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条主义害死人
木愉
今天早上到银行,把两张支票递给出纳员。她指着其中一张笑道:“这是一张大支票。”我回应着对方的幽默,笑道:“对了,那是张大支票。”那张支票的面额才区区五美分,只是邮资的六分之一。如果加上信封人工等其它费用,那么支票的面额就更微不足道。这张支票是一家银行寄给我的。我关掉了我在那家银行的户头。到了月终,银行发现少算了五美分的利息,于是就寄了这张支票来。这张支票于我具有空前意义。老实说,收到这张支票的时候,我并没有感动。我当初之所以在那个银行开户,是因为得到了一张加元支票,其它银行要收一笔可观的费用把加元兑换成美元,而这家银行却不收费。后来关掉在那个银行的户头,是因为我很久都没有动那个帐户,银行就开始按月征收六美金的不活动费。在我看来,这家银行不该征收这笔不活动费,也不用归还那五美分的小钱。这些做法都不可理喻,但又遵循着规章制度。神圣的规章制度有时候是荒诞不经的。
美国社会中类似的行为准则却很风行。一次,我到酒吧去,忘记了带身份证件,守门人死活不让我进去,因为他要看了证件才知道我是否超过18岁以上,从而也才有了依据是否容许我进去。我对他无可奈何地笑道,难道我的面相还老得不足以证明我在18岁以上?!他却只是说对不起,他必须看证件。我晕!
这种看似一丝不苟的坚决其实是对常识的蔑视。本地有个很大的公寓就在一条大道旁边,公寓前面有一个池塘,平时看起来波光粼粼,像是公寓的漂亮脸面。不想这个金色池塘却也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杀手-活像一条美女蛇。冬天路滑,驾车过路的人行至此处,可能会撞上这样的机会,控制不了方向盘,眼睁睁的任车一个猛子扎入塘中。很多年前,就有过这样一起事件,所幸司机只是从水中狼狈爬出而已,倒是没有酿成什么恶果。在刚过去的冬季里,又有一个女士在一个冰雪之夜,驾车误入塘中,周围虽然有目击者,而且也立时实施营救,却没有能够挽回女士才三十出头的年轻生命。出了这样一桩惨案,按说应该马上对那个杀人池塘采取什么措施,或干脆填掉,或在其靠公路一侧加修一道栅栏,务使车入塘人丧命的惨案不会重演。让人诧异的是,几个月都过去了,那个池塘面貌依旧。猜不透为什么没有什么防护措施出现。可以肯定的是,这又是规矩在作祟。当初公寓挖池塘,是符合有关条文的;后来即使出现了死人事件,也必须按照程序先推倒了条文,然后才能有其它动作。
可见教条主义不仅只是为人们的生活带来烦恼,而且也可能会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