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手帕的男生(上)

让思绪自由地飞翔是一种美丽。
打印 被阅读次数

再次到宋翔是我出来两年后。他奉命结婚,要我做伴郎。我说我这辈子最不想做的就是你的伴郎,他就来了一句“随你的便,你要是不想做的,那我们以后就成陌路人”。我扔下电话,向坐在身后的主管慌报家里出了紧急事件,需要立即回国理。

 

宋翔的身上有着准新郎不有的阴翳。他漫不心地瞟了我一眼说:

 

“舅舅身体越来越糟糕了。”

 

“你狠,两年没有见到我,见面第一句话就是你舅舅。”我把一只最重的行李箱放到他的手中,他的身子斜了一下,委屈地看着我,嘟哝了一句:

 

“那我说什么好?”

 

“啥也别说了,明天做完你的伴郎我就回加拿大。”我说完,拎起手提箱就走,他在后面低着头跟着。我的心里比他委屈一百倍,真想找个人打架。

 

在餐馆里喝了一晚上的酒,说的话前前后后加起来没有几句。店要打烊了,我的脚软得站不起来,宋翔早就趴在桌子上不省人事。哥来接我们,背起宋翔,刚要塞进车里,他醒了,大声嚷道:

 

“我两年没有见到陈飞,今晚上要和他睡一起聊个通宵。”

 

我吓得酒醒了大半,赶紧说道:

 

“你嚷什么你,醉成这个样子让我听一夜的呼噜声?我明天还得做伴郎拼酒呢!”

 

他没有说话,死拽着我哥不放,直到我哥答应带他回我家。家里没有空房间给我们睡,哥就直接把车开到了一家宾馆。看着睡得像头死猪似的宋翔,我的酒全醒了。

 

宋翔10岁那年过继给我们的邻居劲叔做儿子,听我妈说他的精子有问题,找了两个老婆都没能生出个孩子来,而他那个从小被他妈送到乡下去的妹妹却生了三个儿子,宋翔是当中的那个,最不受宠爱,就给了劲叔,不过这也好,宋翔就轻而易举地从农村到了县城。

 

刚来时,宋翔一口乡下口音,老被同学们嘲笑,所以他就独来独往很内向。我是学校里有名的小混混,但是我有原则,不欺负新人, 除了当他用一口乡下音回答老师问题的时候偷偷地笑一下。

 

对他刮目相看是那次他被其他几个混混打了之后。10 岁的他被打得鼻血飞溅却没有哭。他冷静地走到水龙头前,用双手接水去洗脸上的鼻血,血印子刚洗去,又流了下来,他又接水去洗。我实在看不下去了,就走上前对他说:

 

“你这样是止不住鼻血的,要躺下来,或者拿块手帕塞进鼻孔里。”

 

他回过头来看了看我,鼻血又顺着人中流了下来,眼里却没有一丝的惧怕,我吸了口冷气。

 

“拿着。”我掏出手帕递给他,他好奇地看了我一眼,接过,拿起手帕的一角,在手心里搓成一条,然后往鼻孔里塞进去,血没有多久就止住了。

 

他从鼻孔里摘下手帕,在水龙头下搓了搓,血迹淡了,但是褪不去,试了几次,还是这样,他无奈地笑了笑,绞干了递给我。

 

“谢谢你,没想到男生也带手帕。”

 

我的脸顿时红了一大片,抓过湿漉漉的带着血迹的手帕转身便跑了。我小时候有轻度鼻炎,老流鼻涕。我习惯用袖子口擦,我妈狠透了我这坏习惯,逼我用手帕。从宋翔那句话起,我宁可拿硬邦邦的练习纸擦鼻子,也不再用手帕。

 

后来宋翔的乡下音渐渐地消失,和我们混在了一起。再后来我们一起考进了重点中学,由于他依然是农村户口,所以初中毕业的时候,他的舅舅舅妈就让他考小中专,先拿到居民户口再说。他来问我是不是也读小中专,我说我要上高中上大学然后离开这个小县城。他楞了一下,说了句“我估计我是离不开这个地方的”。

 

不过他也没有去读小中专,而是和我一起读了高中。为此,他还和他的舅舅舅妈大吵了一顿,连他妈也赶到了县城里,给了他一记耳光,骂他忘恩负义,他向他妈保证他会努力学习考取大学转成居民户口。那个时候我不是很理解居民户口对农村里的人是那么重要,总之宋翔一直在我的身边,连上大学也是在同一个城市。

 

我在学校的名声不太好,喜欢拉帮结派打群架,但是我不好色。从初中起就有女生递纸条给我,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纸条扔给宋翔,带着炫耀的语气对他说:

 

“你比我会来事,帮我打发了。”

 

他每次都会很仔细地阅读,然后说几句“都是什么眼光啊?说你英俊?”“我怎么不知道你有这些优点?”“哦,这个不错,我替你吧。”

 

我很少跟他计较,他嘲讽得过分的时候就赏他几脚。我那个时候心中已经有了一个喜欢的人,但是我不敢显示出来,更不敢说出来,那个梦中情人便是宋翔。

 

我上大学二年级的时候,实在是抵挡不住青春期的冲动,在一次他留宿在我的寝室里的时候爬上了他的床。其实那是我的床,我把我的床让给了他睡,自己睡在下铺室友的床上。那天我们打了场篮球,一起去洗了把澡。看着他那体型健美的裸体,我骚热难当。刚好是周末,宿舍里的上海人回家了,外地人去外校找老乡了,我就摸黑爬了上去,钻进了他的帐子里。

 

他没有拒绝,反而给我腾出了一点空间。我躺在他的身边,听着他的呼吸声,更是无法控制自己,就测过身去,试探性地把手搭在他的胸口,他的呼吸声停顿了一下,然后又正常了。我忍无可忍,手不由自主地沿着他的小腹摸下去,心想大不了被他踢下床去。

 

他的身子颤抖着任我摸索,呼吸声加重。后来我就为他打了飞机,打完了见他没有动静,就只好自己给自己打飞机,打到一半,他突然间握住了我的手,说:

 

“我来吧。”

 

我感动地要死,当场信誓旦旦地说:

 

“宋翔,我将来一定要娶你为妻。”

 

他没有说话,专心地为我打飞机。等我一泻千里,他笑着说:

 

“我不随身带手帕的,还是我娶你为妻吧。”

 

我蹬了他一脚,他痛得在一边直呵气。

 

大学毕业之后,我留在上海,他奉命回老家伺候养育他长大成人的舅舅舅妈,我为此和他大吵大闹,最后还是我妥协。我经常回去看望我的父母亲,其实是去看他。我在上海发展得很好,希望他能过来,他总是说他要照看他的舅舅舅妈。我不象他那样心地善良,一个人在上海想他想得很怨恨失去理智的时候,就盼望他的舅舅舅妈早点死。

 

年近30的时候,我妈催我结婚,向我透露宋翔在不断地相亲。我追问他,他承认了,并劝我:

 

“陈飞,我们走的是羊肠小道,而且到头了就没有路了。”

 

“没路了我们就一起跳下悬崖。”我说。

 

“小飞,我不能跳下悬崖,我有舅舅舅妈要照顾。”

 

“去你妈的舅舅舅妈。”我终于骂了出来,挂了电话哭得涕泪齐下。

 

后来的几个星期里他没有再打电话给我,我办理了加拿大技术移民。

 

“那么远,你真要走啊?”他不冷不热地问了一句。

 

“你要结婚,我就要移民。”我说这话的时候并没有看着他,那个时候,只要他说一句挽留我的话,不管他结不结婚,我一定会把签证给撕了,但是他只说 了一句“你自己照顾好自己”。

 

我很快就在加拿大找到了计算机的工作,活特多,每天都要去上班加班,很忙,就很少有时间去想宋翔。期间我们通过几次电话,他问了我很多这边工作和生活上的事。我幻想着某一天他会抛开一切移民加拿大,于是我每天精神抖擞地去上班,直到那天他打电话来要我做他的伴郎。

 

一夜睡得不熟,到清晨的时候,醒了,可能是倒时差的缘故,看到另一张床上宋翔露在毯子外面的半个身子,立马起来帮他盖上。他翻了个身,嘟哝了一句

 

“陈飞,我就要让你做你最不想做的事。”

 

“为什么?你难道不知道我这样比死还痛苦。”我探下身去趴在他的耳边轻声地问他,听说梦呓都是真心所想。

 

“因为我要让你知道你离开我去加拿大之后我的感受就是这样的。”

 

我跌坐在他的床上喘不过气来。

 

那天晚上,我尽心尽职地做他的伴郎,拼命地为他挡酒,喝得两眼发红。他喝得不多,但是却去洗手间吐了好几次,吐得满眼是泪。

 

我第二天便走了,在上海住了一天,特意去了我曾经就读的大学,在宿舍楼前站了很久,想起了他说的那句话:

 

“我是不随身带手帕的,还是我娶你为妻吧。”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