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走着走着就丢了 于 10-04-16 10:16:16
第一天,就是英文太烂,是我同学的事,我去上课,他午饭时间,站食堂门口左侧3米处发呆,不知道食堂在哪儿,后来有个老师过来给他指,他哦了两声,冒似知
道了。我走了,5分钟后回LOCKER拿东西,路过那儿时看见他还在那儿站着呢找食堂呢。
第二天。还是英文太烂。在食堂吃饭,穿了条在广州买的水洗牛仔,一群黑兄弟过来问我是哪儿买的,我似懂非懂,就是答不出来,其实现在都能想起来他们怎么问
的原话,可那时就是答不上来,问了有那么十遍吧,周围同学都和蔼地笑着,黑兄弟抱着篮球垂头丧气走了,第一次和亚非拉国际友人的接触,就在无语微笑中结束
了,所以一直对黑哥们儿印象不错,现在用rap交谈了,也许是还没遇上劫道的。
第三天,英文烂到不行了,到学校一人没有,回家,原来是放假,前一天就通知了。
第某天,英文可以交流了,但还没到授课能力,可有一天老师让同学给大家讲课,加深理解那种,轮到我们三个了,英文不好吧,底下虽然没起哄的,可也有点乱
了,懒得听我们费劲。老师急了,一拍桌子,说谁谁谁三个同学不远万里来到美国学习,用我们的语言掌握新的知识,困难不说,成绩还比你们都好,你们这样做很
不尊敬人,放你们去中国你们一个也成不了他们这样。然后一扭头:XXX,你们用中文怎么解这些题的,就怎么说,不用英文了。我们仨还真听话,现在还记得当
时同学站projector前用同样嗑吧的中文讲题的模样,都傻了。。底下也鸦雀无声。后来很感激这老师。现在同学一个在microsoft一个自立门户
一个我在文学城发帖,大家都算出息了,可回来聚还是去看看这老师。很典型的南方白女。
来源: 小白菜, 于 10-04-16 10:08:56
我差不多10年半前出的国,在加拿大。加拿大的XDJM都知道有名的咖啡店TIM
HORTONS吧,学校的CAFETERIA里面也有一个简易的自己DIY COFFEE
的BOOTH。那时候俺大学1年级,在学校老是看见同学们拿着个TIM
HORTONS的纸杯喝,当时俺比较无知,想着咖啡杯里的当然就是咖啡咯,但看到好多杯子外面都荡着TEA
BAG的TAG,我想啊,可能老外喝正宗的咖啡,咖啡里还要加TEA BAG吧,呵呵
(现在知道人家还卖茶嘀)。咱出国前也没喝过正宗的咖啡,看了好久(不是从来没冲过咖啡嘛,要看了人家怎么冲学习一下),终于决定也去开次‘洋荤’,俺就
自己去那个冲咖啡的地方,拿了个SMALL的纸杯(决定拿SMALL还是为了省钱哈),拿了个TEA
BAG放进杯子了,然后又理所当然的冲进了咖啡(第一次做这个还蛮紧张的呢),还加了奶,糖,付了钱就喝啦
,味道嘛,呵呵,大家要自己尝了才知道咯。。呵呵。。
好像过了N年后才知道犯的错误。
逗大家一笑啦!!周末愉快!!
来源: ansy 于 10-04-16 09:54:52
刚来美国哥们周末好心带去学校的gym 打球.忘了啥原因要自己回locker room
.凭着记忆顺着走廊找.这拉老美的房子里也没窗户,门看上去都一样.最后好不容易进了一个门看见梦寐以求的一排排铁盒子 locker.
忽然就觉得不对劲说时迟那时快迎面走来一个不知尖叫什么,脑子轰的一下转身就撤,奔忙之中还说了句i,m so sorry
(记得很清楚加了一个SO.) 出的门来惊魂未定guess what
那女竟然追将出来只不过多裹了一条毛巾.在下只有张口结舌,狗屎英语也不知道跑哪去了.哥们闻讯出来解释,那女不肯善罢,工作人员也帮着说是走错了,纠缠
一番度时如年终得脱身.从此每个门上sign 都要多看几边
来源: 八千里路 于 10-04-16 09:50:04
刚来美国不久,学校老生带我们出去。在DC附近上95,被警察拦下。警察过来,大意是说我们超速,限速60,司机开了75.
我们一车四个人三个是新生,就司机是个老生,第一次碰到警察,超级紧张。大家都不说胡,都一脸迷惘惶恐的看着警察。警察气急败坏的解释了好几次,那个司机
老大哥听说是超速,使劲指着路边的路牌奔奔坎坎结结巴巴的说:95,95!我,75,这里是95!
就这样说了好几次,警察问我们几个有谁懂英文,大家一起摇头。最后警察抓狂的挥手,让我们赶紧滚蛋。开出好远大家都笑了,其实后来都听懂了。司机老大哥
说,哼,还好这是95,要是在等过一会上了495,警察非疯了。呵呵。
来源: xuecheng 于 10-04-16 09:42:44
刚到美国时去吃自助餐,看到一大盘紫色的圆圆的东东,心想这葡萄真不错,两头有洞看样子去了籽。我拿了许多回到桌前,拿起一粒放入嘴中一咬,哎呀我的妈
呀,又酸又涩。同桌的伙伴看到我的表情连忙问我怎么回事?我一说,大家都笑了。现在我知道了那是咸橄榄。
来源: 五味七色 于 10-04-16 09:29:26
朋友说他的邻居自他妈妈来美国后常来敲门。一天他在楼上,听到敲门,他妈妈三言两语就给搞定:
一开门,他妈妈根本不听人家说啥,就开口:
what, you three days two tous come here, do you have bing a ?
说得邻居一愣一愣地回去了。。。哈哈!
来源: 那就注册─个吧 于 10-04-16 09:23:26
刚来加拿大那会,找个便利店送外卖。第一次不懂规矩,愣是从人家那里多弄回来点小费,呵呵。事情是这样滴:
俺这里的啤酒瓶是自动收押金的,每个1毛。当顾客把瓶子送回店里,这个押金要退还顾客。所以,很多叫外卖的是把啤酒瓶当成小费或者是小费的一部分(根据瓶
子数量)。
俺第一次送外卖时不懂这个,一推门看见两箱啤酒瓶,顾客说这个给你,俺还以为是让俺帮他处理垃圾。结完帐后等着顾客给小费,顾客也很奇怪,说了句什么,没
听懂,俺就说yes。顾客就表情很惊异地给了俺一个1刀硬币。把瓶子搬回店里,老板一数瓶子,立马按照瓶子数付给俺钱,俺才猛然想明白,刚才人家顾客肯定
问的是“是不是小费太少”?
来源: arcadia 于 10-04-16 09:04:14
俺刚来美国时,找到了一个餐馆打工的工作,在厨房见大厨两条大腿来回抬动,心中暗暗可怜他---都憋成这样了,资本家还不让上厕所 。后来才知,大厨是用腿来控制炉台开关的
来源: 兰卉 于 10-04-16 08:51:20
刚来美读书时,老公选修了一门写作课,老师在讲一段因果推理时说:一百年前有人吃了Pickle后来患癌死了,50
年后有人吃了Pickle后来患癌死了,再50
年后有人吃了Pickle后来也患癌死了。。。。。。老公想Pickle究竟是一种什么致癌物质,举手发问,全体哄然。。。。。。老师、同学解释来解释
去,他就是不明白是什么东西这么厉害,吃过的人都患癌死了。晚饭时说给我听,我把儿子跟前的瓶子往他面前一推,这就是那厉害的Pickle,儿子笑翻在
他。从那以后,每次吃到见到Pickle,我们都忍不住大笑。。。。。。
来源: 小寨 于 10-04-16 08:49:09
刚来的时候, 去ESL上英文课. 那时儿子还小, ESL又有DAYCARE, 所以上课都带着儿子.
上课的地方离我住的地方不远不近, 时间充裕就走着去, 儿子动作慢, 就乘BUS, 不过通常都是第二种情况发生.
就是这样,也经常迟到. 开始老师还很NICE, 不过次数多了就有些不耐烦了. 终于,一天老师忍无可忍把我挡在门口, 等我解释. 我胡言乱语地讲了一通, 也不知道她听明白了没有. 她摇着头, 生气地说"HOW COME?". 我马上干脆地回答"BY BUS" , 只见她头摇得更厉害了.
来源: 八月风 于 10-04-16 08:45:03
其实还没出国时, 我就很注意区别TH 和 S, a 和 e 发音的区别了,但是...
记得那天在实验室,有个同学递给我一样东西, 我随口说:"thanks"
结果人家激动得两眼放光,结结巴巴.边上的同学也一个劲儿的"哇,哇"
原来我把thanks说得类似于s-e-x的发音了.被同学取笑很久...丑啊...到现在还脸红..
来源: 大媽豬 于 10-04-16 08:28:24
小時候在學校讀書,有個男孩問我從那里來的,我說香港,我反問他,你從那里來的,他說"Turkey",我問" ar? you coming from turkey(火雞), he reply"yes", 我更加confuse了.
到中學讀地理,才明白 Turkey is a country!!!.
来源: 冬天的童谣 于 10-04-16 08:11:19
就因为这事,他已经被我"嘲笑"10几年了.
话说10几年前LG一人先来美国,两三个月后有一天他打电话给我,说:LP,今天很奇怪,有好几个10岁左右的女孩子,打扮得人不人鬼不鬼,手里拿着小桶装着糖,嘴里不知嘟囔着啥,我说我不买糖,她们也不走,看她们的小桶都快装满了,我只好给了她们几个塑料袋."我当时也不知道什么回事,就跟他说要注意安全,于是LG就把灯关了,开个小台灯写作业,后来他还告诉我,关了灯就没乱七八糟的人来,接下来的一星期里他晚上都不敢开大灯.
到了第二年10月31日,我们终于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两个人乐了半天,从此每年的10月31日是我们家的开心日.
来源: 飘啊飘 于 10-04-16 10:15:45
话说是18年前,那时我带我的大女儿刚刚到葡萄牙,一天吃完午饭,我带女儿去老公的实验室找他,他还没吃午饭,我们就一起拿他早上带的午饭出去了,走到快到市中心的地方,有个小花园,我们就坐在长凳上,我老公吃着盒饭,这时,走过来一个老夫人,拿出一个200葡币,相当与一欧元,给我老公,说啥我也听不懂,我老公在推脱,从衬衣口袋了拿出钱给她看,然后她就走了,事后我问老公,她要干啥啊,老公是她看我吃饭啥也没喝,给我钱,让我买瓶葡萄酒喝,怪不得当时我老公脸通红,很不好意思
来源: mickey222 于 10-04-16 07:58:44
在很久很久以前,俺毅然辞了国内的高薪工作,来美国投奔老公.到了以后,天天被时差折磨得那个难受,天天白天大睡其觉,晚上睡不着.俺作了个决定,以毒攻毒,落地第三天找到了一个餐馆打工的工作,俺估摸着,有资本家在屁股后面追着,白天想睡也不成了.到了餐馆,工作还不错,才发现自己这个国内高材生,英语口语如此糟糕,客人说话基本听不懂.有一次,有一个客人要点鸡翅膀,说了半天我没懂,后来他只好站起来,用两个胳膊上下呼扇给我看,真个餐厅的客人都笑了...俺从此发奋图强,口语变成了俺的强项,现在就靠着忽悠人过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