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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 关于孩子扶养权的改变
2009-09-21 08:09:38
昨天我们那位突然接到他EX的电话,叫他马上过她那边去,有重要的事情马上要决定。他说我们有客人在, 不能去, 所以他EX就在电话里说了。大意就是,她最近给擂了(应该不超过两个星期,因为她是上周才开始没上班, 本来说是休假),现在在另一个城里找了工作(跟现在约100公里距离,一南一北,高峰时间交通时间绝对不是数字可以表现的),住的地方也找好了, NOV 1 搬;所以要求孩子们转学跟过去,由现在离婚协议好的50/50的扶养权,一人一个星期改成FULL CUSTODY,隔周的周末,孩子可以到我们这里。她希望可以在庭外达成协议,而且马上就要有决定,因为她这周就要跟孩子们谈。 他从来都喜欢孩子, 一直不同意给她FULL CUSTODY,希望至少一人一半的。我们当初在现在这里买房,主要是因为她住在这里,我们住的地方也离他孩子们原来的学校近。去年,她也是没打招呼,搬了家,给小的转学到她新住处附近;不过虽然远了不少,不过还算WORKABLE,而且大的上中学了,学校离我们近,所以还算FAIR。好吧,这就一年多,又来了这么一出。 我们昨天讨论了一下,考虑了好些OPTIONS,初步决定是他不同意改变,要保持STATUS QUO,希望她尝试找近一点地方的工作。今早,他咨询了个有些这方面经验的同事. 他同事说,这种情况,COURT是会FAVORITE做妈的,当妈的因为工作原因搬家,属于正当理由,完全可以带孩子跟她走,以前的什么协议都没用,她这时要FULL CUSTODY是一定要得到的。这种说法,我听起来觉得好怪,不过,没有经验和相关知识来判断准确性。各位有什么看法?大家对我们现在怎么办,有些什么建议和意见?诚心请教,谢谢!
金大班 发表评论于
2009-10-18 07:02:17
亲爱的长发妹妹, 最近比较懒, 没怎么上网, 到今天才看见你的这个贴子, 一看是9月份的,离现在差不多有一个月了, 事情进展地怎么样?
D的EX犯了一个错误, SOLE CUSTODY和VISITAION是两回事.就算她搬到了一个很远的地方, 受到影响的是VISITATION.和监护权没有关系.如果以前法院判的是JOINT CUSTODY,和她住那里没有关系. 你的D和他的EX 需要讨论的是如何安排看望孩子的时间, 可能一个月一次, 或者两个月一次. CUSTODY是在这以下几个方面产生效应:
1)孩子的教育, 举个例子, 小孩长大上什么样的大学, 读什么样的专业, 如果是JOINT CUSTODY, 你的D 可以有发言权.
2)孩子的健康, 具体说, 找什么样的家庭医生,生病的时候,一起看护, 等等
3)孩子的信仰,比如说, 孩子信什么样的教, 天主教?基度教?等等
4)孩子的activity,小孩参加什么样的运动,等等.
应该还有一点, 我一时想不起来.所以说,看护权和监护权是两回事.请你的D提醒提醒她. 还有, 最好他们庭外解决,不要动不动就上庭, 钱全给律师赚去了. 还有有些律师也是水平一般, 要自己多上网上查询信息. 明天我上班, 给你找一个网站, 我把它留在公司里了.是一个OTTOWA的律师的网站, 我觉得很有帮助.
啊呀, 就是希望我的留言没有太晚.
还有, 别着急, 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的!
longhairr 发表评论于
2009-09-27 19:32:12
回复zhefei的评论:
谢谢飞飞MM...我这人还真是挺能为人着想的, 当然是对值得的人. 我跟D说了, 他做什么决定, 我都会支持他. 不过, 我会帮他尽量考虑全面一点, 因为我毕竟算局外人, 要容易理智得多.
longhairr 发表评论于
2009-09-27 19:28:38
回复秦西的评论:
谢谢西西...D现在不那么急了..主要是做决定的过程比较难点, 一旦了解的需要了解的, 做了个决定了, 就容易些了.
longhairr 发表评论于
2009-09-27 19:14:23
回复南雪北飘的评论:
我们现在也初步决定这么做, 不过有好些细节的东西要谈,包括孩子们的费用怎么分摊.
longhairr 发表评论于
2009-09-27 19:13:02
回复小泥山的评论:
D has had a talk with her and we found more detail info from her and others. So, D has made a decision and will try to convince her to agree with. Wish she is reasonable this time.
Thanks for your caring, Mei Mei De.
zhefei 发表评论于
2009-09-26 13:32:42
你真好,这么诚心为D着想。 象其他JJMM说的,实在没有办法的话,就让孩子假期多和你们住。 但是最好的结果是,对方也通情答理,找出对孩子最好的解决办法。
秦西 发表评论于
2009-09-25 18:34:20
先抱抱长发,pp把俺想说的都说的了。你和D别急,大家好好商量。。。
南雪北飘 发表评论于
2009-09-25 15:05:23
抱抱长发JJ.
能不能协商让孩子在假期多过来一些,好均衡一下啊。
小泥山 发表评论于
2009-09-25 13:09:29
Hug you, longhair!
PP has said everything I want to say!
Hope they will reach a reasonable agreement. Take care!
longhair 发表评论于
2009-09-24 19:08:09
谢谢默默, 盈袖, 小杏儿和小PP. 也带D感谢众JM的安慰和支持.
他们昨天有见面谈过, 发现有些跟最初电话里说的又不一样. 我最直接的感受就是这有的人怎么就这么大无畏呢...嘿嘿...以后事情可以告一段落的, 可能可以8一下.
今天D把昨天了解到的东西跟律师跟进了. 接下来, 根据双方都不愿上庭的共识, 大家继续协商, 争取可以达成一个协议吧.
PP. 发表评论于
2009-09-24 00:35:29
长发JJ: 抱抱你, 虽然我不懂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但也知道法庭大多是偏向母亲一方的.
看见D这么爱孩子, 真是感动又同情他, 希望他的孩子们能懂得他的一片爱心; 还有也感动长发JJ对D的支持. 无论如何,你们一家相亲相爱是最重要的.
我是幸运儿 发表评论于
2009-09-23 21:21:45
真不容易的,抱抱,再抱抱,希望见到律师后会有更清晰的指引,别让你和Dan太难过...
盈袖2006 发表评论于
2009-09-22 21:15:01
真是难办的事,只好谈一步看一步了。不过她很快找到工作倒是好事,否则D可能得一直养她。我一个朋友到现在还养着呢。
hug
陈默 发表评论于
2009-09-22 19:43:19
回复longhair的评论:
唉,抱抱,再抱抱(第二个给阿丹,呵呵。)
男儿有泪不轻弹啊,妹妹一定也很心疼阿丹的无奈。
争取往好的方向发展吧,实在不行,也想开一点。父母对孩子的爱,孩子会理解的。至于见面少了,只好比比有些离婚父母分居很远很远的例子,孩子在父母之间飞来飞去的例子也很多的。
也许,如果平时见面少了,假期可以弥补一下?当然,我理解父亲的挂念,时常看到孩子对他来说比什么都重要的。
longhair 发表评论于
2009-09-22 09:35:20
谢谢亲家, 阿松, 一霖和默默.
D也不想上庭, 不过她现在通知一个决定, 没给他同意不同意放弃孩子抚养劝的选择. 现在听起来OPEN FOR NEGOTIATE只是CHILD SUPPORT的数目了. 如果这个前提不变, 而D有不愿意放弃抚养权, 那大约也只剩那一途了.
昨天他已经跟律师咨询过了, 今天会跟她见面谈这件事. 大家走一步看一步吧. Hope things will work out on its own.
你们都知道了, D是个爱孩子的人, 前晚想着可能就要少见孩子了, 都哭了. 我们是真觉得这么对孩子, 对谁都不是好事, 应该尽量保持现状. 沟通得通还是不通, 说实在的, 我们没谱.
陈默 发表评论于
2009-09-21 19:30:09
这个我一点也不懂。
抱抱青清。也代我们安慰阿丹-他是爱孩子的好爸爸,以后要是和孩子见面少了,他心里一定很难过、很无助的。
好好商量吧,和为贵。
南山松 发表评论于
2009-09-21 19:14:16
真是件头痛的事.
抱抱长发!别急,慢慢想办法。--ZT
一霖 发表评论于
2009-09-21 17:26:42
长发,我觉得他同事说的在理。在美国,离婚的夫妻上法庭,法官比较护着妈妈,除非做妈的有精神方面或违法的事,才会考虑让父亲做监护人。我见过几个列子,甚至妈妈还在学的,爸爸还要负ex的生活费用。
我也觉得庭外解决较好,上法庭不一定能达到目的。具体的还是因该咨询这方面的律师。
抱抱长发!别急,慢慢想办法。
mycereal 发表评论于
2009-09-21 16:28:29
比较复杂,不过我不懂的。:)抱抱长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