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金与小金 (2)

老金与小金2

朱雨心

 

朝鲜南部,是美国人从日本人手上打下来的,不是朝鲜人自己打下来的。美国人打的江山,愿让谁坐,就谁坐。这就是普世价值。莫非为了什么神圣的民主原则,或民主原则的神圣,美国人流血牺牲,费饷费粮,打下朝鲜南部,然后白送给一个反美的政府?那种事,只有追求理想的共产党人,如戈尔巴乔夫之类,或“受党教育多年”的识字份子,才会做出来。所以,当年美国人在朝鲜的行为表明:打江山,坐江山,是比民主选举更加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世价值”。李承晚政府当然有合法性,但是,合法性也是从打江山,坐江山这个普世价值来的,而不是从什么民主选举来的。

 

同样的,朝鲜北部,是苏联人从日本人手上打下来的,不是朝鲜人自己打下来的。苏联人打的江山,愿让谁坐,就谁坐。所以,金日成政府当然有合法性,但是,合法性也是从打江山,坐江山这个普世价值来的,而不是从什么民主选举来的。

 

如果大家都认同:打江山,坐江山,是政府合法性的来源,那么,南北朝鲜政府都有合法性。如果是这样,那么,双方本应该彼此承认对方的合法性,本应该双方和平共处。问题就出在双方都没有认识到各自政府合法性的真实来源,也就是说:双方都没有认识到各自政府合法性的来源其实是打江山,坐江山,这个“普世价值”。所以,朝鲜战争是由于双方都没有认识到各自政府合法性的真实来源而引起的。所以,朝鲜战争的祸根,实际上就是:民主。

 

金日成1994年7月8日逝世后,金正日先是守孝三年,然后于1997年10月就任朝鲜劳动党总书记,正式接班。按朝鲜自古以来的传统,金正日政府的合法性,形式上来源于禅让,实际上来源于世袭。而世袭的合法性来源于自然法、习惯法,不需要显性地求证。这样做,好不好,那是另外一回事,但是,合法性却是没有问题的,至少比毫无历史承传的民主选举,更有合法性。

 

金正日事实上的世袭,是政府的私有化。这本是对共产党公有制意识形态的否定。所以,金正日实际上是反共的。而绝大多数反对世袭的,其实反倒是真正的共产党人。共产党人反对世袭,那毫不奇怪。可是,如果你是反共的,应该把它看作是金正日政府反共产党意识形态的开始,不应该反对呀?而是应该鼓励金正日沿着私有化的道路继续走下去。按朝鲜的传统,人民历来都有拥有土地、财产的权利,而人民的产业都是世袭的。小金面临的问题,不是世袭的合法性问题,而是公有制的合法性问题、斗地主的合法性问题。小金应该把原来属于地主、富农、上中农、下中农,和贫农的土地都归还各自的旧主,全面恢复私有制,全面恢复世袭制。那样,当人民的产业都恢复了世袭,金家的产业(即,政府)世袭才显得顺理成章。如果那样,那么,从老金到小金,到三金,四金,直到万金,都有合法性。

 

“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的识字份子们,“受党教育多年”,已经被政教合一的一套搞得头脑僵化了,凡事都以意识形态来作为判据。他们把在意识形态的价值观,直接当作法律来实际实施。每个人都自然而然地有践踏法律的习惯。这些人在说什么合法性时,与“法”其实没有任何关系,完全是意识形态的价值观的判断 (而且还判断错了。例如,没有搞清楚:世袭是反共的)。这就是为什么今天的中国法制和法治都特别难行。这不是因为什么教育不够普及、经济落后、或是没有民主。今天的中国法制和法治都特别难行,是因为多年的政教合一。

 

世袭本是建立在私有制的基础上的。共产党人反对私有制,当然也就必然反对世袭。这也就是为什么“受党教育多年”的人,特别厌恶世袭。然而,如果你不反对私有制,那么,既然你认为人们的产业、公司可以世袭,那么,为什么政府不可以世袭呢?世袭有一大好处:它是一种世俗政治,政府的合法性不依赖于那些非常容易引起争议的意识形态,因此,不必象毛主席那样,整天怀疑自己的政府的合法性,又没有一个明确的方法来判定政府的合法性,以至于弄出了什么“继续革命”的“理论”,折腾的举国上下不得安宁。

 

打江山,坐江山的合法性,和世袭的合法性,共产党是从来不认同的,“受党教育多年”的这两三代人也是从来不认同的。共产党是“民主崇拜”。按共产党的观点,过去的几千年,从来就没有过有合法性的政府,因为过去的几千年,人民从来就没有当家作主过,直到共产党上台,人民才当家作主,中国历史上开天劈地以来才第一次有了有合法性的政府。

 

有人认为:共产党上台,仍然不等于是人民当家作主,所以政府的合法性还是不确定的。其实,这正是原教旨主义共产党人自己的观点。在共产党看来,打江山,坐江山,在“打”的阶段,通常是有合法性的,即所谓“造反有理”,反倒是坐江山时没有了合法性,坐长了、坐稳了,那合法性也就坐没了。共产党人与传统观念彻底决裂,确实,想法都正好是相反的。所以毛主席认为要“继续革命”以维持合法性。现在许多自认为追求“进步”的识字分子质疑共产党政府的合法性的逻辑,就是原教旨主义共产党人的逻辑。这些识字分子绝大多数就是共产党原教旨主义分子,不过是反着红旗打红旗罢了。

 

世袭制,是建立在物质形态上的。也就是建立在血统上。西式民主制,是建立在技术形态上的。也就是建立在一个特定的操作程序上的。只要通过这个程序,就是民主政府。不涉及是否是“人民当家作主”这类意识形态的判断。物质形态和技术形态,都具有实际的可描叙性,所以,建立在这两种形态上的政治制度,都具有实际的可操作性。共产党的民主却是建立在意识形态的基础上的,天然地具有不可描叙性与不可操作性。

 

中国的情况与朝鲜的情况稍有不同。在朝鲜,西式民主没有合法性,是因为西式民主从来没有实施过;但是,西式民主也没有不合法性,也是因为西式民主从来没有实施过。而在中国,西式民主不但没有合法性,而且,有不合法性。推翻帝制后,中国并不是没有实施过西式民主,但是,没有一个西式民主政府能坐稳。最典型的,就是“先总统蒋公”。蒋总统是西式民主选举出来的。结果,当选后不过两年便被推翻。而在这之前,蒋委员长并不是西式民主选举出来的,却稳坐二十年,善终。推翻蒋总统的,不只是共产党人,还包括了许多追求“进步”的识字分子。所以,实践证明:西式民主选举出来的政府在中国极不受欢迎,无法坐稳。所以,西式民主本来在中国没有合法性,是因为西式民主从来没有实施过;而蒋总统的实践则证明:西式民主在中国有不合法性。

朱雨心  2006514日。2006519日发表于《文化与生活》。

2011229日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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