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HONDA做项目时,一老美同事买了一辆ACURA的NSX,很拉风的跑车。那末贵的车最多才坐两人,浪费。
一天搭他的车去CLIENT SITE。老兄打开天窗,带上墨镜,跟黑老大似的。上车后,还从包里拿出一个小玩意,啪,贴在挡风玻璃上。告诉我这是雷达探测器,它能告诉你附近有没有警察。
一上路,这哥们那大脚开的叫猛,就跟身后有鬼追似的。加速,超车,在高速上溜来窜去,速度一下就奔100迈去了。我双手紧紧抓住把手,大叫,“You are speeding....”。只见他,一撇嘴,指了指小雷达,“No worries"。我心里想,”谁说美国人都守法,敢情就是没被抓着"。下次俺再也不坐这家伙的车了。没福消受,心脏受不了。
三天后,就见一印度同事眉飞色舞的跟大伙讲,他搭那哥们的车,如何被警察盯上,如何在高速路上跟警察斗志斗勇,最后如何束手就禽。这印度同事讲时就跟看了大片似的,对老美同事被罚好几大百,一无同情之处。可不是吗,又不是割他的肉。
我问,“不是有雷达吗?”,答,“Ya。That thing must have a bug。人都看见警车了,它也不叫“。就这样挂了。连雷达都帮不了,真是死的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