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法课后(续)(承)

刚刚观看了教授给学生(TBz?)上的辩证法课(续)(承)第二堂课(附在后面供大家参考!)。

辩证法课后(续)(承)

刚刚观看了教授给学生上的辩证法课第二堂课。

教授又收拾好讲义,说:“辩证法的根本在于使用’全面的,发展的,联系的’观点看问题。象所有的谎言一样,这话听起来很显真理。下一节课讲辩证法的渊源,以及它和形而上学的关系。”

教授一蹦一跳,走出教室。

我追了出去,“教授,你肯定不会理论联系实际,旁征博引,纵横捭阖。下笔万言,紧绕主体。最后给你得出一个结论:”我说,“我知道你要取其糟粕,去其精华——你佩服不佩服?”

教授说:“对!我取其糟粕,去其精华!”

我说:“那一定不是辩证的观点。”

教授说:“是啊。辩证法不是很没用吗?”

我说:“教授,你见到一只丧家的野狗的故事——没讲完。”

“没完!可,可,可是你是怎么知道的?” 教授莫名其妙。

我说:“教授,你见到一个可以显示你比丧家的野狗都聪明的机会——是肯定不会放过滴,你的整堂课不就是在显示你比丧家的野狗都聪明吗?所以我知道你没讲完。”

“是的。我看见只丧家的野狗。它对其他东西看也不看,’喀哧’一口,咬住一块骨头。”

“这毫不奇怪,所有的狗都会这样。”我说:“教授比狗聪明!你看见还有砖头,铁块,破水桶等等糟粕。”

“不错。问题是对于狗来说,这块骨头就是’精华’,可我比狗聪明啊,我看见还有砖头,铁块,破水桶等等糟粕,他为什么只要骨头这个精华呢?他怎么知道取其糟粕,去其精华?难道它比我这个已经充分理解了大牌学者们的形而上学的论述的教授还聪明了吗?”

“好像不会。”

“肯定不会,所以说大牌学者们通过形而上学精确的论述,得到的精妙结论,其实一只丧家的野狗是不可能早就知道的。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不要为他们喝彩,对他们崇拜呢?”

“是啊,为什么?”

“唯一的解释就是:你需要形而上学。这是我下一课要给你们讲的。”

“我明白了。”

“你明白以后一定要问:你说的没用。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谁都知道。问题是什么是精华,什么是糟粕。”

“对,看教授怎么说。”

“你难不倒教授,我不会充分利用辩证法的三大规律,理论联系实际,旁征博引,纵横捭阖。也不下笔万言,紧绕主体。我非此即彼非白即黑立即得出一个跟狗相反的结论:取其糟粕,去其精华。高明不高明?”

“是有道理。”

“可是我认为:这不仅不是无聊,有用的问题,已经近于天才了。”

“这怎么说?”

“难道世界上有人会’具体问题,抽象分析’吗?那只丧家的野狗,来到垃圾堆前,难道会象亚里斯多德一样,先把各种东西分门别类,搞清其内涵和外延,再通过归纳演绎,最后确定它是吃砖头还是吃骨头吗?这可能吗?”

“不可能。那样的话,他连吃砖头都有可能。”

“对,孺子可教。没有人会’具体问题,抽象分析’,’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句话,等于没说。不过辩证法学者倒是喜欢用抽象的方法,分析具体问题。因为辩证法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所以如果你看到一只吃砖头的狗,千万不能小视,它可能是一个著名学者。”

我说:“那个著名学者就是教授您哪!那故事的结尾就是你发现狗‘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就暗自高兴,因为你比狗聪明太多了,你跟狗恰恰相反,你是‘取其糟粕,去其精华’!现在狗已经‘取其精华’了,非此即彼,非白即黑,剩下的就一定都是糟粕,都是你要的!你太高兴了!象所有的实话一样,这话听起来很不显真理。你等狗吃完这块骨头就是’精华’以后,你就把你看见还有砖头,铁块,破水桶等等糟粕搬回家去倒在你的床上,你在糟粕上舒舒服服的睡到第二天上课的时间都快要到了。”

教授说:“是实话啊!可,可,可是你是怎么知道的?”

非此即彼,非白即黑,绝对真理万万万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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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堂课:

教授说:“下面我们讲一下辩证法的用途。我们要举一个更加复杂的例子:如何看待中国传统文化?”

我说:“那一定要用辩证的观点。”

“对。我们有许多大牌的辩证法学者,他们会充分利用辩证法的三大规律,理论联系实际,旁征博引,纵横捭阖。下笔万言,紧绕主体。最后给你得出一个结论: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你佩服不佩服?”

“是啊。辩证法不是很有用吗?”

“以前我也这样认为。直到我见到一只丧家的野狗——它改变了我的看法。”

“野狗?”我莫名其妙。

“是的。我家屋后有个垃圾堆,有一天来了一只丧家的野狗。它对其他东西看也不看,’喀哧’一口,咬住一块骨头。”

“这毫不奇怪,所有的狗都会这样。”我说。

“不错。问题是对于狗来说,这块骨头就是’精华’,垃圾堆里除了骨头以外,还有砖头,铁块,破水桶等等糟粕,他为什么只要骨头这个精华呢?他怎么知道取其精华,去其糟粕?难道它已经充分理解了大牌学者们的论述了吗?”

“好像不会。”

“肯定不会,所以说大牌学者们通过精确的论述,得到的精妙结论,其实是连一只丧家的野狗早就知道的东西。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还要为他们喝彩,对他们崇拜呢?”

“是啊,为什么?”

“唯一的解释就是:辩证法已经成功地把你变成了一个傻瓜。”

“我明白了。”

“你明白以后一定要问:你说的没用。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谁都知道。问题是什么是精华,什么是糟粕。”

“对,看他怎么说。”

“你难不倒他,他又会充分利用辩证法的三大规律,理论联系实际,旁征博引,纵横捭阖。下笔万言,紧绕主体。最后给你得出一个结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高明不高明?”

“是有道理。”

“可是我认为:这不仅是无聊,无用的问题,已经近于无赖了。”

“这怎么说?”

“难道世界上有人会’具体问题,抽象分析’吗?那只丧家的野狗,来到垃圾堆前,难道会象亚里斯多德一样,先把各种东西分门别类,搞清其内涵和外延,再通过归纳演绎,最后确定它是吃砖头还是吃骨头吗?这可能吗?”

“不可能。那样的话,他连吃砖头都有可能。”

“对,孺子可教。没有人会’具体问题,抽象分析’,’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句话,等于没说。不过辩证法学者倒是喜欢用抽象的方法,分析具体问题。因为辩证法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所以如果你看到一只吃砖头的狗,千万不能小视,它可能是一个著名学者。”

教授又收拾好讲义,说:“辩证法的根本在于使用’全面的,发展的,联系的’观点看问题。象所有的谎言一样,这话听起来很显真理。下一节课讲辩证法的渊源,以及它和形而上学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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