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陵鬼话200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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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29日 星期天 阴

早上7点,我正准备吃早饭,陈碧波打来电话。

陈:儿子当兵,可能遇到了麻烦。

我:怎么回事?

陈:昨天晚上,派出所和征兵办的人到我家,就儿子当兵找我谈话。他们问我:是不是被判过刑,坐过牢?

陈:我说,我被判过两次刑。第一次是1964年,我上中学时,写日记歌颂彭德怀,说我是反革命,被判刑坐牢。第二次是1976年四.五天安门事件,我公开为邓小平鸣不平,又被打成反革命,又被判刑坐牢。

他们又问:你还干过什么坏事?

陈:我说,我是个很守法的公民,从来不干坏事。

他们问:你是老上访户,上访时干过什么坏事?

陈:我说,我上访十多年,是依法维权,合法上访。

他们说:你为什么到天安门自焚?这就是干大坏事!。

陈:我说,我不是在天安门自焚,是在新华门前自焚。

他们说:新华门是国务院所在地,在那里自焚同在天安门自焚,都是捣乱、破坏,国际影响很大,丢了中国人的脸。

陈:我说,我是被迫的。

他们说:被迫,也不能干坏事!也不能给共产党抹黑!

陈:我说,我是与司法腐败作斗争,用生命维护宪法的尊严。我当时写了一首诗,最后两句是:烈火焚身仰天笑,舍生忘死护国魂。

他们说:你的这种过激行为,是非常错误的!

陈:我说,按照你们说的,就是我错了,也只是我的事,你们总不能搞株连,影响我儿子当兵……

他们说:我们现在同你谈,先是核实问题,然后再回去研究。

……

陈碧波无奈地对我说:有计么办法呢,只能随他们办了。

我:上次,你告诉我,政审都已经通过了,怎么又复查?这里是不是有什么问题?……你是不是要出点血?

陈:给他们塞点钱,肯定就成了。可是,我哪有钱啊!……太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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