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上海杨浦区中心医院李国华院长的信
掩蓋和抵賴絕不是創建社會和諧的基礎
2009.12.30
關鍵詞:上海楊浦區中心醫院篡改病歷 故意傷害提供偽證 醫療腐敗 顧曉紅 李國華 医疗腐败
致上海楊浦區中心醫院李國華院長:
本案詳情想必你早已清楚,在一樁民事遺贈訴訟中貴院多個部門參與了病歷造假、提供偽證以及惡意傷害病人的行為!早在去年我已將貴院呈上法院的五十三張病歷送達至你,希望得到你的幫助,即對病歷真偽給予一個說法,結果貴院在當時的回覆是:“欲解真偽、法庭上見!”。事到如今,法院和司法部鑒定對貴院舉證的“神智不清,呼叫沒有反應”分別作出“不予認可”與“難以認定”的司法判決且認定親筆遺囑要件全部成立!
眾人皆知,親筆遺囑事實與鋪天蓋地的神智不清病歷,兩者絕不能同時存在於現實世界中!這是連一個小孩都知道的簡單邏輯。如果你對司法判決有異議的話,你可以再重溫一下這五十三張病歷,或許很快就能知曉你屬下到底幹了一些什麼傷天害理的行為!無怪乎,當我把五十三張病歷讓眾多專業醫生和律師們查看後,對貴院如此瘋狂的造假行為且手段如此的低劣,無不感到震驚和氣憤!為蠅頭小利,竟能刹心頓起!你們到底怎麼了?
在本案司法調查過程中,在確鑿證據擺在你們面前時,你們不僅毫無懺悔之意!還變本加厲的繼續捏造病情事實且言之鑿鑿的寫入《法院調查筆錄》中:患者寫遺囑當時的情況是;“呼他不應、推他不動、神志不清、肝性腦病……”。李院長你是否知道你們的舉證事實上已把自己送入了證據對抗的死結之中!即 A 成立,B 就是假,反之亦然,必有一假,不能同真!上海司法部的精神病鑒定專家看到你們提供的病歷後就斬釘截鐵的說:“病歷矛盾”!也為此精神病鑒定專家特邀請貴院主治醫生親來《案件調查聽證會》現場,以便在公開公正的環境下,聽聽你們到底是用怎樣的科學依據來證明患者是“神志不清、肝性腦病”的?
正當我們弟妹期待著真相將要水落石出時,貴院卻告知了我,該顧曉紅主治医生已離開了中國!李院長,你們這樣的道德品行稱得上是“仁誠勤和”嗎?你們利用法院的“人情與關係”,三緘其口、死不承認!難道掩蓋和抵賴是創建“醫患和諧”的殺手鐧嗎?
在無數的事實證據下,你們違規違法行的事實行為如下:1,醫教科拒絕當事人合法的複印病歷要求,匿藏事實病案,為篡改病歷提供時間和機會2,檔案室銷毀重要病案文件,匿藏事實病歷,3,杜撰《患者病情說明》向法庭提供偽證,4,多位醫生合謀篡改《住院病史錄》,讓一個非經治醫生(小醫生童敏思)包攬大部分的造假簽字,讓其充當犯罪“炮灰”!5,縱容護士集體去抄改患者的《監護記錄》,6,将偽證材料送至司法部,擾亂正常的的司法鑒定,7,為了掩蓋犯罪事實,多次向法院提供捏造事實的筆錄,嚴重干擾司法公正!8,醫院為了眾人皆知的醜惡目的,殘忍的故意注射精神病類藥物……等等。
大家試想一下,本案中如此規模的病历造假流程,如果貴院在管理制度上沒有嚴重缺陷,沒有各科醫護人員的通力協作,沒有當下醫院造假的“潜规则”環境,何以能展現在人民法庭之上!本案不是醫療事故,本案一樁嚴重的主觀故意醫療傷害事件!
誣陷醫院傷害病人屬違法,醫院偽造篡改病歷亦可恥,為了事實與真相,為了避免冤枉任何一個好醫生!希望你李國華院長抽出一點點時間去瞭解一下你屬下做了什麼?畢竟人命關天!我在此再一次的申明,本人對以上舉證事實承擔所有法律責任,也原意就貴院的傷害事件在《公開調查聽證會》上聆聽醫院的解釋,也同意貴院將本人放在網上的所有材料其真偽進行司法鑒定!
一個謊言需要一百個謊來圓!也必然會留下一百個破綻!今天再次寫信給你,原因就是我們堅信你李國華院長作為一位人民的代表是絕不會同意“篡改、偽造、傷害”行為在你的醫院發生,今天遭遇傷害的病人——張夢兆,我哥哥他一輩子熱愛祖國,衷心擁護社會主義。我想你與我們受傷害者家屬的悲痛心情是一樣的。今天的舉證,只望你們的醫生能夠知道自己的行為錯在哪裡?接受本案的教訓,從而改進自己的工作,因為我們對醫院的“仁、誠、勤、和”以及對司法的公正從來沒有失去信心,我們付出的一切,就是能讓千千萬萬的患者不再為“醫療腐敗”而感到恐懼!
祈望得到你的回復!
此致!
受害者妹妹:KELLY CHEUNG
受害者弟弟 :S.K. CHE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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