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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小悦悦事件的性质
总觉的这两天大家议论小悦悦事件没有说到点子上。因为几乎所有议论不是怪罪制度就是围绕着“道德”打转。
还有人说:“没有权利,人就不会想去尽义务”——似乎为了证明:中国人不尽义务就是因为这个制度没有赋予权利。我怎么觉得这句话离体万里啊?小悦悦的事是“义务”吗?
不,那是基本的人性。义务是带有一半强制性的,道德是做好事,但人性是发自内心的,对幼小的同情和怜悯——恻隐之心就是起码的人性——这不需要用权利来交换!
看见一个 2 岁的小娃娃被车轮压过,只要略有一些人性难道会袖手旁观?这还需要讲道德和义务吗?
人性是在任何时期都会自然萌发的,不管有没有权利。连纳粹集中营里都不乏人性的光辉。
难道日本鬼子没有给过中国人权利,中国人就不去领养可怜的日本孤儿了吗?!
那么,究竟是什么让有些人丧失了人性?原因也许是复杂的,我不排除任何其他因素,包括制度,但我只从文化角度探讨,抛砖引玉。
曾经引起过大辩论的杀婴事件(恕我旧事重提,但对事不对人希望网友不要借题发挥)说明,杀婴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是符合道德的,甚至还得到提倡,比如母亲在山洞里和全村一起躲避敌人闷死自己哭闹的婴儿,但是这绝对是违反人性的。
旧文化提倡的贞洁牌坊是道德楷模,却是践踏人性的历史佐证。道德和人性有的时候是南辕北辙。
可惜的是,我们的文化注重的是道德,很少真正关注人性(存天理灭人欲)。我们向来尊重的是贤者和长者,对于幼小从来都缺乏关爱,甚至,为了长辈,晚辈是应该牺牲的。
我们曾经提倡为赡养母亲而活埋亲生儿子(郭巨埋儿)、赞扬把自己的生命当儿戏来卧冰求鲤 ,还有恶心变态的尝龚忧心……。对于幼小的弱者,我们何曾关心爱护过?我实在不能理解为了“孝”可以把亲生儿子活埋的文化是一种什么样的文化!
“不孝”更是一把利剑,明末郑鄤因“惑父披剃”、“迫父杖母”的不孝之名被 3600 刀凌迟处死,而让中国人顶礼膜拜了几千年的二十四孝,更是一把杀人不眨眼的道德软刀子。(中国至今还有不少地方在建造 24 孝雕像,谁敢说文化糟粕已经对今世没有影响了?)
还有,中国文化强调“血亲”,缺乏博爱,这也显示在肇事者和记者的对话中:
记者:你现在看到自己的孩子,不会想起被你撞倒的小女孩吗?
疑似肇事者:我想她干嘛,她又不是我的孩子。
这,是不是中国人人性之善得不到彰显的因素之一呢?当然,小悦悦事件和“孝”无关,但确实和人性有关。
也许,你又抓住我一个漏洞:为什么中国人会去领养日本孤儿呢?我只能说,有一部分中国人的人性被狗吃了。
同理,文革期间,既有人性丧失的红卫兵,也有了不起的张志新、遇罗克、林昭、李九莲……。
聊聊看 发表评论于
这位,“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大义灭亲”,“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是哪里的说法?
MoreSense 发表评论于
很有见地。中华文化里有太多的肮脏无耻的东西有待被清除。中华文化几千年来的文化核心是忠君和亲情,这两样是极端利己的,缺乏最基本的人性之美。
Linox 发表评论于
Sorry, I am a new users, did not know my following up were posted, there were duplicates.
Linox 发表评论于
回复zyxlady的评论:
人性在权衡利益之下很有可能会埋没的。我们有个比例是18:1. 想一想如果路人害怕会被孩子父母告是肇事者,人命关天,TA们的反应是否可以一定程度的理解为这个社会的悲哀,而不是TA们丧失人性。毕竟这是一个仗义相扶的司机会被告我肇事者的社会。
纳粹集中营里舍生取义的是人性的光辉;卖友为荣的是丧失人性;自保生存的是人性最根本的体现。
我以为这个事件是社会道德的性质。而不应该去太多的指着个人的人性丧失。社会风气使然。社会需要善良博爱正义的道义,信仰,哪怕宗教为基础,并广而教化。精神文明建设跟不上快速发展的物欲横流。
Linox 发表评论于
人性在权衡利益之下很有可能会埋没的。我们有个比例是18:1. 想一想如果路人害怕会被孩子父母告是肇事者,人命关天,TA们的反应是否可以一定程度的理解为这个社会的悲哀,而不是TA们丧失人性。毕竟这是一个仗义相扶的司机会被告我肇事者的社会。
纳粹集中营里舍生取义的是人性的光辉;卖友为荣的是丧失人性;自保生存的是人性最根本的体现。
我以为这个事件是社会道德的性质。而不应该去太多的指着个人的人性丧失。社会风气使然。社会需要善良博爱正义的道义,信仰,哪怕宗教为基础,并广而教化。精神文明建设跟不上快速发展的物欲横流。
找路牛仔 发表评论于
人性在权衡利益之下很有可能会埋没的。我们有个比例是18:1. 想一想如果路人害怕会被孩子父母告是肇事者,人命关天,TA们的反应是否可以一定程度的理解为这个社会的悲哀,而不是TA们丧失人性。毕竟这是一个仗义相扶的司机会被告我肇事者的社会。
纳粹集中营里舍生取义的是人性的光辉;卖友为荣的是丧失人性;自保生存的是人性最根本的体现。
我以为这个事件是社会道德的性质。而不应该去太多的指着个人的人性丧失。社会风气使然。社会需要善良博爱正义的道义,信仰,哪怕宗教为基础,并广而教化。精神文明建设跟不上快速发展的物欲横流。
找路牛仔 发表评论于
人性在权衡利益之下很有可能会埋没的。我们有个比例是18:1. 想一想如果路人害怕会被孩子父母告是肇事者,人命关天,TA们的反应是否可以一定程度的理解为这个社会的悲哀,而不是TA们丧失人性。毕竟这是一个仗义相扶的司机会被告我肇事者的社会。
纳粹集中营里舍生取义的是人性的光辉;卖友为荣的是丧失人性;自保生存的是人性最根本的体现。
我以为这个事件是社会道德的性质。而不应该去太多的指着个人的人性丧失。社会风气使然。社会需要善良博爱正义的道义,信仰,哪怕宗教为基础,并广而教化。精神文明建设跟不上快速发展的物欲横流。
禾口 发表评论于
同意楼主对小悦悦事件的思考点,比较到位。
只是对人性的定义与楼主探讨下,我人为人性是人对生命是个体最重要的权利的认可,及不愿自己或他人生命消失的心态。看到一个生命在消失,人性使人本能的想去挽回,或意识到无可挽回时的哀伤。所以一般正常的人都不愿意听到或看到死亡事件,尤其是当幼小的生命的消失。年轻幼小的生命本来是承载人的希望,减轻人对死亡的惧怕。
道德意义本来是保护人性的。在道德的维护下,人类群体的生命权和其他人权可以获得有效的保障。但道德后来沦为统治者的工具,道德就也有了吃人的特性。所以用道德判断事务,也就有呼唤人性压迫人性的双重特点。
小悦悦事件发生后,声讨如果出对一个生命逝去的不忍,出于对错失挽救生命机会的愤怒都是符合人性的。如果只是一种单纯的责备心理,并借此和“丧失人性的人"划清界限,就是不是出于单纯的人性,而是为了体现自己的道德水准。这两种情况有可能同时混杂在一起的。
就是纯粹的人性有时人也不得不面临痛苦的抉择,如母亲在山洞里和全村一起躲避敌人闷死自己哭闹的婴儿,杀死婴儿本身绝对是违反人性的,但其目的是能拯救更多的生命,这个抉择又是符合人性的。
人如果长期处于一种生命不被尊重,甚至是漠视的环境下,人性的丧失也不是件奇怪的事。麻木不仁,行尸走肉。这种情况下带动群体情绪主体往往愤怒,而不是关爱和怜悯。
TNEGI//ETNI 发表评论于
11岁的小猴王可谓才思敏捷啊。
zyxlady 发表评论于
同意。 这个事件不是道德不道德的性质了, 是还有没有人性的性质。 道德是在权衡利益之下的选择, 而看到一个垂死的小女孩而无动于衷,是人性丧失的表现。
wxc8e 发表评论于
人心不古不能只怪政府。是手心手背的关系,有啥人民就有啥政府。
从自己做起,伸手就救人一命为啥不去做?人性善良不该随环境改变。无论身处何处,什么样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