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苞欲放的花》与伊斯兰婚俗 (图)

曾是知青今未老,拏雲心事且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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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早听到这支歌,大约是上世纪六十年代中期。模模糊糊地知道这大约是首情歌,但“知好色而慕少艾”是若干年后的事,所以当时没有往心里去。歌的旋律早已烂熟于心,最近恭聆本合唱团指挥逐个教授女团员朗读、演唱此歌,才终于听清了歌词:

    你含苞欲放的花,一旦盛开更美丽。

    你含苞欲放的花,盛开更美丽。

    只有在我的花园里,才能见到你。

    只有在我的花园里,才能见到你。

    来吧,快来吧,

    我的那玫瑰花,你快过来吧!

    来吧,快来吧,

    我的那玫瑰花,你快过来吧!

人坐在那儿,不容你不一遍遍地听;听清了、听贫了,不能不心猿意马地胡思乱想;渐渐地觉得古怪,最后竟有点儿作呕。

首先闯入脑海的是,这歌词也太“伊斯兰”了!我没说伊斯兰不好。不同民族、地域的不同文化、习俗,很难说谁好谁坏。但文化、习俗中比较特殊的东西,换个地方、换群人,引起反感也很正常。别的不说,咱们汉族吃的食物,人家穆斯林就觉得脏。记得早年间,有一外地愣小子到北京宽街某清真馆子吃饭,服务员问饺子要什么馅儿的,那傻哥们儿居然说“猪肉大葱”,差点儿闹出血案。文化、习俗中的优点、缺陷要让人家自己判断,该不该改、怎么改,各随自便。外人插嘴,多半儿添乱。

话往回说,练歌时一屋子的人,没敢真呕出来,心里纳上闷儿了。当年这歌怎么能够在中国流行呢?虽说禁欲色彩强烈的革命时期,性苦闷在所难免,发泄也不该是这个路子啊。歌的旋律透出异族情调,莫非是咱们汉族老大哥从少数民族兄弟那儿趸来的?回家上网一查,才知道这实际上是首阿尔巴尼亚民歌。原来,“透过烟云,穿过夜空”,那“矫健勇敢的山鹰”从亚得里亚海之滨给我们叼来了这支情歌。歌词描述的婚恋心理,没什么奇怪的,那“山鹰”本就是穆斯林。当年被允许传唱的缘故也不难理解:唱唱“我们同志和弟兄”的小调,过把干瘾有助身心健康不说,捎带手儿还支援了世界革命。

“童养媳”制度是伊斯兰婚俗中独特的一部分。打上引号,是避免和汉族地区曾有的婚俗混淆。

“在万恶的旧社会”,我们的阶级弟兄穷得养不起孩子,有时会把年幼的女儿嫁给人家作童养媳,省口嚼谷,甚至还能多少得几个彩礼。女孩儿嫁过去也不能白吃饭,通常要帮忙做些家务,至少得照顾自己未来的丈夫。所以童养媳绝大多数比自己未来的丈夫大个几岁。女孩儿性成熟的年龄本就早于男孩儿,盼圆房的多半是妻子。“女大三,抱金砖;女大五,赛老母。”这话开始也许是解嘲?反正最后成为咱们汉族风习的一部分。不少老干部刚革完反动政权的命,就急着革旧婚姻制度的命,封建不封建的,老家那“金砖”看不上眼了是真的。您想,“金砖”能不黄吗?黄脸婆哪有城里的洋学生嫩饬啊?

扯远了,总而言之、统而言之,喜欢“嫩”是古今中外这些臭男人的通病。伊斯兰爷们儿似乎比其他种族的症状稍重。我们知道,“安拉是唯一的主宰,穆罕默德是他的使徒。”在伊斯兰世界里,穆罕默德的言行,是楷模,也是法度。穆罕默德娶他第十一个也即最后一个妻子阿伊莎(Aisha)时,他四十九岁,她六岁;圆房时,他五十二岁,她九岁。逊尼派穆斯林眼中重要性仅次于《古兰经》的《布哈里圣训》记载:“先知在阿伊莎六岁的时候签署与她的婚约,而他在她九岁的时候与她完婚。”在伊斯兰世界地位尊崇的《阿布达五德》记载:“阿伊莎说:安拉的使者在我七岁的时候娶了我,他在我九岁的时候和我性交。”类似的婚俗保持至今。没有证据表明,穆斯林女孩儿性成熟早于其他族裔中的、其他文明下的女孩儿,所以我宁愿称伊斯兰的“童养媳”制度为“童女婚”。

  道德判断太沉重,何况“道德”两字的定义也颇含混,想想就会头昏脑胀。因此只论歌词。歌词原文没处找去,找来也读不懂。单看译文吧。译文流畅、优美,热情洋溢,生气勃勃:

    你含苞欲放的花——花骨朵,尚未性成熟的少女。

    一旦盛开更美丽——没错儿,你猜猜如何才能说“盛开”就“盛开”?

    只有在我的花园里,才能见到你——省了带土移栽了,本来就在我的园子里。

    只有在我的花园里,才能见到你——“我的”!别人不得染指,你也无可选择。

    只有在我的花园里,才能见到你——我的花园比别人的强。

    来吧,快来吧——听话。

    我的那玫瑰花,你快过来吧——我来让你“盛开”,你不想“更美丽”吗?

文学性不容否认。很“文学”,也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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