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坡居士让我谈谈宽容的看法,我就讲个故事。
我的二姨在青岛,从解放就一个人带了5个孩子,靠在海边做零工挣钱。记得58年我去青岛看她们,每天小表姐都在海里整理海带,每天只挣一,两毛钱,手和脚都泡的裂口子,烂了。我很奇怪,为什么他们这样苦哪?回去问母亲,她也没说什么。
到了四人帮垮台了,人们敢说话了,几个老人家才告诉我了整个的故事。
二姨的婆婆是个基督徒,公公应该是牧师,因为我的姥爷给孩子找配偶都找了牧师的家。二姨的婆婆在青岛给外国人做保姆,每个月收入8块大洋,相当于当时的中学老师的收入(我姥爷教书也是8块大洋)。她用这些钱把我的二姨夫和他的兄弟都培养成了医生。孩子大了,她花不了这么多钱,就在家乡买了地,当时她在做保姆,自然不可能在老家种地,到了土改的时候,凡是解放前三年有地自己不种的就都是地主,所以她就被人斗争,最后她被人杀了。
她虽然没有种过地,可是当保姆也是劳动人民啊,自己的母亲被别人杀了,二姨夫和他的兄弟怒火冲天,就把杀他母亲的人给杀了。记得读小说‘还乡团’吧。二姨夫他们就成了还乡团,因此也被杀了。还好那时候我的表兄弟姐妹还都很小,没有到火气方钢的年龄,在那个大环境中也不可能再去报仇,就当了一辈子的反革命家属。
我不想评论什么,在法制健全的国家,案子报上去会有人处理,这是为什么那些在美国的和老张同样受害的人,诉讼到法庭上,得到了公正的处理。老张在香港鞭长莫及,他在这些岁月里选择了宽容使自己的心里平安,因着平安也有了喜乐,(请看老张的故事-冤家路窄)。
可是在中国情况大不一样,祖母的事情影响了两代人,到最后除了不再是地主家庭了,也没有任何的法律制裁,那选择仇恨还是选择宽容就在人自己了。
同样的事情发生在多少人和家庭中,可是绝大多数的人还是宽容了,不是吗?连该说的话都没说,该治的罪都没治。在这儿的各位,多少人去报复了抄你家的人,斗你父母的人,我的一个上海朋友的父亲被逼着啃死人骨头,她连写下这件事体都不愿提哪。
记得来美国不久在德州吧,那个日本孩子走到人家院子里,又不懂话,被屋主打死了,还被判成他私闯民宅,这是法律规定。我们也有‘私人财产不可侵犯的法律’,可是当时在国内那些随便闯入人家家里打砸抢,偷人家东西,打死了人的都受到了领袖的鼓励呐。
在我们的国情下,如果我现在还对抄我家的同班同学耿耿于怀,积怨难解,是我受罪,还是他们受罪?当初就是因为我们班7个北京人,6个家都被抄了,就我家没事儿。那些极左的就找了我的从中学都大学都在一个班好友,带他们到我家来了。我从来没有气过她,她也是无奈啊。
对其他的人我也没生气,毕业离别时我请了同学到我家玩,其中的一个同学,我妈一眼就认出了他,偷偷跟我说抄家时就是他最厉害,我没说什么,我母亲也照旧招待他。这样的事情多了去了,有多少人受到了制裁?我们该如何活,为他们的罪折磨自己吗?
可是历史总要记住,写下来是为了后代有好日子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