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恶如仇戒

疾恶如仇戒

为什么应该戒疾恶如仇呢?下面的文章提到一些理由。

由于我这是网上贴贴,网上只能说话,我就说一个为什么应该网上贴贴时戒疾恶如仇,因为贴贴时的疾恶如仇就是语言上的巨人,而行动上十有9.9999999是矮子。为什么一定非要把话说的那么正义凛然嫉恶如仇义愤填膺做一个语言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呢?

虽然那些语言是你自己感受到的或者你自己坚信的东西,可是如果只有语言的内容而没有行动的内容,那么你自己感受到的或者你自己坚信的东西又能是什么呢?除了语言之外?

所以嘛,只是路见不平一声吼还是没意思滴,还需要该出手时就出手拔刀相助。当然了,如果你不只是路见不平一声吼,同时还是该出手时就出手拔刀相助的话,那就请受我一拜!

当然了,这一切都是由一个丈夫杀妻子的杀人案引出来的。我对家庭纠纷从来缺乏兴趣,包括杀人案。因为,家庭纠纷是非常复杂的,加上深厚的感情纠缠在里面,如果有孩子就越发的复杂。

比如说这个案子吧,我看到他打她的那一段是因为她关了孩子正在看的电视。别的我不想说,我只想说看来他跟孩子的关系还不错或者他溺爱和惯孩子,孩子不懂事,因此孩子有可能还是挺喜欢他的。

虽然,我没有过任何可以跟他们的孩子刚刚经历过的事情相提并论,但是,如果把我放在他们的孩子的位置上,当我看见特别善良特别正义特别有爱心特别聪明的大爷大娘们说我的爸爸杀我的妈妈如何如何的时候,我猜我会说:“求求你们别说了,好不好?没用的!我不愿意听!好不好?

所以,外人不可能了解情况,因此,我以为外人不应该介入或干涉。尤其引入外人也会激化矛盾,比如说本来是两口子的事儿,无论是丈夫还是妻子告诉了外人,都会让另一方火冒三丈的。

当然了,家庭暴力是存在的,比如说这个最终导致杀人。但是呢,也有不少家庭暴力的报案,警察赶到发现是夫妻游戏,结果哭笑不得。

有人认为为他们调解夫妻纠纷或说和的人害了或简直就是杀了她。

我对基督教是不感兴趣的,我给大家看看我的两个老帖子大家就可以有个概念了(《上帝为什么要罚亚当和夏娃到地球? 》和《美国现在的上帝的“智能设计”之分析 》)。但是,无论我们对基督教的看法是什么,基督教也是西方社会的一部分。

我相信那个被认为举着屠刀的教堂人士和那个教堂应该有过调解或说和夫妻纠纷的经验的,也就是说不是每一对夫妻经过他们调解以后就都无一例外的变成凶杀案的。我猜他们的调解的经验应该还是成功多于失败的.我斗胆猜他们的调解导致凶杀这恐怕还是第一次。

家庭暴力是犯罪的!生命是无价的!杀人是犯罪的!这些我相信这里的网友都知道这些,这些1+1=2的常识我们都知道,大家都是正常的成人,受过正常的教育。因此,实在是没有必要不厌其烦地用各种方式重复1+1=2,而且一旦发现别人说1+1=3就如获至宝,可有了挥舞自己的小学毕业优秀的文凭了。

有人以为如果妻子早些时候离开了,去了什么收容的地方就可能安全了,其实这也未必,老中有“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和“躲了初一躲不了十五”的话,我们生活在西方,而西方人的整个价值观是不注重预防的,从犯罪到医药,从家庭到国防。

911十周年刚刚过,我给大家说说911是一个标标准准不注重预防的例子。出了911,纽约也就算了,华盛顿五角大楼的防空是什么概念,让一个偏航的客机就突破了。难道没有人失误吗?或者有什么腐败吗?反正我是没听说什么人因为偏航客机突破华盛顿五角大楼的防空受了什么处分,也没听说华盛顿五角大楼的防空有什么改进可以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为什么呢?因为,老美老百姓不关心这个,这个是预防,他们关心的是治病、是吃药、是手术,简单的说是打阿富汗、是打伊拉克、是杀萨达姆、是杀本拉登。

老美还有一个非常好玩的说词来忽悠自己:恐怖分子只要成功一次,而我们要次次成功。我猜大家也应该听过这句话很多遍了:“They only need to succeed once; we need to succeed all of the time.”言外之意就是恐怖分子只成功了一次,我们成功了好几百好几千次只失败了一次。老美就想不到这不是事实的完全准确的叙述,准确的叙述是恐怖分子只试了一次就成功了。

最后,跟大家分享一个网友的好文章:

念一段经以自省:疾恶如仇戒

这是一封信。乃某二十八岁中华男儿,于凌晨一点多与好友推心置腹。余读后深感其真诚深刻。想本人,不惑之年矣!涉猎中西文理,自认天赋敏感,品格善良,却时犯嗔戒!今得此信而读之,大受警醒。原文虽文白相杂却以古文之言简意赅为主,又是随思随写之意识流,余决定以自己的理解感悟对其重点稍作翻译解说,愿更多的有缘同道者能分享之。

作者先表示,友人深知他是个“不愿与恶人共事”的人。然后话锋一转,说“疾恶如仇”的事,他是不干的。列出原因四点:

一, 那边的恶人,可能自己并不是成心作恶。(骂人五.毛半.圆,或者绿色沙子的,如果其出发点还是一颗红亮的良心,就不必疾之如仇,还是Live and let live吧。)

二, 我们疾恨其恶,也不能完全肯定是没有问题的准确判断。(特别是各执一端而争的争端情况下。。。)

三, 就算恶在其根本和出发点,做为的效果也还可能不是恶的呢。

四, 一个人,才有长有短,性情习惯有恶点亦有善点,不可只片面地看其中一方面而决定你对她的好恶。

第一点是要客观地看对方;第二点,要求我们看人的时候切不可忽视警觉自己的主观判断。

然后他说自己,最近两年半以来“几尽将修养工夫破坏”。表现就是:论理时候偏执一端而争,论人时候言语苛刻,而深刻自省的功夫几乎全荒废掉了(余看他这么说就是自省得不错呀,很深刻)。他表示已知悔改,希望能回到两年半以前的自己,有决心,却恨还没有做到。

再然后,推心置腹地说,我对贤兄你啊,也有看法。从前没机会交流,今天就说说吧,如果你能听进去的话,我很荣幸很欣慰啊。概括说对方此人“高志有勇,体力坚强”朋辈中少见。但是,你有好几条缺点呢:

一、言语欠爽快,态度欠明决,谦恭过多而真面过少。

二、感情及意气用事而理智无权。(意气用事,不用理智权衡)

三、时起猜疑,又不愿明释。

四、观察批判,一以主观的而少客观的。(立场决定观点,也是正常,能提醒自己注意就好)

五、略有不服善之处。(从善不够如流)

六、略有虚荣心。

七、略有骄气。

八、少自省,明于责人而暗于责己。(批评别人大张旗鼓,对自己的毛病不吭一声)

九、少条理而多大言。 (余年轻时候有这毛病,这几年好多了。余有友人,属“咬人的狗不露齿”的低调大作为者,余此生大概学不来了。)

十、自视过高,看事过易。(这一点,在生活中磨练了就会克服的)

(自认为是够真实爽快的人,却也一般不会这么明说呀。。。可见这两人是很亲近的朋友吧!又或许是那个时候,人们都还比较认真和真诚,所以承受力好些?)

他大概也怕对方接受不了吧,说了:小弟我嚼着吧,任何一个人都总是有缺点的,君子就是能改过的人,而绝非是生来无过的人。上面提出来的兄之缺点,小弟的观察也未必全都正确。

“然除一、三两条及第五条弟自信所犯不多外,其余弟一概都有”(这句话厉害!余到上面重新一条条看过,再次深感作者磊落!!)

然后是议论:“吾人有心救世,而于自己修治未到,根本未立,枝叶安茂?工具未善,工作奚当?”说的是,我们这帮子人有心改变社会的,古训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器”就是我们自己的修为。我们自己修养不够,根本未立,怎么做到这个事业呢?

于是,他坦白自己的一个大缺点,是从前一直不好意思公开承认的,那就是“意弱”。兄常常夸我意志强大,其实我自己知道我的意志是弱的,这在平时表现上就反映出来了呀,我以强力和言语胁迫于人(这个是余猜的,原文缺两个字),讨人嫌恶。早就知道上善若水至柔者至刚的道理,然而因为自己的修养没到那个水平,就明知故犯,反其道而行之,想想真是惭愧恐惧得不寒而栗!

唯一可以开脱劝慰自己良心的是,我的心志是真纯的。出言由衷,做事负责,不苟且,不 伪饰而扭曲了真我。

最后,他调解两个朋友之间的争执,说了个原则,那就是:做事以事论,私交以私交论,做事论理论法,私交论情。原则问题上,是要争的;朋友私人情谊上,怎可用“力”征服呢?!

我们这种修养欠缺的人们,谁拂了你的意,挫了你的面子,你就勃然发怒,要压制,要征服,于是,立意不诚,泄愤目的多,与人为善少!其实这种事,是不是该看看人家“眼界宽”与“肚量大”的人们是怎样处理的呢?

附: 原文。

荫柏兄:

示奉悉,出入证收到,感甚!日前论及待人态度,意犹未尽。弟为不愿与恶人共事之人,谅兄所深知,但疾恶如仇,弟亦不为。恶人自己不认为恶,一也;吾人恶之,未必无蔽,二也;恶在究竟,仍不为恶,三也;一个人,才有长有短,性情习惯有恶点亦有善点,不可执一而弃其一,四也。第三第四两点,兄亦时作此言。第一点属客观,第二点属主观,为观人所不可忽。弟两年半以来,几尽将修养工夫破坏:论理执极端,论人喜苛评,而深刻的自省工夫几乎全废。今欲悔而返乎两年半以前,有此志,病未能也。于吾兄久欲陈其拙愚,而未得机会,今愿一言,倘获垂听,有荣幸焉。吾兄高志有勇,体力坚强,朋辈中所少。而有数缺点:一、言语欠爽快,态度欠明决,谦恭过多而真面过少。二、感情及意气用事而理智无权。三、时起猜疑,又不愿明释。四、观察批判,一以主观的而少客观的。五、略有不服善之处。六、略有虚荣心。七、略有骄气。八、少自省,明于责人而暗于责己。九、少条理而多大言。十、自视过高,看事过易。弟常常觉得一个人总有缺点,君子只是能改过,断无生而无过。兄之缺点,弟观察未必的当。然除一、三两条及第五条弟自信所犯不多外,其余弟一概都有。吾人有心救世,而于自己修治未到,根本未立,枝叶安茂?工具未善,工作奚当?弟有一最大缺点而不好意思向人公开者,即意弱是也。兄常谓我意志强,实则我有自知之明:知最弱莫如我之意志!我平日态度不对,向人总是××(左齿右今),讨人嫌恶,兄或谓为意强,实则正是我弱的表现。天下惟至柔者至刚,久知此理,而自己没有这等本领,故明知故犯,不惜反其道而行之,思之悚栗!略可自慰者,立志真实(有此志而已),自己说的话自己负责,自己做的事自己负责,不愿牺牲真我,不愿自己以自己做傀儡。待朋友:做事以事论,私交以私交论,做事论理论法,私交论情。兄于礼容〔2〕,我觉未免过当,立意不十分诚,泄忿之意多,而与人为善之意少。兄说待我要反抗,兄看我为何如人?如以同某人款待我,则尽可“不答应”,何“反抗”是云。至说对某某及礼容要“征服”,则过矣过矣!人哪能有可以征服者,征服必用“力”,力只可用于法,用于法则有效;力不可用于私人之交谊,用于私人之交谊则绝对无效。岂惟无效,反动随之矣。我觉得吾人惟有主义之争,而无私人之争,主义之争,出于不得不争,所争者主义,非私人也。私人之争,世亦多有,则大概是可以相让的。其原多出于“占据的冲动”与“意力之受拂”。兄与礼容之争,吾谓乃属于后者。(此情形弟亦常经过,并常以此施诸他人。)意力受拂,最不好过,修养未纯如吾人,一遇此情形,鲜有不勃然奋起者,此则惟有所谓“眼界宽”与“肚量大”者能受之,兄以为何如?今晚从城里归,已十二点钟,又与孩子们谈坐一小时,再写此信,有想就写,文句不贯,意思不贯,原宥是幸!此颂大安。

弟 泽 东

一月二十八日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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