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在加拿大的官司几经拉锯十年,起伏叠乱。他走法律的程序,是律师和难民局让赖在加拿大得以赖了12年。
上周四,加拿大移民部历经五年之久,终于完成了对赖遣返前风险评估的第二个版本。为防止赖昌星潜逃,上周五移民部申请收押,由边境服务局CBSA对赖拘留。
上周五,赖的律师立即向加拿大联邦法院申请暂缓遣返聆讯。
本周一,7月11日下午1时,加拿大移民难民局法庭开始对赖的被拘留进行聆讯。移民部代表律师为Kevin Boothroyd和Daniel Tucci,赖的律师为Darrell Larson。双方陈词于当日下午5点半结束。
本周二,7月12日下午1时,移民难民法庭再度开庭,宣布对赖是否继续被按押的裁决。结果难民法庭主审Leeann King的裁决是:“有条件假释赖昌星:每周四下午他必须向边境服务处报到;不得有多个电话;不得接触边境服务处列出的那些大圈仔”。
周二晚间,加拿大司法部连夜入禀联邦法院,立马推翻难民法庭的结果:“禁止释放赖昌星;要把赖继续扣押在预审中心,直至联邦法庭本月21日开庭聆讯是否延缓遣返”。
移民部的代表律师在难民法庭上表示,移民部对赖昌星的第二份遣返前风险评估已经完成。赖的律师说已经申请联邦法庭于7月21日开庭,聆讯对赖的延缓遣返。
对于21日的联邦法庭,如果22日有裁决,并且,如果裁决结果是:否决赖的延缓遣返理由,那么移民部最快可以于7月25日将赖昌星遣返回中国。
如果22日的裁决是,承认赖的延缓遣返理由成立,那么就是说,赖昌星的遣返风险评估第二度被拒,赖可以继续赖下来。
接下来,赖昌星又会用他五年前的拖延战术:向联邦上诉法院申请对移民部风险评估的司法复核---大约历时6个月。1)如果上诉庭拒绝赖的申诉,那么移民部可以立即遣返赖。届时老赖可不要再在机场头撞柱子。2)如果上诉庭接受赖的风险评估的司法复核,那么老赖的司法复核又可以拖它一年到5载。
既然联邦法院已定于21日受理是否暂停遣返,那么这一战役对赖来说,是太太重要了!
-------------
1。回放五年前第一次遣返赖昌星:
2005年8月,加拿大最高法院拒绝了赖昌星及其家属的难民身份申请,移民部随即进行了遣返前的风险评估。同年,赖氏夫妇正式离婚。
2006年5月,赖昌星被捕,准备遣返。賴在机场头撞柱子。其律师又再提出上诉,案件开始拉锯。
2006年5月31日,联邦法庭开庭审理赖昌星的遣返案。
2006年6月1日,联邦法庭宣布对赖遣返的判决为,“暂缓执行遣返令”,对其遣返前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司法复核。
这司法的一复核就是5年,便有了今周的这一幕。
2。赖昌星案件
1999年4月,中央纪监部收到一封举报信,举报厦门远华集团赖昌星等人与口岸管理部门内外勾结、大肆走私犯罪。
1999年4月20日,中央作出批示,以海关为主,中纪委协调彻查此案。
1999年8月13日,赖全家持香港特区护照以旅游身份从香港飞往加拿大。
2000年3月,赖一家旅游签证到期,加拿大发出有条件离境令。
2000年6月,赖昌星夫妇向加拿大难民局提出难民申请。
2000年11月23日,加拿大移民部以非法移民罪将赖昌星夫妇拘捕,扣押至2001年3月。
2001年7月3日,赖一家的难民听证会开始。
2002年6月21日,加拿大移民难民法庭经半年审理作出裁决,拒絶为赖及其家属提供政治避难。
2002年6月25日,加拿大警方控吿赖昌星企图以假中国护照骗取难民身份。警方还指控赖在加国卷入洗钱犯罪活动。
2002年7月14日,加拿大联邦法庭接受了赖的难民身份上诉案。
2002年6月28日,移民难民局法庭就是否继续关押赖昌星夫妇作出决定:有条件释放赖昌星夫妇,必须继续留在寓所,同时要定期向当局报到,等候难民申请的上诉结果。
2002年8月26日,赖昌星向联邦法院提出正式上诉申请。
2003年7月14日,赖昌星难民上诉案开庭聆讯。
2004年2月3日,联邦法院再次驳回赖昌星一家提出的难民申请。
2004年4月7日,赖昌星的代表律师向联邦上诉庭提交上诉文件。
2004年5月底,曾明娜入禀卑诗省高等法院,申请与赖离婚,并要求取得子女的抚养费及分得家产。
2005年6月10日,赖昌星向加拿大最高法院提出上诉,寻求政治庇护。
2005年6月21日,曾明娜离婚申请获法庭裁决批准,并在31日内无反对下生效。
2005年9月1日,加拿大最高法院拒絶赖昌星及其家属的难民身份申请。
2005年9月22日,加拿大移民难民局在对赖昌星进行一个月来的第三次拘留聆讯后作出决定:在增加诸多条款的情况下,允许赖昌星继续在家中软禁。
2006年3月28日,赖昌星的律师向加拿大联邦法院要求更换赖昌星遣返风险评估的机构。
2006年4月中旬,赖昌星要求更换遣返风险评估机构的申请被法庭驳回。
2006年5月16日,赖昌星被加拿大边境服务局拘捕,并在18日接受拘留聆讯。加拿大移民部已完成对赖昌星遣返前风险评估,决定26日将赖遣返回中国。当日,赖昌星申请暂缓遣送聆讯,理由是质疑中国所提出的回国后不处决或者不迫害等外交承诺的法律效力。
2006年5月18日,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宣布移民部完成对赖遣返前风险评估,决定启动遣返程序。赖昌星随后向联邦法庭提出延缓遣返上诉,并要求对遣返前风险评估进行司法复核。
2006年6月1日,加拿大联邦法庭裁定暂缓执行对赖昌星的遣返令。赖昌星同时就加拿大移民部门遣返前风险评估报吿申请司法复核,获得受理。
2007年1月16日起,加拿大联邦法院对赖昌星遣返前风险评估报吿进行司法复核聆讯。
2007年4月5日,加拿大联邦法院对赖昌星案做出判决,宣布此前移民部对其全家发出的遣返令无效。并且裁定,移民部作出的赖昌星遣返风险评估“缺少对赖昌星回国可能遭到虐待的机制上的可信保证”,需交由另一名评估官员对赖遣返中国的风险重作报吿,以重新裁决是否应遣返赖昌星。
2007年4月19日,加拿大移民难民局取消对赖昌星的宵禁令。
2007年4月19日上午11时半,就在移民部宣布取消其宵禁令的前几个小时,离赖昌星准许出外时间的中午12时还有不足半小时,他出现在一间市中心Robson Street一家商场商场London Drugs內,被一名警察认出並將其逮捕。4月20日,加移民部举行赖昌星拘留48小时聆讯。裁决官裁决释放赖昌星,维持取消宵禁令裁决。
2007年4月20日聆讯,边境服务处官员称,在对赖昌星进行7日监视跟踪中,发现赖“生活奢华”,包括驾驶价逾15万加元的宝马名车,经常上高级餐馆用膳。此外,与赖昌星日常往来人士众多,其中很多都是有钱阔佬,他们开的车多是奔驰、宝马、凌志,房子也多是价值百万以上的豪宅。为监察赖昌星遵守宵禁条件的情况,边境服务处2007年2月派遣了一个10人小组,对赖进行为期7天的严密监视,发现赖昌星有5天违反宵禁令。 宵禁取消后,赖昌星自由度大了不少,可以在加拿大境内旅游。他先到加中部的卡尔加里探望友人,又去位于加东部的首都渥太华会见一名国会议员,还到加拿大多伦多短暂逗留。
赖昌星是2007年5月16日(周三)向加拿大边境服务处进行每周例行报到后前往渥太华,然后再转往多伦多,20日(周日)返回温哥华。他向当地传媒表示希望在加西开设农场,充满信心可获加国合法居留权。对探望的朋友表示,没有开心不开心,“只是我被限制了很久,现在有自由了,就想到处去走走、看看而已。” 两名泰裔华人陪同他在渥太华会见了一位加拿大国会议员。只要有合适的理由,在加拿大约见国会议员不是太难的事情。议员出于选战考量,也愿意和各种人物打交道、合影。 据赖透露,多伦多以前曾去过一次,渥太华则是首次踏足。他也希望有机会去加东城市蒙特利尔,暂时还没有计划什么时候去。在多伦多他接受了当地一家电视台访问。赖昌星在多伦多街上亦被当地华人认得,有人向他打招呼。
2007年5月23日赖终于考取了BC省的驾照。
2007年11月20日,联邦法院审理移民部要求恢复赖昌星的宵禁规定一案。
2007年11月28日,联邦法庭判决继续取消对赖昌星的宵禁令。
2009年1月22日,移民部批准赖昌星的工作许可证申请,允许其在加拿大工作。
2009年4月1日,赖昌星在加拿大找到第一份工作,被温哥华一家华裔经营的地产发展公司聘请为顾问。
2009年5月3日,赖昌星前妻曾明娜携带她跟赖昌星所生的小女儿自愿返回中国。 2010年,赖昌星两个儿子赖俊健和赖明明先后自愿返回中国。 赖昌星与前妻曾明娜的三名子女已经成年,都曾在西门菲沙大学SFU读书。
赖的个人生活处于一种高度透明状态。他离婚、赴宴、外出及向移民部例行报道,都会在第一时间见报。甚至有媒体刊登他新交往了一女朋友。小麻烦始终没断过,比如他和一位女士曾经产生过经济纠纷,引起讼诉。
2007年3月16日,律师马塔斯向媒体表示,加拿大外交部与中国官员鉴定备忘录,赖昌星被遣返回中国,加方官员可定时探监以保证其不受虐待。加外交官将参加案件审理过程。如何保证赖谴返后的人权,一直是加中谈的主要问题。 加拿大司法是独立的。中国外交承诺了不判赖昌星死刑,但活人受虐待怎么办?加国法官又不能到中国履职。于是加拿大政府出面,外交部与中国换文备忘,加国外交官不仅可旁听赖归国后的庭审,还可在提前5日预约条件下随时探视。赖昌星谴返障碍扫清。
2011年7月7日中午,赖昌星在温哥华市中心的住所内被加拿大边境服务局人员拘捕。原因是移民部完成了遣返来的风险评估,要执行遣返。
2011年7月11日,赖昌星出庭接受加拿大移民难民局IRB的拘留后48小时聆讯。当天,赖的律师向联邦法庭提出延缓遣返的申诉。
2011年7月12日,难民局法庭裁决:有条件释放赖昌星。
2011年7月21日,联邦法院将开庭审讯赖的延缓遣返令
2011年7月21日晚间,加拿大司法部连夜入禀联邦法院,阻止释放赖昌星
2011年7月22日,加拿大联邦法院将宣布是否接受赖的延缓遣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