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副主席“一号令”(七)

关于林副主席“一号令”的问题 (七)


“一号号令”


10月18日﹐军委前指驻地。这里群山环抱﹐树木葱茏﹐早年为十大元帅修建的一幢幢别墅和配套建筑掩映于山林之间。实际上﹐有些房子的主人从未曾来住过。现在﹐随前指进驻的军委办事组成员﹐每人占用了一套元帅的住房﹐其余房子则成了前指办公室和工作人员的住所。经过一天的紧张工作﹐前指同全军各大单位的联络已全部沟通。

当晚20时左右﹐住在山下的阎仲川接到黄永胜秘书打来电话﹐请他立即上山商谈工作。黄永胜住在山上最高处原为林彪修建的一栋房子里﹐距山下阎仲川的住处约1公里。阎仲川气喘嘘嘘地赶到那里﹐见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李德生都已在黄永胜的客厅坐定。黄的客厅兼作军委办事组成员的会议室。黄永胜手里拿着一张记录纸﹐阎仲川刚一进屋﹐他便开门见山地说﹕“林副主席有几点指示﹐你记一记﹐给部队传达一下﹗”阎仲川赶紧打开保密本。林彪的指示是关于加强战备的几条措施。黄永胜毕竟不是秘书﹑参谋﹐他只记下了林彪指示的大意﹐因而他向阎仲川传达时﹐讲得不够连贯﹑条理﹐有些地方他还要作解释和补充。弄得阎仲川也分不清哪些是林彪指示原文﹐哪些是黄永胜的话。记录完毕﹐阎仲川问道﹕“怎样向下传达﹖”黄永胜不假思索地说﹕“用电话说说就行了。”在场的军委办事组其它成员都没有讲话。

阎仲川随即来到设在紧挨黄永胜住处的另一栋平房里的作战值班室。他要把林彪的指示传达到全军各大单位﹐可不像黄永胜讲的那样简单﹐随便用电话“说说就行了”。为了确保首长指示传达准确无误﹐他必须写出稿子﹐逐字逐句传达。他略作思考﹐便找了一名值班参谋﹐口授了一份电话传达稿。参谋将记录稿整理出来后﹐他稍作了一些修改﹐然后两眼凝视着稿纸﹐像是自言自语地说﹕“加个编号吧﹗”“按什么顺序编﹖”值班参谋问。

阎仲川想一想﹐说道﹕“这是我们前指开设之后发出的第一份首长指示﹐就从一号编起﹐叫‘第一个号令’吧﹗”

就这样﹐成为中国现代史上的一个重大事件﹐曾被说成是林彪进行“反革命政变预演”的“一号号令”﹐经副总长阎仲川和一位值班参谋之手产生了﹗时间是1969年10月18日21时30分。

阎仲川要值班参谋将稿子送呈黄永胜审阅签发。值班参谋很快便回来报告﹐黄永胜的秘书讲﹕首长这几天活动多﹐睡眠太少﹐身体不适﹐今天提早服用安眠药睡下了。阎仲川知道﹐多年来黄永胜全靠药物入睡﹐用药量很大﹐不宜再叫醒他。他看了看手表﹐现在距苏联代表团入境已经只剩下十几个小时了。如果苏联真的要发动袭击﹐最大可能是在这段时间。传达和落实林彪指示是需要一定时间的﹐时间宝贵﹐一刻也耽误不得。他果断地决定﹕立即向各有关单位传达。

为了缩短传达时间﹐阎仲川指示将号令稿复制数份﹐参加值班的一位作战部副部长﹑一位副处长和几名参谋一齐上阵﹐使用4部保密电话机同时传达。“号令“全文如下﹕


林副主席指示(第一个号令)


1969年10月18日21时半

一﹑近两天来﹐美帝苏修等有许多异常情况﹐苏修所谓谈判代表团预定明(19)日来京﹐我们必须百倍警惕﹐防止苏修搞欺骗﹐尤其19﹑20日应特别注意。

二﹑各军区特别是“三北”各军区对重武器﹐如坦克﹑飞机﹑大炮要立即疏散隐蔽。

三﹑沿海各军区也应加强戒备﹐防止美帝﹑苏修可能突然袭击﹐不要痲痹大意。

四﹑迅速抓紧布置反坦克兵器的生产﹐如四○火箭筒﹑反坦克炮等(包括无后座力炮和八五反坦克炮)。

五﹑立即组织精干的指挥班子﹐进入战时指挥位置。

六﹑各级要加强首长值班﹐及时掌握情况。

执行情况﹐迅速报告。


由于指示来自“林办”﹐按规定应向“林办”报告指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如果这中间有对林彪指示理解不准确之处﹐也可及时发现纠正。阎仲川指示值班副处长王宪志首先将“号令”上报“林办”。档案记载﹐“林办”收到“号令”的时间是21时44分。

林彪的指示经过黄永胜﹑阎仲川两个环节的转述﹑加工﹐基本精神未变﹐文字却有不小变化。档案材料显示﹐“九一三”事件后﹐从林彪住处抄出的传达稿标题是《首长关于加强战备﹑防止敌人突然袭击的紧急指示》﹐最后经阎仲川整理加工以军委前指名义发出时﹐简化为《林副主席指示》(第一个号令)。但是﹐在“九一三”事件后﹐由于一些文件对这份“号令”的提法不尽一致﹔同时﹐也可能由于“第一个号令”念起来不如“第一号号令”顺口﹐特别是不能把“第一个号令”简称为“一个号令”﹐而“第一号号令”则可简称为“一号号令”﹐于是﹐这个“号令”便逐渐被称为“林彪的一号号令”﹐或进一步简称为“林彪的一号令”﹑“一号号令”。

参谋人员按照先“三北”﹑后沿海和内地的顺序﹐将“号令”依次下达给北京﹑沈阳﹑新疆﹑兰州﹑济南﹑南京﹑福州﹑广州﹑昆明﹑武汉﹑成都军区和海军﹑空军﹑北京卫戌区。

参谋人员在紧张地传达﹐阎仲川也在紧张地继续思考。他感到﹐第一个号令是发给全军的合同号令﹐对于负有特殊任务的部队﹑机关和业务部门﹐还需要分别给以具体指示。特别是二炮部队﹐情况尤为特殊。黄永胜在传达林彪指示时﹐只讲了二炮部队要做好战斗准备。阎仲川认为﹕第一﹐这样讲比较笼统﹐如果掌握不好﹐将会出大乱子﹔第二﹐虽然二炮部队组建不久﹐拥有的装备和作战手段还不是很多﹐但大家都知道它掌握的是具有大杀伤力的战略武器﹐倘若将它的任务写入合同号令之中﹐将在全军引起很大震动。于是﹐经他口授﹐又专向二炮下达了第二个号令。为了调动和组织各种侦察手段掌握敌情﹐特向总参谋部二部﹑三部等单位下达了第三个号令。为使军事系统各机关﹑部门都作好应变准备﹐又向各总部﹑各兵种﹑国防工办﹑国防科委下达了第四个号令。

几个号令全部传达完毕﹐时间已过午夜。阎仲川坐在作战值班室毫无倦意。他是一个老参谋工作者﹐几十年从事作战业务的不平凡经历﹐使他深知自己肩负责任的重大﹐养成了雷厉风行﹑严谨细密的工作作风。检查今夜的工作﹐他深感事关重大﹐但以黄永胜为首的军委办事组对此事的处理却未免过于简单。黄永胜是他的老领导。1952年﹐华南军区撤销﹐原任华南军区副司令员的黄永胜改任中南军区参谋长﹐阎仲川时任军区作战处(部)副处(部)长。此后﹐他一直在黄永胜领导下工作。黄对阎的使用可谓放手﹑放心。1955年﹐中南军区改组为广州军区﹐“三八式”的阎仲川任广州军区作战处长﹐上校军衔﹐而他的一位副手却是有大校军衔的红军干部。黄永胜的这种用人办法在当时全军罕见。阎仲川对黄永胜很尊重﹐但在工作中他却并不唯命是从﹐敢于提出自己的不同意见。

平心而论﹐黄永胜是个优秀的指挥员。他指挥果断而不蛮干﹐长于计谋﹐善于捕捉战机。在解放战争中的东北战场﹐他表现尤为出色。1947年9月﹐他任东北民主联军第8纵队司令员时﹐在上级指挥不尽适当的情况下﹐敢于根据战场急剧变化的情况﹐审时度势﹐机断行事﹐在第9纵队的配合下﹐一周之内两战杨杖子﹐歼灭国民党军3个师﹐给刚到东北担任最高指挥官的蒋介石原参谋总长陈诚一个下马威﹐给东北民主联军发动的秋季攻势来了个开门红﹐林彪大加赞赏。在辽沈战役围歼国民党军最精锐的廖耀湘兵团作战行动中﹐黄永胜率东北野战军第6纵队主力从彰武地区兼程南下﹐出敌不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举切断廖耀湘兵团逃向沈阳的退路﹐为全歼该兵团和取得辽沈战役的最后胜利再立大功。

1968年3月﹐黄永胜取代杨成武出任总参谋长。总参谋部内外关系复杂﹐工作千头万绪﹐稍有不慎就会出现失误。黄永胜面临新的考验。对今夜发生的事情﹐阎仲川深有感触﹕林彪的紧急指示﹐是涉及千军万马甚至影响全国的重大决策﹐黄永胜却只是草草作了交代﹐也不审阅下达全军的指示稿﹐便早早入睡﹐未免过于轻率。阎仲川感到有些不安。但是﹐他无暇再作更多的思考。4个号令下达之后﹐各单位很快作了反馈﹐报告﹑请示接踵而来。

从“号令”发出后的最初反应看﹐全军各单位执行是认真的。广州军区于18日23时15分收到“号令”稿﹐军区首长立即到作战室召开紧急会议﹐会议结束之后﹐丁盛司令员便率领军区前指人员按预定方案进入郊外山区指挥坑道﹐主管作战的江燮元副司令员则住进作战值班室﹔军区根据“号令”精神结合自身特点﹐向军以上单位和军区空军﹑南海舰队发出贯彻“号令”的具体要求。19日1时40分﹐便将贯彻执行情况向军委前指作了报告。

“九一三”事件之后﹐从“红头文件”到各种史书以至消闲读物﹐在提到1969年10月的紧急战备和“一号号令”问题时﹐无不大书“林彪发布第一个号令”。这自然是合乎“微言大义”“以一字为褒贬”的“春秋笔法”。但如果较一较真儿﹐就会发现这样记载欠准确了。“号令”的根子和内容确实来自林彪﹐但真正拟制并签发“第一个号令”以及后面的3个“号令”的(奇怪的是所有“红头文件”都回避了后面的3个号令)﹐却是副总长阎仲川。林彪并不了解“号令”的发布情况﹔甚至连军委办事组成员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李德生等人﹐最初对这方面的情况也都不甚了了。

还有一个重要情节应该较一较真儿﹐予以澄清﹕即“一号号令”发布的确切时间。军委前指正式下达“号令”时间是1969年10月18日21时30分﹐这是毫无疑问的﹐这方面有充份的人证物证﹐笔者就曾亲自见过当时的电话记录稿。问题是林彪作指示的时间。现在的官方说法是﹐林彪于10月17日作的指示﹐由黄永胜于10月18日以《林副主席指示》(第一个号令)向全军下达。这样说的根据﹐大约就是“九一三”事件后从林彪住处查抄到的那份林彪指示的传达记录稿﹐上面写的时间是10月17日。但是﹐这并不是“林办”秘书张云生的记录原稿﹐而是另一位“林办”工作人员李根清的誊抄稿。林彪17日的指示﹐为什么要拖到18日才向黄永胜传达﹖令人不可思议。试想﹐林彪作的是紧急战备指示﹐当时苏联谈判代表团即将启程来华﹐苏方是否会以此为掩护对中国发动突然袭击﹐很快可见分晓。情况万分紧急﹐而部队落实林彪指示又需要一定时间。在这种情况下﹐谁敢把林彪的紧急指示延误一昼夜之久﹖笔者曾就此事问过最重要的当事人张云生。他认为﹐李根清的誊清稿不足为凭﹐很可能是他在誊抄时﹐把时间写错了。张云生又找李根清作了核对。李根清原在“林办”任保密员﹐是位青年干部。据他说﹐在“一号号令”发布数月之后﹐他在清理张云生从苏州带回北京的电话记录稿时﹐看到这份林彪关于加强战备的紧急指示稿﹐感到很重要﹐也很珍贵﹐而原稿字迹比较潦草﹐便誊抄了一遍﹐以便存档。他不敢保证誊抄稿没有一点错误﹐但是﹐他清楚地记得﹐他将原稿附在了誊抄稿的后面。张云生对“红头文件”的做法感到不可理解﹕既然是公布“罪证”﹐为什么不用原件却用誊抄件呢﹖他对笔者肯定地说﹕“林彪作指示和我向黄永胜传达指示﹐都发生在同一天﹐都是10月18日的事。不错﹐林彪是要求传达他的指示一般情况下要压一压﹐免得传达急了出现纰漏。但是﹐这份紧急指示不可能积压那么长时间。我敢肯定﹐这份指示在我手里不超过两小时。”

为什么说林彪作指示的时间是10月18日﹐而不是17日呢﹖张云生对此的解释是﹐林彪一行是10月17日乘飞机到苏州的﹐到了新地方﹐有很多事情要做﹐那天他忙于“铺摊子”﹐他清楚地记得林彪那天不曾找他。林彪是在安顿下来之后才向他作指示的。苏联谈判代表团是10月19日到中国来﹐因而这时间只能是17日与19日之间的18日。

笔者赞同张云生的解释。林彪10月17日作指示的说法不合情理。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