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教人扼腕的艰难故事
家庭,本该如心灵杂誌般温馨、温柔和温暖,教人在奔波之后,重新得力,回归生命──繾綣不巳。然而;现实却仍是教人扼腕的艰难故事,七月初,保安局局长李少光在回应汤家驊议员之提问时指出,香港经由法庭处理的家庭暴力刑事案件,已由2003年的391宗上升指去年1,408宗[1],另一方面,警方资料则显示,去年家暴个案达4,700多宗,较2005年激增80%,受虐者包括配偶、儿童及长者等[2]。而根据社会福利署在2003至2004年间委託港大陈高凌教授进行《虐儿及虐偶研究》报告指出[3],每10对夫妇便有1对面对虐待配偶问题,保守估计约160,000个家庭面对虐偶问题;其中有约60,000名15岁以下儿童遭父母身体虐待。
家暴:整个社会的危机
家庭的危机,其实是整个社会的危机。近代多位知名社会学者如Robert N. Bellah, William M. Sullivan 等即指出,核心家庭是社区、经济制度、政治制度乃至法律和宗教的重要支持力量,唯近代由於核心家庭亦趋不稳,因而整个人类社会也渐次失序。联合国在《国际家庭年宣言》中就明确指出,家庭是在社会的核心建立最小的民主单位(building the smallest democracy at the heart of society),家庭又是文化保存和传递的最重要途径,由是,家庭对国家民族的发展亦至关重要。
香港修订:「家庭暴力条例」
在香港家庭渐趋不稳和暴力攀升的趋向下,政府建议修订《家庭暴力条例》,扩大适用范围,由配偶及同居男女,扩展至前配偶、前同居男女及其亲属;而受害人不论是否与施虐者同住,都可以向法庭申请强制令,禁止施虐者骚扰或进入其居所,以及强制施虐者接受反暴力辅导。此条例推出后,各方反应大致正面,只是有论者认為应效法一些外国的做法,设立家庭暴力法庭,以加快案件的审理时间和简化诉讼程序,更有效的支援相关家庭。同时,亦有建议促请政府将「精神虐待」及「缠扰行為」纳入家暴定义。除了修订法例以尝试遏止家暴的上升外,社会福利署也计划邀请多名资深社工、心理学家、高级督察和律师等粉墨登场,拍摄家暴处境剧,亲身向受虐家庭剖析家暴问题,鼓励受害人勇敢求助。另政府当局亦正研究成立家庭事务委员会,以更有效的整合式防治和介入家暴问题。
梁林天慧:预防和介入家庭暴力
从教会和信仰的角度去看,家庭作為一个立约的单元和群体(参创二2-4,弗五31),其重要性自不容低估,而教会作為一个实践爱的信仰群体,其对家庭和家暴者的牧养,自有其当尽的义。本社特邀了本社副主席、资深的社工梁林天慧女士作预防家庭暴力方面之专题分享和探讨。
梁太鼓励大家虽然本地家庭看似风雨飘摇、暴力频仍,但其实夲地研究指出,夲港的青少年与成年人仍普遍重视家庭,亦视家庭幸福為主要满足和归属感的来源,故前景并非一片灰喑,只是在实际的家庭生活当中,因著香港社会的急速和剧变,父母其实亦需要很多学习,也需要社会以至教会的支援。
她指出,中年男士失业引致与配偶关係紧张、婚外情危机处理不当、老夫少妻式的一些中港婚姻、贫穷家庭、有成员具沉溺行為的家庭(如酗酒、嚐赌),往往是家暴爆发的危险区,需要社会多加留意。从文化的角度而言,梁太语重心长地表示,注重面子、抗拒求助、家丑不肯外扬的传统中国式文化,往往令家庭暴力恶化和不易作介入处理,父权文化和父母不擅於控制情绪,亦教家庭内部关係不易建立乃至紧张对立。
梁林天慧女士认為,对社区来说,如何以创意手法培育家庭,教人们学会如欣赏家人、表达关怀、身教言教合一、情绪管理、乃至培育夫妇关係和解决衝突的技巧,都是我们责无旁贷又可以努力為之的事情和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