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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会成为最淫乱的国度吗?
2010-04-13 08:50:18
最近因为李银河力挺南京聚众换妻教授,高调呼吁废除“聚众淫乱罪”,还口口声声中国政法当局若不按她的意志行事,则影响“国家文明”形象云云,山哥写了一篇请看美国等国关于通奸罪的法律,对欧美国家淫乱/通奸的法律/案例进行了一些调查。结果表明:尽管李银河们动辄以“美国,西方”为他们的淫乱理论作“先进文明“的注脚,可是Adultery在现代西方却依然是一件不但不道德,而且可能触犯法律的丑事。 有趣的是,当我把此文贴到国内著名的右翼自由派网站“凯迪网络-猫眼看人”时,除了少数网友(其中至少有两位是基督徒)支持山哥外,多数人奉李银河为真理的化身,指责山哥为当局的支持者,“五毛党”,“吃屎”者。我对这些土鳖伪右派的思维一点不奇怪。毕竟李银河有留美社会学博士的桂冠嘛。 反观立身西方的网友,则不分政治立场和学科背景,基本上都反感李银河的信口开河。看来,海外华人的性道德观念明显比国内的精英们保守很多。中国的性放纵尺度已经赶超欧美,快要成为世界之最了。 中国人历来认为:饮食男女,人之大欲。说到底,中国文化是一种非宗教的世俗文化。她真正关注的,不是人从哪里来,人生意义何在,人将要到哪里去,人和自然遵循何种客观规律等等具有终极价值的东西。中国的人本主义文化传统,造就了人类最丰富,最精美的饮食文化。实际上,中国的性淫乱和腐败问题也一直十分严重。 儒家文化的核心价值并非“中庸”,而是“孝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儒家孝道承接的是古老的生殖崇拜文明。20年前,当山哥从自己父亲,一位先秦文学和百越及楚文化学者那里得知,中国人祭拜的祖宗牌位,实际上来源于远古的男性生殖器崇拜,即敬祖就是敬“屌”时,年轻的我感到既惊愕又恶心。后来发现其他一些中国古文化学者都持此说;况且中国古代文化的忠实学生日本,至今还在赤裸裸地敬拜男根。 于是,皇帝拥有妻妾百千,那就理所当然了。其他士大夫阶层也无不以子孙满堂为其人生的最大成就,妻妾成群便也十分自然了。有人考证,明代著名清官海瑞,也有一妻三妾,因此他的官方奉禄便不够使用,因为他不愿接受任何贿赂。假如他只有一房妻室,本可以过上体面的诚实生活。但那样他就对于早逝的父亲和寡居的母亲便是不孝! 中国的唐诗宋词,很多都是才子(书生)们在花柳巷与佳人(妓女)鬼混时创作。 读过明清话本小说以及“金瓶梅”,“红楼梦”等的读者都会同意,中国宋明时代实在淫乱得很。从市井百姓,僧侣儒生,到富商高官等,慨莫如此。清朝被认为是最保守的一个朝代,但红楼梦里揭露到,荣宁两府,除了那大门口两对石头雪狮子,没有一个干净的。薛蟠等人,玩够了女性,还兼顾男风。就是所谓的双性恋。金瓶梅里的西门庆也是如此。 民国时代是中国男子淫乱的黄金年代。那时一夫多妻妾制依然合法。那些风流才子们在老家多有包办的正妻为他们生儿育女,孝敬父母;而他们来到大都市甚至东洋西洋后,还照样和中西女子玩自由恋爱甚至自主婚姻。妓院是合法的。从共产党的陈独秀,向忠发,到国民党的早年的蒋介石,再到自由派的胡适,都是寻花问柳的好手。 延安时期的中共效法苏联,以个性解放,妇女解放,恋爱婚姻自由为旗号,吸引了一大批蓝萍,叶群之类的城市女青年。西北偏僻的小城竟然开放到要反“杯水主义”,一时“共产共妻”变得似乎有鼻子有眼了。 只是中共建政以后,逐步收紧了性自由和个性解放。到了文革时期,几乎所有爱情文艺作品都成了黄色和封资修加以禁锢。中国进入了短暂的高度禁欲主义时代。 可是即使在那个年代,军官奸污女兵,基层干部奸污女知青的大量性腐败案件,从未断绝过。 只是为了维护血统的纯正,历代中国都反对女性淫乱。好女只侍一夫。这就是为何只有淫妇,没有淫男的原因。 如果只从生理学来讲,男人性放纵身体伤害更大。例如金瓶梅中的西门庆,就是死在潘金莲身上的风流鬼。而潘金莲们则秋毫无损。如果真要来个“科学”的“中庸”之道性标准,则淫男要远远多于淫妇。 但中国对于男性放纵的认可和对女性放纵的压制的不合理传统,客观上维护了家庭的稳定和人口的繁衍。 如今的中国淫乱之风有了早先的妇女解放,男女平等运动做铺垫,必将超越古人。君不见,95%的贪官都拥有一个甚至多个情妇。很多富人公开半公开地养起来二奶小三。同性恋,双性恋粉墨登场。未婚同居从青少年扩展到了中老年。许多富婆也照样养起了情人,二爷等。计划生育开创的堕胎自由,为淫乱解决了后顾之忧。网络的兴起,贫富差距的拉大,城市化,人口流动加大,全局和局部的性别比例都失调等等,都客观上为性淫乱提供了条件。拜金主义盛行导致了笑贫不笑娼的丑恶现实。 最主要的是性道德的彻底沦丧。西方工业化时期,基督教的传统性道德力量还十分雄厚。这些我们从一大批前现代的文艺作品中可以得知(见拙作· 那些曾令人着迷的洋妞们)。只是在两次世界大战以后,西方才开始步入反传统的后现代性解放年代。即使这样,在社会的各阶层,保守的传统家庭价值观念依然势力强大。 现代中国的性解放(包含性放纵,性淫乱)以妇女解放为旗号,将以破坏家庭,损害妇女儿童根本利益为结果。我想这大慨是为何海外华人成了这次性革命的反对派。 中国将会成为最淫乱的国度吗? 目前看来,非常有可能。当然最终会怎样,只有上帝知道。 80余年前,中国有一位聪明的女性为了杜绝日后丈夫淫乱的借口,坚持求婚人必须成为基督徒后方可和她成婚。她成功了。她就是宋美龄女士。 也许蒋介石一辈子都没有真正把基督当作他的生命之主。但他毕竟从此信守了基督文化的婚姻价值:严格的一夫一妻家庭。 当今有那么多聪明的中国女性,明知传统的酱缸文化会腐蚀在国内经商做学问的丈夫,诱使他可能背叛自己,为什么就不会效法当年的宋美龄,让自己和丈夫一起来到基督耶稣的面前,接受神对我们最美好的祝福和监督呢?
孜孜求理 发表评论于
2010-04-16 09:47:14
传教的吗?宁可淫乱也不要信外来鞋教
饶恕 发表评论于
2010-04-15 11:13:17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不是我逗你,告诉你的是事实。只是你没眼睛看到罢咧!什么叫做“天理不容”?天是什么?天理是什么?你有没有仔细想想这些中国老古话的意思?别随便拍拍胸脯就说自己的中国人,却不知道中国文化的根是什么。别轻易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人,连人类哪里来、哪里去都不知道。你以为自己很知道?你知什么道?什么是道?
饶恕 发表评论于
2010-04-15 11:07:26
回复云素的评论:天主教是天主教,两回事,谢谢!
饶恕 发表评论于
2010-04-15 11:06:34
回复多得ta的评论:摩门教从来也没有成为“基督教的一种”,谢谢!
饶恕 发表评论于
2010-04-15 11:05:03
回复nyjs06的评论:
说得好!!!!
nyjs06 发表评论于
2010-04-15 10:03:17
回复tietie的评论:
"楼主骂的明显是中国大陆的华人,你怎么把全球华人都圈里了?"
与13亿相比,海外华人数量几乎可忽略不计。大陆华人肆无忌惮的口水淹没海外华人的声援,很正常。谢谢您以实际行动佐证楼主的论断。
“你怎么就那么自作多情,以为一看你写的东西,大家就当你是大陆人了呢?”
您是不是认为我不像大陆人?谢谢您的恭维!很可惜,我自己身上带有明显的蛮荒烙印。我也不是正人君子,也曾上过我提到的那位曾在哈佛读书的北大才女的床,但当我得知她的淫荡史之后,吐了三天三夜。这叫浪子回头。应该说,海外大陆人中,回头浪子也不少,但与大陆基数相比,几可忽略不计。所以楼主不是杞人忧天。
“非华人明显高于华人。我该用英文跟你对话才是,then, fcuk off. 骚瑞,偶的英文不大好,还是算了。”
没关系,慢慢来。浪子回头金不换嘛!Take care!
三脚梅 发表评论于
2010-04-15 08:35:30
作为基督徒,骂人总是不好的。不论是他先还是你后。 please repent.
山哥 发表评论于
2010-04-15 07:17:44
回复好好先生的评论:
本广场不欢迎发情期动物。公母狗例外,因为它们懂得尊重主人。
山哥 发表评论于
2010-04-15 07:10:18
回复doradora的评论:
要说浅薄和低素质,非你等莫属了。在你们心目中,既没有中国文化,也没有西方文化。就有一点群交和随地排泄的丛林行为。你还觉得你挺高尚?
tietie 发表评论于
2010-04-15 00:26:08
回复nyjs06的评论:
见过逻辑混乱的,没见过毫无逻辑的。
“因为声援你的华人越多,你的论点就越站不住脚。”
楼主骂的明显是中国大陆的华人,你怎么把全球华人都圈里了?
俗话说的好:在网上没人知道你是条狗。你怎么就那么自作多情,以为一看你写的东西,大家就当你是大陆人了呢?
写到这儿有点后悔-按你的判断,非华人明显高于华人。我该用英文跟你对话才是,then, fcuk off. 骚瑞,偶的英文不大好,还是算了。
nyjs06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21:09:38
楼主,我不想声援你,尽管你的担心很有道理。为什么不想声援你呢?因为声援你的华人越多,你的论点就越站不住脚。因为写中文的毕竟都是中国人嘛,多数中国人就那德行,性道德观念淡薄。如果声援你的中国人多了,不是反而让你觉得杞人忧天了吗?这么多写中文的声讨你,才是正常的,说明你挑明的是基本事实,不是杞人忧天啊!世界为什么瞧不起中国,就连海外的中国人都怕把孩子送回祖国接受教育?因为那是个越来越没有信仰,不讲道德的国度,而且肉欲横流,又没有任何宗教约束的蛮荒之地,就像我们能够从这么多肆无忌惮的回帖中可以看到的。谁愿意让孩子跟这帮茹毛饮血之辈为伍吗?扪心自问就够了,让他们泛滥吧,越多拍砖的越能说明问题,谢谢。
好好先生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20:56:39
山哥一定是阳痿多时了,所以才要这么灭人欲,尚“道德”。
mister986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20:44:10
中国的法律怎么像是伊斯兰国家的法律。3P 也是犯罪啊?
云素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20:11:01
有个错误:好像被武松杀死的是潘金莲而不是西门庆吧?主要观点我同意,但成了基督徒就万事大吉了似乎太可笑了点。天主教会里发生的丑事好像也不少吧?
xixicat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20:01:23
山哥分析问题还是停留在以文化论文化的层面,而且只是从男权文化思想出发. 主要的问题是没有指出之所以中国容忍男性放纵和提倡女性压抑的文化能维持这么久,是因为几千年里以小农耕作为本的经济基础都没有变, 而这种经济基础的主要生产要素是人的体力,是男性占绝对优势的地方. 而这种生产方式几千里没有变的一个重要原因包括压抑人性的文化特性的反作用. 所以要维持人口的稳定增长,女性在没有独立经济来源的前提下, 只能牺牲自己的自由和人权,以换取生活来源.保持后代"血通纯正"是为了保证男方愿意抚养后代. 这就是一种交易,只不过这种交易有一个文化的外壳,用一个洗脑的"文化教育"的过程把交易变成了天经地义,使其固化.
所以在生产方式从小农耕作转为工业和服务业的过程,必然是这种男性文化被削弱的过程. 同时对人的自由和平等权利的追求必然会上升.因为人(尤其是女人)经济独立能力强了,人更社会化了, 更不需要依赖于家庭能部的资源来生存了,所以原来牺牲自由换取生存的交易已经被打破. 但这是核心破了,文化的外壳还没有破. 那些被神化成"天经地义"的东西还会在一定时间内起作用,才是我们看到这场思想在当代和未来的人(李银河及其拥护者)和思想生活在过去的人的辩论.
多得ta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19:26:08
摩门教也是基督教的一种,还一个老汉娶多个老婆呢!
我们州规定凡用雨刷时必须开车灯,什么道理啊?没道理。
少拿欧美的偏门规定吓唬人,人就是人,讲那么多废话,你连人是怎么回事儿都不明白,白活了这么大了。
tietie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18:49:25
"中国将会成为最淫乱的国度"? 真TM标题党。
都46岁的人了,还这么看不开,这么爱鸡冻。:)
一天一日算不算淫乱啊?对40以上的也许算,不服的去看《黄帝内经》(靠,真牛逼!黄帝啊!)
你也可能说哪怕一天一千日,只要对象是自己老婆就不算淫乱。那你可以去查一下,哪个国家除了自己老婆外,性伙伴最多。提醒你一下,算中国时,别把农村拉下;算农村时,别只算村长。:)
还“为了维护血统的纯正,历代中国都反对女性淫乱”。你就别信口开河了,除了王公贵族,谁在乎“血统纯正”啊?还TM“历代”,现在是什么代脓晓得阀?现在是避孕套时代,做俯卧撑就做俯卧撑,跟血统有什么关系啊?:))))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18:37:30
回复饶恕的评论:
呵呵,庞贝古城是淫乱引起的火山喷发?您老人家太逗了,不是一般地逗。
明朝理学购发达吧?不是照样灭亡?
拜托您的历史观不要这么形而上学好不?
茈冄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17:40:21
——“如今的中国淫乱之风有了早先的妇女解放,男女平等运动做铺垫,必将超越古人。”——
明白了:男女绝对不该平等,也更加不能把女人当人。。。。
怎么这文学城里凡是自称“哥”的,都是这等人??
北平市民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17:38:01
淫乱在这个神奇的国度 只能算疥癣之疾 打个比仿吧 你去看望一个垂死的病人 没来由地说 你应该注意加强锻炼 早起跑步 房事要适可而止之类的 可笑 有那份儿精力 应该多关心关心嘴上的事(民以食为天嘛) 少管别人屁股、裤裆里的事儿 是吧
人生啊啊啊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17:23:17
回复Netlog的评论:你是主动翻墙出来被搞垮吗?
Netlog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17:09:06
李淫河与她的西方主子们的目的,就是希望中国变为一个淫乱淫荡的国家,最终灭国。西方文明战胜东方文明,最终以西方文明统治全世界。
Netlog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17:01:24
记得N年前在网上读过一篇文章<美国FBI搞跨中国的十条策略>,其中有一条就是,宣传性解放,性自由,搞乱中国人的思想,摧毁东方人的道德观念。从这一点上说,李淫河教授有可能是被西方人收买、派回来搞跨东方文明的特务。
tao1977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16:05:13
正好路过,赶快捏着鼻子逃跑!
woyawoya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16:03:40
回复TKCD841的评论:
很久不读李银河了,如果她的观点如你所说,对人的基本权利来说,那还有一定道理。
玉楼春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15:57:47
作者比较年轻吧。多读读李银河,尽量不要断章取义。
论点很鲜明,论据有些繁杂,range太宽,不容易有说服力,容易产生谬误。
赶超欧美,,嬉皮士那一代,有空去图书馆查查。
CMOS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15:53:58
接郭德纲的比喻,我也可以说,日本不过是在成人片看淫乱,咱们中国是从上面开始----来真的。
TKCD841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15:36:48
看了下边像饶恕,woyawoya,yijibang这些人的话,都觉得好笑。李银河的话为什么会被误解?又怎么会"你的老公,老婆,还有你成年的孩子,也来这一套"?这些是李银河的意思吗?李银河倡导你去交换配偶了?李银河只是想告诉你,想做这事的人其实是有权利的,就连你这个不想做这事的人也是有权利做的。你可以说,我就不想要这个权利,给我这个权利我也不会去做这件事。这很好。但是,有的人想做这件事,你怎么办??你不能剥夺其权利,就这么简单。你必须得容忍这个世界上有跟你生活方式不一样的人,你必须得习惯于对一些事有权利做却不去做的现代新秩序。
偶灯斯陋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15:29:06
可怜的山哥,居然一脑子浆糊到如此地步,以为“个性解放,妇女解放,恋爱婚姻自由”“男女平等运动”导致今日所谓的“中国淫乱之风”。
看来你很向往妇女必须裹小脚的时代,那样才能“维护了家庭的稳定和人口的繁衍”,是吧?可惜阿,那种黑暗时代已经永远成为了历史--谢天谢地。
TKCD841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15:24:09
多说一句,支持李银河的,要支持对,这老太太到底在捍卫什么?反对李银河的,也要反对对,不要自己信口开河
TKCD841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15:22:11
对这样的成人自愿在私人空间交换配偶的事情,我们应该做的,不是报道,不是起诉.而是根本不应该窥视,让其悄悄做为性亚文化存在。我认为也是李银河的意思。李银河非常理性,崇敬她。
TKCD841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15:19:36
回复饶恕的评论:你错了,你只是在想当然而已。通奸的定义是“extramarital sexual activity that willfully and maliciously interferes with marriage relations”,是蓄意破坏婚姻关系的婚外性行为,这是通奸。但换偶的前提在于婚姻里的双方都自愿,是无法跟“willfully and maliciously"重合起来的,所以换偶是通奸吗?不是。当然,这有辩论的余地。事实上,在美国各州判定是不一样的。这是第一点。第二,即使是通奸,也属于“不告不理”的刑事自诉案件,只要受害人即配偶不告,法院是不立案的。这也正是李银河的意思,李银河认为,参加这个交换配偶行为的都是成人自愿的,也没有所谓的“受害人”提告,法院是不应该立案的。
忽悠而已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15:15:10
楼主有意无意地没有提及西方一些国家,比如说美国,问罪的来头和做法。在美国,刑事案件由政府诉讼。民事案件通常不由政府诉讼。通奸只要不涉及刑事,政府一般就不会提出诉讼。那么说,通奸罪的判定必须在有人把通奸一方或双方告到法庭后才有可能。因此,如果周教授和其他参加换偶活动人在美国,只要没有人(注意,不是政府)把他们以通奸罪告到法庭,他们就可以相安无事,只是做了consenting adults之间的性活动。不管社会上怎么看。从这一点来说,李银河没说错。
nightrose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15:13:22
文章主要部分还行,最后说得太可笑。若是为了约束丈夫而信基督教,那还不如搬家到密歇根州去(密歇根州的法律婚外性可以判终身监禁)。
再说宗教对人的约束力和一个人的信仰程度成正比。若你自己都不信,拖别人进来算什么?对方要想出轨,就离婚好了。现在离婚在基督徒中也不在少数吧?
woyawoya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15:05:25
不是瞧不起国人,中国社会已经够乱的了,道德伦理责任,在很多人的心目中已经没有分量。很多人基本操守都没有了。
李银河的观点放在西方可以是正常的一家之言,放到中国,会被滥用。想象一下吧,如果中国换妻合法,带来的是国人盲目赶时髦,真就乱了套了。中国大陆的女人已经被外企老外人认为裤子脱的最快的了。
yijibang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14:57:28
我觉得很奇怪啊,这种换妻的行为明明是拿不上台面的,还有人努力的为这些人辩驳。你要做你就去做,那是你的自由。被抓到了,国有国法,王有王法,自然要受到应有惩罚。这种见不得人的行为,还有脸皮出来辩驳是自己的自由。子女还出来说尊重自己父母的选择。你要找女人,换妻,没有人拦你。硬要为自己辩驳,那位教授真是无耻到顶了。别在跟着起哄了。作者说的是真理,有啥好辩驳的。我看有的人脑子真是完蛋了呀。小心有一天你的老公,老婆,还有你成年的孩子,也来这一套,然后给人家抓到了,把视频放在网路上,看你又是如何对付的。
misocat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14:46:34
说到底,中国文化是一种非宗教的世俗文化。她真正关注的,不是人从哪里来,人生意义何在,人将要到哪里去,人和自然遵循何种客观规律等等具有终极价值的东西-------------这句话很对啊,也是对中国很多怪现象的原因的终极解释。
agoodday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14:26:31
"她成功了。她就是宋美龄女士."
hehe,宋美龄女士也就是使蒋不能再娶如夫人而已。蒋偷腥却从没停止过。
你该不是借此来拉人入教吧?
劝你对自己不懂的东西少发表品论,免得漏了自己的短。
龙翔峻宇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14:19:56
如果当女人也以不停更换性伴侣为乐时,男人会有何感想?如何要求别人的同时,人也应该如何要求自己。作为一个男性基督徒,我相信平等是上帝赐给我们的权利,如何待人,人就如何待我,在圣经中早有过说明。
打印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14:19:16
中国再淫乱,能和日本相比?
饶恕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14:15:36
回复TKCD841的评论:交换配偶就是通奸。“与配偶之外的人发生性关系”就是通奸。你却认为通奸是什么?
饶恕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14:13:48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唉,人呐,你真觉得淫乱就只是个人的事情吗?古埃及如何?巴比伦如何?罗马帝国如何?庞贝古城如何?性道德远远不止“个人的事情”那么简单啊。它关系到人类自身的存亡。你难道觉得所谓“西方社会”就是你所想象的那样“解放”的吗?美国很多个州的“反通奸法”都从未废除过!看世界只看电视、电影里的世界,只看你走在街上看到的世界是不行的。你知道美加很多学校里的学生手册里明文规定男女学生在公众场合的亲密程度(最多可以手挽手)吗?并且,就算西方社会真的是你所想象的那样,难道他们就一定是对的吗?
TKCD841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14:01:21
到底是李银河不懂美国还是作者不懂美国?在西方的华人会大多数认同你的观点?你先把交换配偶跟通奸弄明白,再把李银河的意思弄明白再写吧
likexx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14:00:29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赞,说得很好。
饶恕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13:56:00
回复风鹣沧月的评论:你的问题是?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13:29:21
不知所云。请作者研究研究西方现代史,看看那曾经被称为“垮掉的一代”有没有把西方搞垮?
OK。 就算是中国成为最淫乱的国度,与社会何害?能让腐败增加?能让犯罪增加?能让持枪抢劫增加?能让喜玛拉雅山大地震?
如果与社会无害,为何要判人家刑?
你真不是一般的勇敢,这么谬误歪曲的观点一写再写。俺觉得你不该移民西方,应该移民北朝鲜,在那里,你一定一呼百应。
nyjs06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12:51:06
不是“将”,而是“早已是”。不奇怪,中国大陆其实没什么可约束的,所谓“传统观念”,经过文革,基本荡然无存。即便是古老的传统观念,也没有那些拥有宗教传统的国度根深蒂固。也就是说,在性问题上,中国传统文化原本就比其它主流文化宽容。尽管东西方都曾有过淫乱和卖淫的历史,但是一夫多妻的合法化在中国要比在其它主流文化延续的时间长得多。而且即便是处于性解放阶段的西方,民间至少还有一股强大的宗教势力作为缓冲。而中国是个基本上没有宗教传统的国度,民间只会对性解放推波助澜,而基本形成不了太强的阻力。看看大陆来美的留学生的性爱生活就知道了。其实他们的性道德观念是非常薄弱的,一经离开了原始的土壤,那种性解放的冲动更是像决了堤的潮水,汹涌澎湃。我认识的一个在哈佛的北大才女,简直只要有男的向她提出要求,立即献身,从来不论价钱,也不论年龄与美丑。不可思议,但却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因为她相信那样做不是淫乱,而是“普渡众生”,为需要者“充饥解渴”。(typo corrected)
hbqz101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12:48:36
人不遣天会遣,照这样下去,艾滋。。。大流行吧。
nyjs06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12:39:52
不是“将”,而是“早已是”。不奇怪,中国大陆其实没什么可约束的,所为“传统观念”,经过文革,基本荡然无存。即便是古老的传统观念,也没有那些拥有宗教传统的国度根深蒂固。也就是说,在性问题上,中国传统文化原本就比其它主流文化宽容。尽管东西方历史上都有淫乱和卖淫的历史,但是一夫多妻的合法化在中国要比在其它主流文化延续的时间长得多。而且即便是处于性解放阶段的西方,民间至少还有一股强大的宗教势力作为缓冲。而中国是个基本上没有宗教传统的国度,民间只会对性解放推波助澜,而基本形成不了太强的阻力。看看大陆来美的留学生的性爱生活就知道了。其实他们的性道德观念是非常薄弱的,一经离开了原始的土壤,那种性解放的冲动立刻向决了堤的潮水,汹涌澎湃。我认识的一个在哈佛的北大才女,简直只要有男的向她提出要求,立即献身,从来不论价钱,也不论年龄与美丑。不可思议,但确实千真万确的事实。
dreamroamer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12:33:13
回复jushi的评论:
"老天对李银河这个老妖婆的处罚就是让她断子绝孙,死无葬身之地。淫乱的人啊,你们都会得到与李银河同样的下场!"
what kind of person can make this type of curse. I hope you are not a Christian!
woyawoya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12:12:44
曾经因为王小波而关注李银河。但是她近几年的言论,只能用恶心来评价。没有王小波,难道她从此变态了?
philasian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08:14:50
Is the author practicing Chinese writing? What are you talking about? If you don't like, don't participate. Why bother wasting other people's time and eyesights?
brothera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07:05:22
伪命题,杞人忧天。
风鹣沧月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06:50:35
回复饶恕的评论:肆无忌惮的显示无知不一定总是勇气,你洋洋洒洒,明白自己在说什么吗?
jsljb 发表评论于
2010-04-14 01:13:43
公款嫖妓的各级官员是人类社会的一大奇闻。败到心窝里了。
饶恕 发表评论于
2010-04-13 23:16:52
回复mister986的评论: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谁蠢?
饶恕 发表评论于
2010-04-13 23:13:29
山哥说得好哇,每次看到国人崇拜李银河如同权威,我就心急如焚,却没想过写这样的文章去争辩一下。支持山哥!
李银河不是因为“社会学”而支持淫乱,支持换妻、支持婚外情,是因为她去世的老公从前“很丑”却“很浪漫”(别人问她“王小波有没有婚外恋”时,她自己的回答)。所以她有自己的结。因此,基本上这个妇人所说的一切都是在抒泄自己的一些私人见解,而却借着“社会学”的大棒在那里挥舞,让人都觉得她是很威风、很权威的。其实根本不是。老公的“浪漫”让她很郁闷,想不通,学了那么多社会学还是没用,既管不住别人、也劝不通自己——所以,就干脆说,大家都应该这样通奸、淫乱、换妻什么的,只有这样才是对的,不是这样就是没人性的、没人权的、要被美国人笑话的。这一大发明生效以来,她自己就舒坦多啦!而正好一些国人正在罪恶感与快感争夺大战的时候,李妇的这一发明,立即给了人们机会扔掉罪恶感,积极拥抱快感!其实,人性中自然的罪恶感是好的,它可以防止我们突破一些伤害自己的界线。通奸淫乱在世界上每个文明国家都是被唾弃的、甚至是要被刑罚的,而中国人是在远古时代就已经懂得性道德对人类社会的重要性。这不是一个道德标准问题,而是一个关于人类生存各繁衍、人性高贵的基本问题。我们也知道人无完人——都有过犯、过错。犯错误的时候是有的,这并不是重要到上天入地那样,重要的是,界线不能变,不能因为我守不住这个界线了,就把界线往外往里随便挪挪!个别人越了雷池,那是个人的事情,但并不是为了要给这一个人“人权”,就把人类总的标准向他君子坦荡荡个方向移啊。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开车去朋友家,按地图开车,开着开着走错了,没关系,地图在手,再走回正道就是了。可是现在按李老太太的意思是:找不到原来的路何必苦了自己,着急上火没必要,就把地图给改了吧!改成我走的这样!这不好笑么?李妇不过是个可怜的、想来想去想不通的老妇人。但是这样跳出来,叫嚣着要把人类天性中的荣辱感、罪恶感统统消灭,这就不仅是疯妇,而是巫婆了。
mister986 发表评论于
2010-04-13 19:23:53
李银河教授没错。作者太愚蠢。
人生啊啊啊 发表评论于
2010-04-13 17:27:34
在南京聚众换妻教授这个问题上,李银河是理性的。李银河只是呼吁取消刑法中的“聚众淫乱罪”,认为“法律绝不应当认定为有罪”。因为活动的参与者都是成人,全部是自愿参与,也在私密环境下进行。 在这些前提下,这应该是一个道德问题,但不应该是一个法律问题。道德上可以谴责,但不应该被起诉。
jushi 发表评论于
2010-04-13 16:30:29
老天对李银河这个老妖婆的处罚就是让她断子绝孙,死无葬身之地。淫乱的人啊,你们都会得到与李银河同样的下场!
vwbeetle 发表评论于
2010-04-13 11:20:02
都是邓小平惹的祸!!!
vwbeetle 发表评论于
2010-04-13 11:18:38
"中国将会成为最淫乱的国度吗?"
现在已经是了!
...一位国内来的人说...他家的街上只有三种店铺:洗脚店,按摸店,饭店!!!
各位回国探亲访友的人,你能自己不去这些地方,叫别人也不去吗?...能提倡好的活动,开创新局面吗?
危险!!!
都是邓小平惹的获!!!
零不是数 发表评论于
2010-04-13 11:11:04
"山哥写了一篇请看美国等国关于通奸罪的法律"
你的文章美国的读者都不相信, 就敢发到国内去唬人,结果也没有呼应,就称人家是土鳖,
山哥算什么呢?
lianggeren 发表评论于
2010-04-13 11:07:33
你怎么还没完没了,现眼一次两次,但请不要上瘾。。。还什么右派网站,你连左右都分不清 - 怎么文学城尽是这些二五。。。
curious 发表评论于
2010-04-13 11:07:08
回复半世的评论:
顶!
零不是数 发表评论于
2010-04-13 11:03:45
"山哥写了一篇请看美国等国关于通奸罪的法律"
你自己写的文章还好意思提! 有没有看看大家对那篇漏洞文章的评论?
VViserwoman 发表评论于
2010-04-13 10:54:24
楼主也算是是个多产的博客手。
不过文章不在多而在精。
整天叽叽喳喳的人说的话基本上没有什么价值。
有时,面壁也是不错的。
半世 发表评论于
2010-04-13 10:47:28
LZ就别多参合了吧。宋美龄自己就够乱的了,还拿来作典。别拿基督来说事了。
性,本不是什么大事,谈得多了,却成了大事。其实大家自己把自己管好,把这事看轻点,别老是和道德挂的太紧。
没落贵族 发表评论于
2010-04-13 10:37:37
中国大概会回到山歌所说的民国的时候的情况,红旗不倒,彩旗飘飘。
dahaoren 发表评论于
2010-04-13 09:58:34
"但他毕竟从此信守了基督文化的婚姻价值:严格的一夫一妻家庭".
山哥,别忽悠了。基督文化不行离婚。美国的基督图离婚的都有50%了吧?
风鹣沧月 发表评论于
2010-04-13 09:55:26
楼主还是先弄明白了再发言吧,不然显得滑稽了些。swinging和adultery是一回事吗?李银河这人吧,言论的确显得有些惊世骇俗,对尚未开化的中国人(尤其是海外华人),根本就不明白她在讲什么。李银河谈的是权利,是可以做,但不一定非的做的权利。李银河号召大家都去换配偶了吗?no
晓青 发表评论于
2010-04-13 09:21:55
我感觉国人心里还是明白的,真正让他们那么去做多数人不会的,不过现在也许精神空虚吧,所以表现出来的总是支持那些“不靠谱”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