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自:法佑网 2011年6月8日,美国媒体再爆爱德华兹案重磅炸弹,Elizabeth Edwards(下简称伊丽莎白)在临死前秘密录制了一段证词,用于帮助检察官起诉自己的丈夫、前民主党副总统候选人John Edwards(下简称爱德华兹),以报复他的背叛。
去世前六天签署遗嘱 未留分文给爱德华兹
因爱德华兹与 Hunter 的私生女曝光,2010年1月伊丽莎白开始和爱德华兹分居,同年12月7日,在同乳腺癌搏斗了六年之后,伊丽莎白去世,时年61岁。在死前六天签署的遗嘱中,伊丽莎白将全部财产留给了自己的三个孩子——29岁的Cate,13岁的Emma Claire和11岁的Jack,没给爱德华兹留下任何东西。
友人称,秘密录制证词讲述爱德华兹的外遇事件是伊丽莎白自己的想法,她的主要目的在于报复丈夫对于家庭以及他们33年婚姻的背叛——外遇、制作性爱录像、甚至还生下一个私生女。知情人称,伊丽莎白在大女儿Cate答应如果爱德华兹出事她将承担起照顾弟弟妹妹的责任后,于去世前夕自行录制了证词,并将录像带交给一位密友,让密友将录像转交给检察官。
知情人称伊丽莎白在录像带里吐露了她所知道的一切,包括爱德华兹的外遇、他如何将外遇掩盖了如此长的时间以及爱德华兹的谎言——其中某些谎言的内容足以将爱德华兹送入地狱。
“这个女人是在爱德华兹和他情妇做过爱的床上咽下的最后一口气,她极度憎恨他们。”知情人如是说。
录像带能否作为呈堂证据 将成为检辩双方争论焦点
虽然检察官及辩护律师都对伊丽莎白录像带一事拒绝发表任何评论,但他们深知这盘录像带将在爱德华兹案中起至关重要的作用。根据美国证据法,被告有权在庭审过程中质询证人,以确保证人的证词的真实性,死无对证的说词原则上属于“传闻”(hearsay),是不能作为庭审证据的,现伊丽莎白已去世,爱德华兹的律师必然要求法官将此录像带排除在证据之外, 但是,检察官定会指出伊丽莎白的录像带录于临死前两天,符合“临终声明” “dying declaration”例外,因此是有效证据。到底能否作为证据,最后将由主审法官决定。
爱德华兹被控挪用92.5万美元竞选资金掩盖外遇事件及私生女,他因这一指控受审,并于6月3日对该罪名提出无罪辩护。如果罪名坐实,爱德华兹将面临最高刑期为30年的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