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异其三(豫章篇之二)

三.莲生

从天边传来的潮汐之声,忽远忽近,忽大忽小,它们如蚌壳一样裹着我,徜徉出单调而神秘的节奏。我张开眼,却见天地一片幽阒辽敻,恰是鸿蒙之初的宇宙。正疑惑间,却听到一阵剪刀似的哭声,随后身体便像纸鹞一般凌空飞起。那一种失速叫我惶恐之极,我张嘴欲喊,却猛然觉得自己被人摇晃起来,浑身的骨头也开始嘁哩喀喳乱响,我呻吟了一声,抬起左手,想要推开那个人,手腕却被另一双纤细的手抓住了,那是招娣,连同她抽鼻子的声音:“海莲,你怎么这么傻啊!你就算再不高兴也犯不着轻生啊!大不了我和你结婚就是了,反正我总不会抛弃你的,你要是出个三长两短,我……”

招娣还要絮絮叨叨地说下去,我却感到头痛欲裂,阳光和她的声音像一把把利剑,刺得瞳仁与耳膜生痛,于是我只好换了一只手捂住眼睛,断断续续地说道:“招娣,我没事……求你了,别摇我了,我不是自杀,是……是不小心摔进去的。”

招娣一听我开始说话,止不住开始又哭又笑:“你这个笨蛋,你要吓死我吗?我还以为你想不开了呢!”

我呻吟道:“我这么一把年纪若……若是还想自杀,那可真不像话了。放心吧!好死……好死不如赖活着——招娣,咱们在哪儿?”

招娣道:“在医院啊,我和那位辛先生看你跳井,吓得不得了,赶忙七手八脚将你救上来,又打了120……你也算是拉风一回,多少人围观你这睡美人哦!”

我忍不住吞声一笑:“睡美人还是落水狗?哈……哈!”只是身体虚弱,头发透湿,笑得委实更像落水狗一些。一笑之下,牵动太阳穴,却感觉又一阵天旋地转。无奈之下,我只好抓住招娣说:“招娣,我看……我多半是中……中暑了,你替我刮刮痧吧。”

招娣骂道:“就你这样还经得住刮痧?还是先喝点粥是正经!”说着便往我嘴里灌了几口熬好的稀饭,又待了一会,见我精神好点,才找来风油精和瓷勺,一勺下去,就听她倒吸一口凉气,说:“你看来中暑中得确实不轻,这都快成青龙白虎了。”

我不禁一笑:“尽胡说八道!”那风油精的味道往鼻子里一冲,再加上浑身血脉渐渐畅通,便觉灵台清明起来,身体也有了些力气。回想落井前的一幕,越发觉得不对头,便扭头问招娣:“招娣,我怎么感觉当时谁在背后推了我一下……难道是那辛先生要……要谋财害命?”想想自己实在不具备谋财害命的条件,说到后来,未免底气有些不足起来。

果然招娣“嘁”了一声:“你可真糊涂了。我在你旁边看得真真儿的,你就忽然眼睛发直,秤砣一样栽了下去,拉都拉不住,这孩子!”说着把脸凑到我耳边,摸了摸我的头发,柔声道:“别多想了,好好休息一下,等光荣出院了我就带你回家,好吗?”

“别,别!”我赶紧拒绝:“回去干嘛呀!多无聊,你也晓得我挺结实的,休息几天肯定没事,咱别为了这个扫兴——我出来一趟多不容易啊!”

招娣一副拿我没办法的表情,摇头叹道:“吓,你是不到黄河不死心,罢了,我也不和你争,到时候看你恢复得怎么样再做决定罢。”

刮完痧,喝了粥,酣畅一眠,隔天我便出了院,随后几天安静躺在宾馆里,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倒是养了个红光满面。招娣见我越来越生龙活虎,也就不再提回家之事。过得几天,我们便退了房,继续东行歙宿县。这个时节的歙宿虽然没有油菜花,好在那些古旧的建筑被热气一熏,越发幽奇了。招娣是学建筑的,我一边转悠一边听她慢慢给我讲解,倒也兴味十足。只是病后不知为何,经常头痛眼痛,几欲成了曹贼——因而颇有自怜自伤之感,稍不如意便唧唧歪歪,算是旅途中的小瑕疵。我们在歙宿玩了几天,便南下乐平,经万年到了归溪,准备一游龙虎山。

龙虎山在归溪不远处,旁边有一座上清古镇,我们到达时已近傍晚。那镇子远看很有些古意盎然,进去才觉得粗糙忸怩,且民居、古庙、店铺与大大小小的旅馆交杂在一起,颇有不伦不类之感。我们有心回鹰潭,奈何身体倦乏,只得随便找了个干净旅社,先安顿下来再说。一来二去之间,那天便渐渐地暗了。稍微梳洗之后,我们又趿着拖鞋重新出了门,在街上有一搭没一搭地逛着。旅馆不远处是天师府,附近却有一户人家正在办丧事。从堂屋里拉出的电灯,照着花圈纸马明器青钱,以及石板路上燃过的爆竹,和孝子脸上的油汗,再加上收音机里的采茶戏和道观的香烟,倒是将夜色中的小镇晕染出一种活泼来。唯一让 人难以忍受的,还是那铺天盖地的炎热——活像一条热情的狗舌头,叫人无处可逃,我的太阳穴和眼睛又开始抽痛起来。

逛了一会,便觉有些倦饿,于是找了一家河边的吊脚楼吃夜饭,还未坐稳,老板又招呼我们去厨房看菜。那厨房里腥味极大,倒熏得我越发头痛了。赣菜在国内并不出名,招娣又是北方人,所以对原材料感到颇为好奇。我不欲扫她的兴,便强忍着不适,为她一一解释,这是上清豆腐,那叫簪鱼——因为骨骼疏大,过去可以用来绾头发的;这些香菇一看就老了,那个黄黄的腌菜浆,想必是蒸鸡蛋羹用的,弄得招娣狐疑看着我,奇道:“平常也不见你下厨房,怎么这会儿倒像百科全书了?”

我手按太阳穴,强笑道:“君子身远庖厨而乐识其法,可乎,招娣?”

当下我们点定了一个余江茄干,一个三清豆腐,一个簪鱼煲,与一个空心菜,又要了四特酒,便走回二楼,在临着泸溪河的一张桌子旁坐了下来。我头上重新抹了些风油精,感觉好受了点,便安心享用起晚餐来。那三清豆腐极是鲜嫩,簪鱼汤汁雪白肥美,我们埋头苦吃了好一会儿,才放慢速度,干了一杯酒,相视而笑,我便多夹了一条簪鱼在碗里,说道:“我对赣地了解不多,龙虎山读中学的时候却来玩过。记得那次认识了一个与我差不多年纪的男孩——说是认识,其实连话也没说过的——我很是暗恋了他几天……那也是我第一次吃赣菜,吃簪鱼,总不能忘。现在年纪大了,各地的美味也尝过不少,觉得湘鄂赣三省,虽然同属楚地,饮食习惯大同,细微处却值得玩味。湘菜稍嫌激进,鄂菜略偏丰润,赣菜却更显俗常——油渣炒了辣椒,值三大碗饭。”

招娣停下筷子,望着我嘻嘻一笑:“你记忆深刻,怕不是因为赣菜,而是少艾情怀吧!”

我不理她,将那鱼从头到尾啃了个干干净净:“第一次吃簪鱼,暗恋对象在身旁,我不好意思多吃,只夹了一条最小的,今天我可要放开肚子了,”说着从锅里捞出最后一条簪鱼,继续摇头晃脑道:“龙虎山山清水秀,我到现在还记得。特别是仙水岩、莲花峰,明天我们顺水漂过去,又凉快又好玩,你可要好好看看。看完以后我们再南下赣州,北上井冈,再……咦,你怎么不吃了?”

招娣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我面前摆着的整整齐齐的鱼骨,半晌才道:“海莲,你向来不吃鱼头,怎么今天连眼睛都吃了个干干净净?”

我一怔,才反应过来自己正津津有味地吮着鱼头,一惊之下,赶忙将鱼吐回碗里。那簪鱼头崎岖多骨,本是无法入口的,却不知自己发了什么神经。唇齿间尤觉两颗珠子在滚动,呆呆一咬,便听得很细微的啪嗒一声,随后一种无法言喻的甘美汁液便随着舌头滑进了喉咙。

我打了一个哈哈,道:“这个……‘吃哪补哪’,这句话果然有道理。你看现在头 眼果然不痛了。”

招娣莞尔一笑:“早和你说过鱼头好吃,多吃聪明,你偏不信,非得自己吃了亏才转过这道弯——你就和这鱼头一样,死硬派!”

我们边喝边聊,大觉畅快,将近十点才回到旅馆。我喝到半醉,睡得极好,连当晚丧事之家做斋醮之声都没吵醒我,隔天便起了个绝早,赶到竹筏码头,准备一游龙虎山。龙虎山为丹霞地貌,平地中突拱出朵朵峰崖,虽不及桂林之瑰奇,倒也别有一番风韵,尤其盛夏里沁凉的河风一吹,满眼绿水青山,真让人心生持竿叟之志。一路上船娘娓娓而谈,说民间传奇,讲沿途胜景,让我和招娣都十分后悔未将那瓶四特带来佐景。偶尔竹筏也会靠岸,我们便上岛去看庙宇寺观——龙虎山是《水浒》里备了名的,只可惜过去许多精致,现在只剩一个正一观,放走了一百单八条魔君的石碑,却是再也找不到了。

继续顺流而下,就是龙虎山的“十不得”景了。山成物形,如云锦、石鼓、仙桃、剑石,及到了仙女峰,船娘便做出一个别具风味的笑容,催促我们道:“两位小姐上岸看看去吧!”那岸上是做好了的栈道,一路迤逦而上,却是一具天然女阴石。我和招娣颇觉无趣,便早早下来,船娘一见我们,忍不住惊奇道:“咦,你们这么快?”

招娣打了一个哈欠:“无聊得很!大姐下次这种景不要叫我了,连到此一游照都不好拍的,有什么劲?你只将那些稀奇古怪的传说多给我们讲讲就好了,还有,倘若有什么地方野趣多游客少的,也可以停下来,让我们上去玩一玩。”

那船娘便笑眯眯地说:“嘎两位小姐大城市里来的,有什么没听过!那里还相信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撒!”

招娣摇摇头道:“相信不相信是一回事,喜欢不喜欢听是另一回事,大姐你一副好口才,就别谦虚了!”

船娘听了此话,肚子里的故事便一个接一个地往外冒,什么孙大圣的桃王母娘娘的梳,尽是些不着边际的神话,听得多了,就觉有些瞌睡,我觑了个空儿,笑着打断船娘说:“大姐,你讲的那些不好玩——岸上标识牌上都有哩,我还不如自己去读。要不然你给我们讲讲你们村里的家长里短吧,我们最爱听八卦了!”

船娘便笑着说:“要是去年碰到你们,那还真没什么好说的,无非熊建设家老婆被拉了去结扎,应彩妹家崽俚考上了大学,不过最近我们这里倒出了一件奇怪的事情,可以给你们讲讲撒——”说着便指着船前一座形似莲花的山峰道:“那个叫莲花峰……”接着又是一个传奇故事,不再赘述。说完以后,又道:“这莲花峰,你们也晓得是个石峰,没什么东西,因此我们都不爱去。前几个月,万家村的万世福上去找香菇,却发现里面长出好多荷花——你们说,那石莲花上生出活莲花,可不奇怪么!”

招娣笑道:“是不是你们那万世福带了银耳莲子汤去,不小心撒了,你们这里又湿,长出莲花不稀奇,哈哈!”

船娘却摇头道:“小姐说笑了。我们生在这里的人,却觉得心里有些害怕的!万世福发现莲花以后,几多人都看到了奇怪的东西哟!什么看家狗整夜乱叫啊,夜里撞了不干净的东西啊……哎呀,多了去了!现在我们看到这莲花峰都绕着走哩!”说着摆出一副端容,摇着橹作势便要继续往前划去。

我和招娣对视一眼,心中都是同一个主意,我便走上去,从兜里掏出五十块钱塞到船娘口袋里,道:“大姐,我们正想去那莲花峰玩,麻烦你带我们过去,好不好?”

那船娘估计张好了口袋等我们钻进去,如今银钱到手,如何不喜?又不好表露出来,只是皱着眉头踌躇道:“男仔子想上去,我肯定不拦的,只是你们两个女仔子上去,我却有点担心……”正说着,船已驶近莲花峰,却见那峰底还停着几艘快艇,里面坐着数名满脸皱纹,精瘦精瘦的中年男子。船娘一眼瞥见,便松了口气,笑道:“看来已经有人上去了,这样我也能放心——你们好好玩,太险的地方不要去爬,当心上得去下不来撒。”说着便小心翼翼地靠近他们,打了一个招呼,我和招娣便选了一块平地,跳了上去。 

那莲花峰确实难爬,好在我和招娣不赶时间,走走停停,也慢慢爬到了半山腰。 正埋头朝前走的时候,忽然听到一个声音叫住了我们:“喂!你们哪个单位的?有介绍信吗?”

我和招娣吃了一惊,一起抬起头,却见一个年轻小伙子拦在我们面前,国字脸,黑紫皮肤,唇上一抹软须,竭力作出老成的样子。招娣淘气,便绷紧了脸,冷道:“你谁啊?你的证件呢?”

那小伙子大约没怎么与年长而漂亮的女性说过话,此刻听招娣一通抢白,便涨红了双颊,显得有些不知所措。见他一窘至此,我只好笑着打了个圆场:“我们是随便上来玩玩的,怎么了?难道里面出了什么事情,不让进吗?”

那小伙子见有台阶下,便松了一口气,露出讪讪的笑容:“也不是不让进,只是最近有人报告说这里发现了新的岩棺——你们大概不晓得,悬棺多数集中在仙水岩一带,这里从来没有发现过墓葬。我们考古研究所听说了这件事,领导很重视,就派了我们过来,想看看有没有什么新发现。”

招娣和我都是饱读灵异小说的有识之士,现在听说发现了文物,岂有不凑趣的道理?招娣马上抛开了横眉冷对,捡起了风情万种,红唇一张,舌灿莲花,把小伙子哄得不分东南西北,原本是要劝我们下山的,现在倒领着我们,向莲花峰深处走去。那男生大约刚毕业,聊着聊着就露出小孩心性,脚上跟装了弹簧似的,蹦蹦跳跳,极是可爱。走了一会儿,我忽然想到一件事情,便问了他一句: “对了,你们挖出了什么好玩的东西吗?”

小伙子摇摇头说道:“还在清土,但是看起来不像重要的墓葬,而且年代也没有那边的岩棺久远。只是——可能你们也听说了,大家都觉得这棺材有点骇人呢。”

正说着,便隐隐看到前面三三两两带着棒球帽的人群,随后一个大嗓门响了起来:“让开!让开!要上来了!”我心里着急,便往前紧赶几步,正好撞见一具棺木被起了上来。

那棺木看起来只有四尺多一点,已不见原来的漆色,破破烂烂,勉强维持着长方形状,此刻正被人扫去淤泥,摇摇晃晃地起出地面。古墓附近果然像那船娘说的,长着好几十朵青裾白衫的旱莲,颇显怪异。那灵柩大约原先也深陷荷丛中,此时盖上还顶着一株极丰茂的白莲,随着人们的动作,左右摆动。突然之间,柩板撑不住了,便“哗啦”一声四散开来,却见里面一具骷髅,已然石化,那一捧旱莲的藕根却从骷髅头的眼睛里长了出来,看起来又是美丽,又是妖异。我吓得忍不住低呼一声,躲到了招娣的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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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冰兵的评论:
哈哈,这个在自己的稿子里已经改过来了,当时看也觉得好笑的。
冰兵 发表评论于
招娣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我面前摆着的整整齐齐的鱼骨,半晌才道:“招娣,你向来不吃鱼头,怎么今天连眼睛都吃了个干干净净?”


出喝酒 发表评论于
回复过耳风的评论:
过节了,我这不是怕不吉利吗,等过完年再用臭弹去轰你们,呵呵。

这几章写得不顺畅,我一般到第三章以后就总觉得困难,今天总算把第四章给憋出来了,哎哟饿的娘也比便秘还痛苦……
过耳风 发表评论于
我说你信誓旦旦要提纲啊什么的一大堆,怎么听不到下文,原来躲在家里闷骚,还埋怨没人评论,呵呵

眼底生莲这个景象非常诡异,赞

你在现代部分的那些笔记体语言的运用,这一章更加显山露水,其实古语虽然有好处,但是语言终究是要发展的,不然你看你的偶像为什么不写古体诗?有趣的是你这篇小说古代部分的语言在形式上更加现代,精神上更加复古,跟现代部分正好相反。也许时间久远的东西因为没有形所以更易有神。现代部分,第一章的“湖水腥得我忍不住要撒两把姜进去”就非常好,比点“四特酒”好,呵呵
出喝酒 发表评论于
回复currypopcorn的评论:咖喱爆米花,很好奇这到底是什么味道,呵呵。

非常感谢你的评论,你大概也知道,我都没有写下去的勇气了——主要因为我比较喜新厌旧,但是你和wushu给了我勇气,555,你们真是大好银牙大好银!

我一直是骑桶人的粉丝,不过可惜很久没看到他的新作了——据说他已经改写读书笔记了。你若是喜欢他,国内飞@奇幻世界偶尔还能看到他的小品文发表的。

我肯定会写下去的,要不然就可惜了我前几章的鼻血之作啊,明天就准备订到书桌盘用功,呵呵。

祝你新年快乐也:)
出喝酒 发表评论于
回复wushu的评论:
说实话,昨天梦到你了,大概就是没人给我任何评论,于是我就一点写下去的动力都没有了,呵呵。今天来一看,还好,还好:)
currypopcorn 发表评论于
我好喜欢你的文章!我还读了以前的几篇,没想到你也是骑桶人的粉丝!(很好奇,那个桶是不是马桶,很多人在上面才思泉涌,哈哈)

要是我,一般掷硬币来决定到底写不写。(好吧,我承认有时候一次不满意,三局两胜,在不行,五局三胜,最后胜出的是心底的潜意识)哎呀,把绝招说了!

祝出喝酒真人新年快乐!
wushu 发表评论于
倒不知酒儿写哪篇是不痛苦的?:-)
这篇还是有奇的,这章和故纸堆也没什么关系了,挺好的。前面一段是平淡些,但有些平淡也没什么不好。
出喝酒 发表评论于
这篇写得极端痛苦,因为失去了写下去的勇气,想着要么把文章分成两个故事好了,一个现代盗墓小说,一个古代灵异,我也去多赚点钱去——要劝自己很久才没让它分家。

正因为这篇之平淡无奇,要维持写下去的兴趣可真不容易。而且觉得写得不好,就对自己产生了怀疑——也不是写得不好,是觉得和全文的风格似乎有点不符,有点“油”了,所以才想着去写盗墓小说……

或许下一篇我就真的正儿八经去写灵异盗墓算了,不再这么坚持去做聱牙诘屈,钻故纸堆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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