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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我决定为丽先买房

孙传荣,笔名夏威夷。男,1961年6月17日生于江南水乡高淳,曾当过教师,现是一家私营企业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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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淳的房价,98年时还在初级阶段,普通商品房一般在600~800元一平方米。如果靠市中心一带的最多也不会超过一千每平方。那时候是小套和中套居多,最大的也就100平方米左右。我想如果丽在天河市场买一个中套最多也不会超过5万元,这对我来说也不是太大的负担,天河市场就靠在陆家圩埂的旁边,丽到时候也可以照顾好母亲,这时候母亲也好照顾孩子。
  中饭时候,丽的母亲也特意为我又增加了几个菜,三人坐着一起吃了起来。哎,人生啊,你为什么就这么不公平?今天我坐在这里吃饭也真不是滋味,这算什么呢?丽那时的追求比天还要高,自己却在别人的掌控之下,将自己的人生搞得一团糟,这次我的决定也许对自己的家人没有多大的益处,甚至还要遭到反对和被责备的风险,但想到丽和我在谈恋爱和结婚的一切使我不得不起这个策念之心。
  “就这么决定吧,我可以先拿出5万作为你的购房资金。”
  “这怎么能行呢?你已经有家室。”
  “这个你不用管我,我自有安排。”
  丽的母亲听到我要为丽先垫付资金买房,她一个劲地拒绝,说话时也非常吃惊和感动。
  “不能这样,要你那么多钱,没有理由的。”
  “阿姨,你别多想了,丽对房子从结婚开始就是她的追求,何况我们还有过一段情。”
  丽不说话,眼睛看着桌子的的每一个菜碗,好象在想着什么。
  “你吃菜,捡着吃。”丽的母亲不断地给我夹菜。
  “要么先这样做,到时我们这边拆迁了,再还给你。”丽终于说话了。
  “你先不要考虑还我的事,房子越下去肯定越贵,就这么决定吧,我很快就将钱给你去办理。”
  我的坚持,丽也有些犹豫,她母亲再没有说什么,我们在一个和谐的气氛中吃完了这顿饭。
   下午,我准备回家,临走之前,坐在丽的房间里喝着茶,这个房间仍然是我熟悉的那个房间,我曾经在里面睡过多次,想想这和丽的孽缘,不知道是喜是悲,出于对一个弱者的同情,出于对一个人的帮助,出于对一个旧时的恋人的关怀,我没有再吝啬自己。脑子里满是和丽离婚时的情景,丽跪在我面前说的,“只要你不和我离婚我做什么都可以。”“夏,我是爱你的……”
  “有没有想再婚的打算?”我问丽。
  “从来没有想过,心都已经死了。只想把孩子好好抚养长大。”
  “也好,孩子对你是最大的安慰了。”我没有提及别的,心想,那时丽如果要是和我有了孩子,也许我们的婚姻还能维持下来,丽你真傻啊。
  “我心里总觉得对不起你。”丽说。
  “都已经过了这么多年,不要这么想了,好好以后的生活吧。”
  说到这里丽的眼睛充满了泪水,她也许早知道自己的行为犯下不可饶恕的错误而无法挽回,在心里一直内疚着。这么多年来,我还没有正式和她坐下来谈过,也许以前是恨她,不可原谅她,现在年纪大了,想想那时的行为又有些过急,在我身上发生这么多的事情,也有一种心酸的感觉。
  “听说你和小朱也有了来往?”
  “是的,那是在和你离婚以后,小朱的婚姻也是不幸的。”
  “我了解的不是太多,但你的事情,我一直关注着。对与错我没有资格去评论了。”
  “我不是一个花心的,就是重感情,有些事情反反复复在脑子里打转,也无所谓别人怎么去说。”
  “这个我知道,一个人有自己的观念和想法,活得自在就行了,你要对文好些,毕竟她在你感情挫折的时候走进了你的生活,过去的事情也不要再计较了,哎,不错了,都是我........”
  丽没有再说下去,她也许不想再提起自己的往事,我看到她那单薄的身子里仍然藏着一份坚强,人生路也许本来就是如此,一个人的命运只有自己好好把握,特别是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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