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传记(续)

在我刚懂事的时候,我只知道我的家是父亲母亲和姐姐哥哥及我五口人组成的.随着我们的长大,老大和老二相继组家以后,我仍然认为我和父母亲是一个完整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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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我为什么携妻决定把孩子生在美国呢?我在一九九五年的冬季,只身一人去了一次美国。我到过芝加哥、华盛顿、纽约和洛杉矶,当时就萌发了我要将孩子生在这个国家的念头。我的理由很简单,我要在中国上海生二胎很难;当时的“出国难”是人人皆知的。据我了解,只要孩子生在美国,他(她)就是美国公民了(这叫落地开花),免得将来孩子读大学时,还要帮他们办理非常繁琐的出国手续,碰到拒签之类的还真没办法。再者,孩子到了二十岁(成年)的时候,还可以选择自己继续成为美国籍或改为中国籍,这个权利是给孩子的,那也怪不得父母亲当年的决定了。

我俩为什么要乘日本航空飞美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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