国有资产与管理企业所需要的技能相差太远。所以,在个人的基础上来考虑官员转向企业管理人员是可以的;但是,一般而言,即使政府只在有管理政府资产背景的官员中选拔人才去管理企业,仍然是不按照专长用人。实际上,这种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已经让社会为他 / 她付出了不少学费。可叹的是,有些官员还心安理得地要社会不断地为他 / 她付学费,而许多人还在自己交纳学费学习企业管理和在市场上摸爬滚打呢!然而,这种向政府官员倾斜的不公平还只是个小问题。

企业管理人员的最大压力和动力来自向投资人的分红意识,而国有资产管理人的压力来自向人民的代表进行汇报。管理国有资产的能手习惯了“对人民负责,向人大的委员们汇报”的政府官员的文化意识,任命政府官员管理企业,对企业文化的最坏影响就是分红意识之淡薄。

二、对所谓“国有企业”的正名与正名后对其进行的再观察

在眼下的中国,所谓的“国有企业”都是名副其实的“国管企业”,但是,“国管企业”并不当然地等于“国有企业”。进一步看,这些所谓“国有企业”,是政府执行其职能和发挥其作用的结果,是政府的政绩表现,而不是执行政府职能本身所需要拥有的东西。考虑到举办这些企业的资金,从本质上看,都是来源于全体国民,而不是政府本身所能产生的资金,所以,将所谓“国有企业”叫做“全体国民公有的企业”或者简称“国民企业”,才能清楚地反映出它的财产关系人,以及这种企业在管理上非公不可,在财产性质上实则国民私有的两个特点。叫做“国有企业”不仅将这种企业应当实行“公共管理”局限为“官员管理”,而且抹杀了它的私有性质。

以“国有企业”作为“国民企业”的代名词,是皇权时代架空国民、骗取国民财富的“官家就是公家”的鬼话仍然继续在欺骗着国民的表现。今天再搞以官占公,从而变相地侵夺每个公民应该得到的私有钱财,就应当引起注意了。

概括而言,本文的认识出发点是: 1 )政府的作用主要是收钱和花钱;但是, 2 )政府是个特殊的角色,为了国家发展与解决社会问题,政府总会举办企业的; 3 一般而言,当政府花的钱成了产生利润的投资时,花出去的钱和这些钱所产生的利润,就不是政府资产,而是全民的公有资产; 4 政府需要钱可以通过征收赋税、发行债卷和增发钞票等使用政府权威和特权的方法来解决,所以,政府没有必要与民争利——它要市场上多余的钱作什么用呢? 5 )显然,这种政府投资及其收益的真正主人,是该投资的风险承担者——全体国民。

在这种思维下,人们发现的结果太让人发呆了:原来我们人民很有钱啊!因为,铁路、邮局、航空等企业式政府部门的的资产,军工企业、电力、电讯、石油等企业的资产,以及中国最近投入的拉动经济的几万亿投资,都不是应当叫做政府资产的资产,而是全体国民所有的公有资产。

原来,国民所有的资产如此巨大!这就是之所以要将“国有企业”的叫法

正名为“国民企业”的原因以及意义之所在。

政府举办并且管理企业,有它自己的特殊理由,例如,拉动经济的需要、项目建设牵扯面广、关系国家命运等。政府对其举办并且管理的企业的关心点,在于能否控制它而不是它能产生多少利润;眼光远大一些;而国民个人容易注意企业产生利润的能力。但是,并不能因为这个在实际运作中可以解决的问题而干脆将这种企业作为“国有企业。”

三、混淆“国民企业”与“国有企业”概念对历史中国的危害与对当代中国的危害

混淆一个概念所造成的危害,应该能在历史与现实社会生活中找寻到痕迹。在中国历史上,这种观念不清对中国危害不仅有,而且极其巨大;,同时,在现实生活中,这种观念不清所产生的社会现象特别怪异

1 混淆 “国民企业”与“国有企业”的概念在历史上对中国国家和人民的危害

今天的所谓“国有企业”是官产观念的衍生概念。公产与官产本来是不同的概念。官产是政府和皇帝才能动用的资产;官产官钱可能有部分能以奖赏、救济等方式落到部分民众手里,但是,民众没有分享官产官钱的法律地位。中华民族历史中的令人悲伤的事情就是由此产生并反复重演的。

宋朝衰落时,所有的公家资产都逐渐落到蒙古人的手里,成了蒙古军队进一步进攻宋朝城池、蹂躏中华民族的粮饷;抗日战争时,沦陷区的官产,都成了日本军队战利品。把全体国民的公有资产与国民本身割裂开来,完全当成官产,由政府进行控制、占有和支配的运作方式,对人民和国家的危害,教训还不深刻吗!

2 混淆“国民企业”与“国有企业”的概念对现实社会的危害

在人民政府状态下,这个混淆的概念,是使人民与政府离心离德的概念。

1 )这个混淆使得公民变得冷漠,甚至是无可奈何的冷漠

红利只能流向政府及其官员,人民只是个旁观者而已。无怪乎郎咸平教授提出“国有资产流失”现象被认为是过时的多嘴,而袁伟时教授的超脱受到广泛地模仿。袁伟时教授的观点是,国有资产流失并不可怕,因为,一个有钱人能够花出去的钱总是有限的,个人钱财用不完的部分,最终还要回到社会中来。

郎咸平教授的敏锐与责任心,和袁伟时教授的远见卓识都令人钦佩。特别应当感谢袁伟时教授的远见卓识,因为中华民族是个嫉恶如仇、眼睛里容不下半点沙子的民族,怎么可以想象,这样的一个民族看见属于国家的财富像天上掉下来的、数以亿计的资产落向少数人身上而居然能够不闻不问!这个现象,毕竟是个特别怪异的现象!而且,从历史的角度观察,对任何一个民族而言,这种现象都是特别怪异的现象,我们中华民族却不得不包容它!我们的民族是唱着“呼儿嗨”盼望大救星的民族,可是,在当时的情况下,除了激励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哪个救星能够祭出更好地救活官办企业的法宝!国有资产几十年都没有跟老百姓的利益相关过,谁还愿意去关心它流失不流失呢!可是,有几个人看见属于公众的财富被应当“一心为公”的人心安理得地咬了几口而不吐口水呢!袁伟时教授的观点显示出,想出了激励高级管理人员的这个办法的领导人,总比那些坚持了几十年官产的领导人高明和实际一些。

2 这个混淆使得政府丧失了对公民的凝聚力,进而削弱了国家对于侵略者的震慑力

今天的中国大地是太平的,可是我们不能忘记齐国的司马将军的教导:天下太平而忘战必危,要是又一个日本打进中国,而占领我们的所谓“国有企业”,老百姓也是无可奈何地超脱着,那就可怕了!相反,如果将所谓“国有企业”正名为全体国民所有观念下的“国民企业”,并且使得这些企业的利润有一部分直接流向国民的钱袋,那对侵略者是多么巨大的震慑力量!

这个例子是否可以说明,将“国有资产流失”也正名为“全体国民所有的公有资产流失”,才可能认识郎咸平教授的所说问题的严重性,在“公有资产流失”时倡导漠然处之,应当也是无可奈何的做法。政府也是无可奈何,只有顶着资产流失的风险去刺激经济,而人民则委屈着自己去学习如何超脱,这种局面出现一次就够了。

3 这种混淆,与眼下中国官员队伍的觉悟水平不相适应

政府委派的企业高官都具有不拿公民私人一针一线的美德,但是却不会拒绝天上掉下来的美味馅饼。与国情相适应的所谓“国有企业”的称呼,只能是与被官员认为神圣不可侵犯的、国民个人私有财产相关联的叫法——“国民企业”。只有这个正名才能唤醒官员们那不齿于偷窃别人财物的良知,而撒手对全体国民的个人私有财产的贪婪;反过来看,也只有这个正名以及随之而来的分红,才能唤起国民对官员进行监督的责任感。

4 这种混淆,是今天国民不能与国家同步富裕起来的原因之一

“国民企业”属于全体国民而又力量雄厚,但却不向国民分红,国民在富裕的道路上只有靠边看者别人快跑了!

看来,把人民的企业与人民的利益联系起来,不仅是普通国民的要求,也是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素质的需要,更是国家稳定发展的需要。所以,这里要重复强调:全体国民的国民企业绝对不能叫做“国有企业”;而全体国民的企业向国民履行分红的义务,比这种企业叫什么名称更为重要。

四、全体国民的国民企业的管理模式

从以上的讨论能够得出的结论是,“国民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模式是最坏的模式。在国家顺利时,它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获得高薪和趾高气扬的原因;在有外敌人其侵略时,它可能是敌人进一步侵略自己的经济支柱;在平时,它是让政府官员不务正业、让公民对国家财富乃至国家本身淡漠不关心、让企业管理人员不能充分施展才能的原因。

解决之道是非常清楚的,那就是正名——名正言顺,实至名归。之后,就简单了:

1 将政府任命“国民企业”高管人员改变为向社会进行招聘,或者在愿意以合伙人身份承担管理责任的其他大股东中进行招聘;

2 把现有的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改变为公有资产监督部门;

3 ,在每届和每年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上,增加政府公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报告。显然,这个报告的重要性,不会低于法院或者财政部门的工作报告;

4 政府应当转换角色,承担起只有自己才能承担的、转手直接向全体国民分配 “国民企业”应分配利润的责任和义务。

5 把政府管理企业的权利,归还或者下放给企业本身,而把向国民分红的多寡作为考核企业高管的重要内容,来监督企业的管理人员;等等。

谢盛友 发表评论于
很喜欢你的文章,很受启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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