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尔文的进化论本来很深刻,很精妙,但常常被歪曲,被利用,被误解。
他的自然选择理论(natural selection)的核心是survival of the fittest (这个先不要急着翻译,因为很多误解就是在翻译过程中发生的。
但很多人把 survival of the fittest (当然,fittest 在这儿显然不是指身材最fit的)当成了survival of the strongest, survival of the most beautiful and simply survival of the best. 这样的理解其实是大错特错了,因为在很多情况下,能够生存下来的,往往不是最强的,最美的,最好的,甚至也不是最聪明的,最善良的,最可爱的。。。达尔文其实要说的是,自然选择选下来的只是最适应的物种,而且是仅此而已。。。
自然进化史早已为我们提供了太多的例子,能够生存下来的往往是丑的,弱的,恶心的。。比如老鼠,蟑螂,蚊子,苍蝇。。。他们可比曾经NB不行的恐龙差远了,但他们确实生存了下来。。。在社会进化史中,古今中外这样的例子也不胜枚举,比如那个方孝孺,被灭了十族,还有那个苏格拉底,号称全希腊最智慧的人,竟然也被判了死刑毒死。象什么老虎,熊猫,雪豹这样magnificent的动物,反而眼睁睁的要灭绝了。。。
所以,当女人在选择把什么人的基因传诸后世的时候,一定要想清楚自己的审美观是否被对达尔文理论的误解所左右,把“混的好”(经过了自然和人工选择)的蟑螂,蚊子,苍蝇当成了优秀基因的携带者,很多替人生孩子的二奶,尤其需要反省。。。
课后思考题:话说回来,如果不是女人的审美观走向了这样的歧途,适者生存这样的自然选择原则在人类身上又怎么可能实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