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来换药!”---- 大男人的小可爱 (致丁庄)

千江有水千江月, 万里无云万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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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来换药!”----  大男人的小可爱   (致丁庄)

我以前不常来家坛,不会修屋子,也不会种菜,基本上是家里的甩手掌柜,平常喜欢吃吃喝喝,走走玩玩,好像没有什么和家坛主题搭界的。

因为喜欢看心晴的贴,就跟着她,从摄坛来到了家坛。

来了之后,才发现自己非常落后,是一个典型的后进青年。我居然不知道家坛小学这回事,也不知道丁庄是何许人也。2008年家坛捐款办小学的时候,我连ID都还没有呢。

去丁庄的博客,看的第一篇文章是他的《被雷了》系列。看着看着,我噗哧笑了,为了去新公司上班,他特意买了一套一千多块钱的新西装,“根据店里的店员介绍,坐着的时候可以把扣子解开,站着的时候扣子扣起来”,还一丝不苟地来了一张正面免冠5寸西服照!他怎么这么认真呢?还有,他居然戴着拉钩的简易领带去面试?天哪,都什么年代了?他怎么这么土呢?但是,看着看着,我忽然开始鄙视自己。他把收到的一个星期的失业救济金全部捐给了家坛小学。我,能做到吗???

接下来,看的就是他的《知青岁月》的糗事。从文章中可以看出,我和他是两代人,他从林场回到武汉的那一年,我才上小学一年级。我对知青上山下乡的那段历史挺感兴趣的,记得有一年过春节,我和好朋友将凑起来的压岁钱去新华书店买了一本《知青小说选》,为了谁可以先看,我和好朋友争执不下,后来,我们将崭新的书,从中间一撕两半,她看前半部,我看后半部。然后再交换。看完之后的结果就是,我迷上了北京知青,做梦都想找一个北京人做男朋友。后来我长大了,就不这么傻了。本着对知青生活的好奇,我一口气读完了丁庄的知青岁月。他那两年零四个月的知青生活,真是苦呀,什么蛇呀,老鼠,蚂蟥,蚊子,牛蟥,还有恐怖的松毛虫,一不留神,还会掉在你的衣服和头发上,EWW!可是他还津津有味地介绍盘龙菜,烤红薯!以及他懵懂时候对女孩的好感。很吃惊,他居然记得每一个让他动心,或者对他动心的女孩。那个年代的人真是纯呀,不拉手,更不会越雷池半步,说说戴帽子好不好看之类的话题,就记了这么多年!忽然想起,丁庄的知青生活,其丰富,其纯真,就可以拍成另一部《山楂树之恋》。张艺谋,你快来人肉搜索丁庄吧!剧本都是现成的。

花了整整一个周末,看丁庄的博客,除了上厕所,喝水和吃饭,屁股没离开过椅子,窗外的黎明伴随着他朴实,流畅,简洁的文字慢慢西斜。自从N年前考完托福以后,还没有这么认真地学习过呢。

看了太多故弄玄虚,矫情做作,幽默地有点累的文章,我喜欢最简单,最真实的文字。以前上课的时候,老师曾经说过,要用最简单的文字,表达最丰富的意境。这不容易,这几乎是学不来的。有些人在经历了很多之后,文字就开始变得简单却意义深远;有些人拙朴天然,从学会用语言表达的第一天起就是简洁的,真实的。我想,丁庄两者兼有。

丁庄很念旧,学生时代的事记得清清楚楚。说来惭愧,我小学时候最好的朋友转学走了以后,连名字都是费了好大劲才想起来的,她可是小学五年每天和我一起上学下学的好朋友呢。我真的很惭愧,没心没肺的。丁庄,我真希望,那个“史”可以听见你对她的呼唤。所有和你同过学的人都是幸运的,因为他们可能已经被别人遗忘了,但在太平洋的另一边,在遥远的异国他乡,你却没有忘记他们!也希望他们都能听到你为他们送上的祝福!

看他的博客,特别是看“我的故事”那个板块,就像是在看中国的历史(不是说你老了。)因为丁庄在中国插队,读大学,后来又到美国洋插队,他是那个年龄段的人的一个缩影,也是中国那段特有历史的缩影。虽然我常常说自己没有赶上好时光,但和丁庄那一代比起来我们这一代不知要幸运多少。

丁庄特别自然,做人表里如一,做为一个在美国生活的中国人,他,要中的时候中,要西的时候西。自然真实,分寸把握得很好。

当然,除了朴实自然以外,我们的丁庄还很浪漫呢!结婚纪念日的万米玫瑰,问天下人有几个人可以想到?这比送999朵玫瑰还要浪漫!真的看不出来,几十年如一日留着小平头的丁庄还有这骨子里的浪漫!秀嫂,你算找对人啦!

他的博客里面,什么都有,吹拉弹唱,吟诗作画,种菜做饭,原创小说,还包括出趣味数学题(这个我不太喜欢,XOXO的,我的眼睛都花了。)他真可以弄一个什么五项,七项全能冠军!一般来说,会写的人,不会唱;会干活的人,不会写。以此类推。这个丁庄,怎么什么都能来两下呢??真会玩呀!佩服!

汇报一下,“丁庄小吃”那个板块看了几眼就看不下去了,因为看着直流口水,视觉受得来了,味觉受不了,我又特别馋。

看他的博客,当然看了有关建家坛小学的板块,除了看到家坛小学在家坛人的热情倡议和慷慨捐款后,终于建了起来;还看到因为建小学和中坛的一些误解。两个坛子都是好心在办好事。事情过去了,就过去吧。希望我们提起家坛小学或者是中坛小学的时候,记住的都是那些美好的片段和感人的瞬间!因为事情和人都会成为过去时,但,学校永远在那里,屹立不倒!套用一句老话,两个坛子的人都是功德无量。试想出国的人千千万万,来网上来玩的更是不计其数,也只有文学城的这两个坛子的人们想到了,也办到了这件事!你们都是伟大的!

仅仅通过两天阅读丁庄秀园的博客是远远不能深入了解一个人的,但是,不要忘了,中国人常常说“文如其人”。丁庄尤其如此。

虽然,生活中最美的,最纯的,最深的东西是文字远远不能表达的,但,还是希望借这篇文章,将我眼里的真善美和大家一起分享!也希望大家在家坛玩的开心!

丁庄秀园,YOU ROCK!!

P.S.如果你想知道标题的“小王,来换药!”是什么意思,就必须去丁庄秀园的博客里面找,我不告诉你在哪篇文章里。GOOD LUCK

 

 

金大班 发表评论于
回复福田的评论:
谢谢福田。
福田 发表评论于
丁丁是一个很可亲的好男人。我也喜欢丁丁。博主的介绍的真好。顶美文。
金大班 发表评论于
回复丁庄秀园的评论:
庄主,如果看得起,把这篇转到你博客里吧。问LD好,什么时候来多伦多,通知我一声,来我家吃饭。不太会做,但一直在努力。儿子最近给我打了B+.
金大班 发表评论于
回复舒雅的评论:
亲爱的,上班看的还是回家看的?如果是上班看的,你小子不老实呀。怎么没几天就原形毕露了?
丁庄秀园 发表评论于
想装酷,没有成功,想忍住,没有成功,回到家,喜笑颜开:)
你的文笔确实是好,观察很细致,不是说写我,谢谢你!
当然实际生活中的我可没有那么好,不好的地方大概只有LD看得到:)
舒雅 发表评论于
这马P拍的真响!别介意,开玩笑。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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