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缅甸出售战舰预示海军发展新纪元
2012-03-14 07:02:07.0
一般具备战舰出口能力的国家,均是按照由浅及深的顺序进行不同层次的出口。而中国在向巴基斯坦出口F-22型护卫舰之前,已经具备并实施了前4个阶段的技术与出口......
3月6日,网上出现了一组关于中国向缅甸出售两艘053H1型护卫舰的图片。图片中这两艘原属中国海军的“江湖”-2型护卫舰,已经换成缅甸海军涂装。舷号也相应改为F-21与F-23。这两艘战舰与1989年出售缅甸的F-18型护卫舰同型。从而,也使缅甸成为世界上唯一一个大量装备中国海军退役舰艇的国家。与2009年7月份首舰交付巴基斯坦的F-22P型护卫舰相比,该型护卫舰存在明显的代差。但需要注意的是,通过之前F-18号护卫舰在缅甸的长期成功使用不难看出,尽管性能相对有限,但该型战舰却是缅甸海军的最佳选择。而053H1与F-22P两型护卫舰的成功出口,或预示着中国战舰出口与海军将以新的方式快速发展。
053H江湖级
053H江湖级
首先,053H1出口预示中国进一步投身国际战舰军售。
尽管中国的三军军备技术水平与美俄一类国家尚存差距,但其却早已在国际军售市场上确立了举足轻重的地位。但与以主战坦克与战机为代表的陆、空军装备不同,以战舰为代表的海军军备却长期难以从中国手中销往他国。原因很简单,相比陆、空军装备,战舰是最复杂、最体现一国大工业实力的装备。值得注意的是,除战舰自身性能之外,某款战舰或其类似装备在国内海军的装备情况,也是决定其出口情况的重要因素。尽管在选择陆、空军备时,同样面临类似情况,但出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这些装备显然难以与海军军备相比。
中国在陆、空军装备出口取得突破后,接连在巴基斯坦与缅甸实现战舰批量出口,预示中国已开始进一步投身国际战舰军售。
与主战坦克及战机相比,战舰的复杂程度更高。以此为基础,战舰的出口分成以下几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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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单战舰维修。
(2)、战舰大修。
(3)、战舰次要装备出口。
(4)、战舰主要装备出口。
(5)、低端战舰整舰出口。
(6)、中端战舰整舰出口。
(7)、高端战舰整舰出口。
一般具备战舰出口能力的国家,均是按照由浅及深的顺序进行不同层次的出口。而中国在向巴基斯坦出口F-22型护卫舰之前,已经具备并实施了前4个阶段的技术与出口。而与巴基斯坦的战舰交易则直接跳到了第6阶段。
这种非常规方式并不会对中国的战舰技术发展造成太大影响,因为中国的海军造舰水平已经基本具备满足全部7个出口阶段的技术。但问题在于,出口型战舰与自用型战舰毕竟存在极大不同。
这也就解释了一个问题:中国在具备基本满足巴基斯坦海军需求的“江卫”-II型护卫舰的情况下,仍要以该型战舰为基础,重新研发F-22P型护卫舰。尽管巴基斯坦海军能接受装备全套中国产武备的战舰,但其海军整体作战体系却并非中国产,因此,其必然要求战舰具备与他国生产战舰进行有效协同的能力。
而这显然是中国产自用型战舰所不需要具备的能力。因此,即使自身具备强大造舰能力,外贸型战舰的发展,仍需经过一个由浅及深的发展过程。由此可见,中国此次对缅甸进行的战舰出口,实际上是试图填补其在第5阶段的发展缺失。
这种努力不仅使自身具备建造出口低端整舰的能力,同时也可使出口型中、高端战舰的技术发展更加稳固,出口体系更加完整。